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社会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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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如今文学知识生产的戏剧与过去的戏剧有何不同呢?这么问也就等于说这出戏剧的四要素与以往有何差异。以下我们将以四要素为核心来展开四个论题。 知识生产及其制度形式 中国现代文学知识生产格局的形成,是与大学堂和书局等现代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比较…

知识社会学(精选5篇)

知识社会学范文第1篇

首先,我想指出,当前的文学学术生产已发生了深刻的变迁。倘使以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文学学术活动为参照,那么,以下转变值得深思。变化之一,文学学术的总体性正在消失。越加专业化和细致分工的文学研究领域,已经成为各种专门的话语特权领地,流行的是种种局部话语和局部知识。变化之二,当代文学学术从过去积极参与社会改造和变革,而日益转向从中退却撤离,退缩到自律的狭小话语空间,割裂了文学学术话语和公共领域原有的广泛联系。于是,文学话语和宏大目标(民族国家、历史、社会关注、道德判断等)的关系,似乎显得不如与学者个人文化资本的积累关系更为密切。变化之三,由于上述撤离,文学学术越加技术化和小叙事,非政治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规范性、可操作性和方法论等方面日趋完善,但有创见、有思想震撼力的观念和论著却日渐稀少。

从功能主义社会学观点看,文学学术知识的生产有四个基本要素。不同时代和文化,这四个要素的关系有所不同,因而使得文学学术知识的特性和功能有所不同。第一要素是知识生产的制度形式,如大学、科研机构、出版社、评奖制度、晋升制度等等;第二个要素是生产的主体,亦即文学思考的主体--各类研究者、学者和写作者,他们承担了知识生产者的角色功能;第三个要素是被生产出来的学术知识本身,或者说是知识的产品,它包括各种学术著作、期刊、论文、课堂教授的东西、会议上交流的话语等种种形态,甚至包括许多尚未物化却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价值和理念;第四,知识的消费者,以及这些观念和价值的接受者,各种文学知识物化形态的消费者(从读者到观众等)。这四个要素的基本关系可以简要归纳为:制度形式是知识生产的语境和空间,研究者则是主体或行动者,产品是文学学术活动的观念上和物质上的结果,而消费者所规定的行为正是对这些产品价值的接纳和认可。四种关系恰如戏剧表演:"舞台"是制度形式,"演员"是研究者,"剧本"是知识,"观众"是消费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如今文学知识生产的戏剧与过去的戏剧有何不同呢?这么问也就等于说这出戏剧的四要素与以往有何差异。以下我们将以四要素为核心来展开四个论题。

知识社会学范文第2篇

一.对传统科学认识论的修正

近代哲学认识论和一般的知识论一直在致力于回答一个最核心的问题:知识何以可能?作为认识主体,人怎样才能获得知识?人怎样才能获得客观真理?这里的人,是作为认识主体的单个的理性的人,而不是处于具体社会和历史情境中的人。ssk在哲学上试图建立的关于科学的相对主义认识论,是把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看作科学中社会组织和认知组织的相关单元,强调“认知共同体” 的集体认知或社会认知的突出地位 。由于这种认识论是基于不同空间和时间的认知者的认知,因此,它必须回答两类问题,跨越时间聚集在一个空间的,来源不同的人如何会获得共同思维方向的认知?分布于不同空间的人们如何保持几乎同时产生的共同的思维方向?这种集体活动又是如何形成所谓“思想的集体类型”的? 同时,在大科学的语境中,这种批判的正当性何在?

无论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传统,都是期望以某种同一性为知识的客观性寻求基础,传统科学认识论的特殊地位是以自然界的一致性在场为根基的,这种认识论假定,自然界的秩序是我们认识的源泉,经验证据完全决定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依据明白无误的“莱布尼兹式法则”可以为科学理论的真假排定优先次序,只有自然界是科学理论一致性的最终确定者,客观的不带偏见的经验证据是科学争论的首要仲裁。科学认识论中最为典型的主张甚至认为,各种科学理论完全可以把关于自然的信念分为“真实的”和“虚假的”两类范畴,前者是直接从对实在的认识中获得的,因而是毫无问题的;后者则由于其中存在着偏见和曲解的因素,必须予以说明。即“真理都是毫无疑问的,谬误是需要因果说明的”。

自蒯因之后,特别是自库恩和罗蒂之后,理论对外在世界的解释张力似乎引起了科学认识论的断裂, ssk的相对主义认识论就认为,真理和一致性总是由一定的理论框架设定的,而理论框架的建立本身是在一定的与境中集体认知的结果,是文化选择和社会协商之物。如果“对于事物和客观科学真理而言,为没有语境的依赖关系进行辩护,或者为没有文化依赖的随意信仰辩护,就等同于信神和信鬼”。 ssk提出的是:所有信念,就它们可信性的原因而言,都是彼此平等的。无论真假与否,它们的可信性的事实都同样被看作是有问题的;这意味着,无论把一种信念评价为真实的或合理的,还是评价为虚假的或不合理的,无一例外都必须找出其可信性特有的原因来加以说明。例如,无论根据自己的标准对信念作出怎样的判断和评价,如下所有问题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当予以回答:一种信念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某种代代相传的常规的认识能力和专门能力?它是否为社会中的权威所享有?它是否是通过已确立的社会化的制度传播,并且得到普遍认可的社会控制机构支持的?它是否与既得利益的模式密切相关?它是否会在实现共同的目标(无论是政治目标、技术目标,还是这两方面的目标)方面起到某种作用?涉及信念的判断其实际的和直接的结果是什么?

