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安全专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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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平安”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各有关街镇、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主动作为、联动…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精选5篇)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范文第1篇

为切实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使用和监督管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防范电梯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1〕19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平安”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各有关街镇、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主动作为、联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使用管理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分工

区质监分局:负责全区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严格执行电梯准入、准用制度;加强对电梯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等工作环节的监管;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坚决封停存在严重隐患的居民住宅电梯;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积极组织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正式移交物业管理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引导和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则履行居民住宅电梯管理职责,并规范使用居民住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服务费;指导和监督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居民住宅电梯改造更新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办全区居民住宅(小区)电梯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事项,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区广播影视局:负责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做好“110”、“119”报警电话反映电梯故障困人的应急救助相关工作;配合处置涉及因封停电梯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区局:负责协调处置涉及因封停居民住宅电梯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区物价局:负责合理确定居民住宅电梯收费标准,将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范围。

各有关街镇:负责协助区质监部门查找居民电梯安全使用隐患;协调将居民住宅(小区)电梯纳入物业管理;组织和协调相关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筹措电梯运行和更新改造资金;负责处置因封停电梯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三、工作内容

(一)督促居民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居民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照要求建立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保证居民住宅电梯通讯报警装置有效;严格执行电梯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聘请专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做好居民住宅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电梯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运行。

(二)落实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

1.对属于有关部门和单位自管或直管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由区房产服务中心会同其所属街镇督促落实房屋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物业管理。

2.对新建居民电梯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移交物业管理相关手续前,由区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实施物业管理,办理完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后,由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物业管理。

3.对长期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由所属街镇会同区房产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管理单位实行物业管理。

4.对居民电梯住宅(小区)因物业管理单位更迭或未按合同约定提前退出,导致住宅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的,由所属街镇会同区房产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单位实行物业管理,在其过渡期内由所属街镇明确居民住宅电梯管理责任主体。

(三)建立居民住宅电梯运行维护和改造更新资金筹措机制

1.居民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资金

居民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资金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区物价部门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时,应当明确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中的比重。各有关街镇应引导、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规定使用物业管理费。

2.居民住宅电梯改造更新资金

(1)对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区房产服务中心应当配合其所属街镇,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改造更新;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缺口的,由所属街镇、区房产服务中心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从物业共用部分经营产生的归业主所有的收益中筹措;仍不足的,由所属街镇、区房产服务中心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帮助和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收取。(2)对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由所属街镇、区房产服务中心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从物业共用部分经营产生的归业主所有的收益中筹措;不足部分,由所属街镇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帮助、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收取;仍不足的,经区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后,由区人民政府动员原建设单位或者原主管部门负责筹措。

(3)对各部门和单位自管或直管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筹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健全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运行和维护稳定防范机制

区质监部门负责一律封停存在严重隐患的居民住宅电梯,在实施电梯封停之前,应提前将相关情况通报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在街镇,必要时要通报区、安监、房产等部门。各有关街镇和区部门应当积极做好被封停使用电梯的居民住宅小区业主稳定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限期解决问题。问题难以及时解决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建立由各有关街镇和区、房产、质监、安监、公安及消防等部门参加的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电梯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0日—4月1日)

拟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向社会通告,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六落实”制度(责任主体落实、维护保养单位落实、通讯装置落实、人员值班落实、困人救援落实、定期检验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1日)

各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的产权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对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电梯及时向所在街镇报告,再由相关街镇集中汇总后向区质监分局、区房产服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三)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1日—7月1日)

各有关街镇、区城乡建设局、区房产服务中心配合区质监分局组织对全区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开展隐患排查,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摸清全区居民电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数量和办公场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摸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居民住宅(小区)电梯的数量,各有关街镇要掌握各居民住宅(小区)地理位置,重点排查已报停注册登记的居民(小区)电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区质监分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隐患整改阶段(2012年7月1日—10月1日)

电梯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达成共识,确定具体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技术方案、电梯制造和施工单位选择、资金预算、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将具体整改方案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电梯所在街镇、区质监分局、区房产服务中心。同时,各有关街镇、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办理住宅电梯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手续,确保电梯维修使用资金落实到位。

(五)整改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电梯法定检验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结果进行检验验收,并对电梯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电梯的使用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成立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街镇要确定相关分管负责人,明确专人,并建立以电梯使用单位为支点的网格化、全覆盖电梯安全隐患报告信息网络,确保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质监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大力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的知识,增强群众电梯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其掌握应对电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变和逃生技能,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范文第2篇

随着盐城市大市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标准化居住小区逐步建设以位,人们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由于居民用火用电不慎而酿成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直接关系到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率。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可以有效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居民火灾的发生,国家、省、市、区对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十分重视,根据区安监局工作安排,五星街道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辖区概况

