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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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库存现金;影响因素;建议

1库存现金的定义

流通中货币,或者称之为现金,是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一般等价物,起着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的作用。人民银行是我国货币的发行机构,而居民、企事业单位是货币的使用者,商业银行则是货币从发行到使用的媒介。在电子货币快速发展的今天,现金仍然是我国不可或缺的商品交换媒介,现金的使用需求依然巨大。狭义的现金,是商业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商业银行作为现金流通的媒介,维持有序的货币流通环境,保障单位、居民的现金使用需求,是其基本的社会责任,因此必须备付一定的现金库存。

2库存现金管理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现金库存的来源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为满足单位或居民取款需求,而从货币发行机构领入的,用于投放的现金;二是超出社会使用需求,由单位或居民存入的,用于回笼的现金。因此,只要现金仍然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社会还有现金使用需求,商业银行依然是社会现金流通的媒介,其现金库存就会存在。但是,无论是商业银行主动备付的现金还是被动滞留在商业银行的现金,都未存入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不能获得人民银行给予的准备金利息,不能用于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同时也降低了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总额度,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属于非生息资产,产生经营成本。此外,现金由于其特殊属性,在收付、整点、调运、交接、保管等商业银行内部以及银行体系间流转的各环节中都包含着较大的操作风险,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直接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保证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现金库存规模,可以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也可以控制操作风险。

3影响商业银行现金库存的因素

现金这种一般等价物由于其特殊的属性和作用,在银行内部流转时不仅受到银行内部管理能力和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更要受到外部监管要求的影响,还要受到客户需求、业务发展、成本效益等因素的影响。

3.1外部影响因素

(1)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政策。人民银行是人民币印制、发行、管理的机构,其制定的人民币流通政策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现金运营模式和管理措施。自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着力提高票面质量,打击假币、反宣币犯罪,改善人民币流通环境,开展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和收入现金“全额清分”政策。现金收支“两条线”和收入现金“全额清分”要求营业网点从客户收入的现金和用于向客户付出的现金分“两条线”管理,收入的现金必须经过“全额清分”才可以用于支付。这相对于以往商业银行从客户收入的现金经过柜员整点即可用于付出的要求要严格很多,增加了商业银行内部现金运营环节,降低了库存现金的周转效率,导致现金库存较慢增长。

(2)人民银行投放回笼制度。现金存在印制、调拨的过程,因此人民银行的现金投放、回笼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并对辖内商业银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商业银行每年要向人民银行报告投放、回笼计划,并按计划向人民银行办理现金领、缴。甚至在现金旺季(元旦至春节)要制定月计划、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此外,人民银行还会下达小面额现金投放计划和残损人民币回笼计划,要求商业银行限时完成。人民银行计划性较强的现金投放、回笼制度和较为严谨的考核要求,造成商业银行为方便计划执行,制定较为宽松的投放、回笼计划,导致现金库存的增长。

(3)人民银行(同业)现金缴领制度。商业银行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同业进行库存现金的缴领。目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一般要求领、缴现不能在同一天进行;解缴必须同面值、同套现金成袋;领、缴现必须提前1天预约并经过人民银行审批。向同业缴款的,同业会要求缴存现金必须经过同业清分确认后才能入账。人民银行(同业)现金缴领制度制约了商业银行的现金调拨工作,降低了库存现金的周转速度,导致现金库存的增长。

(4)现金使用习惯。社会的现金使用习惯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现金存取款业务规模。现金需求大的地区或时间段,存取款需求和业务规模较大,商业银行备付的现金库存也相对较多;现金需求小的地区或时间段,存取款业务需求和规模相对较小,商业银行备付的现金库存也可以相对较少。

(5)城市交通及网点位置。城市交通状况和网点地理位置直接决定了日常现金调拨的速度。城市交通状况差,网点设置分散,现金调拨的用时就长,每个网点为保证现金支付,备付的现金就相对较多;城市交通便捷,网点集中,现金调拨用时短,网点备付的现金就可以相对较少。

