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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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如何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成立防火委员会,并确定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乡村火灾防控等建设目标,各乡镇相继建立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消防;问题;对策

一、解决农村消防问题的方法

1.如何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成立防火委员会,并确定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乡村火灾防控等建设目标,各乡镇相继建立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纳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严格管理。同时,县政府还要每年还与全县各乡镇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了政府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包农户的“一长”负责制,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凡是发生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评选先进资格,并追究主要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2.拓展完善群防群治农村防火机制

县政府、县公安局要广泛推行“村户联防、风险共担”、“自我管理、群防群治”的农村防火工作机制,采取“看、管、摊”的办法强化联防责任的落实。依托村委会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村务民主管理当中。在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一间专(兼)用消防办公室,设立由民警兼任或治安联防大队长兼任的专职防火员,在乡镇派出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实现乡镇政府和村干部,派出所和治保会“两条线”的联防网络。在此基础上,公安消防大队健全农村生活生产用火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村民场院设置地点、粮食堆垛数量、生产电线管护等隐患的检查,以保障农户安全用火用电。农村重点防火时期,县政府及县安委会适时组成督察组,督察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了全县乡村群防群治防火机制的有效运行。

3.建立健全乡村灭火救援机制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将公安机关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机制延伸到农村,建立并完善农村火灾扑救的联动机制,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农村火灾的发生特点和规律,整合各种形式消防队伍,一旦发生火情,统一调度指挥、协同作战,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目前,农村义务消防队和治安联防消防队等要全部实现“有应急预案、有岗位制度、有训练措施”,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支队伍灭火作用的充分发挥。

4.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的硬件基础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明确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县政府参与制定的基层消防工作“五个一”工程,既每个镇乡政府要有一间专(兼)用消防办公室、一支义务消防队或治安联防消防队、一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一个消防水池、一批必备的消防器材的最后一年。在此基础上,县政府提出以县城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乡镇和村庄专职消防队为两翼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思路。专职消防队可以投入战备执勤,企业专职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等其他形式消防队伍也可以井然有序的建立“一镇一车一分队、一村一泵一小队”的交叉立体式农村火灾防控体系。

5.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效果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农村增强了各职能部门抓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消防常识教育,提高了农户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通过开展火灾危害警示教育,营造了农村社会化消防浓厚氛围。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将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人员素质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努力构筑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加强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措施

1.在各级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中,从发展战略部署上充分考虑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注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同配合,适当安排建设资金;尤其要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成立由乡(镇)政府,派出所、民政、综治、规划、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切实担负起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导职能,集中解决村镇及辖区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规划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要积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地方性法规,在规划城镇布局和商业网点、居民小区、工业园区等建设过程中,把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按照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要求,高起点地规划好消防基础设施的布局;指导各乡(镇)结合农民新村总体规划、村容村貌的治理、农村扶贫、新区开发、旧房改造和水利建设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把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与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工程建设、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结合起来,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同步实施;搞好科学规划,努力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层次,整合农村消防资源,优化农村消防安全基础环境。

3.谋划和实施农村宣传教育培训。要在总结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加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方案,突出农村特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可以采取的方法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内容;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民集中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在3-5年内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所农村中小学培训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具体负责农村和中小学校消防宣传工作的组织开展。通过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与经济发展同步。

4.健全、完善适合农村特点的消防工作制度。要借鉴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结合新农村“管理民主”的要求,对能以乡规民约进行规范的消防工作,要通过完善《农村防火公约》进行充实;对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法规,能通过政府规章进行明确的,应通过提请政府以规范性文件进行明确;尤其是要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和配置消防设施等工作,又要督促其建立健全实施奖惩的系列措施,使农村消防工作实现有序管理。

参考文献

[1]夏广香.浅析我国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及应对措施[M].2005.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工作,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完善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消防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和规范落实消防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考评体系,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落实奖惩考评标准,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11月30日前要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二是实行政府职能部门消防管理分工负责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工商、质检、文体等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发改委、规划和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市政、城管、城建、物业管理、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卫生、质监、国资公司、广电、体育、旅游、文物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负责本部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组织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相关人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权益。公安消防大队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力度。

三是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消防安全的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火灾预防标准化体系,广泛开展火灾预防标准化建设,2008年前,全县60%以上的社会单位实现标准化管理;2010年前,全县所有单位实现火灾预防标准化管理。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要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评价、火灾财产损失评估、建筑消防设计评估论证等方面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督管理手段和措施,切实发挥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动建立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继续完善和发展社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各生产经营单位办理工商执照、评星、定级等紧密挂钩;建立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切实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一是加快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要切实把城市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各乡镇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小城镇和中心场镇建设规划之中。渠江镇于2005年完成了城镇规划,三汇镇、土溪镇要在2007年前完成城镇规划,各中心场镇在2008年前必须完成消防规划。

