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公示(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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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公告或包组干部通知到户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标准、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0日至5月5日,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镇审核、花名册录入、张榜公示、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

经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县2012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再次提高,由2011年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按照《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长民[2012]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我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公告或包组干部通知到户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标准、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0日至5月5日,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镇审核、花名册录入、张榜公示、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录入、民政统计台账录入等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30日—4月6日,主要工作是宣传发动,村居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等工作。村居在宣传发动,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时,一定要将2011年低保户的低保证收回。本阶段结束后,村居要上报本村居2012年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听证会议记录(加盖公章),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听证票决记录单、评议听证票决统计表,花名册(纸质、电子版),月报表(即2012年省市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表),老户审核表、新户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榜公示材料(纸质材料、照片)。

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9日,主要工作是镇审核及审核后补缺补差。本阶段镇将审核村居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审核村居资料及申报户资料,对于工作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完善村居将不予以审核。镇审核后将汇总村居资料,审核结束后进行二榜公示。

第三阶段,4月20日—4月25日,主要是县审批阶段,审批结束后进行三榜公示。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5日,村居完成县审批后的花名册校对,上报本村居享受2012年农村低保对象户花名册(纸质、电子)、资金申报表(纸质、电子),完成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录入、民政统计台帐录入工作,完成“一户一档”工作,完成低保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镇负责指导村居完成各项工作,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三、受理申请,核查提供资料

各村居要设立农村低保受理台,安排专人负责低保申请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农村低保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为:1、户主申请;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享受低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大病的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残疾证等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5、户主近期一寸照片三张(2011年低保对象只填一张审核表,如家庭增加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调整低保类别的要提供大病病历、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对提供不出所需资料的一律不受理申请。

四、入户调查

由镇包村干部或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组成调查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表》上被调查人和调查人都要签字(镇、村调查人员要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书面告知。

五、民主评议听证,分类施保、按标施保

1、民主评议听证。召开评议听证会议,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由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群众推荐,每个村民组不少于1人),按照“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听证,评议听证票决表要注明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拟享受类别、致贫原因,享受金额)。参加评议听证的村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被评议听证对象同意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进行一榜公示。评议听证票决表投票结束后,由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推选出唱票、监票、计票人,票决统计表按照申请人得票多少按序排列,统计表上要所有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签字。入户调查表上的评议听证人员签字不得少于9人。镇包村干部和民政干部要全程指导,签字负责,村居廉勤委成员负责全程跟踪参与监督,同时要求在票决统计表上签署具体意见。

2、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一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1)、“三无人员”,享受全额农村低保待遇月134元/人。(2)、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残疾证);大重病患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资料);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提供离婚证、丧偶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月101-11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二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的家庭(提供病历、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月90-10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三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其他保障对象,享受月6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将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进行分类施保,测算低保金,编制花名册,进行一榜公示(公示内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保障类别、补差金额、各级咨询、举报电话等都要在自然村和村公示栏公示,并要留公示纸质和照片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审核。对符合一类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一定要提供残疾证、大病病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对能够提供大病病历、重残等证件的低保对象也一定要纳入一类低保给予救助。

六、镇审核

镇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对上报的低保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2、重度残疾人是否单独享受农村低保。3、分类施保是否准确。4、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父母是否享受农村低保。5、城乡低保是否同时享受。6、是否存在拆户现象。7、是否优亲厚友照顾关系户。8、是否有照顾两女户、租地户、修路、修水渠占地等户将其纳入低保范围的。9、是否有享受失地保障的、五保户、死亡人员、出嫁人员享受低保的。10、各种表格数据计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准确。11、是否进行民主评议听证、张榜公示(查看资料、照片)。审核结束后进行二榜公示。

七、民政局审批

民政局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逐户审核、审批,并进行抽查,抽查面将不少于10%,审批结束后,低保对象花名册将在自然村和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低保金将直接打入享受人存折。

八、按季复核

低保对象确定后按季复核,如发现低保对象有死亡、出嫁或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取消,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

九、规范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要把农村低保相关文件、每次会议记录、评议听证记录、评议听证票决表、票决统计表、张榜公示材料和照片(三榜公示都要有照片,县低保中心、镇咨询监督电话号码)等所有农村低保资料要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好。2011年12月底的低保对象要将审核表装入原档案袋,新增低保对象要及时建立“一户一档”。

