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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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与人的相遇真的很奇妙,前一秒你不知道会遇见谁。下一秒你不知道谁又是你的过客,但在次相遇时会微笑的问对方。你好吗就这么简单的一句,多温馨;是乎又回到不之前了。然后微笑的道别,希望这次的离别以后;在下一次还能相遇。 4、曾经有那么多的相遇…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精选5篇)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范文第1篇

1、错过,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如果相遇,我会更懂得如何珍惜。今生的错过,是为了来世更美的相遇。无论以怎样的方式相处,在灵性的面前所有的生命都彼此支持、充满力量地连结在一起。

2、人生中,相遇最美!当一颗心与另一颗心,相遇想吸,便是最珍贵的一份情缘!而,过后,便有了思念!美丽的心情,柳絮飞扬的季节!好想告诉你--你是我生命中最遇的想遇!靶谢上天,让你我相遇相识!希望你我能相爱一生。

3、人与人的相遇真的很奇妙,前一秒你不知道会遇见谁。下一秒你不知道谁又是你的过客,但在次相遇时会微笑的问对方。你好吗就这么简单的一句,多温馨;是乎又回到不之前了。然后微笑的道别,希望这次的离别以后;在下一次还能相遇。

4、曾经有那么多的相遇,仅有那么几次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并且不会被岁月冲淡。我们都当珍惜和感恩。自然在未来的日子里必定会有千百次的相遇。我们当抱一颗平凡的心,因为不是所有的相遇都美丽。不是所有的美丽都有好的结局。坦然面对所有的相遇吧。

5、回忆初次相遇,拥有太多乐趣。你嘴角露出的尴尬笑意,我表现的言行的霸气,我都不曾舍得忘记。我不愿放弃,不愿抛弃,因为这是我们搞笑的相遇,和美好的结局!也许是这样吧!因为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知不平凡。

6、在一段时间我喜欢一段音乐,听一段音乐我怀念一段时光。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的掌纹。那时听着那歌会是怎样的心情?那时的我们是否相遇?是相遇还是错过?还是,没有结局的邂逅?

7、伤了多少回,我不怨你,因为我爱你,因为你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也因为你我懂的了什么是伤心,人的一生有多少次相遇呢,我的一生最美的相遇就是你,最遗憾的就是、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却不能、相惜、相守、不管我们以后会怎样,我不后悔爱过你,在我转身离开时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伤心而,爱在你走后。

8、一个生灵与另一个生灵的相遇是千载一瞬,分别却是万劫不复。茫茫人海中,相遇是缘起,相识是缘续,相知是缘定。

9、离开永远比相遇更容易,因为相遇是几亿人中一次的缘分,而离开只是两个人的结局。相遇难,分手易,但世人看不到有缘无份的熙攘,总以为机会无限,所以不珍惜眼前人。我们总是这样,悲伤时要一个肩膀,而开心时拥抱全世界。时光偷走的,永远是你眼皮底下看不见的珍贵。

10、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11、有缘就会相遇。因为有了与你的相遇,我的生活融入了更多的活力。相识,注定是一场美丽的邂逅;相知,注定是一种情感的难舍。冥冥之中注定的这份缘,让相隔遥远的你我相遇,从此我的记忆再也抹不去你的影子。

12、珍惜每一次的相遇,但是并不是每一次的相遇都美丽--只有祈求相遇会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那么带来的将是快乐和幸福,而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则是一种遗憾。

13、不要由于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锦绣的誓言,()不要由于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14、浩渺宇宙间,任何一个生灵的降生都是偶然的,离去却是必然的;一个生灵与另一个生灵的相遇总是千载一瞬,分别却是万劫不复。说到底,人与人的相遇,是人生的基本境遇。爱情,一对男女原本素不相识,忽然生死相依,成了一家人,这是相遇。爱不是对象,爱是关系,是你在所爱之人的身上付出的时间和心血。

15、我们能够相遇已经非常神奇,我只想告诉你,我再也不想错过你。

16、离开永远比相遇容易,因为相遇是几亿人中一次的缘分。而离开只是两个人分离的结局,相遇难分开易,但世人看不到有缘无份的熙攘。人啊,总是这样。悲伤时要一个肩膀,而开心时拥抱全世界。时光偷走的永远是你眼皮底下看不见的珍贵。

17、以前,一直坚信时间是最好的治愈师。在遇见你以后,我开始怀疑它的可靠性了。过了这么久,我以为自己释怀了,可是,为什么后来遇见你了,还是会很难过还是会哭呢?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范文第2篇

外遇的“自然”属性与文化观照

提起异性朋友,相关的一个话题就不得不提,它正是许多人关心、害怕,又感兴趣的“外遇”问题。

从人性的基础出发,“外遇”其实是个最“自然”不过的现象。因为,人的伴侣、配偶再如何慎选,总难免囿于一时一地的决定。这个决定,有妥协性的――虽不满意但可接受;有冲动性的――因特殊情境而选择;有“所知障”的――自以为需要的正是这种类型。而即使不受限于这几种,也不保证不会有更理想的对象在将来出现。追求,既有其开放的本质,外遇当然也就如影随形地跟来,因此,赞成顺性而为的人,自然会认为不须替外遇扣上不道德的帽子,反而会认为批判外遇是不道德的。

