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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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精选5篇)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教师培训学习计划【1】 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建立一支适应新课改需要的师资队伍,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XX一中暑期教师培训计划。

一、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

1、教师专业培训。

(1)7月1日——7月5日信息技术培训

高一高二信息管理员培训,内容:学习信息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高一高二教师多媒体、电子白板使用培训。由信息中心承办。

(2)高三教师自主研究2017年全国高考试卷,开学后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2、班主任教育法规培训。

8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并进行网络沙龙研讨(以XX一中教师QQ群为平台),每人发言不少于10次。

3、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培训。

2009年7月后入职教师撰写一份自我专业发展计划书,不少于300字。

4、其它专项活动

(1)7月7日——7月10日全市中小学教师通识性知识测试、微作业设计比赛培训。

7日上午全校教师集中学习;

8日以教研组为单位学习;

9日上午举行考务会。

(2)7月11日上午9:30——11:00在阶梯教室进行通识性测试;下午2;30——4;30在阶梯教室进行微作业设计。

(3)7月28日——8月3日,全校教职工参加市人事局开展的专技人员继教公需科目网上培训。

(4)7月——8月免费师范生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

(5)8月下旬,在微作业设计比赛的基础上举行学校题库建设骨干教师培训。

三、培训要求

1、全体教师要从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方面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增强暑期培训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严肃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2、学校教科处将对暑期培训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将教师学习及完成作业情况作为校本培训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3、学校将对未完成培训任务教师进行约谈、通报等处理。

教师培训学习计划【2】 一、指导思想

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理念前卫、把握新课程标准、并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师德培训使全体参训人员的师德修养与职业道德水平有明显提高。

2.通过新课程理论的学习使各校教师都能转变教育理念,能在科学理论指导下以全新的方法走进新学期的课堂,尽快改进课堂教学的结构、逐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不断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

3.通过班队知识学习,使参训人员进一步熟悉班队集体建设的具体操作方法,促进学校的德育工作的规范化。

4.通过教学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全体参训人员人人明确教学“六认真”要求,向教学“七认真”迈进;个个懂得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的基本知识,把握教学教研工作的主动权。

5.后勤工作人员通过师德培训,进一步确立服务观念,摆正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安全防范,确保服务质量。

三、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互学互动,观摩现场,表态发言。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陈正美

副组长:朱建刚 蒋四良 胡关乔(主持学习活动,本校教师点名)

成 员:宋前方(负责培训班场地、物资、会议材料安排工作)

侯颖华 陈德芹(来宾接待)

陈发超(伙食安排,茶水供应)

王 平(文秘服务)

吴雪芹(音响服务)

五、培训地点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培训 培训师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出现了诸多不适应问题,其中企业员工素质不高的问题尤为突出,包括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技能缺乏等,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成为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当务之急。而随着电子技术和因特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21世纪发展最为迅速的企业的生存方式,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影响因素。据预计,我国未来10年将有1万亿资金投入到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由此将会引发超过200万的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缺口。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之根本,是企业亟需重视的重大课题。在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主要由大中专院校、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三大体系组成。电子商务是个新兴行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具有多样性,需要的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电子商务人才。而许多学校在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时缺乏严格而科学的论证,对电子商务概念的界定、理论体系、培养模式等方面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方向不明,因此很多企业更倾向于专业机构的电子商务培训。这就要求企业培训师要按照电子商务时代的模式制定并实施企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项目、任用培训人员、摆正自己在培训中的位置。

二、电子商务的企业培训计划

任何企业开展规范化培训都需要有一个总体计划,而计划的制定应有明确的目标。电子商务在企业的应用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对外的工作效率,节约大量时间和金钱;另一方面可以优化企业管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从而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这两个方面也就是电子商务企业培训计划的目标。

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则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针对电子商务的企业培训师,应遵循并掌握以下几方面相关的原则:

1.调动多方面积极性的原则。要组织实施好一项培训计划,光靠培训师是不够的,特别是大的培训项目,更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包括领导者的积极性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尤其要调动受训人员的积极性,要让受训人员充分的参与到培训中来。具体到电子商务的培训,首先要使参与者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应用可以全面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不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学习型企业,同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维持和使用也是具有相对的成本和价值的。电子商务实现了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与知识的共享,完成外部信息的收集,它使得企业能够以此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具有学习能力的组织结构,并不断地将获取的信息加以分析和总结,使之成为企业学习的内容。只有通过这种不断的学习才能使企业具有快速适应环境的能力。因此,电子商务的培训决不是只针对某一层次或某几个人的培训,取得多方面的认同和配合是培训师要做的首要工作。