二是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按照公安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配足配齐各种消防车辆和器材,逐步配置办公、通信和信息处理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类、消防安全检测类、火灾现场勘查类、消防宣传教育类技术装备。

三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和行政村要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因地制宜的建立政府自办、政企合办、企业联办的专(兼)职消防队,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要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四是加强和完善消防给水管网建设。2007年底前,渠江镇、三汇镇、土溪镇要按照国家消火栓建设标准要求,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补齐“欠帐”,不欠“新帐”;2008年底前,设有市政给水管网的中心镇和重点镇要按国家标准完成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并定期对公共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共消火栓的完好率在95%以上。

三、突出重点环节,努力整治火灾隐患

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三合一”企业,多产权、多家使用建筑物、出租房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城市消防通道、西区新建建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经过2至3年的努力,全面改善上述场所和单位的消防管理状况。

二是坚决整治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建立重大火灾危险源防控网络体系,对被列为重点监控的各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实行24小时监控;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实行近限远迁;对城内老式木质居民楼存在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电气线路老化等历史遗留隐患,将其列入旧城改造的重点工程分批解决。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人民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自身确无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四、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从业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中小学校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科技、司法、人事、劳动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到2009年底,全县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要达到70%以上,公务员、从业人员和城市居民受教育率要达到80%以上,农村人口受教育率要达到60%以上。

五、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乡镇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指导单位和村民、居民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村民开展消防宣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加强乡镇村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把消防规划作为乡(镇)、村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补充和完善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尤其是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要合理编制村、镇消防规划,依据村、镇消防规划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要报经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审核合格,在确保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通讯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设立在农村的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坚决取缔“三合一”和“多合一”经营场所。

三是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要广泛发动宣传、民政、农业、消防、林业、科技、司法、教育、文化、共青团和妇联等各方面力量,把消防宣传纳入普法和“三下乡”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防自救意识。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队模式和现状

射阳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队已有五年时间,经过__乡镇区划调整,现还有16支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这16支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全部是20__年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扩大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队职能兼建而成,统一在乡镇派出所悬挂保安联防消防队队牌,设置小型简易车库或车棚,配备1辆三轮摩托车、1台手抬消防泵、4盘65mm水带、1支直流手枪、3套灭火战斗服等基本的灭火器材装备,由派出所民警和保安联防队员兼任消防队员,平时接收火警指令时,通常由担任值班的派出所民警和保安联防队员负责出警。车辆器材的日常维护由当日值班的保安联防队员负责,每天发动一次消防泵,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泵调水。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运转经费和队员工资待遇纳入镇级财政预算,随治安联防费和治安人头费核发,均未单独进行预算。从目前对射阳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执勤情况统计,由于车辆器材配置年代已久,车辆器材故障率较高,有10台消防泵完好、4台消防泵不稳定、2台消防泵报修,队伍正常执勤率处于70%左右。

二、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灭火救援面临的问题

五年来,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为农村火灾扑救发挥了很大的功用,农村初起火灾得到了有效处置,初步实现了“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街道宅基地联建楼的开发、中小型生产型企业的招商引进、新农村居民住宅的屯建,火灾几率、火灾种类、火灾扑救难易程度和危险级别等,与过去相比明显增长,给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灭火救援提出了新课题和新要求,机动三轮手抬泵等简易灭火器材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扑救力量难以满足农村初起火灾扑救的实际需要。就射阳而言,射阳系农业大县、产棉大县,棉花总产连年排名全国前列。射阳的支柱产业为纺织业,现有各类棉花加工、纺织企业100余家,这些棉花加工、纺织企业大多数分布在射阳各乡镇,多则10几家,少则也有2、3家。加之,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的改善,一些新型大功率家用电器涌向了农村居民家庭,特别新材料、新能源的广泛运用,导致了乡镇农村发生火灾因素迅猛增加,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集镇居民楼层、家用电器以及乡镇临街居民住宅 “三合一”建筑火灾难以扑救,“一泵一枪”扑难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公共消防设施滞后、天然消防水源缺乏的情况下,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更是束手无策,望火兴叹,小火酿大灾,只有等公安消防队前来扑救。有时由于寒冷天气和平时保养的不到位,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三轮摩托和手抬消防泵经常处于不完好状态,到了现场出不水、灭不了火,不能保证正常的执勤备战。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车辆器材装备陈旧落后,已是乡镇灭火救援工作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推进乡镇消防车辆装备优化升级时机成熟

