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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化论文范文第1篇
如前所述,我国民间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是我国利率抑制的结果。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利率管制将逐渐放开,我国民间金融也必然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主要体现在:首先,民间借贷资金的供给将下降。居民持有资产形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一是选择流动性。即选择闲置现金以及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持有资产,闲置现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而银行的活期存款也接近完全的流动性,居民只要花费微小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就能从银行将该部分资金变现。其中闲置现金没有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则享有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二是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较高,同时理财产品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三是选择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流动性也较差,但收益率往往最高,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因而民间借贷风险也最高。在利率管制下,居民选择民间借贷的概率较高,因为利率管制下,银行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从实际利率看,为刺激投资,银行存款利率有时甚至是负的利率水平。因此,只要有其他可投资的渠道,居民并不会选择将资金闲置或是以活期存款形式持有;且在利率管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依赖利差获得收入,对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缺乏动力,居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也没多大兴趣;而民间借贷虽然风险较大,但收益率较高,且在“熟人”、“亲人”关系网的掩饰下,居民往往意识不到潜在的风险,大量的资金流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一旦利率管制放开,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资金与经营实力来制定竞争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必定大幅度上升,银行存款对居民的吸引力也会增加;且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利差收入将会越来越小,为了寻找新的收入来源,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更加重视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理财组合也会更加多样化,对居民资金的吸引力也会上升。因此,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也必然减少。其次,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将下降。
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而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存款“脱媒”情况的缓解,可贷资金总量的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居民与企业贷款需求的能力也将增强,这必然减少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不同的收益与风险比来为不同的投资者制定个性化利率,理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够获得贷款机会,这同样大大减少了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因此,社会对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也必然减少。再次,民间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可能下降。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这些主体中不乏一些信用良好,但是缺乏抵押品或是担保的居民与企业,不乏一些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但资金缺乏的投资者,也不乏一些选择风险高收益高项目的风险偏好投资者。贷款利率管制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有效的根据收益风险比来制定贷款利率,因此它们也没有将这些潜在的贷款对象区别出来的能力与动力。利率市场化后,根据收益风险比,这些潜在的贷款者实际上是银行增加收入的较为优质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贷款利率这些主体都有极大的可能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这些主体从民间借贷市场“夺走”,势必将拉低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二、利率市场化下民间金融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深,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将面临资金供给下降、资金需求下降、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下降等冲击,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似乎走向了“死胡同”。但实际上,民间金融不可能消亡。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来看,即使在当前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其民间金融市场也保持着相当的活力。相对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特有的优势并没有改变,利率市场化带给民间金融市场的不仅仅是冲击,也有机遇:首先,民间金融的相对优势犹在。一是民间金融资金规模小,覆盖率高。
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民间金融规模很小,10万以内甚至几千、几百一笔的借贷金额普遍存在,这种规模的借贷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规模效应太低,不利于成本控制。同时民间金融无处不在,覆盖全国各地没有死角,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二是民间金融程序简单,快捷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一笔贷款的发放,必须对贷款者的信用水平、资产状况、资金用途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批,过程复杂且耗时长。而民间借贷的主要贷款对象往往是“熟人”、“亲人”,或者“熟人”、“亲人”所推荐的关系户,其信用水平、资产状况等在平时的生活交往中基本确定,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考察,也不需要复杂的审批过程,借贷的程序简单快速,这对一些急需资金“救急”的居民与企业可谓“及时雨”;三是信息不对称性更低。对于银行来说,完全掌握贷款者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而招到“骗贷”。而对于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的关系较为密切,在长期的交往中,相互的了解也较为细致,信用考察也更加针对性,因此,一定程度上,民间借贷的信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更加透明。四是民间借贷能够接纳的风险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高。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虽然理论上可以按照收益风险比来确定贷款利率从而发放贷款,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人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必须控制不良贷款率,这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接纳风险过高的贷款,即使贷款者能够支付较高的利率。而民间借贷则不受这些政策限制,只要有主体为了获得高收益而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就能实现供需双方的资金融通。
