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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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精选5篇)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考核的对象

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四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由市气象局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实绩(75分)、履职水平(10分)、工作态度(15分)三个考核要素。其中工作实绩又分为工作数量(35分)、工作质量(30分)、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10分)等三个具体要素,工作态度分为学习培训(5分)、事业心与工作主动性(5分)、工作纪律(5分)等三个具体要素,总分为100分。

(一)工作数量(35分)

主要考核承担工作任务量、完成情况和考勤情况,工作数量按一定比例分解为主业务工作量和其他业务工作量。具体工作数量考核标准见附表1。

对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评分不得超过25分,病事假累计达半年的,评分不得超过12分。经本局批准参加培训的,在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照同期平均工作量计分。预测报人员外出学习、开会、培训等超过3天且影响业务值班,按每3天记一班次工作量,不足3天部分不计班次。

(二)工作质量(30分)

按照工作岗位性质进行分类评定,主业务工作采用具体指标考核,其他业务工作采用该类岗位年度分解的目标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分别计27~30分、22.5~25.5分、18~21分、15分以下。具体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见附表1。

(三)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10分)。重点考核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人员完成科研、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总结、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情况。按各项考核要素量化计分,各项得分可累加计算,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折合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要素如下:

1.科技计划(业务建设)项目(40/100)

对科技计划(业务建设)项目实行核定项目总分,项目负责人按成员对项目贡献大小分配分值办法。见附表3。

每年由预测处组织市局科技委综合考虑项目立项级别、类型、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因素核定各已立项项目的总分。各项目负责人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局预测处提供项目成员的得分情况,经市局科技委审核后,由预测处反馈。

对未立项的科研开发工作(包括参与创新团队工作),在年度考核前由相关人员(或团队)申报评分,递交市局科技委审定后,由预测处反馈。

2.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报告(30/100)

主要包括正式出版与本专业相关专著或译著、正式发表与从事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编写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或重大气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以及撰写业务技术报告等。按的级别、学术交流的等级及论文收录情况对每篇赋予不同分值,见附表4、附表5。

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报告第一作者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局预测处提供各成员的得分情况,经市局科技委审核后,由预测处反馈。

3.人才培养(30/100)

主要包括:

(1)指导本专业业务人员工作学习情况,完成预定指导目标任务的,每1名得8分。

(2)为业务人员、用户或气象信息员(协理员)讲授专业业务课程或讲座(科普),每半天得4分。

(3)其他未尽事项可参照上述1、2,给予相应分值。

为体现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工作职责方面对科研论文及人才培训的不同要求,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基本分不同,具体如下:专业技术四级,5分;五级,4分;六级,3分,七级,2.5分;八级,2分;九级,1.5分;十级,1分;十一级,0.5分。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每人得基础分5分。各等级岗位的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总分值=(基础分-基本分)+(科研论文量化得分之和/100)。

(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10分)(定性评价)。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中发挥的作用,在本单位技术研究、业务体系建设、业务新方法引进和本地化、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中解决关键问题或技术难题等所起的作用,在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上发挥的作用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分别计9~10分、7.5~8.5分、6~7分、5分以下。

(五)学习培训情况(5分)。主要考核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讲座、远程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市局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培训等。每半天计0.5学分,每1天计1学分,远程教育按规定的学分计算,完成年度12学分及以上培训任务的,得5分;否则按实际学分折算得分。

(六)事业心和工作主动性(5分)(定性评价)。

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的精神,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团队精神,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具有自我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等。分好、较好、一般和差4个档次,分别计4.5~5分、3.75~4.25分、3~3.5分、2.5分以下。由单位考核小组初评,各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其中七级以上岗位的等次和分值还需市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评分参考如下:

1.好: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好,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解决问题从不推诿,从不诿过,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工作积极主动,团队协作精神好。

2.较好:责任心较强,工作有干劲,尽心尽责,积极性高,用心本职工作,工作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一般:责任心一般,工作有干劲,积极性较高,能完成工作任务,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一般。

