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伦理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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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网络伦理学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现实根源,它是由网络行为引发的道德关注。 网络行为是网络社会所特有的交往行为。同现实社会中的交往行为相比较,网络行为具有特殊的涵义,其特殊性表现在:其一,所处的环境特殊。即处在一种虚拟的现实(又称虚拟实在virtual r…

网络伦理学(精选5篇)

网络伦理学范文第1篇

主题词 网络行为;网络伦理学

一、为什么要提出网络伦理学

网络伦理学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现实根源,它是由网络行为引发的道德关注。

网络行为是网络社会所特有的交往行为。同现实社会中的交往行为相比较,网络行为具有特殊的涵义,其特殊性表现在:其一,所处的环境特殊。即处在一种虚拟的现实(又称虚拟实在virtual reality)中。这种虚拟的现实是由计算机、远程通讯技术等构成的网络空间实现的。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存在着虚拟的一切:不仅有虚拟人(virtual human)、虚拟社会(virtual society)、虚拟共同体(virtual community),而且有虚拟全球文化(virtual global culture)。虚拟的环境产生了虚拟的情感,进而有虚拟的伦理道德。当然,这种虚拟的东西并非虚无,只是另外一种存在方式罢了;虚拟的规范也不是凭空设想,而是实实在在的约束。这种“二元性”的特殊环境和行为决定了由此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必然具有同传统伦理学不同的特征。

其二,交往的方式特殊。即交往具有“虚拟性”和“数字化”的特点。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以符号为媒介,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中的直接接触减少,而是简化为人机交流、人网交流。此时人的存在以虚拟的“网络人”的面目出现。这种“匿名性”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交往风险却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进而交往中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更加明显。同以前相比,网络交往方式所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更少一些。传统伦理学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它无法直接判定网络交往方式是否合乎(传统的)道德规范,例如它无法判定网络攻击的正当性。这表性传统伦理学并不十分符合现代网络社会的交往实际。因而,建立一门适合现代网络化生存的伦理学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其三,交往所遵循的道德规范亟待解决。网络的匿名性同时也导致了随意性。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版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侵犯。未获授权之前甚至根本不考虑授权就、登载信息资源,随意下载别人的作品等,无疑违背了法律和道义的精神。在互联网缺乏监督力量和手段的情况下,人们只有依靠法律的、伦理的宣传,只有依靠个人内心的道德法则来制约这种现象的发生。尽管如此,这些手段收效甚微。我们可以看到,在技术手段走到法律、道德意识之前时,往往是要么更改规范,要么就得限制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很显然,进行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比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具有积极意义,因而,在现阶段提出网络伦理学就不是空穴来风的。

不可否认,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的虚拟交往行为必将对古老的伦理学产生新的影响。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产生巨大的道德反差,引发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也只有正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理解网络行为的道德意蕴,从而推动这门学科的成长。这一切表明,建立一门以研究网络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伦理学已经提上日程。

二、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一)网络伦理学的定义

网络伦理学是一门全新的、以网络道德为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学科,即关于网络道德的学说。 而网络道德则是探讨人与网络之间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的。在网络社会中,网络道德主要依靠一般的善恶观念和个人的内心信念为行为标准。确定其内涵和外延,关系到这门学科的未来和发展。

(二)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网络伦理学所探讨的对象和范围涉及虚拟社区及生活在其中的虚拟人。这里所探讨的虚拟社会,是指现代信息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即基于internet的计算机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空间。但是这个空间又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它不仅给人们提供了免费的信息资源,大大缩小了人与人之间的物理空间距离,也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凡是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发生的道德现象和冲突,都属于网络伦理学研究的范围。

