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供应链 治理结构 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

一、引言

2010年4月15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行文、《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旨在推动和规范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核心是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实施的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交易所、深圳证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从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构成来看,可分为企业层面的法人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子(分)公司层面的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团专业系统层面的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研究和探索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行。近十年来,企业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供应链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施行整个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点(重要性原则),供应链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卓有成效,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规避、防范了采购供应、生产过程、营销过程和整个供应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确保企业的供应链成为企业的效益增长链,使企业的供应链成为实现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企业经营战略和企业发展战略的护卫链。供应链涉及多种风险,本文仅重点对供应链日常运营所涉及的物资流转风险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进行讨论。

二、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任何企业都存在供应链运营风险,而且供应链运营中存在的风险是企业必须防范和化解的重大风险,否则,巨大的风险可能导致企业运营亏损,甚至倒闭。

企业供应链运营中存在治理结构缺陷、管理体制缺陷、运行机制缺陷等诸多风险。企业通过对供应链涉及重要部门(物资设备部、进出口部、营销部、质检计量部)的“年度工作方案批复制度”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风险评估机制。

(一)供应链治理结构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供应链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或供应链治理结构不完善,可能导致企业的供应链内部控制存在决策不科学、运行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影响企业经营战略的实现,最终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二是供应链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不清,可能导致制衡失效、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等。

(二)采购业务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缺少市场分析或采购策略不正确,可能造成企业丧失最佳采购机会。二是采购计划编制不准确,可能造成企业无法实现经济批量采购,导致企业采购成本不合理增加。三是采购行为不规范,可能造成企业预付账款风险、购置质次价高物资的风险、应付账款的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的信用等级降级、企业形象受损等风险。

(三)供应业务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供应计划编制不准确,可能造成生产误工停工损失、物资超储积压或超量储备已经计划更新改造设施所需要的配件、备件及机电产品等。二是供应行为不规范,可能造成企业物资单耗增加或企业物资流失。

(四)生产过程中物资流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消耗指标立标不准确,可能造成生产运营的浮盈或潜亏。二是生产过程中管理、操作不到位,可能造成生产过程中物资流失、产品质量不达标。

(五)营销业务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缺少市场分析或营销策略不正确,导致企业丧失最佳产品销售时机。二是营销计划编制不准确,导致企业现金流入不足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或重点项目的实施、建设进程。三是营销行为不规范,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销售形成逾期应收账款、形成呆账、坏账、死账,可能导致企业的信用等级降级、企业形象受损。

(六)计量、检验业务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是计量、检验设施或装置溯源和传递不规范,导致测量装置量值溯源过程失控、测量标准量值传递过程失控,从而导致计量、检验装置的准确度降低。二是计量、检验操作过程不规范、数据采集处理加工过程不规范,造成供应链过程所提供的基础数据不正确,可能导致供应链运营决策失误。三是计量、检验设施或装置遭到不法更改,导致新的“测量确认”之前计量、检验装置被人为不法操纵。

三、企业供应链内部环境

所谓企业供应链内部环境,是指为保证企业供应链稳健运营所形成的风险识别、控制、信息传递、监督、监管、评估考核与评价的长效制度,形成的体制上的制衡和运行机制上的制衡,是与企业法人治理架构相匹配的专业执行系统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建设等。

企业形成了总经理作为会议主持人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长效“市场分析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企业供应链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所需物资采购市场走势和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市场走势进行短、中、长期分析及研判,会议结果作为对物资采购、生产产量及质量调节、生产过程资源配置、产品销售的重要参考依据,力争规避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造成的供应链运营风险、企业运营风险。

企业形成了总经理作为会议主持人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计划平衡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对整个供应链的资金需求计划进行平衡,对整个采购计划、供应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平衡,实现整个供应链过程的目标管理(月保季,季保半年,半年保全年),最终规避计划管理不当造成的供应链运营风险、企业运营风险。

企业形成了分管副总经理作为会议主持人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物资流转平衡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市场分析会议”、“计划平衡会议”的精神,对采购、供应过程中的物资流转、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流转、营销过程中的产品流转进行分析、平衡,协调供应链相关单位关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供应链运营效率,提出规避或降低供应链风险的应对策略或措施,实施经批准后的供应链风险应对策略或措施。

企业建立了与经营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党群工作建设长效机制,为供应链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奠定了思想保证、文化保证。主要体现在,建立了企业文化建设、党群工作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四同时”的长效机制,即同时期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订企业文化及党群工作建设计划,同时在同一大型会议布置工作,同时段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党群工作建设主题活动,同时段考核周期施行监督与考核。

