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岗位管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岗位管理范文第2篇
同志们:
教育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今年我州乃至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关系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从去年开始,省上陆续出台了《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Xx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文件;今年3月10日,州委州政府又召开了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对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对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以便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转换用人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又快又好发展。
下面,我就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教育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进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也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切实做到人尽其才。因此,广大教职工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定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心。
第一、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上来。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和质量的重要基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必然结果。我们只有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作用、去认识岗位设置管理的深刻内涵、去把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稳步推进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整体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其重点是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凝聚优秀人才和骨干力量,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一是充分激发个人的潜力,在岗位设置中增加以岗位设置等级、鼓励人才冒尖,打破了身份界限;二是增强了单位的活力,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事业单位按需聘用人员,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配置;三是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的活力,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上岗提供了前提条件,确定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整个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判断在改革大背景下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增强自身活力,不断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二、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上来。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符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进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创新。
在这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原则是:科学设岗,优化组合,动态管理。科学设岗是,所设的岗位是不可替代的岗位,必须是以满负荷的工作量计算的岗位;优化组合,就是要保证各岗位高效低耗,必须是个体最优、整体最优,达到组合最优,必须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动态管理,就是岗位固定,人员动态,在原岗位上工作考核后无新的业绩就降低一级岗位使用,本次岗位设置入围后,按最低一级岗位对待,入围正常后,可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
第三、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上来。
