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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强化法治保障,构建法治经济社会秩序
1.构建法治经济秩序。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信用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工作。不断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两新”组织建设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着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依法调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推进科学决策,提升行政效能
3.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必须切实遵循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各项程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出改革举措、作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可以让县(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推动建筑市场、燃气供应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推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
5.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准确把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施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党委(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市委党建手机报、手机党校等载体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增强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阵地和载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展板、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推进公园、居民小区法治文化永久性阵地载体建设。
四、实施法治惠民,让群众共享法治成果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1.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法考评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有记录。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党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作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必经环节”和“刚性门槛”。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4.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程,努力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衔接,及时承接食品、餐饮监管职能,做到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5.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大基层执法力度,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局及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设立食品检测检验机构,建立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食品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等柔性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违法行政预防和惩戒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8.实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全面梳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9.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确保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突出食品监管重点,采取专家辅导、专题讲解等形式,把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机构改革后职能的顺利承接。
10.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推行移动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社会对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1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以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加大学校、小餐馆(小作坊)聚集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及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整治力度;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智能”造假、非法添加、挂靠经营、借证经营、网络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整治”专项行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组织保健食品打“四非”回头看、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12.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深挖案源。坚持把大案要案查处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研判,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公、检、法、药监“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执法部门的联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六、创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机制
1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集中排查和治理各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点,对关键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全面可控”。
14.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和咨询专家队伍,配齐配强应急处置人员、设备和设施,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形成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15.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直报、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流程,适时组织处置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四项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
七、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
16.深化“百佳药师进万家”特色品牌普法活动。充分发挥“百佳药师”为骨干的普法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法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真正带动千家万户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显著提升。
17.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日、12.1《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广场咨询活动。组织人员走进学校、社区,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法律法规宣传新阵地。
18.加强法治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法治、《药监之声》、法制宣传栏等载体、阵地,开展法治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多途径提升法治药监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争创法治型机关,充分展示法治药监的风彩。
八、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
19.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法治领导责任制,完善法治建设在内的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20.创建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督导,推动法治建设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形成齐创共建的整体合力,促进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突出重点,加强审计普法
(一)启动“七五”普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我省和审计署“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审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学法重点。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建设纲要》等,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改革思路、创新审计发展;深入学习和党内法规,增强党纪观念、守住纪律底线;深入学习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协调发展、绿色生态保护、开发合作共赢、保障和改造民生等法律法规,强化发展理念、凝聚改革共识;深入学习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保密法规、信用体系建设等规章制度,科学辩证执法、严格履职尽责。
(三)深化法治宣传。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创造性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以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为主旨,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全省审计机关养成依法审计、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和高度自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审计法治建设,扩大审计影响、树立审计权威,继续营造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法治氛围。
