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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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精选5篇)

金融债券范文第1篇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定义第三章 甲方声明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第八章 抵押资产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七章 附件第十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第二章 定义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第三条 抵押人 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第四条 抵押权人 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第五条 抵押权 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第三章 甲方声明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

金融债券范文第2篇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 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 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 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证券合同:特种金融债券抵押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金融债券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证券;必要性;分类;对策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2003年2月19日,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新规定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二、我国金融债券的分类

债券有两种分类方式:一种是根据债券构造的特点进行的分类。如按照发行方式受益方式,期限长短#利率高低#可否流通交易等进行分类。实际上这是对债券的产品分类,从监管角度看,主要涉及对这些产品监管的技术层面问题。譬如债券风险度的高低和滚动性的强弱等;另外一种是按照发行主体进行的分类。比如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从监管当局的监管需要出发,按照主体进行债券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对不同的债券发行主体( 一方面,在监管法规框架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如政府发行债券与企业发行债券适用的监管规则的法律基础是有所不同的,其中前者的法律基础是预算法。我国的预算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下(第二十七条 )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中央预算中对已经举措的债务还本付息所需的资金,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后者的法律基础则是《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不同主体所发行的债券风险类别是不同的中央政府债券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看就是国家风险$ 而企业债券的风险则主要是市场风险,两者适用的风险管理规则是不同的。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一是从有利于加强监管的角度$宜对债券进行主体分类。二是从实施监管的法律基础差异性角度对债券的主体确定为政府和非政府两大类是妥当的。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都可归于非政府主体发行的债券。

三、我国金融债券的历史回顾

为推动金融资产多样化,筹集社会资金,国家决定于1985年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内发行金融债券的开端。在此之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又多次发行金融债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也陆续发行了金融债券。1988年,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发行金融债券。l993年,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在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发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从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当年仅国家开发银行就7次发行了金融债券,总金额达758亿元。1997年和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部分金融机构发行了特种金融债券,所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交易所形成的债务。l999年以后,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集中于政策性银行,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金融债券已成为其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如l999~2001年,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达l万多亿元,是仅次于财政部的第二发债主体,通过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占其同期整个资金来源的92%。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20期金融债券,共计2 5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7期金融债券,共计575亿元。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30期金融债券,共计40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3期金融债券,共计320亿元。2004年共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4 452.20亿元;2005年为6 068亿元;2006年为8996亿元。同时,金融债券的发行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国家开发银行于2002年推出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发行人普通选择权债券、长期次级债券和本息分离债券等新品种。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在继续发行可回售债券与可赎回债券的同时,又推出可掉期国债新品种,并发行5亿美元外币债券。[4]

四、我国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必要性

(一)债券融资是融资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根据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分析我们知道企业融资从方式上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是主要的直接融资方式;银行信贷是最主要的间接融资方式。按照优序融资理论和信号显示理论,企业直接融资的模式应该遵循:内生性融资一债券融资一股权融资的方式,因此债券融资是一种非常必不可少融资方式,是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构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环节,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来看,债券融资的规模要远远高于股权融资,交易量非常巨大,是股权融资的两到三倍,其规模一般能达到GDP90%左右。

(二)债券融资有助于拓展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除了自有资金和利润累计外,还有民间资本融资及银行信贷,根据第二章的分析,民间资本和银行信贷诸多的局限和限制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外生性融资的来源,而债券融资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如果能发展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不仅能极大的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也能对银行信贷产生倒逼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我国债券市场,进而建立多元和体系化的资本市场。

五、加快我国金融债券快速发展的对策

从宏观经济方面来看,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全面均衡发展,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从微观方面来说,企业债券市场将有长期融资需求的企业与准备进行长期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投资者联系起来,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融资机会。总而言之,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方面来看,进一步加快我国金融证券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积极培育柜台市场,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在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与一般债券市场一样以柜台交易市场为主。美国几十万个公司债券发行人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也只有1600只。公司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投资者,他们在柜台市场而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债券。因此,要继续培育债券柜台市场,大力推动债券经纪业务、逐步引入适合于企业债券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实行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简化手续,扩大场内交易容量。