(三)网络伦理学地位

网络伦理学同传统伦理学相比,其特点可以用:新的、应用性的、开放的系统这三个特点来概括。首先,它是一门崭新的学科。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生活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产生新的人际关系、道德关系,客观上给这门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它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围。根据伦理学的划分,它既不是描述性的,也不是元伦理学,它的目的就是建立现代互联网络上的道德规范,因而属于应用伦理学。第三,现代网络社会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具有新的特点,但是毕竟是最近数年间发生的事情,各种现象以及其各自的特点并没有充分暴露出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络的认同和对由此产生的伦理学问题进行慎密的思考,网络伦理学的内容将会逐渐丰富起来,其主要的规范也会在不断完善之中。因而要想建立一门反映网络社会道德现实的网络伦理,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进行客观的、公正的、科学的研究。这是为什么说这门学科是开放的系统的原因。

(四)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一般伦理学的道德要素

从纯伦理学的角度看,网络伦理学已经拥有了自己独特的道德要素,即:a.网络道德意识。同传统伦理学的道德意识相比较,网络社会中的道德意识显然更加淡漠,人性也趋于自然,而交往更是较少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且摒弃了现实社会强加给人的各种限制。换言之,一进入网络,一切都不同了,心灵得到释放,获得自由,人最大限度地去实现自己,成为自己。其特点是自律性及其要求增加,凸现个人修养和学识的重要性。b.网络道德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不确定性、简单性和互动性。这是网络社会在伦理学上提出的新问题。即人们之间可以没有现实中的交往,但是他们仍然可以拥有友谊、爱情以及信任、帮助等等。当然,这种关系也可能维持的时间很短,但是应当承认,这种关系更多直接性,更少功利性。它也许克服了人们由于现实社会的各种压力而被迫放弃的各种交往关系。c.网络道德活动。这些新型的道德活动具有其特有的一面:独特性、多样性、随机性、目的性。网络提供的是虚拟的空间,这种新型的空间发展了许多新型的活动。比如聊天(chat)、发贴子(post)、电邮(mail)、上/下载(upload/download)、网络攻击(attack)、等等。而且随机性的交往增多。在这些活动中,人们的交往均具有鲜明的目的性。例如,交友网站的增多,各种聊天工具的普及等等。网络提供的即时通讯功能和匿名功能使人们的交往活动不必考虑空间距离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活动又具有直接任意性。这都为网络伦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正是网络伦理学得以存在的基础。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了构建完整体系的基础。本文试图从构建其完整的框架入手,论述与此相关的范畴和意义,为最终建立一门新兴的学科做出尝试。

三、网络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一)第一原则:资源共享原则。

网络上的资源共享源于信息共享。包括软件、程序源代码等。凡是使用过网络搜索引擎的人都知道,搜索的过程,就是资源共享的过程,搜索结果就是大量免费的资源。而在一般的网络浏览过程中,资源共享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只要上网,就可以得到大量的资源,这也许是网络社会中最大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看,资源共享遵循的是“免费原则”。当然,这种免费具有约定性,它使用的是网络提供的默认值。如果超出约定的范围,这一原则就会收到挑战和限制。但是,无论如何,网络社会中的免费搜索、免费服务、免费信息等所体现的原则,毕竟不同于商品社会中的资源配置原则。后者体现的是利益最优原则,而前者却是以信息的最大化为出发点的。因而,作为网络社会所特有的资源共享,理应成为网络伦理学的首要的原则。

(二)第二原则:一致同意性原则。

一致同意原则强调网络行为都应遵循一般的道义性,它必须是诚实的、公正的和真实的。尤其在那些通过网络交往的人中间。双方一般都被理想化成为具有上述优点的人,因而值得信赖。很显然,一致同意性被当作网络行为的前提和默认值而先入为主地存在于网络人头脑当中。虽然这种认识不具有客观性,但是并不妨碍它成为网络伦理学的原则,只不过同时也是网络伦理学追求的目标罢了。这也是网络伦理学在当前遇到的最具争议性的原则。虽然通过网络交往的人都希望对方所描述的都是真实的,但是由于缺乏一定的监督机制和惩戒措施,网络人还是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意愿,而不是按照大家通常希望的规则那样行动。这样就给这一原则增添了许多变数,带来了许多问题。例如,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侵权等等。

