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精选5篇)

  •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享受纳税户的福…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精选5篇)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税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的税系统的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结合平阴地税的实际,特作出“十五不准”规定:

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文秘站网文章-找文章,到文秘站网]

不准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建私房,不准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

不准拖欠公款。

不准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把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

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不准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第二章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民主理财小组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组长的具体负责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局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汇总、报告工作,监督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第三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纪律是:

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工作。

遵守保密规定,对检查审理的情况,不得随意横向截留,更不准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第四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要求是:民主理财小组应不定期的由组长召集学习现行规章制度、文件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民主理财小组要广泛听取、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向局领导及有关职能科室提出理财的合理化建议。民主理财小组依照规定进行理财时,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确保民主理财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内容是:

检查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物品采购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合理,发票是否真实,招待费是否超标准,大型开支是否有预算,固定资产购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等。

财务公开情况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公开制度是否健全,财务公开是否及时,财务公开内容是否齐全、属实。

第六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程序是:

(一)日常工作程序

每月5日计财科会计人员将上月《财务收支明细表》报送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组长的组织下,对其内容进行检查核实,理财小组有权对一些不合理的单据提出疑问和建议。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督促计财部门进行整改,计财部门应在10日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报民主理财小组。

(二)审查工作程序

民主理财小组于季度终了5日内,拟定对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计划,报经分管局长及纪检组长批准后,通知计财部门,实施审查工作。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审查终结,提出审理报告,报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审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情况,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审理结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民主理财小组对办理的审查事项,建立审查档案,并由民主理财小组管理。

第三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七条为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由县局局长与各分局局长、

科长(主任)及各单位负责人与一般同志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内容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二)经常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并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廉政谈话,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解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加强对“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解决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

(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有效地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分局、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严格依据条例及相关程序,考察、考核、推荐、提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九)全面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二十一项规章制度,切实把“两权监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第四章家庭助廉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益补充。搞好家庭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固反腐败防线。

第十条家庭助廉责任制度的责任目标是:

(一)家庭成员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无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贪污腐化、公款吃请、公款娱乐等到不廉洁行为发生。

(二)地税干部应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家庭成员无为纳税人说情开脱、现象。

(三)地税干部及家属严格遵守八小时以外管理的各项规定,无参加纳税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无参加纳税人组织的外出游玩活动等。

(四)家庭成员团结互助,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无违法违纪和违公德现象。

第十一条家庭助廉责任制度的责任内容是:

(一)关心地税事业,积极支持配偶开展工作。

(二)监督配偶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及时提醒应注意的问题。

(三)监督配偶八小时以外的各项活动,协助配偶净化社交圈,建立正常的社会交往和联系。

(四)不接受纳税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参加对配偶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五)支持配偶依法治税,不为纳税人说情、开脱。

(六)不借配偶名义谋取私利,做到行为规范,一身正气。

(七)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第五章加强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八小时之外活动的具体规定是:

(一)禁止八小时之外有损地税形象的一切活动,禁止干部职工参加纳税户的邀请的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禁止用公款组织或参加纳税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外出游玩活动;禁止用公车和纳税单位车辆外出钓鱼、打猎、游玩,不得用公车接送孩子入托上学、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国;严禁酣酒、、打架斗殴、涉足色情场所、参加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禁止着税服参加宴会、娱乐等活动;禁止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参与企业和个体等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报酬的顾问活动。

(二)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外出远途旅游人员,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告知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八小时之外遵守规定情况列入定期报告的内容,按时报告。

第十三条严格八小时之外活动的责任追 !

