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博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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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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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1年12月27日 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我国会计高等教育结构中处于较高层次,主要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我国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积极探索和改革,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取得了巨…

会计硕博论文(精选5篇)

会计硕博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培养模式;学术型;实务型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1年12月27日

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我国会计高等教育结构中处于较高层次,主要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我国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积极探索和改革,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取得了巨大进步,培育了一大批国家急需的会计高级人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培养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认清培养现状,创新培养模式,适应发展需求,提升培养质量,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我国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现状

在过去的二十余年中,我国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一直处于探索和改革之中。在学制方面,依据会计学专业特点实行弹性学制,逐渐淘汰单一固定的学制,除此之外,还实行了“直博”和“硕博连读"等形式;在入学形式方面,自1985年开始实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制度,打破了原有单一的研究生招生渠道,使更多的人可以接受会计学高等教育;在培养类型方面,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单一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类型被打破。

目前,我国在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上形成了两种学位类型:一种是会计学学术性学位,一种是会计学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从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需求来看,我国对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需求大大下降,而对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需求呈增加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在研究生教育恢复之初,为了应对期间的高等教育断层,解决我国会计专业高校师资和科研人员的短缺问题,我国一直把培养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作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其中大部分毕业后都进到高校和科研机构。但是,近年来随着博士研究生的扩招及高校师资队伍的相对饱和,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可能性很小,更多的硕士生走向了会计实务界,从事应用性会计工作。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和监管的日趋完善,我国对实务型会计人才的要求大大提高,从而对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需求有所增加。由于培养模式的改进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导致培养出来的研究生与社会期望有着较大差距。因此,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我国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加以反思和改革,以实现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培养目标。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学习会计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培养能够适应会计学术理论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从事教学工作和基础性、理论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拥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为博士阶段的学习以及将来从事较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二)入学形式。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应以连贯培养为主,将硕士生教育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中间阶段。在招生对象方面,要求学生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生源以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专业人才为辅;在入学考试方面,以培养学术研究人员、理论研究的创造者为标准,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试形式及分数线;在题型设计方面,重视对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查,同时强化对研究方法、推理、归纳等研究能力方面的考查;在选拔录取方面,主要考核报考学生的在校成绩、科研论文、申请论文、工作成果等,并且加大导师的决定权。

(三)培养方式。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为博士阶段的学习服务,构建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为目标的培养体系。

1、课程设置。课程要以公共课为主,不必细分方向,可以在进入博士阶段之后再选择方向、补修相关的方向课程;课程总量上要控制,给学生留出时间来自主学习,发展学生的学术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加强经济学以及数量分析的教育,以便为将来从事数理分析或理论研究奠定基础,以适应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课程设置要与科研训练和学术论文写作相结合,为博士阶段出创新研究成果提供支持。

2、教学方式。实行开放式、互动式教学,教授与学生之间充分沟通,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可采取非全日制学习的形式,让学生灵活安排自己的学习与生活;教学所用教材最好采用反映理论前沿的系列原版教材,多让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掌握会计学理论前沿问题;成立导师组,共同指导学生,导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融洽的关系,及时指导学生所遇到的科研问题;安排学生在学习的适当阶段与博士生共同做课题、搞科研,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

3、培养年限。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可适当缩短至两年,减少论文写作阶段所形成的空闲期,补充到博士培养阶段,更多地学习科研理论,提升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质量评价。对学术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质量评价,可主要依据是否满足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来进行。考核指标要尽可能覆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各方面,从而反映学生的学术潜质和科研素养;在优化标准化考试形式的同时,尽可能多地采用文献笔记、读书报告、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等方式,真实衡量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严把论文写作质量关,建立机制考核导师对学位论文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监控工作,考查学生的自学能力、理论构思能力、研究组织能力、前沿把握能力、书面表达能力;遵循“宽进严出”原则,建立有效的淘汰机制,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之前,必须接受严格的综合考试,将那些不具备培养潜力的淘汰出去,确保培养质量。

三、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培养目标。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学习会计及相关学科的知识、技能,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业务知识,较强的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会计、审计、财务等相关实务工作,满足会计及相关行业的人才需求。

