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农业农村(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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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我市开展以来,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加强。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

环保局农业农村(精选5篇)

环保局农业农村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鄂政办发〔2008〕33号)精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我市开展以来,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加强。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重,工业污染不断向农村蔓延,城市淘汰“十五小”企业向农村转移,主要河流污染严重,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已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面临的农村环境状况,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湖湖水基本达到二类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率达到75%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人工设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危险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建设4个生态示范村镇,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取得较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根据《湖北省“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目前我市列入规划7处饮水工程正在施工,双河等一批水厂已建成受益。各乡镇管理区要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估,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滨湖办事处乘风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生活垃圾采取“户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方式进行,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圈、改厨,逐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实行限期治理,推广瞿家湾镇华子龙畜牧有限公司实施的零排放示范工程,有效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量化。科学、合理规划湖泊、河流水产养殖的规模和数量,推广滨湖办事处清水养殖模式,禁止在湖泊中养珍珠,禁止污染水体的投肥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严重污染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死灰复燃,推动农村工业向城市工业园区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严禁在*大湖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从事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化技术,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加强土壤监测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视农村生态系统的恢复,结合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水系清淤整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努力恢复农村水系生态功能。开展外来有害物种的监管控制,清除“水花生”、“水葫芦”对农村生产和自然环境的危害,保持农村生物多样性。推广各类循环农业实用技术,抓好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积极开发农村新能源,推广曹市镇锦绣梅园、汊河镇红三村的沼气建设使用等新能源生态模式,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

(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各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开展创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主要领导要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抓紧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农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要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环保工作。

1、发改局负责农村环保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

2、农业局、水产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植保物理生物防治技术,组织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生物的防治。

3、财政局负责组织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

4、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整治规划,开展“百镇千村”活动,组织村镇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5、水利局负责制定农村水资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农村水系整治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6、卫生局负责指导农村卫生工作,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

7、国土局负责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土地整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8、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制订全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农村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开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组织土壤污染源调查和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9、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要逐步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市政府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安排20%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涉农资金中,每年也按20%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筹工筹劳,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局农业农村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15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15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12年5月至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15年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或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实用技术,推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

环保局农业农村范文第3篇

一、目的和要求

各镇(工业区)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为出发点,以落实“万人就业项目”为契机,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必须坚持“组织实施以区县为主、项目开发以公益服务为主、解决对象以困难群体为主”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使其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形式和管理

(一)各镇(工业区)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性质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隶属各镇(工业区)城乡环境管理所;服务社作业人员原则上按每100户农户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比例招聘。

(二)就业对象为:具有*区行政区域户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纯农户,重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双困”对象和纯农户中的困难人员倾斜;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苦、脏、累工作岗位需要。

(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各镇(工业区)该项目作业人员的就业名额;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作业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内容,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采取*郊区农民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四)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和区农委等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协调和推进,指导和协调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镇(工业区)具体负责组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成立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具体负责对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的行业指导及管理。

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运输至转运点;

(二)负责生活垃圾容器(间、房)、公共厕所的清洗保洁;

(三)负责村域内等级道路、非等级道路、桥梁、村宅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

(四)负责村域内河道(沟、浜、塘)、灌溉(排水)渠等水面的保洁;

(五)负责病死畜禽尸体的收集,并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六)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经费标准和来源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67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两委三局《关于组织实施郊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的指导意见》(沪劳保就[20*]20号)文件的规定,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标准包括:

1、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实行计时工作制,每人每月收入不低于500元;

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劳动保护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劳动工具维修费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3、招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纯农户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按照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农保的缴费标准予以缴纳;

4、必备的日常办公管理经费。

(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按以下渠道和比例开支:

1、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3、不足部分由镇(工业区)予以解决。

环保局农业农村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使产业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使环境更加宜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使乡风更加文明;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扶贫、社保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大北汪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刘营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等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刘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司法局、局、各乡镇)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局、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办要发挥牵总协调工作。住建、农业农村、交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其他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环保局农业农村范文第5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大局中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饮用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重点保障农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搞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规划“十一五”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作支撑,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因地制宜,政府主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重点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与环保能力建设。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建设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在全县选取并基本完成2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和30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项目。

——建设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4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

——加强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县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4项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突出抓好县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污染治理

1.按照国家环保部部署,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配合。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以及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和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在服从乡镇及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乡镇及行政村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镇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进行集中防治。

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部门配合。

(三)开展创优活动

按照《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求,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作,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标准。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作要着眼于以环境优化农村经济的增长,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要在现有乡镇建保所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城建、环保部门配合。

五、重点建设工程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20个行政村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3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优先在我县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二)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程

到2010年,创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4个。

按照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在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

(三)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选取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

(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到2010年,完成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部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我县要完成1—2个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我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及秸秆气化技术,综合利用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

(七)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到2010年,完成建县绿色藠头基地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

(八)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数据和结果,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实施沃土工程,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九)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要在现有环保机构和装备的基础上,加强环保人员和环保装备的配备工作,使之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相适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城建、财政、卫生、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建设,引导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及时建立我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的支持计划。这些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工程建设:

——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乡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三)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广泛开展“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环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动员和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通过树立和宣传典型,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