外遇是否该批判,其实是个文化问题,而几乎所有文化,对它都有一定的制约。究其原因,则因它会动摇社会根本。因为,人际关系的紧张、下一代的定位与教育问题都将随之而来,而个人,也常夹在这顺性与逆性之间,彷徨、焦虑、左右为难。

当然,现代社会开放了,外遇问题来自社会的压力已少了许多,但它对个人的困扰却不曾稍减,因为,个人意识的抬头虽使它免于过多制式的批判,但相对的,传统社会中受压抑的一方――通常是女性,就更不甘沦为情感的牺牲者,新一层的紧张于焉诞生。谈起外遇,那个又欣羡、又害怕的情结也就始终如一。

其实,每个时代对外遇的态度固有其主调,但外遇在任何时空却从来就不只是一种类型,而在个人生命的感受、成长上,也必得分清不同性质的外遇――而非制式的社会反应,才能真正面对生命的这个困境。

人的感情是复杂的,每个外遇正像每个家庭,都可以说是一个个案。而所谓“个案”,就是“清官难断”之事,“解铃还须系铃人”,在外遇上更是如此,别人帮不上忙,只能依赖当事者的观照。不过,外遇固属一个个不同的个案,我们多少也能以几种坐标来试图掌握它。

在观照外遇上,可以从下面几个点来切入,这几个点是时间、层次、公平与善后。

不同人生阶段的外遇

禅者常有“识得时间的奥秘,即是大悟的人”的拈提,而过去中国也有“圣之时者”的说法。时间,的确是我们穿透虚相、掌握真实的一个关键。

任何事物不离时间的制约,因此佛法说“生住异灭”、说“成住坏空”,而缘起法的观照也即在时间,世间的事物缘起缘灭,两性的情感更是如此,所以我们一再提及,“爱情的缘起性最强”。

缘起性强的事物最经不起时间的磨洗。因此外遇或移情别恋,与恋爱、婚姻之间,也必然是孪生的关系,谈恋爱即得谈移情,谈婚姻即须谈外遇。而外遇的观照,更必得先由时间的坐标切入。

外遇可以有各种不同形式,更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少年十五二十时,年少轻狂,还谈不上多少外遇。但四十岁之前,虽日青壮年,那颗心其实与少年一般,还没有定下来,外遇就随时可能发生。四五十岁,生命已到转折成熟的阶段,按理说,可以免于外遇,但实情却是慌于老去,总想把握住最后的一线青春。而六十以上,返老还童,在感情路上虽常无力作怪,但容易为境所转,也并不逊于少年――只不过这时愿意与其外遇的人可就少了。

虽然每个时期都可能有外遇,但外遇在每个时期所代表的意义却各有不同,自我反省及处理方式也须有所差异。

二三十岁的外遇,一因性未定,一因理想高,对现有婚姻原容易后悔,因此外遇的情形轰轰烈烈,往往一下子就结束了一段婚姻,其结果也常形成模式,“再换一次就会找到理想对象”的人还真不少。在这时期的观照,或者可多想想自己“从自以为是到后悔”的前例。事缓则圆,“少时戒之在色”,其实不必怕外遇,但就怕外遇变成行为模式、人格特质,到时害人害己,一生都没完没了。

中、壮年的外遇多夹杂在矛盾的情境中发生。一方面事业家庭有成,另方面生活平淡反复;一方面意气昂扬,另方面又感觉到岁月不饶人。外遇在此时,常有着“能让生命一亮”的功能,这时的当事人处理外遇虽较前期稳重,但万一无以收拾,伤害也特别深。 老年的外遇,比其他时候不可能,许多黄昏之恋带有唯美的色彩,但更多时候,位尊权高的男人所遇到的不是“外遇”,而是攀附权势,想把握住些什么的企图。“老来戒之在得”,这个警讯用在此一样管用。

不同的时期,通常有不同的动机,了解动机,问题的解决就较为容易。

以未来的“现实”来取代目前的“现实”,行吗?

外遇可以发生在成人的任何年龄,而彼此间的年龄组合也可以有各种类型,年纪相差太大的外遇,总难免于绝对的唯美或绝对的现实,然而,年纪相仿的又是如何?