3.2内部影响因素

(1)商业银行内部现金管理水平。内部现金管理水平是现金管理者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各级银行现金管理人员成本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强,管理积极主动、紧急事件反应、处置快速,工作计划合理、有效,银行的现金备付水平会相对较低;反之,现金备付水平会相对较高。

(2)商业银行现金管理模式。不同的内部现金管理模式有着不同的管理成本,但也决定了不同的内部现金周转效率。在人民银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和收入现金“全额清分”政策的要求下,实行网点自主清分的现金周转速度就比实行清分中心集中清分的现金周转速度要快的多,但相对的要为每个网点配置清分设备,分配清分工作量,运营成本又要高的多。内部现金管理模式导致现金周转速度快的,银行的现金备付水平会相对较低;反之,现金备付水平会相对较高。

(3)业务发展情况。商业银行现金存取款业务发展情况及渠道建设情况决定着现金存取款业务规模。业务快速发展,自助设备及网点增加,客户数量提高,银行备付的现金会相对增多;反之,备付的现金会相对减少。

(4)客户类型。不同客户类型的现金使用需求不同。单位客户现金存取次数较少,且大额取款都要求预约,现金存取相对不活跃;个人客户现金存取量相对较小,但较为频繁,其中老年客户更是如此。因此,个人客户较多、对私业务量较大的银行,备付的现金相对较多;反之,备付的现金相对会较小。

(5)现金业务类型。现金取款业务规模大于存款业务规模的,商业银行要从人民银行(同业)领取更多的现金,用以满足客户取款需求。现金存款业务规模大于取款业务规模的,商业银行要向人民银行(同业)存入更多的现金,而客户取款需求则可以通过清分客户存入现金来满足。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现金投放的环节少于现金回笼,因此现金取款业务规模大的银行,库存现金周转的速度快,降低现金库存的难度低,备付的现金相对较少;现金存款业务规模大的银行,库存现金周转的速度相对较慢,降低现金库存的难度大,备付的现金会相对较多。

(6)现金清分能力。在人民银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和收入现金“全额清分”政策的要求下,付出的现金都要经过现金清分的环节,因此现金清分的效率也是影响银行内部现金周转速度的关键因素。现金清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清分后现金回笼或者再投入使用的速度较快,备付的现金可以相对较少;反之,备付的现金会相对较多。

(7)额外的运输成本。满足客户取款需求,避免营业网点发生现金挤兑是银行现金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日常发生营业网点现金库存不能满足客户合理现金需求时,紧急的现金调运是必须的,但紧急的现金调运涉及现金押运和交接人员,需要安排额外的押运车辆、押运人员和提解人员,押运公司也会对额外的现金押运进行收费,且收费标准较高。为避免紧急的现金调运,银行备付的现金会相对较多;反之,备付的现金会相对较少。

4库存现金管理的建议

影响商业银行现金库存规模的因素有外部监管部门方面的,有银行内部管理方面的,还有社会形态、金融环境方面的。对于现金管理人员来说,能够主观介入乃至掌控的只能是提高自身现金管理的水平和优化内部的现金运营模式。商业银行库存现金的流转主要体现在中后台现金服务保障业务上,因此现金服务保障的效率高低决定了现金在银行内部滞留的时间长短,决定了现金备付水平。

4.1提高现金管理水平

(1)完善现金管理评价指标。商业银行备付现金库存的规模直接反应了其现金管理水平。目前,商业银行评价现金库存合理性的指标为现金备付率,即通过现金备付率历史数据的比较体现现金备付的是否合理,现金管理水平是否提高。现金备付率=现金库存余额/存款余额。存款余额不仅代表了客户取款需求总量,也体现了商业银行总体现金业务规模,因此现金备付率体现了为满足客户现金业务需求而需要准备的库存现金水平。现金备付率考虑的是总体现金业务需求,随着支付渠道的拓展,实际现金业务规模会远远少于存款余额代表的总体现金需求,而且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客户种类、不同业务种类对现金存取款业务的偏好也不同,因此现金备付率已经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现金库存的合理性和现金管理水平的高低,需要在现金备付率评价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业务数据比较,对商业银行现金运营指标进行多样化的评价,才能合理地判断备付的库存现金质量。

