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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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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签订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的全日制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
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
二、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现场复试专业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得分达不到60分或者网络远程复试专业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达不到12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门达不到60分);
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8.其他违反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