五星街道办事处地处盐城市区东南,辖区面积6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5万多人,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两个村,有企事业单位400多家,个体工商户1200户,居民住宅小区16个。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消防进社区活动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为适应日益加快的城市社区建设、规范社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居民火灾的发生,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创造性的探索、充实和完善新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重大举措。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再加上老年独居家庭的增多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增多,疏于消防管理,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同时居民家庭财富的增多、家庭装修使用大量的可燃材料、家庭用电、用气量的增大,客观上增加了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只有从基层做起,强化属地管理,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

三、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的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街道、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进社区工作责任书》。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委会主任由社区一把手兼任,成员由派出所片警、居委会综治专干、安全生产专干、物业公司和有关单位安全人员担任。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汇报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学习宣传培训制度,制定街道处置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把社区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警示牌,开展社区消防活动,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注意“三个结合”、“五个到位”。三个结合就是坚持专门机关指导和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建设社区自救和提高居民消防意识相结合、坚持社区消防工作与创建平安社区相结合;五个到位就是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义务队员到位,必要的消防器材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社区消防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居民的防火灭火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中,搞好教育和宣传工作是主要环节。宣传教育是统一广大居民思想,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设立宣传长廊,制作宣传图板、展板,设立永久性宣传栏,在小区门口开展设点宣传,向居民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社区配备多媒体音像和培训设备,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经常性地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

4、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与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履行职责,是推进消防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中心环节,邀请安监、消防部门深入各个社区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社区消防人员进行培训,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密切与物业公司的联系,与各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协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确保广大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严格依法依制度行事,推行“五制管理”即严格按会议制度、汇报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办事,常抓不懈,通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活动,起到宣传提醒、防范的效果。出台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奖励机制,对工作积极性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性的奖励。

四、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的几点建议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范文第3篇

 2019年6月 

榆中县栖云北路社区成立于2002年12月,辖区内区域面积约3平方公里,管理58个居民小区,有居民住宅楼271栋,777个单元,有住户5714户,17098人,其中60 岁以上老人1562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79人。辖区内有行政事业单位51家,工会13个,社区直管党员162人,个体工商户1300余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所,中小学校6所,幼儿园6所。有吸毒史人员12人,各类邪教人员5人(均已转化)。

自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社区高度重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的悉心指导下,结合栖云北路社区管理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的实际情况,共釆取三项举措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栖云北路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栖云北路社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于2018年4月16日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会上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由派出所管段民警、社区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且于会后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决定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在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由社区全体机关干部、全体网格员及社区内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会。

 动员会上明确表示,全体人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的重要指示及县、镇专题会议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作为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个成员要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摸底排查、多措并举,提高辖区内每个居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认知度,为辖区居民提供各类黑恶势力线索创造良好条件。

二、广泛动员发动,营造宣传声势

 社区在辖区内各街道、居民小区门口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要求辖区内各单位及临街铺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同时,安排所有志愿者及社区机关干部在居民小区、个体户逐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在向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多次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各类咨询50多次,向广大居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及举报方式,并在社区门口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快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此次“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摸底排查,严厉依法打击

对辖区内的各类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与派出所管段民警联合对此类人员的动向做到心中有数,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社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重视摸底排查。社区主要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

二是突出摸排重点。社区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煽动居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6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摸排重点,会同社区民警认真梳理社区12名有吸毒史人员、5名邪教人员(均已转化),依照“五位一体”要求做好帮教谈心谈话,坚决做到重点人员排查到位。

截止目前,我社区未排查出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辖区社会平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辖区内流动人口较多,宣传难度大,需要社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确保此类人员也能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范文第4篇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sh区与jz区的结合部,面临武德路,北挨江津西路,南靠北湖路。2.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二、物业管理资料

物业管理将政策和法规为理论依据,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建立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带给全方位管理,服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全方位态势,总体归纳为六项管理、三类服务,即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绿化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和其它公共管理常规性公共服务(合同服务)委托性特约服务(非合同零星服务)和经营性多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

1、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1.1建筑公共部位得到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包括:公共屋面、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共用排烟道。

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实行管养合一主要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A、工作的主动性

管理职责人与服务中心相结合,落实巡查制度及年度房屋建筑维护、养护,执行房屋修缮标准、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健全档案记录、持续房屋正常的使用功能及完好。

B、工作的多样性

根据房屋的完损状况、季节变化、住户对象等采取日常修缮服务,季节修缮服务、重点修缮服务和特殊修缮服务等形式,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C、工作的针对性