企业设立了自上而下的供应链内部控制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企业设立“物资流转平衡管理委员会”实施对整个供应链的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供应阶段的物资流转、采购供应报告(报表)内部控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生产阶段的物资流转、物资消耗及产品产量报告(报表)内部控制由生产技术部及相关生产单位负责;营销阶段的产品流转、产品营销及逾期应收货款清欠报告(报表)内部控制由营销部负责。企业质检计量部负责整个供应链的实物流转、实物流转及质检计量报告(报表)内部控制的监督、监控与考核,企业财务部负责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流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监控与考核,物资设备部负责生产阶段定额、限额物资单位消耗及全部物资储备、物资收发存及定额限额物资消耗报告(报表)内部控制、监督与考核,企业规划部负责整个供应链内部控制的绩效考核与分配,企业董事会审计室、企业效能监察室负责整个供应链内部控制全部活动的审计、评估、监察与评价。与供应链有关的二级单位设立相应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依据职责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实施本工作段供应链的风险控制。

例如:为了实施好供应链―品营销段的内部控制,企业在营销部设立有市场分析科、信用管理科、产品销售科、产品运输科、综合办等,分配相应的职责、建立相应制度。

市场分析科主要有四项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职责:一是为相关业务部室、上级分管领导提供企业产品市场的短、中、长期市场分析报告,为规避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产生的风险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为企业的原料采购部门和营销部的销售科室提供主要产品的基准价格信息(例如,产品铜、金的价格信息取自上海期货交易所,产品银的价格信息取自上海华通铂银现货市场,其它小金属的价格信息取自上海金属网等)并且作为结算基准价格依据。铜原料的采购计价方式为:含铜、金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乘以合同约定系数计价,含白银以上海华通铂银现货市场2号白银乘以合同约定系数计价等,以规避采购、销售过程中的计价不规范风险;三是为企业召开的短、中、长期市场分析会收集、整理、加工各类市场信息,提出及时应对市场变化的营销策略建议;四是根据原料采购部门提供的当批原料采购成本、生产单位提供的加工成本及加工损失、财务部门提供的期间费用等,形成该批原料变现为产品的盈亏平衡报表,于次日上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董事长,作为企业产品短期营销的决策参考。

信用管理科主要有六项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职责:一是对产品销售科、运输科、市场信息科的对外往来合同审核、鉴证,防止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违规违纪风险;二是对所有合同的履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诸多风险;三是对产品销售过程中超过规定时限的逾期账款进行跟踪、追缴或协助企业法律部门追缴,降低货款回笼风险;四是对所有客户进行信用动态跟踪、信用等级评定、信用条件给定等,进行营销风险防范的源头治理;五是对所有涉外科室、涉外业务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防止企业自身信用、信誉、形象受损的风险;六是对营销部业务科室收取的银行汇票进行前期识别、验证(产品调拨单开出前,再由财务部门进行识别和验证),对营销部业务科室开具的产品调拨单进行会签和鉴证(经鉴证确认财务部门的会签后,方可进行会签)。

产品销售科主要有六项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职责:一是强化产品市场分析、采取紧跟市场变化的营销策略、强化市场开拓、把握市场机会,规避客户丢失、效益丢失的风险;二是编制好营销计划,保证货款回笼,规避因营销计划不周、执行不力导致企业现金流入不足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或重点工程建设逾期的风险;三是严格执行企业有关产品营销的规章制度,防止因营销行为不规范导致企业货款逾期收回、货款难以收回的风险;四是积极做好短期逾期应收账款的追缴工作,配合信用管理科及企业法律部门做好中长期逾期应收账款的追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应收款形成坏账风险;五是强化市场调研、强化对客户的动态跟踪,及时将客户的资信动态、经营状况反馈给信用管理科和企业法律部门,杜绝因诉讼时效过期或最佳追缴时机错过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缴逾期货款的风险;六是强化客户关系管理,强化市场营销过程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一切正当要求,防止因营销工作不到位造成企业信用、信誉下降、形象受损的风险。

运输科主要有三项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职责:一是严格按照经产品销售科、信用管理科、财务部门会签的产品调拨单提取产品,规避产品调拨环节操作不规范造成损失的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企业关于产品运输的规定及与客户所签订合同中有关运输条款的约定,规避因运输环节操作不规范造成损失的风险;三是做好运输环节的客户关系维护,最大可能做好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有关运输方面的正当要求,防止因运输工作不到位造成企业信用、信誉、形象受损的风险。

