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影教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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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竹影教案(精选5篇)

竹影教案范文第1篇

第五章 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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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对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危害。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危害是:安全危害和环境危害。

一、安全危害

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的国家最新标准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质量于2013年3月1日实施,其中对个人严禁燃放A级和B级产品作了说明,降低烟花爆竹的含药量,确保安全。

二、环境危害

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人们已经趋于共识,尤其在城市中由于高楼林立所产生的回声效应,烟花爆竹所释放出的声音对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较大的影响。

竹影教案范文第2篇

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望了望看守所的大门,转过身,对一旁的办案检察官来了个“黑色幽默”:“我进去后又可以主持召开党工委会了。”

说话的男子名叫马青明,是重庆市北部新区法制局原局长,因涉嫌在大竹林镇(现大竹林街道)任职期间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此前,马青明曾经的同事——大竹林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任家明、街道纪工委书记江智勇等10人已先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随着马青明的落马,大竹林街道党工委10名班子成员中,已有6人被查处。

“一把手”如此“统一思想”

1996年,刚满34岁的马青明当选为渝北区大竹林镇镇长。

当时的大竹林属于农业镇。马青明凭着自己的才干,在镇长的位置上干了八年。

在经历了重庆直辖、划归北部新区、撤镇建街之后,大竹林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农业镇,迅速成为开发开放的热土。

当时的马青明年轻有为,组织上几次有意将其调整到其他乡镇任职。“但由于大竹林的干部群众一再挽留,马青明屡获连任。”一位在原大竹林镇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说。

2000年12月,北部新区成立,大竹林镇由渝北区委、区政府委托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进行领导和管理。大竹林镇由此进入大发展时期。

2004年,马青明被任命为大竹林镇党委书记。在2005年10月出版的《决策导刊》上,马青明以党委书记的身份,发表了题为《大竹林镇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几点体会》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马青明写道:“‘一把手’经常和班子成员进行思想沟通,统一思想……”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马青明“统一思想”的办法,竟然是靠金钱拉拢。

2005年初的一天,个体建筑老板吴某找到马青明。

“请您帮我们协调一下,从B集团那里分一点工程给我做,事后我会表示感谢的。”吴某说。

原来,2004年到2005年期间,大竹林启动了楠竹苑工程项目。重庆某知名房地产公司B集团中标了大竹林楠竹苑小区教师住宅1—4号楼工程。

吴某想从中分一杯羹,于是找到马青明。

接到请托后,马青明没有单独行动。他找到班子成员——时任大竹林镇镇长程光良和时任副镇长、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明仁,让他们共同为吴某协调工程。

既然“班长”发了话,程光良和曹明仁也就同意了。

随后的一天,马青明等人来到B集团,找到该集团相关负责人。

据时任B集团总经理助理杨某证实,碍于马青明等人的情面,该集团将二号教师住宅楼工程交给了吴某。

顺利拿到项目的吴某自然履行了当初的承诺。

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在北部新区照母山脚下红绿灯旁,吴某将40万元现金交给了马青明。

马青明把钱分成了三份:将其中20万元给了程光良,给了曹明仁10万元,自己收了10万元。

为什么马青明给了程光良20万元,而自己却只拿10万元呢?马青明后来交代说,这主要是为了拉拢程光良。

这一次收钱之后,马青明成功地把大竹林两个主要领导拉下水,组成了“贪腐联盟”。此后的大竹林街道,出现了种种怪象:提拔干部不看能力看关系,选人用人不重实绩重“实际”;社会上的人需要结识主要领导,通过中层干部介绍,送钱;副职需要得到正职的支持,送钱;村支书需要寻求连任,送钱;街道某工作人员的儿子想当驾驶员,送钱……

“贪腐联盟”的末日狂欢

2006年,大竹林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大竹林片区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马青明任顾问,程光良任组长,曹明仁任副组长。

与此同时,马青明把与自己关系很铁的人陆续安排进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时任街道武装部部长任家明、街道党工委委员江智勇、正处级调研员林世忠等人都被安排进各个征地清理小组。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吴某把大竹林作为自己的“掘金地”。

