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申请书(精选5篇)

  • 户口申请书(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特此申请 xxx xxxx年xx月xx日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2 ××公安局××派出所: 我叫×××,××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年×××…

户口申请书(精选5篇)

户口申请书范文第1篇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

xxxx年xx月xx日

户口申请书范例2

公安局 派出所:

我叫 , 年 月 日出生,户口在 ,非农业户口,自20 年 。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 。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号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3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4

****派出所:

本人***,**岁,**镇**村人,****年**月**日在贵辖区**路***号****小区购买了***m2的住房一套,并于****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镇**村处的本人及妻子***和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路***号国***小区****。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5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户口申请书范文第2篇

入户申请书一

桑植县澧源镇派出所:

我叫李君,男,土家族,1985年12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82219851*******。现户口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街**号20xx级经济。原籍湖南省**县**公山乡庄耳坪村上坪组。20xx年9月因考入西安交通大学将户口从原籍迁入了现户口所在地。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户口也未解决。20xx年9月考入湖南省八大公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森林大队。为了以后工作和生活的方便,特申请将户口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二零一号20xx级经济迁入到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恳请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李*

201*年12月05日

入户申请书二

****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岁,******人,于**年*月*日于贵辖区**处购买了***平方**元的住房一套。根据***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处的本人及妻子*孩子*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路**号*小区**楼**单元***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年*月*日

入户申请书三

***公安局:

我叫***,性别: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人,户口所在地:**县**镇**街。因**原因,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请予以批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证件及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村(居)证明

3、个人书面申请

4、入户申请审批表

5、医院的出生证明

申请人:***

***年*月*日

入户申请书四

***公安局城内派出所:

本人叫****(身份证:***********) ,女,****年***月**日生 于广东****,户口在***********,于 20xx 年*月*日与**(身份证: ************)初婚,并于 200*年*月*日在**人民医院生一儿子, 名为***.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 请贵所办理***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 年 10 月 8 日

入户申请书五

本人***,性别:男,文化程度:***,***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非农业户口。

配偶***,性别:女,文化程度:***,***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非农业户口。

***年***月***日与配偶***在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省***市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年***应招在***市***单位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入户申请书六

(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与居住贵所管辖区(入户地址)的(父母名)系(母子.母女或父子.父女)现申请家庭组户,将本人原落(现在你居住地)的户籍转入贵地。请求批准,谢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书的篆写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要阐述清楚目前你们夫妻的现状及现状带给你们的障碍及困难。

2、其次是引用现行夫妻投靠入户的法律或规定。

3、恳请主管部门尽快给予解决。

入户申请书七

某某派出所:

某某申请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地址:电话:

因申请人某某与被申请人某某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性别 年龄 现具体地址 户口所在地 电话 现在由于被申请人父母以退休,为了更好的照顾和赡养父母,双方需要生活在一起,故申请将申请人户口迁至被申请人户口一起,垦请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户口申请书范文第3篇

大黑山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程序 服 务 类 型 办事名称 服务 对象 需提供的材料 服务程序 办事时间及承诺 计 生 类 申批一胎 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夫妇 1 、一孩生育登记表 2 、夫妇双方 2 寸近照 3 、结婚证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申批二胎 符合省条例的照顾生育对象 1 、照顾生育二胎申请表 2 、夫妇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 3 、小孩户口薄复印件 4 、环孕检证明 5 、女方 1 寸照 2 张 受理、审核、公示、签署、意见、上报 30 个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申请条例的一孩夫妇 1 、独生子女申请表 2 、小孩 1 寸照一张 受理、审核、上报 7 个工作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外出育龄人员 1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 、身份证或户口薄 3 、 1 寸照 1 张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婴儿申报户口证明 申报对象 1 、再生证 2 、一胎:生殖健康服务证。二胎生育证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小孩户口承受随母申报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申报对象 1 、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小孩出生证 3 、村级同意入户证明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结算单 申报对象 户口薄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规 划 类 规划审批 建房户 1 、建房申请 2 、村委会同意意见 受理、实地踏勘、秀政府审核同意意见、上报 3 个工作日 房产办证 建房户 1 、建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3 、房屋土地证书复印件 受理、准备、材料、实地测量、上报、发证 20 个工作日 土 地 类 土地审批 建房户 1 、建房申请 2 、村委会同意意见 3 、规划选址意见书 4 、变更土地权属呈报表 5 、原房土地证 6 、户口薄 7 、独生子女证 受理、现场踏勘、填写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审核上报 7 个工作日 办土地证 建房户 1 、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原件 2 、变更土地权属呈报表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受理、调查、上报、发证 30 个工作日 民 政 类 结婚证 结婚当事人 1 、双方婚姻状况证明 2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双方户口薄复印件 4 、双方婚检证明 5 、合照、申请、审核、登记、三张 6 、一方户口不在本乡的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7 、再婚的还应提供法定的离婚证明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即办 离婚证 离婚当事人 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双方户口薄复印件 3 、双方离婚申请书 4 、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5 、离婚协议一式二份 6 、双方单人 1 寸照各两张 7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的认可书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即办 五保户供养 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农村老人、残疾人 1 、本人申请 2 、村委会审核同意 申请、审核、发证 7 个工作日 社会困难救助 农村特困户 个人所在单位申请材料 申请、调查、核实、审批、发放 15 个工作日 优抚补抚恤 符合条件的对象 1 、有关原始证明 2 、申报材料 申请、审核、发证 30 个工作日 义务兵优待金 符合条件的对象 1 、有关原始证明 2 、申报材料 申请、核实、发放 次年春节前兑现结束