十、低保证填发

低保证要全部收回,进行年审,低保证收不回的不予享受低保。

低保公示范文第2篇

**区是**市规划建设的现代新城中心,全区辖4办1个乡,34个社区16个村,人口20万。辖区由于集中了**城区70%的工厂企业,是**市的老工业区,也是全市现阶段低保人数较多的县市区。截止20xx年12月,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431户13308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169.4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34元;农村低保对象469户1311人,全年发放低保金79.3万元,人月均补差55元。

近年来,全区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20xx年、20xx年荣获“**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a级、aa级单位”荣誉后,区政府于20xx年制定了《开展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规范完善、检查验收等阶段的工作,全区低保管理设施完善、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施保,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保障了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先后有25个社区被命名为“**市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社区”,20xx年被省民政厅推荐为2个全国表彰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之一。

一、领导重视,基础保障做到“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区委、政府为民解决的十件百姓关注的实事来抓。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城乡低保工作逢会必讲、逢检必到、逢信必签,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和低保对象家中,检查指导工作,了解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督办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直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区档案局深入民政局、街道、社区指导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区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低保资金的检查、审计,并将结果通报全区,保证了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

(二)资金配套到位。**区在安排资金时坚持尽量压缩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保证工资、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20xx年区政府安排低保配套资金215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6%,远远高于省政府“关于城市低保资金由各级财政按一般预算收入的0.8-1.5%列入预算”的要求(鄂政办发[20xx]31号),保障了低保资金的支出需要。同时,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足额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保证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网络到位。区委、政府在全区核编减员、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批准成立城乡低保局,配备了7名专职工作人员;街办、社区分别按照低保工作人员与保障人数1:20xx、1:800的比例安排60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了低保工作的实际需要。连续4年投资逾千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区、街乡、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在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整体规划了低保办公与服务场所,在硬件设施上要求统一达到一室、一牌、一柜、一箱、一制、一机“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建立低保工作服务场所并悬挂标识,统一各社区低保公示栏,统一配置低保档案柜,统一悬挂低保投诉举报箱,统一张贴低保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统一配备低保办公用电脑,为低保规范化管理夯实了基础。区民政局在新建的办公大楼里为低保局安排了800平米的服务大厅,设置了低保办公室、基层站所、医疗救助办公室、农村低保救助办公室、信息中心、评审议事室、接待室、档案室、多功能厅等基础设施,配备了电脑、数字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办公设备,为低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制度保障到位。区政府于1997年执行国家城市低保政策,20xx年印发方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区民政、财政联合下发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低保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一组五制”的工作制度,即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街道评审委员会、低保局审批领导小组三级组织,全面实行低保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低保对象优先衔接就业培训制度,通过制度管理保障低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定了《低保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低保工作人员六不准》《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了低保工作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在历次工作检查、资金审计中,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统筹规划,组织管理标准统一

(一)档案管理“三个统一”。全区普遍建立健全了低保三级工作档案,一是在区民政局建立完备的集中存放的低保对象档案、综合档案、财务档案,低保个人档案以社区为单位,分三类保障对象用a、b、c三个字母进行标示,实行一户一档,一居一柜,分类存放 ;二是在街道建立发放花名册、登记册、评议委员会记录册、综合资料等综合档案;三是在社区建立详细的低保工作台帐和统计台帐。在此基础上,全区低保档案建设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低保评议小组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低保人员续保、核查登记表》、《低保申请登记表》、《低保人员台帐》、《来信来访记录》、《低保申请受理证明》等七本工作台帐;统一文书档案的格式标准,全区低保工作用表由区民政局统一设计、印制;统一使用低保专用软件和信息化建设标准,从20xx年起,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低保电子信息网络,实现了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低保动态信息的电子档案录入率达100%。

(二)政务公开“三榜公示”。全区按照统一标准设置了社区低保室外公示栏,通过固定的公开阵地常年公示低保政策、标准、申请低保工作流程、享受对象及增减变动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结合低保审批环节做到“三榜公示”:一榜公示申请对象,让群众知晓申请人的情况,看是否客观真实;二榜公示社区初审结果,看群众有无争议意见;三榜公示区民政局审批结果,公开请群众监督。全区统一编印了“社会救助路线图”,在低保各级站所免费提供,方便困难群众对照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请低保、医疗、临时救助。