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房制宜、因户制宜,根据住户的不同需求和所处的特定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1.2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范围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煤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电梯、水泵房。

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维修管理和运行管理两大部分组成,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不同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同的维修管理,执行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帐册和重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落实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种运行记录齐备。到达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运行良好。

1.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范围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地上车库等。

根据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类别不同,指定并落实巡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大中修工程的验收制度、积累有关技术资料。对于有些专项类别,如:车库、制定专业管理方案并实施。透过有序的工作使其到达功能正常、畅通、达标,基本完好。

1.4智能化设施设备

范围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用户宽带数据网系统、室内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门禁及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根据智能系统的构成、分系统设备的组成状况,建立起适合jt智能系统、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培训入手。做好智能系统设备的档案管理、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系统的维护保养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检查及设备维修管理,并以科技为先导、智能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智能系统功能,透过严格管理保证智能系统运作正常。

2、环境卫生管理

在jt我们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护的职能。做好两项工作,即卫生管理、环境管理。

2.1卫生管理

是对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到达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透过对小区的清洁卫生,区域管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向住户带给高档次的服务水准及高质量的生活场所。

2.2环境管理

jt的环境管理为小区礼貌洁净、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构成环保意识,日常管理与保护有机结合,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3.绿化管理

绿化的功能是美化环境。透过我们的管理到达绿草荫荫、绿树成荫的效果;我们以专业化的管理养护人员,将片区负责与巡查相结合,科学合理的保养、管理小区的绿化。绿化管理的主要资料是花木、草坪的养护。

4、治安消防管理

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jt重点管理工作之一。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的方针,对所辖物业区域的治安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5、车辆交通管理

对小区内各类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进出、行驶、停泊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交通畅通、组织有序,停放整齐,创造优美的辖区环境。

6、公共管理

6.1住户装修管理

在jt物业辖区里,对业主及住户的装修实行全面的监管。以确保装修设计合理,隐蔽工程贴合设计规定及图纸要求。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贴合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安全使用。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及小区的整体美观,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

6.2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与管理。

6.3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如在物业辖区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工作。

7、常规性公共服务

即物业处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为全体业主及住户带给的经常性服务,是所有业主及辖区内住户都能够享受到的。它贯穿于物业管理之中。如:清洁卫生服务、治安保卫服务、维修居住区环境服务等。我们将以专业、入微、优质的服务带给给业主及住户。

8、委托性特约服务

是为某些住户群体带给的服务,如:为高层住户14小时开启电梯、24小时高层供水、水泵的维修保养等。我们以专业的养护工作为业主及住户带给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9、经营性多种服务

即向业主及住户带给便利、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营造jt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努力使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迅捷。真正从居民的日常生活细节思考,以点点滴滴的积累和平凡的小事,体现物业管理的亲情和为业主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使每一位业主及住户体验生活在jt这个温暖大家庭的幸福。我们将以业主及住户为中心,有步骤地开展各种无偿与有偿服务,并不断倾听业主及住户的意见,开辟新的服务项目。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本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透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透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透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带给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到达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好处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礼貌建立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礼貌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职责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职责。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要把职责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范文第5篇

整治行动范围

县域内各居民生活区(主要是在县城和较大乡镇的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整治行动内容

(一)坚决取缔散养奶牛。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我县已于2012年全部进行了奶牛养殖入区,实现了奶牛规模化养殖。但目前个别乡(镇)存在着奶牛散养“回流”现象。对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散养奶牛现象进行坚决取缔。

(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是零售生鲜乳的经营者没有人员健康证明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生产,未经检疫检测,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因有质量问题而被乳品企业拒收的生鲜乳。三是所售生鲜乳为常温出售、运载车辆无准运证明、储存容器不符合冷藏要求等,均违反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农牧、工商、卫生、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生鲜乳的违法流动摊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

(三)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县农业畜牧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纪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各生鲜乳收购站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各奶牛养殖场(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3年7月6日始,至7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7月6日-10日):由各乡(镇)对本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见附表1、2)。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11日-15日):一是以县政府名义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3年7月16日-30日):一是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二是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三是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左国方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耿喜红、农牧局长张清鹏为副组长,农牧、工商、卫生、建设(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督导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7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农牧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零售生鲜乳流动摊点、散养奶牛调查摸底工作由各乡(镇)负责,调查摸底表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留存,一份于7月15日前报农牧局。同时,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散养奶牛现象的取缔工作,确保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全部进入和奶站一体化建设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饲养。8月份,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散养奶牛取缔工作进行检查。县农牧局负责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县政府《通告》和“明白纸”的印制。县农牧、工商、卫生、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要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