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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的计算
(1)学术学位的“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康复学”学科考生和专业学位的“新闻与传播”的考生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英语测试成绩×10%
(2)学术学位的“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的考生和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体育教学)”“体育硕士(运动训练)”“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10%。
以上所有成绩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二、录取工作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学术学位的考生按二级学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学位的考生按各类别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为先。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在同一份试卷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每门成绩均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与档案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体检(开学报到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运动康复医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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