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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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在社会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持守既往,超越现实。既往就是书法遗产,遗产是凝固的产物,一件古人作品,再也不会增一字减一字。书法家的持守是面对过去,迷恋古风,追寻古典,钟情于古人留下的片纸只字,由此去探求…

书法艺术(精选5篇)

书法艺术范文第1篇

朱以撒

1953年出生,福建泉州人。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书法艺术作为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几千年来的书法史、书法家、书法作品共同形成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前人说,不学诗无以言。在漫长的历史时段,也可以说,不学书,何以行。文字毕竟是最能长久的,作为书法典籍,是“可移动文物”,而固定场域的摩崖碑刻,则属“不可移动文物”,这两种类型的书法遗产,是后世书法家用来了解、研究书法文化的理想载体,它融入到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民情风俗中、道德文章中、审美感受中。尽管随着时间改变,许多人事已成过去,许多价值观、审美观都发生了变化,生活结构彻底变更了,生活的节奏全然颠覆了,尤其是观念世界的解体不是越来越精神化,而是越来越物质化,甚至以物质主义的态度面对观念,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否认我们每日生活在文化遗产之中,在任何场合,都可以看到书法艺术的存在,看到这些艺术仍然介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书法艺术在社会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持守既往,超越现实。既往就是书法遗产,遗产是凝固的产物,一件古人作品,再也不会增一字减一字。书法家的持守是面对过去,迷恋古风,追寻古典,钟情于古人留下的片纸只字,由此去探求书法史上那些创造了无限光辉遗产的先贤的智慧、生命。这样,书法家的作用,就是在坚守文化遗产的不使流失,又把书法艺术弘扬光大,以此对文化遗产做出应有的贡献。随着生活节律的加快,价值观的转变,书法艺术也在经受冲击,已经缺乏古代社会的全民能书的普遍性,只是一部分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喜好形式。书法人口锐减,甚至书法队伍中的某一部分也是难以言说和书法有何关系。名为书法家,缺乏书法体统,缺乏基本的书法守则和制约。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书法艺术是从古代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是农耕社会的产物,是一种精神享受上的慢产品,是需要有大量的时间来陪付的。同时需要崇仰层面上的内涵,实践层面上的展示,有了时间还需要有情调,才可能长久持守。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一个人的具体生活,是建立在某种实际价值上的、自我肯定基础上的统一性生活,是现实无比的。要随朝代更替,使观念和追求发生变化,在快时代空间要守住慢时代的艺术,肯定不是一件易事,就像掌中之沙,在握紧时还是有不少流失了、难以追寻了。从工具论的角度出发,一个民族从执毛笔写字,到执钢笔写字,到按键盘打字,由写到打,一字之差,已经显示了观念的巨大变化。一些旧日的习惯、姿态、情趣、方式,也随之转换。持守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就一个书法家而言,从幼年操觚到皓首白头,肯定是需要精神支撑的,否则就不能持守到底。另一方面,书法艺术是作为提升人的精神品位存在的,从艺术本体意义认知,艺术的最终目的是彰显人的生命本体及对人精神的深切关怀,是超越此时的现实生活的。必须承认人本身的有限性,带着人先天而来的非自足性和非完善性在生活,因而有对美追求的积极性。除了持守之外,书法家还必须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超越前贤,创造维新,拓宽书法语言的表现空间、力量,丰富书法语言的表现情调,扩大它的共享面。