(三)第三原则:自律性原则。

自律性是伦理学的目的。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个人具有充分的自由,缺少约束,要达成一致同意,或完全享有整个资源,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每个网络人都遵循自觉性,遵守一般道义原则,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自律性原则可以看作一种最终的道德诉求而和其他原则共同构成网络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如果说,普通网络伦理学中也强调这一原则的话,那么,网络伦理学无非是更加突出这一特点罢了。自律性的另一个意义是,遵循最小授权原则。即只在网络中获取应当获取的资源,而不越权去访问或者试图获取那些不应该获得的资源,否则就会被取消授权。因此,自律性为网络伦理学的终极目标和终极关怀。

四、网络伦理学探讨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一)网络伦理学探讨的基本范畴

善、恶

在网络伦理学中,善恶观念符合传统伦理学的一般特征。善恶问题是伦理学研究的中心问题, 是伦理学范畴的核心,因而也是网络伦理学应该研究的最主要的范畴。但是,在网络伦理学中,善恶问题又有自己独特的地方,比如判断善恶的标准更加不明确。按照斯宾诺沙的意见,所谓善是“指一切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而言,特别是能够满足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而恶则“指一切痛苦,特别是一切足以阻碍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 这种定义具有很大的歧义。在网络社会中,侵权、盗版、黑客攻击等行为无疑给行为人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和实际利益,但是他们的行为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物质和精神的伤害,显然不能算作善之列。而根据列宁的观点,“‘善’被理解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性(2)”。 亦即那些用来维护网络安全、维护网络规范、提供网络服务的行为才是善。反之,利用网络的便利对网络社会以及现实社会带来危害的就是恶。

然而网络行为毕竟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如何界定网络行为的性质,确定是否合乎“道德”的,或者是合乎“法律”的;哪些又是“不道德”的,或者是“不合法”的,都需要一种规范。而利用现实社会既有的规范处理这些行为并非十分恰当,这就要求制订新的网络规范来对网络行为进行界定。但是,勿庸置疑,在新的规范形成之前,通过法的、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填补这种无规范的真空,无疑是现代人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应当

即规范网络行为的内容,确定“应当”与“不应当”。“应当”这个范畴属于传统伦理学的内容,但是在网络伦理学中依然具有新的价值。毋宁说在这里“应当”更具争议性,以至于人们只好通过制定“不应当”来界定“应当”的范围。例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为计算机伦理规定的“十戒”可以看作试图界定网络伦理学“应当”范围的典型规范:(1)你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2)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3)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4)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5)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6)你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7)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8)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9)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10)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价值

这也许是网络伦理学中最赋有争议的范畴。一个人的网络行为有没有价值,是否恰当,换句话说,能否对这种行为做出道德判断,几乎没有什么定论。倒是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完全处在别人的评价当中。虽然“价值范畴最为重要的用途在于赞扬”, 但是这里用“毁誉参半”来形容网络行为的价值却一点也不过分。但是,毕竟网络行为具有其特殊性,即遵循一定的价值标准: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同意。这样的行为才具有网络上的价值。显然,多数人的同意和事情本身是否正确是两回事,但至少表明在这方面网络伦理学所遵循的价值具有其特殊性。

当然,确定网络行为的价值是为了引导它。通过制订规范固然能够主动防范网络违规行为,但是人们真正的目的应该是引导一种新型的道德倾向,以确定有价值的观念和理想,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避免的道德归宿。现代网络伦理自然也不例外。例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在探讨其成员应支持的一般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中这样规定:(1)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2)避免伤害他人;(3)要诚实可靠;(4)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5)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6)尊重知识产权;(7)尊重他人的隐私;(8)保守秘密。 即用规范的名义对网络行为的价值作了区分,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在网络上的作为,尽量避免无价值甚至损害他人价值的行为。