(二)入学形式。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借鉴职业教育模式,做好招生对象、入学考试、题型设计、选拔录取等工作。在招生对象方面,要求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但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定时期内仍是生源的主要构成部分;在入学考试方面,全国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分数线;在题型设计方面,减少对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查,加重对阅读、逻辑分析、实际操作等个人能力方面的考查;在选拔录取方面,可成立专门的招生委员会,在考核在职人员的工作经验、业绩,或应届毕业生的在校成绩、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查学生的沟通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等,一旦通过,既准予录取。

(三)培养方式。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培养目标为根本,优化培养体系。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用性,设立不同的专业方向,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加大选修课的数量,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涯上的自我选择与就业的自我规划的选择机会;注重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增设必要的素质和能力的训练课程及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和职业素养;课程设置突出“宽、多、新、实”特征,体现专业特色且兼顾多学科渗透,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2、教学方式。实行开放式,互动式、定向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学生自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实习、社会调研等方式,让学生提前进入工作角色,提高学生专业综合分析、判断能力,激发学生的职业潜能;教学时尽量使用规范的系列教材,对于重点课程,最好使用国外先进的原版参考教材,保持与会计专业发展的同步;鼓励研究生成立学习小组,共同解决学习和实践中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培养团队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安排学生在学习的适当阶段到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门等实地实习,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3、培养年限。实务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差异及在岗在职攻读学位等特点,决定了培养年限不能一刀切,需要采取弹性设置。根据实际情况,以2~5年较为适宜,并适当减少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时间,补充到实际工作能力培养阶段。

(四)质量评价。对会计学实务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如何进行考核评价,可主要依据社会对高级应用型会计人才的要求来进行,弱化高等学校内部的教学活动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考核指标要尽可能覆盖反映学生素质、能力的各方面,全面反映学生未来的工作能力;减少甚至取消标准化考试形式,尽可能多地采用案例分析、项目设计、工作实践等方法来考核解决问题的能力,真实衡量学生的工作能力;可不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和发表科研论文,以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工作方案等形式考核;逐步构建广泛而全面的校外评估体系,保障考核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有效的淘汰和激励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要严厉处理,考核优异的学生要大加奖励,确保培养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曾小青,向玉章.论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J].高校教育研究,2008.6.

[2]赵玲.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08.

[3]李明辉.对新形势下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思考[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4.

会计硕博论文范文第2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数学系、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三、招生专业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2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50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手续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并递交报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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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sufe.edu.cn/)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4.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复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七、考试与评价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初试将于2014年3月中下旬进行,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由招生院(系、所)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考生应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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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7)其他获奖证明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4.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应在初试结束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复试阶段提交。

八、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系、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有关招生培养改革的说明

1.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按门类(经济学院部分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习一定期限或经综合考试进入论文阶段后,再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

2.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改革,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在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和会计学院招生培养上采取系列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4年继续试点“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详见《经济学院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和《会计学院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3.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02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和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的02 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依托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金融行业的应用需求为导向,借助实验室丰富的数据库、分析与仿真工具等支撑环境,依托实验室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应用研究项目,培养金融、信息交叉领域的优秀人才。具体事项请查询《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简章》。

4.商学院借鉴国外商学院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培养模式,自2014年起招收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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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事项请查询《商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简章》。

5.学院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内容如下:

(1)经济学院

①各专业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培养,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其中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四专业按“经济学”门类招生,在完成基础课学习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导师和论文指导小组;

②指导教师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其中2名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

③ 博士生自二年级开始,须参加每学期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午间seminar,并报告自己的研究进展;

④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鼓励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期刊,具体考核标准见经济学院相关规定;

⑤培养过程中实行博士生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资格考试。如未能按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具体见学院相关规定。

(2)金融学院

①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实行统一考试、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

③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

④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⑤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

(3)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①自2010年起,博士生培养实行四年学制,加强了学位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研究方法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

②对博士生培养实行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论文指导委员会一般由2-3人构成,其中一位为该生导师,其他成员为本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本院教师。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制度将大大增强对博士生的指导力量;

③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了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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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4)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①除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外,其它专业和方向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博士初试报名,不分专业统一进行复试和录取,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仅供参考;

②除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外,其它专业和方向实行统一培养,招生阶段不确定导师,入学一年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