持守书法艺术传统通常认为是书法家的事。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似乎书法就是书法家的事,有这么一批人孜孜不懈地研究、创作就足够了。有这种看法的大有人在,因此觉得影视界、曲艺界、歌舞界演员们写字办展似乎就不务正业。如果,我们只是把书法艺术活动的整个过程视为书法家、创作传达、审美客体感受这么一个流程或信息系统的构成,很私有、狭隘。我们通常认为,书画艺术中最重要的是书法家,因为他是书法作品的创造者,而忽略广大的接收者。因而当今的书法活动,大多是与书法关连的人在参与,余下各行各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分工之细把人的兴趣爱好隔离起来,也就不可能拥有更多的人群进行参与,认为书法创作就是满足自己创造力的发挥,是一种自我精神的高级娱乐,与欣赏者没有关系。这就缺乏一种公共的眼光了。如前面所说,影视演员等通过书法活动来表现自己,这很正常。因为书法艺术是公有的,谁都享有接受、表现的权利。艺术的公共化,一方面强调公众,一方面强调艺术,能做到书法艺术引导公众,公众普遍热爱艺术,则是最佳结合。但现在,不能因为其他领域人士缺乏创作的艺术性而摒弃,这显然不利于书法艺术的传播,以书法家自我为中心的观念由来已久,使书法家处于一种自足、自恃的位置。这种观念从书法角度看,显示出桀骜不驯的个性,没有谁会认为不妥,因为书法创作、研究是很个人的事。可是,如果从公共艺术这个角度看,这种感觉就太过于偏狭了、自私了。艺术的公共化趋向是很明显的,不能只强调、津津乐道艺术的小众化、贵族化,而应该站在公共的角度上,让艺术为尽可能多的人服务,让尽可能多的人感觉到享用艺术的快乐、温暖,使更多的人感到书法艺术与己有关,自己有能力参与。但是,我们很强调书法家的个性、创新,强调创作是表达个人的情趣,显示个人的价值,从公共生活这个角度评说,就属落后、过时的观念了。公共艺术讲究共享、共有,更关心大众所能具有的平均值。尽管书法艺术的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值得提倡、尊重、支持,但是公共艺术做为对更普遍的人群的关注,是以忽略书法家个人的感受为前提的。譬如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是社会上最普遍人群最能接受的,平正、安和、端庄、清秀、协调。这些元素为公众所乐意接受、认可,可以成为共享的书法部分。而如果是杨维桢、沈曾植、徐生翁、谢无量、弘一这样的书法作品,它们的公共性就大为降低了。他们有“艺术”,但缺乏“公共”的元素。推而广之,当今的许多书法家对于古法的学习达到了细致入微,创新不足,守法有余,反而拥有更广大的享有者。而所谓的创新,颠仆欲倒、丑形异态、残破散乱,尽管有很偏执的个人成分,但是有多少公共性呢?它们给普通民众的感受就是乱涂滥抹,由此对书法艺术轻视,对书法家轻视。书法艺术的存在或消亡、发展或萎缩都与大众有密切的联系。书法家应该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一一我们为弘扬书法艺术进行哪些与社会、与民众有益的工作,如果自己的创作只是适已,与人们在这个生存空间所关注的问题无甚干系,感受不到书法艺术给公众带来的益处,那是没有作用的。我们可以以德国女作家敏娜·考茨基为例,她一生写了不少小说,还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欣赏。但是到了二十世纪,纽伦堡弗兰克出版社要出版她的全集却宣告失败。因为人们不爱看,因为他们难以从阅读中获得艺术享受,不能发现独特的趣味和表现。在恩格斯看来,这个女作家除了对笔下人物的独立性、自觉的生命活动尊重不够,对阅读者的观照,也极大的忽视了。由于忽视创作规律和不能把握阅读对象的特点,结果作家的主观愿望和作品价值的实现大大地落空了。在书法家群体中也有这样的现象,把书法艺术往玄奥方向引领,让人看不懂也听不懂,以为水平高深,显示书法家个人的身分。持这种想法、做法,对于书法艺术推广于公共,显然是走反面。接收并乐于尝试艺术的人少了,也就只剩圈子内的人自娱自乐了。这样,不论圈内产生多少著名的书法家,对于推广艺术的共享,已经不起作用。