2.以学员为中心的原则。企业培训师在组织实施培训计划中,要坚持以学员为中心的原则,而不是以培训师为中心,要以对待顾客的态度推进培训工作。电子商务重在应用,培训应形成互动,培训应以学员的努力为主,不可强行教授,应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

3.因人施教的原则。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工作能力,提高企业员工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技能。受训人员因年龄不同、基础不同、能力有大有小,,例如,年轻人接受新事物较快,在电子知识上可能具备了一定的技能和基础,而年长者则此方面稍显欠缺,这种状况是非常正常的,也是不容忽视的。为达到培训目标,培训师应注意既要掌握集体培训的原则,同时也要因人施教、有所侧重,如果完全一个尺度来培训,可能会使基础好者感觉无聊,而基础差者又无法接受,都感受不到学习的乐趣,调动不起积极性,也就达不到培训预定的目标。

4.学以致用的原则。培训既然是为了提高人的工作能力,就不能仅仅依靠简单的教学,要为受训人员提供实践和操作的机会。在培训中可以通过模拟电子商务活动过程和观察实际电子商务活动来了解电子商务专业知识的具体运用,体会电子商务专业知识的作用,使学员能够直接感受到电子商务活动规律,进而发现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系统设计、技术选择、市场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学员适应商业活动的综合素质,继而达到融会贯通,真正掌握电子商务的基本技能。

三、确定培训对象,开发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是指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的一次性培训活动。培训项目都有具体的对象,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都是围绕着培训对象而进行的。目前企业的电子商务人才需求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技术支持层、业务管理层、高级管理层。

技术支持层负责网络建设、系统管理、网页制作和程序开发等。在电子商务服务开展初期,电子商务系统奇缺,这一层次人才显得较为重要,但随着电子商务人才与信息技术人才的增多,技术支持人才已经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第二层是业务管理层,主要是要在网络条件下从事电子商务服务,需要对电子商务的流程、业务策划较为熟悉,但对网络与技术细节并不关心。对这一层次的人才企业要求其有较强的市场营销、商品选择与采购、同合作厂商洽谈业务与订立合同的能力。这一层次的人员较为庞大,他们形成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主体,是网络虚拟市场的使用者和服务者。对他们的培训应侧重于网络虚拟市场下新的经济规律,以及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操作,要使他们懂得电子商务“能做什么”。

第三层是电子商务的高层管理层,能够根据市场环境与企业自身条件,制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与规划,构思和策划电子商务项目并对电子商务项目进行分析与决策。这类人群量并不大,但他们从宏观上控制着商务网站的发展,他们既要对计算机、网络和社会经济有深刻的认识,又要具备项目管理能力,要具有前瞻性思维。对这类人才的培养一般是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要使他们知道“为什么要做”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第一层人才在企业已大多具备,且其专业性较强,一般都是通过高等教育来完成专业知识。而目前国内高校对第二、三层次人才的培养较为薄弱,电子商务专业的课程设置脱离了企业的实际需要,而恰恰是这些人在企业的商务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第二、三层将是企业培训的重点对象。

四、任用培训人员

电子商务企业培训需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人员参与,要求企业培训师既要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又必须掌握高超的授课技巧,还应当具备多元化的资历。俗话说:“教人一杯水先要有一桶水”。显而易见,作为开展企业培训的企业培训师自身就必须首先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中的精英。否则,就会降低培训质量,甚至误人误企。一般来说,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较高的学历,通常在硕士以上,如有海外留学或受训经历最佳。

2.对电子商务方面有丰富的相关工作背景,特别是著名大公司的任职经历。一般来说,大公司的管理比较完善,国际交往频繁,电子商务运用的较多,在这样的公司会积累更全面的实战案例。

3.具有专业的培训或授课经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组织教案、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学设备的能力。