平等

意即自由获得资源和服务,这是网络社会的普遍规则。一个人只要注册了ID(即身分或身份identification, identity),拥有自己的密码,就可以“匿名进入”网络畅游、交友、聊天,发表言论、获取信息等等。这便于人们以平等的身份进行交往,并使交往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这在最大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平等主义。免费信息资源也具有这种不分民族、种族、文化约束的特点(当然也具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语言,主要是英语,使得网络主要在受教育群体中存在)。进一步,网络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简单为人机交流,面对冷冰冰的屏幕,一个人完全可以放开一切禁忌,平等地参与讨论,形成了网络无禁区的现实。换言之,网络给予进入网络社会的人们以道义上的平等权。

网络赋予人们的“平等权”还蕴含着另外一个不易被觉察的意义,即它有助于推动直接参与式民主的讨论和进程。网络毕竟是一个独立于传统媒体的力量,一定程度地缓解了公众的知情权,资源共享原则又从客观上有利于促进现实社会中的公平现象,例如电子政务的推广。这也许是网络社会带给网络伦理学的最深刻的影响。

信用

这个范畴的应用集中表现在电子商务中,意即个人信用正逐步增强。在现实社会中,信用的实现由法律等社会规范保障,而在网络社会中,适用的法规、规范并没有建立起来,个人信用成为网络消费的唯一保证。虽然网络服务方要求被服务方提供基本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现实依据,甚至必须提供信用帐号,但是这并不表明网络中个人信用的脆弱,恰恰相反,网络正逐步培养起个人的信用。实际上,进入网络消费,已经建立了信用。

信用范畴的另一种应用表现在网络游戏中。在某些游戏的设定中,游戏者通过增加个人信用即可获得较高的分值奖励,从而在游戏角逐中获得优势,乃至于获胜。这是网络游戏对建立网络时代的个人信用的贡献。

服务

这是网络社会产生于消费社会之后的典型特征。其中的含义之一是指:在网络社会中,消费同现实社会中一样,由一对一的形式构成,即有服务方,也有消费方。在这里,服务是传统的,机械的,网络只是一种媒介。含义之二是指:web-service,即网络服务,主要指未来网络提供的智能性的服务。比如,一个人在网络中打入“我想去西藏旅游”的语句,网络会提供出一系列的信息,如去西藏的最佳季节、气候条件、最佳旅游路线,等等,供提问者进行参考。从而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化和互动性,这是网络服务的真正含义。

批判

把批判作为网络伦理学的基本范畴确实有很大的争议。但是,这里批判已经异化为批评,而且泛化为道德判断,它总是不停地询问:“这种观点是好的么?”“我(们)应当这样做么?”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网络是一个特殊的空间,虚拟的环境产生了特有的网络语言,而匿名性让真相融入无穷无尽的争论。加之网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没有了管理者,没有了权威(authority),网络成了“自由”的空间,导致每个网络人都是他自己行为的领导者和评价者,任何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判断来决定讨论的价值。造成批判的滥用和现实语言的萎缩,深层次的文化思考被肢解,代之而起的是肤浅的、无休止的争吵。BBS就是这种批判滥用的典型。在那里,没有规则、没有标准,批评总是以自我中心,否定就是一切。

