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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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份作业,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去做一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老师。 一、做一个科研型教师 教师的从教之日,正是重新学习之时。新时代要求教师具备的不只是操作技…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精选5篇)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本人于1994年毕业于常熟高等专科学校,96年8月分配到东莱中学,98年调到庆东小学,99年到东莱小学,一直工作至今。98年9月经张家港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为小学一级教师,同年获教师资格证书,99年1月,参加苏州市办公自动化考核,成绩合格。99年12月取得了现代化教育技术合格证书,2000年11月参加普通话培训考核达到二级乙等。2002年5月,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录取江苏省扬州大学科学与计算机系,现本科在读。2002年10月参加了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核,成绩合格。共通过三篇版权所有论文鉴定,其中二篇达到良好。现任三到六年级的信息技术教学工作。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首先在师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认真学习和领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争取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最好的教育,都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份作业,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去做一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老师。

一、做一个科研型教师

教师的从教之日,正是重新学习之时。新时代要求教师具备的不只是操作技巧,还要有直面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在学校领导的指引下,我积极投身于学校教科研,被学校聘为教科员,协助教科室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在朱玉棣老师的指点下,成功申请了市级课题《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模式的研究》,由我执笔撰写了《东莱中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我的活动方案《奔向二00八》也被选送苏州。2003年4月,在学校领导和市教研室傅强老师的指导下,综合实践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并取得听课老师的一致好评。去年4月,我参加了全国首届智慧学术研讨活动,论文《大成智慧学与教育信息化》获准大会交流,并入选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现被张家港市智慧研究所聘为研究03年4月,在学校领导和市教研室傅强老师的指导下,综合实践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并取得听课老师的一致好评。去年4月,我参加了全国首届智慧学术研讨活动,论文《大成智慧学与教育信息化》获准大会交流,并入选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现被张家港市智慧研究所聘为研究员,参与了部级课题《智慧学理论在教育中应用研究》方案的撰写。

二、做一个富有爱心的教师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学生当作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学生,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处着手,从学生关心的事寻求最佳教育时机,给学生春风沐浴般的教育。我的工作随笔《教育,从尊重学生的个性开始》《实施“心情教育”培养健康心理》《一瓶钢笔水引起的思考》《再富也不能富孩子》在张家港日报《家庭教育》月刊上相继发表。其次,我和家长也积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使家长的教育更具理性。我的实践《别开生面的家长会》在《关心下一代周报》上发表,并在该社当年上半年好稿件评选中获二等奖。我的思考《家庭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在张家港日报《家庭教育》月刊刊登。

三、做一个理念新的教师

目前,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在张家港市全面推开,在认真学习新课程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的学科,积极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数学课上,我把数学知识与学生的生活相结合,为学生创设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学习情境,同时注重学生的探究发现,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交流,提高学习能力。在信息技术课上,我一改以往教师演示、学生模仿的传统教学方式,在学生中开展探究式学习,使学生的知识来源不只是老师,更多的是来自对书本的理解和与同伴的交流,促使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学习。我在实践的同时,也不忘时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教学设计《展现变化规律激发主动发现》在市小学数学教学案例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论文《小学数学教学探例》《“圆柱的认识”教学案例对比分析》《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初探》《小学信息技术文字处理单元教学设计》《论新课程标准下的信息技术教育》《当教学设计面对新课标》相继发表。2002年12月,在市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

四、做一个信息时代的教师

目前,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学习方式。信息社会的高度发展要求教育必须改革以满足培养面向信息化社会创新人才的要求,因此,我们教师再也不能满足于用粉笔来教学了,而要把计算机和网络当作新的教学工具,进一版权所有步把我们的课堂进行延伸!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上,在理论上我作了以下探索,论文《信息化环境下战争与和平的教学设计》《“形神兼备”的整合》《新课程:整合,可以更精彩》《信息技术与小学社会学科整合的实践与思考》在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我还积极参与第一、二届张家港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评优课活动,均获三等奖。第一届参赛学科是社会课,课题是战争与和平,第二届参赛学科是数学课,课题是平面图形的初步认识。我还参与了学校网站的建设,为老师和学生搭建了一个网络化学习的平台,为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我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2002年被评为张家港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先进个人。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2012年7月,我顺利完成学业,从武夷学院环境与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同月,经应聘进入福建闽中兄弟现代物流城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直至现在。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施工现场管理与现场技术指导工作。下面就专业技术角度,对目前我所负责工程基础:锤击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谈谈自己的看法。

本工程14#楼食堂、17#楼信息综合大楼共165个桩位,设计采用直径500mm,壁厚125mm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砼等级为c80。有效桩长20米,单桩承载力设计值为1700kn。