4.学习能力强,能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在课程中充实新的理论与案例,因为计算机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也随之日新月异,新的功能不断被挖掘,要求企业培训师随时掌握时代的脉搏,密切关注电子行业发展动向,具有灵敏的头脑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5.特别需要有调动气氛的能力和案例分析能力,能够设计并运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游戏、角色扮演等手法,最好有过专门的培训师培训经历,电子商务重在应用,因此生动的案例,实用的操作,会让学员倍感兴趣,形成互动,对培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6.有从事咨询顾问方面的工作经历,有条件接触大量的实务案例,从而使授课的思路开阔,更加贴近实务。

五、企业培训师的定位

企业培训师不同于教师,企业培训师面向的培训对象是企业员工,教师面对的是在校生,这就决定了企业培训师绝不能给自己定位为教师。员工作为成年人与学校中的未成年人有着根本的不同:成年人更多的靠理解和主动思考,因此培训师则以“解惑”为首;而未成年人更多的靠记忆和被动灌输,因此教师则以“传道”为首。针对成年人这一学习特点,企业培训师有着比教师更高的要求,他不仅要象教师一样能够“授人以鱼”,把企业员工需要掌握的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很专业、很准确地传授给培训对象,还要象导师一样能够“授人以渔”,引导、启发员工开拓思路,积极求索,从而掌握技巧、增长水平、提高能力、解决问题。

他不只是一个单纯地象学校教师一样站在讲台上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他还要研究、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显然,培训师的要求高于教师,这个高就高在不但能够在台上“表演”,而且对自己的表演要事先进行“编、导”,而这个“编”:培训什么?加上这个“导”:怎样培训?直接影响到“演”的好坏和成败,决定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企业培训师通过扮演“编、导、演”的三种角色来更好地从事教学活动还不够,还要从事培训咨询,可以说,培训师的两大工作分别是教育和咨询。教学毋庸多言,而咨询则应具备四大身份:参谋者、辅助者、激励者、调停者。“参谋者”是为企业提供合理建议和有效方法;“辅助者”是帮助企业解决疑难和处理问题;“激励者”是激发企业员工工作热情和学习精神;“调停者”是控制企业不利局面和调解企业内部矛盾。

六、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一些企业电子商务人才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有目的、有计划的实行企业培训是快速提升人员技能、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佳选择。如何在这个广阔的市场开展工作、创新发展是企业培训师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

参考文献

[1]佚名:什么是企业培训师[Z].http://www.jpjyzx.com,精辟教育2006~7~17

[2]赖茂生 傅湘玲:电子商务与竞争战略[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P255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企业培训师[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9月 P33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2011年11月14日,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主持召开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协调会,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形成全国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的合力。在一个月后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座谈会上,李源潮再次强调,要精心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此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由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陆续出炉,标志着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全面启动实施,也意味着在向世界人才强国跨越的征途中,我们又迈出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一步。

作为人才发展规划的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启动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在部级人才发展规划中还是第一次。这些工程也是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其设计充分考虑了人才发展的全局,既突出人才发展的战略重点,又统筹人才发展的各个领域和不同层面,培养国内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并重,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体系。12项重大人才工程涵盖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方面,涉及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支人才队伍,内容覆盖培养、吸引、使用等各个环节。财政部为12项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共核批了1000多亿元的新增经费。目前,各部门正把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与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结合起来,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为龙头,引领和带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

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领下,各地各部门也组织实施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工程或项目。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国家36个部委系统共计划实施人才工程150项,已启动83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划实施人才工程449项,已启动307项;各市(地、州、盟)计划实施人才工程3570项,已启动2388项……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各领域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由科技部牵头,主要是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以及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批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并不仅仅关注科研院所和大学里的科研人员,而是把企业的研发人员、技术人员也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不少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企业研发人员,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较少,企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例如在电信行业,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所占比例只有0.3%,这对于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一大瓶颈,应促进创新型人才向企业积聚。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有关学者研究分析16世纪以来1200多位世界杰出自然科学家,以及1900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后发现,自然科学发明的最佳年龄段是25~45岁,峰值是37岁。这表明,谁拥有充满创新创造活力的青年英才,谁就能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当前,欧美许多发达国家都在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把培育、争夺青年英才作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战略之举。目前我国两院院士中50岁以下的仅占2.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平均年龄超过55岁。今后5年,我国将迎来高层次人才退休高峰。解决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青黄不接”问题,刻不容缓。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国未来人才竞争力,包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3个子计划。

