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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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化网络的应用已经成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化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一个全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从而在新的环境中实施新的人口战略研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人口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全…

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精选5篇)

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2014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中关于加强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2014年实施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化网络畅通的工作目标,为了搞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网络“村村通”工程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化网络的应用已经成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化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一个全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从而在新的环境中实施新的人口战略研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人口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全面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更为可靠、更为全面的人口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也可以让“便民服务”更加贴近广大育龄群众。

二、实施细则

1、人员条件:

⑴村级人口信息化网络原则上由村级计生专干负责操作、使用,因此,村级计生专干必须符合“区聘、乡管、村用”的基本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独立完成村级计生工作及《综合平台》的应用,并通过计算机培训课程,考试合格。

⑵村级计生专干如果不具备操作人口信息网络能力的,可以明确村级计生信息员或大学生村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但是,乡镇党委、政府必须以党委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以便落实责任和考核。

⑶乡镇计生服务站在编人员不得兼任村级人口信息网络管理员。

2、硬件条件:

⑴村级人口信息网络必须设立专线,且统一接入村级世代服务室。

⑵村级世代服务室,必须达标二类室以上的标准,要有空调和防盗等设施,不得将村级世代服务室改变用途。

⑶村级信息网络专用设备的购置,由区人口计生委规划统计股统一作出要求。

3、业务培训:

⑴试点村(居)的计生专干集中到区职教中心培训,培训内容为办公自动化应用,并统一参加考试,确保合格。

⑵其他村(居)的计生专干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培训(建议与乡镇中学协调,进行脱产培训,培训内容为办公自动化应用),并在培训后由区人口计生委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区人口计生委颁发合格证。

三、实施步骤

1、试点运行阶段(2014年3月31日前)

⑴各乡镇自荐最优秀的计生专干2人,共计54人,经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后,择优选取其中30人做为试点人员。

⑵在3月中旬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⑶在3月下旬对试点村居的硬件环境进行改造投入,完成试点工作。

2、人员选配阶段(2014年5月底前)

各乡镇要按照村居计生专干配备的要求,在5月底前将不符合条件的村级计生专干调整到位。

3、全面推开阶段(2014年8月30日前)

各乡镇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从人员、设备、培训等方面,在本乡镇全面实施。

4、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0月30日前)

各乡镇在全部实施到位后,向区人口计生委提出验收申请,区人口计生委组织专人到申请验收的乡镇逐村进行考核,并以乡镇为单位出具验收报告,以便奖惩兑现。

四、考评奖惩

1、考核等级。

⑴优秀。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全部要求的,定为优秀。

人员:专职计生专干,必须符合村级计生专干“区聘、乡管、村用”的条件,各人都能独立完成《综合信息平台》的操作;

设备:网络,村级接入互联网或区人口计生委VPN专网,不欠费,不停机;新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齐全;

培训:参加区级或乡级组织的办公自动化应用脱产培训,并考试合格。

硬件:村居世代服务室达到一类室标准。

⑵合格。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全部要求的,定为合格。

人员:计生专干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历在初中以上,在他人协助下能够完成村级计生工作和《综合信息平台》的操作(协助人员指村居计生信息员、大学生村官);

设备:网络,村级接入互联网或区人口计生委VPN专网,不欠费,不停机;新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齐全;

培训:参加区级或乡级组织的办公自动化应用脱产培训,考试基本合格。

硬件:村居世代服务室达到二类室标准。

⑶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①村级没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会操作《综合信息平台》的;

②村级未接入互联网或区人口计生委VPN专网;

③村级计生专干或信息员未参加区级或乡级组织的培训,也不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的;

④村级世代服务室未达到二类室标准的。

2、奖惩措施

⑴乡镇在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楚政发文件责任指标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仇桥镇、复兴镇、茭陵乡、宋集乡、顺河镇、季桥镇六个乡镇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完成指标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1000元。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在计生系统综合目标考核中加5分;对全面完成的乡镇,村居均为“优秀”的,增加奖励金2000元。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同时在计生系统综合目标考核中扣5分;未达标且完成率在全区倒数后三名的乡镇,分别扣除年终计生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并分别扣除综合目标考核分10分、7分、5分。