一、具体施工措施

1、压桩施工工序

经养护达100%设计强度的桩运至沉桩点桩位正前方与正侧方架设经纬仪插桩沉桩接桩继续沉桩桩平面位移量测送桩拨出送桩、填盖桩孔

2、桩的起吊

按照计划的桩机行走路线进行桩机就位;桩机就位后进行桩的起吊:对phc管桩,采用单点法旋转垂直吊桩;桩起吊离地面时,检查桩身有无断裂现象,如起吊时发现有破裂现象,应及时将此桩吊离现场作坏桩处理,做到边吊桩边检查。桩沿场地周边堆放,便于起吊施工。采用单点起吊,吊点距离桩顶替0.31l(l为桩长)。

3、桩的对位与沉桩

桩机就位,按额定的总重量配置压重,调整机架垂直度后,将桩吊起进入桩架龙门,对准桩位中心徐徐放下,桩顶扣上与有动滑轮组的压梁箱相连贯的桩帽,并使桩帽中心与桩身纵轴线吻合,并保持垂直。找出布设好的桩位标志(埋设在地面下、长约30cm的φ6的钢筋),以其为圆心画直径为500mm的圆,桩就位时桩端四周须与所画圆吻合,以保证桩位的准确性。检查有关动力设备及电源等,防止打桩中途间断施工,确定无误后,即可正式压桩。

调整桩机水平,打桩下沉约0.5m,然后从相互正交的两个方向对桩的垂直度进行调整。调整好桩身的垂直度,方可继续进行沉桩。每根桩入土后均须做标高记录,为此,施工区附近还应设置不受打桩影响的水准点,一般要求不少于2个。该水准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予以保护,不受损坏。

4、送桩、对桩顶高程控制与停止击桩

端承摩擦桩要以桩端进入指定持力层并达到要求深度和极限承载力控制,由于持力导可能起伏较大,桩长会有变化,要根据地质报告和施打情况选配合适长度的桩节,以减少截桩浪费,收锤可按以下条件确定:

1)桩端沉入持力层的深度已满足设计要求,贯入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时可以收锤。

2)按设计要求最后三阵平均贯入度为60mm/10击;

3)施工中有些桩尖虽未到规深度,而沉入1米的锤击数已达250击,可停止打桩,并由设计、监理、业主和施工各方代表在现场会商,确认其单桩承载力;

4)沉桩遇地下障碍物致身歪斜,应立即停压同时报告现场业主代表与监理,请示处理方案。

5、焊接接桩的节点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电焊接桩,钢板宜用低碳钢,焊条宜用结422。

b、预埋铁件表面应保持清洁。

c、上下节桩之间的间隙应用铁片填实焊牢。

d、焊接时,应两人对角分段进行,以减少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

e、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才可继续沉桩,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8分钟;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却沉桩。

二、质量管理措施

(一)质量保证体系

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上一级对下一级实行监督、检查;项目负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二)压桩质量标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对静压桩桩位及垂直度偏差有明确的控制标准。

1、桩位偏移

a、单排或双排桩机

垂直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100mm

平行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150mm

b、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mm

c、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50mm

d、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最外边的桩:150mm

中间桩:200mm

2、桩身倾斜

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三)桩质量控制措施

1、桩基施工测量后,必须进行轴线对照测量控制基准线、桩位对轴线、桩位与桩位之间的校核检查,施工中桩必须准确对位。

2、桩对位准确后,必须待桩调直后才开始施打,施打一定深度(1米深度内)后再将桩调直。

3、打桩过程中桩尖遇到地下障碍物造成的倾斜位移时,应将桩拨出,清除障碍后再施工。

4、送桩过程中,送桩器摆放必须与桩身在同一条垂线上。

5、桩机施打时必须水平,夹持梁导向孔必须垂直。

6、桩位标高须应定期检查,每日竣工的桩位要进行校核。

7、当打桩接近设计标高时,不可过早收锤,否则在补打时将发生打不下或打入过少的现象。

8、严格做到打桩锤(夹具中心)、桩帽、桩身中心线在同一铅垂线,防止偏打(压)使桩倾斜与损坏。

9、在打桩至桩身被土嵌回前必须跟踪监测保持桩身垂直;严禁在桩节下端已嵌固状态下再度移动桩机硬搬上桩端来校正桩的垂直,如发现已嵌固桩身不垂直,应拔起桩后调整桩机并在桩侧面填木块(条)等纠编。

10、接桩时保持跟踪监测,确认对中与垂直度确无误后,焊接。

11、打桩时应由专职记录员及时准确地填写管桩施工记录表,并经当班监理工程师验证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记录。

三、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有效、完善的管理体系;

