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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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所谓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就是针对一定区域与范围的、用以满足公众不断面临的公共安全需求的科学技术,它属于民生科技范畴,具有人为性、为人性、社会性、公共性等特征。其构成包括三个层面: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精选5篇)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

一、“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内涵及其价值分析

所谓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就是针对一定区域与范围的、用以满足公众不断面临的公共安全需求的科学技术,它属于民生科技范畴,具有人为性、为人性、社会性、公共性等特征。其构成包括三个层面: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器物层面主要指为提高公众安全、满足公众安全需要、实现公众科技权益而直接提供的公共科技产品与服务,在三层次中具有外显性特征;制度层面则指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力量为保障公众公共安全需求和处置公共应急事件而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总和;精神层面则是指公共安全科技服务过程中渗透公众与社会之中的科技意识、科技思想、科技精神和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的价值德行。

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体现科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公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公众理解科技的重要内容。公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与使用将使我们的世界变成一个更加有趣并且更少威胁性的地方,因此,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科技的发展不应把公民排除在外,科技只有在满足公众需求与参与的基础上,才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在近些年所发生的如SARS、圆明园防渗膜事件、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事件中,一方面各有关部门以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对有关事件进行了处置,另一方面公众以利益相关人或关键人的角色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科学决策过程中。这些实践证明: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越来越多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公众生活质量、提高国民素质和维护社会和谐紧密联系,体现了科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二、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当前,随着科技与社会的不断融合,科技的公共性与社会性日益凸现,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日渐突出,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十分必要。针对我国幅员辽阔以及各地公共安全的特殊性现状,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区域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显得尤为紧迫。应该说,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区域公共安全问题,2004年,温家宝主持会议,在听取公共安全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汇报时指出:区域性公共安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紧迫问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也首次将区域公共安全科技列为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其中应急管理是公共安全的核心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至少在以下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1)有助于加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形成机理的研究与科学预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从而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加强多目标多阶段的应急决策理论,做到未雨绸缪、科学决策;(2)有助于在处置公共安全与应急事件过程中做到临危不乱、科学处置,及时使救援力量得到优化调度、应急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3)有助于在公共安全事件处理后及时恢复社会秩序、舒缓民众心理、化解社会危机与矛盾,维护区域内的社会和谐稳定,满足与引导民众的公共需求。近年来,国内外的一些典型突发事件案例更是警示我们: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加快发展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并建立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应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发展与应用的重中之重。

三、对我国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组织体系及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已具备一定基础,积累了许多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成功应对了一些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项目经费和数量逐年增长;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所涉及的各个领域的科技得到快速良性发展,研究成果取得了很大进展。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1)我国还没有从整体层面上进行系统的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缺乏完善的区域性公共安全体系,各相关领域研究处于条块分割状态;(2)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安全体系的建立还刚刚起步,研究基础弱;(3)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服务的相关条件不足、设备相对落后;(4)区域内公共安全科技意识淡薄、专门人才不足、公众安全教育不够完善;(5)在公共安全科技经费投入方面不足,缺乏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支撑条件等。

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观,坚持“科技为了人民、科技成果为人民共享”的理念。要从理念、制度、服务能力、公民意识等角度加强体系建设。

(一)提高各级政府对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认识,深化相关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国家、社会和公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在公共科技服务上的责任意识,注重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理论建设;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和对公共服务的事权配置,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涉及政府诸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中涉及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宣传部门,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要做好各部门间的事权配置,防止出现在履行公共科技服务中的模糊行为、责任承担时的相互推诿。

(二)鼓励供给主体社会化趋势发展,处理好责任主体政府与各供给主体的指导、协调、合作、监督的关系

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涵盖了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公民个人,形成了党、政府、人民团体和科技单位密切配合、大联合、大协作的新的工作体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领导与协调,很容易滋生各方定位不清、职责模糊等问题,继而出现相互推委、互不负责的不作为现象。要避免此类问题,必须从制度上加以防范,加强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实现有效协作,统筹部署,集成资源,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国科普事业的纵深发展。

(三)细化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增加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投入,实施绩效管理和评估机制,保证公共科技服务体系的效率

加大对现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公众对保障自身权利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现法规政策的细则化和可操作性;持续增加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财政投入,开拓多渠道鼓励社会投入。要加大各级政府在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上的财政投入和专项资金投入,并有倾向性地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贫困落后地区的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形成全社会积极投入公共科技服务的局面;要加强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的监测评估,尽快建立评估机构和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监测评估体系;同时,要倡导由公众、社团、大众媒体在内的第三方评估,以保证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四)注重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能力建设,努力增加、提高公共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使公共科技服务与公众需求相适应