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在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时,努力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将岗位设置管理与学校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学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始终把促进入才队伍发展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留出足够的空间。通过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质量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重点问题。一是双肩挑职务。原则上一人不在两个岗位上任职,内设行政处(科)室的领导岗位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专业处(科)室领导岗位,由专业技术等级较高的人员担任;内设机构设置的党群组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其专职领导岗位按照规定设置,纳入管理岗位管理,且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二是新旧政策的衔接。本次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和人员是,《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第3、4、6条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中截至20**年7月21日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我校核定的机构编制为180人,现在册人员177人。三是关于未聘用人员的安置。对于未聘用人员,原则上优先在本单位进行安置,本单位安置有困难的可在其他部门进行安置。四是关于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的范本,依法按程序进行,合同由单位法人与本人进行签订,签订合同时附有关附件材料。
二、吃透政策精神,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是我校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我们已经着手开展这项工作。按照《Xx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了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总支书记、校长Xx同志任组长,副校长Xx、Xx、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了Xx、Xx、Xx、Xx、Xx、Xx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政策精神。党总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省上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及考核等相关文件,特别是《Xx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正确地把握了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基本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时限要求,对学校的性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三类人员数量以及职务结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写出了《Xx师范岗位设置现状分析报告》;根据《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整理收集了全校教职工的相关资料。
三是制定了《Xx师范岗位设置方案》。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Xx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以及三类岗位人员结构、文化素质、等因素制定了《Xx师范岗位设置方案》,现已上报州教育局审批。在《方案》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校作为专业技术型单位的特点,在岗位设置中加大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按**5%设立了岗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原有制度的阻力,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大背景中来认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稳慎实施,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考虑个人的意愿,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稳步实施。
岗位管理范文第3篇
一、适用范围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置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2.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3.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4.义务教育学校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46.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4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8.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4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0.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2.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55.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八、组织实施
5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事关义务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57.岗位设置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8.各地在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9.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
