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性差异(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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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折旧或摊销差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等税与会计规定不一致,使得会计上计提折旧(摊销)额与税上允许计提的折旧(摊销)额不一致,产生折旧(摊销)差异,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 2、资产减值损失。会计上,在资产负…

暂时性差异(精选5篇)

暂时性差异范文第1篇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一致,税上的资产、负债的价值(计税基础)和会计上的资产、负债价值(账面价值)可能不一,这样就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造成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因素主要有:

1、折旧或摊销差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等税与会计规定不一致,使得会计上计提折旧(摊销)额与税上允许计提的折旧(摊销)额不一致,产生折旧(摊销)差异,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

2、资产减值损失。会计上,在资产负债表日,一项资产有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这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而税上规定资产减值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税上不认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不会改变资产的计税基础,这就产生了税与会计的差异。

3、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发生变化计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资产的价值为公允价值;而在税上,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论公允价值是否变化,均不改变资产的计税基础,这就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在所得税核算中的作用

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观的前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用了资产负债观,所得税费用是在以税务口径的利润认定应交所得税的基础进行调整得来,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而递延所得税确认是以暂时性差异的存在为前提,通过确认或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来实现的。

暂时性差异是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基础。资产负债表法认为:若由于资产、负债价值确认会计与税上的存在差异,使本期税上较会计上多交的所得税,而后期由于本期已交而不再交或少交,经济利益将少流出,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一方面按以后少交的所得税额确认为一项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在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冲减当期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若资产负债价值确认会计与税上的存在差异,使本期税上较会计上少交税,少交的税将在以后期间内多交,引起以后期间由于多交所得税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资产负债表日,一方面按以后可能多交所得税金额确认为一项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另一方面在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增加当期所得税,分录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这种资产负债价值确认税上与会计上的差异就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的关键。

三、暂时性差异分类及确认

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笔者认为,可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的含义入手区分两种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表示以后期间,税上较会计上可多抵扣,此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被称为可抵扣差异;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表示在以后期间,税上较会计上少抵扣,少抵扣意味着多交税,此时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被称为应纳税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负债账面价值-负债计税基础=未来可抵扣金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分类和确认方法可归纳如下:

在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需要注意的有:

1、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此外,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差异是时点数,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期末数,而不是本期发生数。

参考文献:

[1]周洁,解析新所得税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J],商业会计,2007(11).

[2]陈丕雄,新会计准则中所得税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的分析[J],会计师2009(04).

[3]王珍,解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4).

[摘要]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18——所得税》要求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准则中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的提出加大了广大财会人员对新所得税核算方法掌握的难度。本文从暂时性差异的作用、影响因素、确认等方面全面阐述,分析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因素,探讨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方法。

暂时性差异范文第2篇

关键词: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联系与区别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227-02

1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概述

暂时性差异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计税时应归属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该金额就是指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与资产、负债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时或者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课税金额或扣除金额。暂时性差异包括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准则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按其对会计收益及应税收益的影响,可分为两种情况:一为未来会产生应纳税金额,二为未来会产生可扣除金额。

2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联系

2.1 性质一致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从性质上来讲,都是具有时间性,它们均表明了这种差异发生于某一期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可在以后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期间内转回。在这种差异转回后,这种差异最终就会消失,而并不会永远存在。

2.2 采用的处理方法一致

由于这两种差异的性质是相同的,它们均是指那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可以转回的差异。在新准则中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和旧准则中对时间性差异均是采用一种递延处理的方法,即在这种差异发生时,先确认为是一种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在其转回期内再予以抵消。但对其具体的方法选择上,旧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允许采用的是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在这种方法下又允许在递延法与债务法这两种方法中任意选择。而修订后的新准则中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尽管在方法的选择上,旧准则与新准则的规定有差距,但对以上两种差异的处理所采用的方法总的说来是一致的。

由于二者的性质和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一致,这也是造成一些文章中将它们作为同义语来使用的重要原因所在。