2010年上半年,大竹林金竹苑要修建一个停车场项目。

这个项目要上街道党工委会讨论。会上,马青明提议邀请吴某的公司来承接工程,曹明仁等人都表示同意。

在工程完工后,吴某送给马青明5万元、曹明仁5万元。

同年11月,大竹林街道要紧急整治大竹林农贸市场,在街道党工委扩大会上,马青明再次提议由吴某承接工程,并获得通过。

2011年初,农贸市场项目完工后,吴某请马青明、程光良和曹明仁在东海酒楼吃饭。

其间,吴某交给马青明50万元。这一次,马青明拿了25万元,程光良拿了15万元,曹明仁拿了10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马青明任命的亲信在征地工作中中饱私囊,干群关系异常紧张,征地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马青明召集党工委领导开会,大家一合计,美其名曰“引入社会力量推进拆迁工作”,将征地遗留问题“打包”给社会上“有能力”的人。街道出钱包干,承包人自负盈亏。这些承包人使尽浑身解数让老百姓搬迁,采用各种强征、强拆伎俩,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一时间,大竹林征地工作乱象丛生。2009年初,部分群众开始实名向检察机关举报大竹林街道领导班子的贪腐行为。

但在马青明的“率先垂范”下,大竹林街道党工委的部分成员依然沉浸在贪腐的狂欢中。他们不仅自己中饱私囊,还相互送钱,利益均沾。比如,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杨再安(已判刑)在收取别人钱财后,于2011年两次送给程光良共3万元。街道原纪工委书记江智勇(已判刑)伙同程光良,关照自己的哥哥在大竹林承接工程,并在2008年年底送给程光良10万元。

发人深省的忏悔与告诫:“不守法,你就成了我……”

2010年3月,检察机关开始调查大竹林街道征地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征地一组组长、大竹林街道武装部长任家明,二组组长、大竹林街道党工委委员江智勇,三组组长、大竹林街道正处级调研员林世忠,以及组员共计10人先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后,上级党组织果断采取措施,一方面派出工作组对大竹林街道进行职务犯罪工作专项整顿,另一方面对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马青明在谈话时拍着胸脯向领导保证:“身正不怕影子斜。”

2010年8月6日下午,大竹林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学习。马青明在学习会上要求全体成员务必保持共产党员的操守,坚决杜绝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强调街道党工委要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不过,马青明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上级领导语重心长地告诫他,“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果“湿了鞋”,请主动点,“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此时的马青明的确“湿了鞋”,但他没有选择回头,而是痛痛快快地跳进河里洗了个澡——就在诫勉谈话的2010年,马青明累计受贿65万元。

2011年2月,负责老街拆迁的大竹林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杨再安落马。马青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错误地认为“最危险的时候也是最安全的时候”。2011年,马青明在工程建设领域累计受贿45万元。

2012年春节期间,已经调任北部新区法制局局长的马青明,还在其办公室收受王某的5万元钱。

随着检察机关对大竹林街道贪腐窝案调查的深入,马青明、程光良、曹明仁等人的贪腐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感到末日临近的马青明、程光良、曹明仁,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2012年7月17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青明受贿案,北部新区管委会组织了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此案。

2012年10月18日,马青明因受贿161.5万元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一天,程光良因受贿13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同年9月5日,曹明仁因受贿25万元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举示的一份份证据,马青明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庭审结束,在法警押解下即将走出法庭的马青明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面向坐在旁听席上的领导、同事和亲人,真诚地给大家三鞠躬,忏悔道:“我辜负了大竹林广大群众对我的殷切期望,辜负了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辛勤培养,对不起往日与我一起战斗、兢兢业业工作的同志们。请大家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务必依法办事。不守法,你就成了我……”

【点评】

大竹林街道贪腐窝案的警示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集体贪腐案件受到查处,但像大竹林街道这样主要领导全部落马、党工委领导班子多数成员均被查处的案件,还是比较少见的。透视大竹林街道的集体贪腐现象,不难发现,尽管这一窝案有其特殊性,但也带有一些普遍性的原因,值得深入剖析。

“一把手”的堕落,是导致班子塌陷的首要原因。作为党工委书记的马青明,不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模范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而是率先腐败、带头腐败,甚至直接拉拢、腐蚀班子成员,结果导致“上行下效”。大竹林街道贪腐窝案警示我们,选准用好“一把手”,始终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竹影教案范文第3篇