综合办公室主要有三项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职责:一是定期对各业务科室履职、履责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防止因执行力不足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风险;二是定期对各重点、要害营销环节进行效能监察,对现行的内控体制与机制进行监督、考核、评估与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经上级批准后限期督促相关科室落实,防止因制度或机制缺陷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三是强化对各级营销人员的思想建设和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按企业文化建设及党群工作建设计划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筑牢企业营销队伍的思想防线,防止因思想混乱造成工作不规范、企业经济损失的风险。

此外,企业还建立了供应链过程涉及的“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如,企业设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定价小组,其职责是决策包括产品销售定价、企业内部供应物资计划定价在内的企业所有定价活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与供应链过程有关的涉外合同施行集体审核、审批、会签制度,较小额度的合同,经企业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中部门领导成员会签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方可履行,超过一定额度的合同,则须逐级经企业法律部门负责人、企业分管副总经理、企业总经理会签后方可以加盖合同专用章履行。

四、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

企业的供应链形成了以总经理任组长的“物资流转平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分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实施的“点、段、线、面”内部控制运行机制。

(一)供应链“点”内部控制

所谓供应链“点”内部控制,是指各岗位人员依据岗位职责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运行。以采购、供应阶段为例,计划人员根据生产单位的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时,必须控制需求计划不准确的风险。

要求计划人员不能只是简单的汇总各二级单位的需求计划生成采购计划,而是要经常深入实际,基本掌握所分管物资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情况,避免需求计划少报造成误工、停工损失,避免需求计划多报形成超储积压损失,更要避免需求计划错报造成误工、停工、物资未使用即报废的损失。同时,形成的采购计划应该体现经济批量采购的原则。

对于采购人员自我约束内部控制,一是要严格依据下达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避免无计划采购造成损失的风险;二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避免签约、履约过程不规范造成的损失;三是做好预付款、定金、应付款的管理,避免造成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企业资金损失;四是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不当给企业信用、信誉、形象造成损失。

对于供应人员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一是协助采购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做好采购物资的入库验收或现场安装验收,避免质量、技术性能、运行效果等关键指标未达合同标的物资验收入库或投入使用的风险;二是做好入库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避免物资在存储其间的变质、损毁、被盗损失,避免“以领代耗”及不当流失的损失;三是做好物资的配送工作,避免因供应不及时造成生产运营损失,避免配送过程中的物资损失。

(二)供应链“段”内部控制

所谓供应链“段”内部控制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业务科室内部形成岗位之间的内部控制制衡,业务运作上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运行上的机制制衡;例如,计划编制岗位、采购岗位为不相容岗位运作,采购岗位、结算岗位为不相容岗位运作等。

第二个层次为物资设备部各业务科室职责之间的内部控制制衡,业务运行机制上的内部控制制衡。例如,业务运作内部控制活动、业务运作内部控制监管与监控、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等关键职责不能放在同一科室进行。例如,在物资设备部设立有计划供应科、采购科、信用管理科、物资配送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计划供应科负责采购计划、供应计划的编制及物资供应管理;采购科依据采购计划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及结算准备工作、物资入库前的验收准备工作;信用管理科负责合同履行的事前、事后、事中控制,委托采购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物资配送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物资配送科负责入库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出库及配送工作等;财务科负责物资结算复核、物资消耗核算及汇总、费用报销等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结算审核、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价等。

第三个层次是由企业分管领导主持下,对供应链涉及部门实行“年度工作预案批复制”,供应链涉及业务部门只能根据“年度工作预案批复”修订、完善其“年度工作方案”,原则上不得超越“年度工作预案”批复的内部控制底线。

(三)供应链“线”内部控制

所谓供应链“线”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分管领导主持下的质检计量部运作的整个供应链系统物资实物流转的内部监控、监督与监管,企业财物部运作的整个供应链系统资金流转的内部监控、监督与监管,企业规划部运作的整个供应链系统的内部控制活动(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流转,销售过程中的产品流转,全供应链过程的质量、检验、计量控制,全供应链过程的资金控制等)的考核,企业董事会审计室、企业效能监察室运作的整个供应链系统的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估与评价。