(2)优化现金计划制定方式。现金业务包括前台的现金收付、假币收缴、货币兑换,中后台的现金清分、现金调拨、金库管理、自助设备运营等工作。前台现金业务面对客户,根据客户需求实时处理,而中后台现金业务则是对前台已经发生的或预计发生的现金业务进行的服务保障。因此服务保障工作需要一定的计划性,即在统计已经发生的现金业务量和测算未来可能会发生的现金业务量的基础上,确定前台需要服务保障的需求量。现金业务计划主要包括现金调拨计划、现金清分计划、自助设备运营计划等。目前的现金业务计划一般都是根据固定的频率和固定的数量开展,如清分中心设置每天清分定额,清分人员每天完成定额工作量;将自助设备固定分为不同路线,清机人员每天完成固定路线的清机任务;对营业网点设置固定的现金限额,日终营业网点现金库存超出现金限额就缴现,低于限额就领现。这种固定的现金计划易于执行,但这都是从中后台的角度出发去安排的服务保障计划,期望这样的计划能够覆盖所有下一日或未来现金业务需求的可能,因此固定计划往往会导致现金备付高于实际现金业务需求,不能优化现金库存。对固定现金计划进行简单的优化就是动态的现金计划,即根据每天日终统计的需要服务保障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日制定动态的工作计划,这种计划考虑到了历史的现金业务的变化情况,能够确保已知的,必须要完成的服务保障需求列入计划。这种计划要么由管理人员凭借自身经验进行调整,而产生较为合理、有效的现金业务计划,但这会给管理人员带来更多的工作压力;要么不考虑未来与历史的现金需求差异,简单、直接执行该计划,造成实际的服务保障不能有效满足下一日或未来的现金业务需求。最为优异的现金业务计划应该是从前台现金业务实际出发,在既能够全面统计历史数据,又能够合理预测未来数据的基础上制定的现金业务计划,这单凭管理人员工作经验是难以完成的,需要通过专门的数学模型进行分析、计算。因此,建立、完善智能化的现金计划制定系统可以更加合理地制定现金业务计划,减少管理人员工作量,更能有效地控制现金库存,满足现金业务需求。

(3)改进业务事件处置流程。客户的现金需求在前台实现,但满足现金需求的服务保障却在中后台,主导现金运营管理的人员再也后台,前台、后台的分离导致了信息不对称。传统的业务处理流程是前台甚至客户发现了现金业务出现的问题后向管理人员汇报或投诉,管理人员对汇报或投诉的事件进行处理。例如客户投诉自助设备缺满钞了,后台管理人员安排清机、加钞;前台发现某一票面没有了,后台管理人员安排次日调拨;前台反馈有不成捆的残损币长期压库,管理人员安排集中收缴等。后台的管理措施往往有一定的滞后性,甚至有时因为后台受到人力、物力限制或者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对前台事件的处理会有较长时间的滞后甚至忽视,这不仅影响现金库存和前台业务开展,甚至导致银行声誉风险,因此改变现有的业务事件处理模式刻不容缓。要做到前台、后台信息流的同步,就需要对业务数据进行实时监控,设置事件风险等级及处理时效,对风险事件实时提示,并跟踪事件处理流程,对超过事件处理时效的进行督办,以便最快速的响应前台业务事件,提高中后台现金服务保障的处理效率,有效控制现金库存。