其次,民间利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将趋向统一。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原因在于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非法金融活动拉高了民间利率。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能力将大大提高,这会抑制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政府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更加严密,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也会进一步的受到抑制,因此,长期来看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有降低趋势。这极大地保证了贷款者的利益,降低了贷款者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民间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民间借贷风险依旧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根据收益风险对称原则,民间借贷利率依旧会长期的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再次,民间金融市场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其市场定位将更加明确。利率市场化要求经济社会具备完善的市场运行与监管机制,因此,政府的监管以及法律制度必将趋于完善,民间金融市场将更加规范,民间金融的违约风险将极大的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不再是投机倒把的场所。在政府监管与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民间金融市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将极大提升,这极大地提升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信用度。居民与企业转向民间借贷的原因将主要是为了获得民间借贷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具备的独特优势,而不是为了“圈钱”、“骗钱”,民间金融也不再是高利贷的代名词,民间金融市场将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而长期存在与发展。
三、结论
金融市场化论文范文第2篇
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金融市场化论文范文第3篇
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势必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影响,存款利率上调,会使得短期存款的利率差额减小,而却对金融创新尤其是中间业务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以美国为例,在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当中,其利率市场化的每一步都会对商业银行带来改变。
1.利率市场化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净息差指的是银行净利息与生息资产的比值。存贷利差、资产负债结构产生变化等的共同影响,使得银行的净息差也受到影响。如果利率的限制被取消,那么银行之间很可能会通过调整利息的方法进行竞争,提高存款的利息,降低贷款的利息,这就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之间的竞争同时也会对利率市场化产生影响,使得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受到阻碍,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根据当前的全球局势来看,结果并不一定如此。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利率市场化使得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减小,然而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出现了微小的浮动,而净息差得到了提高。如图1,从1979年开始净息差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而后,在1976年开始有了微小的上升,到美国利率市场化结束时,净息差出现了明显的升高。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尽管利率市场化会影响存贷款的利息差额,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当中也会对净息差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是,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以后,存贷款的比值上升,净息差也出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在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利率市场的资金来源稳定,银行的资金配置能力得到提升,利率市场化的负面影响也最终能够得到缓解。
2.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在负债方面,利率市场化提高了存款利息,银行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存款,然而也会使得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升高。美国制定了Q条例对其国家的存款利息进行限制,使得美国存款的数量减少。在利率市场化刚开始的阶段,银行存款付息成本大大增加。然而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这一情况基本得到解决。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之间通过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进行竞争,将存款的利息调高,贷款的利息降低,而这样一来,银行的成本也增高了。同时,在当今市场环境下,原来在银行体系融资的大企业集团更青睐于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迫使银行寻求新的贷款客户,比如房地产和中小企业贷款,提升了银行资产配置风险偏好。