五、研究网络伦理学的意义

探讨网络行为引发的社会、文化和政治问题,在网络伦理学的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社会问题。过分关注网络导致了现实社会中的道德相对主义倾向和道德冷漠现象。前者是指网络的虚拟性和无约束性使得人们在网络中可以对任何事情都拒绝负起责任,后者是指人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异化为网络人,其重心转移到虚拟社会中的交往,从而削弱了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交往行为。而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是其根本的属性,但是以计算机为媒介进行交往的网络社会导致的人们直接交流的活动减少,必然造成群体意识的淡漠和人际关系的冷漠。此外,还造成了道德失范现象,例如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盗用他人的帐号,攻击他人的网络和计算机造成实际的损失等等,都是引起现实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其次是文化问题。这里有两层含义:表层问题表现在网络语言上。网络有自己的语言。 例如电子邮件所使用的语言格式,通讯网络协议,远距离传输协议,等等。这些协议可以说制定的非常具体和精确,甚至对字母的大小写、信息长短、主题、电子签名等细节都有详尽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就不能获得和任何信息。同时,这些规定又具有数字化、符号化倾向。 其应用同现实社会中使用的语言产生了冲突,其结果是消解了现代语言。深层问题表现在文化侵略上。即文化的殖民主义现象。由于现代网络使用的主要语言是英语,这有利于当代西方文化通过网络这种先进的传媒把自己的政治文化和价值观强行推广到全球,使得接触网络的人们容易受到现代殖民主义的隐性侵蚀。侵蚀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文化和宗教的冲突,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当然,这种文化的冲突也促进了各种文明的交流和融合。客观地说,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不仅如此,网络还会引发隐性的政治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改变现有的社会分层。即未来社会将分为掌握和控制信息的群体(knows) 和不占有信息的群体(knows-nots); 这必将引起一种新的对抗。 这或许正是现代政治学或者社会学应该注意研究的问题。

在我国,对网络伦理学的深入研究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是一个崭新的领域。笔者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对正确规范网络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正确对待文化阵地扩展的现实。 网络被誉为“第四媒体”,拥有传统媒体所没有的、也无可比拟的、全新的传播方式。如何占领这个新兴的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其传输信息迅捷、大量的特点,对我们当前加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至关重要,也是当前宣传工作必须研究的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2001年我国公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立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为网络伦理学的建设提供了指南,也为在网络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因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要对传统的宣传手段进行改进。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其最大的特点是独立性。这个特点保证了网络较为公正地传播信息。网络里有巨大的资源,但是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不一而足。必须改进传统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才能符合网络传播的特征,进而对信息进行甄别、优化,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在这个问题上要坚持“以德治网”和“依法治网”并举的方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针对网络的立法,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网络进行监管和疏导;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教育,使广大网民能够辨证地认识和使用这种新的工具;启动网络文明工程,把网络文化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来研究,支持对此进行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争取建立较为客观的网络伦理规范。

最后,还要对网络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进行研究。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正确引导网络的发展方向,是规范网络伦理,保证这一新兴的社会现象有序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必要步骤。只有这样,才能为我所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研究网络文化中的伦理问题,其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的阵地,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在研究中严谨、认真、公正、客观,才能正确掌握这一新兴交往工具,引导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

[2] 路德·宾克莱.二十世纪伦理学.孙彤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5).

[3] 魏英敏.伦理、道德问题再认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 陆俊、严耕.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国外社会科学.1997(2).

[5] 孔昭君.网络文化管窥.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5).

[6] 吴满意.试论网络伦理.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

网络伦理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网络特点;外部环境

互联网进入我国后的发展速度远比其他媒体要迅猛得多。电话进入我国家庭差不多用了100年的时间,电视大概30年,而互联网不到10年就已经形成规模,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达1.11亿人,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且85%为35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学生则是最主要的群体。科技发展史表明,科技作为人类首要的物质创造力量,同时还负载着利益和价值;每一次技术的进步,都伴随着利益的纷争和价值观的冲突。网络和每一次技术进步一样体现着“双刃剑”的特点,既改变着社会、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人类的进步,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历史的机遇,同时也给人们带来许多的道德伦理问题。随着网络影响的不断扩大,互联网不可避免地给大学生道德观念和行为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一、大学生网络伦理危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网上聊天语言失范,网络交友心理失衡,在亦虚亦幻的浪漫中行为失控