增加可视公共安全科学空间的数量,提高可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学空间的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科学共同体作用,提高公共科学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网络信息平台,整合公共安全科技信息资源,加大大众媒体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中的作用。

(五)坚持公共科技服务以人为本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原则,重视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中公众的权利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

在建构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过程中,要重视公众对公共安全科学服务应享有的知情、获取、表达、接近、参与、监督等权利,针对诸如有关科学技术的突发性事件、热点事件、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建立积极、快速、高效的响应互动机制。建议建立健全发现、回应、表达与参与的机制,建立重大公共科技项目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重大科技公共项目的公众听证会、协商制度,公益性科研项目报告公开、信息公开存取制度,实施“关键公众”接触,加强公民调查工作,鼓励公民科研行为等,创建全民参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参考文献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范文第2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市政府应急办 __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应急管理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自觉把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作为根本任务,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反应更加迅速、决策更加科学、处置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重建更加有序,社会整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确保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今年6月30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应急管理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频发,水陆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在一定领域、一定阶段明显凸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相比,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灾害的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基本思想,更加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很多矛盾难以解决,不稳定因素难以消除。今后五年,重庆要实现经济规模“六个翻番”,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扩大开放,依赖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赖于社会大局的稳定。我们要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把服从服务于我市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原则,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防范各种潜在风险,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切实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成功处置了年初特大低温冰冻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以及三鹿婴幼儿奶粉等事件,确保了奥运火炬在我市的成功传递和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集中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今后,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落实到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中去。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要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公共安全作保障。在做好传统意义上维护政治、治安稳定工作的同时,要从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维护公共安全。必须统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的安全,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各方面协调发展,实现全面而协调的安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立足当前,认真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又要着眼未来,妥善处理影响公共安全的深层矛盾,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使公共安全建立在可靠保障之上;要注重源头治理,防止处置不当引发矛盾纠纷;要促进依法行政,避免执行决策不力带来不稳定因素;要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以基层安全促全局安定。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范文第3篇

1、将安全生产理论创新作为安全科技工作的基础。

我们要以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为突破口,在安全生产社会科学基础、安全科学基本理论、安全行为理论、矿山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典型工业事故发生机理及其各自的动力学演化过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理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理论、安全经济及安全管理理论等方面开展研究,为国家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微观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等方面提供理论依据。

2、将隐患治理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研发作为安全科技工作的重点。

要针对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灾变因素和危险源特性,开展事故隐患辨识与评价、监测与控制及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根据矿井动力性灾害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大电网事故等事故灾难特性,进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信息交换、共享与集成、人员定位和搜救、应急抢险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技术与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将事故隐患治理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研发作为安全科技工作的重点和主体。

3、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安全科技工作的核心。

要树立创新观念,以科技支撑和引领安全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核心,培养高水平的安全科技人才,形成有利于安全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理论创新,安全技术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手段创新,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科技保障。

4、将科技示范和推广作为安全科技工作的动力。

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和企业在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发挥骨干作用,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化。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范文第4篇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三)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法律体系。抓紧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以及有关规章、标准的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五)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七)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十一)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应急平台。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地方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十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

(十四)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国家、地方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建立国家和地方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国家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十五)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六)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地方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十八)大力发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发展项目,在政策上积极予以支持。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采取政府采购等办法,推动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成套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十九)建立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科学基金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应用和关键技术研究给予支持,并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实现成套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突破,增强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六、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

(二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特别要抓好市(地)、县(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十一)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二十二)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适应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或课时。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范文第5篇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整个社会来说,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各种危机,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已经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政府、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抓预防和应急准备,以科学的手段作好预警预报和传递信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模拟事故影响及后果,以科学的判断作为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的决策依据,以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提升应急工作的水平。

应急管理应从对风险识别开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评估风险的接受程度,采取控制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应急范围和对象、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包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对它们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评价。危险辨识是确认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评估事故后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基本功能是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化解,把应急管理工作纳人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化应急管理为常规管理,化危机为转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政府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从应急功能和定位上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从应急目的和作用分为:救援预案、响应预案、处置预案(或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总体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预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总体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机理,涵盖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应急措施要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再是一个安全环保部门或是生产运行部门单一部门管理的业务,而是一项关联性很强的工作。应急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象一些传统管理工作那样责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装置破坏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的安全,生产工艺的安全发生问题也直接波及到人员的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同样,社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会在局部引起恐慌,人们的心理、生活活动就会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所以建立应急体系必须量化和分解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权限、时间和资源,确保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并能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