(四)培育法治文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促进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质,传播法治文明。
二、完善制度,严格审计管理
(五)清理规章制度。对照新形势要求,全面清理审计执法、审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审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健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审计权力责任清单,细化优化调查了解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审计通知书制发、证据资料获取、审计记录编制、结论文书出具、信息简报编撰、政府信息公开等审计执法流程,形成“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理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审计执法机制。
(七)完善评估机制。按照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要求,围绕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效能性、民主性六个关键点,全面查找和纠正审计规章制度在权力运行、自由裁量、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防范审计制度的廉政风险和质量风险。
(八)施行备案审查。按照《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审查目标,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对审计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办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审计机关备案。
三、强化监督,规范审计权力
(九)深化审计审理。重视和加强审理机构、审理队伍建设,市州一级要有专门机构、县一级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工作;突出对审计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实现每个项目的所有审计资料、审计执法的所有环节的“全覆盖”,把审计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深度分析审理情况,及时反映审理工作和执法环节的问题,服务领导决策,从机制上、制度上提高审计质量。
(十)保障独立履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事项)的工作,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十一)清理执法资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证工作;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资格审查、学习培训等工作,真实完整反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现状,规范审计人员主体资格,持证执法。
(十二)促进依法决策。深入推进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审计业务会审定审计结论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行为;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审计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审计处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法依法处理处罚,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十三)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下级审计机关要及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执法制度办法、年度审计法制工作报告、审计项目审理、质量检查、经济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结果、政府裁决复议应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审计执法错案等重大法制工作事项,相关报告情况纳入全省综合量化考核。
(十四)加强复议应诉。适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新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提起审计监督诉求等事项,做到程序合规、证据充分、法规适当、文书规范;及时应对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推动落实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应诉水平并支持、尊重复议决定和判决。
(十五)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明晰执法责任,明确各审计执法岗位“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承担“什么责任”,做到人人“明责”、全员“确责”。对不依法确保履职尽责、审计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创先争优,推进法治创建
(十六)评选优秀项目。结合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和我省审计实际,修改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为培育审计精品提供指南;优化优秀审计项目评比项目结构、分值结构、参评人员结构,持续提高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优中选优,选送我省审计项目精品参加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探索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工作规律,整理优秀审计项目创建教学案例,推广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典型示范作用。
(十七)检查审计质量。深入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整体提高年”活动,省厅检查市、州审计质量,各市、州检查所属县(市、区)审计质量。结合审计署对我省审计质量检查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审计项目在实施程序、执法规范、处理处罚、移送整改、档案整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发现并反映审计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现象和质量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建议和举措。
(十八)考核法治绩效。统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法治绩效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为抓手,细化各项具体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规划、有台账、有落实。
(十九)指引执法行为。省厅组织编撰《财经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指南》,供全省审计人员参考借鉴,提高审计法律服务水平,防范审计执法风险。
(二十)开展能力比武。以大数据审计、审计新闻报道写作、审计应急处置为主题,开展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科学辩证执法等能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
五、扩大成果,深化“两法衔接”
(二十一)强化协调配合。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中的协调配合和移送跟踪工作,及时跟踪反馈案件查处结果。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严打”整治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质量和水平,确保治安刑事犯罪案件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发案率的高低是衡量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一项主要因素。乡政法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提高打击能力,遏制违法犯罪上升执着,确保治安刑事案件总体平稳,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瑾犯罪的高压态势,把集中打击、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和经常性的破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建立科学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治安情况通报、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各种犯罪,研究犯罪发生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准确预测犯罪态势,及时报告治安情况,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住所。坚持抓好乡每月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
2、强化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隐蔽斗争,维护政治稳定。要立足我乡区位特点,突出对台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强化重点侦控和依法打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发挥军警民联防优势,有效预防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情报窃密活动。加强地下宗教组织的教育转化,依法打击整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持专案攻坚、帮教转化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坚决打击“”等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捣乱存破坏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积极开展有害信息专项治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受设施整治工作,坚决控制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3、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提高打击实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因地制宜地适时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两抢”、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确定重点、挂牌督办,力争实现“命案必破”、“枪案必破”、“爆案必破”。对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要认真研究打击对策、组织专项打击队伍,坚决遏制其高发的执着,使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平安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4、加强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要继续把结合部、外来人口取信地、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及周边、校园周边及“三道”沿线旅游景点等地区和部分为重点,确定一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位作为重点整治点,适时组织强有力的力量进行整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里重点抓好村居和单位的整治工作,村居和单位重点抓好重要角落、重要场所的整治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重点整治工作的经验,组建以党政和政治干部为主体的精干工作队伍,选配负责任的工作队长,实行基层五长“捆绑责任制”,认真落实重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
