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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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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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目标 (一)提高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到2011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到2012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到2013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 学前特殊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增加投入,加快幼儿…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精选5篇)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具体目标

(一)提高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到2011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到2012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到2013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 学前特殊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增加投入,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强对幼儿园设点布局的管理,纳入本辖区总体规划。加大政府投入,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13年底,共新建、改建和扩建幼儿园84处。

1、2011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12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柳林镇大梨园头幼儿园、北陶镇欧庄幼儿园、桑阿镇吕庄幼儿园、东古城镇田马园幼儿园、梁堂乡李梁堂幼儿园、范寨乡范寨幼儿园、甘官屯乡王二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赵辛庄幼儿园、万善乡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8处,即柳林镇中心幼儿园、贾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中心幼儿园、定远寨乡黎巴嫩幼儿园、辛集乡中心幼儿园、兰沃乡中心幼儿园、店子镇东大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3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泉街道办事处刘村幼儿园、北陶镇中心幼儿园、清水镇汤村幼儿园、定远寨乡千户营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张固幼儿园、万善乡王段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2011万元。

2、2012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7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桑阿镇任菜庄幼儿园、梁堂乡安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元造户幼儿园、北陶镇肖城幼儿园、清水镇姚行幼儿园、斜店乡斜店幼儿园、范寨乡沙王庄幼儿园、甘官屯乡张官寨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梁辛庄幼儿园、店子镇中心幼儿园、万善乡田平幼儿园;扩建幼儿园7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幼儿园、贾镇光彩幼儿园、定远寨乡李海子幼儿园、范寨乡西邢庄幼儿园、兰沃乡曲村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1362万元。

3、 2013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5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八里庄幼儿园、贾镇张货营幼儿园、城区幼儿园3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乔联幼儿园、柳林镇杨联幼儿园、北陶镇李元幼儿园、东古城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南史村幼儿园、范寨乡中心幼儿园、甘官屯乡七姓屯幼儿园、兰沃乡张庄幼儿园、兰沃乡韩路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4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崇文街道办事处李八里幼儿园、贾镇马庄幼儿园、梁堂乡菜庄幼儿园、定远寨乡定寨幼儿园、辛集乡史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万善乡明天幼儿园、清水镇中心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962万元。「 1

4、做好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规定,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2011~2013年,建设4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富华苑幼儿园、水韵新城幼儿园、赛雅新型社区幼儿园、金桂园幼儿园),同时,在县城区合理布局建设3处6个班以上规模、符合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5、各类幼儿园园舍建设全部达标。全县各类幼儿园建设要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要求进行。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不低于4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基本满足儿童活动需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市级示范园和市级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均要达到6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村级幼儿园在3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所有幼儿园班额为标准化幼儿园班额。新建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标准实行三室配套楼房化建设,建设图纸需经县教育局审核。力争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园标准。积极推行“两餐一点”全日制办园模式,解决农村家长接送孩子不方便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编委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县住建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物价局负责《收费许可证》办理,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公安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二)科学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设一所独立的、符合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幼儿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内,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统一规划。二是制定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应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县城区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三是扩大县实验幼儿园办园规模,到2012年底,增加室外活动、绿化、玩沙、玩水场地共计10亩。按省级实验幼儿园师生比(1:6)要求,增加公办幼儿教师57人,力争通过省级实验幼儿园复评验收。 2 

(三)狠抓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对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合格者依法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年检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2.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园长、教师、安保及其他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完善设施设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加大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3.坚持保教结合,提倡科学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制定适合幼儿特点的保教内容和方法,抵制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商业活动和伪科学行为进入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管理,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纠正小学化、学科化、成人化的倾向,保护和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求知欲,寓教育于生活、游戏,加强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做好家园共育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快乐的美好童年。4.开展省、市级示范园创建活动。加强城乡帮扶结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使学前教育资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培养幼儿教师,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省级实验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1.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加大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也可转入学前教育。合理确定师生比,城市师生比按1:10~15,农村师生比按1:15~20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2.加强岗位、学历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县教育局要制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园长、教师培训,严格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3.注重引领,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幼儿园为主阵地,培训教师的技能技巧、计划记录的撰写、案例分析与反思等。整合县内各园所的优质培训资源,发挥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指导、带动作用,建立促使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选拔出一批优秀教师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利的提出通报批评;对不符合整体规划、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予以取缔,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三年规划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扩大规模、确保入学、提高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适度扩大校均规模,优化师资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公平均衡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的原则。县域内要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相邻乡镇边缘村居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原定点学校、教学点要尽量合并,全县统筹规划,相邻乡镇搞好协调衔接。统筹规划公办、民办中小学校,鼓励发展各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民办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城镇中小学校的规划调整要结合旧城改造、小区开发进行,城市成片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时,要按照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新建或扩建学校,并与开发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农村中小学校的规划调整要与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二)坚持适度集中,科学设置的原则。按照小学相对集中、初中进乡镇驻地、高中进县城的总体思路,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每1万人口以上设置1所小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设置1—2所初中,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设置1所初中。独立设置的小学学校适宜规模为12—36个教学班,初中学校适宜规模为18—30个教学班,高中学校适宜规模为24—60个教学班。小学鼓励实行寄宿制,农村初中全部实行寄宿制。有条件的乡镇可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各乡镇要把保证入学率、普及率作为底线,既要积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又要注重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三)坚持符合标准,规范办学的原则。所有新建或扩建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结合省级规范化学校申报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切实做到调整、建设一处,达标、规范一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应符合布局调整规划要求,必须达到学校设置标准并依法审批。要坚持先建设后撤并,必须先将接纳撤销学校学生的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合格后,才能实施撤并。凡是列入撤销范围的校点不再安排建设项目。

