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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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成都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一、复试时间及方式1.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在4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复试及拟录取工作。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方式由…

2023年成都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在4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坚持“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

3.各专业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二、复试内容

(一)现场复试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占比不低于专业课测试总分的20%。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二)网络远程复试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测试:总分200分,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能力测试:总分40分,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残疾考生根据其身体状况可申请免除外语听力和口语方面测试。②专业知识面试:总分16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含思想政治理论内容)。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折算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总成绩。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等情况的材料,同时复试专家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综合测评。每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三、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2)*50%。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2)*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2)*30%。

6.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7.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8.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初试、复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