网络语言有自己独特的“规则”。除具有形象便捷的特点外,网络语言更多地充满着戏谑和粗俗,逐渐失去原有的语言规范。大学生上网聊天的目的多数是交友,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决定了交友对象的不可确定性,而大学生他们渴望接触更多的人,体验各种新奇的感觉,在制度化的校园和有规律的家庭生活里很难得到满足。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性达到了最大化,并且由于相当一部分门户网站经营者的功利性导向,大部分聊天室充斥着各种富有性、诱惑性的言语,甚至不时还会出现色情交易的信号,这些常常使尚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难以自持。网络交友甚至网恋成为大学生网民一种司空见惯的行为方式。

(二)开放与封闭、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给大学生带来危害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但从其作为虚拟世界的角度看,它又是一个封闭的系统。网络世界中人与人的交往与现实社会相比,具有交往范围更广、关系更加平等等优点,可以使人们更好地互相沟通。通过网络有机会认识陌生人,与志趣相投的人交流。这种虚拟世界比现实世界自由,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创造网络中的自我角色或随意欺骗他人,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人际关系的信任危机。这种网络交流的匿名性使大学生面对的是缺乏面对面的人际互动和人格、交往情境双重分裂的环境、氛围,容易使大学生患上“网络疏离症”从而导致人格异常和心理障碍,不利于他们承担本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

(三)网上论坛无序化,黑客行为英雄化,计算机病毒的破坏作用无限制扩大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即电子公告牌,俗称网上论坛或讨论版,可以就某一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倡百家争鸣。自诞生之初BBS就颇受大学生网民青睐,如早期的“水木清华”。可由于讨论版更多地是以其信息自由来提高点击率,因此论坛内相互谩骂、攻击成风,发贴内容与版面主题相去甚远。曾经小有名气的西祠胡同中还有专门的“乱坟岗”,不服可以去那“单挑”,“乱坟岗”之乱可想而知,国骂、粗口,所学为数不多的英文单词也时时派上用场。无序的BBS越来越脱离其初衷。

“数字化生存”同时带来了信息崇拜。信息崇拜的极端表现就是黑客与计算机病毒的出现。黑客是英特网上破坏性最强的群体,虽然偶尔也会扮演网络侠客的角色,但更多地充当着“网络流氓与网络罪犯”。他们典型的动作就是在网络空间乱砍滥伐――“劈”,在知名网站乱涂乱画――“黑”,已经由最初的恶作剧发展到故意进行数字破坏。计算机病毒也多数是这些所谓“网路侠客”的“得意之作”。他们把自己的行为更多地看作是一种智力“挑战”或游戏,其行为的潜在破坏作用几乎可以使英特网自生自灭。

(四)图文并茂,网络游戏魅力难挡,学业就在“快意人生”中荒废

古人云,“食,色,性也。”对处于青春萌动时期的大学生来说极具诱惑力。在最近一项名为“网络十大罪状”的民意调查中,网络色情高居第五。色情业随着网络的商业化渗透到英特网的每一个角落。另外一份对北京五所著名高校学生的调查显示,98%的人曾查阅黄色图片或文字。而在接触过网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有性犯罪的行为或动机。网络色情已成为网络空间的公害之一。

(五)对于互联网这块巨大的蛋糕,游戏开发商自然不会无动于衷

传统的单机游戏已足以满足大学生这个年轻的群体,网络游戏却另有其别样魅力,网络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互动游戏空间。但是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危害是巨大的,根据心理学测试的统计结果,所有服食的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焦虑、紧张、忧郁等等。而迷恋网络游戏的人经过测试后,其结果也都超过正常值,无一例外地提示具有心理障碍问题。

二、面对大学生网络伦理危机的对策

(一)强化社会道德责任,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所谓道德就是调节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一种准则。互联网由于众多网民的参与,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关系也需要一个准则来调整,需要有一个规范来约束。心理学有一个内模仿的概念,即网上行为是个体心理历程的再现,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道德实质上是社会道德的一个延伸,因而又会反过来影响现实道德。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提出“八荣八耻”观,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对传统文化精髓的传承与发展,也是对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提出的要求。知耻明荣,就是要求大学生网上行为也应像现实生活一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析、判断问题,加强自律,自觉校正自己的网上言行,大力弘扬真、善、美,抨击假、丑、恶。