书法艺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书法艺术 书法欣赏 书法作品

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康有为在《广艺双楫 十六宗》中,提出了十条评论标准,即所谓“十美”:“一曰魄力雄强,二曰气象辉穆,三曰笔法跳越,四曰点画峻厚,五曰意态奇逸,六曰精神飞动,七曰兴趣酣足,八曰骨发洞达,九曰结构天成,十曰血肉丰美。”郭绍虞在《怎样欣赏书法》中提出了六条标准:“一、形体,看结构天成,横直相安;二、魄力,从笔力用墨看;三、意态,要飞动;四、流派,不拘泥碑帖,不以碑的标准看帖;五、才学,书法以外关系;六、气象,挥朴安详。”

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分析、欣赏书法作品时的参考。如果进一步加以归纳,则不外乎“形”、“神”二字。所谓“形”,指的是由特殊的笔画线条所构成的外形,包括字的笔画、字的结构、一幅字的布局;所谓“神”,指的是上述外形中内在的精神,包括笔力、气势神态、情感等各个方面。因此,欣赏书法作品,不仅要看一点一画、一字字和整幅字的外形,更要看它的笔力、气势、神态。如果外形美观多姿,内在奕奕有神,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形神兼备”的好作品。分析、欣赏书法作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字的笔画长短、粗细、浓淡是否多变而适宜

汉字是由若干个线条式的笔画有机的组合而成的,这若各个笔画,尤其是一字之中的相同笔画,在字中不能长短、粗细、浓淡一模一样,应该而且必须有所变化。如“多”字的四个“撇”画,唐太宗认为,应该分别写作,一缩,二少缩,三亦缩,四须出锋。这里所说的“缩”,就是笔势收缩而不伸展,含有“短”的意思:“锋”就是笔势伸展而不收缩,含有“长”的意思。“多”字的“撇”画是这样,其它的笔画也是这样,否则,字形就显得死板,单调,也就无艺术可言。

二、字的“重心”能否给人以稳健的感觉

字姿可以而且应该多种多样、千姿百态,但不可忽略必须把字的重心“稳住”。欧阳询的字,初看起来,有摇摇欲坠之感,但仔细一看,它犹似千年古塔,虽欲倾却“重心”不离地,依然稳健如新。有些书法欠佳的字,平躺在纸上似乎四平八稳,不偏不倚,但如果一竖起来,则往往东倒西歪,中心不稳。因此,要判别字的重心如何,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是,把纸竖起来,看看它有没有“倒塌”。

三、字势是否自然

宋代王安石有一句论书名言:“不必勉强方通神。”所谓“不必勉强”,就是历来的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们都一致强调的要“自然得体”。王羲之在给他的儿子王献之传授书法经验时说:字要“自然宽狭得所”,“分间布白,远近宜均,上下得所,自然平稳。”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独擅一家之美”,关键在于“天质自然”。

四、看整篇书法作品的章法、笔势是否一气呵成、融会贯通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犹如一幅好的山水画,它必然是字与字、行与行之间气势连贯,笔虽短而意却连。汁白以当黑,疏密得当,给人以无穷的遐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书法作品中的落款、印章也是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注意是否用得恰倒好处,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若是画蛇添足,也会有损于整幅作品的艺术性。

五、看书法作品中的笔法是否有法度有新意

书法艺术具有极强的继承性,书写者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度。但是,仅有继承,甚至与古人写的一模一样,还称不上真正书法艺术,充其量只能是他人的“奴书”,还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因此,在评论和欣赏书法作品时,要看作品中能否正确的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六、在欣赏书法作品时,要适当地了解其创作的时代背景

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一样,与作者书写时的心情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艺术风格常随作者的年龄和心情的变化而变化。同一个书法家可以由于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心情而写出不尽相同的甚至截然不同的作品来,如颜真卿中期写的《多宝塔碑》,是在和平环境的得意之中写就的,字势端重浑厚,清晰悦目,成为楷书中的代表作;他晚期写的《祭侄文稿》则是在朝廷岌岌可危,侄儿不幸身亡之中写就的,悲愤之情夺腔而出,于是,出现了笔画浓淡、疏密、大小不一,甚至涂涂改改的粗犷、潇洒的风格,成为行书中的代表作。因此,一定要把作品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去评论和欣赏,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七、欣赏书法要有一定的艺术想象力,要防止以实论实

