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市场调研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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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精选5篇)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提要]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土壤。研究会计理论,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当前会计学术界应重视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市场经济和财务报告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第二部分从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行为和影响等方面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最后一部分归纳了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一些启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分析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 of 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1)如果政府不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那么市场上就会出现生产信息产品的垄断 者。

 如果市场是一个竞争的、但不规范的市场,那么生产的竞争就会带来垄断。其后果是,垄断产品的价格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减少了,最后导致市场上产品的短缺,使产品的使用者购买和消费这一产品的成本增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市场上是一种信息产品,它同样符合其他产品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切规则。因此,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政府应该对财务报告这一信息产品进行规范,才能有效抑制信息产品生产垄断者的产生,降低全社会信息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的成本。

 (2)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失误,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下降。

 尽管公司有向市场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的动机,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因为公司经营者对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的选择性一般较大,各公司间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信息规范的标准,就市场的总体来看,财务报告信息就会失去可比性,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不高和有用性程度的下降。而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统一的审计依据,则可能导致审计的失误,即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建立的信心来自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3)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为该公司会计的信息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最明显的有两个: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生产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表现为可以被所有与它相关的使用者免费使用,因此它的生产成本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在一个市场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被消费者进行免费使用的,那么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这种产品,导致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短缺,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的表现。显然,如果会计信息产品是短缺产品,这样的状况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以防止和解决信息产品的短缺问题。

 但是这样做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规范所带来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如果由政府承担,就成为政府对财务报告信息呈报的公司的一种“补贴”,这会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过剩;如果由公司承担,就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则不会赞成政府这样的规范。对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讨论。

 2.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能够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使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各自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不纠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市场的竞争就可能不公平。对此,政府规范学说认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市场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有对称的信息;法典理论解释:规范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合理分配。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因此,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利益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一)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看起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实质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政治行为的性质,它与政府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我国对财务报告规范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代表国家政府行使规范的职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管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有力的支持。SEC是美国的一个准立法机构。1973年SEC公布的第150号公告(ASR150),阐述SEC与FASB的关系。“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其公告和解释性文件所颁布的原则、标准和实务,将由本委员会作为具有重要的实质性的支持来加以考虑,而那些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相对立的意见将被认为不具有这方面的支持。”

 (二)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

 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是指参与制订规范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成功与否,规范的参与者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政府作为财务报告规范的主要参与者,对规范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例,FASB在制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遵循的程序是,准则的起草、准则的讨论、举行听证会、投票表决。而最后准则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由各公司采纳,取决于SEC的认可程度。从美国的历史看,国会和SEC都曾有否定FASB已制订的会计准则的先例。SEC的官员曾这样认为,由民间组织FASB制订会计准则、然后由SEC批准会计准则的实施,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既能发挥专家在制订中的作用,又能体现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政府的权威性。而我国的财务报告的规范主体是政府,这样的规范主体显然代表了我国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三)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

 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是指财务报告规范实施的后果。财务报告规范的实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涉及到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

 Watts and Zimmerman(1978)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即将公布的规范财务报告的新准则,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1.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一般会支持新准则的制订与实施,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2.对于公司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新准则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公司的经营者会积极地应用新准则;反之,则会反对应用新准则。3.对于审计师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审计师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以减少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但是,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越多,那么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审计师就可能反对新准则。4.对于财务报告信息的免费使用者(Free-riders)如财务分析家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并希望新准则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制订者就应十分谨慎,因为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大,这些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是准则制订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启迪

 (一)在制订财务报告规范时,必须要考虑它所产生的经济后果

既然财务报告规范的主体是政府,它的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那么规范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经济后果如何就应成为规范时最重要的问题。如美国把财务报告规范研究归为“会计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Accounting)。在美国会计学术界,如何规范财务报告、改进财务报告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探索阶段。1992年至今的8年中,我国颁布了十多个会计准则,但对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经济后果、经济影响,会计学术界却研究得不多。如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就引进了西方国家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思想,但至今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却应用得并不广泛;稳健性原则是西方会计中常采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在我国应用时有些企业愿意采纳,有些企业却不愿意采纳;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准则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使公司会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机会,但我国会计准则实施后也会产生如此的影响吗?

