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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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2、工作职责: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向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工作,提请审议批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精选5篇)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商务局、工业局、科技局、楼宇办、优化办、劳动局、计生局、工会、综治办、非公评价办等部门和各街(乡、园、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发改局,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综合审核组,由发改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统计局为组成单位。

2、工作职责: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向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工作,提请审议批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考核考评、组织协调、综合汇总;负责年终总结表彰工作的筹备。综合审核组负责对奖励申报对象的申报指标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报领导小组复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相关奖励项目的考核与初审工作,协助做好年终总结表彰的相关工作。

二、奖项实施细则

为正确实施《奖励办法》,现就各奖项的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引进银行机构奖(商务局发改局)

1、奖励对象:引进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地方性银行(含外资银行)省级分行的楼宇业主单位。

2、认定条件: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

地方性银行(含外资银行)省级分行: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在中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

以上被引进银行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落户我区并经营两个年度以上,才能申报此项奖励。

3、申报资料:①申报奖励的楼宇业主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规划建设或产权的有效凭证;②被引进银行税务登记所在街道(乡、园、局)出具的确认奖励对象的证明;③被引进银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税凭证;④确认被引进银行为省级分行的资质证明材料;⑤被引进银行确认的引进过程证明材料;⑥调整变更经营业态的楼宇业主单位,需提供退租协议、入驻合同及证明引进银行实际经营面积的材料。

(二)引进企业总部奖(商务局楼宇办)

1、奖励对象:引进企业总部的业主单位。

2、认定条件:

世界500强企业:指最新被《财富》杂志或《福布斯》杂志评为世界500强的企业,企业总部注册入驻我区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具备中国大陆境内总结算资格的为中国总部,具备湖南境内总结算资格的为区域性总部。

国内500强企业:指最新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或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500强的企业,其企业总部注册入驻我区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具备中国境内总结算资格的为国内总部,具备湖南境内总结算资格的为区域性总部。

省内外大型企业:指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注册入驻我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具备总结算资格的大型企业总部。

以上被引进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落户我区并经营两个年度以上,才能申报此项奖励。

3、申报资料:①申报奖励业主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产权资料;②被引进企业总部税务登记所在街道(乡、园、局)出具的确认奖励对象的证明;③被引进企业总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税凭证;④被引进企业总部资质证明材料;⑤被引进企业确认的引进过程证明材料。

(三)引进品牌企业奖(商务局楼宇办)

1、奖励对象:引进品牌企业的业主单位。

2、认定条件:

国际酒店集团五星级酒店:指最新进入《HOTELS》杂志全球酒店300强的酒店集团,注册入驻我区投资创办或经营五星级酒店实体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国际知名品牌经营企业:指引进国际名牌联盟(IBF)评定的品牌,注册入驻我区经营,具备湖南总经销资格或设立直营旗舰店。

规模型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指除银行外的金融企业及会计、审计、律师、评估、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文化、传媒等行业中规模、档次、水平领先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经济效益名列国内各相关行业前10名的,注册入驻我区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级物业管理公司:指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在国内外物业管理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入驻我区商务楼宇并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

以上被引进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落户我区并经营两个年度以上,才能申报此项奖励。

3、申报资料:①申报奖励业主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产权资料;②被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③被引进企业注册登记时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④被引进企业证明其品牌价值的相关资料或证书;⑤规模型现代服务企业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完税凭证,出具企业在国内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⑥被引进企业确认的引进过程说明材料;⑦一级物业公司另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主要业绩资料。

(四)银行机构入驻奖(楼宇办发改局)

1、奖励对象:全国性银行的省级分行、地方性银行(含外资银行)的省级分行。

2、认定条件:参照本《实施细则》“引进银行机构奖”认定条件。

3、申报资料:①申报补贴银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凭证及证明其资质的相关资料;②申报购房补贴的入驻银行,需提供购买商务楼宇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③申报租金补贴的入驻银行,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④银行自建经营用房的,需竣工投入使用才予以奖励,需提供国土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资料;⑤建房、购房、租金补贴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当年度一次性申报,分三年平均发放。

(五)总部企业入驻奖(商务局楼宇办)

1、奖励对象:入驻我区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大型企业集团总部,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以上奖励对象不包括银行。

2、认定条件:

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大型企业集团认定参照本《实施细则》“引进企业总部奖”中的认定条件。

证券公司总部:指经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法人,且该公司旗下已具有10家以上分支经营机构。其公司总部备案登记入驻我区,具备国内总结算资格,公司所得税在本行政区域内汇总缴纳。

