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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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影响 1.1 整体税负降低 (1)在增值税改革前,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4%,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在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区分商业企业或工业企业,统一调整为3%。长期的执行发现原税率是偏高的,一部…

小规模纳税(精选5篇)

小规模纳税范文第1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改;小规模纳税人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065-02

1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影响

1.1 整体税负降低

(1)在增值税改革前,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4%,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在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区分商业企业或工业企业,统一调整为3%。长期的执行发现原税率是偏高的,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偏重,偷逃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在此次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工业企业下降了50%,商业企业下降了25%,可以看到国家为小规模纳税人减负的意图相当明显,有助于小规模纳税人度过目前的经济困难期。

(2)税改后,大部分地区调升了增值税起征点。现行增值税起征点规定,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在税改前,起征点的具体金额存在地区差异,全国大部分地区起征点设在下限,税改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将增值税起征点设在上限。

1.2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下降,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符转为一般纳税人

税改后,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据统计,税改前小规模纳税人占增值税纳税人的比例,广东省为92%,浙江省为83.6%。全国约为80%-90%。小规模纳税人的比例偏高,不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国家这次下降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使一部分销售额较大、经营较规范的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些企业可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运营。

1.3 税改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3.1减少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费)依据,教育税附加征收率固定为5%,而城建税在县、镇税率为5%,在市区为7%,在其他区域为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的下降比例与增值税的下降比例相同,工业企业下降了50%,商业企业下降了25%,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减少,使企业的净利润上升。

1.3.2 增加当期营业收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品销售一般以含税价格计价,假定税改后商品含税价格不变,由于征收率的下降,企业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其营业收入增长率可以算得,商业企业为(1+4%)÷(1+3%)-1=0.97%,工业企业为(1+6%)÷(1+3%)-1=2.91%。由于此次税改的各项调整,除第一点所述会减少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不会直接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因此营业收入的增长,会相应增加当期的营业利润,并最终增加企业当期的净利润。

1.3.3 增加企业当期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在增值税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所下降,因而企业的利润总额增加,由于每个企业的费用、税金不相同,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无法计算,但利润总额增长必然使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这会部分地冲减企业的净利润,但总体来说,由于利润总额增长了,增值税税改会增加企业当期的净利润。

2 税改对一般纳税人影响与对小规模纳税人影响的比较

2.1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较

要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涉及到税负无差别点的计算。所谓税负无差别点,指在某一增值率(增值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下,一般纳税人与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在无差别点之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在无差别点之上,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

在增值税改前,工业企业小规模纳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商业企业为4%,设税负无差别点的增值率为N,增值税率为17%。根据“税负无差异”原理列出方程如下: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假设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7%-销售额×17%×(1-增值率)=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税负无差别点等式: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或增值率=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将税改前的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6%和商业企业4%,分别代入无差别点等式,可得税改前的无差别点增值率分别为工业企业35.3%、商业企业23.5%。

在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可计得税改后的无差别点增值率为17.6%。

根据增值税无差别点的定义,在增值率高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更低,在增值率低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更高,但在实际情况下,国际上公认的增值率为20%左右,一般而言,在税改前,在大多数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一般纳税人高,在从无差别点的变化看,无差别点在增值税税改后下降为17.6%,无差别点的下降说明税改后,原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不平衡的情况有所减缓甚至逆转。

2.2 新购固定资产对一般纳税人影响与小规模纳税人影响的差异

税改后,允许一般纳税人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假设所购设备执行基本税率17%,适用所得税率为25%,那么可以直接推算出相对小规模纳税人,考虑所得税抵减因素后,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成本较小规模纳税人的节约为:17%÷(1+17%)×(1-25%)=11.66%。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资金小、实力弱,多数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设备技术含量不高,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小、更新要比一般纳人企业缓慢,因而购置固定资产设备进项不可抵扣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较小。

3 综述

从以上的分析比较可知,在增值税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表现在税率下降、起征点提高,而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下降使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也说明国家有意识地加强对小规模企业的管理,引导其走向规范化。对比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改影响,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设备投入量一般而言较小、更新速度较慢,相比较下税负无差别点的下降的影响更显著。因此相比一般纳税人,此次税改国家给予了小规模纳税人更多的支持和实惠,从而改变了以往税负不平衡的状况。小规模纳税人有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小规模纳税范文第2篇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只要业务涉及就需要缴纳,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与缴纳哪种税没有太大的关系。要缴纳什么税,要看你企业经营什么业务,涉及什么税。交纳增值税(每月15日前国税局申报,按销售金额的3%企业所得税(季度过后的15日内地税申报,按利润总额的25%申报);城市建设税金(按交纳增值税的1%每月向地税申报);教育费附加(按交纳增值税的3%每月向地税申报);车船使用税,按当地规定向地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每月15日前向地税申报,超过1600元的部分申报)。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小规模纳税范文第3篇

