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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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设计 (一)工程设计图纸 消防工程设计图纸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通过方可按图纸施工,未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消防工程施工时,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核通过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并有文件化的证明。 (…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注意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高层、小高层建筑在城镇中出现。消防系统是高层建筑中必不可少的设施,消防工程验收的通过与否直接决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谈谈消防安装工程中几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设计

(一)工程设计图纸

消防工程设计图纸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通过方可按图纸施工,未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消防工程施工时,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核通过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并有文件化的证明。

(二)图纸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在工程前期的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对设计当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不能完全的发现,加之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对原设计的调整,施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变更的情况。一旦原设计发生变更,在之后的消防验收中便需要对变更的图纸重新审核,增加了验收的难度,拖延工程交付的时间。因此,无论发包方的设计部门还是承包方对设计图纸在工程开始之初就要仔细研究和分析,提早发现后期施工或验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避免对已通过审核的图纸设计的变更。确实无法避免的变更,应及时将变更的情况报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并取得认可的书面证明,为后期的验收做好准备。

二、施工

(一) 企业资质

实施消防工程施工的企业要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其资质等级要与所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不可越级承包。

1. 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的企业: 可承担建筑高度100m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m 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或可燃气体生产或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3.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m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m 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 消防工程的类别

按灭火剂的不同消防系统可分为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四类。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使用的较多。

1.水灭火系统:灭火剂以水为主的灭火系统,主要有消防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火栓灭火系统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a.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室外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组成,用作消防车供水或直接接出消防水带及水枪进行灭火。

B.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安装在房屋建筑内,用以直接接出消防水带及水枪灭火。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有喷头的管网内平时是否充水可以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

这里主要介绍湿式系统。湿式系统由管网和闭式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消防组件组成,报警阀组前后管网内充满有压水。如发生火灾,高温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而喷水灭火,管网中的水发生流动,水流指示器发出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同时向楼层区域报警,随着喷头出水量增大,湿式报警阀因两侧压差增大而自动开启,接通主干管供水管道继续扩大供水量,如水压过低则通过压力开关动作而启动稳压泵或消防泵,压力开关动作的信号亦传送至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综合火灾情况亦可下达指令启动消防泵,湿式报警阀开启后,经延时驱动水利警铃,发出铃声报警。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常适用于室内温度不低于4 °C且不高于70°C的环境。

(三)消防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消防工程在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预留消防管道穿墙或穿楼板的预留洞和预埋消防报警系统穿线管。而往往专业消防分包单位进场时间较晚,需要总承包单位代其进行预留预埋。由于总包单位专业的局限性和对整个消防工程的分析与认识的不足,经常产生预留预埋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对日后消防管道的安装以及消防报警、控制线的敷设造成困难,容易引起专业分包与总包单位的纠纷。对于此种情况,可以考虑在工程招标阶段即连同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一并确定,并在合同中确定由消防分包单位进行预留预埋工作,既保证此项工作的准确性,又可以减少后期的纠纷。

2.消防管道以及报警系统施工阶段处于整个工程的内装饰阶段,与土建、安装等工程交叉作业,极易由于工作面的问题发生冲突而造成工期的延误,也容易造成各专业的成品破坏与污染的情况,使总包与消防专业分包单位之间产生矛盾与纠纷。处理此类问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量较大,需要各专业比较精确的配合与较高的自觉性。不妨可以考虑将消防工程与整个建筑工程一起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选择消防专业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以及工程信誉等方面的审查核实工作。由总包单位全面掌握各分包之间的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和管理各分包之间的交叉施工,充分调动总包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验收

(一)验收的程序

消防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的组织主持者是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申报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结果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生产,或者需要进行必要的整改。验收的顺序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

(二)验收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消防验收是综合性强,须各个专业都达到验收条件方可进行,因此消防验收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土建专业防火门、防火卷帘必须安装就位,消防道路必须铺设完成;安装专业须通过建筑物的消防电气检测,应急灯符合消防要求,照明与动力电切换正常;消防专业须通过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手动报警按钮、起泵按钮、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室压力开关、消防广播等报警设备运行正常,信号反馈准确。通风排烟风机、消防泵、稳压泵、电梯、防火卷帘等联动正常。因此,验收前的调试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需综合考虑各专业的施工进度,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供货商之间的配合工作。

2.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在验收之前必须具备使用条件,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也必须安装就位。但建筑物竣工时外网工程往往会相对的滞后或正处于施工阶段。若要保证验收的顺利进行,自来水外网工程应及时完成,以满足消防验收时的用水需要,保证室外消火栓的安装就位。同时室外水泵接合器的安装也要保证在验收前完成,且做好必要的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其他管线施工造成破坏。

3.验收通过交付业主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消防工程的交接与人员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值班室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消防报警系统在工程投入使用后马上投入使用,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四、材料

(一)消防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两种类型:即消防工程专用的消防产品和非专用的通用产品。

