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调查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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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年5月财务报表; 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

股民调查报告(精选5篇)

股民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2016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年5月财务报表;

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

7、员工劳动合同;

8、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9、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0、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0**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

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

20**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

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

(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

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

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130.17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信诚大厦1-2011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202.54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八、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

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年度和20**年度年检。20**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年6月11日。

八、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2016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二: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2]。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股民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各参评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各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2009年我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行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行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区纠风办具体负责,区各参评单位积极配合。

区行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区政风行风评议团(以下简称区行评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行评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区纠风办在区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区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被评议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自查自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领导小组)。自评领导小组主要是制定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要在5月11日前报区纠风办(联系电话:*)。

(二)组建区行评团

区行评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中聘请评议代表,组成行风评议团。行风评议团在区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评议单位的特点,通过听取情况、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直接调查、明察暗访、网上调查、受理举报投诉、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如实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满意度,总结归纳社会各界意见并形成评议报告;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与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同时跟踪检查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情况,并负责组织开展明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

三、评议范围

(一)国土资源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执法监察股(队)、土地利用与规划股、土地市场管理股、测绘地矿管理股、地籍管理股、区土地登记事务所、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区测绘队及国土所等部门。

(二)建设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建设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建筑工程管理股、房屋产权管理股、住房建设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企业资质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等部门。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工商所,重点评议登记注册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经检大队及工商所等部门。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重点评议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等部门。

(五)对区文化和新闻出版系统进行“回头看”检查验收。

四、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四)单位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廉洁从政、工作作风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安排在5月-11月,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4个阶段,被评议单位和行评团的各项工作穿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成立区行评领导小组;组建区行评团;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行评团全体成员和被评议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被评议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调查阶段(6月-7月)

1、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以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为重点,对照评议的内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组织局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自查自摆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电子邮箱、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总结近年来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分别报区行评领导小组和区行评团。

各被评单位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尤其是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配合区行评团组织对被评议单位的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

2、区行评团调查

区行评团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1)听取汇报。行评团成员听取被评议部门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座谈调查。行评团分别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被评议单位工作联系比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监管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了解政风行风情况。

(3)明查暗访。行评团的成员采取分组定点的办法,到被评议单位的基层和窗口单位进行访问、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

(4)开展问卷调查。向参加座谈和走访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发函到各镇(街道)、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征求他们对被评议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价意见。

(5)社会调查。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并依托行政投诉热线和“883民生热线”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6)网上调查。利用高明区政府网站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

通过以上活动,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行评分团,行评分团认真汇总,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然后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反馈,督促被评议单位开展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9月)

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形成正式的整改情况书面汇报材料报区行评团和纠风办;凡是在整改阶段仍未能落实整改的问题,被评议单位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四)评议总结阶段(10月-11月)

研究评定总体评价。行评团在开展分散与集中调查,查阅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只作综合评估,不排名次和评定档次,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报告》,召开评议会议通报评议结果。报经区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由区行评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会议。

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的程序是:

(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报告;

(2)区行评团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

(3)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4)区行评领导小组组长讲话。

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纠风办、被评议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被评议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纠风办抓好组织协调,总结过去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经验,组织区行评团采取更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评议工作。

(二)求真务实,确保评议实效

被评议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开设“热线电话”、“政风行风信箱”、“政风行风网站”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区行评团在评议活动中,要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努力在征求评议意见、作出总体评价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做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真正达到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目的。

(三)评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促进一保持”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纪律教育月活动、纠风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股民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分析检查阶段是巩固和扩大深化学习阶段成果、打牢解决问题的基础和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认真地参加分析检查。局领导班子要深入调研、寻计问策、认真查摆、分析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带头调查研究,深刻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准确,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让党组织放心,为解决问题做好准备;全局每一名党员要紧密结合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生活等方面实际,从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建设服务的角度,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明确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二、时间与内容安排

本阶段要以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重点,着眼于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统筹抓好4个环节的工作:

1、聚焦提炼问题(5月4日—5月14日)。此环节要组织党员干部对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寻策问计等各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和归纳筛选,全面梳理汇总。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学习调研阶段形成的思想共识,认真研究讨论,聚焦提炼出各股室各单位影响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形成《聚焦提炼问题报告》,于5月12日前交到活动办公室,为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打好基础。

2、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15日—5月25日)。要精心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股室本单位的发展实践,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推动科学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注意联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和突出问题,从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和艰苦奋斗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做到“五查五看”,即:查思想观念,看在解放思想上是否有新的收获;查学习成果,看是否领会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做到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廉为民;查制度机制,看是否阻碍和桎梏了科学发展;查工作措施,看是否能够保证教育局总体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材料,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对可能存在的不尽职责、服务差,不讲标准、效率低,不抓落实、中梗阻,不守纪律、乱作为等问题,要深入剖析,正确认识。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民主生活会后,各股室各单位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于5月25日前上报局活动办公室备案。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5月26日—6月6日)。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地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谋划出应对问题和不足的符合本股室本单位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工作举措;提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报告。各股室、局直各单位一把手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努力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经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高质量指导性文件。各股室和局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经主管局领导审批签字后于5月底前报局活动办公室。