2017年春节过后,我市被环保部列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最大的十个城市之一。2018年,为改善我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包头市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报告提出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包头市十二届四中全会以“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档升级、争创一流,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的总目标,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二、 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以禁燃区内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环境污染等重大案(事)件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提升我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明确禁燃区域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禁燃区内全面禁止垒旺火,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地点全面禁止燃放: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地区;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风景名胜区和草原、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6)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7)市政府及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二)规范烟花爆竹经销网点,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全市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在禁燃区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现有网点不得延长经营期限;对未取得许可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网点,依法予以取缔。

(三)开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负责的原则,由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旗县具体实施,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 认真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行为;确保《包头市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四个零”工作机制,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新增销售点许可做到“零审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做到“零死角”、对各类违规燃放、垒旺火行为严厉查处“零容忍”、保障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等“零事故”,并制订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禁放”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三、组织领导

1.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全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执法局履行相关职能,负责协调调度,统一行动。

全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副书记、市长  赵江涛

副组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组织部部长 

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

市直机关工委主任

昆都仑区区长  邵文祥

青山区区长  胡  荣

东河区代区长  贾保良

九原区区长   高  勇

石拐区代区长  李新春 

白云矿区区长  黄  敏

土右旗旗长  赵  辉

达茂旗旗长  张永文

固阳县县长  杨二喜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苗玉梁

市执法局局长  王旭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满都拉

市教育局局长  李占峰

市安监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张永生

市房管局局长 

2.各地区和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该项工作的展开。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1.号召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此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2.组织、指导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式,做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宣传工作,制造声势,宣传《包头市2018年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此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3.全市禁燃区内杜绝垒旺火行为,倡导市民少购买、少燃放烟花爆竹;外五区居民可以在当地政府组织组织下垒旺火,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各社区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开展宣传工作,倡导居民少购买烟花爆竹,不垒旺火,并在本辖区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专属区域,对居民在非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管。

此工作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 严格按照《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中关于禁止燃用原煤的有关要求,禁止堆燃旺火的通告并组织实施;做好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参与春节期间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查处工作。

此工作由市执法局负责。

5. 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检查工作。

此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6. 落实禁燃区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规定,并督促指导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和现有经营网点的退出工作,参与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此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

7.在全市中、小学生当中组织开展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举办相关活动,使中、小学生参与其中,切身体会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危害,同时设置如电子鞭炮等奖品以调动其积极性;组织“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监管,以避免中、小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

此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8.做好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上的相关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此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9.监测全市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等等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通过“包头环保”微信平台组织以电子鞭炮等为奖品的有奖活动,号召市民共同参与。

此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10. 对禁燃区内所有住宅区、社区、小区物业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垒旺火行为。并做好住房区内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督工作。

此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格履行职责

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为确保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的监督管理。各地方、各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联动配合,及时通报信息

各成员单位要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定期向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研究实施整改,分别针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整治工作,做到堵源截流。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危害,及时通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情况。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推进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开展。

附件:《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垒旺火的倡议书》

附件: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垒旺火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包头市委、市政府祝愿全体市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是中国春节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却潜藏着许多鲜为人知的危害:

一是燃放过程中可能会炸伤手、眼等暴露部位,同时,燃放产生的噪声会使人的听觉感受性降低,听力下降,尤其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来说,危害更是严重。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颗粒烟尘,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致使多地PM2.5瞬间“爆表”。

三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后的纸屑和残渣到处飘散,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四是烟花爆竹从出产、贮存到运输所伴随的各种资源的消耗是十分惊人的。生产500个鞭炮所需的纸,相当于砍伐了一棵3米好的树,而爆竹燃放后的纸屑是不可再利用的!

竹影教案范文第4篇

笔者认为:这里的“竹柏”不是我们所说的竹子和柏树两种植物,而应该是一种植物。对此,笔者翻阅历年的此文翻译想找出我需要的答案,但是,我看到的始终是“竹子”和“柏树”,直到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买一些花木准备装点自己的办公室时,我认识了一种植物,它就是竹柏,当初我听到此植物时,我为之一震,真有这么巧,正是众里寻它千百度,那“竹柏”就在眼前。深绿色的条状叶片极有竹叶之神韵,树身又有柏树之挺拔。为此我特地向卖花的大姐再三询问,这真得就是竹柏吗?对方也是很肯定的说正是此树。再看此植物外形,更让我眼睛一亮:它不就是竹和柏树的完美的结合物吗!?