书法艺术范文第3篇

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先辈们把自己对于生活的热爱,对于人生的思考和从心而起的创造一点一点的传承下来,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欣赏,是感叹,还应该真心的去学习,去领会其中的真谛。古老的书法艺术不可以在我们这一代被遗弃,我们要重拾起老祖宗当初的感动与热情。

2书法艺术的教学目的

2.1书法的意义不在于写字

虽然,现今的大部分人对于书法艺术的培养逐渐重视起来,但是却不能真正了解书法的内涵,老师们,家长们总是强调要写好字,中考、高考考语文时批卷老师会给高分。导致学生们也歪曲了书法的真正意义,只知道写一手好字,却忘记了中国千年文化的精髓,古人写字讲求的是书写者个性、才情的流露,是与观赏者在笔墨挥洒中达到对美之认识的和谐统一,使这种共鸣穿越时空。

2.2体会过程

古人写字是从不在乎结果,他们认为写字的那一瞬间才是最享受的事情,所以挥毫泼墨都带有着他们自己的性格与感觉,每一笔写的不是字迹而是他们的心情,而在现代书法教育过程中,由于老师们的强调字要漂亮,写字要有规范,写字握笔的手势都要固定,致使学生们写字,听课过程中,只专注于那些外在的东西,却不能真正享受写字的经过,以至于写出的往往差那么一点,我认为缺少的是灵魂,字的灵魂,不是每个人在感受过程,认真写字时都会抓住字的感觉,如果你写字的时候还只要结果的话,那离书法大家真是差的太远了。

2.3感悟人生

在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已经把我们紧紧包裹了,我们开始适应这种感觉,快餐,飙车,甚至闪婚,我们没有时间,更没有机会和自己的心灵真正的对话,说一说到底我们需要什么,想做什么,我们的人生要怎么前行,书法艺术则刚刚好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能好好的感悟自己的人生,在闲适宽松的时间里提起毛笔,嗅着墨香,面对素纸,于一笔一划中体会沉稳厚重、柔中带刚、悠然舒缓、别有情致[2]。这又何尝不是享受?在风中,在月前,凭着自己的心情,歇一歇,写一写,无论你是焦躁,还是悲伤,舒心的写字过程都会让你的心平静下来,让自己感动,让你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接下来的人生该怎么活。

3书法艺术在美术教育中的改革

3.1书法艺术从孩子抓起

书法艺术,书法精神不是一蹴而成的事情,要想练成一手好字,培养出温和书法意识,就要从孩子时开始,所以,各学校就应该在孩子小的时候开始教学,将书法艺术完全融于美术教育中,从启蒙时就开始接触书法远比成年人有益处的多,让民族语言和文字的魅力在幼小的孩子心灵里播下种子,让他们懂得享受书法艺术的快乐,培养温和稳重的气质,而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说,只有在孩童时期进行书法知道,循序渐进,才能让孩子们体味书法艺术的灵魂,从而将中国古老的书法艺术延续下去。

3.2书法教育方式的多样化

单一的课堂教育根本不能吸引孩子们的全部兴趣,不能让学生一直专注于书法艺术之中,所以要不断丰富书法教育的的渠道,学校可以创建报刊,每日登出一些书法艺术欣赏或者书法比赛项目等内容,拓宽他们对于书法的见识[3];还可以开展一系列讲座,通过大人们对于书法的讲解,加深孩子对于书法的感受;最后,学校可以请一些书法大家来到校内对于学生进行专业的书法指导,相信为了文化的传承,书法家们一定会义不容辞,这样的教导会比平时的老师教学事半功倍,会让学生的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4结语