4.差:责任心差,工作不够主动,工作有时草率马虎,基本安心本职工作,斤斤计较。

(七)纪律性(5分)。主要考核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有无出现旷工及影响文明创建活动的行为。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影响文明创建活动行为的,得5分;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如迟到、早退、不按工作规程操作等),每出现1次扣2分,直至不得分;出现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扣3分;出现旷工、影响文明创建活动行为的(如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票等),扣5分,其中擅离岗位2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三、考核计分

(一)考核计分方法。总分为七个要素量化(评议)得分之和。各考核要素由所在单位依据被考核人平时记实、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结果及相关凭据核实后计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总分中一次性扣除25分。

1.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窍他人成果者;

2.在本职岗位上出现涂改伪造记录等重大责任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者;

3.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的业务、科研任务;

4.因工作不负责任,在业务、服务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5.因工作失误给本单位声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者;

6.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10.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2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天的;

11.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2.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3.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总分中一次性扣除40分。

1.政治立场不坚定,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言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要求的;

10.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1.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12.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3.参与、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16.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四)考核结果的表达。各单位考核小组和行政领导要用评语的方式对被考核人作出评价意见,并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岗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为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得分在60-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使用

1、被考核人岗位年度考核最终得分,计入本人任期考核成绩。专业技术岗位任期成绩为任期内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按年度考核的方式折算成考核等次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成绩和任期期满考核成绩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岗位等级升降的重要依据。

连续2年考核合格或以下等次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得升级;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等次的,现任专业技术岗位解聘。

2、岗位年度考核得分作为本单位确定其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岗位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中择优选拔;岗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岗位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各科室非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其中工作实绩得分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人员该要素得分平均值。

五、考核机构和职责

本局设立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为3人。考核小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民主产生。组长由本局行政领导担任。

考核小组的职责:

1、领导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2、对被考核人量化评分要素逐个进行打分。

3、统计、汇总、审定各层次的考核结果,评定被考核人的等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须报市局审定。

4、受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被考核人申诉后认真复核,并及时答复本人。

年度考核的程序:

(一)学习动员。在实施考核前,组织参考人员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年度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正确对待考核工作。

(二)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人将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三)述职。被考核人将述职报告向全局人员宣读。

(四)层次测评。局领导、科室领导及全体人员分别对被考核人定性考核要素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量化。

(五)汇总。由考核小组负责。按各层次的所打分数计算出被考核人的最终得分。

(六)考核小组评鉴。考核小组根据各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各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后,确定等次。

(七)反馈。将考核的最终结果同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八)总结。考核小组向全体人员总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九)备案。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和被考核人各层次的考核评分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一并报人事管理部门。

六、附则

1、本局各非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A.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见习)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职的依据。

B.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当年考核:

A.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B.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技师 职业资格鉴定

1 前言

当今,作为职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凭证,除了能证明自己受过学历教育的学业证书外,还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单位在进行绩效评估时的有效参照。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培训、考核、鉴定等激励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个技术等级,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技师”是企业中有丰富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他们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强化生产管理中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技师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企业的人才当量的重要指标。对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在各单位的人员考评、人才库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2 鉴定对象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满一定年限,或者在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破的人员。这些人员都具备丰富的企业岗位生产实际工作经验,大都是企业一线的生产技术骨干。

另外,报考人员都是最先经由所在单位人资部门在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产生的,都是企业一线的佼佼者。

根据职业等级标准的阶梯性要求,技师的技术水平应高于高级工。这就要求技师在精通本工种基本业务的基础上,能了解本工种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掌握本工种的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以及新技能,并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居于领先水平,并且能熟练有效地组织指导本工种群体作业。

3 鉴定考核

根据职业鉴定规范要求,对技师的鉴定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考核、理论知识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和潜在能力答辩考核。最终的总评成绩根据四部分内容各占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汇总,如果每一分项均达标并且总评成绩75分以上,鉴定为合格。