科学知识的确具有大量显著的认识论特征,正统的观念认为,科学活动的目的是要确立关于自然界的客观知识,是由一种发现与境和辩护与境构成的,但是,今天,基于科学知识生产“第二种模式”的科学,对其认知活动显然不能单纯从传统认识论角度刻画,需要根据独特的知识生产和认知的与境予以理解,ssk认为,这种与境不仅包括对自然界的理解,而且还是个体的与集体的人类社会文化的与境。事实上,在默顿学派的研究中也并没有否认社会因素在科学发展规模、科学家职业的选择和科学问题的选定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关键在于,默顿强调的是“科学是由个体科学家寻求对公共知识作出贡献的个人声誉推动的” 。而在ssk看来,这就完全忽视了集体认知的效应,忽视了科学可以看作“重要的公共知识的社会生产”的观念,即使在学院科学中,独创性的最高个人品质,也必须在制度框架的嵌套层级结构内行事,这种行事的结果不仅由某种语境所塑造,而且实际上也被社会建构着。只是这里的“建构”, “无非是指它暗含着意向性,即某种指导我们自己以某种方式行事的心智行为,它意味着生产知识的社会机制并非自动运行的,而是受引导的,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操纵而奔向理性目标的。”

ssk学者甚至认为,大科学时代科学的认识内容不仅是在社会环境中通过一系列社会过程得以发展的,而且科学知识本身是负载利益和与境的。科学中“每一个新发现都是一个结果,但并不是运用评价经验事实的一套理性规则的结果,而是偶然事件的结果,即偶然使用个别仪器、个别材料的结果,是实验室内部人们之间,有时是实验室内部同实验室以外的人们相互磋商的结果。只是在把发现写出来给同行看的时候,科学家才把自己的所作所为编成故事,强调理性,而抹杀了导致这种发现的偶然性和社会性的磋商”。科学方法是“根植于社会行动的场景之中的”。 因此,科学中的协商和共识比自然界的裁决更重要,而且,依他们之见,连自然界规律本身也是科学家集体创造的结果。实验室的产品要想成为科学知识,必须得到其他科学家的评价和接受,并融入公共性知识体系。因此,科学的目标就不仅仅是个人获取信息提出能够自圆其说的思想,而是使理性思维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公共知识的前沿领域或非核心领域,“这种共识不仅是充分的,更是必要的”。

对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相对主义者来说,像传统认识论那样,断然地把某些理想的标准或信念看作与其他在局部地区为某些共同体接受的标准和信念不同,具有绝对的合理性或权威性,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在他们看来,“并不存在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以理性和非理性的方式持有的信念不会构成本质上不同、需要诉诸不同人类精神、或者与实在有不同的联系、非要根据不同的社会组织模式来决定它们的可信性的东西。它们都将以集体认知和社会认知的相同方式得到解释,都需要诉诸社会与境的具体分析。因此,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已被集体或社会 “接受的信念”,而非“正确的信念”。

二. 认知世界的与境化与科学知识的建构

在科学一向具有崇高的认识论地位的状况下,如果自然界不是我们认识的唯一来源,不是我们真理的最终裁决者,我们凭什么可以共享某些东西,人们又如何达至集体认知的主体间性?这是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必须回答的问题,ssk认为,这种共享的根源是,我们存在于一个共同的外部环境之中,这种环境具有某种结构,但它不是由自然界的结构和秩序决定的,而是一直处在社会建构过程中的一个动态的网络结构,我们暂且可以把它称作一种“与境化”的认知世界。

在大科学时代,人们处在科学共同体、研究团队、交流系统、学术机构、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构成的认知网络的交叉点上。科学家的使命是在已有的外部环境中,通过合作、协商,建构可被共同体接受的理论,而融入公共科学知识体系的新理论又将成为现有外部环境有机结构的一部分。正如诺伊拉特所说:科学家像是在公海上试图重建他们船只的水手,但他们不能在码头上事先把船只拆开,然后用最可利用的组件再把它装配好。有问题的甲板是在公海上被一块一块地移走修理或者替换的,然后再被安装在大致恰当的位置上。这个不断自我装配过程的每一步,都强烈地被其周围的结构所决定,尽管如此,一个全新的结构也就同时被及时地制造出来了 。科学知识正是通过结构化过程得以变化和增长的。这是科学认知世界与境化的一个方面。ssk理论家的行动者网络纲领,话语分析纲领正是对这种认知世界与境化说明的一种努力。

另一方面,今日科学是在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多重利益联盟中运行,即使是最博学最自觉的个人,也只能扮演社会文化实践要求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即成为由极不相同的群体构成的特定的社会成员,群体之间和群体成员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各自具有不平等的控制他人行动的能力,在各种利益冲突中是经由谈判、妥协后终止争论或达成共识的,因此,利益与境对于认知世界和科学知识实施着双重的社会建构。ssk理论家的利益分析模式、实验室研究正是对这种认知世界与境化的另一典型解释。

90年代以后ssk对强纲领进行修正,bbh提出的 “社会学有限主义”认识论 强调在科学活动中,词汇的意义、信念和范例在连续使用中的开放性、不确定性和可变性都是因为使用中的集体认知和社会认知的背景依赖性和非独立性导致的。他们新建立的目标-利益因果模式是对认知世界与境化的一种最新阐释。

这样,ssk的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的认知世界就包含着最核心的几类成分。首先,并非单一由自然界构成的外部世界的存在是一个基本前提,外部世界的秩序和不确定性共同成为我们经验的原因,也是我们话语共同的参照系。人们进行选择、质疑,或者肯定、否定什么理论或者信念,其行为都是因为我们假定这个世界以这样或那样方式存在着为基础的;第二,我们还有可以观察和谈论的各种与境中的事态,以及观察和谈论这些事态的不同方式,至于这些事态究竟是关于自然的,社会的,还是理论世界的并无关紧要,它是我们建构科学知识的出发点。依照布鲁尔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由“我们的思维过程具有的唯物主义预设前提的观念图式所提供的。” 也是他的所谓真理的“第三种”功能解释。第三,将认知结果纳入科学公共知识体系以及其使用过程中不可消除的一系列“认知利益” 条件也是与境化的认知世界的一部分。

依照ssk学者的这种与境分析,为了获得共识,获得他们所说的“关于外在性的、持续时间最长,公共性程度最大,最生动的[集体]经验,获得相对牢固的合理性,社会行动者就必须对与境化世界进行一种去中心的理解,确立某种可以制约个人化的规范和框架,因此,框架与实在的关联最终是通过支配日常的有效承诺的标准构想出来的。这种规范和框架使我们获得一种有条件的客观性”。例如,一方面,人们创造了一个由命题组成的可见的理论世界,它的客观存在性是当代西方科学知识的一个重要成就,大多数实践者在这个世界都具有一种非个人的地位。个人越是掌握了他们非人格世界的的概念,个人实践就越会服从于超个人的控制,就越屈从于共同体的普遍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非个人的世界并不完全是理论的,也包括生活的世界,生活世界不仅是非个人的,而且还以典型的方式设定了普遍的和共识的形式。尽管在缺场理性的意义上这一客观性基础不是价值中立的,但它在文化、历史和实践的意义上是可达成共识的,因此,ssk 认为,“获得共识的可能性就成为科学客观性的另一个标准”。