第六章税务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十四条税务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装修、出租私房和参与集资建房的情况。

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功涉嫌犯罪的情况。

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关担任主管人员情况。

除配偶、子女外的近亲属经商纳税情况。

个人购置的

移动通讯工具、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以及超过二千元以上的家电、家俱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个人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电脑、家庭四千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应在30日内将有关票据复印件报监察部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对发生第十四条所列的其他事项,应在发生后30日内向监察部门报告,填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十六条县局将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调查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弄虚作假,违反廉政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并将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七章税情恳谈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税情恳谈会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分局局长主持;分局长每季度走访纳税人不少于15户。

第十八条详细记录恳谈内容,尤其是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为税不廉等情况,不得擅自改动和遗漏。在职责范围内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当场给予答复或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税情恳谈工作内容包括:

(一)税法中有关税种、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方法、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等规定。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关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批评。

(五)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基本评价,行使职务的权利和义务,执法过错追究。

(六)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税务执法的补救措施及规定。

第八章社会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社会特邀监察员的范围: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自愿接受聘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民主人士等。

第二十一条社会特邀监察员的活动在纪检组长领导下,由监察科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信函、登门走访、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每半年至少与他们联系一次,每年召集一至二次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地税执法、廉政建设、文明服务的意见或建议,通报地税局执法廉政工作的动态,总结本期工作经验。对于社会特邀监察员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列出落实时间表,按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九章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十二条在遇到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谈话。

(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手中有了一定权力的时候;

(二)干部在工作中有了成绩,受到表彰、奖励,或遇到挫折的时候;

(三)干部职务、岗位调整的时候;

(四)发现干部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尤其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使用通讯工具和住房等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有所反映的时候;

(五)在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干部后,需向干部通报、转达意见的时候;

(六)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民主集中制和局党委的工作意见等方面出现偏差的时候;

(七)干部出境、出国的时候;

(八)干部遇有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的时候;

(九)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群众有反映的时候;

(十)干部有重要情况或思想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的时候。

第二十三条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具体分工是:

(一)本局副职一般由局长或市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谈话;

(二)正、副分局长(科长)由局长或分管局长或市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谈话;

(三)科室以下干部由本科室领导或本支部书记谈话。

第二十四条各分局、科室、各支部的谈话情况要有提纲、有记录,并及时总结上报。

第十章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个人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个人简历;

(二)个人住房情况;

(三)重大事项登记;

(四)个人收入情况

(五)收受礼品登记;

(六)个人廉政鉴定;

(七)提拔任用干部廉政鉴定意见;

(八)违纪查处情况;

(九)廉政事迹及奖励情况;

(十)特殊岗位人员离任审计情况;

(十一)廉政谈话情况;

(十二)其他廉政事宜。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不得收受纳税人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应在收受之日起30日内上交监察部门,并予以登记,上交人、监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监察部门负责上交礼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对上交的礼品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上交礼品的处理,由监察部门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经纪检组长审查后,报局党组批准,严格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个人廉政档案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无故未按规定填报或弄虚作假的报局领导批准后,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第十一章政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八条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便民和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促进地税执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树立地税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十九条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部门职能、年度税收任务及完成情况;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地税征管范围;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事项、程序、条件和时限及纳税违章处罚等有关具体纳税规定。

(三)税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及有关廉政规章制度;投诉和监督举报办法。

(四)纳税人关心和反映强烈的有关涉税问题。主要包括:纳税定额、税务家属经商纳税情况、纳税人违章处罚情况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五)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其他公开内容。

第三十条政务公开的形式是:

印发《纳税指南》、税务人员执法反馈单和税法宣传单,普遍建立税收政策宣传公开栏、纳税定额公开栏、违章处罚公开栏。建立监督保障制度,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局长信箱和局长接访日制度、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信息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公开。

第十二章关于收受礼品、礼金、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实行登记上交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税务干部一律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是指:各类商业购物代金券、各类商业电子消费卡、高消费俱乐部会员证、礼仪储蓄单以及债券、股票、支票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十二条必须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单位之日起)10日内应主动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并填写《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登记表》。

第三十三条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应及时登记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市局监察室。

第三十四条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登记、保管全局税务人员上交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凡个人上交的,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后必须开具收据以备查存。

第三十五条纪检监察部门保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应每半年统计一次,并提出处理方案报局领导审批。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于收受的应上交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在规定期限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三章关于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增加全局干部职工收入情况的透明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全局干部职工均须依照本规定申报个人收入。