二三十岁时的外遇,只能说是另一种选择,这种选择与“前一次”的选择相比,不见得更清楚、更合理,这时,年长者或同侪也许都能着力。好在,现在大家观念开放了,好聚好散,彼此的伤害相对较小,较大的顾虑是孩子的成长,以及外遇会不会形成一种“行为模式”。

人过中年以后的同年龄外遇,与二三十岁不同,自己想要的愈来愈清楚,遇到一个同年龄又让自己动心的异性,常不是完全惑于激情、眩于青春,而是有较多的相知。这种外遇,坦白说,作为“智者”的另一半,在痛苦之外,恐怕还得从缘起缘灭中观照彼此的离合。而外人在遗憾之余,也就只能从“非此不可吗?”来为当事者的思虑抉择补强。

“非此不可吗?”在当事者而言,通常没有第二个答案,然而,这正是痛苦的缘起,断见我执,在追求幸福之际,就让生命丧失了空间,脱离了美感。

生命中的抉择总充满了有限与无奈,婚姻亦然,选的时候,或因年少无知、或因一时冲动、或缘父母之命、或凭媒妁之言,人当然可以为此决定后悔。然而,后悔通常来自了解,来自一种几乎没有距离的了解――从牙膏怎么挤、厕所怎么上,到面子里子如何摆,性与日常如何调和种种,于是幻象破灭,悔不当初。

人过中年后,这种悔不当初会较年少轻狂时为少,但也就是阅历加深,牵扯更多,更需要生命的一种美感空间,来补足现实的平庸。而此时,如果只以追求另一个“现实”来摆脱目前的这一个“现实”,坦白说,并不能真正地超越现实。

“非此不可吗?”正是在这种两相权衡下产生的问题。然而,“权衡”是理性、是客观比较的字眼,当事者通常很难“权衡”。也因此,平时就让自己的人生带点朦胧美感就很重要,如此,有了“距离”,旧爱也就比较不会成其为“旧爱”。

谈到美感,就非得提到艺术,艺术在一定意义下即是现实的抽离。可惜的是,艺术家通常只在艺术品中抽离现实,真遇到感情之事,往往溺得更 深。中国人以前强调“道艺一体”,禅说“道在日常功用间”,在这里,只有以生命为一大艺术来参,来创造,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超越。

想想“如何善后”

有一句话说“不怕念起,就怕觉迟”,人不可能无过,关键是在你是否及早觉察,觉察得早,在客观错误没铸成前就能消弭于无形,觉察得晚,则只能活在懊悔之中,而在外遇,这种觉察恐怕要比美感的超越来得重要。

坦白说,一辈子只钟情于一个异性,几乎是违逆人性的,然而会不会导致外遇,则又是另一层次的事。

所谓美感的超越,指的是对喜欢的事物保持距离,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致因落于现实而形象破灭;此外,更指在自己的“有所不为”中,“享受”或“观照”生命的“残缺”与“悲怆”,在这种情形下,生命就另有一种割舍的成就感,就较不会自陷于现实。而这两种超越,前者恐怕得建基于经验的教训,后者则虽非一定到达悟者的境地,却已有其浓烈的人生艺术观照。

美感的超越,牵涉到生命境界的提升,对寻常人较难,而提醒可能会出现的懊悔对一般人就比较亲切。外遇之所以会让人不堪承受,正因为生命中所谓的“善后”很少有比“外遇的善后”更麻烦的,因为一来两造都难以避免一定程度的嗔恨,二来这也关系到“道德”判定的问题,三来更头痛的是,彼此的孩子要怎么办?

外遇的当事者,往往是一方执迷、一方愤怒,要理性处理“危机”,几乎不太可能,因此,所做的决定常又形成彼此的二度伤害,有些则终其一生都难以复元。

伤害最严重的是对人的“信任”。外遇的发生往往与当事人平时的人格形象没有必然关系,但外遇又必然牵涉到道德的认定,因此,一旦发生,对道德的颠覆性就特别大,许多受害人从此对异性,乃至其他人也都会丧失信心。

外遇的伤害往往是两边的,许多外遇者对“元配”还说不上完全无情无义,这里常有对自己的谴责,而外人所给予外遇者不道德的认定,不仅造成现实的一定压力,影响所及,也往往变成下一次分手的主因。

当然,外遇麻烦的还不在自己,因为上述的影响一样会出现在儿女身上。当事者双方还可好聚好散,甚至反目成仇,孩子却不可能如此,而即便不谈孩子“本身”感受到的伤害,就只孩子的受创看在当事人眼里,恐怕也是种折磨。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范文第3篇

文章标题:送给爱人的结婚贺词

遇见你

在我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你

感谢上天

让我于千万人之中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邂逅了你

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上天让我在这里遇见那遥远故苏城里的你

我们的爱

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

爱不是千言万语

也不是朝朝暮暮

很多年以后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

泛起片片涟漪

回忆起当年那段网上情缘

回忆起手牵手走在紫禁城的大街小巷

回忆起每晚回家窗口飘出的饭菜诱人的香气

我的心底只有你

世界上有一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

叫相濡以沫

我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

深爱你陪伴你

这是偷懒用另一首诗改的,嘎嘎!