③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

十一、其他

1.2014年我校将继续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招收2名该计划博士研究生。

会计硕博论文范文第3篇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会计硕博论文范文第4篇

流动性是人才资源的固有特征,是人才开发的重要前提。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经指出,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是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收入差距最为有效的办法。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的主要场所,理应在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并促进其合理流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1]就博士生的流动而言,主要包括生源流动和就业流动两个方面。其中,对于博士生就业的流动,笔者在前期研究中发现,学源地在中部地区的博士生更多地选择到东部地区就业,而其他学源地博士生首选在学源地就业[2]。因此,博士生生源流动最终会通过就业流动的“传递效应”对人才流动带来重要影响。此外,研究生生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对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进而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济大学徐佩珍曾撰文指出,若一个学生常年只在有限的地域、空间从事同一个学科、专业,那么他所接触的研究者和研究课题都会相对单一,其知识视野和思维方法无疑会受到地域文化、学科条件、导师人格等因素的框箍和限制,与外界更广阔、更精彩的世界缺少交流和更新,在行为方式上缺少不同模式的冲击和磨合,个性得不到应有的张扬,怎么可能成为富有创新精神、全面素质的人才呢?[3]去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强调,2010-2012年要“基本建成较完备的部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一些培养单位也开始了促进研究生生源流动的实践探索。例如,中南大学2010年推出博导自主选拔博士生新政,规定导师自主考核选拔的对象为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中改善学缘结构、促进高校之间人才流动及交叉培养是主要着眼点之一。2011年4月1日,中南大学等18所高校代表就加强优秀生源互推工作达成共识,签订了《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框架协议》。由此可见,研究生生源流动状况是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但目前有关人才流动问题以高校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流动研究最为常见,而研究生生源流动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大样本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见。研究生生源的流动大致包括跨专业流动、跨学校流动和跨地区流动三种类型,本文利用2006年博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重点对硕士到博士阶段的跨地区流动进行实证分析。

二、样本说明

本文采用数据来源于2006年博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选择入学前具有硕士学位的博士毕业生作为统计样本,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的样本不包括在内,并对博士培养单位信息缺失样本进行了剔除。实际样本总计22376人,占当年实际博士学位授予人数(33305人)的67.2%。实际样本中,籍贯缺失26人(占0.1%),大学培养单位缺失2404人(占10.7%),硕士培养单位缺失2007人(9.0%);海外大学毕业43人(0.2%),海外硕士毕业113人(0.5%)。本文对所在地的界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计量单位,选取学生培养单位的实际所在地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进行统计,如,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归入上海市。样本博士培养单位的地区分布如表1所示。表1样本博士培养单位地区分布