保险公司总部:指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外保险公司法人,且该公司旗下已具有10家以上分支经营机构。其公司总部备案登记入驻我区,具备国内总结算资格,公司所得税在本行政区域内汇总缴纳。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区域性总部:由以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依法设立,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落户我区的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缴纳区本级税收。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购买商务楼宇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④证明企业为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的相关资料;⑤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完税凭证。

购房补贴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当年度申报,分三年平均发放。

(六)品牌酒店入驻奖(商务局楼宇办)

1、奖励对象:国际酒店集团五星级酒店。

2、认定条件:入驻我区的国际酒店集团五星级酒店,正式营业并缴纳区本级税收。

3、申报资料:①酒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证明为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的相关资料;③剔除一次性税收后的完税凭证。

(七)楼宇开发建设奖(楼宇办发改局)

1、奖励对象:自*年1月1日以后,新建商务楼宇和旧商务楼宇提质改造、新建停车场的项目投资者。

2、认定条件:所建项目须竣工投入使用,且在我区缴纳项目税收;楼宇入驻企业实际使用商务面积达到50%以上,入驻企业已产生区本级税收;国际著名五星级酒店工商税务关系须注册落户我区且正式营业。

纯住宅或以居住为主的商住楼项目不能申报此项奖励;对没有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或建有停车场却挪作它用而又新建停车场的,不予奖励。

3、申报资料:①投资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开发项目的有关批文及相关说明;②新建楼宇需提供国土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资料;改造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结算的相关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③入驻楼宇的企业名单、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购买或租赁合同书(或其它能证明企业使用房屋面积的资料),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还需提供有关审批资料。

该奖项为以奖代补,年度申报,一次性发放。

(八)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工业局隆平园)

1、奖励对象:来我区投资新办《奖励办法》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

2、认定条件: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条件,实现营业销售。奖励金额以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按《会计法》不能进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不能计入其中,购地费不能计入其中。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项目建设全部审批文件及竣工投产验收资料;③固定资产投入的税务发票复印件;④营业销售发票复印件;⑤年度统计报表。

(九)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奖(工业局隆平园)

1、奖励对象: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区内工业企业。

2、认定条件: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条件。

3、申报资料: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技术改造投入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上年度及本年度十二月份由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申报表;④上年度及本年度统计报表;⑤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⑥证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及技术改造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工业发展奖(工业局隆平园)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的区内工业企业。

2、认定条件:达到该项奖励规定标准的同时,企业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与政策,依法依规缴纳职工的各类保险金;企业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凭证;③企业当年度12月份由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申报表;④企业职工参加相关保险的凭证。

(十一)商贸发展奖(商务局统计局)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的区内品牌专业市场、商场。

2、认定条件:

品牌专业市场:凡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各类大型专业市场:①市场业主具备法人资格,证照齐全;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按时报送各类报表;③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当年实缴区本级税额200万元以上;④规范管理,市场内经营户按政策进入区域统计范围,报表率达100%;⑤诚信经营,建立商户诚信经营档案,设立消费者投诉站(点),投诉办结率达100%,“先行赔付”率达100%,商品抽检合格率达100%;⑥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⑦市场内外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优良。

品牌商场奖:凡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各大型商场、超市:①商场、超市主体具备法人资格;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场内统一收银、统一结算,按时报送各类报表;③当年实缴区本级税额100万元以上;④诚信经营,建立诚信经营档案,设立消费者投诉站(点),投诉办结率达100%,商品抽检合格率达100%;⑤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⑥商场内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优良。

3、申报资料:

①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④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经营证明;⑤上年和当年的年终财务报表;⑥申报品牌专业市场奖项还须提供工商和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户登记率及统计部门市场报表率的证明。

(十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商务局发改局)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除银行外的金融产业及会计、审计、律师、评估、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文化、传媒等规模型现代服务企业。

2、认定条件:达到《奖励办法》标准。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上年度及本年度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完税凭证;③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凭证。

(十三)企业创品牌奖(发改局商务局)

1、奖励对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区内纳税企业。

2、认定条件: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湖南省著名商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的湖南省名牌产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的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的中国名牌产品、建设部授予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企业,在获奖证书有效期内且当年缴纳了区本级税收,实行一品牌一奖励。

3、申报资料: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获奖品牌(商标)证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③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十四)科学技术奖(科技局工业局)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的区内企业或个人。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奖。

2、认定条件: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得两个以上级别“科学技术奖”的,取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若科学技术奖中有个别奖项未设奖励等级的则按相应级别中三等奖标准给予奖励。未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其自主研发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生产,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标准的,给予相应奖励。

3、申报资料:①“科学技术奖”奖励证书或有效文件资料;未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自主研发项目,需提供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发明专利和产品销售税务发票、区本级完税凭证。

(十五)企业上市奖(发改局财政局)