爱是什么

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

一种叫相濡以沫

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

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

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

也许不是不曾心动

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有缘无份

情深缘浅

我们爱在不对的时间

回首往事的时候

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

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为缘份

其实说到底

缘份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

真正影响我们的

往往就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

男女之间的交往

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

一个小小的变数

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

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

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

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

善待和妥协

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

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

任性地转身

放走了爱情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

你遇见了谁

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

谁又陪在你身边

爱情到底给了你多少时间

去相遇与分离

去选择与后悔

不是不心动

不是不后悔

但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相拥

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

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

如果爱了

却爱在不对的时候

除了珍藏那一滴心底的泪

言的走远

又能有什么选择

要在时间的荒野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于千万人之中

去邂逅自己的爱人

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更多的时候

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

错过杨花飘风的春

又错过了枫叶瑟索的秋

直到漫天白雪

年华不再

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

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

即使亲密

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戚戚

我们的爱

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

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

一个转身

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

要到很多年以后

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与努力

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的一个玩笑

上帝只在云端眨了一眨眼

所有的结局

就都已经完全改变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

泛起片片涟漪

爱不是千言万语

也不是朝朝暮暮

爱是每当午夜梦醒时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国民待遇 实施 公平竞争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政府给予外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不低于本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待遇。国民待遇只涉及外国人在东道国或单独关税区政府境内所享有的待遇;同时,国民待遇中的“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外国国民与东道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经过长期历史实践形成的法律规范。法国1789年的《人权宜言》针对欧洲的封建统治,以自由、平等原则为指导,并在国内法中把国民待遇原则扩展到外国人在法国民事权利的适用上,实行了无条件国民待遇原则。1826年荷兰民法典第9条第2款,1868年葡萄牙民法典第36条,1889年西班牙民法典第27条,1878年南美八国的《利马条约》第1条,都有类似规定。国民待遇在 1883年订立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中被列为首要原则, 到二十世纪,国民待遇成为国际公认的准则,《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将国民待遇原则作为成员方应遵守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由于国民待遇原则既有利于排除歧视外国的现象,也允许各国在不歧视外国的基础上保留与别国的不同之处, 因而可以较好地处理不歧视外国与照顾国情的关系。换言之, 国民待遇原则是一种在尊重各国国情前提下实现非歧视的原则, 它为各国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和平共处提供了一个基本理念。

国民待遇原则对欠发达国家来讲是一柄双刃剑,国民待遇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准则,它植根于市场经济,遵循的是国际间自由竞争的平等原则。如同市场经济的自由往往造成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实一样,国民待遇原则的平等和互惠的背后,总是带有国家间的先进控制落后,发达国家掠夺欠发达国家的惯性,成为先进市场经济国家控制、掠夺弱小国家的工具,因为这种形式上的互惠、平等条款,并没有将缔约方的发展水平、经济实力、国家地位等的巨大差别考虑进去。我们认为在相近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间实行国民待遇是双方受益的基础,国民待遇原则实施的历史说明,以平等、互惠为基础的国民待遇,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来说,是能够双方受益的,其理论基础就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而在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的国家之间开展国际贸易,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按照李嘉图比较成本或比较优势原理,双方亦可受益。但是李嘉图的观点只说对了问题的一半,即欠发达国家把人力、物力、财力都用在对本国最为有利的方向上,对本国有利,特别是对发展世界市场经济有利,因为在国际自由竞争中学到了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借以降低成本,提高本国的生产力,从而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然而,李嘉图没有或不愿说出,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的国家之间开展自由贸易,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欠发达国家的民族产业有不可忽视的压抑作用,甚至会挤跨本国的民族产业。总之,经济发展程度悬殊的国家间在经济活动中实施国民待遇,对欠发达国家有刺激和抑制两种作用,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对欠发达国家的双刃剑作用。

面对国民待遇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双刃剑作用,我国应实施进取性的应对战略,应将适用国民待遇原则作为解决深层体制和结构矛盾、加快制度创新的重要机遇;作为国内开放市场、引入和加强竞争,从而有效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机遇;作为对内建设信用关系、对外保持和提高国际形象的重要机遇。为此,应着力解决以下一些问题: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加快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着力解决退出机制问题,为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分类推进产业调整,以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中国产业的竞争力;加强制度建设,在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在中国,实施国民待遇原则,采取进取性的应对战略,应当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超国民待遇”问题。

我国学者对此非议颇多。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均认为国民待遇的实质是要保证公平竞争,因此不能搞“超国民待遇”。以前我国普遍认为国民待遇原则是适用于外国人的原则,如果说我们中国法律与国际公约存在差距,对外国人就适用国际公约更高水平的保护,但对本国人是不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的,就是说对本国人可以适用更低的保护水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时知识产权理事会提出了这个问题,说我们对本国国民的保护低于国际保护水平,中国代表反驳说只要我们对外国人的保护达到国际水平就行了,我们给予外国人的是超国民待遇,这肯定不是歧视政策,你们不要理解错了,你们得领情,还得道谢呢。知识产权理事会提出来,说这种保护也违反了国民待遇,它认为这个国民待遇不仅适用于对外国国民的保护,而且还适用对本国国民的待遇,内外有别是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同时在中国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实行“超国民待遇”还会产生其他问题,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台湾也加入了,台湾人民属于中国国民,所以我们给台湾人民的保护应该和给大陆人民的保护是一样的,但台湾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WTO,中国给予其他国家如美国、欧盟高水平的保护应适用于台湾地区,否则台湾就可以按最惠国的原则来指责中国不给这个地区的人民以保护,然而对台湾人按外国人保护,这就违反一国两制,国家统一的原则。因此,我们认为,“超国民待遇”违反了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应当予以消除。