(三)“百分考核”提高素质。为提高低保工作专干的素质,区民政局每年组织2次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培训讲课、现场观摩促使低保专干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技能。全区在考核评价机制上,探索了“低保审核审批百分制考核办法”,将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初审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档案填写、处理各工作流程细化为100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比“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社区”和低保专干工作绩效挂钩。

三、协调发展,操作程序科学规范

(一)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全区在各级低保服务窗口公示低保政策,规范全区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人员管理、接待等工作程序。入户调查做到一看家庭全貌,二问家庭收入,三查收支证件、依据,四访周围邻里和工作单位,了解家庭成员就业收入,五到工商、税务、市场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低保审批坚持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初审;街道评审委员会集中社区、城管、税务部门意见进行评审;民政局审批领导小组综合各级评审意见和入户核实意见进行审批的工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程序和标准)、两个核实(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实际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电话)、四个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手续缺项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暂时不批)。在具体工作环节上,明确规定并公示各程序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做到低保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在低保资金的管理上,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低保金的现象。在低保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每年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低保金发放上,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采取将低保金从财政社保专户直接划入银行,进入低保对象个人帐户,保证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二)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从20xx年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患者、多子女上学、夫妻双下岗且需独立供养无收入高龄老人的723名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了重点保障,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了社会救助效益。

(三)动态管理限期保障。全区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保障对象、明显不稳定保障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季度进行入户核查,对二类、三类低保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签订脱保协议书,实行限期保障。每年4-5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近5年平均动态率达到41%。在工作中,创新探索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核定办法,通过家庭水、电、话费等基本支出倒推家庭收入的办法,突破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

(四)低保渐退促进再就业。全区在规范低保管理上坚持依法办事、人性化操作,对积极就业的低保户实行低保救助渐退制,在其就业增收以后继续享受1-3个月的低保待遇,待收入稳定以后再取消低保补助或者合理计算差额降低保障标准,以保护低保人员的就业积极性。为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近5年来累计培训低保人员8000人次,推荐就业20xx余人,鼓励低保人员转变观念,适应市场,变消极被动吃保为主动就业,树立了周开元等一批积极就业、退出低保的先进典型。

低保公示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谐发展,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按照三十三项民生工程的具体要求,努力使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时间要求

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花名册录入、张榜公示等工作,各村居按时间要求上报资料。(附表)

三、方法步骤

1、操作程序

(1)受理申请,各村(居)委会受镇的委托,负责协助镇对本辖区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服务工作,以及受申请人委托,代其向镇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委托书等。农村低保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为:1、户主申请;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4、承诺书;5、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三张;6、造成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残疾证、病历等);7、死亡人员、走失人员由镇民政事务所入户调查,调查人签字后出具证明;8、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复印件(判决书);9、委托书;10、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村居成立组织,各村居成立低保工作领导组和评议听证委员会,领导组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担任;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群众推荐,每个村民组不少于1人)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评人员的三分之二。

(3)入户调查,由镇驻村工作组、村干部组成调查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表》上被调查人和调查人都要签字(乡镇、村调查人员要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书面告知。镇政府督查审核组将随机入户抽查,抽查率达20%。在3月31日之前抽查结束。(附镇督查审核组名单)

(4)民主评议听证,召开评议听证会议,按照“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听证,评议听证票决表要注明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拟享受类别、致贫原因,享受金额)。参加评议听证的村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被评议听证对象同意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进行一榜公示。评议听证票决表投票结束后,由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推选出唱票、监票、计票人,票决统计表按照申请人得票多少按序排列,统计表上要所有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签字。村(居)驻村干部、廉勤委成员要全程指导、跟踪参与监督,同时要求在票决统计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县民政局适时参加评议听证会。

(5)保障对象和标准,持有我镇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1800元的,均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低保金按月发放。保障标准具体为:(一)、“三无人员”,享受全额农村低保待遇月150元/人。(二)、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残疾证);大重病患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资料);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提供离婚证、丧偶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月111-13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三)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的家庭(提供病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二、三类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二类100元-110元/月,三类70元/月。

将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进行分类施保,测算低保金,编制花名册,进行一榜公示(公示内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保障类别、补差金额、各级咨询、举报电话等都要在自然村和村公示栏公示,由驻村干部统一拍照)。

