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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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应急救援工作推向新水平 为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使应急救援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各个矿长为成员的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精选5篇)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xxx年应急救援工作以创建“安全生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指挥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作出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应急救援工作推向新水平

为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使应急救援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各个矿长为成员的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确保了应急救援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建设

在完善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紧紧围绕我矿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制定了《矿井火灾应急预案》、《矿井水灾应急预案》、《矿井瓦斯爆炸应急预案》、《矿井煤尘爆炸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同时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救援管理快捷、高效的运转机制。

三、强化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救护队伍建设,成立了一支21人组成的快速反应、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有组织、有安排地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应急救援浓厚氛围

我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如“安全生产月”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应急救援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救援常识进区队,形成全矿共同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

五、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我矿对应急救援队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应急常识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先后开展了防水、消防、防火、煤尘、瓦斯等知识,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同时积极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

六、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工作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矿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排了相关人员对本行业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到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调度室具体抓,排查有计划,检查结果有记录,隐患整改有方案,安全措施有保障,通过排查和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各类灾害和事故隐患。

七、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各镇(街、场,下同)、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从**年开始,用2年时间,初步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管理培训应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对广大公务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体系。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结合近年来我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以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借助“一网五库”(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救援专业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法规库、典型案例库)中的法规库,宣传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二)以市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1.围绕市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刊登介绍市总体预案。通过台山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落实,有关新闻媒体积极配合)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工作。市级专项预案的牵头起草单位要编制简要操作规程,由市政府网站及台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简要操作规程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负责提供给市政府网站及媒体选用。同时,各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解读宣传工作。(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落实,有关新闻媒体积极配合)

3.进行典型案例宣传。一是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镇、各部门单位推进“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法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二是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公安、水利、农业、安监、卫生、环保、科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宣传)

(三)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1.以发送《你准备好了吗?—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克服困难开展自救、互救,灾后如何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由市应急办牵头,各镇、市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

2.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通过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设置应急标识,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题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统筹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并由市公安、安监、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供稿)

3.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学校、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由市应急办和市公安、安监、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组织)

4.开展应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都是应急管理的重要部位和应急处置的第一线,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宣教活动。机关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学校、社区(居委)以平安建设为重点,沿海镇以防台风为重点,边远山区镇以防御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和山洪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应急办、市公安、安监、卫生、科技、教育、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及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5.有针对性地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采取集中宣讲应急手册、出墙报、放电影前插播应急知识短片等方式进行。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专题讲解、帮助阅读或演示,制作成宣传橱窗等进行宣传。(由市公安、教育、科技、卫生、民政等部门以及有关镇、居委会负责实施)

(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全民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机会,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播放应急知识短片,设宣传栏,摆展板,悬挂标语,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提纲,图片展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农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水利、科技、环保、农业、气象、司法、人防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司法、法制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1.公务员培训。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对机关公务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对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开展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负责统筹组织,分步实施)

2.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培训。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工人的培训重点是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由市安监、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3.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4.志愿者培训。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重点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由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学校培训。对师生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由市教育局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将日常宣传与应急演练工作结合起来。

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制定的预案要积极开展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并要利用应急演练的机会,结合救援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各专项预案的牵头起草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报市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在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细化方案,结合本镇、本部门单位实际,制订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计划。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充分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本镇、本系统宣教培训工作的管理,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宣教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1、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等法律法规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企业应对矿山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2、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措施中的缺陷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评估企业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进一步促进企业内部的协调;

3、检验应急参与人员对矿山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积极探索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方法和伤亡人员救助,同时检验我局在发生非煤矿山坍塌事故时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协作配合能力。三、方案策划

1、演练地点: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

2、事故假设:2020年X月X日下午2时00分,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作业现场,一名工人在实施作业,一台挖掘机在进行装载作业,上方约20米处突然发生塌方,石块大量滚落,一名工人被石块块掩埋了,生死不明,情况危急。

3、演练时间:30分钟

四、组织领导

演练设立演练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组、应急救援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传通讯组。

(1)总指挥部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XX

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向指挥部报告各组救援进展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组工作。

(2)应急救援组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部分职工负责调用铲车等机械清除塌方土块,组织有关人员解救被埋人员;观察事故地段上方塌方状况,制定防范措施。(3)现场警戒组

组长:XX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部分职工

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矿区及进出口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畅通;疏散事故区内无关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职工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宣传通讯组

组长:XX

成员:XX

负责演练现场拍摄、宣传工作。

五、组织及实施单位

本次演练由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六、演练人员及器材

参演车辆、器材:应急指挥车1辆、救援车1辆、演习装载机1辆、挖机1台,对讲机5部等相关器材。

参演人员30名:现场指挥组 1人;安全警戒组5 人;宣传通讯组3人;参演人员(现场作业)10人;后勤保障5人;工作人员6人。

7、演练前的准备

1、下午1时00分,参演人员、车辆到达现场,对车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察看现场和停车位置,准备工作在下午1时15分之前完成,准备就绪后向现场指挥组报告。