(二)制定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的法规,促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加强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作、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制度一般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公共部门债券评级必须在一定的信用等级以上;二是规定某类机构投资者只能购买一定信用等级以上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有助于保证公司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债券发行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偿债保障机制。制定严格刚性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定期报告和可能对债券价格和本息兑付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披露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5]另外,要改进《破产法》对偿债方面的规定,国外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一旦能够清楚地界定投资者迫使债券发行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能力和实际执行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投资者将能够理性地判断投资债券所面对的风险。《破产法》定义了债权人的权利和执行权利的法律程序,从而成为公司债券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参考文献:

[1]秦冬杰.发展非政府债券市场探析[J].北方经贸.2007(10)

[2]冯中圣.我国金融债券属性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2(11)

[3]何小竹,苗启虎,费方域.次级金融债券: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新渠道[J].商业研究.2005(06)

[4]张跃文.2009~2010年债券市场运行分析与展望[J].中国货币市场.2010(01)

[5]什么是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有哪些种类?[J].河南税务.?2002(11)

金融债券范文第4篇

一、债转股情况和效应

在国家经贸委重点推荐实施债转股的601户企业中,湖北省有28家,其建议转股额为271.22亿元,推荐企业数占全国的4.66%,转股额占全国4596亿元的5.90%。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各企业以债转股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市场,深化放改革,加强管理。转抽象机制,初步显示出债转股给企业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其一,债权转为股权,有效地改善了相关企业的债务结构,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总体情况看,1999年底,28户债转股企业总资产为1629.38亿元,总负债为1103.92亿元,平均负债率为68.05%,比全省国有及国有大中型控股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出2.41个百分点。其中,资产负债率在65-80%之间的有11户,80%至100%的5户,100%以上的1户。实行债权转股权后,28户企业的总负债将减至1035.31亿元,资产负债率也将由转股前的68.05%降至62.55%。企业债务剥离转到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停息之后,也大大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改善了企业效益。在28户债转股企业剥离出的312.95亿元债务中,银行贷款本金195.53亿元。从2000年4月1日停止计息后,相关企业减少利息支出10.30亿元,月均减少利息支出1.15亿元。东风汽车公司和荆襄化工集团公司月均减少利息支出2800万元和1635万元。神龙汽车公司实施债转股后,不仅解决了偿付银行本金的压力,而且由于投资各方同比例增资,还成功地引进了相当于10.233亿元人民币的法国资本,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并于当年实现了扭亏为盈。

其二,债权转股权,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企业社会职能的分离,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创造了条件。实施债权转股权,为企业分离休社会职能提供了新的契机。28户债转股企业自办学校、医院的分离工作已开始起步,已有部分企业自办学校、医院交由所在地政府管理。尚未移效和学校、医院,有关企业也正在同当地政府协商。同时,企业所承担的居委会、派出所等方面的社会职能也在逐步移交。

其三,债权转股权,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企业内部改革,突出地解决了企业冗员过重的问题。为了确保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以后,转换机制,扭亏为盈,各债转股企业均在深化内部改革,剥离辅休,精干主体,分离富余人员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据有关方面统计,1999年底,28户债转股企业职工总人数为50.41万人,到2000年10月底止,已减至46.68万人,下岗分流达3.8万人,分流率为7.4%。湖北宝石水泥集团、武汉重型机床厂等企业分流力度大。按照债转股协议方案,28户债转股企业职工分流率应达到15-20%以上。由于多数企业的债转股协议方案国家刚刚批准实施,因而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尚未到位,预计到新公司全部成立运作时,28户企业的职工分流人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债转股企业在加大企业内部改革、人员分流力度的同时,也加快了内部非经营性资的的剥离,对可以独立经营的配套企业、股务公司,包括企业自办的食堂等等,全部改为独立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精干主体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其四,债权转股权,使企业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按照国家债权转股权的规定,企业将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银行贷款本息剥离到相关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为股权后,使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独家占有变为多家占有,由生产企业绝对控股,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甚至达到或超过80%。同时,由于实施债权转股权,也相应地带动了企业在财政等方面的借贷资本转为股权,促进了企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为企业按照公司制的运作规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创造了条件。据有关部门统计,28户债转股企业中,如果按照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方案分析,均由企业独家持股变为多家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持股或多家持股。资产管理公司的的持股介入,对于突破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起了关键性作用。