第二,关于国内公平竞争问题。

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是公平竞争,这就要求对待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主体要平等。我国的经济特区政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别待遇违反了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必须予以纠正。

我国以前的经济特区政策违背了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以特殊方式开辟的“政策试验田”。它保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没有因为当时的反对而夭折,保证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步子能够继续往前迈。不可否认,经济特区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难以替代的示范效应。现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从局部性试验向普遍改革推进,搞市场经济、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接轨,已经成为全中国的要求,不能再把优惠局限于几个特殊的区域。而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加入WTO,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的背景下,经济特区正在越来越失去其特殊性。尽管每一个经济特区都不愿意放弃其特殊性,但它们仍然不能不接受一个越来越明显的现实:经济特区在中国的历史使命已经完结。经济特区虽然在中国是一个有进步意义的创造,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它却是与WTO的精神,与国民待遇原则相违背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给予国内企业的各种政策待遇,同样要给予外资企业和其他国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还继续围出一块地,继续搞特殊政策下的经济特区,显然是有违国民待遇原则的。中国的经济特区已经从促进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变成了阻碍继续完善市场经济的障碍,变成了在中国维持局部利益的又一种特权。

现在,国家总体政策上已经不存在歧视民营经济的问题。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些歧视民营经济的现象。一是制度性歧视,仍然有一部分人认为民营企业本质上属于私有范畴,私有总不同于公有;二是政策性歧视,在税收政策上,政府部门常常给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各种优惠,而对民营企业往往比较苛刻;三是融资歧视,民营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必须提供全额抵押,除了银行储蓄存单外,还必须提供房产证、地产证等等值抵押品,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则很少有此类要求,国有企业往往仅凭“国有”这个牌子就能取得贷款。比如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国家的政策是凡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2003年前后,一些地方政府纷纷表示,对内外资一视同仁。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仍没有拿出实质性的举措。有媒体报道说,据统计,在广东东莞市的80多个行业中,外资可进入62个,而民营企业只能进入41个,相差20多个行业。可见,在民企“国民待遇”问题上,政策的落实与政策本身之间存在的落差还是比较大,这种状况必须予以改变。

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实现国内公平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政策法规对它服从性: 在政策法规方面, 要对与国民待遇原则冲突的国内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如地方政府对于下岗职工开办企业的税费减免问题, 对开发区、保税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鼓励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都可能涉及到市场贸易的平等性的问题;再如我国政府在改革中有选择性地对一些企业实行的债转股政策,也可能涉及待遇的不平等。总之, 国内政策法规必须作一些修改, 以适应国民待遇原则。

二是观念对它的服从性: 我们在政府与企业之间, 企业与某些政府的职能部门之间, 听得较多的一句话是“一笔难写二个国字”, 这就是一种观念。而这种观念可能就是我们对新的游戏规则不适应的最大障碍。对有些现象, 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上认为是合理的, 但却是违背国际贸易制度的, 那些得到优惠的企业, 往往是些特困企业, 它们比别的企业更困难,历史包袱更重, 因此更有理由享受到一些优惠。但是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是以企业财务成果或财务状况为标准, 来判断是否公平的,它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看在市场上是否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

第三,正确处理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与保护国内产业的关系。

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欠发达国家的民族产业有不可忽视的压抑作用。近些年来,一些外资企业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技术优势在我国的部分经济领域形成了较强控制能力和垄断趋势, 严重压制了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目前, 国内90%的电讯市场已被摩托罗拉、爱立信、NEC等公司占有;在日化行业,美国的宝洁、英国的利华、日本的花王、德国的汉高已占领了国内洗涤剂市场的“半壁河山“;啤酒市场也被美、日、欧等“多国部队”攻入, 全国年产啤酒5万吨以上的60多家企业已有70%与外商合资;我国被誉为“自行车王国”,目前国内市场的15大名牌中,外方已占到8家;在全国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中被外商控股的已有10家。另外, 化妆品、饮料、彩色胶卷、电梯、轿车、彩色显像管等市场都不同程度地为外商所抢占。目前, 中国的金融、保险、航空、交通等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部门, 随着入世的也正面临沉重的“门户开放”压力。我们还需利用好国民待遇这一工具来保护民族工业,维护国家利益。