2、加强对进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坚持班前安全会议;提高工地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我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规定,尤其是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有漏电保护,齐备安全接地;以及有关防雨、防雷、防署等安全措施;

4、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质量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负责人要开好首次工地交底会议,实行交代与接受书面签字办法;

5、打桩前必须确认起重机的吊钩已脱离吊桩工具。吊桩时确保捆线牢固。人员尽量远离起吊桩节;

6、一定要在规定的吊臂举升起吊额定的重量,以免起吊超负荷;

7、停机4小时以上,必须空运行3分钟,无异常现象方可进行工作;

8、接桩时绝对不允许随便扳动手柄,以免桩落下伤人;

9、机械设备勤保养,勤检查,交接时应办理必要手续;

10、工种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顶替现象;

11、工地各部分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吊桩时服从统一指;

12、夜间施工应保证有足够照明灯光;

13、现场管理机构健全,人人责任明确;

14、坚持施工程序,工期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15、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良好;

16、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工程质量优良;

17、场容场貌文明,工具、材料放置整齐,废弃物料集中处理;

18、团结协作,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无打架斗殴违法乱纪事件;

19、环境、作息时间有专人负责管理;

20、遵守安全生产“十项规定”和“十项禁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1、吊桩过程中,注意是否松钩、滑绳等现象,谨慎小心,不要撞倒桩机,起重臂下禁止行(站)人;

22、非桩机操作人员,不要在主机室内或吊机室内随意乱动;

23、用电安全措施,实行“三相五线制”及“三级漏电保护”,开关加以保护,工作人员不得带电作业;

24、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岗;

25、场内物品堆放规范,保持整洁,文明施工;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了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结合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单位可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在国家允许的增资幅度内,根据实际需要,每年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各单位因自然减员,人员变动等情况出现专业技术职务空额需要补充时,可随时进行正常补缺。由于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等因素,需要增设专业技术职务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可以增设一定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经常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职务条例规定的条件,根据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在有条件的地区或部门,还可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要加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使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合理,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控制

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岗位设置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加强宏观控制,下达限额指标是必要的。这样做防止了在全国范围内失控,保证了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健康稳妥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后,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员和控制工资基金总额的办法,即在国家下达的工资总额和编制定员范围内,各单位根据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合理的结构比例,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企业单位,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由厂长(经理)确定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额,所需的增资额列入企业成本。其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增资指标,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计入下年度工资总额基数。首次聘任工作结束后,国家不再下达增资指标。企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评审程序、考核标准及聘任办法,亦应参照中央、国务院及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实施。

各省市、各部委应当逐步完善考试、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等有关规定。

三、逐步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权限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高、中级职务的评审、聘任权限应逐步地、有控制地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以利于校(院)长、院(所)长、厂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保证行政领导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如领导班子是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单位的规模,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作出分期下放评审聘任权限的规定。

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直属的一些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具备了条件,应首先将评审、聘任权下放给他们。

放权后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如何下放评审、聘任权限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作出相应的规定。

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无论是招聘录用,还是奖惩晋升都应以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业绩等情况,考核的方法应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对担任各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规定明确的任期目标,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科技人员的考绩档案,随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论文、成果以及培训、进修等情况,以此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

通过考核择优选聘,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限额内聘任职务。对少数不能履行职责、并为实践证明达不到相应职务所要求的水平和能力者,可以评聘低一级职务或调做其他工作。有些人虽然水平、能力达到了任职条件的要求,但由于工作态度、职业道德较差,可不再聘任其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应由单位的行政领导聘任。事业、企业单位的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检查。

五、选聘优秀拔尖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中坚力量,是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要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拔尖人才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以保证他们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各级领导要有打破论资排辈封建市俗的勇气,要以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为己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今后的几年内培养、选拔、造就一批学术成就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家队伍。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和老一辈科学家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以此保证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强大的后继力量。今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厂企业都要有自己的中青年高级专家。

六、加强职务条例的修订及立法工作

各职务试行条例在首次聘任工作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条例在制订时考虑的不够周密。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修订,以臻完善,并进一步法规化。条例的修改工作在首次聘任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修订条例时,应结合首次聘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系列、本系统和本行业的特点,着眼于长远的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认真的修订完善工作。各职务条例和职务档次之间不强求建立相互对应的关系,在确定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评聘方法及工资标准等项内容时,要防止互相攀比。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审核,并协助国务院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条例的立法工作。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现将《建设银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我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行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银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人事部统一部署和人职发(1990)4号文件《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建议银行实际,现就建设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银行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结束,从国家人事部下发4号文件起,各行要在逐步完成复查、清理指标、投岗、考核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要正确理解文件精神。4号文是贯彻治理整顿、深化职称改革的政策性、导向性文件,中心突出了设岗、考核、聘后管理,坚持了聘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健全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制度的配套措施,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为建设银行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指明了方向。在贯彻执行前,各级行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统一认识。