2、13时15分,各小组长和工作人员进入演练区开始清场,检查进入演练现场的道路是否畅通,无关人员劝退出场,全部准备工作在13时30分之前完成,各小组一切准备就绪后向现场指挥组报告。

3、13时40分,由现场指挥对演练单位和场地设施全面检查一遍。

4、13时50分,全部车辆、人员、器材各就各位,等待演练开始。

8、演练角本

14:00

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塌方,现场一名作业人员被掩埋,厂长立即上报总指挥,并及时拔打120,总指挥命令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05 事故救援预案启动,现场指挥组、应急救援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等分别赶赴现场集合。

14:10 各组人员集合完毕,总指挥长统一指挥,警戒组设置警戒区,在进入塌方面主要路口设置警戒人员,防止闲杂人员进行警戒区,确保救援区内畅通、安全,并且随时关注塌方情况;应急救援组,马上进行对塌方地面的挖掘,并搜寻是否有受伤者;后勤保障组确保通信和道路畅通,以及后勤物资的准备。

14:15 伤员从塌方地面被挖出,从事故现场被移至(正确搬移方法)就近安全地带,医疗救治开始诊断救护,经过对伤员采取临时包扎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4:20 应急救援组安排人员对工作面进行清理,排除险情隐患。

14:25 险情隐患排除,应急救援组人员撤出,清除警戒。

9、演练要求

为了确保所有参与演练人员、周围群众、生产环境等的安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练前必须组织参与演练人员对这次演练计划方案进行认真学习,熟悉与这类事故相关的救援程序和抢救技术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参与演练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安排,服从指挥,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区域进行救援活动;在救援时必须保证本人和同事的安全。

3、演练过程中必须保持警惕,注意发现可能出现的真正的紧急情况,一旦发现真正的紧急事件应立即终止演练活动,并按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立即通知所有参演人员转入真正的应急救援行动。

4、演练过程中要求做好各项记录,演练后必须进行认真的总结。

十、演练总结评估

为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公司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演练计划开展了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现将演练情况评估如下:

一、开展情况:2020年X月X日,公司开展了坍塌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演练,由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队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应急物资配备到位,应急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得以顺利完成。

二、演练效果:

1、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取得预定演练目的;

2、参演人员联合互动,检验和磨合相互各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配合能力;

3、此次应急演练为模拟演练,严格以模拟高空坠落的真实环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4、通过演练,参演人员得到了锻炼,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救援程序,掌握了应急救援的相关方法和技巧;

5、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

1、操作不熟练,失误较多。还需平日里加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加强练习;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公告

(第四号)

《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业经20xx年4月29日大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xx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28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屋、交通、民政、教育、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做好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

第六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七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防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干扰、阻碍、破坏防震减灾活动的行为。

鼓励、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第二章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域地震活动的监测预测工作,推进海岛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提高海域地震活动监测预测能力。

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和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报道与地震预报有关的信息,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的地震预报意见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预报意见,不得制造、传播地震谣言。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言,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第十二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大对群测群防所需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提高群测群防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学校、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防震减灾联络员,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工作联络。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的指导和培训。

第三章地震灾害预防

第十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危险性分析,为制定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震害预测预防措施等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二)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十五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七条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地震、城乡建设、国土房屋、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学校、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医院、大型商业设施、大型文体场馆、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发现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十八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抗震设计方案,引导和扶持农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

第十九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城市广场、体育场馆、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室内外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全社会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第二十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管理。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第二十二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排查和消除地震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地震应急救援

第二十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区(市)县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大型文体场馆、大型商业设施、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站、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制定、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地震预报意见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并按照地震应急预案,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根据震情发展,向社会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二)责成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以及次生灾害源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三)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四)责令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五)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七)其他地震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响应。

第二十六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或者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防护装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依法参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征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地震应急物资供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和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地震监测设施、未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制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机构逐步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等三大体系建设普遍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一)防震减灾组织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了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建设,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确保突发地震灾害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能及时靠前指挥;调整充实了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防震减灾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修订完善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确保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快速、有序、高效进行。

(二)推进了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文件,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积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市地震监测能力有较大提高。新建了鄄城、巨野和单县3个数字测震台,测震台总数达到7个;新增了郓城、巨野和单县3个数字强震台,强震台总数达到8个;新增了一批地震宏观观测点,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点总数达到145个;电磁台通过省地震局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观测项目包括地电阻率、大地电场、地磁FHD、电离层、强震、气象三要素和GNSS基准站等,是冀鲁豫交界地区唯一的地震前兆综合观测台站。

震害预防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大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成立了地震行政监察大队,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地震行政审批窗口,实施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完成市区和东明、成武、曹县、郓城县城区的地震小区划和活断层探测工作。

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进展。完成了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开展了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及时正确处置了发生在及邻近地区的多次显著性地震事件。

同时,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利用大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减灾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二、“十二五”防震减灾面临形势和发展目标