国民待遇的实施上有自由度是通行的国际惯例。作为现行市场经济国家或以市场为取向进行改革的国家,都程度不同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然而,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国家实行的是100%的国民待遇。这不仅表现为国民待遇原则受到国际法中国家属地优越权原则的制约,有例外条款的规定,本身就有伸缩性。而且,还表现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同的国内法律和法规对国民待遇原则有着形形色色的限制。一般说来,发达国家限制少些,发展中国家限制多些。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如果全面研究其法规中的限制条款,也令人咋舌。以美国为例,它是迄今少数几个尚未建立外资审批制度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外投资国和东道国。尽管如此,美国在原子能利用、沿海及国内航运、水电等行业禁止外资投入,在通讯、航空、矿业等领域只允许外资拥有20%——25%以下的股权。总之,无论是过去的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还是现在的世贸组织成员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国民待遇的实施度是很不相同的,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在实施上的自由度。我们也必须利用国民待遇原则在实施上的自由度,利用国际法和国内法保护我国幼稚产业。

国民待遇原则与“对等待遇”不相同,国民待遇是向外国的企业、产品、人提供与本国的企业、产品、人相同的待遇。只要某国政府对本国的企业、产品、人等没有提供某项待遇,那么即使它国政府向某国的企业、产品、人提供了这项待遇,也不产生某国政府向它国提供该项待遇的义务。因此,国民待遇是在东道国境内“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缔约方国民间待遇“对等”。我们可以利用国民待遇原则的这一精髓保护我国的民族工业,如前所述,在约定的领域内,只要赋予了本国企业的待遇, 也就要同样地赋予外国企业。换言之, 如果不想赋予外国某种待遇, 或只让一部分外国企业得到某种待遇, 那么只要不赋予中国企业该种待遇, 或只赋予一部分本国企业该种待遇即可。这正是中国可以大加利用的。在国际上,这也是有先例可借鉴的。1971年,日本的兴业等大银行的海外分行, 开始纷纷在英国、美国发行CD(可转让定期存单)。CD的特点是面额大、利率高、未到期可向第三者转让。对银行来说,发行CD可在短期内吸收大量存款, 增强竞争实力。对购买者而言,对CD的投资则更安全, 利率更高、更灵活。但为了防止原来流向证券市场的大量资金会流向银行, 从而打击国内证券业, 日本政府便禁止在本国发行CD, 因此, 当时无论日本本国银行还是外国银行都不能在日本发行CD。如此一来, 外国银行也不能在日本发行CD, 这引起了美国的强烈不满。美方认为, 日本的兴业银行可以在美国发行CD, 而美国的银行却不能在日本发行, 岂有如此不公之理; 但同时又不得不承认,“日本的做法并未违反战后的国民待遇这个原则”。综上所述,由于国民待遇原则的精髓是内外非歧视, 所以, 它既可被强者用来向弱者施压,亦可以为弱者保护自己提供有力依据。我们要善于吸收国际经验, 利用国民待遇原则抵制发达国家的超越国情的“自由化”压力, 更好地把握“入世”机遇,迎接外来挑战。

参考文献

[1]赵维田.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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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之光、陈春燕.国民待遇的产生、演变及实质透视[J].当代经济研究,2000(7).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范文第5篇

关键词:机遇决策;决策行为;企业文化

一、机遇决策行为相关研究

影响企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包括宏观政治、法律、经济、科技、社会文化、自然、地理因素,还包括供应商、销售商、竞争对手的状况,以及企业现有的资金、设备厂房、客户关系、信息、人才等资源状况,主观条件包括研究开发、融资采购、生产销售、决策管理等经营能力以及企业欲实现的一系列目标,例如创立企业、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利润、资产价值等等。[1]机遇就是上述主客观因素出现有利于目标实现的组合。

20世纪中叶以来,行为决策理论将人类的决策行为作为基本因素,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对决策过程中的人类行为加以研究,[1]归纳出了一系列建立在实验证据基础上的观点和理论,从而拓展了决策理论的研究范围,促进了规范性决策理论研究上作的深化,并使决策的描述性理论与规范性理论归一化,提高了决策理论的实用性。

机遇决策行为就是在特定条件的约束下,决策主体以“有利事件/形势”为诱因,进行机遇价值的识别、评价,并选择价值最高的机遇进行把握和利用的过程,其目标在于认清内、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全面价值关系,并将其转变为实践观念,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践目标、计划、方案、操作步骤等等。

基于机遇本身的特性以及机遇决策行为的特殊性,影响机遇决策行为的因素比较多,包括决策者的心理因素、企业文化、决策时间、信息以及过去决策的影响等等。机遇决策行为就是以上多种不同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机遇决策行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机遇决策的主动性。对于一般类型的决策来说,其诱因往往是“问题”,决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机遇决策的诱因是“有利事件”,机遇决策过程就是发现、辨识机遇,并对各种机遇备选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最终实施最优方案的过程。其决策的目的是为了使组织抓住有利形势,获得超常规收益。所以,在机遇决策过程中决策主体具有主动权,它可以随时对是否继续进行机遇决策过程做出选择。正是因为如此,机遇决策过程对决策者的心理倾向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2.机遇决策的非常规性。机遇决策更多的表现为一种非常规性决策。由于机遇是由目标、需求、资源、能力和环境的五个要素组合而成的一种有利形势,企业往往具有多重目标,需求、环境等外部条件也是瞬息万变,而且一个要素的变化往往会引起其他各种要素的联动,因此对于机遇决策来说,几乎没有两种相同的机遇决策情景,也就无法通过事先规定的解决方案和程序进行决策。