2、镇政府审核

镇民政事务所对上报的低保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2、重度残疾人是否单独享受农村低保。3、分类施保是否准确。4、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父母是否享受农村低保。5、城乡低保是否同时享受。6、是否存在拆户现象。7、是否优亲厚友照顾关系户。8、是否有照顾两女户、租地户、修路、修水渠占地等户将其纳入低保范围的。9、是否有享受失地保障的、五保户、死亡人员、出嫁人员享受低保的。10、各种表格数据计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准确。11、是否进行民主评议听证、张榜公示(查看资料、照片)。审核结束后一定要进行二榜公示。

3、县民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逐户审核、审批,并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20%,审批结束后,低保对象花名册在村居的自然村和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四、几点要求

1、各村(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于3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全镇工作进度的,将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逾期无法完成动态管理工作的村(居)将延后至下一季度。2014年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村居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全年发现一例上访或案例查实,村居年度考核本项工作不合格。(附乡镇审核时间表)

2、各村(居)在受理申请低保对象时,要求将原低保证全部收回,进行年审,低保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低保证收不回的不予享受低保。

3、各村(居)民政协理员要认真核实核准编制的花名册,避免低保金发放错误。

4、各驻村干部全程参与低保的听证评议、入户调查、低保资料审核,并在相关表格签字。(参与低保各阶段工作以照片形式上报)

低保公示范文第4篇

民政局:

根据《关于认真排查、建全资料,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通知》(**脱贫攻坚组〔2018〕 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太林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乡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兜底脱贫验收小组,集中精力进村入户,通过明察、暗访、阅资料、听汇报、看实效,对全乡**个贫困村低保工作进行了逐户自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林乡共**个贫困村委,21个自然村,农业人口2468人。截至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 户 15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3 户 114人),其中,A类低保对象65户11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9 户106人);B类低保对象23户3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 户8人 );C类低保对象2户,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0 户 0人)。

二、思想重视

在太林乡贫困村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后,先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农村“应保尽保”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经办人员工作制度等专题会议,教育村组干部要做好示范榜样,农村“两委”成员及村组干部均能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在评议过程中没有“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现象;“两委”成员、村组干部及其近亲属均无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程序规范

**乡在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城乡居民低保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政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执行,在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这个重要环节上,由乡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乡镇民政员组成的联合进村入户调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评议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低保金)办理程序,严格执行以户施保、动态管理。

四、识别精准

***乡逐户逐人调查核实,在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将建档立卡中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贫困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临时因困难返贫的贫困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五、公示到位

***乡农村低保长期公示墙设立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容包括保障对象名单、家庭人口、保障金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规范、内容全面,透明度高,确保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六、资料齐全

低保公示范文第5篇

一、严格执行保障标准

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即每人每月100元;确定为常补对象的每人每年增加12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0元。按家庭实际收入核定的原则。

二、认真审核申报条件

享受农村低保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镇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

三、为推进我镇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要求

在农村,由于现在推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替代了以前推行的特困救助制度,农民对此会更加敏感。因此,必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运作行为。力求应保尽保,按照“三查、三评、三公示”的程序办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障金用于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对象上。

1、加强领导

一是镇政府成立农村低保审核领导小组组成。

二是村委应成立评议小组,由村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委干部、村小组长和各自然村的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进行调查摸底和评议等工作。

2、严格“三榜公示”制度,严惩人情保现象

一是建立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各村委行政主要负责人以及调查人、审查人、审核人、审批人均要在审批表或调查表签名,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对低保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优亲厚友、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以低保金抵扣历年欠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低保金真正下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对因工作不到位、调查不实、清查不力而导致仍有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在继续享受低保,或者将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的村委,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由镇督查领导小组报镇纪委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二是个别村委干部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如提高符合低保条件亲友的补助金,而降低其他对象的补助金,有些村委干部把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虽然比例较小,但影响大,群众有意见,部分村委对“三榜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做到公平、公正,有的村委只公布在村委会门口,不公布到自然村;有的村委只公布低保对象名单,而不公布低保金额;有的村委公榜的时间不足,上午贴,下午撕。

为杜绝以上情况的出现,村委书记为低保工作主要责任人,对农村低保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低保工作分管责任人,并要求村委书记、主任各交纳低保保证金2000元到镇政府,主管领导交纳低保保证金1000元到村委,如发现干部亲属或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了低保待遇的,每发现一起扣除保证金500元,若保证金被扣完,责任人重新交纳低保保证金,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3、低保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