3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区别

3.1 理论基础不同

新准则对所得税的处理采用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表观,而旧准则中对所得税的处理采用的理论基础是损益表观。

损益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对未来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从而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的未来纳税影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采取这种方法可以提高企业在报告日对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其价值。

3.2 侧重点不同

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上的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来确认,从差异本质出发分析差异产生原因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暂时性差异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因此,暂时性差异揭示出了差异的本质,即由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而导致在未来期间会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产生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的确认方法是采用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额来确认,从收入与费用的角度,分析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差异,注重的是差异的形成与差异的转回。时间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某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计入应税利润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期间,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苦干期内将会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强调的是差异的形成与差异的转回。

3.3 内容不同

时间性差异由于是指某些收入和支出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时期不同而带来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某一时期产生后,可以在以后若干期内转回。

而暂时性差异由于强调的是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在财务报告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也造成了暂时性差异的内容更为广泛。所有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 但有些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

3.4 涉及时间范围不同

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时点,将未来期间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总额与未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之间的差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因此暂时性差异着眼于未来的差异总额,将未来期间可预见的累计差异在资产负债日报告出来,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质量,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分析。

时间性差异立足于资产负债表当期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将当期的差异在资产负债表日反映出来,因此,时间性差异跨越的时间范围是一个会计年度,它是基于当期已经产生的差异而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4 暂时性差异较之时间性差异的优越性

通过以上对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对净利润的影响是一致的,但计算差异的角度不同,所以反映的结论也不同。时间性差异是以损益表为导向,注重当期的差异,所以,它提供的会计信息和揭示的差异范围较小。此外,时间性差异还无法恰当地评价和预测企业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在流量。暂时性差异是以预计转回年度的差异总额为基础,确认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其目的在于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余额更富有实际意义。

过去我国会计准则倾向收入费用观,随之造成按照配比原则将不能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挤到资产负债表中去,大大削弱了资产和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资产负债观注重相关性原则的应用,将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会计在这种变化中不断创新,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一种互动循环效应。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马伟.浅谈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影响[J].经济师,2006,(12).

暂时性差异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企业合并; 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 确认限制

一、问题的提出:合并交易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事项本身不会产生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则不然。例如,乙公司合并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500万元,合并时评估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所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为680万元,则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对合并中取得的有关可辨认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为600万元,商誉的入账价值为80万元。同样,如果是100%控股合并,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子公司的净资产报告价值为600万元,合并商誉价值也是80万元。

可见,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有可能产生以下两项暂时性差异。

第一,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如果税法规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按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就会产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现账面价值与以原账面价值计量的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如上例中600万元与500万元之差100万元。

第二,与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ERS No.3)》指出,许多税务当局不允许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将对商誉账面金额的摊销作为可抵扣的费用,而且,子公司终止经营、处置资产时,取得商誉的成本经常不能在税前抵扣。也就说,如果税法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商誉的计税基础就等于零。这时,就产生了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如上例中80万元与0之差80万元。

除此以外,与企业合并相关的暂时性差异,还包括合并前合并双方存在的可抵扣亏损;如果再加推广,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由于抵销内部资产交易的未实现损益还会产生相关资产在合并报表中的报告价值与该资产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合并交易中产生的以及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上述暂时性差异,与其他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相比较,在差异的确定上有何特殊之处,如何理解确定暂时性差异的关键因素――计税基础,如何区别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以及永久性差异,对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的确认有哪些特殊问题需予以注意?这些问题无疑是学习所得税会计的重点。

二、解析之一:计税基础的理解层次

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某些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不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依据会计规范确定的、基本构成资产负债表相关资产、负债的报告价值;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则是根据税收规范确定的、计税时归属于相关资产、负债的金额。计税基础的正确理解,无疑是正确界定暂时性差异的前提,从而构成正确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突破口。