书法艺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声乐艺术 书法艺术 循序渐进 文化修养

在我国,声乐艺术和书法艺术是社会艺术活动当中普遍常见的艺术形式,声乐和书法的独特魅力赋予人们无穷的艺术享受和精神财富。或于职业和传承,或于兴趣和追求,人们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获得了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成果。声乐和书法属于不同的艺术类型,在学习和探讨中,两种艺术之间的联系启示和比较认识尚是一片处女地,比较研究的切入点和价值有待尝试和发现。不同的艺术形式相互结合进行一些分析研究,是有益于各自提高和发展的。笔者是一名声乐教育工作者,亦是书法爱好者,在工作学习中,对于声乐艺术和书法艺术有一定的认识了解,对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启示有自己的感悟和体会,并于此进行了初步的比较分析。

一、声乐和书法学习的共性规律

声乐和书法的学习各有特性和体系,但在学习规律上却存在一定的共性。在声乐或者书法学习的初级阶段,共性规律的认识尤为重要,掌握学习规律是建立良好学习进程的基础,而良好的基础学习对于专业的发展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

声乐是通过人声和旋律相结合传情达意的艺术形式,歌唱的出现甚至早于语言文字,是音乐形态的最早体现。随着东西方文化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至当代声乐艺术已经建立了相当完整的技术理论体系。一些优秀的歌唱家在学习阶段基于科学的技术指导和理论认识,逐步使声乐艺术的生命绽放光芒。同时在大量的声乐学习者当中,我们也发现,他们具备歌唱学习的基本条件,却没能取得理想的学习成绩,原因之一便是在学习的初级阶段指导思想的偏差和错误,许多学习者在声乐的初级阶段感性大于理性,对学习的基本规律没有得到清晰的认识。

声乐初学者的学习动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外部因素对自身影响刺激而萌发学习的兴趣和愿望,比如听到优美的演唱或者声乐作品本身的吸引;二是自身需求对事物的影响而产生的学习动力,比如社会各层次的歌唱比赛活动和专业院校的招生面试。部分学习者急于求成,忽视了声乐学习循序渐进的基本规律,刻意地去模仿自己所喜爱的歌唱家的声音色彩以及外在的歌唱习惯和特点,希望自己的演唱能够与之相仿,盲目拓宽音域和追求音量,片面地认为能发出较高的声音和较大的音量便是歌唱能力的体现。在选择演唱的曲目时凭借主观意愿,对歌曲的难易程度和自己的演唱驾驭能力缺乏正确的判断,练习和演唱的曲目往往难度偏大,是初学阶段能力所不及的,这样的学习方法和认识需要得到纠正。成熟的歌唱是漫长学习训练过程的综合体现,歌唱呼吸的认识和调整,歌唱共鸣的获得和优化,需要学习和实践的结合,逐步掌握歌唱技术以提高歌唱能力。

书法是以毛笔书写汉字的形式来表达作者精神审美的艺术,它“无色而有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堪称中华文化的艺术瑰宝,典型地体现了东方艺术之美和东方文化特色。学习书法是人们陶冶情操、提高精神文化修养的需要。初习书法首先要有步骤地进行基本功的练习,和学习声乐一样,循序渐进也是书法学习的客观规律,基本功不扎实是得不到良好学习进程的。在书法学习的初级阶段随心所欲的书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之会养成不良的书写习气,是规范学习所不提倡的。无论是声乐学习还是书法学习,不能片面地追求进展速度,必须耐心做好基本功的练习,使进一步的学习有扎实的基础支持。遵循学习的客观规律,在学习训练当中由浅到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合理安排各阶段的学习练习内容是学习的科学方法和基本规律。正确掌握方法和认识规律是学习稳步发展的保证,通过持之以恒的勤奋努力一定可以取得理想的成绩。