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
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实施
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56.岗位设置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岗位管理范文第4篇
一、岗位设置,让每一位学生找到位置和价值
班级岗位既是学生实践体验的载体,也是老师教育学生、促进学生成长的有效途径。岗位的产生与设置过程应是引导学生关注班级生活、自主建构班级生活的过程。笔者在班级中按“需”设“岗”。这里的“需”,一是班级建设之需,二是学生发展之需;这里的“岗”,对班级来说能保证班级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学生而言,通过在小岗位上为班级服务、出力,强化“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
开学初,由学生自主“发现”和设置班级岗位。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岗位也各不相同,针对本班的需要而设置。然后班主任巧“引”趣“导”,对班级岗位进行“亮化”,于是“节能小卫士”和“黑板美容师”“眼操小教练”等由学生原创的岗位名称也诞生了。之后,根据岗位性质,又分成“劳动卫生部”“服务管理部”“安全部”“学习部”等几大类,每个部门下设相应岗位,让学生自己找到自己的“家”,选出他们的“家长”(部长)。
由学生自我发现、自主设立、自主选择的过程,实现了从“要你做”到“我要做”的内在转变,班级管理也真正实现了“形散神不散”。丰富有趣的岗位设置,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到自我管理中来,他们在自我觉醒、自我生成、自我发展中较快地找到了自己在班集体中的位置和价值。
二、岗位细则,让每一位学生体会民主和义务
班级岗位设立后,先由学生自由申报,有多人申报的,还要进行现场竞选;然后由争得岗位的学生自主制定岗位细则;再利用班队课将所有岗位细则进行公布、修改、表决、定位。
对此,笔者引入了“全民公决”的方式。“全民公决”是欧美国家的民主制度,一般在遇到特别重大的事件时采用。学生在制定岗位细则中不仅对岗位该做什么,还对该怎么做,做不好怎么办都有自己的思考。笔者尊重学生的思维成果,将每个岗位细则在小组内互相交流、补充,最终形成比较完整的岗位要求,并在“全民公决”后,张贴在“成长园地”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笔者坚持让学生对照要求审视自己当天执行岗位的情况,时刻反思、提高自己。
将“全民公决”引入班集体管理中,引入岗位细则的确认中,能让学生对岗位细则产生认同感,产生作为班级主人的自豪感。岗位细则的制定,公决式的通过,看似小事,但在学生心中是大事。虽然只举了一次手,但其中包含了学生的分析、评价和判断,学生从中初步体会到了公民权利,也明白了自己对班级应承担的义务。
三、岗位轮换,让每一位学生学会合作和参与
班级管理应该是动态的,定期进行岗位互换,这样不仅能打破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创造出一种充满活力的竞争局面,还能激发学生的斗志,挖掘学生巨大的潜能。为此,笔者在班中每月进行岗位轮换。
轮换尊重学生的主体意愿,除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丰富学生不同的岗位体验外,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开放心态,使他们学会合作。岗位轮换的方式比较多样,除了自主选岗直接轮换外,一些能力要求比较高的重要岗位还可进行上岗竞聘,竞聘后还可以进行一周试岗,如果不能胜任就及时更换。
在岗位互换过程中,不是每个学生都能按照要求去做,也会出现许多反复与偏差。例如,“小小督察员”这一岗位的增设就是在服务岗轮换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为解决问题而产生的新岗位。岗位虽小,作用却很大,多一个岗位,不仅能让班级工作更有序有效地开展,更能锻炼学生的能力。
班级服务岗的设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实施过程中,班主任要进行宏观调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生成,以找到最佳的教育契机,这也时刻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做一个有智慧的老师。
四、岗位评价,让每一位学生体验肯定和快乐
岗位评价是岗位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以岗位实践为基础,又为岗位轮换作铺垫,它也是最常态、最具个性的评价实践,具有很好的育人价值。每一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成功者,在不同的岗位上,都期待收获肯定与赞誉。在岗位建设中,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一个成功者。有效的岗位评价不仅能唤醒学生的自我意识,还能促进学生携手共进。
常规的自评——互评——老师点评式岗位评价往往有如下弊端:一是学生自评时往往对前一段时间的服务表现印象比较模糊,评价不全面,而同学互评时又容易出现“跟风”现象;二是每个岗位评价都要走完一套程序,仅用一节课的时间非常紧张,效果差强人意。这样的评价存在及时性和真实性不足的缺陷。
为此,笔者在班级集思广益,采用“更进式岗位评价”方式,美其名曰“服务风采秀”。一共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是“自己的话”,岗位执行人在完成每天的服务工作后,用文字记录下服务情况;第二板块是“同学的话”,同学们在平时留心观察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评价,写上表扬、鼓励或建议;第三板块是“老师的话”,老师也利用这一平台,与学生进行互动式对话,及时表扬,适时提醒,善意批评,让他们强烈地感受到老师的关注与期望。这种评价方式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服务风采,学生更加努力地完善自己的服务;课间,他们经常关注同学和老师的评价,体验到了被肯定的快乐,同时也及时了解到服务工作中的不足。由此,不断跟进,不断互动,让岗位责任人在你追我赶的氛围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分享服务的快乐,强化责任意识,体验被尊重的愉悦。