1、奖励对象:进入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辅导期或成功上市的区内企业。

2、认定条件:企业工商、税务登记在我区,缴纳区本级税收。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上市企业需提供国家证监会相关批准文件或上交所、深交所企业上市公告;进入上市辅导期并进入省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的需提供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③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完税凭证。

(十六)企业税收贡献奖(财政局审计局)

1、奖励对象:缴纳区本级税收的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企业。

2、认定条件:申报企业的计奖税额必须是企业本身生产经营产生的区本级税收,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标准。计奖税额不包括土地转让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补缴上年度1-11月税额、查补税额等。

新落户企业(银行除外):指在我区新创办并依法注册登记、计奖当年为第一个纳税年度并实现区本级税收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含原属本区企业转出工商税务关系后又转入的企业。

常驻企业(银行除外):指在我区注册登记、缴纳区本级税收两个年度以上,税收贡献达到《奖励办法》规定标准。

3、申报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凭证复印件;②新落户企业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③外区转入的新落户企业需提供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的复印件;④常驻企业需提供上年度及本年度缴纳区本级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

(十七)优秀企业家奖(发改局统计局)

1、奖励对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

2、认定条件:①发展上档次,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强,跻身全区同行业前列;②管理上水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效能显著;③生产上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和建安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开发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专业市场、商场年批发零售贸易总额达1亿元以上;④效益上台阶,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比上年增长20%以上,同时区本级纳税额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并在同行业中领先;⑤在推进“创业富民”工程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创业富民工程投入资金、开发技术、扶持大学生创业或吸纳就业作出较大贡献。

3、申报资料:①企业年度发展成果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年度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③技术创新证书;④推进创业富民工作事迹材料。

(十八)行业纳税状元奖(财政局审计局)

1、奖励对象: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建筑业、物流业、批发与零售业、房地产业、酒店业、餐饮业,旅游业、娱乐业、中介服务业等11个行业的纳税状元。

2、认定条件:从11个行业中分别取实缴区本级税额名列第一的企业。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完税凭证。

(十九)两型社会建设贡献奖(发改局创建牵头部门)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的学校、企业、机关、村庄、社区。

2、认定条件:达到区两型示范学校、企业、机关、村庄、社区创建标准。

3、申报资料:①参与“两型”示范创建的主要成绩和经验;②经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考核通过的申报审批表。

(二十)楼宇优质服务奖(楼宇办商务局)

1、奖励对象:楼宇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2、认定条件:物业管理单位所服务的楼宇,商务使用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入驻企业对本楼宇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以书面问卷测评为准)达95%以上;支持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协助税务清查和房产税工作;积极协助招商引资,企业入驻率常年在90%以上;积极督促和协调入驻企业及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证,楼宇入驻企业的办证率达95%以上。

3、申报资料:①楼宇《规划建设许可证》;②入驻楼宇企业管理台帐;③楼宇租、售合同或者能够证明入驻企业使用面积的凭据;④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楼宇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登记代码。

(二十一)服务经济发展奖(发改局财政局)

1、奖励对象:区属街、乡、园、局。

2、奖励方法:服务经济发展奖等次的评定,按“*年街道(乡、局)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计分(其中,区本级税收贡献率的权重分值为1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

本项奖金由街(乡、园、局)统筹安排,其中20%作为对经济部门及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专项奖励。

(二十二)优化经济环境奖(优化办监察局)

1、奖励对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区直综合服务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

2、评定方法:由市民评议政府领导小组对被评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分别取排名前三名的3个区直综合服务部门和排名前两名的2个垂直管理部门授予“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

三、奖励的申报、核实、审定

1、申报: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属街(乡、园、局)提出申请,各街(乡、园、局)根据《奖励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类报送各奖项的牵头(排名在前)责任部门。

2、初审:责任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对申报奖项进行初审,做到奖当其功,适用标准无差错。对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并负责解释。对符合条件的填报《经济发展奖励初审情况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局)。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出口信贷与对外承包工程

出口信贷是指出口国为了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所采取的对本国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或保险的中长期贷款方式。它主要分为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和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两种形式。卖方信贷是由有信贷权的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出口商提供出口信贷资金,再由该出口商向相应的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信贷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而买方信贷是由有信贷权的银行直接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其进口所需款项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是出口信贷项下的一个具体金融融资品种,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其定义为“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所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它也可以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形式。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与其他出口信贷一样,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是我国政府支持的中长期贷款,按目前规定最长期限可达十年;第二,国家给予利率优惠和利差补贴;第三,作为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一些银行负责该信贷,主要由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实施,近来已允许四大国有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此业务;第四,与信贷保险相结合,甚至由国家提供担保。

除此之外,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贷款有特定的对象,即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配合党中央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国外经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境外承包工程业的繁荣。