二、声乐演唱和书法创作的联系启示

优秀的声乐演唱和上乘的书法创作在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前提下,积极主动的内在动力是两种艺术行为充分体现品质水准的重要因素。进行声乐演唱或者书法创作时,技术规则和技巧应用需要在学习训练中逐步成为潜意识的习惯,否则就会造成注意力不集中而影响积极主动性。声乐演唱对于作品的熟练理解程度是基本的要求,演唱者在熟悉理解作品的过程中,作品的内容情绪和思想感情与自身形成了共鸣统一,从而产生积极主动的歌唱愿望,使歌唱成为主动表达的形式需要。在歌唱条件和技术能力不分轩轾的情况下,歌唱的积极主动性是评定优次的重要依据,积极主动的歌唱愿望才能激发充足的歌唱动力。

这种积极主动性在书法创作中体现的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我国的书法艺术有悠久的历史,历代书法家留下了大量宝贵的书法作品,而其中的珍品多为即兴之作。即兴而作体现出作者书写时积极主动性,因为有事可叙,有理可论,有绪可发,有情可抒而形成的书法作品最能表达作者性格、趣味、学养、气质等精神因素。如晋代书法家王羲之与贤士雅客会聚于兰亭时兴致所至,即兴而作了被后人誉为“天下第一书”的《兰亭集序》,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为追悼在安史之乱中牺牲的兄长颜杲卿和侄子颜季明悲愤而书的《祭侄文稿》,以及历代书法家的信件、便签流传到今已成为书法艺术的传世珍品,是后人书法创作学习的宝贵范本。

书法创作和声乐演唱对于积极主动的要求是一致的,在演唱或者书写之前,都应该有清晰地具有积极引导意义的腹稿意识。腹稿意识是指行为者在未行为之前产生于想象之中的预示性的行为效果,如演唱者在预备演唱时对于歌曲风格、情绪、速度、力度等的处理,书写者在书写前对于内容文字笔法、结构、摆布等的设想。歌者未启嗓而闻其声,书者未行笔而见其形,腹稿意识在声乐和书法的艺术行为中消除了盲目被动,促使了积极主动。只有积极主动的心理状态,才能表达真挚的艺术感染力,体现最高的艺术价值。

声乐演唱和书法创作都是一种运动,平衡和谐是声乐演唱和书法创作的上佳运动状态。歌唱和书写的姿势没有固定的要求,但无论用何种姿势歌唱或者书写,身体结构的自然放松和力量的平衡都是非常必要的,在演唱和书写的运动中,可以联系地分析思考自然平衡对于行为运动的影响和作用。运动的自然平衡是积极与放松的恰当结合,过度的积极和放松都会破坏运动的自然平衡,使运动状态或为僵持或为松懈,良好的演唱和书写运动状态,关键在于处理好积极与放松的矛盾关系。声乐演唱时呼吸状态的保持和共鸣腔体的打开以及歌唱位置的确定,对于演唱者自身的感受是非常重要的。不舒服不自然的演唱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失去了运动的平衡性,需要演唱者在积极与放松的关系中寻找问题所在,进行合理的调整,该使的力量要充分,不该用的力量要去除,使之达到歌唱运动的平衡,而获得良好的歌唱状态。书写状态的自然平衡主要指执笔和运笔的力量平衡,在书写过程中,手指、手腕、手臂以及身体的协调配合运用为基本运动状态。书法学习爱好者在长期练习体会中应该掌控好此间的力度平衡关系,做到书写时执笔运笔力度得当,行笔流畅自如,在书法创作中充分体验平衡协调书写运动状态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声乐演唱和书法创作的目的是通过艺术的形式效果,对人的听觉和视觉产生影响,进而获得精神思想的感悟和享受。两种艺术的表现形式联系分析研究的目的,则是在不同的艺术行为方式当中探讨具有相同指导意义的概念,在联系的学习实践过程中得到更多的相互启示,拓宽我们的思维空间,创新我们的思维模式。

三、声乐艺术和书法艺术的相互价值

成为一名优秀的歌唱者,只具备良好的歌唱条件和技术能力是不够的,还必须拥有对声乐作品思想内容的理解能力和风格特点的把握程度。这样的能力和程度是由个人文化修养决定的,同时文化修养也决定影响着歌唱者的音乐诠释能力和表现气质。文化修养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个人的生活阅历、受教育的程度以及对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诸多知识的认知了解。声乐学习者在不断完善提高技术能力的同时,文化修养的提高更应得到重视。