综上所述,班级管理必须惠及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进来,分享班级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发现和发展自己独有的作用和价值,学会在自主管理中相互合作、相互鼓励、积极协商和民主评议。如此,公平、民主的种子才会在学生的生活土壤里生根发芽,责任意识才会得到充分激发,班级管理才会井然有序。
岗位管理范文第5篇
我所在网吧叫星通网吧,位于北京城二环边上,属于比较繁华地段,在我接手以前这里生意还算不错,但管理混乱至极,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来的原因,机器数量也很多,整整一层楼的面积。说到为什么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其实不是我自己想开拓创新才要去做的,而是因为在我上任的同期,在附近就又新开了一家网吧,规模也很大,虽然不比我所在网吧规模大,但他们的配置是全新的,所以再不实行正规管理这网吧就没活路了。我在职的时候,网吧拥有300多台电脑,拥有员工近20个人,但就是这样多的人力,在日常运营中仍然出现许多人手不够的情况,服务质量很差,技术管理也是一塌糊涂。当时我接手这个网吧的店长职务时真的是感到太难搞了,我都想打退堂鼓了。
但我是个比较喜欢挑战的人,对于眼前这网吧的状况,老板及股东也都清楚,他们也非常坦诚地告诉我,前任的店长留下了一些问题,他们看不下去了把那个店长辞退了。想找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好好整理下网吧的经营管理情况,听到这些我觉得既然老板也支持我,那我就当作一个挑战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其实我的管理能力我自己心里清楚,真是没有把握的,但也想证明自己来改治下这个网吧的管理情况。
实施哪种整理方案,我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好的计划,我向老板们提出给我几天时间熟悉下情况,其实我是想通过实际工作中体会下问题出在哪里。在工作中我逐步发现了问题所在,那就是岗位职责不明确,整个网吧从值班经理到技术主管,还有值班网管、服务员、清洁工、收银员,还有一位大厨师,都是自己按照自己主观想法去为自己定位,没有任何相关的岗位职责规定。举个例子说就是,网管和服务员互相不配合,各干各的,网管的理由是我是网管只负责维修机器。服务员说我是服务员只负责服务,有关技术问题一概不知。清洁工说我只负责扫地,桌面是服务员的事。厨师说我只负责做员工饭菜,店内客人订餐我不管。中层管理人员更是问题多多,例如值班经理只负责前台事务,对经营区内的事情一概不问。技术主管只知道维护电影服务器,对客户机存在问题不去做统筹管理,对网络带宽方面更是不加管理,造成网吧网络极不稳定……这一大堆的问题,我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心想我要是想把这个网吧的现状改变,就要从这些细节上改变才对。
发现问题了就要针对问题做出解决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因为网吧的岗位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想让员间配合默契,又想让员工各自明确职责就要多方面考虑,如果制度制定太僵硬,就会出现真空地带,有些工作就没人去做,另一方面如果制度过于松散,便没有约束力。思来想去我就着手针对目前的问题逐一的制定相应制度,例如网管必须定期培训服务员,增加服务员的技术水平,慢慢使整体团队技术水平统一;技术主管必须针对网吧整体技术结构进行定期调整、更新,并制定出详细网管工作计划,以便网管有计划的进行机器维护;值班经理必须尽到责任,对任何工作中员工纪律问题予以处罚和修正,并且总结一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汇报,而且由原来的两个值班经理,改成现在的一个,另一个由我自己来做,这样我就可以通过倒班的方式了解夜班的工作情况,并监督以改善夜班丢配件的问题。通过对以上这些问题的充分考虑,形成了以下一套适合我网吧的岗位职责制度:
值班经理(店长)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网吧一切内外部事务,包括点卡销售、会员招揽、其他收费服务、网吧游戏活动策划并与各游戏公司接洽,网吧促销活动策划与实施、零售商品销售各个环节、联系与硬件厂商关于设备维修相关事宜。以上各项工作均需细致有效地完成,其中会员招揽工作按照相关定额与工资进行效益挂钩。定期对服务员以及网管进行服务培训,快速提高网吧整体服务质量为首要重任。
如果值班经理未良好完成以上任何一项工作,并造成网吧重大损失,将予以辞退。若工作效率达不到要求,按相关处罚规定处罚。
技术主管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网吧一切技术问题,保证及时有效维修网吧内电脑设备。对网吧网络环境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ISP联系解决。保证局域网安全可靠,每台客户机安全无病毒、木马等,保证上网客户的信息安全。根据游戏与网吧数据更新情况,制定合理的网管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网管工作进度,保证网吧所有电脑正常运营。积极配合值班经理搞好各种游戏活动,比赛相关活动的服务器搭建等。定期对网管及服务员进行技术培训,快速提高网吧整体技术水平为首要重任。
如果技术主管未能良好完成以上任保一项工作,并造成网吧重大损失,将予以辞退。若工作效率达不到要求,影响网吧正常运营,按相关处罚规定处罚。
网管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按照技术主管制定好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保证尽职尽责地对电脑设备软、硬件维护。及时发现网吧所有电脑设备的软、硬件存在的问题,并上报给技术主管,一起商讨解决办法,并予以解决。与服务员协调好工作关系,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在客户遇到技术问题时,应积极帮助解决,并以一帮一的形式,在日常工作中培训服务员,提高服务员技术水平。积极配合网吧相关技术以及管理方面工作,与所有员工交流技术方面知识和难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如果网管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并造成网吧重大损失,将予以辞退。若工作效率低下,并不能与同事良好共处,将视情况进行教育或处罚。