 笔者十分赞成刘峰、李少波(2000)的观点。他们撰文认为当前我国在制订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不够而引起的知识存量不足,对会计准则制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我国制订和公布的各项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很强的英美取向,即会计准则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借鉴了英美模式。他们认为:我国目前为止的会计研究总体水平不高,很多研究是对同一问题在低水平上的重复。

 (二)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所产生的成本,解决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

 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是由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这一特征所带来的。如果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过多,就会带来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的增加和准则在应用上的困难。尽管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有许多会计学家批评FASB制订的准则过多,目前FASB制订的准则有130多个,每年的费用高达1500万美元,制订的成本过大。我国在制订准则的过程中必须引以为戒,不能认为制订的准则越多越好,也不能认为大、中、小公司都必须应用同一的准则,更不能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实施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成本的支出。另外,过去对于“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会计界研究的不多。SEC曾设想:随着财务报告规范的增多,编报成本的增加部分应由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但究竟如何操作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参考文献:

 1.王松年,薜文君.(1999).《论财务报告的改进》.《会计研究》第7期

 2.刘峰,李少波.(2000).《会计理论研究对我国会计准则制订的影响》.《当代财经》第6期

 3.冯淑萍.(1999).《市场经济与会计准则》.《会计研究》第1期

 4.葛家澍.(1999).《美国关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讨论及其对我们的启示》.《会计研究》第5期

 5.汤云为,钱逢胜. (1999).《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Harry I.Wolk,Michael G.Tearney,(1997).ACCOUNTING THEOTY,South-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an ITP Company

 7.吴联生.(2000).《美英日法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规范体系一般模式》.《外国经济与管理》第2期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 of 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务报表舞弊 预警信号研究 银广夏

1990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中国成立,股票市场取得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股市似乎停滞不前。从原野、长城和海南的老三案、和东方锅炉的新三案等等。从黎明股份到银广厦、蓝田股份,以及之后曝光的锦州港案例、宇通客车案例、ST达曼案例。到现在为止,舞弊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总是危害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财务报表的舞弊负面作用妨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股票市场的优化配置作用,甚至导致股票市场前所未有的信贷危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早期检测舞弊,就变得更为重要。

因此,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质量,并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帮助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有利于社会信用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文采取研究方法是规范研究,而实证研究作为支持。

一、财务报表舞弊理论分析

(一)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

197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ICAP)财务报表舞弊的定义:舞弊财务报告是一家公司或企业有意的错报自己的财务状况或者遗漏可能对自己公司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的准则的指导下,“舞弊”的定义指是会计报表不反映事实的故意行为。其中包括:第一种是伪造、变造记录或者凭证的行为;第二种指的是侵占资产的行为;第三种是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的行为;第四种是指记录虚假交易或者事项的行为;第五种是指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的行为。可以看出财务报表的舞弊包括除侵占资产以外的其他行为情况(挪用或者侵占资产是区别于财务报告的舞弊的其他舞弊行为)。

(二)财务报表舞弊的性质

虚假的财务报表的财务报表类型分为错误和舞弊类型的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财务报告的错误类型是指业务活动的主观的虚假陈述的无意识状态,主观上不想让财务报告歪曲反映业务状况。这主要是因为低质量的会计人员造成的错误、遗漏,如遗漏经济业务、会计政策的误解;舞弊型虚假财务报表指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特定经济目的,并有意识地偏离公认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准则,使虚假陈述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是深思熟虑的行动,以便获得经济利益,而损人自利的行为。

二、企业财务报表舞弊类型及手段

(一)财务报表舞弊的类型

会计报表舞弊分为粉饰利润表类型、粉饰财务状况表类型;粉饰利润的方法有虚增利润、虚减利润以及巨额利润冲销。粉饰财务状况的手段最主要从操作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来粉饰的。

(二)会计报表舞弊的手段

企业为了达到短期偿债能力或配合其他科目,如调节利润的目的,通常使用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账户。应付账款是企业的过程中正常运行中,购买材料,耗材等产品和服务,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实践中,具体的舞弊手法有:一是少计应付账款,隐瞒负债。二是不按事实列出应付账款,往高或者过低成本费用。三是隐藏销售收入。

其他应付款企业的财务报表舞弊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主要方法有:隐藏成本和核算民间借贷来掩盖债务的性质。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成因分析