其五,债权转股权,减轻了企业负担,激活了存量资产,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益的改善。据有关部门28户债转股企业2000年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28户企业可实现销售收入668.76亿元,同比增长16.13%。产销率可达到98%以上。实现利润可达12.05亿元,而去年亏损5.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亏增利17.14亿元;实现利税总额48.19亿元,同比增长95.76%。不仅如此,而且还消化了去年部分潜亏。去年28户企业有应计未计利息和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各项潜亏10.22亿元,今年已消化7.65亿元。到2000年底,有22户企业盈利,其中,有16户扭亏为盈,4户增利;6户仍在亏损的企业中有2户已大幅度减亏。

二、债转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股权退出方式过于单一,退出通道过于狭窄。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能否顺利退出,实现债权如期变现,是债转股工作成败的关键。按照国家债转股有关文件的规定,债权的变现和股权的退出,资产管理公司可采取上市、转卖、企业回购等多种方式,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目前可以选择的股权变现手段还不多,从已签订了债转股协议的27家企业情况来看,各资产管理公司均把企业回购或母公司收购作为股权退出的最主要方式,按照债转股总额,规定了回购年限,分摊了回购额度,甚至要求企业以其有效资产质押担保。但是,从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将企业回购作为最主要的退出通道,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将使债转股目标打折扣。从可行性上看,以已签约的27户企业为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转股209.61亿元,如按7年实行全额回购计算,年平均回购量为29.94亿元,年回购额占27户企业资产总量1661.29亿元的1.80%,按此比例回购,企业在不考虑给股东的红利的情况下,总资产利润率必须达到1.81%。据调查,2000年27户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相差1.09个百分点。

(二)转股操作过程的有关配套政策不到位,具体运作困难重重。在债转股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操作债转股,将给债转股后新成立的公司增加新的负担和支付压力,不利于企业扭亏脱困和债权变现目标的实现。这些问题当前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土地使用权问题。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是目前推进债转股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难点。新成立的债转股公司都会涉及到原企业土地使用权转移,而国有企业所占用的土地绝大部分属于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尽管1998年国家土管局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除继续规定以出让、租赁、折为国家股处置土地使用权外,还增加了“保留学生划拨用地”方式,但“保留划拨用地”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而且不超过五年期限。它同时明确“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那么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将企业原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到新公司,首先必须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要支付评估机构费用;二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交纳高达40%的土地出让金。如果依此规定执行,所有债转股企业都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据我们了解,28户债转股企业没有哪一家有此支付能力。