实际上,在ssk那里,个体的经验都是在由人们共享的各种假定、各种标准、各种意图及意义构成的社会文化框架中发生的。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知识就是他们对“实在”的集体看法,我们的文化具有的知识之网——正像它们在科学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并不是由自然和任何一个个体都可以亲身经历,或者亲自习得的某种实在知识编织而成的,而是经由各类集体的经验和实验提供的线索、模型和范例编制而成的。因此,必须把知识和群体的观念、社会的文化联系起来,而不是只与个体和自然联系起来,个体可以通过某种调整机制来适应这个主要不是由自己创造的世界。因此,在ssk的与境化的世界里,“对真理和谬误的区分,就变成了一种存在于各种经验和从社会角度传播的信念组成的混合物内部的某种区分。真实的信念和虚假的信念中也同样包含了真理和谬误这两种成分”。

三.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如何面对科学的规范性?

传统的科学认识论是依靠科学理论与自然结构和自然秩序相一致的标准获得科学的规范性的,默顿理论是依赖社会建制和科学共同体制度化的规范获得科学规范性的,依据这样的观念,科学所以成为“科学的”,其合法性是由科学本身决定的,而且存在一套科学共同体内被制度化的普遍性的规范原则,在实践中指导着科学家的大多数活动,以保证被认可的科学知识忠实于自然界,这些基本原则就被认为是为所有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应用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但ssk却是通过削弱有组织的学院科学的地位传达他们的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的,在那里“根本不存在任何一组特定的关于自然的信念可以被认作是合理的或唯一的真理”, 而且,任何规范都是由于社会因素而与境化的,因而也是易变的,显然ssk理论正在冒着科学规范性特征丧失的危险。

另一方面,一旦ssk的相对主义建构论说明被接受,科学的集体认识论或社会认识论仍然必须追问,科学是如何被合法化的?科学是否也能像宗教那样,以一种祛神秘化的形式合法地存在下来?当然,由于大科学已经被看作同时服务于上帝和恺撒,即同时满足探求客观真理的知识需求和满足社会利益的功利的需求,因此,他的合法性不单纯是认识论问题,但是,同时服务于上帝和恺撒在策略和行为上的灵活多变性,以及不可祛除的利益依赖性,能否保证科学经由集体认知和社会认知获得真正的合法性呢?

显然,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的哲学假定,必然导致ssk对科学规范性和科学合法性观念的修正。首先,依照他们的逻辑,将科学的认知资源和社会资源做出二分本身就是不恰当的, 因为认知客体对于处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科学家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科学家在磋商中是同时使用着认知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而且,最终,社会资源会渗透到科学评价和结论的结构中,经过磋商的科学结论,不是对自然界的确定解释,而是处在特定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具体的行为者群体所认为适当的主张和集体认可的信念。其次,就社会规范、认知规范和技术规范与科学知识生产之间的关系而言,ssk 的理解是,“规范的意义总具有社会的偶发性,即它取决于处于变化着的社会背景中的行动者的解释。要使任何具体规范与大范围的明显不同的行为相一致,我们不能把知识的生产看作是遵从任何一套特定的规范行事的简单结果。相反,把科学规范看作是研究者在获得自己和同行们的行为的磋商性意义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词汇更为妥当。因为,科学家们能够获得多种多样的规范形式,可以用灵活的方式把每一种形式应用于个别事例,而且总能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任何既定的行为。研究者接受某一种解释是社会互动或社会磋商过程的结果;即成员们交换观点,而且相互之间试图进行说服并施加影响,在这一过程中,这些观点可以得到修改、摒弃或加强。磋商的结果受到成员的利益、学术倾向和专业倾向、成员对有价值的信息和研究条件的控制,以及成员诉诸科学权威性的力量等因素的影响。认知或技术规范在任何特定的研究领域中也会有相当不同的解释。‘与已确立的知识相一致’,‘与证据相一致’,‘有效性’,‘可重复性’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根据特殊情况予以解释,正如社会规范是因社会而易变的一样。” ssk的这种对科学规范性的解释恰好排斥了科学的合法性问题,无法解释今日科学的建制化的巨大成功。

当然,这种解释本身是期望重建社会学和科学哲学的联系,将科学作为知识生产方式之一种,形成一类特殊的受认识与境影响的人类知识的理解。 为了说明这种研究的正当性,ssk学者对传统认识论的批判,遭遇到了坚决维护科学理性和实在论地位的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的反对。但是,就目前的争论看,传统的认识论和ssk的理论,“任何一方都没有令人信服的案例以使自己在论战中取得压倒性胜利。科学的力量在于宽容意见的差异性,任何一方都不能充分证明各自对‘发现’和‘建构’隐秘地同居了几个世纪的文化进行认识论清洗的正当性。不可否认,ssk的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即使以一种弱的形式——确实向我们打开了一个认识论探寻的新纬度。” 科学知识社会学“推进了对科学共同体的体制性规范从认识论角度的探讨” 。

但是一个同样不容回避的问题是,ssk解构科学规范的努力显然没有成功,因为随社会变化的不同的规范如何使跨越时间的,来源不同的人获得共同思维方向的认知?分布于不同空间的人们如何会几乎同时产生几乎相同的思维结果?集体的交流活动如何形成思想的集体类型?或者说,这种集体的综合判断力和社会综合判断力来自何处?虽然ssk学者已经借重知识社会学从认知世界的与境化的视角做出了一部分回答,但终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也许真的存在一种由于人类自身的进化和社会文化的进化而形成的人类心智的认知结构,使人类共享着不能用逻辑推理模式概括的某种公共理性,这种理性已经内化为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内化为科学认知的一部分,因此能够有效地规范人类的科学活动。“认知也许是科学的社会纬度和认识纬度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我相信这也许是我们从ssk理论中获得的重要启示之一。关于人类心智认知结构与科学知识的问题,我们将另文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1. 大卫 布鲁尔著,艾彦译,《知识和社会意象》,东方出版社,2001年。