为保障计划的实施,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由中组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参与的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建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经费保障机制;由各子计划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计划实施所需政策,细化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

在地方,吉林省委组织部、团省委2011年11月1日联合召开新闻会,宣布正式启动实施“吉林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计划由团省委牵头实施,利用3年时间,培养一大批行业领军、社会影响广泛的创新型、创业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服务能力强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吸引一批业绩突出、富有创新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初步形成各类青年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局面。具体包括5个子计划。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由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着眼于提高我国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国际竞争力,以培养开发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统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层次、不同专业领域经营管理人才的开发,坚持知识更新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境内培训与境外研修相结合、整合优化现有培训资源与开发利用新资源相结合,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该项工程包含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3个专项培养计划。

为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专项培养计划要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不同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高水平教育培训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动培训创新,注重调查了解不同培养对象的培训需要,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创新设计培训内容,突出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相关的专题性深度培训,满足差异化培训需求。强化岗位锻炼,积极推进培养对象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工作交流。落实经费保障,国家财政设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领军人才以外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和培训对象个人分别承担。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

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由教育部等部门牵头的“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重点培训1.1万名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5000名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1500名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以及2500名学校优秀校长,力争在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该项工程所有项目已于2011年全面启动,包括“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计划”、“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等。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动态调整的方式,按年度组织实施。

为保障工程实施工,将实行教育人才优先发展、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促进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人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鼓励青年英才脱颖而出、促进培养造就教育家、扩大人才工作对外开放、支持民办学校人才发展等政策措施。工程所需经费由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每年共计9.4亿元。民办教育教师的培训经费可采取举办者自筹和政府适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文化名家工程

文化名家工程实施方案由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印发,目的在于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杰出人才,进一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该工程着眼于对成就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资助,着力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提供良好条件,积极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名家的遴选从2011年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到2020年完成工程目标,届时由国家资助的文化名家将达到2000名。文化名家工程实施方案还特别注意到与已经在宣传文化系统实施了8年的“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的衔接,提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国家其他重大工程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该工程明确了对文化名家的资助扶持办法。一是资助扶持文化名家开展创作研究;二是资助扶持文化名家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三是资助扶持文化名家开展学习调研、考察采风;四是鼓励支持文化名家发挥智库作用;五是宣传推介文化名家优秀成果和先进事迹。

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计划

虽然我国卫生人员总量在2009年已达778万人,但面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医药卫生人才总量仍然严重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部牵头启动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计划。

根据该项计划方案,各级政府要在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中发挥主导作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紧密配合;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统筹配置区域内的卫生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源积极参与。要以全科医师培训为重点,实行短期人才培训与长期人才培养相结合;把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引进与培养,同医药卫生重大科研计划实施以及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相结合,应注重德才兼备,强化其创新发展、学术引领、攻克难关,带动团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推动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师制度。要把能力提高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的核心,加强基层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方案明确,要探索建立医学杰出骨干人才荣誉制度;建设创新人才团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临床医师执业的必备条件;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师在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全科医师,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即“”。目前,“”已引进1653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海外各类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拓展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人文社科项目7个子项目,基本形成了覆盖各领域、各年龄段的引才体系。“”的实施带动了全国各地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全力推进,各地纷纷推进各具特色的引才工程,形成了引进海外人才的新一轮热潮。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该项工程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旨在打造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800万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50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0%左右,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

该项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11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11-2015年,逐步落实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16-2020年,全面开展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202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将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全面开展4项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加强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衔接;加强对非公有制单位专技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拓宽和完善非公有制单位专技人才进入“工程”的通道;将重点推进金融会计、社会工作、能源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业设计制造、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专技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做到队伍建设和制度改革相结合。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将重点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个子项目。

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要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要发挥各部门优势,发挥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作用,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实施计划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际,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加快开发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建立完善分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由农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目标是到2020年,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农业杰出科研人才,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10万名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实施,将坚持服务发展、引领示范、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专业领域方面,突出培养造就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生物育种、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创新人才和农业资源开发保护骨干人才。在能力素质方面,突出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杰出科研人才,具有较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农技推广人才和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经营一线人才。