(四)坚持妥善处置,保全校产的原则。妥善处置撤销学校的资产,对校舍和土地等不动产,经县政府批准由教育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幼儿园、化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政府收回的校产依法出售、出租而形成的收入,全部用于规划新建和保留学校的建设;也可进行土地资源置换,扩大新建学校面积;对可以移动的教学设备、材料、货币资金、低值易耗品等,可随学生移交给并入后的学校使用。经批准正式设立的学校,必须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的学校。

三、工作目标

新一轮中小学规划调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调优、调大、调高。调优,即通过调整,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网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大,即适度减少学校总量,适度集中办学,适度扩大校均规模;调高,即提高投资效益,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具体目标是:全县中小学新一轮规划调整完成后,我县共保留122处中小学,其中高中2处,职业成人教育中心1处,特教学校1处,初中19处,小学99处。

农村中小学:到2009年底,南站镇、刘楼乡、郭楼镇、杨店乡、军屯乡、苑庄镇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规划调整;2010年10月底,*镇、康驿镇、南旺镇、次丘镇、寅寺镇、郭仓乡、白石乡、义桥乡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规划调整;已经完成规划调整任务的乡镇,要进一步扩大学校用地规模,增加校舍建筑面积,尽早使各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城区中小学:按照城市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将二环路以内的学校进行统一规划,自2009年开始,通过适时撤并和异地新建,城区学校形成3处初中、6处小学的布局。

到2010年全县各普通高中、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2015年,其余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2020年,全部中小学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规划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把中小学规划调整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确保调整目标落到实处。县政府已经成立全县中小学校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中小学规划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积极解决中小学规划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稳妥实施。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调整方案要取得群众认可。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出台的规划调整方案,于2009年3月底前提出本乡镇中小学规划调整年度实施计划,力争到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校规划调整工作。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三)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局势的高危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军事斗争形势,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国防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是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而我区内高校林立,科研院所众多,重要经济目标面广,防护难度大。因此,做好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镇、乡是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的基层组织,人民防空工作只有依靠街、镇、乡乃至社区来组织实施,才能确保落到实处。各街、镇、乡要从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人民防空工作,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推进人民防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切实履行好街镇乡装部七项工作职能

人民防空工作实行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并接受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人民装部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把人民防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考核目标,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及时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工作统一安排,任务统一部署,经费统一计划,力量统一调配,办公设施统一配置。

各街、镇、乡人民装部要在区人民装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切实履行好街镇乡装部的七项人民防空工作职能。要把人民防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做到有工作计划、有检查考评、有总结表彰。各街、镇、乡应根据辖区经济发展和人民防空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安排1-2万元的人民防空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当递增,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从1.5‰人防经费中给予补助。

三、认真履行职能,扎实推进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深入开展

履行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职能,是做好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突出管理职能,扎实开展人民防空工作。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管理职能是:对辖区内已建和在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协助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所辖区域人民防空工程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所辖区域人民防空工程情况;对辖区内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进行监督;制订或修订街、镇、乡防空袭方案、社区人员疏散计划并适时组织演练;每年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并训练各类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广泛深入开展社区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助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人民防空法》的行为进行执法;按照要求,对人民防空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突出监督职能,着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随着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各街镇乡的人民防空工程、防空警报设施等不断增多,维护管理难度增大,人民防空监督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因此,要充分利用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网络,通过街镇乡人民装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基层部门的共同参与,加强对人民防空设备设施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对在建、已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和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三是突出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人民防空社会效益。战时街镇乡人民防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辖区人口进行防护掩蔽。因此,各街、镇、乡要制定好人员隐蔽疏散计划,并落实到社区(村、组),组织开展防护训(演)练等。同时,要加强与辖区使用人防工程单位的联系,协调做好单位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工作,努力促进人防工程为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加强人民防空教育,是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应急动员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镇、乡作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基层组织,承担着对辖区居民进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重任,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是明确教育目的。街镇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人民防空意识,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人民防空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自我防护的技能和本领,从而在战时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明确教育对象。街镇乡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重点是社区居民和行政相对人,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运用现代媒体和灵活多样的教育手段,采取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势,力求达到宣传的实效性。