2. 巴里 巴恩斯著,鲁旭东译,《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

3. 巴里 巴恩斯著,鲁旭东译,《局外人看科学》,东方出版社,2001年。

4. 迈克尔 马尔凯著,林聚任等译,《科学与知识社会学》,东方出版社,2001年。

5. 卡林 诺尔-谢蒂纳著,王善博等译,《制造知识:建构主义与科学的与境性》,东方出版社,2001年。

6. david bloor,barry barns and john henry,scientific knowledge:a sociological analysis ,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7. 大卫 布鲁尔、巴里 巴恩斯,鲁旭东译《理性主义、相对主义、合理性》,《哲学译丛》,2000-1。

8. 史蒂芬 科尔著,林建成、王毅译,《科学的制造——在自然界与社会之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9. 史蒂文 夏平著,赵万里译,《真理的社会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

10. 约翰 齐曼著,曾国屏等译,《真科学》,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

11. 诺里塔 克瑞杰著,蔡仲译,《沙滩上的房子——后现代主义者的科学神话暴光》,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12. 赵万里著,《科学的社会建构》,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

13. 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

知识社会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课程知识 课堂知识 课堂生成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6-0249-01

尼采说:知识不是道德势力,而是权力意志的一种形式。课程知识是社会支配阶层意识形态的体现,课程知识的传递主要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它不是静态的文本知识,而是动态生成的课堂知识。[1]

一、课堂

课堂是什么?佐藤学认为“课堂就是通过其特有的装置,潜入进了社会的权力与权威,并且以特有的方式发挥作用的场所”[2],课堂是学生生活的主要空间,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场所。课堂是一个既规范又自由的场所,在这里可能有自由地表述、思维的碰撞、情感的共振、心灵的契合,也可能有空洞地说教、思想的禁锢、情感的压抑、强制地灌输。课堂既是学生的空间又是教师的空间,教师在这里展现其才华、实现其价值。

课堂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揭发并抨击权力、权威、充满矛盾的场所。我们知道在这种场所中,权利关系往往会带来课堂人际关系中的非人称化,课堂常常成为把教师个人转化成“教师”的角色,把儿童个人变成“学生”的角色的这样一种场所。课堂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具有很大的复杂性。课堂作为生活的场所它的社会构成也具有复杂性。日本学者佐藤学从教室的人际关系出发,把“教室社会”分为三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原始共同体。在此形态中,每个学生的意识与行为具有同化于班级规范并使之均质化的取向。第二种形态是集合性社会,也就是教室中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与制度性的角色关系所构成的集合性社会。在此形态中,共同体的性质被剥夺了,是以儿童个人自由为前提的教室社会,个体的主体性得以发挥,个体开始寻求个性的认识及其实现。第三种形态是学习共同体。也就是上述两种人际关系基础上加以变革而形成的。每一个儿童都各自在自主的个人世界中生活,同时他们也通过同他人的社会亲和,在教室的共同体世界中生活。

二、课堂知识

在课堂教学中知识被认为是绝对的,是真理性知识,在教师的潜意识中学生应该是无条件地接受这些知识。课堂教学是一切皆以“教科书”“课程标准”“教学参考”和以书本为准的知识教学。课堂教学过程中,似乎教师有绝对的权威。其实不然,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现实中人的话语权力,作为人认识与实践的对象的知识成了教学的主角,处在教学的前台,而教师和学生只是在幕后。巴西著名教育家弗莱雷用“银行储蓄”来批判学校教育,在他看来“教育成了一种储蓄行动,学生是储蓄所,教师是储蓄者”,教师充当着课程知识的传声筒的作用。

但是随着后现代知识观的发展,对于课程知识的特征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具有新的特征,如建构性、情境性。麦克?F?D?扬认为,课程知识是社会地、历史地建构的,而课程知识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课程即事实。从这点来看,知识就是既定的事实,课程的实施过程就是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的过程;第二课程即实践。从这点来看,知识是人创造的,人常常主动地解释社会事实,并且通过个体的积极理解和建构形成自身的知识。课堂知识的建构性是知识建构现在课堂中的具体化,课堂知识的生成是师生互动的结果,而学生进入课堂之前就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教师在组织教学时,应该正确对待学生已有的资源,学生的个人知识并充分合理利用它。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会根据自己已有的经验建构一种新的经验,教师在教、学生在学的过程中,已经在内容、形式、方法上重构了法定的课程。真正的课堂是怎样的呢?应该是一个令人身心皆能放松,学生能自由表达自己所思所想的地方。因此,课堂应该是一个特定的情景场域。石中英说:“任何知识都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空间、理论范式、语言符号等文化因素之中的,任何知识的意义也不仅是由其本身的陈述来表达的,而且是由其所处的整个意义系统来表达的,离开了这种特定的境域,即不存在任何知识也不存在任何的认识主体和认识行动”。[3]课堂作为学习生活的重要场域是学校制度化环境下的组成部分,学生只有作为真正的参与者,才能融入课堂情景,在具体的情境中获得知识、能力、情感。

【参考文献】

[1]吴康宁.课程社会学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3,p.437.