舞弊三角理论的是舞弊的经典理论,这是Albrecht在1995年提出,他是美国著名的反舞弊专家。三因素舞弊三角理论如下:压力、机会、和借口(合理画),舞弊只需要这三个因素,而之前的工作压力可能是腐败的原因。压力、机会和合理化三因素都是是连续的,互相影响,但不是孤立的,也不能单独的看待。

三、银广夏造假事件

(一)银广夏会计财务报表舞弊原因分析

《财经》2001年发表了“揭开银广夏陷阱,”有权基于一些数据和事实的文章,发现了被遗弃的调查文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及时组织力量,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查取大量的违法事实,200多个文件。经验证,1998年至2001年,累计虚构销售1049626000元,49453400元费用少计,导致77156万元虚增利润。1998年,17761000元,1999年、2000和2001年上半年的利润虚高177818600元、567047400元和8940000人民币,其中利润为实际损失5003万2元、49401000元和25571000元的。

1.公司治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内部人操纵会计信息。(1)银广夏巨大舞弊的情况下,被证明虚假财务编报会计信息,公司的内部管理权过大,内部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是不够的。在银广夏案件,超过700万的虚构公司丰厚的利润,证监会确定主要通过购买和出售伪造文书合同,出口报关单证和如免税的金融票据来获得的。在最近的法庭参与审判银广夏有关人士,原天津广夏(集团)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博声称别人怂恿下进行舞弊,并在法庭上当庭辨认是原来的银广夏董事,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丁功民指使的。

(2)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其他如同虚设,内部制度和监督部分失去效用。银广夏破产舞弊,虚构利润的巨大,事实上超过了大多数中国股市已经触违规行为。查视银广夏破产前的2001年度报告,证监会发表独立意见也没有异议。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可以找到大量的证据证明证监会的明显过失:如果银广夏破产在1999年和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1999年确认公司募集了超过3亿元的基金已经投资承诺分配分配的基金项目,但根据验证实际的投资只有1.78亿元,和其他由银广夏董事局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及挪借,其中有1200万元被用于支付董事会费用的。再一次,在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银广夏破产超临界萃取设备价值4351万元作为投资。

2.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缺陷。虽然中国一直强调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但实际情况比制度安排多了更多来影响的独立性。据了解中天勤注册只有为200万元的资金,即使中天勤遭受的最严重的经济制裁,这与其年收入利润超过6000万元相比,这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不直接参与14银广夏审计合伙人立可以即以避免其收入来源的来避免责任责任。可见其低风险。而因为风险是非常低的,更多的是要关注的项目合作伙伴的巨大利益向上提上拉,而不做业务。

其次,在整个行业人员素质上,专业水平低、经验不足及缺乏职业道德观。在银广夏的虚假事实中,天津广夏提供的海关报关单上,所有“出口商品编号”的商品都是空白。违反了报关单的基本知识,如果按常识进行贸易报关,是可以发现的,它但可能不会引起中天勤审计人们的注意。关联交易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银广夏不能抵消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按协议合并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据调查,有多达26家控股公司的一些关联交易未合并报表,涉及1.5亿元以上的关联款,银广夏因此巨额虚增资产和利润。

除此之外,证券监管低效,进一步助长了违规造假行为的蔓延。许多研究者并不完全信任银广夏证券,也不认为可以将钱投资进这个股票,相反的证券监管部门没有怀疑过银广夏证券。另几个例子是银广夏事发之前暴露的湖北康赛,中科创业、郑百文事件、黎明股份分公司的业务暴露出来的事件,甚至普通人也可以看到明显的违规炒作,但未能获得监管部门的注意。因此检查出这一系列问题反映了一个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离法律要求的法定管理的机制监管要求距离太远。我们可以说,舞弊蔓延和升级,近年来大量事件的出现对股市舞弊现象也与证券监管无力的有关系。

四、财务报表的一般预警信号

(一)财务报表舞弊预警信号分析

1.销售的一般舞弊的预警迹象包括: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部报告收入过高,以及过低的销售退回、折扣,显然未计提足够的坏账准备。在对外财报表,现金的比例已显著偏低;增加的应收账款幅度比收入的增长幅度高。

2.销售成本舞弊的常见危险的标志包括: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部报告的销售成本过低或降幅打,购买购买折扣高、期末存货余额过高或增长幅度过高,库存和销售的成本相关的交易是不完整的,并记录在及时,或在交易中,会计期间和明显不当分类和记录的。