(1)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技术革新课题、发明创造项目、论文成果或者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情况,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工作单位对考生在单位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准确评价,根据《工作业绩考核标准》所列项目进行评分,给定考生的工作业绩考核成绩。

(2)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以《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书》为主要参考书,依照向下兼容的原则(技师考核内容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的内容),主要考核相应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理论知识。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不断更新,融入了生产现场应用的新技术、新理论内容。

(3)技能实操考核。由于技师群体主要是丰富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所以在考核过程中,更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以《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书》为参考,按照鉴定考核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技能水平做出全面、真实、准确的评价,是技师实操考核的基本要求。不仅考查学员在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相关技能方面的动手能力,又考查学员对操作过程的理解能力。技能实操考核的重点内容包括在生产实际中的安全行为和故障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解决技术、工艺难题的能力;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考评专家组根据学员完成操作项目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定操作技能考核成绩。

(4)潜在能力考核。为了全面地反映学员撰写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分析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采取潜在能力答辩方式进行考核。考评专家组在答辩前对每位学员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进行认真详细的阅读,并提出文中重点、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答辩时向学员提问,并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挖掘学员深层次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考评专家组根据学员的论文撰写情况和对问题的理解程度及回答的准确程度进行评分,确定潜在能力考核成绩。

(5)鉴定总评成绩的确定。将上述四部分鉴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汇总,作出对学员鉴定考核的综合评价。其中,理论知识考核占在总评成绩中占25%,技能操作考核占30%,潜在能力答辩考核占20%,工作业绩考核占25%。要求四项考核成绩都必须在60分及以上、鉴定总评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视为技师鉴定合格。

4 鉴定前培训

为了做好技师鉴定的动员、报名、备考等一系列的工作,对参加技师职业资格,通常需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对参加技师鉴定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鉴定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自工种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由于培训的针对性较强,学员的学习动力非常大,学习效果很好。在培训结束后,要进行统一考核,只有通过该考核,才能参加最终的职业资格鉴定。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 建筑施工技术 考核改革 过程化考核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8(c)-0136-02

《建筑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职业岗位核心课程,是施工员、质检员、建造师等职业岗位培训、鉴定、考试的核心内容。该课程开设在第四学期,学生在学习之前应具备《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制图》《房屋建筑学》等专业知识。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掌握建筑工程中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原理,突出施工员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技术系结合课程教学改革,对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尝试。

1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的特点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根据建筑施工真实的施工工艺流程,基于工作过程,主要讲授土方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砌体工程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该课程具有理论知识跨度大、施工工艺复杂、知识内容系统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学生只有通过大量的实践实训,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掌握各工程的施工工艺[1]。

2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考核改革的必要性

课程改革之前,《建筑施工技术》课程考核是以期末闭卷考试作为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适当考虑出勤和实习报告。考试题型主要包括名词解释、填空题、判断题、问答题、计算题,试卷考核内容全部是课程理论知识,学生平时的实习实训成绩仅仅是依靠实习报告作为评定依据。这种考核方式不能反映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导致学生只能纸上谈兵,理论知识掌握牢固,实践动手能力欠缺,不符合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势在必行[2-3]。

3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改革的开展

针对《建筑施工技术》课程特点和传统《建筑施工技术》课程考核存在的弊端,笔者对该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了改革,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次课程考核改革,主要是针对课程考核形式不适应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而进行改革,采用课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相结合。首先课程组制订《课程考试改革指南》,把学习态度(出勤成绩+作业成绩)纳入考核,增加作业和课程实习在学科成绩评定中的权重,降低理论知识考试的比重,课程成绩构成=学习态度(20%)+实习成绩(40%)+期末考试(40%)。该阶段课程实习主要以参观实习为主,实习成绩的评定主要还是依据实习报告,不能反映学生实习过程的表现,结果学生课程考核通过率提高,但学生职业技能掌握不牢,职业素质不高。