三、博士研究生跨地区流动的统计描述

(一)流动类型学生完成博士学业,一般情况下会产生籍贯地、大学所在地、硕士所在地和博士所在地四个以省份为单位的不同空间组合,见表2。总样本中在籍贯地完成从大学、硕士到博士整个学习过程者3740人,约占1/6;在籍贯地获得博士学位者5826人,约占1/4;在大学所在地获得博士学位者8083人,略高于1/3;在硕士所在地获得博士学位者11259人,约占1/2。数据表明,博士学习地区选择上对硕士所在地的依赖性明显高于大学所在地和籍贯所在地,如果考虑到样本中没有计入的硕博连读生,三者之间的差距将更大。表2不同阶段同一所在地人数比例统计英国学者菲戈安(AlessandraFaggian)等根据大学生家庭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各种可能的组合情况将大学毕业生的流动分为不动(Stayer)、前期流动(Sticker)、后期流动(LateMover)、返回流动(ReturnMigrant)和继续流动(RepeatMigrant)五种类型。[4]借鉴该分类方法,同时为简化分析,本文仅选择大学所在地、硕士所在地和博士所在地进行具体考察,则博士学位获得者从大学到博士阶段的流动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不动:是指学生在大学所在地继续完成硕士和博士学习,未发生任何流动;(2)前期流动:是指学生由大学所在地流动到其他省(市)就读硕士,而后留在硕士所在地获得博士学位;(3)后期流动:是指学生留在大学所在地就读硕士,而后流动到其他省(市)获得博士学位;(4)返回流动:是指学生首先由大学所在地流动到其他省(市)就读硕士,而后又返回大学所在地获得博士学位;(5)继续流动:是指学生首先由大学所在地流动到其他省(市)就读硕士,又流动到大学所在地和硕士所在地之外的省(市)获得博士学位,共发生了两次流动行为。五种流动类型的特征和流动次数如表3所示。表3博士学位获得者空间流动的五种类型根据以上分类方法,如表4所示,总样本中不动者7207人,占32.2%;前期流动者4052人,占18.1%;后期流动者6834人,占30.5%;返回流动者876人,占3.9%;继续流动者3407人,占15.2%。数据表明,尽管在大学所在地获得硕士学位者高达62.8%,但在此后的博士阶段有近一半人选择了离开;而硕士阶段一旦离开大学所在地,再返回该地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非常低,大有“一去不回头”之意。表4博士学位获得者五种流动类型的统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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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入流出统计本文将博士流入界定为外地硕士毕业生到本地就读博士,流入率等于“非本地硕士生源人数÷本地博士总数×100%”;将博士流出界定为在本地硕士毕业后到外地就读博士,流出率等于“本地硕士毕业后在外地获得博士人数÷本地硕士总数×100%”。同时,考虑到宁夏、海南、贵州、4个地区没有博士授予样本,而青海和河南的样本数仅分别为8人和21人,故下文仅对我国上述6个地区之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统计分析。首先,从流入来看,选定25个省区的平均流入率为49.7%,即外地生源占博士总人数的一半。根据流入率的高低大体可以划分为高流入地区(流入率60%以上)、较高流入地区(流入率在40-60%之间)、较低流入地区(流入率在30-40%之间)和低流入地区(流入率30%以下)四种类型。其中,高流入地区包括上海、浙江、广东和北京四个地区,平均流入率为65.2%;较高流入地区包括江苏、四川、天津、辽宁、福建、安徽和重庆七个地区,平均流入率为49.9%;较低流入地区包括江西、云南、湖北、湖南、陕西、山东和甘肃七个地区,平均流入率为34.9%;低流入地区包括山西、河北、吉林、广西、黑龙江、内蒙古和新疆七个地区,平均流入率为20.1%,见表5。表5按流入率的区域划分其次,从流出来看,选定25个省区的平均流出率为42.6%,即到外地读博的硕士占硕士总人数的四成以上。根据流出率的高低大体可以划分为高流出地区(流出率80%以上)、较高流出地区(流出率在60-80%之间)、较低流出地区(流出率在40-50%之间)和低流出地区(流出率40%以下)四种类型。其中,高流出地区包括江西、广西、新疆和内蒙古四个地区,平均流出率为88.9%;较高流出地区包括云南、山西、河北、甘肃和山东五个地区,平均流出率为71.6%;较低流出地区包括安徽、重庆、湖南、辽宁、福建和四川六个地区,平均流出率为47.7%;低流出地区包括陕西、上海、吉林、湖北、浙江、黑龙江、广东、江苏、天津和北京十个地区,平均流出率为31.7%,见表6。表6按流出率的区域划分依据流入率和流出率的综合表现,可以将选定的25个省区划分为高流入低流出地区(Ⅰ类)、较高流入较低(低)流出地区(Ⅱ类)、较低(低)流入较低(低)流出地区(Ⅲ类)、较低(低)流入较高(高)流出地区(Ⅳ类)和低流入高流出地区(Ⅴ类)五种类型。其中,Ⅰ类地区包括上海、浙江、广东和北京四个地区;Ⅱ类地区包括天津、江苏、辽宁、安徽、福建、重庆和四川七个地区;Ⅲ类地区包括湖北、湖南、陕西、吉林和黑龙江五个地区;Ⅳ类地区包括山东、甘肃、云南、河北、山西和江西六个地区;Ⅴ类地区包括新疆、广西和内蒙古三个地区,见表7。表7按流入流出率的区域划分在上述各地区中,新疆、内蒙古、广西、江西2006年的博士学位授予数都不超过100人(见表8),但这四个省份的硕士教育都有一定的规模,其硕士授予数/博士学位授予数之比分别为51、37、89和44,这些省份的硕士毕业生必须向外流动才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因此这些地区的高流出率是可以理解的。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陕西、吉林、黑龙江四省2006年的博士授予规模均超过1000人,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数也接近1000人,但流入率和流出率均比较低。广东、浙江两省的博士学位授予数与上述五省基本相当,但却属于高流入地区;四川、辽宁的博士学位授予数也与上述五省相当,但属于较高流入地区。由此可见,影响生源流动的因素既包括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也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广东、辽宁、浙江均为经济发达省份)。山东省的情况比较特殊,其博士教育资源相对丰富(2006年博士学位授予数为1030人),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2006年GDP排名全国第2,人均GDP排名全国第7),但却属于较高流出率和较低流入率地区。