近几年,我国外经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但是,他们能进入的国际市场大多是亚非拉落后国家,这些国家的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世界银行和区域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项目和资金有限;同时,境外承包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工程所在国政府乐于接受,我国外经企业既能如愿以偿地承包工程,又可以减少筹资成本和施工成本,必将推动我国外经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境外承包工程业的繁荣。

2.实现对外承包工程和国产设备材料厂家的双赢。

一方面,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具有项目融资带资承包的特点,发包方对工程的报价审核不像世界银行或区域性银行贷款项目那样严格,承包方也不存在激烈的竞争,一般说来工程利润率较大;另一方面,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要求该工程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劳务和管理的出口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至少15%),也就是说,项目所需的一部分资源必须来自于国内。这样就实现了双赢。

3.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或补充国际经济援助项目。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也可以起到促进我国与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交流,支援友好国家建设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或补充国际经济援助项目。

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的比较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同为出口信贷,有着与出口信贷相同的特征和做法。这里主要分析它们的区别以及各自的利弊。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借款主体不同。买方信贷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或境外工程业主,对外承包企业只是作为承包商单一身份;而卖方信贷的最终借款人虽然也是境外工程业主(这里称之为最终借款者),但贷款银行将款项直接贷给本国对外承包企业,该企业既是借款人也是承包商,同时还是贷款人。

2.运作程序不同。买方信贷由贷款银行将款项直接贷给业主并与之签订借贷协议,在规定的年限内由借款方将本息还给贷款银行,对外承包企业作为承包商只负责承建工程并与其他工程一样获得结算款,也就是说它与贷款不存在直接关系。而卖方信贷先由贷款银行将款项贷给本国对外承包企业,再由该承包企业将款项转贷给业主(最终借款方)并承建该工程,在工期内或工程完工后若干年内由工程最终借款方将款项按还款计划还给对外承包企业,再由对外承包企业按协议还给贷款银行。

3.风险主体不同。买方信贷的风险主体主要是贷款银行和保险机构,而卖方信贷的风险主体,首当其冲的是对外承包企业。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买方信贷,贷款银行直接承担主要风险但可以获得主导地位,对外承包商几乎不承担还款风险但所获项目利润较低;对于卖方信贷,贷款银行不是直接风险主体,对外承包商承担主要风险但可以获得大部分项目利润。

由于我国开展出口信贷的时间不长,处于摸索阶段,对提供信贷的银行而言,买方信贷较卖方信贷承担较大的金融风险,而且银行与出口商同处于一个国家,因此国家授权的贷款银行(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境外承包工程贷款以出口卖方信贷为主。本文结合实例着重介绍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的具体运作。

运作实例

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水电对外公司成功实施了我国在西非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项目―――加纳沃尔塔湖移民镇电气化工程(以下简称加纳工程),这是一个典型的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实例。下面从承包商同时也是借款企业中水电对外公司的角度分阶段介绍其具体运作。

一、贷款申请和审批

1.向贷款银行初步申请并与借款国签署工程合同。

我国外经企业在取得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项目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在贷款银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与有借款意向的业主和还款方进行商务谈判,签署MOU(谅解备忘录),条件成熟时应签署工程合同;另一方面,向贷款银行提出初步申请并就与借款方谈判的进展情况随时与该银行沟通。贷款银行一般要求符合如下申请条件:借款人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且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已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且预计项目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所带动的国产设备材料劳务及管理的出口额至少占合同总金额的15%;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业主预付款和进度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额的15%,工程进度款应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支付保函;按贷款银行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提供还款保证,最好提供进口国部级担保。

承包商中水电公司具体做法为:

(1)获知加纳能源部(业主)欲以国外出口信贷资金筹建沃尔塔湖移民镇电气化工程这一信息;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初步贷款意向,研究贷款政策并请求银行给予业务指导;

(3)就银行规定的条件与加纳能源部进行工程商务谈判,并与还款方―――加纳财政部(代表加纳政府)进行初步磋商,确定借款方的条件。其主要条件是GE(Grand Ele-ment), 即“赠与成分”,此外还有宽限期还款期利率和还款次数等条件。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取得优惠贷款时要求赠与成分不少于35%,宽限期还款期利率和还款次数等条件均对赠与成分产生影响;

(4)结合银行和借款方条件,经项目可行性评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与加纳能源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条款载明预付款为10%,进度款为5%,其余85%的合同价款由贷款银行提供。承包商应特别注意,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与最终借款者的还款利率不同,前者往往高于后者;