第三十九条申报内容

1、工资;

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

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各类和竞赛活动中奖等偶然所得。

第四十条申报时间。申报人于每年七月下旬申报上半年收入情况;次年一月下旬申报下半年收入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纪检监察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第四十一条申报受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受理申报人的收入申报,统一印制、发放《干部个人收入申报表》,并按照廉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监督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于不申报、不按时申报或不按规定申报的,除责令其改正外,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章其他工作制度

第四十三条严格按照省局“十条禁令”的规定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十条禁令”的主要内容:

1、严禁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对纳税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

3、严禁为亲友及他人的纳税事宜说情;

4、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压价购买纳税人商品;

5、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严禁索取、赠送或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其他礼品;

7、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8、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非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9、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10、严禁参与一切形式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关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工作制度依照《平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关于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制度依照《平阴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文秘站网文章-找文章,到文秘站网]

第四十六条各分局的专(兼)职纪检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的行为和线索,要及时向县局汇报,知情不报者,免去其专(兼)职纪检员职务。专(兼)职纪检员要及时、有效地制止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协助县局纪检监察人员查办案件。

第四十七条除以上规定外的,依照省市局纪委、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五章附则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我市国税纪检监察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层层签定责任书110余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落实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与任务分解》,并进行了检查通报。市局党组领导经常过问反腐倡廉工作,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坚持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为出发点,实施 两权 监督,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接受了局工作组的重点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执行税收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征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克服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使全市国税部门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一致。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今年,按照局和市委的部署,市局开展了以 八破八立 、 五个带头、五个争做 为主题,以 五个一 教育活动为实践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查摆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调查摸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议,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外对国税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7条,并以谈心反馈的形式,使查摆到的问题,真正使领导干部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市局大力倡导修身养性,以德养廉,开展了读书活动。引导干部职工重点读好四本书(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廉洁从政、税收业务)。各单位相继开办了职工读书阅览室,购买各类图书供学习参考之用。全市国税系统人均记笔记5000余字,写学习心得2篇,参加当地纪委组织的作风建设知识测试,取得人均85分的较好成绩。在税收业务学习上做到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测,按季抽考,树立了一批市级 税源管理能手 ,形成了立足本职,廉洁务实、争比赶学的良好风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三、加强行风建设,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清廉从政,关系到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局学习贯彻《监督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先后开展了市、县(区)局的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把《办法》发放到每个科室和领导干部手中,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有重点和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了《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工作程序固化表》,增强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主要领导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的规定。市局落实《监督办法》,协调业务部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 五条禁令 和四条高压线,认真执行 一把手 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规定,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做到了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了 一把手 末尾发言制度。先后派员参加县(区)局国税部门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市局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对5名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对4名新任职的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在2月

份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满意度较高,考核结果均为 好 。按照局关于申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的规定,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登记表,经公示、人事部门审核,党组书记、局长签字后,存入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廉政档案。市局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成立了贯彻《规定》领导工作小组,专题学习,将《规定》印发到每个职工手中,发放了自查申报表,严格时限,严明纪律,把握政策,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没有发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规定》所涉及的违纪问题。同时,把对领导干部监督延

伸到八小时之外,对领导干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开展了暗访督查。西峰区局向干部发送节日廉政短信100条。市局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渎职侵权犯罪讲座,组织职工学习局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反腐倡廉 大宣教 工作格局

为了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出成果,市局把学习贯彻总局今年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大纲(试行)》,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健全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贯穿于税收的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做到有培训必有廉政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市局积极运用三会一课(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会议、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研讨、示范教育、多媒体等形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点抓好了以 八个作风 为内容的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法纪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推广和运用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把握理念倡廉、活动悟廉、基地导廉、典型引廉、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的 六廉 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做到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在日常工作中,设置计算机廉政屏,与纳税企业签订廉政公约,与干部家属签订廉政监督责任书,丰富机关文化长廊内容,开辟廉政专栏,开办廉政论坛。今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手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宣传部长论坛暨 建设和谐文化 引领文秘杂烩网发展 理论研讨会,通过演讲,展现了文秘杂烩网国税人清政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坚持四有、五上、五进等活动,举办 庆国庆、迎奥运 职工运动会,参与了市委组织的广场文化周活动的演出,活跃了职工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在继去年开展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着手建立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纪检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六、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局建立上下交流通报制度, 把惩防体系的六个机制纳入制度话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局面。