三是明确教育任务。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人民防空工作的要求,掌握防护方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各街、镇、乡要充分利用国防教育日、警报试鸣日、法制宣传日和其它有利时机,适时开展形势战备、法律法规、人民防空知识、防护技能等教育。组建人民防空教育宣讲队,开展人民防空知识讲座;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人防宣传资料,组织人民防空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把社区建成人民防空知识的学习园地。

五、强化准军事化建设,提高街、镇、乡人民防空队伍素质

各街、镇、乡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要求,积极开展“准军事化”建设,使人民防空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组织纪律、廉政勤政全面加强,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乡镇教育人事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今天把大家召集回来开这样一个会议,主要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内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开展省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在1月18日全市计生系统工作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明确提出了全市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规划,即“省优创国优、

一类创省优、二类创一类、三类创二类、全市创一流”的口号,做为连续多年省、市一类县的我们,创建省优质服务县工作已经没有退路,刻不容缓。二是认真总结、深入分析20*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全面部署20*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20*年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乡计划生育部门理清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保证措施,使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根据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结果,预计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36‰,自然增长率为3.47‰,计划生育率为99.39,综合节育率为94.81,国家、省结案率为100,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抓了“双节”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双节”期间,县计生委聘请高翘队、锣鼓队、铜器队、离退休干部秧歌队等进行了游行踩街活动,在县城体育场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专场演出;组织民间艺术表演队在县城和附近乡镇进行巡回演出,组织民间艺人组成两个演出小分队、排练涉及计划生育的文艺节目到八个乡镇、行政村进行了巡回演出。双节宣传期间,城关、闫庄、纸房等乡镇做了大量工作。

二是加大了环境宣传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力度。全年建成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牌37个、面积近3000平方米,新刷、刷新标语口号2168条,建成生育文化大院37个,初步形成了内外(内:生育文化大院和人口学校建设;外:户外环境宣传)结合的宣传教育新格局。特别是生育文化大院“小天地包含大世界”,集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科技知识、致富信息于一体,融趣味性、知识性、大众化为一院,使群众在培训、康检、开会的空闲时间能够接受到新型婚育观念、生殖健康知识、科技致富信息的教育。这方面,纸房、大章、旧县、木植街、车村等乡镇为我县争了光,省、市计生委领导多次到这些乡镇参观考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召开工作会议,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

县计生委于20*年2月23日提前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于3月3日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惩兑现。根据全市20*年“四抓四强化五突破”的工作思路,县计生委把我县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确定为“叫响三大主题、狠抓十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各乡镇围绕既定的工作思路抓重点、举亮点,做了大量工作。城关、纸房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木植街、纸房、大章、旧县的环境宣传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搞的有声有色;旧县、车村镇的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标准高、内容全、作用发挥好;田湖镇在两次集中服务活动中声势大、效果好;饭坡、旧县、白河的技术优质服务工作脚踏实地,受到群众好评;纸房、大章、饭坡的计算机信息台帐成为我县的亮点等。

〈三〉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春、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乡镇大员上阵,强化措施;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全年共完成四项手术65*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其中纯女户结扎221例),上环1839例,有效地提高了避孕措施落实率,确保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两次集中服务活动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2317人,相当于一个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其具体概念就是能够让我县20*年度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下降4.3个千分点,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数字,也是20*年度计划生育系统做的最实、效果最好的一件事情,这里面凝聚着在座各位的心血和汗水。

〈四〉建成新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在全县公开招录了14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投资280万元建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新办公楼,并于20*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根据我县县站技术服务人员少、素质低、年龄偏大的状况,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局、计生委联合在全县公开招录了14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充实了县站技术服务队伍。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队伍的加强,初步形成了以“县站为龙头、乡所为依托、村室为网底、育龄群众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具备了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的能力。

〈五〉深入开展了技术优质服务工作BR 为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全年共对107个行政村的28418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88,共

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497人,其它疾病14061人,患病率为55.07。

〈六〉在全市率先启动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

为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工作效率,于3月份启动了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把信息台帐分为管理类(避孕节育措施管理台帐、康检工作管理台帐、人口计划管理台帐、流动人口管理台帐、三结合管理台帐、报表管理台帐)和服务类(“五期教育”信息服务台帐、妇科病普查信息服务台帐、随访人员信息服务台帐)两类,要求乡镇微机管理员按照“四统一”(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的要求每月按时打印输出有关人口信息,反馈到有关人员和行政村开展管理和服务,定期将管理和服务结果输入计算机,并规定所有输出、输入信息分类保存两年。计算机信息台帐的启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管理和服务质量,使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去进行管理和服务,效果十分明显。并于7月份一次性顺利通过了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甲级县的检查验收,这方面纸房、城关、大坪、闫庄四个被查乡镇工作扎实、管理规范,受到省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在此提出表扬。

〈七〉围绕四个一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为落实分类指导的方针,继续实施三年调查规划,开展“四个一”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年对16个乡镇的118个行政村进行了调研,将调研结果和工作建进行反馈,引起了各乡镇的高度重视,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收到了较好效果。