2.向贷款银行正式申请获得同意后与借款国签署借贷合同和取得担保协议。

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备齐贷款银行所需的资料提出正式申请。贷款银行按规定条件审核后评估项目风险,据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加纳工程向中国出口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卖方信贷保险,有效地转移了因加纳国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引起的坏账风险。贷款银行同意贷款后,中水电对外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按既定的条件与还款方加纳财政部签订借贷合同,并要求加纳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提供还款保证。

3.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借款国相应机构审批,借贷合同生效。

由于加纳工程金额大,还款期限长,而且所在国存在一定风险,需报经我国财政部审批。同时,加纳方也需依法报国家议会批准。经过这些程序后,借贷合同正式生效。

二、贷款发放和业主付款

合同生效,工程也随之开始实施。业主加纳能源部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剩余工程款,一般的做法是由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进度分期向业主结算,业主审核后报加纳财政部批准,加纳财政部发函确认并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进度款(合同额的5%),贷款银行也据此分期发放贷款。

三、贷款偿还

贷款偿还有两层含义,一是最终借款方(由加纳财政部代表加纳政府)按还款计划表向对外承包企业还款;另一层含义是对外承包企业(中水电对外公司)向贷款银行还款。这一阶段程序简单,但无论对于贷款银行还是对外承包企业而言都非常重要,应及时催索余款,动态掌握借款方状况,随时评估收款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出口保险公司联系,经济化解各种风险,按期获得还款。

会计处理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分别从贷款银行和对外承包企业角度进行会计处理。

一、买方信贷的会计处理

1.贷款银行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发放贷款时,借记“中长期贷款” 并按贷款类别和贷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每期按时计算应收的贷款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并确认利息收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本贷款计提贷款呆账准备,对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如发生贷款逾期,经批准后,应从“中长期贷款”转入“逾期贷款”科目。

2.对外承包企业的会计处理。由于在买方信贷下对外承包企业只作为承包商承揽工程,并不直接参与贷款,故无需对贷款进行专门核算。

二、卖方信贷的会计处理

1.对于贷款银行而言,除了对该贷款进行明细核算时贷款类别和贷款单位不同以外,其他会计处理与买方信贷下基本相同。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建立合作机制 打破“信息孤岛”

“因为购进路灯需要较大的一笔费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不足,迟迟不敢下手。”东营市圣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建伟说。一筹莫展时,东营市垦利农商行向他推荐了“银税互动”政策,并顺利通过该政策贷了150万元。“当时感觉就是天上掉下了馅饼,更没有想到的是手续如此的便捷和简单,纳税信用还能够兑换成“真金白银”。张建伟说。

“‘银税互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者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并授权银行查询其纳税记录即可,可以做到一天审批、五天放款,且无任何利息之外的费用。”垦利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蔡云说,由于贷款是随借随还,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比较灵活,平均融资成本也比较低。

东营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银监部门与全市34家商业银行签定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商业银行全覆盖。开展“一对一定制式税收服务”,解决金融部门因税制变革不了解政策带来的税收风险,同时通过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小微企业的纳税遵从,获取多渠道信息,掌握小微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为金融部门与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搭起诚信桥梁,成功调动金融机构银税互动积极性,有效解决企业多套财务报表做假账恶意逃税或骗取贷款的问题,帮助金融企业控制贷款发放风险,帮助税务部门控制税收风险,帮助诚实守信、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一举三得,真正实现企银三方共赢。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86.5亿元,同比增长36.7亿元。

“对于地税部门来讲,我们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都比较了解,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与金融部门协调,推出了‘银税互动’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将小微企业信用‘变现’,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的放款顾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山东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孙振介绍。

打造融资平台 突破“落地瓶颈”

今年一季度,烟台亿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顺利拿到烟台市农商行600万元贷款。季陆建介绍,从去年开始,公司筹划新上生产设备,扩大规模,但一直苦于资金不足,扩产战略只能一拖再拖。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的金融产品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并在线提供相应的政策、担保等服务,贷款种类及流程清晰明确,政府主导渠道可靠,税银合作放款迅速。季陆建已经向更多的朋友推荐使用“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了。

“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是烟台市地税局联合烟台中小企业局、银监局、人民银行于2016年12月研发启动并运行的“政税银企担融资平台”。

这个平台是目前山东省乃至全国唯一的集税收优惠增值服务、金融机构税融服务产品、担保机构信用资质服务、银行监管部门监督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融资服务网站。最大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根据各家银行提供的信贷产品,申请融资贷款,各家银行又可以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诚信纳税企业相关信息选择性的开展融资服务。

融资网站彻底打破了过去“银税互动”工作由税务部门单一将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信息数据传递给各家银行进行融资信贷的传统格局,颠覆了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不畅的固化思维,是“银税互动”的升级版。

盘活纳税信用 助解“融资难题”