3.负债和费用的舞弊常见危险的信号包括:期后事项分析表明,下一会计期间的所支付的负债金额都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已经存在,但不会被记录;库存盘点过数大于存货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表明有期末验收入库期末存货的,但采购部门未能提供购买发票。

4.资产舞弊的常见危险的标志包括:缺乏正当理由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变化记录价值调整入账;频繁更换的非货币性资产;重大资产剥离;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内并列入研发费用或广告和促销费用。

五、财务报表舞弊的防范对策

(一)针对缓解舞弊动机提出的对策

我们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和会计制度规定而导致引起的虚假财务报表。有以下的情况:在会计计量上的利润和资产决定着净资产收益率受到,而舞弊的动机也必将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在这两个因素里,利润和资产的相关的产物都有人为主观的影响,这些影响是深刻的,所以利润和资产往往会被人们拿来进行操纵。从消除舞弊动机方面讲,我们可以通过抑制着两方面的因素来缓解舞弊的动机。

(二)针对减少舞弊机会提出的对策

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是让外界了解和认识这个企业的重要方式。而对外披露也是一个纽带将企业与相关利益人之间联系起来,以此达到完善证券和资本市场,增强资本市场资源的调整和协作配置,这些有益之处是靠财务信息披露所起作用的。相反的是在现实中,证券市场里的上市公司,企图以粉饰财务报表来掩盖许多企业真实信息和情况。鉴于此,为了可以使信息披露的真实,令经济市场产生调节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自身利益,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公司应该层层减少舞弊的机会,已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准确的。

1.上市公司层面。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从根本上控制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加强公司治理是问题的根源所在。可以从改善股权结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着手。

2.社会监督层面。因为社会监督深刻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所以我们应从社会监督层面来减少舞弊的机会。例如注册会计师应该进行独立审计和公允客观地对报告的真实,并且合法、公正的发表意见。例如:一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二是改善审计市场结构;三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等方面去加强社会监督。

3.政府监管层面。(1)完善政府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政府监管,是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预防和治疗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诸多原因的存在,政府监管体系不是很顺利,导致财务报告舞弊,因此,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与治理必须是完善政府监管。

(2)加强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政府监管。目前会计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当局。对于财政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监督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计市场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地明确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只能有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而并不是同时所有的监管会计事务所。

(3)使政府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还需要建立社会评价和问责制和政府规制行为的约束机制。所谓的政府监管行为的约束是指有一个社会的社会评价和问责机制(民主)审查机制(如社会评估机构的专家,代表和政协委员,公众和其他成分的政府机构进行审查)和政府监管部门承担其后果的制度安排,监管行为的责任。这一机制的建立是消除和防止私人滥用公共权利、实现科学和政府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率的重要措施。

(4)健全有关控制舞弊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协助规范市场活动和调整市场行为,而法制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法律以及它的体系约束和制定真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从中不断引导着从业者的行为,按照法律所约束下来划分和承担个人责任或过失。由于市场体制不够完善,同时个人道德观念的不足,法律就会成为一种在短时间内最规范最有效可以划分和确定追究责任而控制减少财务舞弊的一针见血方式。

六、结论

在今天的经济状况不理想的社会环境,在财务报表舞弊的趋势并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及预防和发现是当今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监管共同承担的责任。

本文从报表舞弊概述开始阐述,接着就财务报表舞弊类型现和分析原因和实例,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具体有以下的几点:完善股票发行新股发行制度,修订的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条件和终止上市条件的条件;上市公司层、社会监督层面、政府监管层面三方共同监督。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和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郑朝晖.《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及侦查研究》.《审计研究》.第6期,2001年.

[2]平新乔,李自然.《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的确定与虚假信息披露》.《经济研究》,第2期,2003年.

[3]黄世忠主编.《会计数字游戏:美国十大财务舞弊案例剖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

[4]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第2期,2003年.

[5]刘姝崴著.《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

[6]柳缓.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识别研究[o].石河子人学,2006.

[7]方军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欺诈鉴别的实证研究[J].上市公司.2003,(4).

[8]姜秀华,仁强,孙峥.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研究[J].预测.2002,21(3).

[9]朱敏.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方法及模型研究〔D].四川大学,2005.

[10]黄世忠,黄京著.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特征及预警信号综述[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23) .

[11]蔡宁,梁丽珍.公司治理与财务舞弊关系的经验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06).