5、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加强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责任。在继续抓好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构建农村三个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网络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打击的能力。
6、要继续扎实推进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专群队伍为主体的人防网络、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网络、以科技手段为重点的技防网络和内部单位防范网络等四个防控网络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努力实现防控覆盖面有新的扩展,科技含量有新的提升,整体效能有新的增强的工作目标。
7、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防范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防范能力。在巩固和完善“三台合一”、“派出所警力整合”等现有警力机制和警力整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民警管理、考评工作制度,重新调整、合理规划巡逻区域和巡逻责任,进一步整合防控力量,改进防控方式,努力做到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要大力发展专职巡防队、义务巡防队、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每个村居、每个学校、每个厂企、每个单位都要成立一支专职巡防队或保安队,并规范对专职巡逻队和保安队伍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8、要加大对物防、技防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投入力度,增强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治安岗亭、学校、厂企的报警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区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建设规划,逐项抓好落实。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全力攻坚、加大投入,加强跟踪与督导,全面落实村民自防措施。
9、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的工作格局,统一组织规划辖区的治安防控工作,街道综治委有权组织、指挥、检查、督促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根据区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乡综治委有权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批评和建议综治“一票否决”,把辖区的治安状况与各单位的一把手的责任挂钩起来,实行“捆绑责任制”,同奖同罚。乡将组织开展“刑事零发案村居”和“村居好书记、好主任”评选活动,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给予重奖,工作落实不好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10、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平安协会”、“流动警务室”、“民警驻村、巡防、包片责任制”、“成立护村队”、“安装十户联防报警装置”、“建立村户联防、实行户户联防联保”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技防设施建设,上半年要把电子眼并放公安网络平台,增强对犯罪分子的威慑,积极研究加强农村人防、物防、技防的办法和措施,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的新路子。
三、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的工作,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11、充分发挥综治专门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按照省八部委《关于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广“租房委托管理”以及江口镇五星村“流动人口管理”等经验做法,强化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合力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健全积极帮教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底数清、动向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工程”,配齐配强中小学综治副校长,积极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违规经营网吧、网站和不健康的“口袋书”等进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2、加强对重点行业、要害部位、重点物品的管理和防范。落实各项防控制度和防范责任,适时开展清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堵塞犯罪,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实行法人责任制,加强单位的内部防范工作,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治安责任。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调处机制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排查分析、及时调处、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包案、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网络建设,健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组织,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积极排查调解工作例会这个工作平台,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特点,发挥部门联调联处的整体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真正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处前、调处工作走在激发前”,切实把部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使大部分地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14、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妥善处置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查究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尽可能把各种事件、事故、灾害对公共安全的冲击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完善和创新法德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进程
15、切实加强诚信守法教育,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谋划,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区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律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或其他形式和内宅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和农村普法力度。要深入开展评选“文明村居”、“诚信守法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要突出抓好学校道德、法制教育,把道德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大力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杧核心,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推行的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公示、执法评议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推行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
六、完善组织建设体系,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16、抓好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综治机构设置、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享受政法干警待遇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要加强综治办、平安办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组建乡综治工作服务中心,加强基层综治干部的使用管理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抓综治、抓平安建设的能力。
17、加强村居综治组织的建设。完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基层综治组织,健全完善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建设。要加强对“平安协会”的指导,规范“平安协会”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平安协会”在基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及平安中心户长培训和管理,使村级综治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