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对计税基础的正确理解,至少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对概念的初步解析。对于资产的计税基础定义而言,这里的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是指现有资产从现在到终止确认(固定资产等资源类资产的折旧、出售或处置,应收账款等权利类资产的收回)期间;这里的“应税经济利益”是有关资产的使用、出售或收回所带来的需要纳税的经济利益。就负债的计税基础定义而言,这里的“负债”是其发生或偿还将涉及收入、费用或损失的那些负债,即:该负债的初始确认或终止确认直接与会计利润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的确认就涉及到利润确定,而应付账款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与利润无关);这里的“未来期间”是指有关负债从现在到清偿的期间;这里的“可以抵扣的金额”是指可在清偿负债期间确定纳税所得时予以抵扣的与该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损失金额。

第二,对概念的必要扩展。无论是资产还是负债,都有可能从两个相反方向影响利润,比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减少利润,而应收账款的确认则增加利润;预计负债的确认由于涉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而减少利润,而预收账款的终止确认因伴随着收入的增加从而会增加利润。所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有了下面的进一步解释。

资产的计税基础=收回该资产价值时可抵扣的该资产形成的费用 或=收回该资产价值时与该资产有关的非应税收入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清偿该负债期间与其有关的可抵扣费用或损失 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清偿该负债期间与其有关的非应税收入

上述两个公式中的第一种情况属于计税基础比较容易确定的情形,而第二种情况则相对复杂。

一般情况下,计税基础的确定比较简单,而在某些情况下,计税基础的确定则比较复杂,比如预收款项。对于预收货款或利息等收入,其计税基础的确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相关的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征税,意味着未来清偿负债即实现相关收入的期间该收入不再纳税,则预收款时产生的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非应税收入的金额,即计税基础为零;第二种情况――如果税法规定的确认收入原则与会计一致,即未来实现销售收入需要计税,也就是说未来纳税时与该预收款有关的抵扣为零,则今天所确认的负债的计税基础就等于其账面价值。再比如预计负债,某一期确认的预计负债,期末其计税基础的确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与该预计负债有关的费用未来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这时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零;第二种情况――与该预计负债有关的费用未来可以部分在税前扣除,这时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未来不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一部分费用金额;第三种情况――与该预计负债有关的费用未来全都不可以税前扣除,这时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为了便于各种情况下计税基础的确定,现将有关思路整理,见表1和表2。

三、解析之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比较

如何理解常见的暂时性差异,如何区分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如何辨析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是正确理解暂时性差异内涵的关键。

(一)一般暂时性差异与特殊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某些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不同,但也可能与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无关;暂时性差异可能产生于企业日常的某些交易或事项,但也可能与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有关。

根据表1和表2,对常见的暂时性差异归纳如表3。

(二)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

一提到时间性差异,我们马上会想到利润表债务法。时间性差异是因会计规范与税收规范对某些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先后不同而导致的某一会计期间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某一期间发生,在以后的有关期间会转回。对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辨析至少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者对报表的着眼点不同。时间性差异着眼于利润表项目,是某一会计期间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暂时性差异着眼于资产负债表项目,是某一会计期末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这一点决定了利润表债务法只须根据本期确定的时间性差异发生数或转回数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当期发生额,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首先需根据期末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定该期递延所得税应有余额,然后再轧算该期发生额。

2.时间性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从利润表观察其对各期有关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项目的发生额的影响,前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未来期间必将转回,所以说时间性差异在前期的存在是暂时的;而暂时性差异随着相关资产的收回或负债的清偿也必将消失。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都是暂时性的,时间性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这一点决定了一定期间对与时间性差异有关的某项要素,采用利润表债务法和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定的本期递延所得税发生额是相等的。

3.暂时性差异并不一定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导致相关期间里的每一单个期间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不同,但各期加总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是相等的;而有些暂时性差异的存在,则不但相关的每一单个期间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不同,各期加总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也不相等。所以,暂时性差异中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之外,还包括一些不能用时间性差异解释的其他暂时性差异。这一点决定了前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在后期一定会转回,而前期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则不一定会在后期转回却仅仅是消失而已。