〈八〉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法庭的作用,全年共受理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32起,强制执行17起。20*年有6个乡镇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分别是田湖、库区、何村、黄庄、车村、白河,其中车村镇最多,达到了6起;继续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集中评审制度,规划了具体行政行为;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案件107起,基本上做到了经济处罚、党政纪处理、节育措施“三到位”,净化了生育环境。二是指导基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前全县有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基本上做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三是按照省市要求的内容和标准,县乡村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制版在全县16个乡镇、317个行政村制作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喷绘版面,在全市较早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县计生委和各乡镇先后投入20多万元,相继建成了县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的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一个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便民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九〉狠抓了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

按照省市要求,我们于8月份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活动月,于9月底前90行政村全部建成标准化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根据《河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管理规范》,规范了计生户口册等17种资料,使各项工作有记录、有资料,统一了村室应建立的9项基本工作制度,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10月12日,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在我县车村镇召开,与会市计生委领导和兄弟县区的同仁们对我县的乡所、村室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十〉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年,县计生委编写《计生信息》61期,有7个信息被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两个信息被省计生委转发,一个信息在网上转载,3个信息被省级报刊采用,1个信息被市级报纸采用,17个信息被市计生委转发,总排名位居全市第二名,有力地宣传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估计我们所面临的困难,找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1月13-15日全省计生委主任培训会议上孟主任提醒我们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一,在主观认识上,存在三个认识不足:一是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二是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三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第二,在工作进展上,有四个不能估计过高;一是对新时期领导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不能估计过高;二是对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积极性不能估计过高;三是对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和控制能力不能估计过高;四是对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的转变程度不能估计过高。第三,在客观环境上,必须牢记四个没有根本改变:一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二是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三是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没有根本改变;四是计划生育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

以上孟主任讲的这些,在我们县同样存在,个别方面甚至表现的更为突出。3月7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上,梁县长讲的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一大挑战,三大问题”,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全县的人口形势,在坐的大多数同志没有参加会议,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重复一下。

一大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巨大挑战。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嵩县振兴和美好未来勾画出了宏伟蓝图,也给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这一宏伟蓝图是以人口控制目标完全实现为前提的,如果人口控制目标不能完成或者突破了既定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或者推迟,这就是我们的挑战所在、压力所在、动力所在。就我县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低生育水平的不稳定性。众所周知,人口控制工作主要依靠行政、经济、法律、技术、宣传等手段来实现。在目前法制建设尚未健全、利益导向和经济制约尚未落实和完善、技术服务尚未完全普及、群众生育观念尚无根本转变的情况下,业已实现的低生育水平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取得的。如果稍有松懈和放松,低生育水平就会反弹,人口控制目标就难以实现。二是人口增长的一贯性。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受人口发展的惯性影响,我县人口总量将继续保持“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强劲态势,这也是我县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数量变化的主要特点。“十五”期间我县平均每年出生人口5690人,今后将逐年递增,2010年前后总人口将突破55.5万人。出生人数和人口出生率在2007年前后将出现大幅度反弹,2018年前平均每年出生人口将达到7250人左右,因此完成人口控制目标的难度无疑将大大增加。三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强大性、持久性。由于我县80年代中期出现了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出生的人口将在20*年以后陆续进入婚育期,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将在20*年左右如期到来并一直持续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我县育龄妇女人数在2011年前将一直呈增长态势,平均每年增加660人,2011年达到峰值15.5万。从人口结构上看,2010年前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将一直保持在25以上,而到2015年将达到37,维持在5万左右的20-29岁的育龄妇女中,无孩和一孩妇女采取的均是非绝育措施,随着优质服务和知情选择的深入开展,采取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比例会进一步下降,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大问题

人口计生工作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七个需要加强。一是各级领导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认识需要加强。部分领导对人口过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问题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从而盲目乐观,满足现状,缺乏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放松了对计生工作的领导,表现为平时不过问、不重视,检查时搞应付、弄虚作假。二是计生工作的措施和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有些地方对计生工作的奖惩表现在文件上、对工作目标的落实突出在总结上、对有关政策的兑现落脚在口号上,没有突出“落实”二字。当前人口和计生工作在个别地方、个别方面有所滑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奖惩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只重视奖不重视惩,一票否决权没有充分使用。三是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落实需要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已经实施好多年了,但个别单位、个别部门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履行职责。四是经费投入力度需要加强。从每年“三到位”的检查考核看,绝大多数地方经费投入都按照要求投入到位了,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具体投入情况我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可以说投入不到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乡镇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个别地方根本就没有投入,乡镇计生办的正常运转靠的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这种情况的存在,使乡镇计生办成了事实上的“经济实体”,其直接后果就是放水养鱼、以罚放生,这是个别地方工作滑坡、人口失控的主要原因,也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症结所在。五是利益导向机制需要加强。有些单位和乡镇将国家制定的奖励优惠政策束之高阁,没有很好落实;有些相关部门出台的优惠优先政策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考核,根本就没有落实。六是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最突出的表现是只重视了环境宣传和活动宣传,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宣传品进村入户普及率不高,少数地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流于形式。七是“关爱女孩行动”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从去年开始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创造亮点和品牌战略这个目的。