1.消防产品: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2.通用产品:产品的生产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经相应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二)消防材料采购应注意的问题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

2、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批准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负责审查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审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计划。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责任人: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二: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进,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作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在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活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建筑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术知识手册。

七、进行功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严格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阴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规定,结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保卫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服从集团公司防火委领导。各子公司下属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配置专、兼职防火干部。

第五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工会、党委工作部、监察部、集团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可参照集团公司防火委模式确定。各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专、兼职防火干部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一次。

第三章 各级领导及员工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一)对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持召开集团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防火委工作汇报,检查督导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审定集团公司防火安全机构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批准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主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集团公司防火委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审定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审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审定、签发集团公司防火委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落实集团公司和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防火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审定、签发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总结推广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经验。

(五)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子公司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组建本单位防火网络,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和防火安全点检员。

(六)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进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点检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火安全点检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点检工作。

(二)防火安全点检员要按计划每天进行点检作业,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将解决处理结果记入点检记录。

(三)防火安全点检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防火安全点检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防火安全点检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积极消除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错误指令。

(五)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不许谎报火警。

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对防火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按季度组织落实防火安全点检工作,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和防火安全点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公安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

(二)起草、制定公司级灭火预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文件,完成防火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防火干部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停产整顿。对违章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验。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依据《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七)负责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工作,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审核对严重违章、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金扣发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对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业区、班组由各单位按权限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和重大损失的各级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1.设计

1.1工程设计图纸

消防工程设计图纸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通过方可按图纸施工,未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消防工程施工时,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核通过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并有文件化的证明。

1.2图纸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在工程前期的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对设计当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不能完全的发现,加之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对原设计的调整,施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变更的情况。一旦原设计发生变更,在之后的消防验收中便需要对变更的图纸重新审核,增加了验收的难度,拖延工程交付的时间。因此,无论发包方的设计部门还是承包方对设计图纸在工程开始之初就要仔细研究和分析,提早发现后期施工或验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避免对已通过审核的图纸设计的变更。确实无法避免的变更,应及时将变更的情况报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并取得认可的书面证明,为后期的验收做好准备。

2.施工

2.1企业资质

实施消防工程施工的企业要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其资质等级要与所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不可越级承包。

2.1.1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1.2二级资质的企业: 可承担建筑共度100m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m2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或可燃气体生产或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1.3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建筑共度24m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m2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2消防工程的类别

按灭火剂的不同消防系统可分为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四类。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使用的较多。

2.2.1水灭火系统

灭火剂以水为主的灭火系统,主要有消防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火栓灭火系统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a.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室外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组成,用作消防车供水或直接接出消防水带及水枪进行灭火。

b.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及其供水管网安装在房屋建筑内,用以直接接出消防水带及水枪灭火。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有喷头的管网内平时是否充水可以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

这里主要介绍湿式系统。湿式系统由管网和闭式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消防组件组成,报警阀组前后管网内充满有压水。如发生火灾,高温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而喷水灭火,管网中的水发生流动,水流指示器发出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同时向楼层区域报警,随着喷头出水量增大,湿式报警阀因两侧压差增大而自动开启,接通主干管供水管道继续扩大供水量,如水压过低则通过压力开关动作而启动稳压泵或消防泵,压力开关动作的信号亦传送至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综合火灾情况亦可下达指令启动消防泵,湿式报警阀开启后,经延时驱动水利警铃,发出铃声报警。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常适用于室内温度不低于4 °C且不高于70°C的环境。

2.3消防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3.1消防工程在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预留消防管道穿墙或穿楼板的预留洞和预埋消防报警系统穿线管。而往往专业消防分包单位进场时间较晚,需要总承包单位代其进行预留预埋。由于总包单位专业的局限性和对整个消防工程的分析与认识的不足,经常产生预留预埋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对日后消防管道的安装以及消防报警、控制线的敷设造成困难,容易引起专业分包与总包单位的纠纷。对于此种情况,可以考虑在工程招标阶段即连同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一并确定,并在合同中确定由消防分包单位进行预留预埋工作,既保证此项工作的准确性,又可以减少后期的纠纷。

2.3.2消防管道以及报警系统施工阶段处于整个工程的内装饰阶段,与土建、安装等工程交叉作业,极易由于工作面的问题发生冲突而造成工期的延误,也容易造成各专业的成品破坏与污染的情况,使总包与消防专业分包单位之间产生矛盾与纠纷。处理此类问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量较大,需要各专业比较精确的配合与较高的自觉性。不妨可以考虑将消防工程与整个建筑工程一起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选择消防专业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以及工程信誉等方面的审查核实工作。由总包单位全面掌握各分包之间的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和管理各分包之间的交叉施工,充分调动总包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3.验收

3.1验收的程序

消防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的组织主持者是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申报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结果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生产,或者需要进行必要的整改。验收的顺序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

