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资本(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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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____…

借贷资本(精选5篇)

借贷资本范文第1篇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种类)贷款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__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台(套)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贷资本范文第2篇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为支付_________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_________。

第二条 开立帐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

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帐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

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

按照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_________。

第九条 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_________%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 rd :请记住我站域名/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它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_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

帐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金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1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它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帐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贷资本范文第3篇

最新外汇资金借贷合同范本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现汇____ 年____ 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 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 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关单位)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义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取借款责任的规定。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于贷款人来说,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是其主要的义务。但是,贷款人由于资金周转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的这种违约行为会损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影响借款人对借款的使用。因为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借款的,借款人就能将所得的资金按照计划投入正常的生产或者经营中,保证资金得到正常运转。贷款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间内提供借款的,就会打乱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计划,直接影响到借款人的生产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甚至会出现因借款人资金不到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三角债或者其他纠纷的发生,影响整个资金的良性周转和循环。其次;贷款人的这种违约行为也容易影响贷款人按期收回借款。由于借款人的借款期间往往就是其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时间,如果贷款人事先就违约,使借款人在约定的日期得不到借款,那么,借款人就容易出现在得到借款后拖延还款的情况,这样贷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届满后就收不回借款。因此,贷款人的这种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提供借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而且也增加了自己经营的风险。根据本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的损失。

借贷资本范文第4篇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借贷资本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间资本;信贷市场;融资;案例

Abstract:In current,private capital is accumulating and the funding gap of the SMEs is increasing. How to link them is one common concern in financing fiel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ocess of Weihai private credit network from sole information service provider to financing service package provider,then analyses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payoff condition,and points out that in the condition of credit upgrade,improve distribution of information,contractual-type funding and trust-type lending,private credit network improves the efficiency of credit market allocation for SMEs.

Key Words:private capital,credit market,financing,case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5-0024-04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加深,微观经济主体的资本积累已初具规模,大量闲散资金急需寻求增值渠道回流实体经济;而同时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等微观实体虽然快速成长,资金需求越来越大,但始终处于正规金融信贷领域的边缘地带,贷款满足率普遍较低。近几年出现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组织以及投融资公司等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边缘信贷市场的需求缺口,但因各自的局限性,作用仍甚微。因此,如何谋求民间资本与边缘信贷市场的有效对接,成为当前引导民间资本回流入实体经济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理论界对民间借贷的研究非常丰富。兰士勇(2004)认为,由于目前缺乏正确引导,以及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过多,民间资本无法顺利进入投融资领域,逐步从生产领域游离出来并闲置积累;彭建刚、何靖等人指出,由于正规金融严格的准入限制,以逐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进入“地下”,形成目前大量存在的民间融资机构,但由于不具备合法身份,其规模难以扩大;刘民权、徐忠、俞建拖(2003)等人认为,目前政府应从法律上营造民间融资向正规金融转化的合理平台,减少民间融资在躲避管制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将民间融资引到合法的正规金融上来;任森春(2004)认为,这些中小融资机构并不是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它们与正规金融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和相对稳定的服务对象,不会对正规金融形成冲击,相反还有可能填补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缺位”。因此,这些由民间资本转化而来的中小融资机构与正规金融将长期存在。遗憾的是,这些研究虽然在分析民间资本闲置积累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将其引向金融资本的相关建议,但对当前较为盛行、由民间资金主导的“地下”融资形式和社会效应评价不多。笔者认为,在当前民间资本准入限制过多的情况下,由民间资金主导的“地下金融”虽然形式并不规范,风险难以防范,但对边缘信贷市场而言,其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现实合理性。下列案例可以验证这一点。

二、威海市某民间借贷网:从信息服务商到融资服务商

威海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个体私营经济虽然不如温州等地发达和活跃,但凭借毗邻日韩的地理优势,以民营经济为主的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民间资本积累已成相当规模,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急需寻求增值渠道的闲置资金。而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也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主体资金需求增加。但在我国现有制度安排下,上述资金供需主体信息基本处于分割状态,资金配置效率较低,客观上需要及时搭建某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实现资金供需对接。威海市某民间借贷网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网络平台。该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交流便捷和低成本的优势,在建立网络信息专栏的基础上,尝试性地开展了资金供需信息对接服务。

(一)初期的信息服务供应商

威海市某民间借贷网于2008年7月建立,短短5个月时间,注册会员达5208个,其中需按100元/月缴费的中级以上会员1129个(中级以上会员因可以看见信息者的联系方式而需要缴费),资金供给信息558条,金额8.37亿元,需求信息662条,金额2.71亿元,累计点击100多万次,网站当年盈利12余万元。

上述单纯信息服务模式虽然为网站带来了可观的即期收益,也为资金供需方提供了充分的信息交流机会,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资金供给方存在项目考察难、信用评估难、风险防范难以及法律援助不足等问题,融资双方实际成交率并不高。2008年,该网站虽然累计供求信息1520条,金额11.08亿元,但实际成交43笔,金额1055万元,成交率仅5.6%。于是该网站自2009年1月起出现了注册会员增量环比下滑,当年上半年信息服务费收入仅6万多元,剔除人工成本,网站盈利几乎为零,经营面临不可持续窘境。