4、组织群众评议(6月7日—6月底)。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接受群众评议。参评人员既要有本股室本单位的党员群众,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评议人员要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硬不硬等方面进行评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方式。群众评议结束后,要将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股民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近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券商上半年财务数据。由于资本市场低迷,券商整体利润同比都有大幅下降,其中更是有几家券商的表现出乎意料。

民生证券便是一例。上半年,民生证券营收5.97亿元,而去年同期高达18.6亿元,下降幅度高达68%;净利润仅有629万元,去年同期为0.92亿元,同比降幅高达93%。净利润排名亦是下降了65位,降至116名。民生证券到底发生了什么?

《投资者报》记者向民生证券电话采访,该公司前台人员表示,会与品牌部相关联系人联系,但令人遗憾的是,直到截稿前,仍然没有联系。

记者从其控股股东――泛海控股的半年报中找到,公司也承认民生证券在经纪、自营等主要业务模块收益不理想,导致民生证券整体经营业绩低于预期。

新开户业务被暂停影响大

尽管上半年券商整体的经纪业务都出现了大幅波动,但是民生证券的经纪业务下滑幅度超出预期。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9月14日,民生证券交易规模为7994亿元,第一名的华泰证券的证券交易量高达14.7万亿元,民生排名50位,名次排名下降了5个名次。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民生证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排名下降和公司新开证券账户被暂停有关。

此前有媒体报道,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在时任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期间,发售的“民生证券新三板基金”产品到期后无法兑现本息。

根据投资者称,此案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左右。按照相关规定,许静被山西证监局认定不恰当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尚未进一步披露案情。

彼时,民生证券官网回应称,基金合同及公章都是假的,是总经理许静个人行为,“本案是由营业部多名员工协同完成的诈骗,目前,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经营正常”。但受害的投资者们显然不买账,不断通过各种途径争取权益。

不过,根据泛海控股公告,因该事件证监会对民生证券下发了《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机构部函【2015】 3381 号)。证监会函中认定,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尚未披露案情),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今年1月6日泛海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民生证券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三是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民生证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同时,山西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的监管措施,并将许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在今年1月的公告里,泛海控股表示,民生证券是一家综合券商,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对民生证券经纪业务的贡献较小,但是半年过去,整个公司的利润出现了大幅下滑,可见此次处罚让公司元气大伤。

泛海控股在半年报里还提到,上半年民生证券业绩表现不佳,还因为自营业务出现了问题。

由于公司没有公布民生证券具体的财务数据,记者只能从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来一探究竟。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民生证券持有中国宝安、岳阳林纸、索菲亚、圣阳股份、合诚股份、中恒电气、佳都科技、东方精工。

令记者诧异的是,民生证券重仓持有的上述几家公司,上半年的表现与整个大盘相比还算不错。因此,记者猜测,民生证券自营表现不佳,有可能是其他持有的股票,抑或割肉了表现不好的股票。

券商评级再次回落至c级

民生证券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之路并不平坦,2013年就因保荐项目天能科技造假被证监会处罚,当年券商分类评级被“一降到底”。

2013年民生证券就因投行业务问题频发评级被“一降到底”。彼时民生证券保荐项目天能科技曝出严重造假,除公司本身多位高管被处罚之外,民生证券被认为在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证监会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保荐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并认定二人为市场禁入者。随后的2014年和2015年,民生证券逐步缓过神来,2014年连升三级录得B级,2015年再升一级至BB级。

除此之外,在当年证监会组织的财务核查当中,民生证券亦有过半保荐项目“撤单”,对保荐项目把关能力之低劣可见一斑。

股民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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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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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因甲方受托对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_________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关前期调查工作,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有关前期商务调查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如下范围的商务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3.对公司资产形成中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之合法性,资产之有效性、合同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商务调查;

4.对公司未了结的经济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之法律意见仅作为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月前的履行情况作商务调查,对还未完全履行的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作及其后果作出详细的预测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商务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商务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商务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商务调查。

第二条 乙方完成上述商务调查事务后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仅限于上述内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条 甲方应督促公司真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时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调查报告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对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负责的法律审核,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乙方必须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应收取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当日付清。

第八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所需得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乙方出具的调查报告仅供甲方内部参考,不得对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当的使用该调查报告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进行商务调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缴交的调查费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调查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审查批准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则有权相应措施顺延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南方民族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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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博物馆;四川大学考古学系;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