(二)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立法,净化网络环境

在强化社会道德责任、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进程中,制度建设尤其关键,要通过道德立法赋予道德强制性的特征,以全面提升整个社会尤其是大学生网络道德水准。制度是“行为规则”,其本身有“褒扬”和“惩治”两层含义。道德的作用机制主要是自律,而道德的制度化是把自律与他律有机融合,赋予道德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使道德的作用能够更充分地发挥,最大限度地扼制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美国是全世界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最大的分布地。其做法有两点值得借鉴:一是明确的分级制度,便于实际执法中对违法信息内容和游戏的识别鉴定;二是将违规网站和经营者、有网络性犯罪污点的人纳入黑名单全国公布,对不法分子有着极大的震慑作用。

法国的做法是对网络色情课以重罪。1998年6月,法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的定罪量刑做了部分修改,从严从重处罚利用网络手段腐蚀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上述国家为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立法的做法,对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拓展高校德育空间

高校思政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创新德育的方法和手段,开辟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站,正确引导大学生开展网上讨论,贴近大学生思想,贴近现实生活,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对大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切实加强大学生德育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总之,大学是一个特殊的阶段,生理上已为成人的大学生心理、情感都尚未成熟。如果学业与生活不能够使他们忙碌与充实起来,那么虚拟世界便可能成为他们的一种很好的寄托。而一旦走向社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多重角色使他们立即能够感受到生活的丰富多彩,同时也很快会明确,生活不是游戏,也无法游戏人生。

参考文献:

网络伦理学范文第3篇

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一、网络环境下凸显出的大学生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第一, 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容易让人迷失真我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网络娱乐性的特点使人沉迷其中,扭曲了人性的正常发展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第三,网络的隐蔽性造成网络信息的虚假难辨,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二、净化大学生的网络德育环境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网络伦理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伦理道德 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TU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5-0138-01

当代社会,网络交往占据了不可或缺的位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指出,“截止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32亿,直逼7亿人口大关。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46.9%。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约3.02亿,占总网民数的47.8%。截止至2014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人。”[1]

高校辅导员作为培养中国的新生代力量教育者,不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正确引导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迫在眉睫。

一.正确引导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价值观的意义。

1.人文意义

大学生的年龄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思想上位惩处,容易受到各种不良文化的思想侵害,因此,作为高校教育第一线的辅导员,我们要抓住大学生思想成长关键期,加强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观的建设,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努力提高大学生网络素养。

2.社会意义

法律对人的伦理道德限制极为有限。它更多地控制的是人的外在行为,而伦理道德确实人的内在修养,是一种内在的责任意识,对于大学生群体,我们需要以教育为主,强制为辅,探究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观教育有助于从根源处解决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真正成为有情感、有态度的高端型人才,更多地在网络上播撒正能量。

二.当代大学生网络交往的现状。

1.中国互联网的兴起

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进入互联网络时代,在国家发展方向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在这段时期迅速发展壮大。我们也开始慢慢熟悉并开始使用Internet,从而,“网民”这个词也逐渐流行起来。

2.当代大学生占据网络社会的主置

网民的壮大是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社会产生,随着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有很多人甚至把网络的虚拟社会当成了生活的全部。“人类社会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网络社会”[2]。虽然网络社会看上去比较虚拟,但它又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虚拟社会,在网络虚拟对象的背后是一个真实的人的存在,差别在于除了这个真是的人,其他的物理环境都是虚拟的而不是实物。

“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不断迅速扩张的社会”[3]。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加入网络社会,科技手段也为网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让人们在闲暇之余可以随时随地地运用网络。

