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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师范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接收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五)仅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我校(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等2个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遴选规则
(一)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的研究生符合调剂规则的相关专业可以调剂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如业务课单元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并且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调入专业初试所设置的科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调剂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其他专业学位不可调剂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亦可调剂全日制研究生。
(三)各专业会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思想品德素质、申请时间、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学术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能力、第一志愿报考情况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
(四)部分专业会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并精准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调剂中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及时关闭无需调剂的相关专业,避免考生盲目报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亦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中提前公布的各学院(部、所)的联系咨询电话获取缺额信息,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精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盲目报考。
(四)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组根据遴选规则综合选拔调剂考生,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