知识社会学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知识和真理的形成过程离不开社会因素的干预和建构,所谓知识受到客观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绝对支配并不存在。当知识世界受到金钱和权力的侵独和殖民时,知识分子要保持传统的精神气质也就相当困难。在困惑面前,知识分子始终面临着道德与利益的艰难选择与激烈的思想斗争。参与而不是背离,建设而不是批判,劝谏而不是斥责,必然成为众多知识分子的选择

知识分子一直以来是社会的中流砒柱,对知识分子的专门研究始创于德国社会学家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学术体系当中。而舍勒是另一位专门研究知识社会学的思想家,他在研究中同样涉及到知识分子的问题。20世纪在法国,知识分子问题成为学者们争相探讨的话题,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知识分子问题研究已经开辟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在美国、英国、德国等西方国家都成为研究的热点。对知识分子的研究不仅因为知识分子有着强大的社会功能,也与知识分子具有积极探求自身群体意涵的批判性反思意识密切相关。在中国,社会转型带来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远远没有平息下来,而全球化带来的科技、经济、贸易、政治以及文化的困惑乃至意识形态所面临的挑战使得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与使命在时代大潮中尤其凸显出来。如何看待社会?如何面对现实?为什么知识分子的价值判断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应如何看待知识分子内在的精神内核与现实社会环境和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在错综复杂的矛盾网络中知识分子应如何保持自立与尊严?这不仅牵涉到知识分子对社会的贡献与责任问题,也牵涉到知识分子如何通过反思与透视解决自身群体的建设与完善问题,学界对此仍然处在不断的热烈探讨当中。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到的“知识分子”,主要是指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

一、从实证主义到社会建构:有关对知识和真理陷阱的揭示

知识是对真理的揭示与阐释,而知识分子是真理与正义的守护者。这是一般人都了解的常识。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从哈贝马斯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其危机的事实:实证主义以自然科学作为社会研究的典范,认为外界的客观事实通过纯感官的客观认识可以达到,而获取的理论和认识是否为真理取决于该理论是否与外界世界相吻合。很明显,这里预设了知识的客观性以及与价值判断的分离,只有保持价值中立的态度才可以获得真确的知识。法国的徐尔干认为科学研究必须排除所有成见,特别要排除个人感情的因素,“感情是科学研究的对象而不是科学研究的标准”。最著名的当数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原则,他力求寻求事实与价值分离与平衡。特别在获得科学结论的时候更要严格遵循“价值中立”。作为一个非实证主义者,哈贝马斯提出“共识真理论”这一理论观点与实证主义相抗衡,认为任何对外界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由具有理性探讨能力的人通过在没有外力和内在的压力和制约下并且遵循相关的社群规范进行理性沟通所达到的。而真理性的情境是通过真诚沟通,在“更佳论据性力量”的指引下实现的。而法国的布迪厄则强调从实体论到关系论是当代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他认为,社会科学根本没有必要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社会科学的内容存在于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当中,这种关系是“独立于个人意识和个人意愿”而存在的客观关系。这种体现在抽象认识论基础上的关系社会学使得我们对社会科学的内容或者真理性认识获得前所未有的视野。布迪厄的社会学思想并不是要削弱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而是旨在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它的可靠性,这种理性认识对知识分子来说无疑具有普醒性,他让知识分子认识到社会科学的内容更多地来自社会因素的干扰。当然,韦伯对价值判断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对价值中立的应用也给予限定的范围,什么问题可以成为我感兴趣的问题,什么问题可以成为我考虑的焦点和主题,这就不能不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他提出的“价值关联”原则后来在舒茨那里得到了延伸,并且成为舒茨所提出的“生活世界”的重要行动机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知识和真理的获得并不能仅靠实证方法就可以达到我们探索的目标,而是应该这样认为,知识实际上是对社会现实的“社会建构过程”。对知识 以及真理的社会建构研究当数法国的福柯最为细致和认真。福柯提出的“真理体制”实际上就是真理或者科学知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他后来建立的知识考古学就是对知识条件的历史分析,他希望通过这种考古学分析来展示,在历史上,为了构成可能的知识,一个社会需要形成或者改变怎样的社会条件,分析一个社会的运行在何种程度上和这个社会的“真理体制”密切相关。特别要揭示这个社会的“真理体制”得以建立的各种社会条件以及各种实践过程,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清醒和具有批判性的态度来对待知识和真理。

通过上述的批判分析,我们得知,如果我们想当然地认为无论知识领域还是知识分子场域应该是一个“纯洁”的世界,与其他任何社会环节无关,真理是通过话语的论辩驱逐各种错误意见的“理想国”,无疑将变得幼稚和可笑。布迪厄曾经通过对学术场域的探讨对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关系进行淋漓尽致的分析。对知识场域的“纯洁”认知无疑将知识神圣化,而把知识分子的观念以及对知识和真理的构造认定为无非是其阶级出身或社会位置的特定表现,这又是另一个极端。布迪厄认为学术世界有其自身独特逻辑的社会空间,尽管知识分子在这样的社会空间中争夺自身的利益,但与整个社会世界的利益体系相比却处于从属地位。学术世界中的权威是通过对文化资本的占有而形成的。学术世界中的分化中产生两类行动者,一类是关注学术研究本身,追求的是对社会和自然的真知,而另一类是关注现时权力的利益,为秩序和权力提供可服务的知识。他认为知识分子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有所作为,布迪厄反对学术霸权,反对科学和知识的政治利用,捍卫学术场域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如果回避知识分子与他所研究对象的真实关系,将对科学实践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福柯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分析最能体现他的思想。在以往的认知中,真理与权力是水火不相容的,真理是权力的敌人,是通向自由的必经之路,学者可以通过揭示权力的奥秘,展现社会支配的真相。然而福柯认为,知识的积累与权力的运作是密切相关的,真理体制恰恰是权力运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和重要产物。一方面,真理体制为权力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另一方面,真理体制也是权力在现代社会得以运作的一个基础,是权力合法性的根源。我们从哈贝马斯那里可以找到真理被“殖民化”的扭曲进路。在哈贝马斯看来,真理的获取是通过真诚和自由理性的沟通而达到的,其结果应该是人们理性认知能力的增加。但理性认知和自主性的增加必然能导致社会系统日益复杂和扩张,结构的复杂使得在方法论意义上无法使得认知主体从个人的直觉层面去了解系统层次的现象,而必须用系统的方法并且以观察者的身份从事理解和分析。如果权威的形成是以在相关领域内通过理性讨论的方法所达到,那么我们说真理的认定仍然是理性的,但如果是金钱或者权力或者其他制度场景干预了理性的讨论,那么这种“真理”机制所达致的真理或知识是被系统殖民化了。哈贝马斯的论述给我们的启发就是:他讨论了生活世界是如何被系统殖民化的问题,并没有直接涉及到知识分子问题,但我们 却可能从他那里对现代社会结构的批判引申到知识或知识分子领域,实际上,生活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多重现实的世界,科学世界不过是生活世界中的一个“有限意义域”而已。从上述 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是真理的相对主观性,真理是可以通过真诚的主观意义的互动把握的。二就是对真理的社会干预,特别是权力的影响。无论如何,这两点都排除了 知识和真理的绝对客观性和所谓科学主义的绝对支配地位。