⑵若上级有配套资金,或以奖代补资金,优先奖励或补助达到“优秀”的村居。对“不合格”的村居,一律不予奖励或补助。

五、实施要求

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村村能”工程的建设,是2014年度全省、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也是我区提高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人口统计信息准确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要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此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折不扣、保质保量的完成市、区下达的建设指标任务。

2、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各乡镇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可行的、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实施计划,并将实施计划以乡镇党委、政府的文件形式,于3月15日前报区人口计生委规统股。

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总体工作要求:

理顺枫木村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总结经验,注重宣传,体现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枫木村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计划。(4月5日以前完成)

2、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年内要完成新村第一、二期工程,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发挥共对周边村屯的带动辐射作用。重点是要加强与责任单位、帮扶单位、新村项目工程承包人的沟通联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新村建设,认真把关新村住户立面装饰工程,督促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及沼气室建设等配套工程。

3、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科技信息服务站的软硬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加到第三层,配备电视机、vcd、电脑、课桌椅等,实现“三电合一”(电视机、电脑、电话),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为枫木村培训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农村种养科技知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服务平台。

4、组织举办科技培训班。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服务站的作用,组织举办3期以上农民培训班。一期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两期种养适用技术培训班,要围绕枫木村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桑蚕产业、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发展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致富能力,使群众真正获得科技实惠。(12月底以前)

5、组织申报并实施《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科技示范》项目,要按要求,向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立项申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枫木村资源产业的形成和科学发展。(4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

6、策划包装枫木村部和科技信息服务站。室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实内容、重新策划、设计、上墙;制作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图片展板;科技信息服务站挂醒目的牌匾。

7、策划建造宣传窗。策划建造一个长10米,高2.5米的宣传窗,主要用于宣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以及枫木村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8、配合河池镇党委、枫木村委抓两委换届选举及其他工作。

9、做好总结汇报和宣传。认真做好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总结汇报工作,特别是总结好“1+1+1“结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争取河池日报社和河池电视台有几篇报道。

按照市委的要求,今年河池市科技局继续选派干部下枫木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了更明确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工作要求:

理顺枫木村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总结经验,注重宣传,体现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枫木村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计划。(4月5日以前完成)

2、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年内要完成新村第一、二期工程,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发挥共对周边村屯的带动辐射作用。重点是要加强与责任单位、帮扶单位、新村项目工程承包人的沟通联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新村建设,认真把关新村住户立面装饰工程,督促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及沼气室建设等配套工程。

3、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科技信息服务站的软硬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加到第三层,配备电视机、vcd、电脑、课桌椅等,实现“三电合一”(电视机、电脑、电话),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为枫木村培训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农村种养科技知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服务平台。

4、组织举办科技培训班。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服务站的作用,组织举办3期以上农民培训班。一期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两期种养适用技术培训班,要围绕枫木村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桑蚕产业、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发展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致富能力,使群众真正获得科技实惠。(12月底以前)

5、组织申报并实施《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科技示范》项目,要按要求,向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立项申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枫木村资源产业的形成和科学发展。(4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

6、策划包装枫木村部和科技信息服务站。室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实内容、重新策划、设计、上墙;制作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图片展板;科技信息服务站挂醒目的牌匾。

7、策划建造宣传窗。策划建造一个长10米,高2.5米的宣传窗,主要用于宣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以及枫木村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8、配合河池镇党委、枫木村委抓两委换届选举及其他工作。

9、做好总结汇报和宣传。认真做好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总结汇报工作,特别是总结好“1+1+1“结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争取河池日报社和河池电视台有几篇报道。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局领导班子由韦乃伟副局长分管,具体由苏为民同志抓落实,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每月下村20天以上。