【摘要】

随着增值税由生产型到消费型的这一转变,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有所下降,一般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也逐渐趋于合理、完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核算的企业开始出现。试图找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收管理办法中的不完善之处,能够更加有效的保护小规模纳税人的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管办法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产生

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的,而增值税则是流转税的一大税源。为了既能够简化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又能有利于减少税收征管漏洞,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从而采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能够很好地适应纳税人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有差距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也简化了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的纳税人税款的计算缴纳。但仅从税负均衡,促进各类纳税人公平竞争,以及从整体上规范增值税管理的角度来看,在现实的税收征管中,在一定程度上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规范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去解决,在以后的税制改革变化中能够得以调整和完善。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具体来说就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或者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纳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三、当前小规模纳税人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比重过大导致优越性难以体现。随着我国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小规模纳税人的队伍愈加庞大。这影响了增值税课税机制的正常运作及其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虽然我们不能够按照两类纳税人的比例来判定增值税的征管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状态,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3%的征税率在征收增值税,这个队伍的扩大,实质上却是把占着增值税纳税人绝大多数比例的小规模纳税人排除在了增值税规范化课税的范围之外。这使得增值税的一些优越性很难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上体现出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使得增值税的实施失去了一定的意义。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限制。根据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要到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且只能够按照其相应的征收率填写开具应纳税额。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并且取得了有关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也只能按照相应的征收率计算出的纳税额来抵扣。而如果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相同货物,就能够按照取得货物的税率17%来进行抵扣。这使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时会造成税负的明显加重。这也间接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处于一定的劣势地位,由于缺乏与一般纳税人进行交易中起到衔接作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交易发生困难,购货方会因为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意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等。

3.征收过程的漏洞。根据划分标准的我们可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多数是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而且在目前税收征管的具体实施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由于其规模以及税收数额的巨大,使得其税款相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征收,还有在金税工程的管理实施中,使得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专用发票很难出现什么问题。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漏洞。偷税、漏税的情况也就比较容易发生。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管办法的改进建议

1.合理界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在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划分的标准中,应该改变这种用销售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的生硬规定。比如对于从事生产加工和经营生产资料的纳税人,由于他们处于商品流转的中间环节,起着非常重要的衔接作用。为了能够使得增值税的链条保持一定的完整性,应该使生产场所比较固定,产销环节比较容易控制,并且基本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都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降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上确实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该允许其按照17%或者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进行相应的抵扣。

3.实行科学的征收管理。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法人代表以及主要负责人等及时宣传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应政策,并及时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建议。明确发票使用以及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对小规模纳税人要进行定期的访查,根据其实际固定资产的规模、从业人员的数量以及工资的水平、存货的多少等进行科学的估测,看看估计出的销售额与实际申报销售额是否有较大差异,并进行相应调查。

4.规范票据信息的管理。对纳税人取得的由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要及时在发票信息库进行核销,否则不得抵扣税款或者作为成本劣质。要坚决杜绝纳税人不开、拒开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的税收管理。了防止小规模纳税企业滥用专用发票,我们可以大力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将小规模生产批发企业统统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

五、结语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仅稳定了财政的收支,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和压力,我们有必要非常准确完善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改进征管办法,消除税负不公平的现象。

参考文献:

[1]辛晓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完善[D].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2002(4)

[2]尤克洋.试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的完善[D].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2006(6)

[3]高英.改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管制度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8(17)

小规模纳税范文第4篇

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来源:文章屋网 )

小规模纳税范文第5篇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最大的亮点在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样的转变有利于鼓励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高我国的产品竞争力;从财政的角度看,在短期虽然会影响财政收入,但是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国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此举措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上升;从管理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大大减少非抵扣的项目,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简单易行,有助于减少偷税行为的发生,可以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两种纳税人使用的税率和征税方法不同,所承担的税负也不同。通过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减轻税务负担,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这就为两类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一般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但是也不一定。从进项税额看,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应将其计入成本,这对一般纳税人有利。从销售看,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销货方在销售时,不仅向买方收了货款,还收了货款效应部分的增值税,其税额要高于向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税额。虽然收取的销项税额可以开出专用发票供购货方抵扣,但对于不需要专用发票或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货方而言,就会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了,在商品零售环节尤其如此。所以,有时候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情况会好些。从税负上看,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最终税负会转嫁到最终消费者身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将税负加入到销售价格中,由购货方承担,即纳税人不是负税人。因此,在税负可以完全转嫁出去的情况下,纳税人是可以不考虑增值税税收负担的。

增值税税负全部转嫁给消费者负担仅仅是实行价外税形式而形成的表面现象(干福钦,1994)。实际上,一般供、求弹性都处于弹性无限大和完全无弹性之间。因此,增值税税负转嫁具有不完全性,即供求双方都需要负担一定的增值税税负(陆佳红,2009)。因此,企业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纳税人身份认定筹划方法