4.2优化现金运营模式

(1)实施精细化管理。商业银行一个城市一般都会设置一个管理机构,达到一定规模就设置金库、清分中心用于现金业务的服务保障。因此在同一城市里,为方便操作,管理机构往往采取同一种模式开展对前台现金业务的服务保障。传统的渠道建设模式,每个营业网点都是同一种营业模式,同一种人员、设备配置,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同一种服务保障模式。但在商业银行渠道转型阶段,营业网点已分成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营业网点虽然都会有现金这一基本业务,但营业模式和涉及的业务种类不同,人员、设施设备的配置也不同。例如社区银行尽管会提供现金业务,但全部通过自助设备实现,不设置办理柜面业务的柜员,不提供柜面服务;零售型网点虽然也设置了柜员办理柜面业务,但柜员人数配置少,现金业务主要通过自助设备完成。因此,仍然使用同一种服务保障模式已经不能有效满足不同类型营业网点的现金业务需求,需要对不同类型、不同现金业务量的营业网点,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保障模式。如根据不同的柜面业务量为综合性网点配置不同类型清分机,让人员较多的网点进行自主清分;对人员配置较少的特色网点进行现金集中清分,只配置最低档清分机用于应急;对没有柜员配置的社区银行进行自助设备集中运营,避免现金调运;对自助设备后场相对独立且有对外通道的,进行自助设备集中运营等。精细化的管理,分类设置的服务保障模式,可以最大限度调用后台人力物力资源,有效降低现金运营成本,压降现金库存。

(2)提高现金清分能力。在现金收支“两条线”和收入现金“全额清分”政策要求下,现金清分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内部现金周转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现金清分效率的高低,现金清分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现金在商业银行内部滞留的时间长短。现金清分是一个集中作业的过程,分拆捆、拆把、清分、扎把、复点、打捆等多道工序,有着严格的作业流程。因此,在相同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下,决定现金清分能力的因素就主要体现在清分机具的好坏及数量和清分人员的素质及数量上。提高清分机具配置标准,使用高档的清分设备及辅助设备,不仅清分的现金量可以增加,现金清分的差错也能够减少。但设备是需要人员操作的,清分机具的使用需要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清分人员不足,水平不高,清分效率也会大幅下降。目前,商业银行对内部人员管理较为严格,在后台增加操作性员工较为困难。因此,当清分机具满足业务需求,而清分规模仍然不能达到现金服务保障的要求的,就必须要进行现金清分外包,使用专业化的业务外包团队,打破人力资源瓶颈,保证现金清分效率。

(3)减少业务操作环节。现金的服务保障业务流程都较为复杂,在交接、调运、密码钥匙管理等很多业务环节都涉及双人操作,金库现金管理还需要账实分管,自助设备清机加钞甚至涉及三个人在自助设备现场和后台同步操作。复杂的现金服务保障流程也制约了商业银行内部现金周转效率的提高。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利用科技,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改进,尽量减少业务操作环节。例如使用动态密码锁对自助设备、金库、上门收款等现金业务进行管理,不仅避免了密码钥匙的保管、交接,在锁具开启、闭合上也比密码、钥匙便捷;在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时候联动进行账务处理或者在现金交接时联动进行记账,都可以方便快捷地完成现金的转移交接,并且可以实现实物与账务的同步;将现金业务的审批流程由线下转为线上,通过在线审批提高现金审批的效率,提高现金调拨、差错处理、客户取款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减少业务环节,优化业务流程能够加快现金周转,也可以降低现金库存。

(4)集中清理现金库存。人民银行(同业)现金缴领是商业银行现金周转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由于人民银行缴领制度的限制,往往金库会剩余大量不能成袋的老版纸币或人民银行长期不收缴的残损硬币。这些现金长期不能上缴人民银行,也不能用于支付给客户,只能留存在库房,导致现金库存的长期占用,且商业银行没有现金的销毁权,这些现金长期存放后,只会霉烂造成损失。如果商业银行可以对所有辖内金库现金明细分类情况进行监控,及时了解金库现金库存,将多个金库长期压库的现金进行汇总成袋,并清点后上缴,这些无用现金就可以存入人民银行,不仅降低了现金库存,也盘活了无效资产,避免了库存现金的损失。