一是完善落实制度。市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了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深化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网络版财务软件,落实了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对环县、庆城、合水三个县局200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挥《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务执法监察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按季度对从ctais中发现的监察疑点进行了调查取证,提出监察建设。

二是推进源头治腐力度。以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市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对外推行办税 八公开 。分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都要求按规定进行公开。先后制定了《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文秘杂烩网市国税系统全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内容,通过12366服务热线、宣传灯箱、《办税指南》、国税网站、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全方位公开。把群众关心的税额核定、税收法规政策、征管制度、工作规程、办税时限、违章处罚标准、稽查违纪案件的查处结果等内容,予以及时、全面公开。积极推行 阳光定税 、 阳光稽查 。对内推行事务公开。把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财务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财务审计办法、经费使用、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了《机关现金支出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市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了具体公开范围,规定凡预算编报、批复、资金分配、重大支出等项目,必须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费支出在每年召开的全市财务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开。

三是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市局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采购方式、程序、合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总局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制度。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全部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协议供货。今年通过协议供货,市局先后采购台式计算机50台,价值337500元。对于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坚持做到了达到限额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手续完善、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市局综合办公楼、西峰区国税局西郊分局等基建工程均委托地方招标办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基建的规模、投资标准方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基建管理办法》,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竣工结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上,严格执行了规定标准,没有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在办公设备的购置上,除政府采购外,对各类询价购买的商品,做到了货比三家,从性能、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决策,资金来源合法,各类指定供货商的资质,均经各级国税部门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按照总局规定,做到依法、依事、全面公开。

七、提高执纪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

我市各级纪检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努力干,团结作模范,廉洁作表率。采取以会代培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了对纪检干部基本功、税收、财会、计算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继续抓好了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优秀纪检干部。市局纪检组长李正盈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受到总局表彰,为我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赢得了荣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针对性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协助党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履行职责当好主角不缺位,组织协调当好配角不越位。

八、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

――坚持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国税机关建设。结合实际,反腐倡廉工课件下载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始终放在税收工作的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治理,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探索与实践

*年以来,我县地税系统围绕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完善,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县地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股室各负其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领导机构,夯实领导责任。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系统上下层层签订责任书,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年初工作早安排,任务早落实,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同时,定期召开例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组织上、机制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教育,筑牢防线。首先,党组始终坚持“着眼防范,防堵结合”的工作思路,把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县地税系统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地税机关各级领导自觉做到反腐倡廉“四个必讲”,即:凡会必讲、遇事必讲、逢年过节必讲、调研检查必讲。教育广大税务干部要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其次,全县地税系统推行“双提制”,即干部提拔前、人员上岗前、乔迁新居前、婚丧嫁娶前、重大节日前,发给其提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提示卡”和职工有意见,社会有反映、有举报,经调查无实据,或问题轻微,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发给其“提醒书”,做到了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以后,县局党组结合宁陕地税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以及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二十余项制度。同时,县局党组加大民主评议,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内部审计、“一把手”不签批支出票据和税务检查廉政回执制度,成立群众监督小组,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曝光台”、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并把明查暗访中反映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存在问题的单位领导,限期整改。既从源头上和机制上预防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又促进了工作的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县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任务,分级、分项细化、量化到班子,作为责任制履行和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坚持每年对下属单位进行两次检查,通过班子汇报、个人述廉、民主测评、检查组考评的方法,对全县地税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对评出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等次的个别批评,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并实行责任追究。