人口计生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的问题。从全县20*年三分之一村的调查结果分析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人口计划的主要指标完成得不够好。调查政策生育率为84.54,出生统计准确率为82.67,出生二孩率为43.84,措施落实率为95.68,措施及时率为84.1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为64.3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为74.8,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率为88.74,以上指标均与工作目标均有不同程度差距,个别指标差距相当大。因此,确保人口计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是我们20*年工作和重点和难点,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明年4月份全省监控调查我市的成绩,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20*年度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万人,人口总数按照目前通用的54.2万计算,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54,如果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按省一类县的标准不低于20计算,目前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应为11.*万人,漏统近8千人。以“四普”资料推算20*年底我县23岁—49岁女性为11.8万人,而目前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万人,相差1.78万人。三是存在女性新婚漏报现象。从2000年以来计生统计报表数字来看,新婚对数由2000年的2189对逐年减少至20*年的1195对。而以“四普”资料推算,每年进入婚期人数却逐年增多,20*年计生统计报表新婚对数1195人,民政局统计新婚对数为1820人,二者相差625人,而与20*年进入婚期人数38*人相比,则相差2609人,若以新婚人数占总人口10‰左右推算,则我县应新婚人数与上报人数相差3973人。四是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与控制二孩生育政策的要求有差距。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是一个时期指标,它用以衡量一段时期以来该地的计划生育状况。从统计报表数字分析,我县已婚未育妇女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4076人,下降到20*年的2987人,一孩妇女比例20*年以来亦呈逐年下降态势,与此相对应的是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由20*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种现象与我省控制二孩率政策相矛盾,连年来报表上报二孩出生逐年减少,而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却逐年升高,说明相当一部分妇女已不符合政策生育了二孩甚至多孩,这些出生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上报。五是康检质量不高,个别地方流于形式,四项手术任务还比较大。去年春、秋两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流动,全县共完成四项手术65*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2000多例引流产,一方面说明去年我们工作力度比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康检质量还存在一定问题。一年6次康检,如果康检质量高的话,不可能出现这么多的引流产。

计生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变和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法律法制意识不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加强。从反馈的情况看,个别乡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违反“七个不准”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优质服务意识不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需要加强。表现在只重视管理,忽视服务,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理得不清,工作方法过于单一。三是说实话、报实数的意识不高,求真务实的作风需要加强。个别乡镇的统计报表数据不实,玩数字游戏,搞弄虚作假,使报表数据的参考价值大大缩水,失去了应有作用。

二、20*年度的主要工作

20*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实施“工业兴县、旅游带动、民营强县、科教兴嵩”四大战略的关键一年,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

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出生率控制在11.8‰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政策生育率达到93.1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二孩率控制在43.16以内;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10:100以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6以上;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以上;社会抚养费首征到位率达到65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到95以上;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以上,其中深山村达到4以上;国家、省结案率达到98以上;保持全省“一类县”的位次,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以上这些目标只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而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仅仅完成这些目标是不行的,必须按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去工作,具体标准要参考两个文件:《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评估标准〉的通知》(豫计生〔20*〕79号)、《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年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工作意见》(豫人口〔20*〕10号)。

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思路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干干实,与时俱进,强化三大举措,创新四种机制,开展五项活动,实现一个目标。三大举措:一是法制化管理。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庭的作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科学管理。二是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免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公开为群众服务的承诺内容和保证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造条件。三是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完全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资料的微机化管理,通过微机提供信息为计生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四种机制:一是创新经费投入机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二是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特别是强化独生子女10元保健费的落实,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三是创新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竟聘上岗机制,力促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四是创新依法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开展好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流动,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创建“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五项活动:一是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关爱女孩、关爱妇女、关爱老人行为;二是开展二孩生育秩序整顿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三是强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环境宣传、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宣传品进村入户为突破口,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四是不断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活动和作用发挥,引导村级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五是以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为突破口,开展政策外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净化生育环境。一个目标:继续保持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积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创建活动