例如,有一台设备,成本为100万元,会计上按直线法在5年里计提折旧,如果税法允许计税时按2年抵扣折旧费,则有关比较见表4。

再比如,一台设备成本为80万元,评估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假定会计上按公允价值入账并采用直线法在5年里计提折旧,税法只允许按原成本计税。有关比较见表5。

(三)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

假设某企业支付当期罚款2万元。这项业务并未导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的确认,也与未来期间的纳税抵扣与否无关,应该说这里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但是,却导致会计利润小于应税利润2万元的永久性差异。可见,永久性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表6列示的就是常见的永久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关注的差异只是期末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两者如有差异,必然是暂时性的――因为随着资产的收回和负债的清偿,该差异必然转回或消除。虽然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一样,关注的是期内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但两者明显不同的是,时间性差异也是暂时存在,未来一定会转回;永久性差异永远不会转回或消除。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既然永久性差异是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既然该差异永远不会转回或消除,那么,永久性差异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递延所得税无关。

第二,既然存在永久性差异,就意味着对永久性差异必须进行处理,只不过仅仅是在确定相关期间应税利润金额时才须对该差异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着眼点不同,决定了计算特定期间的应税利润时,需要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考虑时间性差异、其他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的本期发生额;确定特定日期的递延所得税余额时,则需要考虑暂时性差异的现有余额。

四、解析之三: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的“确认限制”

对于暂时性差异的辨析仅仅是所得税会计研究的起点,而对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其财务信息影响的分析,才是企业所得税会计研究的重点。但是,在确认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时,并不是所有的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都允许确认。

首先,与企业合并交易有关的暂时性差异。虽然会计准则对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有关的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允许确认,但对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则不准予确认。

其次,稍作扩展,会发现一些类似的情况。第一,不是企业合并且相关交易发生的,既不涉及会计利润也不涉及应税利润的交易中由于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其纳税影响也不确认(当然,在以后期间,由于涉及到了会计利润,则应对相关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予以确认,并调整相应期间的所得税费用)。第二,企业对与子公司、分支机构、联营的投资和在合营中的权益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企业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比如控制了被投资方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则企业不能确认与该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对与子公司、分支机构及联营的投资和在合营中的权益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会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能用暂时性差异抵扣的应税利润,则企业不能确认与该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三,可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可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如果不是很可能获得能够用可抵扣亏损或可抵减税款来抵扣的应税利润,也不能确认与未来可抵扣亏损或未来可抵减税款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结合前面的阐述,可以发现两个“不一致”。一是同样是源于企业合并交易的暂时性差异,与合并商誉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和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有关的暂时性差异,相应的纳税影响之确认与否有不一致的规范;二是同样是既不涉及会计利润也不涉及应税利润的相关交易导致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与企业合并交易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和非与企业合并交易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相应的纳税影响之确认与否也有不一致的规范。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的“不一致”,为什么对合并商誉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的确认要加以限制?

确认递延所得税,直接影响到资产、负债和收益信息的报告价值;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限制”显然是基于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信息质量的考虑。企业会计准则对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的某些“确认限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三个作用。

第一,防止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虚增及其导致的利润波动。防止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虚增及其对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可抵亏损或可抵减税款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的确认限制上。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的确认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收益的确认。所以,如果不是很可能获得能够用可抵扣亏损或可抵减税款来抵扣的应税利润,就不能确认与未来可抵扣亏损或未来可抵减税款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的规范符合谨慎性的要求。

第二,尽可能避免对资产、负债初始计量的调整。对非企业合并而且相关交易的发生既不涉及会计利润也不涉及应税利润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目的是避免对资产、负债初始计量的调整,以确保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并反映其实际取得的成本。