例如,为了保证供应链过程中所使用测量装置的溯源过程和测量标准的量值传递过程受控,整个测量过程中数据的采集、处理、加工、分析过程受控,企业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并通过社会认证机构认证。

为了保证供应链过程中采购供应物资的质量、中间产品及物料的质量、产成品的质量受控,保证整个供应链过程中的工艺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受控,保证供应链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受控,保证供应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受控,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并通过社会认证机构认证。

为了保证供应链过程中测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家标准的适宜、充分、可靠、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企业制定了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办法,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从而使供应链过程相关单位通过内部审核实现“自我约束”,分管领导和企业规划部组织内部审核员开展第二方审核实现“上级约束”,企业规划部依据考核管理办法实现“考核约束”,社会认证机构第三方审核实现“社会约束”。最终,“自我约束”、“上级约束”、“考核约束”、“社会约束”保证了供应链过程中基础数据采集、处理、加工、分析过程受控,质量、检验、计量过程受控,职业健康安全过程受控,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过程受控。

为了实施供应链过程配置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企业对资金施行集中管理,供应链涉及的内部结算只能以内部银行方式进行,所有对外结算统一由企业结算中心进行;企业实行供应链过程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净现金流入须大于零”制度。即,供应链的每一个阶段(采购阶段,供应、生产阶段,营销阶段),从计划的制订,到计划的实施,再到结果的实现,都必须控制达到“过程增值”;三是通过财务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供应链涉及经济活动的往来账户进行动态监控,发生异常时则提出警告,问题重大的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划转其账户资金等)。

(四)供应链“面”内部控制

所谓供应链“面”内部控制,是指通过由总经理主持的“市场分析会议”、“计划平衡会议”,分管副总经理主持的“物资流转平衡会议”,协调、解决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中需要规避的重大风险、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方能降低的风险或需要紧急应对的风险等。

从而“点、段、线、面”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形成了供应链内部控制的立体网络,保证了将供应链运营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五、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传递与沟通

控制与被控制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内部供应链控制活动失效或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企业强化了信息传递与沟通渠道的建设。

一是企业通过内部局域网构建了信息办公平台,有关内部供应链控制活动的信息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及时传递至相关部室和企业相关领导;二是企业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储备、供应等活动通过局域网形成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所有的财务活动通过局域网形成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上实现了供应链过程中的物资流转信息、供应链过程中的质检计量信息、供应链过程中的资金流动信息的顺畅;三是通过企业制定的相关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信息传递的对称;四是通过供应链相关单位制定下一年度工作预案,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并批复工作预案,供应链相关单位根据批复后的工作预案修订、完善、形成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方案并上报备案,保证供应链控制活动的初期信息传递的对称;五是通过定期实施对供应链相关单位“批复后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考核与监督,获取企业供应链控制活动中的信息,保证供应链控制活动的中期信息传递的对称;六是定期通过召集供应链活动相关单位的工人、技术骨干、职工代表获取对供应链控制活动的相关信息,保证供应链控制活动后期信息的对称;七是通过企业的效能监察机构定期对供应链相关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实现对供应链控制活动的全过程的监督、评估与评价,保证供应链控制活动后期及全过程的信息对称。

六、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

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能否受控,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的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体系是关键。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的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体系分为五个方面:

一是由专业部室所设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依据规章制度,对本系统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例如,物资设备部信用管理科依据“物资系统采购供应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专业科室和(分)子公司具有采购供应职能的科室进行供应链采购、供应阶段内部控制活动的日常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营销部信用管理科依据“营销系统对外往来信用管理办法”对专业科室和(分)子公司具有营销职能的科室进行供应链营销阶段内部控制活动的日常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质检计量部依据“物资流转平衡管理办法”对供应链控制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计量指标的控制活动进行日常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上述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的结果直接影响相关科室、相关(分)子公司每月的薪酬及奖惩。同时,在日常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活动中发现的较大以上问题须要及时书面报告企业分管领导,并提出应对措施。发现重大问题时,还须及时上报企业主要领导。

二是依据专业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召集物资使用单位的普通员工、技术骨干、职工代表、管理人员对采购供应过程中内部控制活动的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实现使用单位对控制活动的监督、评估与评价。定期召集客户召开座谈会,对企业的服务活动及信用、信誉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反馈,实现客户对企业供应链活动(采购过程、验收供应过程、计量检验过程、结算过程、营销过程等)有关满意度的监督与评价。来自使用单位的监督与评价及来自客户的监督与评价,同样会影响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薪酬及奖惩。