德州市宁津县庆丰农机制造公司在每年的四五月份都会因资金不足而犯愁。日前,该县信用社一次为他们放贷700万元,有力解决了公司的资金流动难题。

宁津县地税局“税贷通”工作,只是德州市地税局今年以来推行“银税互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德州市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书庆说道:“今年以来,我们以全市纳税诚信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与全市金融机构凝聚合作共识,金融部门将确认无误的小微企业信息作为向其提供信贷服务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地税部门则将金融部门反馈的小微企业按期还款率等信贷信息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对企业重新进行诚信评定,作为下一步的工作依据,更加有力地解决了全市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携手共筑诚信 确保“贷贷平安”

4月14日,莱芜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莱芜银行系统和保险系统联合签订“财税银保”合作协议。

莱芜市地税局局长杨永军介绍,为进一步拓阔“银税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税务部门借鉴了财政部门“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思路,引进财政资金、保险保证和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分担风险,依托纳税信用信息、政府财政资金、金融产品、保险保证机制“四辆马车”,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与其融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同时,财政、税务、银行、保险联手为诚信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作为“财税银保”活动的第一批受益人,莱芜裕源食品有限公司尝到了“财税银保”带来的甜头。公司总经理韩兵说:“我们是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非常强。三四月份是收购大蒜的季节,由于2016年新建11000多平米的厂房,公司流动资金不多,如果资金筹备不齐,收购的大蒜就不够全年黑蒜的生产。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通过农高区得到了‘财税银保’合作这个好消息。我们带着纳税信用证明去威海市商业银行和泰山保险办理了相关手续,短短几个工作日内就从威海市商业银行获得了300万元的信用额度。整个过程不仅不需要资金资产抵押,免去了重复递交资料的麻烦,省去了来来回回的审核手续,还有“双保险”融资贷款服务来为我们的贷款安全保驾护航。”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银保部经理杨盼说:“企业有了纳税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风险担保,银行就更加信任企业的偿还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我们三方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如此一来,诚信企业可以凭借信用等级直接贷款了。”

截至目前,莱芜市国地税部门共向10余家金融机构推荐有贷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620家,金融机构已对113户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发放贷款3.72亿元,推动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现金收支业务中的常见错误。(1)将备用金作为现金核算。备用金的拨付虽然通过“现金”科目,但备用金不是现金,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而不能与现金混淆。(2)处理货币资金相互存取业务时易填错记账凭证。实务工作中经常发生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相互存取的业务,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容易出现错误。例如,从银行存款提取现金,既要填制现金收款凭证,又要填制银行付款凭证,造成重复,影响到记账的准确性。(3)存在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行为,有可能少记收入和支出。(4)存在漏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的现象,有可能重复收付款或漏收漏付款。(5)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造成盘点现金时账面现金金额与保险柜金额不符。

(二)现金收支处理的常见漏洞。(1)少列收入金额,多列支出金额,故意少计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或者故意多计现金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将多余的现金占为己有。主要原因是会计分工、会计牵制出了问题,出纳人员不应既登记日记账,又登记明细账和总账。(2)涂改凭证金额。会计人员利用原始凭证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工作中的便利条件,使用退字灵、修正液等化学药剂更改发票或收据上的金额,将现金收入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改小,或将现金支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放大,从而达到贪污的目的。(3)撕毁票据或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撕毁,将现金据为己有;或用盗取发票、收据等凭证向客户开票,隐匿现金,达到贪污的目的。这主要是单位票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地控制票据的数量和编号,对收款监督不力。(4)利用钱账兼管的机会贪污现金。(5)无证无账。无证无账指收入现金既不给付款方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直接将现金据为己有。(6)虚构支出业务内容。虚列工资、补贴等,将报销的现金占为己有。这主要是未能坚持办理经济业务事项不得由一人负责全过程的原则,薪金支付单等未经单位人劳部门编制和审核,会计稽核人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7)票据头尾不一。出纳人员或经办人员在票据出票时,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票据凭证联和存根联金额不一致,造成收多报少或支少报多,贪污差额款。这主要是填制收付款原始凭证与收付款职责未分离、单位内部牵制制度失效造成的。(8)挪用现金。出纳人员或其他人员采用虚写或涂改现金缴款单日期的方法,不将当天应送交银行的现金及时入账,而将资金挪用,进行体外循环。主要原因是会计牵制不力,稽核人员未发挥作用。(9)添枝加叶,加码报销。会计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添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稽核人员未履行职责。

(三)银行存款业务处理的常见错误有:(1)未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者出纳担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工作,造成舞弊的可能性。(2)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未查清楚是未达账项造成的,还是因为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出错造成的。(3)没有按规定填制银行结算凭证,或填制内容不完备。