四、结论及建议本文基于2006年全国博士学位获得者样本的流动性分析表明:

第一,博士生源整体流动率较高,但流入、流出率在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虽然生源流动是改善学缘结构、培养学生创新素养的重要途径,但鉴于直博、硕博连读等长学制对博士生培养质量也有诸多优势,流动率的合理区间尚无定论,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也非常有限。根据美国科学基金会、国立卫生研究院、教育部等机构对1999年23153名可获得信息的美国本土博士学位获得者的调查,在出生地(州)完成从高中、大学直到博士整个过程并且计划在本地就业的比例为13.4%,在大学所在地获得博士学位的比例为31.2%。[5]如果考虑到美国有50个州和1个特区,远多于我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国博士生源流动率与美国相比并无明显差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分析时选择出生户口所在地代替籍贯所在地更为合理;其次,本研究中的流动专指跨省流动,校内跨学科流动和省内跨学校流动包括在不动者中,如果完整考虑这些因素,则流动者的比例应该更高。

第二,学生在选择博士培养单位时对硕士所在地具有更强的依赖性。为什么在博士学习地区选择上对硕士所在地的依赖性明显高于大学所在地和籍贯所在地?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首先,相对大学和硕士而言,博士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其次,对于原本有流动需求的部分学生而言,经过大学和硕士阶段两次选择,可能既定的流动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如在大学所在地获得硕士学位者中,有一半以上的人选择继续在该地攻读博士学位;再次,相对大学和硕士来讲,导师在博士招生中拥有更大的自,考试科目基本都由本单位命题,选择报考硕士所在地的培养单位,获取信息的渠道更便捷、成本更低,被录取的可能性也更大。

会计硕博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创新人才;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模式

2010年,国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是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贯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过程,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的一体化培养模式。因此,探索和研究“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对于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满足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需求,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背景和内涵

1.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被分成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三个教育阶段,经过二十多年的高等教育实践,这种阶段划分在实践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弹性化处理。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整齐划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再适应高等教育日益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对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有很高的连续性要求的基础学科。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末,理科和医科开始采用“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培养模式的改革不仅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办学效益及学位论文水平,而且大大缩短了攻读硕士学士、博士学位所需的时间。

2.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内涵

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是指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出优秀学生,直接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培养方式。将本科生阶段、研究生阶段(硕士生、博士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完善和优化研究生教育,使人才知识结构更加精深、广博,在博士生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连贯性和统筹性是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本质,即通盘考虑本科生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习和科研,制定统一、连贯的培养方案。该培养模式不仅要求对本科生阶段的知识进行积累,而且还要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并要引导学生顺利完成从本科生阶段向研究生阶段的过渡。

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优势及局限性

1.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优势

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以便适应新时期国家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目的在于为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他们今后的成长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实践证明,在基础类学科实行“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重大的实际意义,具体可以归纳为几点:

一是一种新型培养模式。为优秀学生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机会,既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高知识层次和科学研究高连续性的要求,又有利于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是提高人才培养效率。目前,我国高校基本学制一般为本科生4年,硕士生2年~3年,博士生3年~4年,加起来需要9年~11年;若要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在每个阶段都需要经历入学考试、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是一个耗时、耗力的过程。而“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基本学制一般为八年,即“3+2+3”的周期分布,在时间周期上明显缩短;同时,该模式通过简化重叠环节,压缩重复内容,将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毕业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设计,完善和优化了培养过程,使得学生在更短的时间周期内,能够形成更完备的知识体系,得到更全面的科研锻炼,产出更丰富的科研成果,提高人才培养效率。