针对第一次课程改革无法反映实习过程核的弊端,课程组进行了第二次课程考核改革,该次考核改革结合课程建设与改革进行,采用过程化考核方式。首先课程组编制《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根据施工员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创设6个学习情境,即土方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砌体工程施工、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防水工程施工、抹灰工程施工,主要采用教学做一体、任务驱动、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法,针对每个学习情境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段考核,然后进行累加,得到课程总评成绩。

课程总评成绩=学习态度(20分)+学习情境1(10分)+学习情境2(10分)+学习情境3(20分)+学习情境4(30分)+学习情境5(10分)。学习态度成绩(20分)包括学生出勤成绩和学生作业成绩。学生出满勤得10分,学生每旷一节课扣1分,直至10分扣完为止;课后作业为10分,该课程课后作业总次数为10次,每次作业按1分计算。每个学习情境设置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值分配见表1。

为了更好地突出过程化考核,针对每个学习情境的得分,均制定了评分细则。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实训为例,成绩评分细则见表2、表3。

4 结语

此次课程考核改革的主要特点是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为导演,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展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被调动;同时课程考核抛弃了传统的以期末闭卷考试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模式,采取过程化考核,把理论与实践、结果与过程、技能与素养有机结合,综合评定学生成绩,突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评价,课程教学效果与课程改革前相比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国太,肖启艳.高职《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35-36.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条根据《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围绕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目标及要求,为了加强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责任感,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进村入户,特制订本遴选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及推广员遴选,应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推广体系,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区域内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集成推广,做好推广效果监测工作。

(三)负责农业产业技术建设项目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农业产业技术项目和示范培训基地下达的推广项目。

(四)负责开展农民产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五)负责开展产业技术、信息服务;积极指导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四条推广员岗位职责是:

(一)引进当地急需的新成果和新技术,进行推广服务,落实推广项目的具体实施,建好示范区、样板田,培训农民技术员。

(二)具体指导示范户和农民的技术应用,向农民做好新型产业技术普及工作。

(三)带头应用先进技术向农民宣传新技术和新成果,并把农民反映的技术难题及时向中心反映,协助解决技术问题。

第二章 遴选方式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出一批技术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有丰富实践推广服务经验,有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意为农牧民服务的专业人才,实施科技进村入户。

第六条中心主任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会和执行政策的能力;熟悉农业产业技术发展动态,了解和掌握产业技术,至少有10年以上从事农业生产或推广服务工作的经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验丰富;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农业推广类高级职称。

第七条推广员应具备承担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时提供农业信息,向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工作能力;甘于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综合素质较高;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相应专业或农业推广类初级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以上从事基层农业生产或推广服务工作的经历。

第八条推广服务中心主任,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根据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目标和要求,一般由岗位专家担任,同时,聘用县农业主管部门、推广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上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批准。

第九条选聘推广员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根据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当地农业推广部门、农业院校、科研部门和涉农企业聘用;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选聘,由推广服务中心批准,上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备案。

第三章 考核

第十条每年对中心主任和推广员实施工作绩效考核,作为续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绩效。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等方面的表现。

能: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等方面,包括业务水平、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及其他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

勤: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聘期内完成工作的成绩与效果(包括完成推广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考核程序是:

(一)被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年度考绩记实手册和年度考核表。

(二)被考核对象应提交推广服务业务总结相关材料。

(三)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会同推广服务中心召开考评会。首先由被考核对象述职,然后由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评分。

第十四条考核主要采取民主评议和绩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评。民主评议主要面向服务农户测评占考评总分的30%,主要是测评工作人员的服务效果和满意程度,测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绩效考评分占考评总分的70%,主要考评年度规定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五条由考核委员会依据考评分,拟定考核对象的等次,并在推广服务中心公示。

第十六条如对考评分和拟定的考核等次无异议,由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对象签署意见后即上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存入考核对象的个人档案。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将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续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