二、知识分子的妥协:在困境中选择

通过对知识和真理的社会学分析,我们对知识分子的生活世界必然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对于知识分子的界定,我们一般人认为,知识分子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依靠自身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谋生的群体,他们凭借其脑力劳动和知识资本与需要知识的个人或群体相交换从而获得报酬,并且在思维模式和精神内核上有一定的共性。这些共性成为知识分子在社会世界中的基本精神价值。那就是,对正义、良知的追求,对丑恶和不公的鞭答,对自由、平等的敬仰和维护等。知识分子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社会阶级或社会集团,因为他们拥有的知识资源不具有稀缺性,任何人都可以拥有知识资源,他们不至于卷人经济、地位、权力的争夺之中,能够超越于各阶级和各社会集团的利益之上,具有超越性和客观性。同时,知识分子最早因为其对现实和传统具有批判精神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而获得批判性的最显著特征,特别在落后社会与现代社会共存的时代里,批判性的知识分子更容易地在落后社会里诞生。亨廷顿认为:“知识分子是天生的反对派,他们在社会舞台上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潜在的革命作用,而不是他们所效忠的对象改换了”。也正因为他们没有特殊利益而超然于各阶级集团之上,他们才有可能成为社会良心和人类基本价值的维护者。同时,反对一切不合理现象和不公正秩序成为知识分子天然的责任。正是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进步,更加合乎理性和合乎良心。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之所以有如此高尚的社会地位,是因为他们以严格的道德自律性和对自身社会角色的忠诚赢得社会文化的认同和肯定。 在知识分子的本性当中还有一个重要本性就是发挥政治介人作用。除去知识分子以专业知识服务于所有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工具性功能之外,服务于人类基本价值,对社会政治施加影响成为知识分子的重要社会功能。在这方面,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奥·葛兰西提出的“有机知识分子”理论就是探讨的发挥知识分子的政治性作用的范例。在葛兰西看来,知识分子的作用主要是在上层建筑发挥领导作用的“社会活动家”,他所理解的知识分子不是单纯掌握知识的人,也不是独立于一切阶层之外的社会良知,而是那些具有知识而又在一定社会结构中参与领导上层建筑的人。他认为“有机知识分子”主要起到建设和积极参与作用,不仅创造和丰富新文化,而且能够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政治架构。“成为新知识分子的方式不再取决于侃侃而谈,……要积极参与实际生活不仅仅是做一个雄辩者,而是要作为建设者、组织者和坚持不懈的劝说者”。如果说批判性意味着与现行体制保持距离的话,那么建设性意味着尽可能融人现行的社会体制当中去。这一部分知识分子认为知识的力量就是体现在它为社会进步和人类福祖做了什么贡献,对社会有什么建设性作用。法国社会学家艾 德加.莫林曾经把知识分子的内涵概括为三个层次:文化的传 播和创新,社会政治的功能以及对普遍精神保持一定的自觉,而对普遍原则的自觉性实际上是知识分子精神的最高层次:就中国历史而言,这种对社会责任的担负以及对公平、自由的 不懈追求几乎一直是历代知识分子可歌可泣的行为,如战国 的屈原,南宋的文天祥,满清末年的维新志士,“文革”时期的 张志新烈士等。也有人把知识分子精神概括为科学精神、批判精神和人文精神。由此可见,知识分子精神一直显示出批判与建设的张力,辩护与反抗、解构与建构、批判与建设、劝谏与鞭答一直在知识分子的灵魂中摇摆。无论知识分子在上述摇摆中如何姿态,知识分子都有着令人敬仰的品格。

但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当知识和知识分子沉没在社会世界里,我们将看到事物发展的另外一面。在哈贝马斯那里,真理应该产生在理想的沟通情境里,没有制约的真诚沟通尽管是人类的一种本性,但也只是一个理想。它需要一个没有内外制约的社会论辩脉络和政治环境,显然这在现实环境中是不存在的。知识的急剧扩展和复杂化使得知识世界结构化到更高层次的系统层面,比如学术机制。结果系统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把知识世界控制了,制度系统上的复杂性使得我们不能光是依靠直观式的研究进路,而是要通过相应的系统分析才可以恰当地分析情况。同时,知识世界也只是生活世界(社会世界)一个“有限意义域”,在生活世界体系里只处于从属地位,但也无法摆脱整个生活世界制度体系的制约。对于知识分子来说,尽管对自由、公正、良知的追求是这个群体的天然本性,有着强大道德力量的支撑,但它的实现也只能依靠或存在于相对而言未曾分化的生活世界里。当知识群体被组织化到复杂的知识世界制度体系里,就无法摆脱知识制度体系以及社会制度场景的约束。在系统世界里,发挥对知识分子影响的力量主要是经济与权力。在这里,经济不仅仅是关乎知识分子获得收人的多少,而且还意味着他在市场社会中是否能保持遵从伦理的价值观。如果知识分子能够按照符合伦理的市场逻辑获得在地位、资源、收人等方面的公正分配,我们说知识分子与他相对应的社会结构是匹配的,他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行动逻辑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发挥自己的才干,为社会和人类的福扯作出贡献。但是正如系统复杂性所生成的那样,知识分子在不断创造知识的同时,也在不断型塑着制约他们自身生活世界的机制,这不仅包括学术机制,甚至还可以生成社会机制。这是一场人为的社会构建,也是一场历史生成过程。在这场型塑过程中,知识分子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知识分子对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的生成发挥了知识建构的功能,社会基本生活领域里的许多制度的建立缺少不了知识分子的功劳,因为在这里,知识分子也绝不仅仅是坐在书斋里的读书人,而是广泛分布于各个生活领域和专业机构里的社会建构者,包括那些政治领袖和社会企业家。他们一方面提供对文化产品的理解和阐释以及个人化研究,另一方面把自己的事业定位在社会实践领域,把自身的远大目标与社会变革及社会解放结合起来。其结果是,他们参与了权力结构的生成实践,参与了行政管理的架构与行动,也参与了生产实践过程。因此,知识分子不仅与社会体制一直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参与型塑系统的知识分子有可能成为权力体制中的一部分,但他必须顺应和拥 护这种体制,否则将受到压制。但无论如何,以他们的群体力量而言、显然无法抗拒他们所创造的生活世界,而是变成了生 活世界的被统治者。这与他们的传统精神气质必然发生对立与冲突。一方面,他们摆脱不了现有权力环境的制约,另一方 面,那些参与生产实践或者以知识换取收人的知识分子以生产利润以及以自我经济利益的满足为目标,其结果必然是其行为和所生活的世界遭到市场网络或者金钱世界的制约。因此,在现代社会里,政治和行政以及经济与利润共同形成了对知识分子控制的媒介,成为影响知识分子行为的两大影响要素。在这里,知识分子的生活世界就有被金钱和权力“殖民化”的可能。