(2)税务负担问题。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债转股企业因组建新公司导致资产所有权由原企业转移至新公司所发生的法定税赋。按国家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用于投资入股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应依法缴纳契税,而且不能减免。债转股企业在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同时,必然涉及到房屋、土地所有权等资产的转移,按国家现行税法的规定,这种转移一旦发生,必须缴纳契税,而且数额必然不小,必然加大债转股企业的现金支付,增加其支付压力,许多企业如果要支付这笔昂贵的费用,债转股所产生的正面效应,有可能被此抵消。第二,债转股企业因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因停止支付而转化为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而应支付的税费。按照国家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增加的利润所得,应依法向国家缴纳税费。问题在于债转股企业所增加的利润,不是企业改善生产经济的增溢,而是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后银行利息的转移,是国家政策性因素使然,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增加企业盈利,以利于企业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权。因此,对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转化而来的利润应当特殊对待,采取特殊政策特别处理。第三,债转股企业,因设立组建新公司而导致纳税主体的分解而增加税费的支出。这是债转股实施中,税费方面所遇到的一种特别情况,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据我们了解,在债转股企业中,有的企业是以集团作为纳税主体,一个头对税务,合并计算缴纳集团所属企业税费。债转股新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必须作为新的纳税人,从集团中分离出来,由此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设立的公司经营利润增加时,必须依据税法增缴所得税,相应减少企业积累,增加企业支出;二是不纳入集团统一计税纳税后,不能享受合并计缴税费的优惠。

(三)新公司设立后运作难以规范,机制转换以到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制度落后,经营机制不活。如果不彻底改革旧的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单纯依靠债转股后减轻债务负担,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亏损问题的。因此,各企业的债转股方案都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制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构造新公司的组织制度,建立多元股东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然而实践中,调整企业治理结构很困难。在债转股企业新设立的公司中,多数公司是资产管理公司处于控股地位,不少公司还是资产管理公司绝对控股。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经营者的选择上,应由董事会聘任,特别是股份制企业更应如此。但是,根据债转股的有关政策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并不直接参与新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新公司经营者的选聘上,资产管理公司难以干预。特别是由于国家重点推荐的债转股企业,都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经营者一直是由企业所属党委、政府任命的,一时还难以突破。所以,这些企业的经营者仍然由所属党委、政府任命。这种做法,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特别是新体制尚未到位之前,确有坚持的必要。但是,对于股份公司来说,继续坚持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四大”问题:一是政企分开难以到位。二是资产保全难以到位。三是机制转换难以到位。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股,且不参与企业经营,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如果按此运作,债转股企业仍将回到国有独资老路上去,这对国有企业机制转换是极为不利的。四是搞活企业难以到位。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持股是阶段性的,其终极目标是保全资产、债权或股权变现,这极有可能使资产管理公司为顺利实现最终目标,利用自身最大股东的地位及其在金融业中的影响,对企业施加种种压力,迫使企业作出只利于资产管理公司、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决策。

(四)落实债转股的有关配套措施难度大。为了确保债转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扭亏为盈,债转股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中,均提出了“三个分离”,即“分离富余人员、分离社会职能、分离非经营性资产”的措施,并要求企业所属政府作出相应的承诺。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定,实施起来难度极大。先看人员分离。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是当前国有企业的通病,也是债转股企业的通病。按照债转股协议方案,债转股企业的人员分流率平均在10%-20%左右。当前分流人员的去向,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进再就业中心。但进中心的人员,企业应承担三分之一的基本生活费,三年后不能重新就业的要解除关系,这些分离出去的职工生活出路何在,没有事干的会不会再找企业这都存在很大疑问。二是推向社会。由于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企业下岗人员推向社会后,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不稳,因而必须审慎而行,谨慎对待。三是自谋职业。这种途径只能作为下岗分流的辅助措施而予以推行。四是转岗安置。应当说,这是解决下岗分流职工的根本性措施,也是一条安全可靠,有利于社会稳定、企业稳定的根本出路。但转岗安置要大量投入,开发新的产业,难度也很大。

三、进一步做好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建议

首先,要明确主体目标。从债转股现有政策规定看,实施债转股,主要是三大目标,(1)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为盈。(3)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平行的多元的目标取向,给债转股的实施,带来一些障碍。实践已经证明,目标的多元化有可能导致力量分散,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事实上由于转权转股权存在着目标的多元性,其主体目标不明确,导致涉及各方从各自要达到的目标出发,增加了磨合蹉商难度,费尽周折也难以形成统一意见。这次国家重点推荐企业的债权转股权,是政策性债转股,应与其它方式的债转股有所区别。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根本目标,应当是促进大中型国有亏损企业扭亏为盈走出困境,是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银行不良资产的载体是企业,企业的经营搞不好,银行的信贷资产很难盘活,要实现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不可能。