3.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影响图2显示了美国非金融公司向银行进行借贷的份额变化。图中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银行逐渐开始拓宽业务的种类及范围,而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贷款占到所有业务的比例却是逐渐减小的。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表外业务,因此从非利息收入的增长可以看出在这接近20年的时间当中,美国银行表外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表外业务特指银行业务中除去资产负债表的所有业务的总和。在美国利率仍旧受到管制的阶段,非利息收入占比长期低于20%,但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当中,金融创新得到不断的提升,银行的表外业务也得到了深远的发展,非利息收入占到的比重不断升高,1979年时该比率为18.25%,而到了2000年就上升到43.11%,然而,净利息收入占到的比例却呈现下降的趋势。从结构上看,美国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与存款相关的服务收入、来自信托活动的收入、各种衍生交易收入和其他收入。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方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认为利率市场化只会对银行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大,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银行纷纷提高存款的利率,以此来吸引融资者,同时,还要适当降低贷款的利息,顺利放出融入的资金,因此,就会出现存贷款利息差额逐渐扩大的局面。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得到重视,出现了更多进行融资的方式,降低了贷款利率的提升空间,这就加剧了存贷款的利息差额。利率市场化的整个进程当中,银行受到的利息的限制逐渐减小,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减小,使得银行不得不进行转型,加大对表外业务的投入,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更多的利益。
二、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
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的利息限制被打破,存贷款方面的业务数量逐渐减少,使得银行必须谋求其他业务弥补存贷款方面的缺陷,同时,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货币市场的利率以及存贷款方面的利率得到联合,使银行通过衍生品交易转移利率风险成为可能,同时也提高了贷款定价的准确性,刺激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因此,利率市场化促进了银行中间业务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其相应业务的收入份额得到提升,以此来弥补存贷款造成的利润差额。然而,从对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研究的结果可以发现,尽管美国的银行中间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却并不是每一个银行都享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只有少数极具竞争力的银行能够获益。建设银行作为我国的五大国有银行之一,具有足够强的竞争力,然而,如果建设银行没有及时抓住机遇,也是没有办法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获益的,怎样乘着利率市场化的春风进行建设银行的发展呢?这是本次课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1.建设银行转型发展中间业务的优势分析。建设银行自身方面,首先,由于过往的积累,建设银行拥有很多的客户资源。第二,建设银行在全国各地都设有网点,服务面广。第三,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具有创新性,建设银行的服务平台建设得比较完善,产品创新能力强。第四,建设银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从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建设银行凭借着以上四点优势建立了一个坚实的形象,在我国银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间业务赚取的利润较之于其他银行也比较多。
金融市场化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碳金融市场 理论创新 对比研究
一、国内外碳金融市场简介
2005年欧盟正式启动排放权交易体系,成员国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准确定各自碳排放量和企业配额,EUETS实现了市场中资本与排放权的自由流通,成为全球首个和迄今最成熟的碳金融市场。
中国的碳市场以清洁发展机制(CDM)为基础而发展,在CDM市场交易量中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70%左右[1]。随着2012年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七省市推行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碳金融市场建设逐渐起步。
目前对碳金融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案例和实践,即针对碳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交易活动以及市场价格等问题,而对相关理论基础及创新研究关注较少。
二、碳金融市场相关理论创新
(一)碳排放权交易与分配制度理论
碳金融市场的理论基石是市场交易理论,即市场是调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环境经济学中有三种减排途径:政府管制、碳税和市场交易,其中政府直接管制和征收碳税都存在政府干预,从而增加交易成本、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市场交易制度越来越受到青睐。
“外部性”研究奠定了碳排放权可交易的理论支撑[2],为了使外部成本内生,国家应征收“环境税”――环境资源是一种政府所有的商品,政府可将环境污染物分割成标准单位即排污权,而污染者则必须购买这种“商品”,市场机制下供求均衡点即可以实现环境资源的最优配置。
目前排放权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免费分配和公开拍卖。免费分配是根据企业历史排放量,按一定比例确定其可获得的排放权量(“祖父制”)。其优势在于企业可以通过排放权交易来弥补减排成本,不涉及政府与排放企业之间的费用转移,但如果排放权初始分配额过多或不足,就会失去原本的约束效果。公开拍卖方式不会出现分配不当的问题,且拍卖所得收入可用于环境治理和税收调整,但在拍卖过程中,如果仅有部分地区拍卖,则可能出现竞争扭曲和碳泄漏等问题。
目前理论研究更倾向于拍卖方式,而实践中仍以祖父制为主。在碳市场形成初期,配额免费分配增加了利益相关者参与排放交易的信心与动力,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
(二)独立第三方()理论
碳市场商是指通过代行交易主体在买卖碳排放权或审核碳排放额度时的权利并从中获得一定报酬的独立组织或法人。根据理论,基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行为最优结果是委托人和人均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来增加自身收益,即“帕累托最优”。为了达到这一结果,过程中会发生监督成本、守约成本和剩余损失等。
目前,EUETS的交易活动较活跃,特别是小排放量企业常通过中介来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而大型排放权交易主体由于交易频繁且大型企业间联系密切,往往采取内部交易,因此行为很少[3]。在我国,商的主要任务是核准CDM项目减排量。目前该类组织的收益主要自于企业的合同分成,因此很难避免企业寻租下商的职能偏离。
(三)金融自由化和市场一体化理论
金融自由化最早由麦金农[4-5]提出,主张放松金融市场管制,包括利率自由化、业务自由化、准入自由化、资本流动自由化等。金融市场一体化是指国内外金融市场之间逐步趋向于互联统一的整体趋势。基于金融机构形成的市场关联以及各国金融市场之间交易量的攀升,金融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开始相互影响,同类金融工具在不同金融市场上的价格趋于一致[6]。
目前碳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创新层出不穷,为碳市场提供了更多的风险管理和套利手段[7]。但从2011年开始,金融危机导致碳市场价格暴跌、交易量萎靡,也暴露出碳市场自由化和一体化过程中的问题:自由化和一体化加重了金融脆弱性,在危机爆发时可能加速关联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衰退,这与我们对传统金融市场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分析是类似的。本文认为碳金融市场自由化和一体化理论可在以下几点加以完善:
首先,金融市场的发展须掌握好节奏,分阶段制定发展规划;其次,碳金融市场建立是从区域范围开始的,但减排必须在全球框架下实现,因此与国际碳金融市场对接是各区域市场发展的落脚点,否则联合履约合作将成为一纸空文。但由于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属性,一旦碳金融市场放开,又必然会通过资本流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各国金融市场,因此在制度设计之初,必须做好市场自由化的定性分析、阶段性部署准备和国际化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作。