3.决策信息的动态关联性。机遇既非企业单方面的愿望,也非客观条件的绝对优劣,而是客观条件与主观目标和能力的一种良好耦合。由于客观条件在变化,社会主体的目标和相对(与竞争对手相比)能力也是变化的,不仅仅如此,机遇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之间还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即每一个要素信息的变化,都会引起五个要素之间耦合性的改变,都意味着五个要素之间一种新的组合方式的产生。因此,对于决策者来说,及时、准确地、完备地掌握内、外部决策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难度的。

4.决策时间上的敏感性。机遇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时间敏感性决策。由于机遇作为主客观因素的有利组合只能是暂时的,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速度的加快,机遇决策所依赖的五个方面要素的信息也就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就对做出决策的时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能够“当机立断”。尤其是对于具有那些需要“即时决策型”[3]的机遇事件,决策时机的选择直接决定了机遇识别利用的效果。

5.机遇决策的风险性。机遇是人们根据当前的知识和信息判断,确认为相对有利的形势,实践中社会主体能否争取到“超常收益”,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例如根据当前市场预测拨出巨额资金开发某种新产品,假如产业化、市场化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或者竞争对手先于自己开发出更好的产品,企业就不但得不到超常收益,而且可能遭致严重损失。机遇利用的风险还反映在机会成本方面。社会主体的资源是有限的,在利用某种机遇时要投入一定资源,多数情况下因资源不足同时要放弃另外一些机会,一旦未曾达到预定目标,就要承受一定损失。

二、企业文化对机遇决策行为的影响

企业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是一个企业或一个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

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共同的价值观体系,并依靠其核心价值观对组织员工进行熏陶、感染和诱导,使他们产生对组织目标、行为准则及价值观念的认同感,自觉地按照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念及行为准则去工作,从而在组织中发挥着一种导向、激励约束、协调控制等作用。机遇决策行为是一种由决策者主动做出的非常规性决策,而且决策过程是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在有限时间内做出的,同时又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机遇决策行为必然要受到决策者所处的企业文化的影响。

1.企业文化中的“灵活性”维度对机遇决策行为的积极影响。在高度“灵活性”的组织文化中,领导者更突出的表现为一个改革者或者是一个鼓励冒险、勇于创新的企业家;组织充满活力和事业心,重视员工个人发展和贡献,鼓励员工开拓进取;组织成员十分注重自己知识能力的提升,勇于接受和承担风险;组织的凝聚力来自于注重革新和发展;组织结构具有柔性、可扩展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部门之间也很容易交流、沟通和协作;组织重视获得新资源和创造新的挑战,追求最新或独特的技术和服务。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企业各层级决策者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而且他们能够及时获取有用信息,针对内、外部条件的变更不断地做出调整,因而会对企业的机遇决策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2.企业文化中的“稳定性”维度对机遇决策行为的消极影响。在高度“稳定性”的企业文化中,企业领导者更突出地表现为一个保守型的管理者或者一个组织冲突的协调者;企业重视经营运作的持久和稳定,不鼓励员工进行冒险性的尝试;员工缺乏从事开创性工作的激情,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工作,很少参与决策;组织的凝聚力来自于正式的规定和政策,企业的平稳运行非常重要;企业的组织结构明确,控制系统完善,缺乏柔性。在这样的一种追求稳定的文化氛围中,企业的决策者很难及时从外部环境中获取有用的信息,并对形势做出明确的判断,同时由于缺乏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各层级决策者的主动性和主动权受到抑制,因而会对企业的机遇决策行为产生消极影响。

3.企业文化中的“关注外向”维度对机遇决策行为的积极影响。在高度“关注外部”的企业文化中,企业的领导者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善于把握外部环境的探索者;企业强调竞争精神,高度竞争、高要求、高成果是组织管理的特点;完成目标和重视成就形成了组织的凝聚力,进取和获胜是组织的主旋律;企业通过营造一种学习性和竞争性的文化氛围,鼓励员工知识和能力的提升;企业的组织结构灵活,强调弹性和适应性,同时积极与同行业的企业相互竞争以获取成长。在这种追求竞争和成就的组织文化中,企业的决策者高度关注外部变化,善于利用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分析外部环境以及市场需求,评价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进而对机遇决策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4.企业文化中的“关注内部”维度对机遇决策行为的消极影响。在高度“关注内部”企业文化中,企业的领导者更多地表现为工作的组织者或者改善组织效率的人;企业强调组织的“正规化”程度,采取比较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企业强调效率和控制,寻求与员工关系的稳定性、员工行为的一致性和可预知性;组织的凝聚力来自于组织的高效率运行;企业工作环境比较正式,层级分工明确,部门之间缺少合作,信息沟通渠道不是十分顺畅。在这种“关注内部”的文化氛围中,企业各个层级的决策者往往缺乏对外部市场的洞察力,很难从外部及时获取有用的信息,同时由于过度关注企业效率的提升而忽视创新机会,因而,对机遇决策行为产生消极影响。