2、进一步争取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帮扶单位的支持。

3、加强与自治区科技厅的沟通联系,着力推动“1+1+1“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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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九、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的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

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汝南县人口计生委驻村工作队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大村级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广信息技术,成效显著,涌现出许多新人、新事、新风尚。

科普图画墙上挂。近年来,驻村工作队和村计生协以村级人口学校为依托,以党群致富联合体和“计生科技书屋”为载体,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育龄群众的科技意识大大增强,兴起了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热潮。各种农业科技书籍、光碟成为育龄群众购买的主要对象,尤其是图文并茂的科普图片、画报更受育龄群众喜爱。很多育龄群众把《计生法律法规挂图》、《优生优育科普图》、《畜禽科学养殖图谱》、《蔬菜无公害优质生产图解》等科技图片张贴或悬挂在屋内墙上的显著位置,以方便学习和应用。

农民钟情互联网。驻村工作队和村计生协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广信息技术,并免费对计生家庭成员进行电脑知识培训。“想把生意做好,不及时把握信息不行。”这是计生协会员、养猪大户李伟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如今,他利用互联网和省内外的许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业务联系。目前,村里像李伟这样用互联网做生意的个体户已有10余家,学电脑已成为村里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大新时尚。

“三大工程”助民富。近年来,驻村工作队紧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动力,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加快育龄群众增收、致富的步伐。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驻村工作队结合新农村建设标准,重点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仅用两年时间就帮助村里改造中低产田1000亩,建成旱涝保收田1000亩。二是品牌竞争工程。驻村工作队依托村里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产业,打造出以“陆地蔬菜”为品牌的知名农业基地,壮大优质农产品、农副产品为特色的品牌农业产品,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三是科技创新工程。近年来,驻村工作队帮助村里完善了生猪养殖场和高效、优质小麦良种种植基地,并积极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全村涌现出科技示范户60余户、科技明白人112人,创造科技示范田2200亩。 (赵从清 黄芳)

郸城县石槽镇“四零服务”铸和谐

郸城县石槽镇结合本镇计生工作实际,实施“四零服务”,即工作作风零投诉、计生宣传零死角、幸福工程零时差、随访服务零距离,稳步开展和谐农村计生工作。

一是工作作风零投诉。建立审批材料便捷办理通道,明确审批程序,全程指导,共发放《生育证》25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11份,群众满意率高。二是计生宣传零死角。新增宣传固定标语16条、横幅23条,发放宣传单1350份,全镇12个计生宣传阵地备有音像资料64种,图书、宣传资料235册,为村民提供便捷计生服务。三是幸福工程零时差。及时高效为15户计生家庭提供幸福工程资金9万元,为7户家庭提供“三结合”帮扶资金3.5万元,先后为8户二女户提供政府贴息贷款。四是随访服务零距离。对计生服务对象提供免费计生服务,并实行专车接送、专人护理,对二女户提供每户300元的慰问金,努力倡导婚育新风。 (李梦陈建)

栾川县建立“两治三建一规范”计生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为保障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栾川县近来建立和完善了“两治三建一规范”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两治”,即依法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群众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群众自身的婚育行为;依法治理和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开展自我教育,化解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题。“三建”,即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村级建立以计生协会为主体的计划生育自治委员会,让协会会员对计划生育事务能够做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建立规章制度,经过群众充分民主讨论,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让群众互相监督履约;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文书档案。“一规范”,即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运行机制。(张珊娜)

淮阳县计生家庭喜领生育关怀抚慰金

1月12日上午,淮阳县计划生育家庭生育关怀抚慰金发放仪式在县人口计生委四楼会议室举行,6户计生家庭现场喜领政府发放的抚慰金。

仪式上,周口市计生协秘书长张延昭、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曹中印、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俊和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鸿涛等领导向计生家庭特扶对象现场颁发了2009年度每人每月50元共600元的抚慰金。曹中印对开展2010年计划生育家庭“生育关怀行动”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淮阳县21个乡(镇)场分管计划生育的副职、计生办主任、县城区5个服务区管理员及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发放仪式。 (周景春 张健 李中勇)