三是增强科研活动的连续性和专一性。“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减少了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变更学校的次数,使得学生可以参与周期长、难度高、意义重大的科研项目;由于学生较早确定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中途不再需要为毕业、就业问题分心,可以在完整的时间周期内规划学术路径,设定学术选题,专心致志开展学术研究;许多学校在本科阶段即为“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学生配备导师,让他们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加强了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减少了学生对环境和人际磨合的不适感。这些因素都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学生科研活动的连续性和专一性,提高了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率。

四是连续的时间周期安排。有利于交叉学科和跨学科培养博士生,为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供了可能,也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国内外访学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2.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局限性

一是选拔方式不科学。“本―T―博”贯通培养的选拔条件只参考高考成绩,高考成绩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学生的研究潜力和科研的潜在素质,仍是个未知数。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以高考成绩录取的选拔方式,成为变相的“一考定终身”。与那些经历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三次选拔的学生相比,“一考定终身”式的“本―硕―博”贯通培养选拔方式的不科学、不公正显露无遗。

二是培养环境封闭。“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虽然保证了科研活动的连续性和专一性,但同时也造成了学习与科研环境的相对封闭,近亲繁殖现象突出。在同一学校八年的学习时间,课程的更新速度与层次差异存在局限,教师之间的学脉传承也可能会造成信息、观点来源的单一;由于研究生教育模式基本采取的是导师与研究生“一对一”指导,关系较为固定,甚至形成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导师之间、学科之间壁垒森严,难以打破。而学术研究需要跨学科技术与知识的交叉融合,需要学术视野的广博和研究领域的开放。因此,“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会对科研的创新性和交叉性造成束缚。

三是操作层面存在机制障碍。在大多数高校中,本科生与研究生的管理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而具体落实人才培养的各院系负责本科生与研究生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也不一致。如果各部门、人员之间不能形成共识、协调合作、打通环节、统一部署,贯通培养模式就会成为分段式培养模式的简单拼凑,或在出现问题时各方互相推诿,或在出现分歧时各方只站在本部门的立场和角度思考,最终损害学生的利益,造成人才培养效益的流失。

四是课程缺乏连贯。“本―硕―博”贯通培养方式只是做到了“形连”而不是“神连”。普遍来说,“本―硕―博”贯通培养的课程设置“搭乘”的是普通博士生的课程设置,教学形式上与普通博士生培养也没有太大差异,并未真正体现出“本―硕―博”贯通培养方式的优势。

创新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优化方案

虽然“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局限性,但总体来讲,该模式还是利大于弊。因此,应该趋利避害,不断优化贯通培养模式,培养出高素质、综合型创新人才。

1.明确阶段目标

目前,大多数学校采取的是 “3+2+3”的时间周期安排,这并不是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阶段的区分,而是培养任务的区分,即知识架构阶段、方法训练阶段和选题研究阶段。在前三年里,通过课程学习和经典阅读完成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扩充;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通过实验室轮转、导师团队指导、多课题参与等方式进行科研方法、科研技术和科研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训练;在最后的三年里,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持续深入的研究。根据每一阶段的培养目标:在知识架构阶段,应整合课程资源,使各年级课程之间形成层次性和互补性,由浅入深、由基础到前沿,避免内容重复、领域狭窄和结构偏颇;在方法训练阶段,应整合实验室资源和导师资源,让学生尽可能接触到最先进、最常用的实验仪器,并组建导师团队,定期开展学术讨论,同时要求学生广泛参与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聆听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讲座,参与企业实践工作,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紧密结合起来;在选题研究阶段,应整合学术资源,为学生提供较为充分的科研条件,并在必要时将其送往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在每一阶段结束时,再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该阶段的学生培养质量给予评估,并作及时调整。

2.优化培养机制

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是按照“3+2+3”八年贯通式培养,优化培养机制,采用全新的综合培养方案,实行以学生为本的动态管理和分流制度,确保三个阶段有机衔接。具体而言,在本科学习阶段,前三年实施学科通识教育。第三学年末将根据学生的学业、健康和个人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流:通过选拔分流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及学科方向并配备导师,进入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阶段学习;未通过选拔分流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进入相关院系,按照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继续学习,在完成本科培养计划后授予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进入“本―硕―博”贯通班的学生在第五学年还可以在该学科相关专业选择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选择硕士毕业:选择硕士毕业的学生在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后授予该专业的硕士学位证书;而进入博士生阶段连读的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在完成全部培养计划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高校可在课程修读、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环节上全面实施创新型教学,并推行灵活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及个人情况,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转专业,攻读双专业、双学位等,也可以在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阶段参与学校的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3.完善培养过程