(四)银行业务中易出现的漏洞:(1)擅自提现或填票购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擅自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或擅自签发转账支票套购物,不留存根、不记账,将现金、实物据为己有。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2)公款私存。会计人员利用经管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便利,把公款转入私人银行户头,从而达到侵吞公款或长期占有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3)多头开户,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银行间互相争资金、拉客户的机会,私自用单位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并以本单位更换账户为由要求付款单位将款项转至私设户头,从而达到截留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印鉴保管岗和货币资金收款岗未分开。(4)转账套现。会计人员或有关人员配合外单位不法人员在收到外单位转入的银行存款后,开具现金支票,提取后交付外单位,达到套取现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债权债务岗和货币资金岗发生了混岗。

(5)私自背书转让。会计人员将收到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及银行本票等票据私自背书转让给与个人利害相连的单位,以达到变相侵吞、占有公款目的。这主要是会计人员保管了支付事项所需的全部印章造成的。(6)出借支票、账户。会计人员非法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收付、转账业务,从中捞取私利。其主要原因是票据、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各种票据未连续编号,稽核岗位形同虚设。(7)涂改银行对账单。会计人员私自提现,然后通过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或余额,使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相等或平衡,以掩盖银行存款已少的事实。其主要原因是负责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人员和负责调节银行存款对账单人员的职责未分开。(8)恶意串通支付虚开票款。会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串通供应商,根据开具的不实发票及填制的虚假收料单(验收单),将购物票款转至供应商,对方提款后私分。其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9)“初”取末“存”。出纳人员私盖印章,于月初从银行账户上提取大额现金,月末再把所欠窟窿补齐,使银行对账单上的期末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期末余额相符,以达到挪用资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保管了银行印鉴章。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点与监控方法

针对货币资金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存在的漏洞,单位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强、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钱账分管,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任何企业都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处理,其他岗位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2)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人员应将每天收到和支出的现金数登记现金出纳备查簿,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其他岗位人员担任。(3)负责登记应付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登记工作。(4)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登记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的工作。(5)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与负责登记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人员分离。(6)负责货币资金支出审批的人员应同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资金预算控制。编制资金预算控制,旨在对企业一定时期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统筹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是否准确,会影响企业货币资金的流转和货币资金的利用效益,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加强货币资金预算的可靠性控制,避免或减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应与处理、记录相分离。货币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财务总监应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比较经营过程中实际收支与预算的差异,并对重大差异逐日进行分析。

(三)库存现金控制。企业的库存现金必须在规定限额内,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一般不得坐支现金收入,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清查,包括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等现象。现金清查结束后,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情况,应予以及时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银行存款控制。(1)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终止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以防止有人利用开设银行户为个人谋取私利。(2)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或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3)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相关人员在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专门的登记账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4)负责银行往来账款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将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还应检查票据的签署和背书。(5)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避免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月份终了,除“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核对存款明细账目。进行银行存款清查时,应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发现双方记录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立即更正;属于因凭证传送存在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银行存款余额是企业可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

(五)备用金控制。企业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并加以控制。其基本要点是:(1)确定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金外,其他备用金定额不能过大。任何超过备用金定额的现金支出,都应事先取得特定的审批,并在一般现金中支付,而不在备用金中支付。(2)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每项备用金都需由专人保管,备用金保管人不能同时负责备用金、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的审批,也不能负责该项备用金的补充和支付记录。(3)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并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与该项备用金相对独立的人员不定期清点备用金。(4)当备用金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备用金保管人可将支付凭证交会计部门核对,补充备用金。(5)为备用金使用人在银行开设备用金专户,定期将各备用金余额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进行核对。

(六)财务印章控制。单位应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1)财务专用印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以免舞弊。(2)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3)保护印章的安全。每一次印章使用都应作记录,印章必须与支票分开。

三、货币资金的控制流程

企业银行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出纳工作;现金;内部控制

现金作为企事业单位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在流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贪污与挪用等情况,建立完善现金管理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中的出纳工作,可保障资产完整安全性,促进企事业单位使用效率。

一、出纳与现金内部控制

从会计术语上看,出纳所指的是出纳工作,即管理货币票据、现金与有价证券的工作,且出为支出付款,纳指收入或收款。现金所指的是企事业单位占用的各货币形态资产,主要包含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与其它货币资金。现金内部控制是企事业单位为确保现金资产安全,货币资产信息准确,在职责分工前提下,加强企业内部各经济业务协调制约的内部管理。在实际工作里,一般会计监督下,实施每笔现金业务,并实现票据间、票据与现金间交换的手段,这些工作均是通过出纳工作完成的,因此,现金内部控制与出纳工作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二、出纳工作常见问题