临颍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2010年元旦前后,临颍县人口计生委利用假期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以“关怀关爱、维权服务”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一是采取与“双节”计生宣传服务月活动、“三下乡”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发放宣传小折页,让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知识入心入脑,从而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二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简化办证程序。采取集中办理和上门办理的形式,做好外出人员到期证件的更换工作。三是在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合,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便民服务台,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宣传挂图等物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环境氛围。四是组织计生干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进行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生育情况。该计生委通过上门慰问、访贫、扶助,切实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赵建兵)

郑州市金水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为辖区群众送新年礼物

2010年元旦前夕,郑州市金水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把精心设计制作的台历和挂历作为新年礼物送到独生子女和流动人口家庭,台历上印制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选、奖励扶助政策、日常生活小贴士等内容。挂历上主要印制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内容。

金水区人口计生委共投入资金10万余元,印制发放了1万个计划生育知识台历和1万个计划生育知识挂历,让人们在使用台历和挂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教育,达到了很好的计生宣传效果,也体现了政府对广大计生家庭的关怀。(赵黎)

郏县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工作见成效

近年来,郏县人口计生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标识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质量为核心,以信息应用为目的,以优质服务为标准,通过狠抓“三大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新水平。

强化组织建设。该县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统一调度,积极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量化目标,强化责任,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

强化阵地建设。该县投资320万元,改扩建乡所14个,建立县级信息中心1个、乡级信息站14个,总面积有5200多平方米;投资200多万元,全县共购置笔记本电脑34台、台式计算机80台、打印机34台、服务器15台、投影机14台、交换机14台、空调32台,全面完成了县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整体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强化队伍建设。该县成立了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狠抓岗前、岗中培训,出台了《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还先后举办信息化专业培训班13期、技术比武4场。全县34个操作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平均年龄27岁,他们都是通过专业知识考试、计生业务考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后,竞争上岗的。 (张云锋李朝朋)

沁阳市计生协确定2010年工作目标

近日,沁阳市计生协深入学习中国计生协六届五次全国理事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分析研究,精心谋划,切合实际地确定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

2010年的工作目标:一是基层一类协会达到80%以上,三类协会控制在5%以下;二是企业、流动人口协会建会率在95%以上,并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各种活动;三是计生协在村民自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巩固壮大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成果,保证“生育关怀行动”取得成效;五是积极发挥基层协会“便民服务网点”品牌作用;六是拓宽服务领域,经常开展活动,真正体现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五项”职能作用。 (贾利)

邓州市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确定

河南省人口计生工作培训会议结束后,邓州市委、市政府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初步确定了2010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以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以服务理念的转变和阵地建设为突破,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抓住一条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圆满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突出四个重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突出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加强人口计生社区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4个重点。搞好三个结合。搞好人口文化宣传教育和一票否决制度的结合,搞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结合,搞好“4+2”工作法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结合。打造两个亮点。打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亮点,打造人口计生服务网络阵地建设亮点。 (杨天星 冯洪勤)

焦作市山阳区举办流动人口新春联谊会

1月19日下午,焦作市山阳区总工会、山阳区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山阳区人口计生委、山阳区计生协会联合举办了2010年“学习新条例,关注新市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新春联谊会。联谊会由山阳区计生协会副会长魏艳燕主持。山阳区副区长、区计生协会长燕朝霞,山阳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区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千煜成分别作了讲话和致辞。

千煜成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山阳区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好辖区流动人口,在工作中将坚持“亲情融计生, 服务载山阳”的计生理念,不断完善、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联谊会上,山阳区与会领导和流动人口代表进行了座谈,并进行了流动人口“计生知识大家学”有奖竞答。

山阳区9个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以及辖区流动人口新市民代表50余人参加了联谊会。 (曹艳琴)