1998年以来,我局党组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手抓”,两种职责一肩挑,两项成果一起要的意识;解决了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孤军奋战的问题,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进一步提高,真正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管好亲属、子女、身边的干部,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案件查办和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成效显著,行风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地税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1998年以来,共查处案件2件,推进了税收工作健康发展,累计入库收入5478万元,年均增长12%,是宁陕地税机构组建以来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也是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好时期。七年来,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4个,全系统实现“满堂红”目标。县局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授予最佳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表明,我县地税系统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各基层单位之间,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对责任制规定的学习教育重视不够。

(二)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还不够强,党政齐抓共管的氛围还不够浓,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一些单位建立的责任制责任范围不够具体,内容不够明确,没有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不便于操作,也不便于考核。

(四)一些单位对责任制的考核不认真,流于形式,责任追究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降低了责任追究的效力。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措施

针对我县地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加强责任制的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责任制规定纳入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学习组、“纪检日”和“党风廉政教育日”深入学习《责任制规定》,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明确实行责任制总的要求和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规定。通过更广泛更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各级税务干部详细了解《责任制规定》,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及所采取的一系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新规定,把实行责任制与取得各级干部的理解和支持结合起来,形成全系统都来关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一岗双责”,狠抓“五个一”的落实。尽管《责任制》的落实每个班子成员都有责任,但是没有第一责任人是不行的。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同时明确“班长”是主要责任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责权统一、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尤其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同志指出:“党政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是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做得如何,班子状况怎样,一把手关系很大。”党政“一把手”必须从思想上明确认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是渎职。只有“一把手”的认识提高了,才会自觉地抓班子,带队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首先,“一把手”要从自己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负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要自觉将落实责任制情况置于领导班子集体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上级和班子集体报告自己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把自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其次,“一把手”要积极带领、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一班人”齐抓共管的整体优势。平时要注意了解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督促每一个班子成员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其三,“一把手”要认真抓好下一级“一把手”,通过“一把手”抓“一把手”来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和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三)严格考核督查,促使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考核,严格督促检查,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为强化考核的有效性,要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重点对考核的标准、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对考核的具体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考核内容应包括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考核的方法要坚持做到:责任制考核与税收工作、创佳评差、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力度和实效。同时,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和工作报告的必须内容,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对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批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事项,要按照要求报告办理结果。责任制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奖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档案对廉政责任制落实的效能作用。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形势下,要赋予廉政档案新的内涵,即把各级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廉政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载入个人廉政档案。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效能作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票否决。一是干部提拔使用时,凡廉政档案中记载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考虑;二是在评优评先时,凡廉政档案中记载有因自身不廉洁或责任制落实不好受到处分的不考虑;三是在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时,凡在廉政档案中记载有不廉洁行为的不考虑。

(五)强化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明奖惩,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只有严格责任追究,才能体现责任制的约束性和严肃性,才能增强责任主体的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为强化责任追究,必须规范责任追究的运作机制:

1、层层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责任追究要结合实际,具体细化,便于操作,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基本建设豆腐渣工程、转引税款、大宗税务票证被盗),或产生恶劣影响,造成重大政治事件的(如税务干部参与组织)。二是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致使班子、队伍和配偶、子女出现严重问题;疏于管理,长期失察,使部门风气严重破坏,造成极坏影响的。三是对本部门发生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包庇纵容,弄虚作假,为查处案件设置障碍的。四是法治观念淡薄,执法意识不强,有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行为的;五是任人为亲,用人不当,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重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等。责任追究的内容应随着形势的变化、事物的发展而发展,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充实和完善。

2、构建责任体系,准确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但是,不管何种责任都应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3、强化责任刚性,坚决兑现奖惩。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责任制落实差的,要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及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方式的追究:

(1)诫勉教育: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廉政谈话、发提醒书、提示卡,并责成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问题,深刻检查,以示警戒;对责任制落实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未达标的要取消当年个人和所在单位的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不提拔使用;对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出了问题的要通报批评。

(2)组织处理: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致使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要引咎辞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制,检查考评被定格为差档的要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停职、降职、免职处理。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税收执法与服务存在的缺陷