一般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上也并非完全如此。可以通过计算,找到两者税负相同的平衡点的增值率、成本利润率或者抵扣率,通过对超过或者低于平衡点的增值率、成本利润率或者抵扣率的比较,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增值率筹划法。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是商品价值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之后的余额,即销售商品价值与购进货物价款之间的差额。

增值率=(销售商品价款-购进货物价款)/商品销售价款×100%=(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00%

假定纳税人销售商品的增值率是R,销售商品的价款是S,购进货物的价款是P,一般纳税人的使用税率为T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T2,则R=(S-P)/S。

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S× T1-P× T1=(S-P)×T1=R×S× 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S×T2

当两类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额相等时,则:R×S× T1= S×T2,即:R= T2/ T1×100%。

因此,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为R。当实际增值率等于R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当实际增值率大于R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当实际增值率小于R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所以,在增值率较低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有优势,主要原因是前者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而后者不能,但是随着增值率的上升,一般纳税人的这种优势逐渐减弱,小规模纳税人更具有降低税负的优势了。

仍采用上述的变量,若销售价款是含税的,则计算过程如下:

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S/(1+T1)×T1-P/(1+T1)×T1=(S-P)/(1+T1)×T1=R×S/(1+T1)×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S/(1+T2)×T2

当两类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相等时,则:R×S/(1+T1)×T1= S/(1+T2)×T2,即:R=(1+T1)×T2/(1+T2)×T1。

第二,成本利润率筹划法。成本利润率就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与所实现的利润的比值。即:成本利润率=利润/销售成本×100%。

假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成本利润率为R,销售商品的价款是S,购进货物的价款是P,一般纳税人的使用税率为T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T2,则S=P×(1+R)。

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S× T1-P× T1= P×(1+R) × T1-P× T1=P×R×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S×T2= P×(1+R) ×T2

当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的情况下,R=T2×(1+T1)/(T1-T2)×100%。

当两类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相等时,则:P×R×T1= P×(1+R) ×T2,即:R=T2/(T1-T2)×100%。

因此,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的平衡点的成本利润率为R,当实际成本利润率等于R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实际成本利润率大于R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当实际成本率小于R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所以,在成本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低,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第三,抵扣率筹划法。抵扣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即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购进货物价款。抵扣率=购进货物价款/销售商品价款×100%=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00%=1-增值率。

假定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抵扣率为R,销售商品的价款是S,购进货物的价款是P,一般纳税人的使用税率为T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T2,则R=P/S。

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S× T1-P× T1= S× T1-S×R× T1 = S×(1-R)× 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S×T2

当两类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相等时,则:S×(1-R)× T1= S×T2,即R=(T1-T2)/T1×100%。

当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的情况下,抵扣率R=(T1-T2)/[T1×(1+T2)]×100%。

因此,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平衡点的抵扣率为R,当实际抵扣率等于R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当实际抵扣率大于R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当实际抵扣率小于R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重。所以,当抵扣率较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越高,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轻。

三、增值税转型对税负平衡点影响及分析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保持了一般纳税人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根据上面的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出原税率下的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成本利润率以及抵扣率,再与用调整后的税率计算出的结果相比较得出差异。见表1~表3:

由上表对比可知,纳税人应根据变化后的税负平衡点来做出判断。对于基础产业、基本密集型企业和部分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由于其固定资产的比重较大,相对于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言,增值税转型的优势体现比较充分;但这样对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往往固定资产投资会较多,增值税的转型会使这类企业受益更大;而成熟期和衰退期的企业,因资产投资相对较少,从而增值税转型使这类企业受益较少。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至3%,将使两类纳税人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和成本利润率降低,抵扣率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空间增大了。

四、纳税人身份认定影响因素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率筹划法、成本利润率筹划法或者抵扣率筹划法来选择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但在纳税人身份筹划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纳税人的税负,还要考虑别的一些因素,比如法律因素和企业的成本效益因素等等。

第一,法律因素。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是有严格的限制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的认定标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此外,小规模纳税企业只要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够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从1998年7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现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得包括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二,成本效益因素。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时,不能只考虑税负的轻重,还要兼顾进行筹划的成本效益问题。只有筹划后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大于进行税务筹划所付出的成本,才能为企业带来收益。若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所带来的税负的节减额还不足以弥补为进行筹划而付出的成本,那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了,维持现状就好。若企业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后发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在决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企业销售额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票面金额的13%或者17%抵扣进项税额;可要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采购,获得的由税务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却只能按照3%的征收率扣除进项税额,这将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没有一般纳税人的多。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要符合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必须要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设置完整的账薄,全面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的税务资料。这必将增加会计成本和纳税费用。

因此,企业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企业整体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不要简单地以税负的轻重为标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