中国的声乐艺术,一直在不断学习外来的优秀音乐和技术理论,尤其是bel canto,即我们所说的美声唱法,更是师从于以意大利为主的西方声乐演唱技法。但是我们中国人学习声乐艺术,无论是何种演唱方法,都应该把本土声乐作品演唱好,大量优秀的中国声乐作品题材丰富多彩,文化内涵深厚,我们必须学习了解传统的文化,领悟华夏民族特有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这样的文化修养是演唱好中国声乐作品的重要因素。接触和学习书法艺术对于提高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特别有帮助,学习书法也是对汉文字进一步的认识感悟,在表情达意的同时,通过各种书体的艺术展示,汉文字特有的形态之美韵味无穷。演唱中国声乐作品如能领悟到书法艺术中汉文字形韵结合的美学特质,那么在强调字正腔圆的演唱要求上将赋予更高层次的文化气息,学习书法必然要长期接触中国的传统文学,这会潜移默化地提升个人的文化修养,增强对汉语言文学的解读能力。对于演唱中国声乐作品而言,直接反映在歌曲的歌词内容理解程度上,使演唱者能更准确地把握声乐作品的风格特点,深度理解声乐作品的思想内容和精神内涵,并具备表达这种风格特点和精神内涵的文化气质。

声乐艺术对于书法艺术的作用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的灵性和感觉上。如同声乐演唱一样,书法艺术中笔势线条的流畅,点画与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承接呼应关系亦有音乐般的韵律之美和节奏之感。书法艺术溶入声乐艺术的音乐思维,无论是在创作还是在鉴赏的层面,都是一种创新意义的结合。书法的文字以象构思、立象尽意的形意艺术特点需由想象的空间借以伸延,在书法艺术的范畴,歌唱般地书写和倾听般地鉴赏是对艺术空间和灵感的创新与拓展。

四、结语

书法艺术范文第5篇

针对近年来书学界出现的关于书法是什么性质的艺术的一些观点,笔者提出如下认识。

一、书法是“形象艺术”或“形象性艺术”错了

这种说法,都是不解书法基本特征也不解艺术何以为艺术的废话。“形象艺术”、“形象性艺术”不仅说书法不合适,说任何艺术品种也不合适。因为艺术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形象创造,以形象反映现实,没有形象创造,不以生动的形象反映现实,就不是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就在于艺术家以其运用的艺术形式,以该形式可运用的手段进行形象创造,于创造成果上展现出来的技能、功力、见识、修养。由于艺术反映现实的方面,运用的手段、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便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艺术品种。而讲求创造尽可能生动、丰满、有个性面目的形象,则是它们作为艺术存在的共同要求。既然所有的艺术品种都讲求形象创造,就不能以“形象艺术”、“形象性艺术”作为特征来认识哪一艺术品种。称书法为“形象艺术”和“形象性艺术”,既不能表明书法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也不能使书法与别的艺术品种区分开来。

二、书法是“意象艺术”或“意象性艺术”也不妥

因为“意象”一词,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意思。从审美效果上讲它“有意味”是一种用法,把它作为从现实中感受到并凝炼成意念中的未迹化为艺术作品中的形象,也是一种用法。王羲之就艺术形象创造有“意在笔先”的说法,就有意象的意思;刘勰《文心雕龙・神思》中讲“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章”时,有“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之说,也是这个意思。但是王羲之又有“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等说法,就只是讲书写的审美意味,即笔下写出的既是点画,又还有比点画形质更耐品赏而难以明言的审美意味。唐人张怀讲自己的书法经验时写道:“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孥攫之形;执蛟螭,见蚴Y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入此规模。”是说他并不依照古人既立的法度写字,而是探寻文墨所以形成的奥妙,探索万物所以存在运动、成形取势的基本原理,从大千世界感悟、摄取形体构成规律、生命形象意味,将之置于书写之中,使所成之迹,既在文字规模之中,又有生动的审美效果,这书法形象虽不是客观现实的再现,其构成之理、之法,却全源之于客观现实。简单一句话,讲的只是书者要从客观自然中感悟挥写运动形体构成之理,形成意中之象,而后才能以文字规模化成有形有势的书法之象,而不是说书法是什么“意象”。