按照消防站建站“出警时限、责任区边缘”的标准和灭火救援“五个第一”的要求,立足长远发展的理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多年以后,县(市)的消防灭火救援体系最终将会发展成“一或几个特勤站为中心辐射,多个普通消防站或微型消防站紧邻相贴”的布点格局,乡镇也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站,配备1-2部消防车,先行负责乡镇辖区内灭火救援任务。目前,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的特定需求,在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现有装备基础上,推进装备优化,提升级别档次,是满足现阶段乡镇火灾扑救的实际需要,也是推动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发展的有利时机。

一是乡镇经济发展环境的需求。发展经济始终是乡镇党政的中心工作,乡镇党政领导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一些企业已把乡镇消防安全保障作为企业引进的投资条件,感觉有乡镇一支消防队伍,有一部消防车,有专业消防员,企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能快速处置,就能有效控制火灾蔓延,减少火灾损失。目前,一些乡镇企业协会,已向镇政府提出,采取企业出资分担,要求镇政府购置消防车,为企业的消防安全做保障。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承担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管理;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府将不予审批。各乡镇要根据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与经济发展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特别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增强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设。按照我市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设一个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一)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

(二)推进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绍兴市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将“三合一”治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审查“三合一”情况,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底前必须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和引导,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三合一”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按照“区域网格化、制度长期化、责任岗位化、考核日常化、监管动态化”的要求,切实推行“三合一”网格化长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员的“三合一”防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整治责任考核。

(四)强化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同时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要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平时要加强对单位基础性消防工作的检查,特别要抓好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检查,促进单位规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开发委挂牌督促整改,当地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先停业再整改。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增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识普及率。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有关部门要把消防知识列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城乡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加强专业抢险救援主体力量建设

(一)建立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抢险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机制,构建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两级消防抢险救援网络体系。公安消防队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重大社会救援工作,还要参与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政治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增加,使之保持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七、完善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一)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完善乡镇(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整治和农村违章建筑、电气安全的治理。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专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和合理布点的原则,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地要落实《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训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评机制。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创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社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刚才,消防大队大队长通报了近期全省及火灾情况,县防火委副主任、公安局吴杰副局长代表县防火委,部署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完全同意他们的意见。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消防重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定的各项指标均未突破,考核等级为良好。下面,我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实际共发生火灾起,损失约万元(纺织厂火灾损失还在统计中,未计算在内),特别是春节以来,生态园区长盛化工、化工及乡纺织厂连续发生三起火灾,给社会群众带来极大大负面影响。月日,新区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财产损失、火灾原因还在调查当中。由此可见当前消防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工作不容乐观。为此,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县政府下达的《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其中工作中务必做到三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的规划和方案,明确和细化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市政府与县政府已经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共条要求,其中有条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抓好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年,是全面落实《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对“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要对照“十一五”规划,查漏补缺,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消防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提供强有力的消防保障。消防部门和防火委要做好具体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是要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政府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凡因工作不落实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责任,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全县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还比较落后,城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弱,特别是扑救重特大恶性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装备还无法适应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工作,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打好基础,同时还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安装,配齐配足必要的消防器材。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三个工业园区,生态化工园区、新都工业园区、新区,面对规模日益扩大的企业群,园区市政给水管网建设明显有些滞后。月日,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共出动辆消防车,在同时出水灭火的情况下,厂区市政供水压力就显得十分不足,客观上给火灾扑救带来的很大的困难。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城市建设、公安消防、开发区管委会、镇等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加强园区供水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城市老城区及建制镇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要确保在年底前,中心镇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编制乡镇市政供水专项规划,鼓励农村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消火栓,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借助天然水源以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

三、采取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隐患险于明火,尤其是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并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工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以固定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电气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去年年底以来,县政府部署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完成年内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任务,县防火委也要经常组成检查组,督促各乡镇、部门切实开展整治工作。而且,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始,做好世博会消防安保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紧迫的、最重要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世博会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措施,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认真开展自查,督促隐患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顺利进行。市县政府挂牌的火灾重点隐患单位,要按目标责任要求,抓紧进行设施投入和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摘帽达标。对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火灾约占全县火灾的%。对此,各乡镇也要引起重视,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组织,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协调解决当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村镇消防规划,特别是全县7个建制镇,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务必要在年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并认真抓好实施。各乡镇要进一步推动农村配消防车、消防泵,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工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要根据自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省社会消防组织实施办法》要求,加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年, 镇成立了第一支专职消防队,但由于人员、经费等问题,这支队伍至今未能真正投入执勤。对此,镇政府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努力,切实解决人员、经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这支队伍真正参加灭火执勤。各乡镇也要积极探索充实消防力量的办法、措施,缓解消防工作任务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尤其是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扑救等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市政府“十一五”考核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行政村要完成配备机动泵等基本灭火器材的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工作。

从目前情况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滞后于村镇整体建设,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相对来说偏低,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较淡薄。农村消防工作还处于非常薄弱的阶段,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方法。只要党委、政府重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的消防工作就肯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增强广大农村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火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