以下,我对此次发现做一些事实证明,特请大家予以指正。

一、植物“竹柏”的相关的知识

竹柏,学名:Podocarpusnagi(Thunb.)Zoll.etMorexZoll,别名:罗汉柴、大果竹柏、山杉、竹叶柏。因叶脉平行似竹叶而得名。松柏目、罗汉松科、罗汉松属植物。竹柏为古老的裸子植物,起源约1亿5500万年前的中生代白垩纪,被人们称为“活化石”,是珍贵稀有濒危树种。竹柏叶形奇异,终年苍翠,树干修直,树态优美,叶茂荫浓,抗病虫害强,为常绿观赏树木,可在公园、庭园、住宅小区、街道等地段内成片栽植,也可与其它常绿落叶树种混合栽种。竹柏是有名的景观树与行道树种,为常绿乔木,生长缓慢,高20米。喜温暖环境,不耐湿不耐旱,稍耐寒。产于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地;竹柏性喜温热湿润气候,大概分布于年平均气温18~26℃,性耐阴、喜湿润、但无积水的地带生长。

二、《记承天寺夜游》写作年代和地点考证

此文是1079年,苏轼因乌台诗案后带罪被贬到今天的湖北黄冈市(当时是黄州)任团练副使,不能签发公文以及行政职权,是一个地道的“闲人”。苏轼在黄州五年间是他创作井喷期,《念奴娇・赤壁怀古》、《前后赤壁赋》等都是在这期间创作的,此文是他在黄州的第四年(1083年)创作的。今湖北黄冈也正在亚热带温带气候范围内,适合竹柏生长要求。再者,作为当地有名的承天寺,寺内一定会有花草以及相应的行道树用来美化寺院,那么作为“活化石”的景观树很有可能被栽植在此,更何况竹柏这种景观植物把苏轼先生一生挚爱的两种植物都囊括在一身呢!

三、文本意境分析

皎洁的月色下,竹子和柏树混在一起能否达到文本中意境呢?我一直对此感到怀疑,每次学习此课时,我心中总有疑惑。首先,竹林竹叶在皎洁的月色中可能会形成疏密有间的斑驳的影迹,在大艺术家苏轼眼中就形成一种优美的意境;然而,柏树在我们的印象中大都是宝塔式的,在皎洁的月色中我认为他一般会形成一片浓阴,哪能还会有斑驳的影痕呢?这更难让人想到水中藻荇的样子(藻荇: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略呈圆形,呈带状浮在水面,根生在水底,花黄色,蒴果椭圆形。)如两者混在一起的话,很难能实现文中的诗情画意,更难让人想到水中的藻荇之状了。然而,笔者今天发现的竹柏,它就不一样了。它的叶神似竹叶,对称有秩序地排列着,枝叶繁茂,疏密有间;另外,此树的俊挺、高大,在皎洁的月色下一定能营造出作者想要的诗情画意的境界。

四、可能导致翻译出差错的的原因

竹影教案范文第5篇

在深圳南山区海德三道的一栋办公大厦中,张安乐的“韬略集团”在这里安家。

2013年开春,这位外号“白狼”的台湾竹联帮大哥表示“自己想家了”,希望能体面回到台湾。一位知情台商说,“狼哥”身在海外多年,这次回台是其人生中一重大转折,因此回去必须得“风光”。6月29日,张安乐抵达松山机场,1000名“中华统一促进党”党员和少部分竹联兄弟在机场迎接。

在大陆遥控台湾“红色”队伍

张安乐在大陆从商十五载,先后在深圳、江门、东莞、南昌设立包括资讯、运动器材、消防器材等多家企业、工厂,至今拥有数千名员工,旗下工厂生产的自行车运动头盔每年的销售量占到全球市场的45%以上。尽管十几年没返回故土,但他的视线没有一天离开过台湾。

2004年,张安乐推动成立“中华统一促进党”,这是台湾第一个公开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党。这种理念源于他的大哥――竹联帮最著名的帮主、头号人物陈启礼。陈启礼混江湖的时间比张安乐更长,曾为台湾情治部门效力。1996年台湾官方“打黑”期间,和张安乐潜逃大陆一样,陈启礼也被官方通缉,随后逃亡到柬埔寨。