年到“福”到

为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虎年新春来临之际,平舆县人口计生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农村计生家庭送一张全家福”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该县农村2万多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都免费得到一帧印制精美的“全家福”计划生育宣传品。 (文图/刘舸)

鹤壁市鹤山区开展计生服务“五上门”活动

为了开好头起好步,新年伊始,鹤壁市鹤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就在辖区内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五上门”服务活动,即送信息上门,送知识上门,送政策上门,送药具上门,办理与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门等。同时,该协会要求各乡、办事处以及村、社区计生协会,把这项活动与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和谐社会工作相结合,实实在在开展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孙好胜郭利平)

杞县竹林乡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技术服务活动

杞县竹林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与竹林乡卫生院妇科联合组成“生殖健康进家庭”技术服务队,从2008年12月10日起,对辖区育龄妇女开展阴道电子检查、红外线检查、B超检查等活动,并经常组织农村文艺宣传队现场宣传计生知识。

截至目前,技术服务队已服务600人次,共查出宫颈息肉、宫颈糜烂20多例,卵巢囊肿、子宫肌瘤等10余例。服务人员按疾病轻重给她们提出了建议,并发放健康优惠卡300张,持卡到指定医疗机构诊疗半费,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王天荣朱永健)

鹤壁市淇滨区计生协心系福利院孤儿

1月18日,鹤壁市淇滨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朱保珍带领部分会员到市福利院看望孩子们,为他们送去了计生会员们捐赠的食品、图书、玩具和衣物。在福利院,朱保珍会长与孩子们亲切交谈,嘘寒问暖,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并鼓励他们要坚定信心,自强不息,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次活动捐赠物品价值500余元。

(牛桂英)

中牟县计生协注重人员业务培训

为关心基层计生工作者和农村育龄妇女,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治病的能力,增强基层计生协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近日,中牟县计生协组织对全县各乡镇的计生工作人员和村级计生宣管员进行了一次健康知识培训。

为确保实效,中牟县计生协还特聘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有30多年临床经验、对妇科病的诊断治疗及日常妇科保健有独到见解的尹阿莉教授和部分专家集中授课。

据了解,此次培训活动共组织讲座14场,有1086名计生干部和村组宣管员参加。姚家乡闫家村的育龄妇女还特邀教授到村里为全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专题讲授。(李玉生)

新乡市凤泉区计生协慰问 “生育关怀抚慰金”发放对象

岁末年初,新乡市凤泉区副区长、计生协会长马治中,区计生协副会长郭守禄、常务副会长王行利及部分理事组成两个宣传慰问小组,冒着严寒,深入到全区基层乡村,在宣传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同时,对“生育关怀抚慰金”发放对象进行慰问。

马治中一行来到耿黄乡耿庄村耿传保、杨雪利家中,为他们送去了抚慰金1200元及生活用品。杨雪利眼含热泪,握着马治中副区长的手,激动地连声感谢区委、区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帮助。(郜慧)

虞城县开展“向计生家庭送温暖”活动

1月21日,虞城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王玉军带领单位班子成员来到该县芒种桥乡党洼村,向党志玲、党红超等20户计生家庭送去大米、方便面、食用油、新春大礼包等慰问品,拉开了该县“双节”期间“向计生家庭送温暖”活动的序幕。

在党志玲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玉军说:“我代表县人口计生系统全体干部对你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终生只要一个孩子,为国家控制人口增长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出来,我们一定会尽力帮助你们的。”王玉军还鼓励他们勤奋创业,把精力用到发展生产和教育孩子上,把孩子培养成为有用人才。

据了解,国家“新农保”政策出台后,虞城县财政每年拿出130万元补贴给计生户参加“新农保”,村民60岁后,计生家庭每月还能领到100多元养老金,享受每月70元的老年奖扶政策。(关秋战)

社旗:计生便民服务全程制受欢迎

1月18日,社旗县饶良镇张庄村的计生专干张玉玲来到镇计生便民服务大厅,为该村育龄妇女办理生育证。看着不一会儿就办好的证件,张玉玲高兴地说:“现在办理生育证比以前方便多了,镇计生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大厅就是方便群众。”