该计划将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的主导作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子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培养、农村生产能手培养、农村经纪人培养等4个子项,由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结合已有项目并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中组部牵头、人社部等9个部委参加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将以提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计划地为这些地区输送和培养科教文卫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计划实施分为教师、医务工作者、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社会工作者5个专项,各专项实行行业主导、地方落实。利用各级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渠道,把计划实施与扶贫开发、经济开发、科技开发结合起来。以满足“三区”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才选派和培养工作,促进长期工作与短期服务、个别选派与团队选派、内部调配与外部支援等相结合。

该计划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覆盖的县和省级贫困县及新疆兵团困难团场为基本单元,针对、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实际,各专项可制订专门计划,实行相对特殊的组织形式和政策措施;参与选派和培养的人员主要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水平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以就近就便、本省调配的形式为主,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地。对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相对薄弱的省区,可依托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渠道组织跨省支持;选派人员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的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短期服务应设立必要的项目,并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为“三区”培养人才要依托行业培训资源,安排到省会城市、中心城市有关单位参加脱产培训或岗位锻炼;将在“三区”领导创办社会事业的重点人才纳入培养范围,并给予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简化登记程序等优惠扶持政策。

为保障计划实施,对选派到“三区”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将在职务安排、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执行现有优惠政策。各专项牵头部门可根据行业人才特点,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对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以及落实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享受相应政策。中央和各级财政为实施各专项提供经费支持。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将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选拔重点是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方案》,到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大学生村官名额达到30万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计划,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选聘方式将坚持学生党员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担任村干部,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从2011年开始,部署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连续5年时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

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事务;培训包;方案设计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83-03

教育部、财政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精神,于200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职学校重点专业师资培训包开发项目”,本文就是其中《财政事务》项目培训方案的部分研究内容。

一、培训方案的开发依据

(一)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

根据教育部对培训包项目的总体要求,各项目的开发工作,必须以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财政事务》培训方案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其次。根据目前各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的师资现状及能力标准,提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二)以全国同类专业师资的现状和培训需求的调研情况为依据

总体调研的结论有以下几点:第一,目前全国范围内开设《财政事务》专业的学校非常少,从调研情况看。这个专业的招生已没有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教育部的专业设置目录中还保留这个专业,所以,部分学校以此专业为名,但课程的设置、培养的目标已不与此相适应。第二,中职学校的教师专业不固定。由于学校办学以就业为导向,专业的调整使教师的专业教学内容经常发生变化。因此,对他们专业培训的面要广,对知识的要求则不需要太深。第三,针对中职教育的特点。在制定培训方案时,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必须纳入培训的内容。第四,在全国范围内相关专业的老师数量不多,水平参差不齐,要根据各学校是否设置这个专业决定培训的需求。

(三)考虑本专业不同工作岗位的发展趋势和对教师要求的变化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设《财政事务专业》所适用的岗位也会不断变化。所以,对教师的培训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涉及的国家财政、财经法规政策性较强。必须使受训教师有一定的把握前沿动态和更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在培训课程的设计中充分地体现了“四新”的内容,并以讲座等多种方式,使培训方案具有动态效果。

(四)按岗位任务导向设计培训内容

1.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是目前乡(镇)财政(农经)所实际工作中急需的人才,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也能完全胜任乡(镇)财政(农经)所各岗位的工作要求。

2.在新农村建设中,对村级干部、村级经济的发展及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中职财政专业教育应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开辟以社区(村级)管理岗位为毕业生新的就业岗位群,

3.这些岗位的工作流程和行动导向,是与以往学科体系教学完全不同的。因此,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按岗位行动导向设计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进一步明确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胜任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培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的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指导。努力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使之成为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创造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能)型”专业骨干教师。

(二)培训对象

根据教师能力标准的不同要求,将中等职业教师分为上岗、提高、骨干3个层级进行培训。可将3个层级界定如下:(1)上岗层级教师界定,学历达标,已获得教师资格证。(2)提高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的合格教师,希望通过培训提高水平与能力,向骨干教师目标努力的教师。(3)骨干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三)培训目标

基于《财政事务》专业教师的能力标准制定以下培训目标,原则上达到:

1.上岗层级专业教师

(1)初步了解财政事务专业职业教育本质特点,了解实际的职业及职业规章。使上岗层级专业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新从事财政事务教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2)掌握基本教学技能。能在老教师的帮助下独立完成特定财政事务专业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与执行教学计划,能基本把握课堂的节奏,具备独立应对课堂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