3.2验收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3.2.1消防验收是综合性强,须各个专业都达到验收条件方可进行,因此消防验收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土建专业防火门、防火卷帘必须安装就位,消防道路必须铺设完成;安装专业须通过建筑物的消防电气检测,应急灯符合消防要求,照明与动力电切换正常;消防专业须通过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手动报警按钮、起泵按钮、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室压力开关、消防广播等报警设备运行正常,信号反馈准确。通风排烟风机、消防泵、稳压泵、电梯、防火卷帘等联动正常。因此,验收前的调试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需综合考虑各专业的施工进度,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供货商之间的配合工作。

3.2.2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在验收之前必须具备使用条件,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也必须安装就位。但建筑物竣工时外网工程往往会相对的滞后或正处于施工阶段。若要保证验收的顺利进行,自来水外网工程应及时完成,以满足消防验收时的用水需要,保证室外消火栓的安装就位。同时室外水泵接合器的安装也要保证在验收前完成,且做好必要的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其他管线施工造成破坏。

3.2.3验收通过交付业主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消防工程的交接与人员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值班室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消防报警系统在工程投入使用后马上投入使用,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4.材料

4.1消防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两种类型:即消防工程专用的消防铲平和非专用的通用产品

4.1.1消防产品

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4.1.2通用产品

产品的生产也必须符合国家保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经相应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消防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建筑物的高度不断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自身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非常高的的需求,总总因素表明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消防水系统的正常化运转。从平时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基本情况来看,消防水系统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日常的工作实际,浅谈一下建筑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质量问题;施工现场管理; 问题的根源分析

一、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动喷淋系统和消防栓给水系统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焊接镀锌管消防给水管道,造成镀层破坏,防腐性能降低,管道易锈蚀、漏水。二是不根据实际情况随意减小喷淋系统给水管径,造成供水量严重不足。三是洒水喷头的布置密度未能达到要求,系统供水管网上未设置出水阀门和安全阀门,水泵启动时,容易造成消防管网内压力突然变高,引起水管爆裂。四是消防与生活合用水池或水箱,没能设置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一些措施。

系统布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预埋线管不通,管口位置不精确,未预埋接线盒;明的穿线管未固定,或固定未按规定;明的报警信号线穿管不到位。二是管接头、管盒接口脱节;导线连接采用扭接,或压接、焊接不规则。三是消防控制和警报线路明敷未穿金属管或穿金属未涂防火涂料保护;四是穿线前未对管内进行吹扫,钢管(电线管)穿线无护口,损伤绝缘层;穿管电线总截面积大于管内孔截面积的50%,穿线比较困难;五是金属管子、支吊架未进行除锈刷漆,镀锌钢管焊接处不能及时刷防腐油或有遗忘。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维护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接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不是符合防爆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一要严厉确定危险场地运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放一起,在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消防器材必须配齐配全,并在焊接点周边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一切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二要在居民宿舍、员工休息场所、危险物品旆康然鹪治O沾ι枇⑿涯康难辖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三要加大施工现场各工种、工段之间的配合,防止交叉作业产生没必要的火灾隐患。

施工队伍管理人员不注重,施工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施工单位只关注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认为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不用管别的了抱有侥幸心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乏专门的人才,不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铜管、PVC管、塑钢管、PE管、球墨铸铁管等管材。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随着需求而改进,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运用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以次充好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问题的相应对策

全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从“源头”抓起相关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严厉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严格把关,排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提高人们和施工单位对消防施工的重视程度;二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审批阶段就要开始监督施工单位,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定不给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施工单位违规建筑;三是对施工单位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学习班,强化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

建筑消防工程现场检查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执法的力度.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现场实行严查制度,对不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和相关要求的消防施工进行严惩,并命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重大的违规违法建筑消防施工,要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制裁或法律制裁。要对已经通过消防监督部门验收的建筑工程进行日常的消防检查和监督,假如发现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出现损坏,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发挥正常作用。

消防部门定期检查监管不力。消防工程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消防部门没有落实好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次数有限,且检查深度不够。消防工程施工过程通常存在在监督管理严重脱节的“三不管现象”即建设、监理公司不去管、单位不懂的怎么管理,消防机构的定期检查监管不到位不全面。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业务不精,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不知道查什么,管什么。

施工单位资质挂靠现象非常的普遍。一是取得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了追求更高经济利益,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让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在自己单位名下,使用自己的资质去承建消防工程。二是建设单位在招标工程项目时,将消防工程统包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把消防工程施工费预算得很低,转包给工程报价最低的,挂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这些单位或个人大部分未经过系统的培训,缺乏相应的技术和能力。三是挂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打价格战,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三、结语:

建筑工程中的消防施工安全直接影响到建筑安全,更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实际的消防施工中总是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埋下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消防施工未能有效地就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政府相关部门、施工单位以及每个公民都必须切实重视建筑工程消防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提高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能力,加大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力度,重视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科学检测,确保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发挥作用,造福于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