(二)发展中期的一揽子融资服务供应商

为走出困境,切实提高会员融资成功率,威海市某民间借贷网有限公司开始尝试由信息服务向融资服务转向。第一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公司于2009年6月聘请资深律师2人,专门为会员免费提供风险控制、纠纷处理、权益维护等法律咨询服务,强化资金供求双方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理念。第二步,考察借款人信息,并提供合同文本。资金供求双方虽然通过该网络平台实现了信息对接,但实际成交中普遍面临借款人信息考察难问题。为此,该网络平台特聘请4位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在有关部门(如房管局等)任职的人员,专门对借款人个人信用、房产等信息进行考察。为确保考察信息的真实性,网站与放款人约定,只对威海本辖区的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网站对信息真实性以自有资产担保)。一旦借贷双方确认成交,网站提供借贷合同文本服务,并按成交金额的4%一次性收取手续费。第三步,负责贷后跟踪监督并按时收贷收息。为确保放款人资金安全,节约放贷成本,网站有专人对放贷项目随时进行跟踪监督,并负责向承贷人按月收息,贷款到期,一次性收回贷款。第四步,提供法律援助。放贷资金一旦出现风险,公司特聘的资深律师会提供优惠的法律援助,帮助放贷人最大程度上减少放贷款资金损失。至此,威海市某民间贷款网络有限公司经营模式已经由纯信息服务向全方位、深层次融资服务转化。

(三)民间借贷网的两个关键制度创设:契约式筹资与信托式放贷

上述融资服务因降低了借款人资金风险和节约放贷成本,2009年资金供求方的实际成交率已提高到11.2%。但公司在经营中发现,需求信息中许多优质项目特别是优质大项目总是难以找到与之相匹配的供给方。公司虽然可以用自有资金予以放贷,但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明显不足,吸收存款又受到国家明文禁止。为解决问题,公司于2009年12月创新推出了契约式筹资和信托式放贷业务(如图1)。

公司规定,凡资金来源合法、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65岁的自然人或法人可通过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公司进行资金登记,并与网站签订契约。资金登记内容包括:可以提供的资金额度、利率(一般20%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契约内容包括:一旦网站有适合的融资对象,资金登记方在登记期限内必须按承诺提供资金用于公司放贷,如果单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贷款到期,登记方收回本金,并按登记利率获得收益。期间,公司以自有资产对放贷资金的安全性提供担保。在上述契约式筹资模式下,虽然公司通过契约方式在一定期限内锁定可用资金,但资金实际控制者仍为登记者本人,公司并不直接接触资金,且在登记期限内,登记方资金若另有用途,可以提前5个工作日到公司撤消登记。因此,对资金供给者而言,资金掌控不仅灵活而且安全高效。

通过契约式筹资模式锁定可用资金后,公司便对所的资金需求信息或项目进行筛选。对个人信誉较高、抵押物真实充足、有发展前景的优质项目,确定为放贷对象,制作详细的贷前调查报告供登记人参考,并利用登记人资金以公司的名义向优质项目发放不低于1万元的贷款,向借款人收取放贷金额4%的手续费。放贷期间,网络公司有专业人员进行回访跟踪,并负责按月催收利息和到期收回贷款本金,实际放贷利率高于登记利率的差额收入归网络公司。上述放贷模式类似目前银行信托类贷款业务,即资金供给方将资金交付融资机构,其它一切繁锁的资金营销过程均由融资机构完成,且承担主要融资风险。但不同的是,融资机构除获得手续费外还有额外的利差收入,资金供给者实际收益率高达20%以上,明显高于银行所开展的信托贷款和理财产品的收益。

通过契约方式锁定可用资金,且在实际放贷中,公司对借款人信用资源要求较低,只要有固定房产和较高的诚信意识,便可申请融资,且手续简便快捷,最多只需要2天时间,贷款便可办理完毕。对资金供给者而言,不仅省去了繁琐的营销过程,而且收益率高。这种对信用资源要求不高、且安全高效的融资模式不仅契合了边缘信贷市场的融资需求,也为资金供给方提供了安全的增值渠道。因此,威海某民间借贷网有限公司该业务推出不久,便带动了网站信息注册量快速增加,成交金额明显提高(如表1),仅2010年,威海某民间借贷网新增注册会员1.48万个,其中,本地会员9900个,外地会员4900个,资金供给信息1.7万多条,金额38.2亿元,需求信息2.1万条,金额42.3亿元,实际成交1.3亿元,网站手续费和利差收入500多万元。