“本―硕―博”贯通培养过程中,应实行贯通培养,按照对学生知识结构既宽又厚的要求强化培养过程,在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科研训练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是构建创新性综合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在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人才教育体系要求下不断进行创新,加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阶段培养方案的衔接,有机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的结构与系统,进行课程融合、重组、渗透与贯通,加强课程之间的有机衔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不过分强调学科体系完整性。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构筑平台课程,实行课程的模块化、系列化,注重U大学生的知识面,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培养“宽基础、多方向、重实践”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探索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教学过程必须从知识的传授型向创新意识的激发型转变,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目标,以激发学习热情、启发创造性思维为原则,加强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的结合度,强调课程的前沿性,增加科学研究方法课程,采取研讨式教学方式。学生从大学四年级开始进入实验室,其部分课程以自学的形式完成,部分课程经导师同意可以免修。为了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可开设一些双语或全英语课程,利用院士、博导以及教授们的合作,选派学生到国外著名大学和学术机构学习、交流或联合培养研究生,每位学生前六年要有在国外培养的经历。

三是加强科研训练,为将来从事科研工作打好基础。科研训练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多渠道展开科研训练,使“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博士生尽快深入科学研究。可采取的措施有:进入实验室轮转,初步进行实验技术和科研能力的基本训练;以助研身份参加教授的科研活动,认识和了解科研工作的基本思想和工作方法;参加学术报告会、学术讨论会和科技竞赛活动,让学生在科研氛围中体验科学研究精神,促进科研素养和科研能力的养成。

4.提供制度保障

“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要实现无缝对接,必须得到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的大力配合,并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予以保障。在该模式的顶层设计上,分管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学校领导要在兼顾学校专业特色和教育资源的基础上,达成运作该模式培养拔尖创新入才的共识;职能部门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划分实施该模式的学科专业范围,然后由各院系自愿申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运作的策划方案;在学生的选拔和考核方面,具体操作方式可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职能部门只需监督程序和复核结果即可;在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设计上,需要职能部门提出基本要求和规范,各院系负责整合课程和细化培养环节,导师及其团队则要以此为依据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在该模式运作过程中,职能部门负责在生源分配、项目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为相关院系提供政策倾斜,院系负责为入选学生指派导师、优化课程、强化指导、落实培养计划;在该模式运行的制度建设上,应制定与该模式相配套的选拔及考核办法、分流制度及后续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办法等,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同时,与该模式相关的保研指标分配、中途学位获取、淘汰学生出口调整等具体问题方面,要由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导师们充分协商、妥善安排,职能部门除了给予必要的扶持与监管之外,应尽量保证院系享有充分的自和灵活度,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需求进行处理。

5.构建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对“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实行滚动考核机制,以保持整体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在第三学年末,根据学生的学业、健康和个人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流,不符合要求者可转回普通班学习,在完成本科培养计划和本科毕业论文后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通过考核者,进入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阶段学习,在第五学年末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选择以硕士生身份毕业,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在完成全部培养计划和博士学位论文后获得博士学位。通过考核的学生将免试连续完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还应采用多维评估体系。依据发展、注重学生纵向、多视角、多方位的评价原则,对“本―硕―博”贯通培养学生的能力进行侧重培养。院系在培养学分、课程成绩、学位论文考核的基础上,采用导师组制为主的理论研究、科研应用、项目交流的阶段性考核和创新评估双重机制,在“本―硕―博”贯通培养周期中实行导师汇报制度,学校规定最长汇报时间间隔并进行抽查。这样,“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学生在任何方面取得的成果都会显现出来。

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适应了新时期国家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目的在于为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他们今后的成长提供更有利的条件。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工作,依托部级科学研究基地,搭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全方位尊重和关心学生,并通过国际交流、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等多种途径,不断完善和推广创新人才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