其次,要完善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债权转股权以后,原企业相应改制为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持股或控股,是债转股企业的股东。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企业的投资人或者资产所有者,理应全面履行所有者职能,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现有债转股政策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控股或持股仅仅是阶段性的,最终必然要从新的股份公司中退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企业的股东,是一个特殊的股东。目前实际上没有对于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织权利,没有选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利,实质上没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利和监督权利。如不重视和改进完善,债转股将面临重大风险。因此,仅仅对资产管理公司作出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这样的原则性的规定还不完善,应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职能和享受的权利。第一,要有组织人事权利,按照公司法,组成股东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用经理等。第二,要有企业发展战略及项目制定、审查、决策权利。第三,要有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激励决定权利。第四,要有对债转股资产的保值、收益和处理权利。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融资理财方面的专长,促进企业的发展。

其三,把债股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相结合,积极拓宽股权退出通道。具体来讲,除有条件的企业可让其回购部分股权外,根据社会化取向原则,还可以开通三条渠道。一是通过证券市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转让。这是最合理,最有效也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需要国家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比如,国家在推荐和安排企业上市时,优先考虑债转股企业的国有股上市流通,放宽债转股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等等,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股权创造条件。二是向外商转让。加入wto后,我国市场的高度开放,给外商以极大的吸引力,资产管理公司和相关企业,应抓住这个机遇,向外商转让股权,以实现股权的变现。事实上只要企业的基础较好,是会被外商看中的。神龙公司通过债转股吸引外资同比例增资就是一个例子。三是向私人资本、民营企业转让。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私人资本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实力强的民营企业,这是资产管理公司实现股权退出的重要对象。债转股企业应当解放思想,不要怕被私人资本、民营企业“吃掉”,不要耽心私人资本、民营企业控股,应大胆地向私人资本、民营企业转让股权,加快规范和完善开放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总之,采取多种渠道退出,既可以保证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变现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股权多元化,解决资产管理公司退出后企业治理结构的“复归”问题。

金融债券范文第5篇

关键词:CDS;风险管理;债务危机

一、引言

信用违约互换(CDS)是国外债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信用衍生产品,指的是违约互换购买者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多指债券无法偿付的情况,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自90年代以来在国外发达金融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信用违约互换利率反映了各国政府偿债能力。

金融危机包括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外债危机和系统性金融危机四种,任何一种危机都可能直接导致一个国家的风险。债务危机直接导致政府出现违约;货币危机中若本币贬值,外债负担增加而政府外汇资产减少,容易出现外币债务清偿问题;银行危机迫使政府不得不去救助而导致政府支出增加;系统性金融危机对一国的信用造成全方位的冲击。历次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国家信用风险有了显著的提高,然而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随着各国央行大幅降息,政府注资和买入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大,众多投行纷纷被国有化,来自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也开始向国家转移。而国家不可能以国家作为抵押,亦无法破产,那么违约后违约国通常会寻求别的途径,向世界银行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请求援助以及与债务国就债务利率、还债时间和本金进行重新商量。2009年2月,市场对债务危机的担忧达到顶峰,阿根廷、乌克兰、委内瑞拉等国的CDS利差从2008年9月的1000点左右直升到3000点以上,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从700点升到1400点,英国、西班牙、德国、法国、意大利、爱尔兰等欧洲国家的CDS利率均在半年时间内翻了几番,冰岛甚至从260点急升至1000点高位,冰岛、匈牙利、乌克兰、阿根廷等国家均已经向IMF申请资金援助,国际金价攀升至1000美元以上,虽然在过去20年中全球多次出现国家债务危机,但如此大规模的信用危机却是罕见的。尽管目前情况已有好转,但令人担心的是,债务问题可能会长期、持续地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因而全球性的违约仍是值得关注的。