(3)了解基本教学方法,掌握一到两种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能够应用基本的教学媒体。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比较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培养基本的操作技能,如组织乡镇各项财政收入、读懂预(决)算说明、掌握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会计基础。为获取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

2.提高层级专业教师

(1)基本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业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教学的高层级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

(2)能根据需要选取教学内容,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活动。能够进行教学计划的具体设计、实施与评价,以及教学资料、媒体、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场所的分析应用。

(3)理解专业教学法的内涵。掌握各种专业教学方法。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了解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事务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与教学改革方向,掌握先进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学法,并具备初步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4)掌握职业分析方法,能够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对具体岗位和工作过程进行分析:能够通过分析获取不同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通过培训(特别是社会实习),使他们能够了解和熟悉如何与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下一步回校后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借鉴。

(5)培养较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过培训为获得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为中等职业学校造就一大批财政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在财政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双师型”或“双师资格”教师,真正达到以骨干示范作用带动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如编写乡镇财政预(决)算书,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制部门预算、进行税务检查和税收筹划等。

3.骨干层级专业教师

(1)深刻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教师资

教学实践和职业工作实践的这种“双重”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方向教学的骨干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并将其培养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头带人。

(2)根据不同教学情境熟练地完成教学活动,善于把财政事务工作岗位及工作过程转换为学习环境,开拓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学习的可能性;善于开发专业教学中的学习工作任务。并具备财政事务专业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3)熟练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将岗位分析的结果归类重组并形成新的教学内容:系统地进行技术、工作以及职业教育过程的分析、组织与评价。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提升从事中职教育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本专业的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知识更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动态的变化,逐步成为专家级教师。能够统筹总领财政事务专业课题项目研究、设计研究方案、控制研究过程、形成研究成果并推广实施。

(5)培养高级别的操作技能。中职师资增加将提高所教专业与社会联系的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如何与相关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经验。

(四)培训内容

1.教育类。包括5个模块,分别是: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教育学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专业教学法培训、职业教育心理学培训。每个模块有一个课程对应,分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教学的职业道德》、《职业教育学(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基础应用讲座》、《财政事务教学经验介绍》、《职业教育心理学基础》。其中基础类和职业道德类适合上岗、提高培训。其它类可适合所有培训。

2.专业类。有以下内容:模块一:职业发展与劳动组织分析培训,课程有《财政事务职业发展和岗位分析》(上岗、提高、骨干)。模块二:系列专业“四新”讲座培训,课程有《财政(税收)事务新规章介绍》(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新理论介绍与分析》(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热点研讨》(骨干)、《公共管理》(上岗、提高)、《预算收支分类改革》(上岗、提高、骨干)、《社区工作实务》(上岗、提高)。模块三:系列专业核心课程(含技能)培训,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上岗、提高、骨干)、《政府采购》(上岗、提高)、《预算编制》(上岗、提高)、《部门预算》(上岗、提高)、《预算报表分析》(上岗)、《预(决)算编制》(提高、骨干)、《乡镇集体经济转型》(上岗、提高、骨干)、《财政政策调控》(提高、骨干)、《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上岗、提高)、《农村财务会计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社会保险实务》(上岗、提高)、《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实务》(上岗、提高)、《纳税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纳税申报》(上岗、提高)、《税务》(上岗、提高)、《企业会计报表分析》(上岗)、《税务会计》(上岗、提高、骨干)、《税务筹划》(提高、骨干)、《税务检查》(提高、骨干)、《税收政策咨询》(提高、骨干)、《金财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模块四:实践技能培训,《兰贝斯预算管理软件应用》(上岗、提高)、《网上纳税申报与交纳软件应用》(上岗、提高、骨干)、《用友公司会计软件系统应用》(上岗、提高、骨干)(建议为选修课)、《金税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乡镇财政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社区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纳税业务实习》(上岗、提高)、《企业会计岗位实习》(上岗、提高、骨干)、《政府、企业考察与交流》(提高、骨干)。

(五)考核

培训考核应包含以下几部分:理论知识10%:专业实践技能20%;企业实践活动20%;教案与试讲20%;教学研究论文20%;平时作业与出勤10%。

(六)培训方法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