(一)面临形势。近年来,全球强震频发,特别是2008年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的发生,对我国大陆地震形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华北地区发生中强地震的危险性增强。处于华北平原地震带东侧,历史震害严重,2006年以来,4级左右地震十分活跃,2007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形势相当严峻。同时,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战略的实施,“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稳步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快上马,如果忽略防震减灾工作,一旦发生5级以上地震,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做好“十二五”期间的防震减灾工作,不仅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自觉增强做好“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动员社会公众,树立对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强化地震安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目标。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全市所有县区全面覆盖,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省内先进行列。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上述目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具备以下六个方面能力:

1.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实现每县区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和2个前兆台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市级地震台网中心,加强群测宏观观测网建设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2.震害预防能力。县级以上城区全部完成地震小区划,重大建设工程要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其它基本建设项目要根据地震小区划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对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性能鉴定;各县区要建设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指导农村民居建设提高抗震能力。

3.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4.震后救助与恢复能力。科学制定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设2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与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5.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开展学校、社区、机关、乡村、企业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社会民众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灾害防御意识。

6.地震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地震安全的社会管理从静态预防型向动态预防型转变,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集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震情、灾害等信息公开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

三、“十二五”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

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增建、完善各类地震观测和前兆观测台站,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构建多学科、高精度、高分辨和实时动态的地震监测网络,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2.加快推进地震信息共享。依托省地震台网中心和防震减灾信息平台,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

3.强化基层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县区至少建成2个群测骨干点,配备地震专业设备,保证数据及时报送;各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至少建立1处宏观测报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每个行政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依托各县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

4.加强地震会商和短临跟踪工作。创新完善地震会商机制,坚持专业地震监测队伍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积极捕捉地震前兆异常信息,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充分发挥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成果的指导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5.加强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指导有关企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提高大型煤矿、油田、化工厂和特大桥梁等重要工程的地震监测能力。

(二)加强震害预防管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预防能力。

1.加强震害预防基础性工作。全部完成县级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成果在城市防震减灾规划中的应用,严禁在地震断裂带上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及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2.提高农村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和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内容,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各环节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有计划地开展城市建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消除地震安全隐患。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配合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

4.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新建超限高层、大型公共建筑、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5.加强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开展病险水库、重点堤防、地震地质灾害和其他地震次生灾害源的排查,做好普查登记,督促落实除险加固和应急抢险抢修等防范措施,确保地震安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和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加强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施等的良好运行。

2.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结构完整、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3.建立和完善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投入,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加强各级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承担抗震救灾任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县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4.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保障、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体系,确保震后救治及时、救援有力、救助到位。加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抢修能力建设,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交通运输通达、电力供应充足、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确保在震后能立即进入灾区,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按照布局科学、种类完善、数量合理、调拨迅速的要求,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5.完善地震信息报道、新闻制度和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新闻制度,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发挥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电子邮件采访系统的作用,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准确震情灾情信息,稳定社会。

(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进”活动,继续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规范示范学校管理;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社区试点;逐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企业试点;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

四、“十二五”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工程。

为有效提升全市地震应急指挥能力,须加快推进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工程建设。一是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增设先进的音、视频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地震现场图像资料实时传输功能,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建设地震台网中心,升级改造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地震资料监测软件,实现地震监测实时监控、自动分析处理、自动异常报警等功能,有效提高地震速报水平;以此为平台,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将各县区地震台网中心组成网络,实现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的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地震科普教育中心,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之成为面向群众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基地。

(二)市地震监测台网加密建设项目。

针对全市地震监测台密度低和地震监测能力弱的现状,“十二五”期间,

一是加快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步伐,实现每个县区建设1个深井数字测震台的目标;

二是加密地震前兆台站建设,选择映震能力好的观测仪器,每县区完成2个前兆台建设,扩大地震前兆台网覆盖面,增强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

三是加密地震群测骨干点和宏观测报点建设,完善优化现有地震群测骨干点观测项目和仪器设备,按照每个县区至少2个地震群测骨干点、每个乡镇至少2个宏观测报点的要求,切实强化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四是推进强震观测台建设,每县区至少建设1个强震台,改造数据传输方式,全面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实现中强地震发生后的地震烈度速报。

(三)市城乡地震综合防御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一是继续开展县级地震小区划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城区和东明、成武、曹县、郓城4县城区地震小区划的基础上,完成定陶、鄄城、巨野和单县4县城区地震小区划,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增强城市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在全市9县区各建成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措施。加强县区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阵地宣传力度;配合流动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对广大农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四是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各县区在已建1处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创新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模式,使各县区的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达到2处、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达到10处,其余学校均要达到县区级地震科普宣传教育能力。

(四)市地震应急与救援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一五”期间,各县区已完成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工作。“十二五”期间,要结合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增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保证万人拥有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

二是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级和县区级要分别建设各自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和应急救援队演练。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少于300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达到1000人。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少于100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达到400人。

三是大力推进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市、县区要分别完成1个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任务,市级应急装备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县级装备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按照上级有关地震应急装备配置要求购置应急装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依法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

2.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机制。

3.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有效实施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听证告知、行政处罚、行政督察等制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大力实施人才战略。

积极改善防震减灾队伍的人员构成,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整体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工作需求的人才梯队。建立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资源的竞争力,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将防震减灾队伍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