作者:任波 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业绩考核

从近几年商业银行系统发生的重大案件来看,大多和商业银行执行会计制度不严、监督乏力、内容薄弱等有着密切关系。银行会计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必将对银行资金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进而扰乱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经济秩序,导致银行资金损失或者发生支付危机,引发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管理会计作为贯穿商业银行业务处理始终的特殊手段,对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商业银行会计运行流程与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运营模式是以层级管理为特征,以层级最低层的网点为基础,以业务前后台一体化为核心的业务处理方式。业务由网点受理,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交的业务凭证进行审核后完成记账核算等操作,其中大额或特殊业务还需由授权人员进行事中进行审核和授权,然后打印凭证给客户签章确认,最后将业务凭证送至监督机构进行事后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进,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取得了较大的改进,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也进入了崭新时代。而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会计将现代管理科学作为前提,应用专门的技术与对策作为实施主体,将各类经济信息通过收集、分类、汇集、分析等,进而对经济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判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在世界商业银行迅速发展的今天,落后的财务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竞争的需要,对管理会计的需求正在不断的上升,重视管理会计现代商业银行中的应用,是各商业银行发展中明智的抉择。

二、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近几年,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关注管理会计应用,并且在努力地探索怎样利用管理会计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商业银行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会计系统,多数的商业银行仅仅是将管理会计的理论方法作指导,并没有实际的运用到日常的管理中。伴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品种持续增加和业务量的持续增长,管理会计在应用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务核算权限分散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已经遍布各级城市,尽管整体看来是属于统一的机构,但是由于规模庞大的影响,很难实现集中的财务核算,不得不把财务核算权限划分到不同的阶层中。会计业务核算处理一般全部通过营业网点的柜面完成,柜员的精力大部分被消耗与业务操作,在应付完各类业务处理之后,往往无暇顾及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浪费了许多发现高端客户的机会,这就失去了营业网点作为营销阵地的主战场功能。财务权限的分散会带来很多负面的效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导致资源的大量损失;第二,逐级汇总方式在获取整体信息时很繁琐。所以,将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统一化整改作为建立管理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从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各银行基本上按要求完成了财务核算向二级分行集中。解决财务核算权限分散问题,可以实现财务收支行为的合理化,减少了财务损失量,更能确保获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二)业绩考核不够健全,责任机制不完善。

尽管在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运用了特定的业绩考核制度,但是它们应用的依然是落后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在经济市场迅速发展的今天,这样落后的考核制度必然是满足不了当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以前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依靠财务报表来获取数据信息,因为财务报表是针对银行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做的记录和分析,所以不能用来作为衡量企业过去历史经营状况的指标,应该划分到商业银行时候管理的范畴,已经不能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策略的需求。商业银行责任中心网络需要以纵向上的各级分支机构和横向上的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实现,在责任中心内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实践,各级银行与责、权、利统一体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异,甚至一直游离于成本与效益的考核之外,部门收入分配难以真正与部门绩效挂钩,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目前已形成的纵向预算管理模式层层分解落实计划和预算,但预算的具体执行者却常常不参与预算的编制与平衡,这也违背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资金管理及划转定价不足

尽管商业银行的阶层管理中有了极大改善,银行高层已经不像以往那样对下级部门的各项活动进行直接干涉,而是将经营管理决策权分配给各附属部门,基本实现了分权管理。可是受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类别与服务范围的影响,经营手段日益更新,导致其规模在继续壮大。一个银行会有很多分支行,在分支行内又设立不同的部门。在这样的环境下,会严重制约授权管理制度的推行,甚至产生过分强化强化与上级分行资金调度能力及过分权利化的不良现象。因此要强化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应用,使得银行内部部门设置更具科学性,对银行各级间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的和谐发展。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的对策

管理会计实质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范畴,要将加强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作为重点建设内容。要把管理责任制作为改进的中心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实现现代商业银行健康有序的发展。下面就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一)做好决策分析及编制的全面预算工作

为了赶上当代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快速变化,就应该运用形式各异的预计分析与战略的分析的手段,以便于银行管理层中在所提众多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之后在对其方案进行细致的预算方案编制。可以通过综合经营化方案的实行,将预测与觉得所构建的目标机职责利用表格信息真实的反映出来。值得注意的是,要将银行价值的最大化作为银行经营计划编制的核心,结合银行整体的发展目标,把计划编制的过程当做实现资源优化的载体,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通过计划编制流程、计划编制内容、计划编制方法的健全,提高总行政部门在业务目标管理目标的领导职能,使得银行资源配置和计划目标做到透明化,保证全性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二)科学完善传统的考核制度