18、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治服务站,配备专职干部;建立和完善综治、平安建设组织网络,着力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七、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各项领导和保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9、认真落实各领导责任。继续通过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的形式,把平安建设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乡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列入乡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按照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参与综治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区里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加强对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工作的考察,及时向党委提出奖惩或调整建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20、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人均以1.5元的标准,分别安排平安建设和综治业务经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舍得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的经费投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加强平安建设经费投入的同时,各级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经费保障社会化、市场化动作的新路子,通过建立平安协会、开展治安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保安市场化、签订治安服务协议书等方法,多方筹集平安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21、建立分级考评制度,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达标活动。
乡综治委将根据省、市、区“平安建设”的考评标准,对全乡各单位和社区、村居进行全面考评。年底,乡综治办、平安办将在自检申报、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乡直各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力争有100%的村居、单位能够进入平安建设达标行列。
八、以提高群众和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力度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字: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必要性;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求,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的重要载体,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意义深远。企业建设法治文化不仅可以规范员工行为模式、调节各种关系,使企业运行协调稳定有序;而且还能通过惩戒违规、激励合法行为,调动一切因素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一、现阶段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1、有的煤炭企业对普法的认识不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在无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凸显,个别企业仍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
2、有的煤炭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薄弱,重形式,轻实效,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不够,实效性不强。
二、煤炭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1、行业特点是煤炭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煤炭开采是一种高危险性行业,由于其主要工作地点位于地表以下,安全生产的可靠性主要依赖于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安全规程措施的正确理解,坚决执行。建设企业法治文化的目的就是通过企业法治文化所蕴含的法律、规章制度至上精神,以制度的形式对在实践中形成的良好做法和措施予以确认和规范,通过企业法治演进,并在运行中形成得到普遍遵守的规则来引导人的文化,以达到自律与他律的统一,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2、和谐发展是煤炭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间交流的加深,人的心理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的主流。而煤炭企业新的体制机制在有些干部职工心中还未能完全适应,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权大于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使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做到人人平等,实现企业和谐发展。
3、市场经济特性要求煤炭企业必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竞争主体,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依法经营,违法经营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市场经济具有竞争性特点,竞争性使资源能得到有效配置,然而它的消极面会使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加强法治文化假设是煤炭企业识别、规避风险的有效途径。
三、当前加强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1、加强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抓住三个要点
一是关键要树立法治文化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增强公民个人的主体性,实现人的文化心理、价值观念、思想意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企业员工必须确立法律制度至上的思想,确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并且在实践中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企业利益,形成健全的法律性格,为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实施创造条件。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领导人作用。法治文化建设要以企业领导人的引导为重点,企业领导是企业法治文化的设计人、倡导者、传播机。企业领导人应充分发挥其在本企业独有的人格魅力优势,统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以身作则,模范带头,领导企业实践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必须提高法治文化执行力。执行是企业法治文化得以构建和实施的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离不开坚定的执行,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结构再严谨、规定的再具体、条文再完善,如果执行不力也等于零。因此企业建设法治文化,必须提高执行力。
2、加强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实现三个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煤炭企业法治文化组织领导工作保障机制。法治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完成的,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程,煤炭企业应当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领导体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力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积极做好企业法治文化的宣传报道、活动开展、工作指导等工作。企业法务部门应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煤炭企业法治文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煤炭企业应凸显行业特点,在宣传内容的选择上,着重体现与煤炭企业及员工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安全生产法、婚姻法、民法、刑法等法律知识为宣传重点;在宣传方式的应用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依靠法制讲座、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及图片展览等载体,不断推陈出新,务必使宣传形式新颖、方式灵活。在宣传效果上,坚持渐进原则,综合评估企业员工法律认知水平,渐进式、层次化提高企业员工知法用法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煤炭企业法治文化监督检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从制度上规范监督各种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守法必奖、违法必究。企业应通过各职能部门联动、各环节层层把关,充分调动基层单位贯彻执行标准积极性, 增强干部职工守法的自觉性,从而真正把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依法治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做好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的本质是用法治精神塑造人、用法治信仰引导人,用法治实践提高人,用法治文化熏陶人。要运用法治文化的特有功效,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成功架起法与职工群众之间的桥梁,以一种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力量默默地传播法治,以它的独特优势与魅力体现法治文化的人本意识和人文关怀。当前形势下,要把满足人的需要、增强人的需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二是强化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源动力。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建立健全法治文化队伍,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
三是强化煤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性。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既不能离开经济发展空谈法治文化建设,更不能用法治文化建设干扰和阻碍经济发展。要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建设朝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等方向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形成崇尚法治的企业氛围和文化导向。
参考文献:
[1]缪蒂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