三是由企业分管领导组织企业规划部、财务部、效能监察室,依据对各专业部室下发的“企业对某某专业部室工作预案批复”的内容,实施企业供应链内部控制活动的季度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其结果将影响相关部室、相关单位每季度的薪酬及奖惩。同时,在季度考核、监督、评估与评价中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企业主要领导。

四是企业董事会审计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定期对供应链涉及部门或单位所开展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审计内容主要有供应链过程涉及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资产质量、运营绩效等,供应链过程涉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最终,形成审计监督、评价报告。供应链涉及部门或单位,根据审计监督、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运行机制。

五是成立以企业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效能监察组,实施对供应链中某局部环节或局部系统开展的效能监察,对该局部环节或局部系统内部控制活动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估与评价,相关科室根据评估及评价结果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机制。

例如,成立以物资设备部负责人为组长的效能监察小组实施的对其下属业务科室业务开展的效能监察。成立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效能监查小组,实施对供应链的某一阶段的全面内部控制活动的效能监察,对该阶段全面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评估与评价,相关部室或单位根据评估及评价结果完善部门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机制。如,分别实施的对物资设备部、进出口部、营销部、质检计量部开展的针对其全面内部控制活动效果的监督、评估与评价,实施的对下属生产单位的物资流转平衡内部控制活动效果的监督、评估与评价,实施的对企业整个物资流转平衡过程有关质量、检验、计量内部控制活动效果的监督、评估与评价等。

对于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供应链控制活动,还须成立以企业总经理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效能监察小组,实施对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评估与评价。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5)

②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7)

③王强,王鲁平,周小耀、管理控制系统的概念框架[J].管理科学,2003(5):11-13

④陈丽萍,唐来全.企业内部控制若干问题研究[J]. 商业研究,2003(22):5-7

⑤董效林.建设一个可靠的信用管理体系[J].企业管理,2010(7):40-42

⑥董效林.实行效能监察,增强企业执行力[J].经营与管理,2010(8):64-65

⑦董效林. 创新化解企业计量检验风险的管理机制[J]. 工业计量,2010(10):47-48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于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恢复并有了较快发展,今年以来,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又有了进一步发展。但由于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督体系还不健全,证券市场的操作经验不足,投资者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一些地方推行股份制改革和发展证券市场存在着一哄而上的倾向,加之证券市场管理政出多门、力量分散和管理薄弱,使证券市场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为了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管理,统一协调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已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这是深化改革,完善证券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理顺和完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一)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提出计划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各项工作;归口管理证监会。

(二)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由有证券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按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证券委的授权,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规则;对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特别是股票自营业务进行监管;依法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实施监管;对境内企业向境外发行股票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证券统计,研究分析证券市场形势并及时向证券委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关于证券工作的职责分工是:国家计委根据证券委的计划建议进行综合平衡,编制证券计划;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同时报证券委备案;财政部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从事与证券业有关的会计事务的资格由证监会审定;国家体改委负责拟订股份制试点的法规并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工作;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当地政府归口管理,由证监会实施监督,设立新的证券交易所必须由证券委审核,报国务院批准;现有企业的股份制试点,地方企业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中央企业由国家体改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新建和在建项目的股份制试点审批办法另行下达。

(四)要充分发挥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分层次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二、严格规范证券发行上市程序

为了确保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质量,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证券的发行程序作如下规范:

(一)股票发行、上市的程序是:经过批准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经证监会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核后,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出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申请,地方企业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给该地的规模内审批;中央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商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给该部门的规模内审批;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进行资格复审后,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委员会审核批准,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委),十五日内无异议即可发行。何时上市,由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委员会确定。

股票发行要借鉴境外成功经验。目前,可试行在每一个公司股票发行之前,无限量发售只收工本费的一次性认购表,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公开抽签,中签后再交款购买股票的办法,或者试用国际上通用的其他办法。

证券委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研究解决股票发行、上市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办法,把试点工作做得更好。

(二)其他证券发行的管理职责分工如下:国债由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债券、投资基金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国家投资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由国家计委负责审批;中央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地方企业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证券的发行必须按上述程序和职责分工,在国家下达的规模内,经过严格财务审核、信用评级,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从严掌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突破规模。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发行主体和单位可自主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干预其正常业务活动。