服务员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分区域负责网吧内上网客户的服务工作,包括微笑服务、端茶递水、礼貌送客、及时了解顾客的需求等。积极推荐网吧内一切销售项目,包括饮料、点卡、会员、游戏活动、比费活动。积极配合清洁工作,与清洁员形成默契配合。积极主动学习技术知识,提高自己技术水平,主动与同事交流工作技巧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果服务员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并造成网吧重大损失,将予以辞退。若工作效率低下,并不能与同事良好共处,将视情况进行教育或处罚。
清洁员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负责网吧内部环境卫生,地面定时清洁(具体时间另行制定),桌面定时 清洁(具体时间另行制定),保持卫生间内清洁,保持垃圾桶内清洁。
岗位职责总则:所有员工认真详细理解自身职责,并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在充分完成自身岗位职责同时,要积极与同事配合,分担工作,形成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每周在工作例会中主动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总结新的工作技巧,并不断完善岗位职责内容。在工作时间内全心投入工作,在业余时间充分休息,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技术知识,快速成长。
以上就是我在职期实行的网吧内各岗位的职责制度,制度虽然建立起来,想要执行还是个难题,要想让原有的员工听话而且按照新规定做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还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奖惩制度,针对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的奖惩制度,虽然只有几条,但效果还真不错,制度如下:
网吧员工工作奖惩制度:
一、不能良好完成岗位相关工作(岗位职责中的相关规定),在每周例会上点名批评,并惩罚每天早上7点种与清洁工一同清扫地面(晚班在晚10点)。
二、做出不利于同事团结举动,包括:在有人叫网管时故意装作没听见、技术主管不理睬网管上报的小问题、技术主管简单敷衍网管、对网管提出的问题不作解答、清洁员与服务员之间对桌面卫生互相推委责任等。还包括语言上的不团结,发生这些情况有责任的人要在每周例会上向其他同事公开道歉,并惩罚每天早上7点种与清洁工一同清扫地面(晚班在晚10点)。主动帮助同事工作,并得到大家共同赞赏者,奖励机时10小时。
三、各岗位出现上班时间缺岗、怠工(虽然在岗位上但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现象,其他同事可举报,并互相监督。
四、技术水平长期没有提升,并且对于其他员工的帮助不予感谢,沉迷于网络游戏,发生这些情况,视程度予以罚款和开除。
员工加薪制度:
一、成功发展30名长期活跃新会员(所谓活跃是指每月来上网的时间累加),加薪50元/月,持续三个月。
二、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加薪100元。
三、无请假、旷工、脱岗,即满勤奖励50元。
四、技术水平提升迅速,奖励上机时间20小时。
在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的“岗位责任制度”“工作奖惩制度”建立好后,在一次例会上,我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为员工详细讲解怎样良好完成这些职责,并讲了一些我以往工作中的技巧。最主要是要让大家有积极工作的动力,并且能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虽然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也要从小事做起,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制度虽然只有几条,但都是从有利于完成工作的角度出发的奖惩制度,相信聪明的员工是可以理解我的良苦用心的,有些员工根本不理睬这些规定,那就坚决辞退,不能让臭鱼腥了汤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逐步完善了技术网管交接班制度、员工轮班制度等相关制度。其实这些制度我并没有写出来,只是在例会中向大家详细解读了几次,因为大家的日常工作非常顺利,在遵守其他规定时态度也都很积极。
在我在任的后期管理当中,这个岗位责任制度真的是起到了明显的效果,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就技术管理方面,技术主管我换了一个人,因为原来的那位学历太高,总是看不起别人所以就与其他网管配合不好,来了新人当然是从头做起,比较谦虚。通过与其他网管的全力配合,并且我争取让老板买了一套“信佑铁克”的管理软件,网吧的技术管理走上了正规道路,客户机维护完全按照交接班制度有序的进行,电影服务器也有了定期的更新计划,除了带宽一直受到电信通网络问题的困扰,其他问题都能够及时解决。
网管是按照技术主管和我制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的,每天工作时间中一半是用来维护电脑、更新游戏。另一半时间是在高峰期时做服务工作,并解决客人的技术问题,并且在解决技术问题时都会叫着服务员一起,可以为服务员讲些知识。
服务员也都明确了服务区域,各负其责,随时清理桌面,并且服务员都担起了发展会员的义务,并在发展会员与推广游戏活动中得到了实惠。例如搞CS比赛时,就靠服务员宣传并组织临时战队,哪个队胜了服务员也会获得奖励。清洁员的工作比较累,但得到了服务员与网管的配合,每天早7点与晚10点各一次大清扫,所有当班员工抽一半人力帮助清洁员清洁地面。
我也通过倒班的方式,不定期在夜班工作,目的就是为了整治夜班网管玩游戏不负责的问题,虽然受到夜班网管的一致讨厌,但最终还是取得了成果,夜班网管最后妥协,在两个出口旁边的机器上玩玩游戏或聊聊天,但随时观察网吧内情况,定时每15分钟全场巡视一次,并且保证不睡觉。虽然我不在的时候执行有些打折扣,但比原来有很大提高,至少现在网吧不会在夜间丢东西了。他们还自己内定了轮流值班的规则,虽然我不太清楚是什么规则,但他们能顺序完成工作就好。看到这些井然有序的工作局面,我当然是心里高兴,虽然网吧生意因为激烈的竞争并没有恢复从前的红火局面,但网吧的日常管理却是真的恢复了正轨。网吧的服务水平也是看得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