刚才我已经讲到,今年市里确定的工作口号是:“省优创国优、一类创省优、二类创一类、三类创二类、全市创一流”。因此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不是创不创、何时创的问题,而是必须创、尽快创、一次性创好的问题。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是当前计生工作的大形势,晚创不如早创,对此委党组已经统一了思想认识,希望委机关各股室长、各乡镇计生办主任、计划生育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尽快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加压紧逼,负重奋进,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如果省、市验收时,哪个环节、哪个乡镇出现问题,影响了全县创建工作,股室长、计生办主任要严肃处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措施,分层组织实施。创优工作要从村级优质服务抓起,在创建优质服务乡镇的基础上,争创优质服务县。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可以有优质服务薄弱的村,但所有乡镇都不允许没有优质服务村。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创建工作内容更全、标准更高,这就要求我们在20*年度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苦干的行动、争创一流的姿态做好创建工作。各个股室、各乡镇必须按照创建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开展工作,具体地说要做到三点:一是20*年的各项工作要“抓重点、举亮点”,要“走新路、出新招、求实效、争先进、出经验”,、统计、技术、宣传、流动人口、药具、县站、财务、协会、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都要力争在全市处于先进位次,做到百舸争流、百花齐放、全面发展。各乡镇、各股室要通过实施亮点工程、品牌战略,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造条件。每个乡镇都要确定一至二项亮点工作,实施亮点工程,创建品牌效应,在全县、全市、甚至全省引起一定影响。二是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长期工作规划,一年抓住一个中心,重点做好几项工作,年年如此,并不断加以创新和保持,要不了几年工作就会有大变样。会议之后,各乡镇都要按照优质服务县的标准拟定本乡镇的20*年度工作计划或者叫要点,今年你准备重点做好哪几项工作、如何做好、具体措施等都要清清楚楚,可操作性要强、要符合乡镇实际,报乡镇政府同意后于一周内上报计生委办公室,办公室要根据各乡镇上报计划和要点组织编写一期计生信息。三是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要上水平,出经验;工作基础差的乡镇要在一年抓基层、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上台阶,三年打一个翻身仗、进入一类乡镇行列。技术股要牵头尽快研究制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每个单项工作进行细化,具体到项目和股室,以指导乡、村的创建工作。4-5月份请省、市计生委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到我县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专题培训。

需要的是,今年省、市计生委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与往年相比,在人口出生率、政策生育率、出生统计准确率、二孩率、措施落实率、措施及时率等目标有一定下降,有的同志可能会感觉到任务小了、担子轻了,从而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措施上有所松动。如果真是这样想的话,就错了。一是我们今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而优质服务示范县的标准仍然还是原来的标准,可以说内容多、涉及面广、标准高,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松懈情绪。二是这些指标的下降不是计划生育工作压力的下降,相反正表明了省、市求真务实的决心。20*年以来,省、市进行的经常性监控调查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只有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的工作要求,坚持脚踏实地,坚持把工作做在平时,才有可能取得好的成绩,创建省优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省里已经明确4月份要组织对去年各地目标完成情况的抽查,各乡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县计生委也要加大对各乡镇创建情况的监督检查,一个村一个村地查,一个乡一个乡地查,查一个乡写出一个调查通报,到时候请梁县长和计生委班子成员一起到乡镇进行反馈。

〈二〉彻底澄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底子,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和出生二孩率

正如以上我分析的那样,当前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应该肯定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严重的。最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反映在报表上的数字倒也乐观,但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我想在座的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帐,特别是我们的计生办主任和包村工作人员心里最清楚。大量的计划外出生和出生漏统、过高的二孩率、超出常值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育龄妇女漏统、一孩妇女比例过低、新婚率过低、措施难以落实更谈不上及时、流动人口管理滞后、优惠政策基本上没有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远远不能达到上级要求等等这些问题难道不是现实情况?面对这样的工作现状,有的同志会说:经费不落实不放生怎么办?那我问大家:县委、县政府要我们这支队伍干什么?我希望一个理智、聪明的计生办主任能够做到两点:一是在今年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关键时刻,考虑一下如何尽可能地控制计划外出生,解决以罚放生的问题。这一点学一下白河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计生办主任李长庚同志,他们是如何控制计划外出生的?又是怎样想这个问题的。我记得白河的一个领导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经费再困难我们也不能放生,当前来之不易的工作环境、工作质量不能毁在我们手里。为什么他们能这样想,而我们却不能这样想?这不仅是一个观念问题,更是一个工作姿态、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以罚放生的现状必须加以扭转。我侧面了解了部分乡镇,其中一个乡还是我们的好乡,近几年来计生办的正常运转靠的是计划外怀孕对象上缴的罚款,1000-2000不等,这些对象出生以后就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目前这个乡只要计划外出生已经形成事实的,就很难再征收到社会抚养费。在此我提醒这个乡镇,也借此提醒有同样情况的乡镇,今年要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否则,你这个计生办主任就不要当了,我们让你来做计生办主任是让你控制人口的,不是让你去放生的。今天全县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都参加了会议,在此我一点:对于明知计划怀孕而故意放生的,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情况严重的坚决清理出计生队伍。当前计生经费不足难道非要靠放生去兑现吗?大家可以想一想,你这个乡镇这么多年的计划外出生人员都按照条例征收到位了吗?个别乡镇搞的所谓一次性征收、甚至还有个别人自以为是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终结证》,是谁给你这样的权利?今年一定要在过去的计划外出生人员身上做文章,想方设法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以此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给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一个信息,违反了就年年过不上好日子,计生办的人员会定期不定期地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建议各乡镇对多年来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造一个册,一年两次或者一次征收不等的社会抚养费,直到按照条例处收到位为止。二是针对目前工作质量低的现状,考虑一下如何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的问题。底子不清造成育龄妇女漏统,育龄妇女漏统造成计划外出生、大量的计划外出生影响目标考核成绩,这是一个链条。今年必须下大决心解决底子不清的问题。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低、新婚上报率低、一孩妇女比例低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必须加以解决,必须有所改变。这一点做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加以扭转。要加大这些比率在目标考核中的份量,办公室对各乡镇澄清底子的做法要经常进行总结,要多发一些有关的信息和简报,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乡镇。