三、认真搞好复查验收工作。根据人职发(1989)4号文件要求,各行对首次评聘工作要认真进行复核。通过复查,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开展经常的评聘工作做好准备。总行将对复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是否合格,作为能否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前提条件。

四、要扎扎实实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前提和基础。各行要应用职位分类的原理和方法,根据工资总额和工作需要,按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因事设岗。从现在起,凡是没有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要认真设置,岗位设置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在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五、进一步明确、落实岗位职责。在按需设岗的基础上,明确、落实岗位职责的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任期目标和所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使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并以此作为考核、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严格聘后考核制度。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总行拟定了《专业技术干部考核办法》(高级师)。各行可参照总行的考核办法,根据人职发(199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拟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办法。考核工作要坚持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续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建立健全考核档案。

七、改善宏观控制办法。转入经常化后,增补聘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所需增资总额已列入国家增资计划将专项下达,并列入各主管部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总行对各分行今后不再采取层层下达宏观控制指标的方式,而是在国家人事部每年批给建设银行的专项增资限额内依据各行的业务发展规模、人员构成、岗位设置并考虑自然减员、调动、解聘等因素,在全行范围统筹调剂使用。各行要认真清理首批下达的宏观控制指标,将指标转换为岗位,做为设岗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根据本单位事业的发展,工作任务、人员变化提出增补、调整岗位的方案,报总行审批。总行在国家人事部下达的增补岗位数额及所需增资指标内,根据全行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逐个单位审查复查、考核、清理指标1、设岗四项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批复增补,调整岗位方案,下达增补岗位数额及所需增资指标。

八、加强聘任管理工作。总行进一步加强对评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彻底清理首次评聘工作中制定的一系列不符合规定原则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法。针对首次评聘工作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尽快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聘后管理制度。

九、重新组建评委会,进一步改进评审方法。根据总行修定的《评委会组织法》的原则,重新组建评委会。总行组建高级评委会,负责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中、初级评委会报上一级人事部门批准组建。评委会的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改进评审方法,对不同系列,不同层次各有侧重、实行考试(含答辩)、考核、评审相结合,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择优选拔人才。总行将组织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论文答辩和外语考试,组织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各分行组织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考试,将考试作为促进人才成长、创造平等竞争不环境的重要条件。

十、要坚持思想政治标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参加评聘的专业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热爱建设银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讲求奉献。思想政治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学历和资历。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构成的合理性,转入经常化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资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对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即毕业分配工作专业对口,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合格后,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见习期一年)可聘任“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聘任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中级职务。

国家教委承认的“五大”毕业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任职条件的评审。

“专业证书”持有者可以证明他接受过本专业培训,学习过某个专业大专层次的理论知识,其专业技术水平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人员,其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不能连续或折半计算,只能以毕业后从事本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计算专业年限。

十二、不拘一格选拔人材。为广开才路,积极为优秀中、青年人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而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专业人员,经严格考核,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此总行制定了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办法》,经国家人事部审核同意后即可执行。

十三、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系统外调入建设银行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若不改变职务系列仍从事本专业工作,经过现岗位工作一年时间考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入单位考核、评审确认任职资格,按工作岗位需要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2)若变更工作专业,应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按现岗位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任职资格,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并按新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系统内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聘任。调出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任职务自行解除,只介绍其任职资格。

十四、行政领导(副处级以上)一般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数额,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兼职手续。总行管理的干部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所在单位写明兼职理由,报总行人事部批准;分行管理的干部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报所在分行人事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评聘。

十五、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转入经常化后,不搞“评后退”,即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不应再评定任职资格后才办理离退休手续。

十六、有关统计员、计算机软件人员、经济员的资格考试,要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当地有统一要求参加考试的,各行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考试合格者,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领取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十七、要严格划分经济专业工作岗位和一般经济工作岗位的界线,从严控制经济专业工作岗位的设置。经济专业工作岗位系指在建设银行经济管理,工作中,需应用经济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行使计划、决策、指挥、监督、协调和调控职能的工作岗位。凡从事一般经济工作与建设银行业务不是紧密=相关的, 不能列入建设银行的经济岗位,亦不能作为计算专业年限的依据。

十八、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规定程序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上未通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复议办法去解决,必须按规定程序下一年度重新申报评审。

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县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乡镇、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还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24、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由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二级岗位聘用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

27、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七、岗位聘用

28、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29、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0、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1、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2、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八、组织实施

3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有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