根据前面的理论综述和上面的研究框架,本文假设:不同的企业文化特性对决策者的机遇决策行为会产生影响,这个总体假设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察:

假设1:“灵活性”越强的企业文化中,机遇决策水平越高。

假设2:“稳定性”越强的企业文化中,机遇决策水平越低。

假设3: “外向程度”越强的企业文化中,机遇决策水平越高。

假设4: “内向程度”越强的企业文化中,机遇决策水平越低。

三、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

(一)自变量的测量

本文对企业文化的测量以Quinn和Cameron的OCAI量表为基础,结合仁达方略企业文化倾向评估问卷(L-PCAI)、Denison的文化测量问卷、Chatman的OCP量表,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修改而成。OCAI量表共有六个判据:主导特征、领导风格、员下管理、组织凝聚力、战略重点和成功准则,每个判据下有四个陈述句,分别对应着组织文化的灵活性、稳定性、关注内部程度和关注外部程度四个维度。OCAI量表共有24个测试项目,每个测试项目采用了Likert scale 7分量值,项目得分越高表示组织文化的该项特征表现越突出。量表进行初步设计完成以后,进行了预测试,并对测试题目进行了修改。

(二)因变量的测量

企业快速成长的外在表现是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获得产品的超额利润。[4]机遇之所以有价值,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就是因为企业利用机遇,可以在同等的努力情况下,获得超常规的增益或者超常规的发展速度,或者在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中,企业获得成本费用的显著节约。

企业收益=常态收益+非常态收益=实力和努力决定的市场份额×实力和努力决定的收益率+机遇提供的市场份额×收益率-风险损失。因此,在测量机遇的识别利用结果时采用了两个主要的判断指标:企业平均的盈利增长速度与规模增长速度。[5]数据的收集主要采用被调查者主观评价的方法。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采用被调查者主观评价的方法测量绩效,被调查者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评价(例如利润、业务收入和销售增长)是与文献、资料反映的数据高度相关的,例如,Dess 和 Robinson(1984)、Venkatramn和 Ramanujam(1987)、Chandler和Hanks(1993)等的研究。

为了进一步验证被调查者判断的准确性,调查表中还增设了两组对财务数据的调查,即公司近三年的利润额和销售额,可以从这些财务数据中进一步判断该企业获得的超常规收益和超常规发展速度。此外,在调查表中还列出了公司的名称和是否已经在股票市场上市,上市公司在所有被调查的企业中,约占30%,笔者通过调查这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的行业数据,进一步验证了被调查者主观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三)数据收集、样本结构及问卷信度分析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样本。样本选取标准包括:(1) 企业规模在20人以上,(2)成立3年以上,(3)以竞争性行业内企业为主,样本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和天津四个地区。调查对象主要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共发放问卷约400份;收回315份,其中无效问卷61份,有效问卷254份。本文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了Cronbach’α系数信度测验,企业文化四个纬度的α系数均高于0.8。

(四)相关分析

由于机遇决策水平与企业文化各个维度都是连续数据,而且变量的观测值之间相互独立,且成对出现,所以采用皮尔逊(Pearson)积差相关的方法,使用SPSS11.5统计分析软件求得机遇决策水平与企业文化各维度之间的相关系数,表2列出了相关系数与统计检验值。

四、结论与建议

机遇决策水平与企业文化的四个维度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企业文化的“灵活性”维度、“外向程度”和“关注内部”三个维度与机遇决策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稳定程度”与机遇决策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其中企业文化的“灵活性”对机遇决策水平的关系强度最大,其次是 “外向程度”,再次是“稳定程度”,影响程度最小的是企业文化的“内向程度”维度。结合Quinn和Cameron的组织文化类型模型,高度“灵活性”和高度“外向程度”对应的是“活力型”的企业文化,而高度“稳定性”和高度“内向程度”对应的是“层级型”的企业文化。

为了提高机遇决策水平,企业应努力培养高度“活力型”的企业文化。“活力型”企业文化的培养不仅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以及充满激情的管理队伍的带领,而且还应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努力:(1)为企业制定一个富有挑战性但又具有前瞻性的组织愿景,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2)建立一套鼓励冒险,容忍失败,在冒险中抓机遇的价值观念,营造浓厚的“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文化氛围。如果缺少一种鼓励机遇决策的企业文化,决策人员在面临机遇时就会产生畏难情绪,不愿承担失败的风险。(3)培养团队精神,鼓励群体间的相互协作,在组织结构、部门设置上要便于员工交流、沟通和合作。(4)强调一种人本文化,重视每一个员工的创新价值,对员工进行充分授权,注重决策的民主性,尊重员工意见,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求。(5)建立学习型的企业文化,激发广大员工学习的热情和创新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机遇决策水平。

参考文献

[1] 黄津孚.机遇管理导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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