要对各责部门的预算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分析,然后结合本行内部管理的实践需求,详细编写业绩报告。将实际数和预算结果的不同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有利于对各职能部门的实践成果做出正确的考核,这也是目前国内考核制度衡量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的业绩报告要实施时时检测,定期考核。各级银行财务部门依据所属行政绩效完成、财产数额、业务计划的完成状况的检测,并把实际的检测结果及时犯规给各级部门。考核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的指标,把各指标的权重进行再划分,实行考核的百分制,将考核的结果相民众公布。银行内部要确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对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各部门进行适当的奖励,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对不能如期完成规定业绩的部门要给予惩罚,以此来提高此单位下期的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

结合银行的实际状况与管理的需求,要在银行内部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以便于职能的充分体现。一是在银行内部划分出不同的责任部门。二是根据则、权、利三者间的内在联系,应用理论知识作为指导,确立责任会计制度。三是将整体预算的统一指标进行层层划分,对各个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有利于对进行全面的掌控。管理会计不仅是简单的管理方法更是一种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实现银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代商业银行为了缓解竞争压力,纷纷将会计管理应用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在经济收益和服务范围扩大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未来的商业银行发展中,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会有更多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楼文龙.中小商业银行案例解析[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团组织,2007.

[2]张辉.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广东科技,2010,(12).

[3]吴凡.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对策研究[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4]刘锋玉.管理会计在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1,(09).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投资者报》记者向工行资产管理部的一位副总经理求证,他说:“公司一直在积极为银行资产管理计划试点做准备,10月16日刚刚发行第一款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产品。”

同一天,浦发银行也传出消息,推出了同类理财计划产品。这可以说是银行资产管理试点后第一批推出的两只产品。

9月末,银监会批准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平安、民生、光大、中信、浦发、招商、兴业,以及渤海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同时试点债权直接融资工具、银行资产管理计划两项试点工作,试点发行时间为10月18日,22日完成缴款。

如今,工行和浦发已经走在了前面。

工行费率是浦发的1倍

工行推出的理财管理计划为“多享优势”系列产品—理财管理计划A款,募集资金上限在75亿元,预计成立日在10月21日,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

认购起点为10万元,追加金额以1万整数倍增加,和其他理财计划门槛基本相同。理财管理计划的投资以固定投资为主,在权益市场具备确定投资机会时,才会配置少部分权益类资产,仅有最高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浦发银行推出的为尊享盈银行理财管理计划1号,募集的资金规模为5亿元,预计18日成立,认购起点同样是10万元。

不同的是,工行先期锁定的是超高净值客户群,资金规模需要在600万元以上,而浦发适用于经过风险评估的所有个人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的费率也各不相同。托管费率,工行为0.1%、浦发为0.05%;销售费率,前者为0.4%,后者为0.1%;管理费,前者分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固定为0.6%,后者的管理费仅有一项为0.5%。浦发银行为了吸引客户还提到如果收益率低于年5.3%,银行会以管理费回拨作为补偿。把所有的费率加起来看的话,工行需要的费率为1.1%,而浦发为0.65%,两者几乎相差1倍。

作为试点产品,各家并没有参考案例,只能根据本身情况进行开发。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多家分析选择。

至于其他银行的进展,《投资者报》记者向几家银行询问后,截至发稿,没有获得发行细节。

降低刚性兑付风险

银行资管推出之所以在市场产生震动,是因为银行回归真正意义上的理财,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的刚性兑付风险。

近年来,为规划银行理财业务,防范诸多风险,银监会出台了许多法规,但都被银行以多种创新的方式予以规避。

今年3月,银监会为控制银行理财资金过度投向不透明的非标准债权资产,又出台了8号文,该文对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者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作出规模限定,并要求资金和投向一一对应、充分披露资产状况。

虽然,该政策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例如截至今年6月末,银行理财资金余额9.08万亿元,环比增速从4月末的19.46%降至-7.38%,其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2.78万亿元,比4月份规范理财投资的8号文出台前下降7%。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具有较强利益冲动的银行仍试图通过多种手段绕过管理部门对于非标资产的监管,如部分银行通过做大分母、账户转换等方式来达到非标资产的比例要求,并没有真正消除投资非标资产的风险。