在过去旧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收强调的是如何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而没有注重发挥税收的服务作用。显然这不符合经济与税收的辩证关系。税收必须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但是因征管体制、治税理念、经济发展等环境的制约,税收执法与服务存在这样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五重五轻”:

(1)重执行权利轻履行义务。税收工作实际中,税务部门强调执法监督,而应履行的义务却关注得较少,税务干部执行权利与履行义务不对等,形成了征纳双方划清责权,税务部门严查重罚,使税务部门监管职能膨胀,造成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少数税务干部不尊重纳税人、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让纳税人产生税务部门凌驾于纳税人之上的感觉,对税务部门产生敌视的心理,了征纳双方的关系。

(二)重外部稽查轻对内监督。稽查部门的职能应具有双重性。除了对外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还要履行对税务部门内部监督职能。但税务部门实施税务检查的全部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或者往往被忽略,或者心里清楚又碍于情面怕得罪人而不进行报告,不给监察和法规部门反馈信息,使关系税、人情税的现象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制约,影响了税收的公正、公平性。

(三)重规范程序轻执法手段。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经营手段多样化,经济结构多元化,加上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税收违法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给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税部门自分设以来,办案程序日益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但在检查手段上却适应 不了经济的发展,仍停留在查原始凭证、翻报表、就帐查帐的旧方法、旧形式。对纳税人的电算化核算、帐外经营、跨区域偷税、商务却没有很好的检查手段,使税务的惩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四)重处罚结果轻违法。少数领导干部和少数税务干部对于税务检查存在着用查补收入多少来衡量工作做的好坏的看法,从而使税务部门只注重查处结果与数字的大小,而没有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告诉纳税人应该怎样做,并让纳税人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今后应该怎么做,更没有帮助纳税人去解决问题,形成有的纳税人出现与上次同样的违法行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使税务检查偏离了执法的方向,也就谈不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重服务形式轻服务效果。税务机关还要为纳税人提供维权、援助服务,税务部门借助社会媒体,举行送税法、讲税法活动,在宣传税法、处罚法、赔偿法等法律、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做到了一杯茶、一张凳、一只笔、老花镜等形式,应该说还是比较丰富的,一定程度的增强了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总的来说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的个体户对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仍旧一知半解。如税务部门为纳税人征订了一些税务杂志,而送到纳税人手里的却不多,对重要也没有进行提示辅导。

二、税收执法与服务的必要性

纳税服务是今年国税工作的重点,更是适应税务改革,创新国税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必须要解决税收服务存在的难点,为税收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实现国税工作的新跨越。

(一)在执法中服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搞好纳税服务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全体纳税人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这些财富的使用者,在他们创造和使用这些财富的过程中,无一不与税收工作相关,无一不关系着广大人民的衣、食、住、行和温饱冷暖,无一不关系着人民的利益。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纳税人的桥梁和纽带,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通过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从根本上消除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对立,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

(二)在执法中服务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转变政府职能 的步伐不断加快,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新形势对税务机关的工作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税务机关需要转变行政理念,在征管过程中,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另外,在法定范围内,对原征管机制、业务流程等进行必要的重组或调整,解决好程序繁杂、环节过多、业务技能不高问题,切实形成快捷高效的办税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在税收执法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增加透明度、规范性,改善服务环境,密切征纳关系,使税收事业顺应潮流。

(三)在执法中服务是依法治税的需要。通过对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都能自己学习税法,从而自觉守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那我们依法治税就会成为征纳双方的共同理想,如若不然, 税务机关不能提供好的服务,纳税人税法观念不强,造成违法现象,对依法治税形成绊脚石。伴随我国法制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新的征管法及其细则对优化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利,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为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税收执法与服务的建议