户口申请书范文第4篇

低保以户口属地为原则,本县行政辖区内人户分离,视同人户一地,在现居住地申报;因国家重大建设和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在安置过渡期内的临时性人户分离,视为人户一地,在户籍地申报;属单位集体户口,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在居住地申报。驻宁企业除304大队在本单位社区申请外,其余单位均向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低保站申请。

2、低保申请书的内容

低保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低保的理由;

②详细的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就业和收入情况。

3、申报方式

原享受对象中,普通失无业居民(含叭叭车主转普通居民)已按家庭申请,企业下岗职工,企业下岗转业士官及其家属低保,不再以个人身份享受低保,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向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低保站申请。企业下岗职工和军队转业士官家庭中,有2个以上原享受低保的,不得重复申请或分开申请,应在同一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并注明原享受低保情况。

4、申报证明要求

①、户口薄和身份证明:申报低保,必须提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和身份证,并复印一份交接受申请单位。集体户口的单位职工必须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科出具户籍证明,交接受申请单位,未上户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②、收入状况证明:

(1)普通失无业居民收入状况证明,由其所在社区居委会调查后出具;

(2)企业下岗职工和企业下岗转业士官的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出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除无收入的未成年或无劳动能力的成员,正常劳动力均必须分别提供收入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中,有离退休人员的,必须提供离退休证并交复印件一份,有企业置换身份的,必须提供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证明;

(5)离婚人员必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副本。

(6)有赡养、抚养关系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赡养人、抚养人所在乡镇或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子女家庭人口情况和月收入情况);

户口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66号)精神,结合去年我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政策实施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鼓励和吸引优秀暂住人口,特别是有技能的优秀暂住人口落户,同时带动广大暂住人口积极提升自身素质,从而优化我市暂住人口结构。

二、指导原则

暂住人口户口迁入管理,应遵循激励引导、属地管理,自愿申请、积分落户,总量调控、循序渐进,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创业、就业、生活的暂住人口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的管理,并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福利。

本通知所称暂住人口是指在本市创业、就业,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四、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暂住人口,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持证及工作年限: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居住条件: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投亲靠友,或有用人单位统一租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房;

3.年龄身体: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信用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市投资或经商者依法纳税。

(二)积分申办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建立积分评估制度,总积分为200分(审核部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本市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不低于90分的可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积分落户。每年以暂住人口总数(前一年月份暂住人口总数)的4万比1作为落户指标,落户人数超过落户指标数,则以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受理落户。

1.职业资格指标:在本市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

2.担任职务指标:在现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

3.荣誉称号指标:取得本市级以上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优秀暂住人口、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4.素质提升指标: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

5.技术创新指标: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进步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6.社会保险指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7.社会服务指标: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或参加义务献血的;

8.企业认可指标:在现用人单位被评定为年度优秀或企业认定的实际贡献情况。

(三)配偶子女随迁

符合条件落户的暂住人口办理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五、申请材料

符合积分基本条件和申办条件规定的暂住人口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和居住证明;

(三)依法纳税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现居住地、输出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统一租住房集体合同和个人承担合同、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亲属房屋所有权证;

(五)积分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期限

暂住人口积分落户一年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落户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至7月。

(二)申请提出

暂住人口符合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

(三)受理

申请人或委托用人单位持《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应当场告之。对申请材料齐全并基本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报。

(四)审核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自接到积分落户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对初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并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核查认定表中出具书面核查认定意见并移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椐认定材料进行汇总,对满90分的申请人材料由市公安局报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允许落户人员名单。

(五)公告

各辖区公安派出所根据确定的允许落户人员名单,将其核查意见及积分情况同时向用人单位和实际居住地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申请表中签注公示结果和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

公示有异议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据具体情况,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查证意见并反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收到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签注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对于核查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

(六)办理

市公安局在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准予迁入决定,并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告知公安派出所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如申请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在房产所在地落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统一在各镇(街道)暂口办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是优化我市劳动力和人口结构,扎实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型”的现实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