近年来,社旗县人口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帮民”的各项服务承诺,深化优质服务,在全县推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全程制,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打造服务计生、阳光计生、和谐计生。

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全程制是以县、乡、村无偿为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程办理申请人申办事项的一种服务机制和办事方式,村干部每周定期到乡镇人口计生部门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乡镇人口计生部门每周定期到县人口计生委有关证件,服务范围为《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生婴儿申报入户证明》、奖励扶助手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其他与生殖健康有关的服务事项。推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全程制,极大方便了群众。过去群众跑两三趟不一定能办成事,现在只要符合要求,把材料交到乡村干部的手中,很快就可以办妥。乡村计生干部认真负责,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进一步看到了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感受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

据统计,县人口计生部门在2009年共为全县群众代办计划生育各类事项7800多件。制的实施,拓宽了计划生育服务渠道,减轻了群众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人口计生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 (王玉新)

息县“双节”宣传声势早

“双节”期间,息县人口计生委抓住节前流动人口返乡相对集中、便于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避孕节育知识的好时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早动员早部署。

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车、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决定》精神;二是扩大利益导向机制的政策影响力,把各种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三是认真开展“三下乡”活动,继续开展好以生殖健康、术后随访、孕情跟踪等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王秋菊 甄霞)

周口市安排部署2010年度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

1月15日,周口市计生协、中国人寿周口分公司联合召开2010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暨2009年度工作表彰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河南省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赵长法在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2009年周口市计生系列保险工作,安排部署了2010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对2009年度计生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周口市计生协专职副会长王文忠对2010年计生保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六不变”,体现一个理念,实现一个突破;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村委信息化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重点对全县农户的信息化产品运用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由移动分公司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点对点的网络质量优化,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富民产品,开展信息化普及培训,拓宽农村信息获取渠道,改善农村信息闭塞的现状,以信息化促进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

计划于5月24日—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农村信息化程度摸底调查,在年摸底调查基础上,再由各乡(镇)安排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协助移动分公司进行全面调查,把新增及遗漏等用户认真填写在摸底调查表上并反馈移动分公司指定机构。

(二)信息普及阶段

计划于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信息富民产品普及工作。信息富民产品普及过程中,由移动分公司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点对点网络质量优化,完善服务体系,提供移动惠农网信息富民产品,开展信息化普及培训,此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全力协助移动公司开展相应信息化产品提供、培训、普及工作。

(三)授牌奖励阶段

计划于10月份起对全县范围信息化产品普及达到一定程度的相关村委会或乡(镇)进行评选、授牌和奖励。授牌及奖励时举行授牌或奖励仪式,根据时间安排分批、分次举行,奖励费用由移动分公司负责。

三、年“深化农村移动信息富民工程”奖励措施

在实施移动信息富民村建设项目中,移动分公司对获得“移动信息富民村”称号和客户维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评选组织:首先以移动分公司为单位,对所辖行政村、乡(镇)进行初评,汇总符合达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上报州(市)分公司,州(市)分公司经综合评定后确定“移动信息富民村”相关奖项和“移动信息化乡(镇)”相关奖项。

评选内容如下:

(一)行政村级评选内容

1.移动信息富民村

2.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

3.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

(二)乡(镇)级评选内容

1.移动信息化乡(镇)

2.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

(三)个人评选内容

1.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先进工作者

2.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先进工作者

评选标准

行政村评选办法

评选前提。行政村必须完成90%的行政村人员明细摸底资料完整度、60%的行政村通信客户摸底资料完整度、80%的移动惠农网渗透率、90%的在网市场占有率三个指标方可参与“移动信息富民村”、“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三个项目的评选。

奖励标准

行政村奖励标准

1.“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奖励标准。每年对“移动信息富民村”进行量定,若达到“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评选标准则进行授牌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到村委会,奖励标准为在“移动信息富民村”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