1.制度不够完善

有些单位没有遵照账款分管原则,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与领导经常碰触现金,并长时间不和出纳结算,致使出纳对现金的收支状况不是很明了,时常出现差错,有些企业为逃避相关部门检查、审计与监督,故意隐瞒现金支付状况,采取账外账与小金库等手段,致使账外与账内资金交错,在收支上,有些资金也存在不合理性,经常会出现乱支乱批情况,这些现象出现主要是因出纳制度与现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2.出纳手续不健全

在出纳工作中,记账凭证编制与现金支票填写不是很规范,会被有些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还有些领款与借款没有签章,长时间之后,有些领款借款人就遗忘了,当这些人员有意赖账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影响,出纳人员不能找出有关证据,最后不得不自身赔钱了事,在出纳工作时,支票、现金、印鉴或者存折一旦保管不妥,造成被盗或者遗失,很可能出现很大隐患。

三、现金内部控制对策

1.提高出纳人员的专业素质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服务基础,规范出纳工作首先要提高出纳人员的专业素质,尤其是职业道德素质,出纳人员一般掌握企事业单位银行存款与现金,想挪用公款轻而易举,出纳人员若承受不住社会诱惑,很容易出现犯罪行为,像某企业财务室被盗,通过侦查之后,案情并无进展,企业有些部门认为库存现金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要处罚出纳员,结果出纳携款70万元外逃,其中现金10万,未入现金的销售收入是40万,并临时支取20万,因此,加强出纳人员良好作风习惯很重要,需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不怕得罪同事与领导,同时出纳人员还要学习财经法纪,具有从业资格证,熟悉有关现金法规法律制度,有关专业技能与知识均具备,加强日常工作规范,与时俱进,提高自我素质,牢记诚信操守、遵照准则及不做假账,规范会计工作基础,尽量做个业务精、思想觉悟高的出纳,确保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在工作当中,现金记账和收支岗位分离为现金内部控制基本要求,在采购付款控制中,仓库、生产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要求提出相关采购计划,采购与使用部门共同商议询价程序以确定供应商,不能是付款执行人或审批人独自询价确定供应商,像某公司采购员发现另一公司的某产品在开展促销,并称为高科技产品,时间仅为两天,采购员认为时间紧张,未请示供应部门的经理,就直接电告总经理,然后总经理决定采购,价税合计是200万元,接着仓库验收进库,并通过总经理签字办理贷款,可后生产部门反映,这批材料不符合生产要求,仅能折价处理,致使公司损失40万元,在这一案例当中,其主要问题就是职务没有不相容分离,在采购过程,采购者不能担任货物验收,应由专门人员验收,保管、采购与会计记录工作要相分离,付款的执行与审核人也要相分离,采购付款业务全过程不应由一个人或同部门完成。发票开具和审核工作、应收账款的记录和收款岗位、催收与结算货款等均应分离,在销售和收款过程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出纳人员不能参与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记录及现金业务办理全过程。

3.授权审批控制

现金内部控制需要严格授权批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明确授权的批准人、权限、程序、批准方式与有关控制措施,审批人要依据现金授权批准制度,在授权范围里实施审批,现金业务授权审批的时候,具体依据措施为依据不同银行账号设立银行存款的日记账,全部银行存款设置与停止均要有正式批准手续,尤其是大笔支出时,要先请有关人员审批,其支出仅能用在核准目的与用途上。同时,还应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超额现金要及时存进银行,确保现金安全,依据企业情况制定现金开支范围,超出现金开支范围业务要经过银行办理结算,还要定期不定期实施现金盘点,对于账实不符情况,要及时查明,并作出处理,授权审批方式以签字盖章为主,以确保现金在授权下实施收支业务。

4.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在出纳工作中,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执行,实施银行存款与现金的内部控制,完善票证管理与现金收支制度,对于库存现金以收款凭证为主,并全额入账,防止收入不上账或设置小金库情况的发生,上述所提及的企业财务室被盗案例中,出纳人员可携带70万元外逃,除了规章制度不完善外,再就是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的,为避免因出纳造成现金损失,应加强现金监督检查。首先,要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出纳人员应主动接纳会计人员监督,便于现金盘库,在对账的时候,应主动上报现金的库存数,在这种情况下,方能查出现金账款符合度,防止失误情况发生;其次,提高审计监督,对财务收支状况与财务制度执行状况应定期不定期检查与审计,要定期公布财务的收支账目,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结束语: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基础,充当着票据现金的交换角色,规范出纳工作,强化现金内部控制,可有效提高现金运转周率与质量,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结构,确保经济活动顺利开展,提高经济效益获得。

参考文献:

[1]王艳华,闫成英.浅析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J].民营科技,2010(12)

[2]曾伟,李晓梅.出纳在实施内控制度中的效果分析[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