[12]张启蜜.如何识别虚假财务报表[J].财会月刊.2003,(09).

[13]郑朝晖.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及侦查研究IJ].审计研究.2001,(06).

[14]曹利.《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特征的实证研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论文,2003.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据2005年统计,呼和浩特市蔬菜供应70%依靠外调,蔬菜价格不断上涨,百姓对此颇有意见。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自此,呼和浩特市蔬菜种植业进入恢复性发展阶段,截至2010年,夏秋菜供应率达60%左右,但冬春菜供应率仅有15%,市场供应仍严重不足。为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菜、平价菜,协助自治区政府做好群众的“菜篮子”工作,2010年民进内蒙古区委将做好呼和浩特市“菜蓝子”工作确定为重点调研课题。

调研课题确定后,民进内蒙古区委成立了以郑福田主委为组长的调研工作组并制定了详尽科学的调研工作方案,确定由民进内蒙古区委副主委、呼和浩特市委主委张润锁带队,民进呼和浩特市委具体组织此次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赛罕区、玉泉区、新城区、土左旗的毕克齐镇、托县的新营子镇和双河镇等呼和浩特市辖区内蔬菜种植重点乡镇村;调研了玉泉区的美通无公害物流中心、赛罕区的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双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惠东农贸市场、保全庄农贸市场和回民区的西龙王庙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较大规模的6个流通市场;考察了清水河县脱水蔬菜厂、蒙川脱水蔬菜厂等蔬菜加工企业;走访了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农牧业局、市产业办、各旗县区农口等蔬菜相关部门座谈研讨,走访了农业院校蔬菜专家等,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蔬菜产业调研考察,形成了《关注民生大力发展首府蔬菜产业》的调研报告。

通过调研,民进内蒙古区委发现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存在以下问题,如相对保护地的建设速度,部分地区蔬菜种植技术培训落后,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新建设施菜田有部分闲置,投产率不高,全市共有近2200亩设施菜田空置,造成资源浪费;产销脱节,农民收益不合理,中间环节的利润是一线农民的2-3倍,有的甚至更高;蔬菜种苗发展速度滞后于菜田发展的需求;缺乏具有带动性的龙头企业;产品安全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调研报告提交后,受到了区市两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的于2011年3月作了重要批示。该报告成为当年各派提交党委的调研报告中唯一得到领导批示的。中共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中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副部长侯世忠等领导对落实书记的重要批示作出多次指示,提出指导性意见。

根据有关批示精神,民进内蒙古区委进一步走访了农牧业厅等有关厅局,邀请会内外领导、专家召开了两次座谈会,郑福田主持会议并带领课题组对调研报告进行了深入补充和修改。2011年7月11日,民进内蒙古区委主委郑福田、副主委张润锁陪同书记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土左旗的蔬菜基地调研并作现场督办,郑福田以《大力发展首府蔬菜产业推动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为题向作了汇报,在《内蒙古日报》头版头条得到重点报道。

在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供应,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他要求,要切实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增加本地蔬菜供应量。平抑菜价的关键在于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各地要把蔬菜基地建设作为保障供应的根本举措,加大投入力度,健全蔬菜生产服务体系,努力新建一批标准较高、规模较大的蔬菜基地,切实增强本地蔬菜的供给能力。呼和浩特市要制定蔬菜基地建设规划,逐年推进,逐级落实,给全区带好头、做好示范。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对蔬菜基地建设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指出,民进内蒙古区委就做好呼市“菜篮子”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派参政议政、出谋划策的重要作用,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把群众的“菜篮子”问题解决好。

现场会后,随着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蔬菜产业的重视,呼和浩特市乃至全区的蔬菜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2012年,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惠农措施,自治区预算内安排蔬菜基地建设导向性资金1.4亿元,比去年增加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区投入力度也很大,有力地推动了“菜篮子”工程建设。呼和浩特市“菜篮子”建设的补贴力度最大,市级财政安排2.5亿元,协调银行贷款5亿元,贷款期限3年,市财政负担利息。对新建10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1个(1亩的标准)高效日光温室补贴3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2万元,旗县区补贴1万元(赛罕区2万元),每个高效日光温室提供贴息贷款3万元;1个(一亩的标准)塑料大棚补贴600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00元,旗县2000元。在土左旗、赛罕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由市财政支持建设7个集约化育苗中心,每处支持450万元。与此同时,新建蔬菜面积5.71万亩,超出计划任务的173%;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集体组织牵头建设,呼和浩特蔬菜产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为进一步促进呼市蔬菜产业发展,2011年,民进内蒙古区委又对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链上的瓶颈环节——生产服务体系建设作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建设便民菜市场 方便首府市民生活的建议》两份集体提案,上报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两会,引起社会的关注。

