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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及报送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 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1. 复试成绩核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5%。仅有面试形式的学科(专业) ,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5%;增加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 ,面试占复试成绩的50% ,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 录取成绩核算方法。具体核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 位。
3.成绩公布及上报。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各学院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
二、录取
( 一) 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 2023 年全国初试成绩所属报考类别的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根据计划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初试加分条件并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四) 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通知而空出的招生指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排名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指标微调。
(五)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政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 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低于60 分的;
3.加试的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 分的;
4. 同等学力考生有1 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 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