〈三〉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要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会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大力支持乡镇技术服务人员的再学习和深造,为她们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技术股负责制定一个轮训计划,让乡镇技术服务人员每月轮流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短期强化培训,年底前轮训一遍。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对参加轮训人员指定指导老师,制定培训计划,划定学习重点,让技术服务人员通过轮训实实在在学习到新的知识、掌握操作规程、熟悉咨询技巧、提高随访能力。各乡镇要对村级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摸底,把那些不符合上级要求的人从现在岗位上换下来,严格按照省要求的“年龄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性别为女性”的硬性标准配备村级管理员。人事股要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指导乡、村配好、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

扎实开展以“三大工程”为主导的生殖健康系列化优质服务。

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要落实“四个规范”,建立“四项制度”。一是规范术前知情,严格实行避孕节育手术术前同意书制度;二是规范手术规程,建立事故追究制度,确保手术安全;三是规范术后指导,建立生殖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四是规范术后随访,建立术后随访责任制度。要按照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人员随访的有关要求,确保随访率100的落实,并不断提高随访效果和水平,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要重点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要按照《妇女病普查普治三年规划》,由县站牵头、乡所协助,组成医疗小分队、专家普查组,常年巡回各村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要求各乡镇在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上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让普查切实起到查病、治病的作用,通过普查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的参检意识。个别乡镇当普查搞不好时往往说群众组织不起来,我看主要是你没有认真搞,参加普查的技术服务人员医疗水平太低。技术股要按照规划的普查时间对各乡镇普查工作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结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白河乡在普查普治工作中认真坚持“一看二查三验四治”的工作流程,效果就非常好,我看值得其它乡镇借鉴的推广。一看:就是对普治对象全部进行B超查看;二查:对每一名育龄妇女进行妇科检查;三验:对认为需要做化验确诊的进行化验确诊;四治:对查出患各种疾病病情较轻的给予免费药物治疗,较重的建议到相关医院治疗。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着重要建立和完善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孕前:开展优生优育培训,坚持对新婚夫妇进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的培训制度。普及宫内感染监测,特别是持二孩生育证人员宫测率要达到100。孕期:结合单月健康检查,对孕妇进行免费孕期保健检查,并建档立卡,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推广“斯利安”、“孕泰宝”、“福施福”、“福格森”等孕妇营养素。

切实搞好不育不孕育龄人员的诊治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派出医生到上级大医院进修学习不孕不育症治疗技术,设置“不育症专科”,并切实发挥作用,打造特色科室、品牌科室。

全面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技术股近期要指导乡镇搞一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试点,创新机制,探索经验,上半年召开一次现场会议进行全面推广,确保年底前9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这方面要避免走进认为搞了知情选择,育龄妇女想采取什么措施就采取什么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就更难搞了的误区。知情选择是通过技术服务人员的术前宣教,让育龄人员选择最适宜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并非想采取什么措施就采取什么措施。相反,为了育龄人员的身心健康,避免出现避孕失败,要通过宣教让育龄人员尽可能地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当然,这是在对育龄人员做了充分术前宣教并同意的前提之下,如果育龄人员的选择和我们的建议不一致,就要充分尊重育龄人员的选择。在知情选择的过程中,要提高男方的参与比例,这也是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要求,知情选择同意书上要让夫妇双方尽可能地都签上字,提高男性参与的比例。

〈四〉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强化依法行政和政策推动

从前几天选聘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的情况看,目前计生队伍中不懂法、不学法、不会执法的人还不少。有些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是什么都不知道,最简单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避孕措施落实率都不会计算,有好几个同志得分为零。我不知道这些同志平时在基层是怎么工作的,也不知道这些同志中的部分人凭什么要竞聘计生办主任、副主任。这些只能进行粗放式管理、不懂业务的同志不是让你当不当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的事,而是还让你在计生系统干不干的问题。因此,在计生系统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教育活动迫在眉睫。法制股要加大对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和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认真落实“七个不准”规定,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错责任追究制。把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首征到位率,提高累计征收率。去年只有6个乡镇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其它的10个乡镇一起也没有申请。在当前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这些乡镇是你的执法力度没有上去,还是你的工作思路、依法行政意识没有上去?这个问题值得这10个乡镇思考。要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坚决做到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三到位”。各乡镇在查处这些案件时,事先一定要进行立登记,否则不得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只管罚款,而不落实节育措施和党政纪处理的,不管是乡镇还是计划生育稽查大队,要追究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法制股要继续实行案件评审制度,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要按照上报的名单进一步调查核实,计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要首先追究计生办主任的责任。对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回二孩生育指标的夫妇和双女结扎户严格按照洛人口组〔20*〕16号文件执行,坚决实行“资金来源县乡两级、发放时间一月一次、发放形式存在兑付”三个“一刀切”,确保100落实。这方面,财务股、计生协要搞好调查研究,进行认真研究和测算,尽快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待研究后落实。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抓好试点,制订规范,推广经验,全面实施,要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民主议事制度,指导基层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升自治水平,实现民主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