监管层面的步步被动也使得管理者开始思考如何从制度层面规划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今年6月29日,尚福林主席在陆家嘴论坛上谈到,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网点和人员优势,将理财业务规范为债券类直接融资业务,不断探索理财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和新模式。今年9月16日在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大会上,尚福林主席进一步强调,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开展的债券类直接融资业务。

民族证券的一份报告显示,这都意味着管理层鼓励市场推出更为规范的理财资管计划,并希望它能在未来逐渐取代目前的理财产品运作方式。而这次的债券直接融资工具、银行资产管理计划的两个试点来看,它们的试行有望将理财业务带入更为规范发展的轨道。

例如银行理财的资金端,将参照开放式基金做法试点发行资管计划,而在资产端,银行作为承销方,会将原有的理财资金投向基础资产所获得的债券证券化,这样该非标债券资产就转化为更加透明的标准化债券直接融资工具,由于它还在中债进行登记托管,并通过专门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流转。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对于它的投资也就可以做到公允计价,动态管理,透明信息披露等,理财产品也就真正做到了独立投资管理,独立财务核算,也可以在每个工作日公布净值,理财产品对于客户也不再有刚性兑付性质,变成真正的代客业务。

过去银行理财资金绕道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所滋生的不规范的影子银行问题为人所诟病,比较交易链条过于复杂,运作不透明等,这都增大了金融系统的风险,而当理财资金通过债权融资工具与融资客户直接对接,交易链条简单化,债券关系直接透明化以后,风险就容易精确识别和监控,它对于金融市场的冲击也将大大减少。

强烈冲击通道业务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对于银信合作是巨大的冲击,信托公司将丧失部分业务利润。”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肖伟告诉《投资者报》记者,银监会此举不仅动了信托的奶酪,而且还包括靠着通道业务过得滋润的券商、公募基金子公司的奶酪。

在目前的银信、证信合作通道业务中,资金、项目都来自银行,为了规避监管,银行才不得不走其他金融机构的通道。一旦银行理财通过资管计划,以债权形式直接向企业投资成行,对目前的通道业务将会产生冲击,通道价值也将迅速贬值。

数据显示,银信合作尽管占比从过去的七成降至两成左右,但是总量的规模不可小觑,从2011年一季度末的1.5万亿元增至今年二季度末的2.1万亿元。

证信合作方面,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券商受托管理资产近年来规模增长迅速,从2011年中仅2486亿元的规模跃升至目前的34200亿元,但其中券商主动管理的资产较少。截至2013年6月底,券商集合资管规模仅约为3215亿元,也就意味着剩下的九成中有大部分是证信合作。

“如果银行大规模推行,部分严重依赖通道业务冲规模的券商资管业务将迅速缩水。”北京一家券商的资管经理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像国泰君安、宏源证券等券商受影响很大。

肖伟告诉记者,近两年来,由于政策对于银信合作的限制,很多信托公司都在谋求转型,影响的范围不会太广,但会对依赖这部分业务的公司产生灭顶影响。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摘要: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不但提高了城市化建设的速度,而且对于农村的经济有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强,文章针对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引言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就是企业取得收入减去预期相关的合理支出的税收种类,而我国企业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项目上,也存在一些与税法扣除标准不相同的问题。所以,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对企业十分重要,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如此,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收益是必然的,那么在法律所允许的前提下,科学的进行内部所得税筹划,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

一、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1.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中,采用适合的办法利用优惠政策也十分关键,要以企业所得税优惠为产业优惠依据为前提,这样就会导致银行的税收优惠受到制约。我国的所得税法中,对于国债利息以及权益性投资免税方面都提出了相关的优惠制度,那么农村商业银行就应该充分的利用这一点,如果名义利率相同,那么各个银行之间的实际税收水平差异性就会很小,导致这个结果的主要因素,就是免税收入占利润比重不同。商业银行在从事债券投资的过程中,会做出很多重要决策,那么在制定这些决策时,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就应该将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因素以及其他券种的风险调节进行综合考量,并且还要进行税后与国债收益率进行分析比较,更为重要的是不能单以两者名义收益比较。我国的税法对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商业银行股息以及红利等方面出发,只要满足一年以上所得的转让利等,就能够获取免税的权利。同时农村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政策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自身的战略部署及经营策略进行适当调整,并增加权益性投资。