2008年9月底、10月初以来,信用违约互换利率不断上升。12月以来,又不断有国家的信贷评级遭到下调,涉及西班牙、希腊、葡萄牙,俄罗斯等。根据全球两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的评级,对一些国家应该引起关注。

数据来源:标准普尔、穆迪

从表1中可知,美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评级仍然很高,葡萄牙的评级是存在隐患的,俄罗斯的评级较差,存在较大的债务违约风险。当前欧元区债务危机愈演愈烈,继希腊徘徊于国家破产的边缘后,葡萄牙、西班牙等国的信用评级相继下调,澳大利亚的对外依存度较高,很难独善其身,连这个激进的国家央行都暂停了加息政策。本文将以澳大利亚为例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进行债券违约风险度量。

(二)违约风险度量综述

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相比旧协议最大创新之处就是提出了IRB法,即允许银行采用内部数据估计风险计量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有效期限。其中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用以衡量债务的违约可能性,其大小主要由作为交易主体的债务人的信用水平决定。

进行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测度,可以有效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信用风险的准确计量,它不仅是有效识别复杂条件下信用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信用对冲、信用工程和信用组合管理等一系列现代信用风险控制手段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计量处于基础地位。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商业银行十分重视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研究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如偏重主观判断的5C专家评审法、偏重单纯计量分析的信用打分法等,都因过于简单、缺乏现代金融理论基础,而不能适应金融市场和现代银行管理体系发展的要求。随着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在全面衡量信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评级体系的结构开始由只注重评估违约率的单维评级体系向既重违约率又重违约损失率的多维评级体系发展。

近年来,西方商业银行充分利用现代数理统计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违约概率测度上摸索出了许多方法,概述为以下几类:(1)基于内部信用历史资料的测度方法,即商业银行和评级公司根据长时间积累下来的信用等级历史资料,以历史违约概率的均值作为不同信用等级下对应的违约概率,基于这种经验方法的模型主要有Credit Metrics模型和Credit portfolio View(CPV)模型;(2)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测度方法,由美国KMV公司利用期权定价理论创立的违约概率预测模型,即信用监测模型,也称为KMV模型,是一种向前看的动态模型;(3)基于保险精算的测度方法,是近几年把保险思想的工具用于估计预期违约概率,代表有基于寿险思想的死亡率模型和CSFP运用财险思想开发的Credit risk+模型;(4)基于风险中性市场原理的测度方法,所谓风险中性市场是指在进行资产交易的市场上,所有投资者都愿意接受从任何风险资产中得到与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相同的预期收益,所有的资产价格都可以按照用无风险利率对资产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加以折现来计算,给出了前瞻性的违约预测;(5)基于经济计量方法的违约概率测度,主要是集中于违约概率关键变量的探索与违约分类模型的建立,包括一元判定模型、多元线性判定模型、多元逻辑模型、多元概率比回归模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6)基于利率期限结构比较法的违约概率测度,通过具有相同到期日的公司债和国债之间的利率差额来推算公司债的年违约率,两者之间的差额为信贷利差,差额越大,违约风险越大,通常认为国债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公司债存在违约风险,作为对风险的补偿,其利率应该高于同期限的无风险利率。