(一)充分履行行政职能,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详细规定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结合税务部门执行的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应着重把握三方面:一是纳税人受尊重权。征纳双方要相互换位思考,不能因为某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较差、经营水平低而去鄙视纳税人,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就对他们摆高姿态,给纳税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使其心理受到伤害。应建立一种征纳平等、友好的工作关系,甚至朋友关系,让纳税人在办税的过程中来的高兴,走的开心,即使在税务检查中被处罚也感到是公平的、公正的。二是尊重纳税人保密权。税务机关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按保密制度为举报纳税人偷税、举报税务下部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保密和必要的物质奖励,要让举报人勇于举报、敢于举报,让纳税人敢于对税务机关说实话,通过保密措施来增强各界及纳税人对税务机关 的信任感。三是纳税人陈述申辩权。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陈述申辩应高度重视,正确的应充分接受采纳,有的应进行指正和解释,不能因纳税人找出了税务人员存在问题而“变脸”或进行报复。

(二)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实行内部和外部结合。税收执法检查要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税务机关内部执法和日常税收管理也要加强监督,通过内外监督来发现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监督税务干部的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行为。税务 人员对纳税人实施检查后,应当实事求是的填制《检查反馈单》,说明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整改,对纳税人进行“支、帮、促”;帮助指导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帐目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或监察室反馈税务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杜绝内外串通、人情税、关系税等违法乱纪现象。

(三)充分履行稽查职能,突出避税和反避税同步。面对税收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国税部门必须要发挥稽查的惩处职能,不断提高稽查方法和技能。一是要拓展“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功能,把日常案件协查纳入“金税工程”协查范围,形成全国联动,打破区域范围,防止纳税人跨区域偷、逃、骗税;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化建设,提高税务人员对电算化知识的掌握,防止纳税人利用高科技从事涉税犯罪活动;加紧开发和利用多种先进的缴税方式,诸如IC卡、申报、无纸化缴税等。三是要加强与系统、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掌握纳税人的资金流向和产品动态,防止纳税人帐外经营。税务机关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屡教不改的更要严厉打击,不能让违法者存有侥幸心理。

(四)充分履行职能,强调违法处理和纳税遵从兼顾。教育的目的是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税收环境好了,国家才会有足够的财力云去建设,人们才会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税收环境的好坏是由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高低决定的,而纳税意识可以通过大力宣传税法来提高。一是加强稽查违章处理的宣传,让纳税人明白违反了什么、法规,为什么要进行处罚,以及如何进行改正?让纳税人经过一次检查后,更深入详细的了解税法,增强其维护自身利益意识;二是加大涉税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对查处有问题的案件一律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进行公告,一方面直接教育违法分子,借助社会舆论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另一方面对有违法行为又未查出的纳税人起到威慑、警示、前车之鉴的作用,使 广大纳税人能够自学营造、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充分履行宣传职能,力求形式和效果双赢。税法宣传不能局限于宣传月搞活动,要有长期宣传规划,重点是宣传税法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地宣传活动,既讲形式又求实效。如为纳税人的税收杂志要用分送制度规范,没有送到纳税人手中和没作提示性辅导的由当事人赔偿纳税人损失,让纳税人确实既学法又满意。

总之,既要公正执法,又要搞好服务,是一项非常严峻的工作,广大税务工作者要落实在行动上,切实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成为税务人员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实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1、刘隆亨:《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一版,1993年修订版,1995年第三版。