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考核时占比例最重的三大块分别是:技术优质服务、法制和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环境宣传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环境宣传,再上一批内容新颖、形式美观、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和计生标牌,使环境宣传再上新台阶。二是在宣传品进村入户上下功夫。要通过县乡技术服务队伍,强化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强化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力求在宣传效果上取得突破。三是在人口学校作用发挥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人口学校工作规范》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先进乡级人口学校活动,市里要按照20左右的比例对乡级人口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补助奖励。宣传股要和市计生委多沟通,多验收我们一些人口学校,争取尽可能多的乡级人口学校进入市级先进人口学校行列。要重视人口学校作用的发挥,坚持对育龄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和教育,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走进千家万户。四是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上下功夫。把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列入宣传教育的重点,按照市计生委《关于搞好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利用生育文化大院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重视活动阵地作用的发挥。五是在政务信息上下功夫。多宣传报道我县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成绩和做法,力争政务信息工作进入全省前20名。

做为全市“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宣传股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尽快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的强大舆论氛围,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向纵深发展。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先进模范人物,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各乡镇在“关爱女孩”行动上,要多做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如举办女孩演讲大赛、开展手拉手活动等,营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舆论环境。

要探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技术股要同卫生、药检、公安等部门积极协作,开展一到两次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

〈六〉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上要做到三个突破。一是在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上下功夫。各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简化办证程序、免费办证,使群众就近能够办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在康检日到村现场办证、实行24小时值班、上门服务等上下一点功夫。平时要注重排查摸底,跟踪服务。二是在城区流动人口管理上取得突破。组织一到两次大规模的清理清查活动,对查处的计划外怀孕人员坚决落实补救措施;对查处的违反计生政策人员,按照政策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要通知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上档上册,纳入管理。三是在流动人口平台运转上取得突破,力争进入全市前三名。

〈七〉加快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坚持走以信息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推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必由之路。各乡镇在统计员配备上要有长远眼光,把那些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年富力强、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同志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由于领导统计调整的面比较大,因此统计股要加大培训力度,使这部分新同志能够尽快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在去年成功启动计算机信息台帐的基础上,今年要在计算机应用上再一个新台阶,组织编写《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台帐》一书,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搞几个能够通过计算机自动识别参加康检人员身份的试点,力争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先进行列,成为亮点。要提高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库质量和各种数据的准确率,减少漏册率、漏管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录入的差错率,确保计算机提供管理和服务信息的可靠性。

〈八〉继续搞好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强化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接访、阅信、包案制度,落实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初信初访处理、排查消除不安定因素、问题查处和工作考核四项工作机制。加大重点乡镇、重点行政村、重要问题的专项治力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减少和控制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

股要加强对乡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着力解决好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消化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案件查办、督办力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公示制、回访制和错案追究制。要坚持逐级排查、逐级上报、逐级落实、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排查不安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对于反映干部职工违反生育政策的,态度要明朗,查处要坚决,处理要到位;对于反映计生干部作风霸道,违反“七个不准”的,不要护短,不怕揭丑,秉公办理;对于反映手术后遗症的问题,要弄清情况,耐心工作,依据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合理解决。

〈九〉继续打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攻坚战,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从昨天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的数字看,目前引产、结扎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服务活动已经到了扫尾阶段,但目前只引产做了153例,仅占分配任务的34;结扎做了482例,占分配任务的60.25。而各乡镇上报的数字引产做了231例,与实际数相差78例;结扎做了733例,与实际数相差251例。大多数乡镇上报数与实际数相差较小,这与统计口径有关。少数乡镇报数字根本就是在凭空想象,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你这个乡镇、你这个计生办主任的工作作风。今天我在这里两点:一是不管哪个乡镇分配任务完不成,集中服务活动不能结束,工作重心不能转移,直到全面完成分配任务为止;二是所有数字以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的数据为准,半年、年终检查考核时坚决纳入目标考核。当然,这次集中服务活动之所以没有真正形成高潮,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有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原因,有科局级领导干部调整的原因,有计生办主任不到位的原因。但是目前村民委员会换届已近尾声,干部调整已经到位,就没有完不成任务的理由了。要求各乡镇会议之后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干半个月,再动员、再掀活动高潮,全面完成分配四项手术任务,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和各项责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前一段,由于县委、县政府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有5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县计生委也对部分乡镇的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公开选聘,调整了一批计生办主任和副主任。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关键时期,也是看这些同志能力和水平的时候,希望这些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倍加珍惜,努力工作,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贡献。同时,也希望我们的主抓领导多给他们一些支持和帮助,为他们做好工作多争取一些政策和措施,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