不过,成功的书法形象,确有若飞若动种种生动的审美效果,不是具象而有若具象,有人称它为“意味之象”,简称“意象”,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这种审美效果并非书法这门艺术所独有。文学作品都是通过文字描写,读者通过阅读才能在脑海中形成的“意象”,其他如写意画、根雕艺术、奇石艺术,包括大量的抽象画、抽象根雕等都会有不是而似、似而不是的审美意味。将这种效果作为艺术特性来界定它们的艺术品种,则太宽泛,一宽泛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三、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

从艺术品种上说,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一切只以视觉形象展示于人的艺术都是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工艺、建筑、家具、服饰、印染、日用器皿设计等均属之,戏剧化装表演动作也讲造型设计。书法也是以视觉形象展示的,故也属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分两大类:一类是反映现实具象的,称再现艺术,也称具象造型艺术;一类是不反映现实具象的,称表现艺术,也称抽象造型艺术。具象造型艺术,讲求对客观现实反映的真实性、准确性、典型性等等。抽象造型艺术没有这些要求,有些品种却不能不讲求客观现实中所存在的形体构成规律,如整齐、变化、统一、对称、平衡、不对称平衡等规律的运用。这些规律是人从客观自然中感悟、积淀、抽象的,被抽象出以后在具体的艺术品创造中运用。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它们是抽象造型艺术。

在这一点上,书法表现得最为典型。汉文字有一部分是据现实之象创造的,但书写造型却不顾这些而只讲求上述那些形体构成规律的运用和那些规律运用效果给人形成的形式感,这也说明书法只能是抽象造型艺术。

书法虽是以抽象造型进行创造的,但它仍要求创造俨有筋骨血肉的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只是其所谓“筋骨血肉”等等,都是意味的显示而不是真实的写照,而其审美意味也正在这里似而不是,激发人的想象,引发人的联想。

这不正可以说明它是意味之象、意象,可称它为意象艺术吗?不行。之所以说不行,一是有类这种意味的艺术品种太多了,不能说明其品种特点;二是这种效果正是它的抽象造型派生的,舍弃它的抽象性而言意象,就是舍本逐末了。认准它是抽象造型艺术,不仅说明了书法的形象特征,而且也能让人知道其形象得以创造之根据、之原理从何而来。没有万象中客观存在之理哪有书写挥运结体之理?没有据自然之抽象,何来自然之理于书写中的运用?

四、称“书法为抽象造型艺术”与绘画上之有“抽象派”毫不相干

有人说:说书法是抽象造型艺术,是对书法艺术的误读。

的确,在俄国人康定斯基以前,世上没有抽象绘画。“抽象派绘画”是他发明的,然而,这“抽象”一词却不是康定斯基发明的,而是人们从哲学用语中借来的。只不过借过来称绘画形象,是说它也有形、有色、有造型,却不是依据客观形象,是说它没有依据客观自然的造型。

书法是不是因为绘画上有了康定斯基的“抽象派”之称,所以人们才把它归类于抽象造型艺术的呢?

不是。事实上,认定书法是抽象造型艺术,这一见识,早在唐人张怀的《书议》中就出现了,该文称:“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以议无声之音,无形之象。”意思是说:书法不是听觉艺术,没有声音,但是它的挥写运动有乐律般的效果;不是再现艺术,不反映现实之象,但是它的造型结构体现万殊形体结构规律,有俨若某种自然生命形体的效果。这种效果不是以具象再现显示的,而是以抽象的点画结构显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