随着网络的普及,思想活跃、喜欢接受新鲜事物的大学生成为了网络社会中的主力军。

3.网络交往的现状

面对网络交往人们可以更多地将自己放开,说话也更加随性,当然也可以遮掩很多自己性格方面的弱点。网络交往中主体身份缺失、身体被隐藏、交往以符号为中介,这些使得网络交往呈现出虚拟性。

现在网络上论坛遍布,很多大学生和社会网民一样喜欢在网络上“吐槽”,说了什么可以不计后果,隐私性吸引了更多大学生的加入。有些大学生平时性格内向,自身缺乏安全感,不爱与人交流,但思维活跃,呈现出来的状态是面对真实的生活时一言不发,在虚拟网络交往时滔滔不绝。

三.正确引导当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的措施

1.教育引导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大学生在整个网络社会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最具有代表性,而且网络中各种诱惑对大学生的危害也最大。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缺乏分析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生正处于生理的特殊阶段,渴望自立却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国外过于前卫的思想通过网络肆意传播,有意无意地毒害这大学生群体,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了很大冲击。大学生受极端思想侵害的后果比任何群里都严重,研究和建立完善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体系是非常重要也是十分必要的。

2.结合国学伦理道德教育

儒家的“仁爱”观是代表思想,它不但是道德准则,也是处世的道德精华,《论语・颜渊》中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可见人在社会中友爱互助、与人为善其实是大智慧的体现;儒家的“诚信”观,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不论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在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4]”这就表达了人必须要诚实守信;“慎独”指人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也能谨言慎行,遵守道德,是一种道德情操的高度自觉自律。“‘君子慎其独,非特显明之处是如此,虽至微至隐,人所不知之地亦常慎之。’朱熹的这段话充分地阐述了‘慎独’这种道德修养方法的精髓。”[5]

中国的国学思想博大精深,我们要加以利用,把国学的思想在高校大学生中传播开来,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国学,追随先人足迹,严守道德准则。

3.借鉴先进经验

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就开设了计算机伦理学课程,九十年代后已经大面积覆盖到了大学中。从理论角度来教授大学生如何遵从网络伦理道德,从根源浇灌,使大学生能够支配和调节伦理道德思维。

对伦理道德深入讲解,使学生能够建立起深刻、正确的伦理道德认知。还可以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体会到要远离伦理道德失范,自觉尊重伦理道德规范。

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观的灯塔。“网民自身的道德良心与道德选择,决定其在网上行为的道德与否,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根本在于加强对上网者本身的道德教育。”[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很好的提纲。除此之外,“八荣八耻”也是中华荣辱观一个很好的概括。它们都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正确的伦理道德规范,也使我们的教育有理可依、有据可循。

结论:

当代大学生个性非常突出,受挫能力较弱,易产生极端想法并在网络上发表;也有些大学生喜欢在网络上跟风,以讹传讹。这些现象都表明了当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观需要尽快正确地教育引导。

首先,要做好“家校合一”的教育体系;其次,要在校园网中占据主要阵地,以便及时更正;最后,要深入钻研,开拓当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新模式。

在这个大力发展“互联网+”的新时代,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底线和基本原则,培养大学生的自律能力,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必定会在这场网络伦理道德的攻坚战中获得最终胜利。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互联网天地.北京.2014.

[2] 张鹏.网络社会伦理基本问题研究[D].学位论文.江南大学.2008.

[3] 张鹏.网络社会伦理基本问题研究[D].学位论文.江南大学.2008.

[4] 《论语・为政》

[5] 王菲菲.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建设的思考[D]学位论文.安徽工业大学.2011:44

[6] 班婕、陈震.现实与虚拟的互动―网络道德问题略论[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

网络伦理学范文第5篇

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一、网络环境下凸显出的大学生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第一, 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容易让人迷失真我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网络娱乐性的特点使人沉迷其中,扭曲了人性的正常发展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第三,网络的隐蔽性造成网络信息的虚假难辨,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二、净化大学生的网络德育环境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1]网络伦理的若干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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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严耕.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 [J]. 国外社会科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