知识社会学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解构了传统科学哲学将科学知识视为真理、实在等哲学观念而独霸对知识解说权的地位,同时建构了一种能够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说明的恰3"-模式。与哲学家关注人们“应当”怎样进行科学研究不同,社会学家思考的是人们“实际上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关注点的不同,致使科学知识社会学选择了自然主义作为其方法论的基础。自然主义诉求的实现需要借助具体方法的运用,体现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对自然主义的诉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将经验主义方法、描述主义方法与之缠结在一起,共同寻求探索科学的目标。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在方法论的选择上,确立了一条与科学哲学的规范方法不同的路径,以自然主义作为其展示基本纲领,进行合法辩护的策略。这样一种选择,促使科学知识社会学走上了一条“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科学知识”的道路。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自然主义的方法论选择

作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布鲁尔在最初提出用社会学方法解读科学知识的主张时,就明确指出要用一种自然主义的方法实现其目标。在对《知识与社会意象》中文版所做的序言中,布鲁尔提出了他的希望:人们能够把科学知识社会学当作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来对它进行研究。这正是科学知识社会学所要坚持的自然主义的核心要旨。

1.将知识纳入自然科学研究

按照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解,社会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而知识自身也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既然如此,对知识的研究就可以落人自然科学的一章。在进行了这样的前提预设之后,科学知识社会学亮出了追寻自然主义方法论的意向,这种意向就是“把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视为科学活动本身的一部分,视为用科学语言理解科学的一种尝试”。科学知识社会学这种意向同奎因提出自然化认识论的初衷如出一辙,只不过奎因是利用自然主义修正传统认识论,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试图运用自然主义颠覆传统科学哲学的规范主义。

正如初创者所设计的一样,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宏大理想就是要解构传统科学哲学将科学知识视为真理、实在等哲学观念而独霸对知识解说权的地位,同时建构一种能够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说明的恰当模式。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科学知识社会学从两个方面开始行动,一方面就是明确提出研究纲领,另一方面则是精心扫糙方法论。由于承担着解构与建构的双重任务,因而在方法论的选择上,科学知识社会学可谓用心良苦。一开始,科学知识社会学就试图将自身划归为科学一方,标榜自身所具有的科学性。在《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的分析》的导言中,科学知识社会学明确指出:“一些其他的社会学家曾经使用不具有科学特性的研究成果、使用不接受或不依靠科学的方法论传统和科学的宇宙观的思想,对科学提出过许多见解。我们则以模仿科学的方式敬重科学:在我们所进行的对科学的研究中,我们竭力仿效科学自身所具有的事实特性、非评价特性。”与此同时,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传统科学哲学坚持的规范主义方法论范式给予了驳斥。在他们看来,规范主义是一种先验方法,它给予科学的只能是超验解说,这会使对科学的辩护陷人循环论证,从而致使科学理论之所以正确,是因为有可靠的经验确证,之所以有可靠的经验确证,是因为有正确的理论作保证。这样的循环论证看似对科学进行了合理重建,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有说。规范主义由于预先为科学的解说设置了逻辑框架,鲜活的科学过程被黑箱化,只留下苍白的语言,因而难以展示真实的、丰富多彩的科学过程,也违背了科学自身的精神追求。规范主义方法的弊端促使科学知识社会学必须进行另外的方法论选择,这种选择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必须同他们的基本主张相符合。

2.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基本研究纲领

与哲学家关注人们“应当”怎样进行科学研究不同,社会学家思考的是人们“实际上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关注点的不同,致使科学知识社会学选择了自然主义作为其方法论的基础。在他们看来,自然主义方法论能够最恰切地体现他们的主张,也有助于实现他们对科学进行“现场”考察的社会学目标。

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熟悉的人都知道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其中的因果性、公正性和对称性都贯穿着自然主义方法论的诉求。按照强纲领的提出者布鲁尔的解释,因果性是表达因果关系的,涉及导致信念或者各种知识状态的条件。

在对公正性和对称性的阐述中,科学知识社会学更加彻底地贯彻了其自然主义的方法论主张。我们注意到,科学知识社会学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流派如何繁杂,他们始终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所有的人类活动都可以被理解为完全自然的现象”。科学知识社会学坚持这一原则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要将社会学的说明引人科学知识中,对其进行一种非评价性的、描述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阐释。为此,科学知识社会学主张必须对真理和谬误、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成功或者失败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正确和错误、真实与虚假给予对称分析。这就意味着对科学知识的解说不需要区分社会因素和所谓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而是要看作为“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是来自社会的相互作用,还是源于先验的或超自然的力量。科学知识社会学选择的是来自社会的相互作用,因为“社会学家所关注的是对那些被认为是知识的东西的自然主义理解,而不关注对什么东西值得被作为知讥进行评价性估断。作为一种方法论,自然主义理所当然地将科学知识社会学引向平等地对待和处理科学知识与其他人类现象,促使研究者能够深人科学内部,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科学内容进行探求,进而实现科学知识社会学重新解说科学的宏伟抱负。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自然主义诉求的实现途径