第三,使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符合“剩余值”的量化标准。抛开合并商誉的内涵界定和合并理念对合并商誉的量化约制不谈,会计准则不允许确认合并商誉因初始确认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避免了对合并商誉初始计量金额的调整,符合商誉作为合并成本减去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后的“剩余值”的价值量界定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8[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暂时性差异范文第4篇

一、投资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所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以下简称118号文)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对比会计与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与计税基础相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计税基础,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1:(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

2007年1月甲公司以一批机器设备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机器设备的原值为1300万元,已提折旧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占乙公司股权的30%,乙公司净资产为2600万元。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000

累计折旧5000000

贷:固定资产13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00000

营业外收入2000000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80(2600×30%)万元,所以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按118号文规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也是1000万元,该项业务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

假设上例中乙公司净资产为35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000

累计折旧5000000

贷:固定资产13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00000

营业外收入2000000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50(3500×30%)万元,所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00

而按118号文规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是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50万元大于其计税基础1000万元,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万元。

二、投资期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一)确认投资损益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文)的规定,投资企业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也就是说,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投资转让所得,在未来进行投资处置时,按390号文规定应确认为应税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投资企业也不得冲减应税所得,在未来处置时视为投资成本。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增或调减,分别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资本公积业务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但按照税法的规定,视为股权转让所得,在未来进行投资处置时,确认为应税所得。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增,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收到现金股利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但是,投资企业收到的现金股利属于已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返还,应视为前述确认投资收益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四)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方面冲减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属于投资损失,不得冲减应税所得。然而,按照390号文的规定,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做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该项差异应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2:(1)承例1(1)。假定乙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双方所得税税率一致。

甲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60(200×30%)万元,确认应收股利15(50×30%)万元。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0000

贷:投资收益600000

借:应收股利1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45(1000+60-15)万元,而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5万元。

(2)承例1(2)。假定乙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双方所得税税率一致。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95(1050+60-15)万元,而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5万元(其中投资成本调增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万元,损益调整调增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5万元)。

例3:(1)承例2(1)。假定乙公司2008年净利润为0,该项投资减值8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0000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65(1045-80)万元,而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此时2007年末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5万元转回,同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5(1000-965)万元。

(2)承例2(2)。假定乙公司2008年净利润为0,该项投资减值8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15(1095-80)万元,而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2008年末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15(1015-1000)万元(2007年末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5万元转回80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390号文的规定,投资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到股利的收益(即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余额)应视为投资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该项投资形成的所有暂时性差异应全部转回。

例4(1)承例3(1)。假定甲公司与2009年将该项投资全部转让,收取价款96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00000

银行存款9600000

投资收益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0000

——损益调整450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0(965+80-1000-45),计税基础也为0。2008年末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5万元转回。

(2)承例3(2)。假定甲公司与2009年将该项投资全部转让,收取价款96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00000

银行存款9600000

投资收益5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500000

——损益调整450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0(1015+80-1050-45),计税基础也为0。2008年末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5万元转回。

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如表所示: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

表1单位:万元

年份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07年末10451000450

2008年末9651000035

2009年末0000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

表2单位:万元

年份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07年末10951000950

暂时性差异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暂时性差异; 影响; 所得税费用

一、折旧年限相同

实例:甲企业2005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100万元,会计与税法折旧年限均为4年,该企业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营业收入均为80万元,所得税率为30%。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分情况列表分析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第一,会计上采用直线法,税法上也允许采用直线法(表1)。

第二,会计上采用年数总和法,税法上允许采用直线法(表2)。

第三,会计上采用直线法,税法上允许采用年数总和法(表3)。

二、折旧方法相同

实例:甲企业2005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100万元,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相同,均采用直线法,该企业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营业收入均为80万元,所得税率为30%。要求: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并将其结果填入下列表格中。

第一,税法规定4年折旧,会计也按4年折旧(表4)。

第二,税法规定4年折旧,会计按2年折旧(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