2、 刘隆亨主编:《以法治税简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3、罗玉珍主编:《税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4、严振生主编:《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6、 张守文主编:《财税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7、 许建国等编著:《中国税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税务纪检组长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工作任务,为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为老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我市国税纪检监察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层层签定责任书110余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落实了《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与任务分解》,并进行了检查通报。市局党组领导经常过问反腐倡廉工作,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坚持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为出发点,实施 两权 监督,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接受了局工作组的重点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执行税收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征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克服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使全市国税部门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一致。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今年,按照局和市委的部署,市局开展了以 八破八立 、 五个带头、五个争做 为主题,以 五个一 教育活动为实践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查摆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调查摸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议,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外对国税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7条,并以谈心反馈的形式,使查摆到的问题,真正使领导干部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市局大力倡导修身养性,以德养廉,开展了读书活动。引导干部职工重点读好四本书(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廉洁从政、税收业务)。各单位相继开办了职工读书阅览室,购买各类图书供学习参考之用。全市国税系统人均记笔记5000余字,写学习心得2篇,参加当地纪委组织的作风建设知识测试,取得人均85分的较好成绩。在税收业务学习上做到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测,按季抽考,树立了一批市级 税源管理能手 ,形成了立足本职,廉洁务实、争比赶学的良好风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三、加强行风建设,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满意度较高,考核结果均为 好 。按照局关于申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的规定,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登记表,经公示、人事部门审核,党组书记、局长签字后,存入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廉政档案。市局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成立了贯彻《规定》领导工作小组,专题学习,将《规定》印发到每个职工手中,发放了自查申报表,严格时限,严明纪律,把握政策,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没有发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规定》所涉及的违纪问题。同时,把对领导干部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对领导干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开展了暗访督查。西峰区局向干部发送节日廉政短信100条。市局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渎职侵权犯罪讲座,组织职工学习局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反腐倡廉 大宣教 工作格局

为了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出成果,市局把学习贯彻总局今年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大纲(试行)》,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健全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贯穿于税收的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做到有培训必有廉政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市局积极运用三会一课(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会议、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研讨、示范教育、多媒体等形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点抓好了以 八个作风 为内容的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法纪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推广和运用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把握理念倡廉、活动悟廉、基地导廉、典型引廉、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的 六廉 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做到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在日常工作中,设置计算机廉政屏,与纳税企业签订廉政公约,与干部家属签订廉政监督责任书,丰富机关文化长廊内容,开辟廉政专栏,开办廉政论坛。今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手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宣传部长论坛暨 建设和谐文化引领发展 理论研讨会,通过演讲,展现了国税人清政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坚持四有、五上、五进等活动,举办 庆国庆、迎奥运 职工运动会,参与了市委组织的广场文化周活动的演出,活跃了职工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在继去年开展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着手建立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纪检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六、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局建立上下交流通报制度,把惩防体系的六个机制纳入制度话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局面。

一是完善落实制度。市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了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深化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网络版财务软件,落实了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对环县、庆城、合水三个县局200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挥《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务执法监察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按季度对从ctais中发现的监察疑点进行了调查取证,提出监察建设。

二是推进源头治腐力度。以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市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对外推行办税 八公开 。分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都要求按规定进行公开。先后制定了《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市国税系统全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内容,通过12366服务热线、宣传灯箱、《办税指南》、国税网站、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全方位公开。把群众关心的税额核定、税收法规政策、征管制度、工作规程、办税时限、违章处罚标准、稽查违纪案件的查处结果等内容,予以及时、全面公开。积极推行 阳光定税 、 阳光稽查 。对内推行事务公开。把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财务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财务审计办法、经费使用、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了《机关现金支出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市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了具体公开范围,规定凡预算编报、批复、资金分配、重大支出等项目,必须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费支出在每年召开的全市财务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开。

三是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市局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采购方式、程序、合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总局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制度。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全部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协议供货。今年通过协议供货,市局先后采购台式计算机50台,价值337500元。对于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坚持做到了达到限额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手续完善、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市局综合办公楼、西峰区国税局西郊分局等基建工程均委托地方招标办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基建的规模、投资标准方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基建管理办法》,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竣工结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上,严格执行了规定标准,没有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在办公设备的购置上,除政府采购外,对各类询价购买的商品,做到了货比三家,从性能、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决策,资金来源合法,各类指定供货商的资质,均经各级国税部门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按照总局规定,做到依法、依事、全面公开。

七、提高执纪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市各级纪检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努力干,团结作模范,廉洁作表率。采取以会代培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了对纪检干部基本功、税收、财会、计算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继续抓好了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优秀纪检干部。市局纪检组长李正盈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受到总局表彰,为我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赢得了荣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针对性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协助党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履行职责当好主角不缺位,组织协调当好配角不越位。

八、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

――坚持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国税机关建设。结合实际,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始终放在税收工作的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治理,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