作为贯穿于各时代、各流派的哲学主张,自然主义体现的是一种基本哲学态度和倾向,具有统领哲学家基本思想的纲领性作用,这种纲领性作用并不是独立发挥效力,而是通过哲学家思想的具体展现起作用。

1.基于自然主义的经验和描述方法

可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之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一出现就引起学界的关注,除了他们高举反对传统科学哲学基本主张的旗帜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个性鲜明的研究方法。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在社会情境中发展、传递和维持的;知识社会学就是要致力于理解这些为常人视为当然的‘现实’过程。也就是说,知识社会学是对‘现实’的社会建构过程的分析。这段话表明了科学知识社会学注重的是知识产生的具体社会“现场”,与之相适应,所采用的方法也相应地能够帮助社会学家深人科学现场。由此,科学知识社会学将目光投向了经验方法和描述方法。在他们看来,借助这两种方法,既可以实现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学探求,也能够贯彻他们的自然主义态度。

对经验方法和描述方法的追求与运用构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3%i作。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口咋是遁着两个层面展开的:一个层面是宏观视角,实践者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经验分析纲领被称为“利益模式,’;另一个层面是微观视角,主要包括“科学争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与‘科学文本和话语分析”。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都始终坚持到具体的现场中对科学进行考察。为此,科学知识社会学涉猎了许多科学案例,以“陌生人”的身份介人科学探索中,还原科学认识的‘本相’。

2杜会倾向性经验方法的局限

采用经验性的描述实现其自然主义的哲学纲领进而达到对科学的真实反映的确是科学知识社会学最初的意向,但是在具体执行中,科学知识社会学却不可避免地将这种自然而然的进路进行了改装以符合他们所极力主张的信条,致使其经验性的描述成为自我辩护的运行工具。这种带有明显主观偏好的对自然主义的追求体现于科学知识社会学在进行一番详细的案例分析之后,最后的结论往往是倾向性的,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爱丁堡学派的“利益模式”中。在他们看来,利益就是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自然动因,通过对科学活动中的利益说明可以与科学知识的增长联系起来。按照这种思路,夏平与沙佛在对波义耳与霍布斯有关利维坦与空气泵争论的研究中,着重将视角投向波义耳与霍布斯截然相反的社会、学术地位、政治主张的探讨中。通过探讨,他们得出结论,波义耳对霍布斯的胜利远非传统科学哲学所认为的前者运用科学的实验方法获得了真理性的认识,而是“现代社会管理中的一个有用的象征”,或者说是特殊的社会情境决定了波义耳的胜利。这就意味着所谓科学的真理性标准是在人类社会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确与错误、真理与谬误的界限也无非是由人决定的。这样,认知因素受到社会因素影响,而且认知因素就是社会因素。绕了一大圈,我们看到,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借助经验描述以求从科学的史实中获得支持其基本主张的证据,而这种证据的获得远非他们所主张的给予科学活动以客观的、实在的显现,而是一种有所取舍的彰显,体现于自然在他们的眼前隐退了,只留下了社会。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的简约与社会的偏好使其偏离了最初的自然主义主张,难以真正实现用科学的方法说明科学的目的。更为严重地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由此被指责为仅仅利用自然主义作为取消科学内史与外史分界而采取的策略,实现与传统科学哲学争夺认识论资源的目的。如果指责成立,科学知识社会学借以立足的自然主义纲领将会被消解,其所津津乐道的经验主义方法、描述主义方法也难以显示出优势而成为他们为其主张辩护的策略,如此,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大厦有可能轰然倒塌。正是看到了潜伏的危机,科学知识社会学不得不寻求新的策略以确保其自然主义纲领的地位和作用,由此迎来了科学知识社会学自然主义的新取向。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自然主义主张的新取向

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走过了一条以“崇尚科学”为出发点,到“走向疯狂的解构科学的一种典范”,最终招致“反科学”的骂名。其中的原因在于虽然科学知识社会学试图通过自己的学术努力,深人探讨真实的科学过程,达到瓦解科学理性和科学真理,获取对科学的解释权目的,但是,“对科学实践中单一的、持续不变的、至上性的利益要素的强调,使自身走向其反面,以己之矛,攻己之盾,暴露出‘科学的社会建构’纲领的二元矛盾”。

1,科学研究的实践转向

将自然与社会进行二元分立是由康德提出的,其涵义是自然与社会分属两种不同的状态,二者彼此独立,互不干涉。传统科学哲学家选择了自然一极,将其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对科学提出了一种“自然实在”的解释,社会因素则被排除在外。科学知识社会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科学视为以人类为中心的事业,给予科学一种“社会实在”的解释,排除了自然因素。这样看来,科学知识社会学要想克服缺陷,寻求出路,就必须重新回归自然因素的地位,同时将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合二为一。后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到了这样一种途径的选择,并将其贯彻于自身对科学的探求中,从而拯救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自然主义方法论纲领。

后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其最突出的特点是转向“科学实践”的分析,将自然之维与社会之维置于同一个平台上给予考虑。在这种分析中,后科学知识社会学贯彻了自然主义的方法论要求,将科学家工作的实验室作为分析对象,对科学家如何在实验室中制造出知识进行了详细考察。这种考察一方面继续坚持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倡导的经验主义和描述主义方法,忠实地记录科学的实验过程,另一方面又重新关注实在论与客观性之类的哲学主题,倾向于从本体论的角度理解科学实践。

2: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特征

对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各个学派详细考察之后,我们发现,转向科学实践的后科学知识社会学自然主义同科学知识社会学有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在理论上,后科学知识社会学提出了“常人方法论”、“行动者网络理论”、“冲撞理论”等取代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利益分析理论气其次,在术语上,后科学知识社会学采用了“联盟”、“行动者”、“力量”、“阻抗”等描述物与人相互作用的语词代替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利益”对社会因素的偏好;第三,从观念上,后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称性地对待自然与社会,把主体、客体、自然、社会视为各种行动者,与各种物质仪器(也为行动者)一起,在实践中共同博弈性地建构了科学 ,第四,从态度上,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积极接纳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声音,将他们视为支持者和同盟军。当然,后科学知识社会学对自然主义的新取向更重要地体现于对科学过程中的哲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