违约概率的计算在实证分析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康伟刚(2004)采用期权定价和违约率函数的结构化处理方法建立估计公司债券违约率的模型,应用美国国内公司的整体数据给出了将模型具体化的处理方法,得到一个带马尔科夫链的违约率函数,认为只要拥有模型必需的股权价值、债务价值和违约率的数据,拟合出违约率函数,由此可估计公司债券的违约率。吴恒煜,张仁寿(2005)基于信用风险管理的结构化方法,应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客观违约概率,分析客观违约概率的比较静态特征,实证分析得出比较静态特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尚耀华(2009)也是从期权理论的视角分析了住房贷款违约问题,建立了违约概率预测模型,明确了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条件,从而把违约概率问题转化为抵押物的市场价格和债务面值的确定问题,提出了房屋价格与贷款余额的计算方法。陈婵娟,邹海波(2009)基于CPV模型分别选取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代表性指标,以及与银行贷款业务联系紧密的行业发展情况指标,对银行贷款违约概率进行度量,结果表明该模型在度量银行贷款违约概率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将会对全面信贷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实证分析

1、数据描述

本文选取了2010年1月至5月澳大利亚国债数据和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所使用数据均来源于省略。为了反映每个月违约的变化趋势,本文选取1至5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2、违约率的估算

一家公司的违约概率可以由公司发行的债券的价格来估计,这样做的假设前提是:公司债券价格之所以低于类似的无风险债券的价格完全是由于公司债券存在着违约可能性。

首先来让我们考虑一个近似计算,假定某债券的收益率比某一类似的无风险债券的收益率要高200个基点,回收率为40%,违约给企业债券持有人损失的期望值为200个基点(或每年2%)。基于回收率40%,我们的出,在没有前提违约的条件下,每年的条件违约密度为0.02/(1-0.4)=3.33%,一般来讲条件违约概率满足

h=s1-R

(1)

式中h为每年的违约密度,s为企业债券收益率与无风险债券收益率的溢差,R为预期回收率,在这里我们假定回收率为40%。

我们知道,无风险利率可以由LIBOR/swap rate 的报价均值减去10个基点来替代。因此我们可以算出五个月一至十年的无风险债券利率,即无风险利率,结果由表2给出。同时我们也无风险利率的趋势用统计图(图1)进行了描述。

由式(1)我们计算出了1-5月澳大利亚的短期与长期国债的违约率,我们将其违约率按月份编制成表,并绘制了折线图(图2),由图我们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国债在今年前两个月的违约率有一个短暂的上升,而在3月基本保持平稳,接着又出现了缓慢的下降。

3、违约率的精确计算

接下来下我们将给出计算违约率更精确的方法。我们以澳大利亚一月份的短期国债为例来说明。这种债券为一年期,票面利率5.75%(一年付息一次),年收益率为4.20%。由收益率入手,我们可以分别得出有风险债券与无风险债券的价格。

有风险债券价格为:5.75+105.75/1.04200=107.2375

无风险债券价格为:5.75+105.75/1.01214=110.2316

所以由于违约所导致的短期债券违约损失的期望值为110.2316-107.2375=2.994096

然后我们计算出第一年短期国债的无风险价值为:

5.75+105.75e-0.01214=110.224

在这里我们仍然假设回收率为40%,所以国债违约时,可收回金额为40。此时违约损失为110.224-40=70.224。所以第一年的违约损失率为69.37661Q。由于69.37661Q=2.994096,可以计算出短期债券的违约率为0.042636。

我们也可以计算出1月份澳大利亚希腊长期国债的预期损失为667.1399Q。同时根据长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收益率可计算得一月份长期债券的预期损失值为17.57373,所以一月份长期债券的违约率为0.026342。

表3 1 月份希腊短期国债

违约概率可收回金额无风险价值违约损失贴现因子预期损失现值

同理,我们可以计算出2月份至5月份澳大利亚短期与长期国债的债券违约率。结果如表五所示。同时,我们也绘制了违约率的折线图(图3),从折线图中我们可以看出,违约率的整体走势与第一种方法计算所得结果相似

(四)结论

本文使用两种方法基于债券的价格计算了澳大利亚国家债券的违约率,从计算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方法与第二种方法计算出的结果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小的差异。第一种方法为简化方法,计算简单易行,但精度不够高,第二种为精确计算方法,计算准确度较高,但较繁琐。所以在计算债券违约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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