上世纪80年代,陈启礼曾思考过竹联帮的出路,除了企业化经营“漂白”外,从小接受“忠党爱国”正统教育的外省人二代陈启礼还认为,将来蒋经国走后,万一台湾的政权落入“”分子手里,“我宁愿让共党统治台湾,也不能让台湾被‘’汉奸们拿走!竹联帮要努力在未来成为绊脚石。”张安乐认为,成立“中华统一促进党”是竹联帮转型的重要一步。“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党?首先,我们要做‘’路上的绊脚石,如果有‘’,我们岛内要有个反对的声音起来。现在要思考怎么样让‘’的基调转向统一,告诉老百姓‘一国两制’的好处。当年做的是具有消极意义的一面,现在则是积极的。”这位大哥说。

此后,张安乐开始远程遥控在台湾的“事业”,开始动用在台湾的黑帮兄弟们。例如,2009年9月2日,达赖喇嘛访台时下榻位于台北的福华饭店。中华统一促进会等民间团体在福华饭店对面示威抗议达赖来台。抗议民众认为,在“八八水灾”的救灾重建工作之际邀请在两岸关系中极具破坏性的达赖来台,显然是将灾民的苦难工具化,以换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介入“江南案”后从商

和不少台湾外省二代一样,张安乐也出身于“军公教”(军队、公务员、教师)家庭,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则是中学教师。在外省人和本省人的互相对立下,外省的二代们形成了以自保为目的的学生帮派,但随着目的和手段逐渐起了变化。本省黑帮和外省黑帮不断火拼。最终,张安乐下定决心,离开台湾摆脱种种不愉快。1976年他顺利通过托福赴美念书,江湖义气暂时抛诸脑后。

留美期间,张安乐安静地读了八年书,并获得四个学士学位。上个世纪80年代,陈启礼重出江湖后,用自己的企业关系让竹联帮涉及更多行业的经营,使得竹联帮在80年代初进入鼎盛时期。此时竹联帮的影响早已超越台湾本土,在日本、美国皆有成员。这时,身在美国的张安乐义不容辞地承担了接待来自台湾兄弟们的任务,并被卷入了著名的“江南案”。

张安乐后被美国警方逮捕,并以“贩毒”罪名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不过至今张安乐仍然坚决否认自己涉毒。从1986年开始,张安乐在美国的监狱蹲了10年获得假释。不过,“江南案”还是奠定了张安乐圈内的大哥地位。

从美国回到台湾的张安乐选择经商,运用竹联帮直系团体信堂的势力创设韬略集团。该集团下辖29家子公司,成立后共承包500多项工程业务,并将部分业务发展到大陆。但好景不长,张安乐的“漂白”生活仅持续了一年半,1996年李登辉发动“治平专案”,试图将扫黑、解决黑金政治等弊端作为台湾首个“民选总统”的政绩。虽然张安乐此时已经不负责竹联帮的具体事务,但时常与一些绑票传闻扯上关系,其生意也颇受影响。在张安乐离台前往大陆分公司期间,遭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通缉将其列入通缉要犯。后在台商朋友的建议下,他只好转移至深圳定居。

两岸持续30余年的政治僵局使得80年代后期两岸签订的《金门协议》中有关双边合作打击犯罪的宣示形同虚设,从而令张安乐等在台湾被通缉的黑帮大佬成功在大陆安家。

“爱国台商”的新形象

与此同时,张安乐开始以“爱国台商”的形象出现在外界的视野中。2003年初,张安乐的韬略集团与台湾一家上市咨询管理公司合作成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台商提供信息服务。之后,他又与具有官方背景的北京五洲传媒有限公司筹组成立五洲韬略咨询有限公司,并在北京成立全国最大的台商服务机构。“我们主要提供大陆商业的信息和台商彼此的交流信息服务,为台商服务。我们也得到了政府相关单位的支持。”张安乐说。

2008年张安乐创立的中华统一促进党成立4周年时,两岸关系趋于缓和。张安乐觉得时机成熟了,还在自己的党部挂上五星红旗。他的名片上印着:“两岸原本是一家,昔因殊途动兵甲;今已同辙应携手,齐心协力为中华。”

张安乐甚至为“一国两制”背书,他认为这个安排符合台湾人民的利益,但是不符合台湾政客的利益,所以在台湾被“污名化”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台湾的老百姓不了解‘一国两制’。如果台湾人民真正了解了什么是‘一国两制’后,起码一半会接受。但现在宣传没有到位,所以我们这个党就要做宣传。”张安乐称,“只要我回到台湾土地上,就能做很多事情。我要在有生之年,赶快培养出一批统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