三、小结
本文从市场交易和分配理论、理论以及金融市场自由化与一体化理论等方面,对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过程、特点及相应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与目前研究较多的案例分析相结合,为我国和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些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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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抑制;利率市场化;县域经济
JEL分类号:P22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4-0107-05
近年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由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具有“先农村、后城市”的特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较大差异,利率定价行为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影响尤为值得关注。因此,本文选取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三地共39个样本县(市)作为研究对象,以考察利率市场化对县域经济的影响,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相关文献回顾
(一)有关利率市场化的相关理论述评
在发展中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与方式上,理论界存在两种看似矛盾又紧密联系的理论。一种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深化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普遍存在人为的利率管制、较高的通货膨胀,造成实际利率低于市场均衡利率,不仅减少了国家储蓄,降低了实际经济增速和金融发展的规模,且由于技术选择不利于劳动密集型经济的发展,造成低效的资本密集型投资重复进行。基于此,金融深化论学派提出“金融自由化”为特征的政策主张,主要措施包括放松对利率的人为干预、抑制通货膨胀、将银行转化为社会组织、鼓励民间金融以及促进金融业的竞争等,通过实际利率的提升促进经济增长。
另一种是Hellmann(1994),Hellmann(1996),Hell-mann(2000)在对东亚的经济研究后提出的“金融约束论”。该理论宣称,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应该采取“金融约束”政策,通过控制存款和贷款利率、限制金融市场准入、管制竞争等,将实际利率维持在正的、低于市场均衡利率的水平上。这样。银行由于资金成本较低,放贷意愿较强;企业也由于贷款利率不是很高,有动力进行一系列的投资和生产活动,从而推动一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
根本上讲,“金融约束论”与“金融深化论”并不存在本质对立,金融约束强调不能急于否定政府的干预,认为政府进行选择性干预有助于金融深化。政府干预金融的深度和广度,应该随着金融深化的加深而减弱。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在金融抑制下,政府将名义利率控制在低于通货膨胀的水平,从民间攫取租金;而在金融约束下,政府将名义利率维持在适度水平以确保实际利率为正,并低于均衡利率,从而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
(二)实证研究综述
就实证的结果而言,Maxwell Fry(1989),Alan H.Gelb(1989)支持金融自由化的理论假设,认为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实际利率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储蓄和投资。进而推动经济增长。而另有学者则认同金融约束论的推断,指出利率市场化后实际利率的提升并没有对经济增长产生应有的促进作用,二者的关系甚至为负。
国内关于利率市场化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早期研究侧重于利率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沈坤荣等(2000)、庞晓波等(2008)都指出实际利率的提升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其中沈坤荣等(2000)的研究指出,麦金农关于实际利率提升促进储蓄和投资的理论假设,是以短缺经济为背景的。由于20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商品市场已由短缺经济变为结构性过剩,造成这一时期实际利率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明显减弱。值得一提的是,张效岩等(2010)首次采用农村经济数据对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效果进行了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有效的,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了贷款、投资和储蓄的增长,由此带动了生产、消费乃至居民收入的增长,从测定的利率市场化的宏观经济效果来看,利率市场化首先引起的是投资的显著增长,表明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仍然存在。金融约束过于强化,不利于金融市场效率的提升,现阶段农村地区金融抑制理论更适合其实情。
对于中国的研究,大多采用全国性的数据。未考虑我国利率市场化“先农村,后城市”的特点,也未对区域性差异进行深入探讨。基于这些考虑,本文从县域角度出发,选取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共39个样本县(市)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了1994-2009年间利率市场化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的影响。
二、江苏县域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概况
为全面了解县域金融发展概况,我们在江苏省共选取了39个样本代表性强、数据资料相对完整的县(市)作为考察对象,其中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有11、13和15个样本县域(见表1),研究区间为1994-2009年。
(一)不同地区县域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受利率统计资料可得性的限制,本文选取苏南、苏中、苏北县域统计资料相对完整的9个县,考察县域贷款执行利率变化情况。由于没有关于县域贷款执行利率的直接统计数据,我们用当年县域所有金融机构利息收入除以年初贷款余额与年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得到县域贷款执行利率的近似估计,基准利率选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数据显示,不同地区县域贷款执行利率走势与基准利率走势基本一致(见图1),经历了1994-2003年的总体趋降和2004-2008年的持续回升,2009年受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有所下降。可见,虽然2004年10月后我国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管理,但基准利率对贷款执行利率仍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
分地区看,苏南县域的贷款执行利率总体高于苏中、苏北。2004年之前,苏中、苏北县域贷款执行利率比较接近,但2004年后苏北县域贷款执行利率明显高于苏中县域,与苏南县域执行利率基本持平。不仅如此,2004年后不同地区县域贷款执行利率与基准利率差值的波动也明显加大,该差值在苏南、苏中、苏北县域的标准方差分别由1994-2003年的0.95、0.78和1.23个百分点,升至2004-2009年的1.74、1.59和1.98个百分点,表明2004年贷款利率上限管制放开后,各地区贷款利率定价的波动都有所加大,市场力量对贷款最终执行利率的影响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