2.合理规划限制性支出。在农村中,商业银行企业如果为新企业,那么其所得税虽然在工资薪金等支出税前会相应的扣除限制,但是如果是针对业务、招待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则还是需要设定限制以及扣除标准的,所以说,商业银行必须要立足企业整体发展,在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那些限制性的费用进行周密的计划,同时做好详细预算,另外还应该强化对限制性支出的管理力度。

(1)加强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筹划,新企业所得税要加大对业务招待用税前扣除限制,适当以60%的发生额标准对应扣除,而且不要超过本年度营业收入的5%,换句话说,就是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只占税后支付利润的四成,那么这样一来,最高扣除比必然也会随之下降,从而无法相互适应,所以说在银行中,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纳税筹划与管理也是重点工作之一,是应该值得重视的。

(2)加强业务宣传和广告费用筹划,使得新的企业所得税中在广告费用等方面有了对应的扣除标准,具体为不能够超过本年度销售收入的15%,如果超过整个范围那么就需要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中扣除。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15%作为广告费用以及宣传费用就能够满足基本需要,所以说商业银行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营销方式,进行各种业务的推广,另外,银行应该合理的进行业务宣传费用的规划,例如:邀请一些重要的客户去参加新产品会,这些方法都能够有效实现企业业务的推广,促进与客户直接的交流与沟通,不但能够为企业带来很多营销产品的机会,同时也大大的减少了宣传费用与广告费用,缓解了企业业务压力,而广告费税法明确通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支付的费用。这样为了降低涉税风险商业银行应按税法规定开支广告费。

二、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策略

1.我国农业商业银行在大形势的影响下,也开始积极进行财务集中处理,财务核算也要以外部以及内部政策的管理能够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并且开始向着二级分行核算管理靠拢,通过集中申报的方式提供条件。在集中申报之后,不但能够缓解基层工作者的工作压力,能够节约人力资源,另外还能降低税务稽查的难度,并减少纳税申报成本。

2.纳税申报要有专人,这样是为了对申报质量管理,申报过程财务事项都集中在二级分行进行管理,所以,这些相关事项也要由二级分行的审核,这样,申报工作要让他们进行统一操作控制,最好是由二级分行费用审核人员来完成发票的合法性的管理控制与核实。严格核查费用在使用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积极进行分析并总结,要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

3.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商业银行中,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以及筹划成果,在很大程度上由相关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所决定,可以说,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以及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其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也必然会比较高,但是在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的从业人员,并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还有一部分是年龄偏大的二线工作人员,这对于筹划的质量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银行要根据自身需要以及实际情况,定期展开员工技能培训活动,严格贯彻新准则,将会计以及税务的差异性以及联系性,进行细致的分析,明确员工责任,这样才能够将纳税申报质量提高上来,同时也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4.深入到管理层,加强对纳税筹划认识以及加大税后利润的考核。虽然农村商业银行受到地域经济发展以及人口数量的限制,其业务量以及工作内容与城市相比,不会那么复杂,但是由于银行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每天都会进行很多业务,其工作内容也必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管理阶层的科学决策是非常重要的,提高所得税的筹划质量,不单单要从企业员工入手,企业领导阶层的管理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结合考核机制,在加上系统培训,以此增加税后利润指标。这样提高绩效考核比重。通过这些有效的方法加强全行员的纳税筹划意识。

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大的缩短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商业银行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税收是我国经济的主要来源,针对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文章展开了讨论,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商业银行各方面活动的规定有了相应的变化,所以说,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利润,同时也保障国家利益,合理的进行所得税筹划是非常必要的。文章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途径的分析,第二部分对其主要策略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刘斌,翁华伟.中英企业所得税差异分析[J].科技广场,2011(09).

[2]陶能虹,李瑞波.银行业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解读[J].金融会计,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