2012年2月1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期间,内蒙古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对民进内蒙古区委的这一调研成果进行了深入专题报道,以“两会关注——保障首府菜篮子”为题,对民进内蒙古区委副主委、呼和浩特市委主委张润锁进行了专访。张润锁一行带领记者先后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根保村、舍必崖村及东风路办事处、新城区食全食美西街菜市场、内蒙古食全食美股份有限公司美通物流中心作了现场调研、采访,对种籽繁育、引进及种苗培育、种植技术、科技投入、便民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环节作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民进内蒙古区委两年来的调研工作作了一个回放。整个采访于内蒙古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分两期播出,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政务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2017年,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预算委)在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中心工作,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活动,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草案及报告。一是到市财政局对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和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组织专家对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一百多个问题提交财政及相关单位进行说明和整改;三是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将审查意见和财政反馈意见报告印发人大代表;四是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预算草案,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及报告;五是对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主任会议报告。建议意见受到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建议意见函。

2.协助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财政决算,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7年1-6月、1-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同意市政府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涉及的管理费用按规定编入预决算;明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大力培植税源,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3.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审计局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进行初审。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政府在审计整改重视还不够、审计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审计督促工作难度较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落实审计整改、严格依法追究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审计工作、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等建议,并督促政府严格办理审议意见,增强审计监督和整改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4.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制订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报告制度》。

(二)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和报告。组织专家到市发改委调研,参考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报告的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助常委会审议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前,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发改委调研,听取市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根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调研情况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初审,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推动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抓好“项目年”攻坚活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等建议意见。

二、服务经济建设中心,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健康运行

(一)开展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对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有关情况汇报。调研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工业企业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针对目前全市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健康持速发展建议。

(二)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社会投资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市人大财经预算委对两家民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在市工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工商局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4户民营企业负责人反映了当前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召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等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部门进行座谈,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等,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议。

(三)开展全面“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工作

财经预算委组织部分委员到市国税局、地税局调研全面“营改增”工作,了解“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对于地方经济、企业税负的影响,探讨如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更好服务、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市国、地税部门实现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有序交接,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形成调研报告,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努力培植新税源,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

三、加强联系交流,共同推进人大财经预算工作

(一)做好接待省人大检查、视察(调研)的相关工作

3月省人大预算工委调研我市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个别项目债务情况,市人大财经预算委作了专题汇报,并联系区相关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财经预算委陪同调研组一行进行视察调研,详细了解企业产品种类、技术研发、销售收入、市场开发等情况。

(二)加强与省内外人大财经预算监督机构的联系交流

2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人大财经预算委到省人大财经委和预工委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帮助。3月接待辽宁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7月接待湖北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预决算监督等财经监督工作。10月参加了省人大全省人大财经预算工作座谈会,列席了西南地区第二十六次人大财经工作研讨会,通过交流座谈,学习其他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先进经验,为做好以后工作打好基础。11月市人大财经预算委组织财政、审计相关人员到省人大预工委现场学习了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三)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交流

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交流,召开联系单位座谈会,主动介绍人大财经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增进理解和沟通;建立市级对口联系单位联系制度,强化联系单位的人大意识;应邀积极参加联系单位工作会议和活动,实现工作联系常态化。积极组织县(市、区)人大财经委开展交流和学习,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进新一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努力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决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学习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加强市县两级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提高全市人大系统财经预算监督的水平和能力,财经预算委于4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人大财经委的培训工作,特邀请到省人大预工委就如何加强人大财经预算监督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市县两级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工作人员、财经咨询专家、财政局、审计局相关人员,对如何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以后如何开展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有了更好的思路。7月参加了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的财经监督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对如何搞好本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有了更好的规划和认识。

(三)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按项目落实责任人。修改完善财经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服务人大工作全局,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二)办理完成各类建议意见和信息任务

认真反映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起草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报告的建议意见、信息等10余篇。积极做好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工作。

(三)切实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