三、民间借贷网络成功运作的进一步研究:三方合作博弈的架构与条件分析

传统意义的民间借贷都是供求双方点对点的交易,基本不存在(不需要)信息的平台。但威海某民间借贷网则为周边的民间借贷供求各方找寻了一个公共平台。在该平台下,形成了供给者、需求者和中介的三方博弈。虽然各自的行为目的不同,但都必须借助威海某民间借贷网有限公司的特色融资服务才能实现。而这一过程参与各方必须互助支持、配合和妥协,这就为三方参与开展合作博弈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在上述民间特色融资服务中,资金供给者为合作选择的策略是遵守契约及时提供资金;资金需求方为合作选择的策略是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资源并支付较高利息;作为信息中介和融资方的借贷公司为合作选择的策略是以自身资产为出资方安全担保,负责边缘信贷市场中优质主体的筛选、甄别,负责考察承贷人的信用资源,负责贷后跟踪和收贷收息,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上述合作博弈的结果是,资金供给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了较高的利息收入,资金需求者获得了贷款满足,而借贷公司获得了信息费、手续费和利差收入。可见,在利益相互渗透的博弈格局下,参与方通过融资模式创新,并在为实现各自收益的策略选择中均选择了符合它方利益要求的策略,形成风险收益均衡,各自的收益才最终得以实现,也推动了该模式短期内的良性循环。

(一)信用增级与信息分布改进

民间闲置资本和边缘信贷市场需求虽然同时存在,而且二者通过中介机构实行了供求信息充分对接,但由于边缘信贷市场的需要主体种类繁多,而且分布十分广泛和分散,需求主体的个人诚信、有效资产以及项目前景等信用资源难以考察,信用信息处于极不对称状态,盲目融资的实际风险较大。对于以安全增值为目的的民间资本而言,这种信息不对称、融资风险较大的现实显然会使民间资本失去向边缘信贷市场渗透的动力。这正是案例中威海某网络信息平台2008年建立仅五个月时间,供求信息虽然达1220条,但实际成交率仅为5.6%的主要原因。

但是,信用信息不对称并不代表优质主体或项目缺乏,相反,边缘信贷市场优质主体不仅存在,而且数量较多,虽然这些优质主体相对正规金融而言信用资源仍然不足,但实际融资的风险并不大。对这些优质主体,如果有专业机构和人员对其进行发掘、筛选和甄别后,通过担保方式进行信用间接升级,并且适当降低融资门槛,实现需求主体信用资源与融资条件有效对接,不仅会提升民间融资的实际成交率,而且会降低融资风险。威海某民间借贷网有限公司在其开展的特色融资服务中,在以自身资产对融资风险进行担保的同时,对边缘信贷市场主体的信用资源要求明显低于正规金融,即只要有固定房产和较高的诚信意识,便可申请融资,且手续简便快捷,最多只需要2天时间,贷款便可办理完毕。这不仅契合了边缘信贷市场的融资需求,也为资金供给方提供了安全的增值渠道,使民间资本向边缘信贷市场有效渗透成为可能。

(二)契约式筹资与信托式放贷

信息间接升级并与融资条件有效对接使民间资本向边缘信贷市场渗透成为可能,但仅凭单个资金供给者有限的自有资金难以开展大规模的民间融资,鉴于目前我国法律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融资机构吸收存款,致使该类机构难以迅速扩张。威海某民间借贷网有限公司为解决筹资难问题,创新推出的契约式筹资模式,通过锁定可用资金起到了筹资效果,而且,因为融资机构并不实际接触或掌控资金供给方的资金,构不成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件,实际风险并不大。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契约式筹资方式锁定的可用资金,以自身的名义向优质需求主体发放贷款,负责贷后监督和收贷收息,并承担主要融资风险。对资金供给方而言,信托式放贷模式不仅省去了繁琐的资金营销过程,而且实际收益率高达20%以上,明显高于银行信托贷款和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理财产品。上述契约式筹资与信托式放贷模式不仅解决了资金来源受限的瓶颈问题,而且开辟了安全高效的增值渠道,为民间融资规模扩张创造了积极条件。

四、结论与引申性思考

在越来越多的民间产业资本游离成金融资本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境。威海市某民间借贷网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状况。而且,其契约式筹资与信托式放贷模式不仅通过契约锁定可用资金,而且通过信用升级方式实现供求双方信用条件的有效对接,开辟了安全高效的增值渠道,为民间融资规模扩张创造了积极条件。民间融资创新模式之所以在短期内保持良性循环,主要因为是在利益相互渗透的博弈格局下,参与方通过融资模式创新,并在为实现各自收益的策略选择中,均选择了符合它方利益要求的策略,形成风险收益均衡,实现了各自的收益。

虽然在这种模式中借贷网公司不实际掌控资金供给者的资金,而且民间借贷中以自有资金对资金提供者进行担保,风险并不大。但如果借贷网公司与承贷人串通,在目前监督制度和措施缺失的情况下,易滋生风险。另外,上述融资模式中,民间借贷实际利率一般在25%-30%之间,基本都超过了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而《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尽管契约式筹资和信托式放贷模式短期内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但这种特色融资模式在监督制度和措施缺乏情况下并不宜过分推广,否则潜在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参考文献:

[1]丁平.我国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的现实意义与挑战[J].武汉金融,2010,(8).

[2]刘民权,徐忠,俞建拖.信贷市场中的非正规金融[J].世界经济, 2003,(1).

[3]兰士勇.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