三、关于一九九三年的证券发行问题

一九九三年证券的发行规模,由证券委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计划,结合全国经济发展情况提出计划建议,经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审批。分地区、分部门的年度规模,由国家计委会同证券委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在国家下达的规模内,各选择一两个经过批准的股份制企业,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试点(广东、福建、海南三省经批准可以适当增加试点企业的数目);对一九九二年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信托受益证券和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发行内部股权证的地区,必须进行清理整顿并写出报告,经证券委审查合格后,再下达规模。债券的利率政策应当统一,对少数部门和企业违反国家规定高利率发行企业债券的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四、进一步开放证券市场

为了更多更好地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建设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要逐步加快开放步伐,在加强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投资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信托受益证券等新品种的试点,丰富、活跃证券市场。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债券二级市场。要继续做好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关法规尚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在制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对外开放政策时,要事先与证券委研究。选择若干企业到海外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必须在证券委统一安排下进行,并经证券委审批,各地方、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五、抓紧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健全法规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近期,证券委要组织有关方面抓紧完成《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规定》(国家体改委和证监会牵头),《证券经营机构管理办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证券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牵头),《股票发行资格审查管理办法》(证监会牵头)等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国家体改委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证券法》的起草工作。上述法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六、研究制订证券市场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

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虽已初具规模,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证券委要组织各有关方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订证券市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断加强和改善国家对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积极发挥证券市场对资金配置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努力克服并限制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面,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机构以及全国证券交易系统的自身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培养证券专业人才。要建立证券市场的分析、预测和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学习借鉴境外的成功经验。

七、加强证券市场管理,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至少抽查5家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无检验依据抑/杀微生物类别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现象。

(3)开展采供血机构监管。对本地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次以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或整改的行为,按要求进行处罚或整改,并加以落实。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7、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

(2)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查处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基本设备、操作区卫生、仓储与运输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等。卫生学评价结果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和公告。

8、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和内容

①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

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不定期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③巩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10、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2)监督内容

①开展广告监测。每月定期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②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监管场所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直销市场巡查工作,加强直销市场日常监管

加强直销市场巡查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经销商等基本情况,掌握直销市场发展动态,实现直销活动有效监管,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直销市场巡查工作,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巡查计划,切实突出巡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严格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切实监督检查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促进直销企业自律。

二、突出巡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一)查主体资格。看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经营的服务网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包括是否有营业执照、前置审批情况、经营主体亮照情况、年检验照情况。服务网点是否有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授权委托书。直销员是否为法规禁止性人员。直销培训员是否为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并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查直销招募。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依照法规规定进行招募,其服务网点、经销商、销售人员、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是否有招募直销员的违法行为。

(三)查直销培训考试。查培训主体是否为直销企业,授课人员是否为直销培训员,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是否佩戴《直销培训员证》,培训场所、授课内容、考试活动是否符合法规规章的规定,直销企业是否履行培训考试计划事先披露、年度培训考试情况报备、授课内容记录及考试试卷保存等规定,是否存在收费培训考试、未经培训考试颁发直销员证等违规行为。

(四)查直销计酬。查直销企业是否至少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是否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并且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五)查直销信息报备、披露。查直销企业是否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总局报备,并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信息;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将服务网点、经销商有关信息向工商机关报备;直销企业信息披露网站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网站、总局网站链接。

(六)查直销宣传活动。以直销企业公司网站、直销企业信息披露网站、直销产品说明、直销企业内部刊物、宣传手册为重点,检查直销企业是否存在宣传直销员报酬广告,是否对产品夸大虚假宣传,是否有宣扬直销员以往收入情况及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等行为。

(七)查直销产品。查直销员直销的产品是否为商务部核批的可直销产品,查直销产品上是否标明了产品价格,查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并实行了完善的退换货制度。

(八)查直销行为。查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是否佩戴《直销员证》,是否按照直销产品标明的价格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是否有跨区经营等违规直销行为。

(九)查服务网点。查服务网点建设是否符合《关于加强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十)查违规直销及传销等违法行为。查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经销商是否有其他违规直销及传销等违法行为。

三、明确巡查责任,改进巡查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一)各单位应当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和本地直销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巡查计划,任务层层分解,事权明确划分。

(二)各单位要将直销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应当以工商所为单位,根据本辖区直销市场情况,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确定直销企业联络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基层工商分局(所)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产品专卖店开展巡查监管,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四、加强档案监管,实施行政指导,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各单位要建立直销市场信息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以及直销产品专卖店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汇总分析直销企业报备信息情况,及时掌握直销市场动态,提高直销市场巡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