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述职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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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述职人员动员会,召开参评代表大会,组织学习,设立公民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印发评议对象的调查表格,发至各代表小组参评代表手中,要求各代表小组围绕述职评议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对述职…

研发人员述职报告(精选5篇)

研发人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乡人大主席团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现就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职权。本着依法、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促进述职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人员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水平。 二、述职评议对象: 朱建兵: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邓功平:乡经贸办主任 肖中心:乡农办主任 三、述职评议的内容 主要是评议被评议对象任职以来,尤其是本届以来以下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2、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3、接受人大监督及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 四、述职评议方式 召开述职评议会议评议。 所有述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主席团主持召开的述职评议大会报告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乡人大主席团及参评代表对其述职情况进行审议评价。 五、述职评议的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在乡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设立述职评议工作办公室,由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吴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一个述职评议调查小组,由3-5人组成(包括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区、乡人大代表等)。 六、述职评议的时间、步骤及要求 整个述职评议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 1、

6月初公布述职人员名单。 2、

组建述职评议调查组。 3、

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述职人员动员会,召开参评代表大会,组织学习,设立公民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印发评议对象的调查表格,发至各代表小组参评代表手中,要求各代表小组围绕述职评议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对述职人员提出评议意见。 5、所有述职人员书写述职报告。所有述职人员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起草述职报告,于8月20日前将述职报告打印好交乡人大主席团述职评议办公室。述职报告要紧扣这次述职评议内容,全面客观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如实说明问题和不足,勇作自我批评。文字上做到朴实精练,力戒空话、套话。 (二)调查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调查小组通过听取述职人员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和其主管部门、各村(社区)以及与其有工作联系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全面客观掌握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 2、调查结束后,将了解到的情况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确定后,形成正式调查报告,并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调查报告要求有调查的基本情况、述职人员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如实。 3、在调查中,如发现述职人员有违法违纪的重大嫌疑,报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三)评议阶段(11月中旬) 1、召开评议大会 乡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及各代表小组长、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及政府主要领导列席参加。 2、对每个述职评议对象按以下程序进行评议: (1)

述职人员作述职报告; (2)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 (3)主席团成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发言。评议发言要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抓住主流,抓住问题的实质进行评议发言,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评价客观公正,批评中肯真诚,建议有理有据。述职人员当面听取评议意见并回答询问,或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3评议结束后,由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和参评代表对所有述职人员按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对不称职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述职人员,乡人大主席团将做出法律处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由本人向下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或由乡人大主席团向下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免职案。在述职评议时,如发现述职人员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经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可暂时不提请乡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交有关部门限期调查,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调查结果,由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进行无记名投票。 (四)整改阶段(评议后3个月内) 1、对会议述职人员的评议意见由调查小组负责综合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报乡人大主席团研究决定,然后述职人员进行整改。 2、述职人员在收到整改意见之日起15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述职评议工作办公室,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在收到整改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送,乡人主席团。 3、对会议术职评议人员的整改情况由调查小组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对拒绝整改以及整改不力或者阻碍、干扰述职评议工作的,对反映情况的人员打击报复的,人大主席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乡人大主席团 2005年5月8日

研发人员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述职评议的形成及其原因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最早萌发于80年代,但90年代才在陕西省全面展开。1991年,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和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其后,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纷纷效法,渐成规模。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研究、吸收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首创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先例。

述职评议的产生和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实际需要,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人治和腐败现象,多次反复地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与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要通过改革,健全法制,实行法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1993年,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讲:“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要接受监督。掌握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必将导致腐败,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各级人大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使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程序化。”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和法治理论,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成为地方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动力。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肯定了这一新的监督形式,使述职评议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2.九十年代初,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从依靠政策向基本和主要依靠法律转变;二是由权力经济向民主经济过渡,从依靠行政命令向依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办事转变。市场经济也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保障和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方面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强化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情况的监督。

3.近年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物质刺激和利益驱动下,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防范腐败滋生。

4.在过去的工作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询问、质询,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和两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这些监督形式,对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整体工作监督的份量比较重,对领导人员个人的监督比较轻,缺乏对他们的检查,较少了解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对他们工作方面的改进和思想作风方面的转变帮助不多,没有把对整体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把选举任命和选举任命后的检查、督促、帮助、支持连续起来,没有形成直接、具体、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研究,探索一条加强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监督的新路子。

在述职评议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各地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两方面成功的措施:

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改进办法,促进述职评议工作稳步开展。述职评议刚刚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就密切关注此项新生事物的发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经验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总结,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施,初步实现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经过三年实践,1998年,对述职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述职评议的措施更为得当,成效更为显著,保障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深入进行。1999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又着手制定九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规划,以保障本届述职评议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述职评议,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专呈了请示报告,省委领导肯定了述职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省述职评议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1996年10月和1998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又先后两次就改进和完善述职评议工作,解决述职评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向省委呈送了请示报告,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时,常委会党组也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得到了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帮助。

二、述职评议的做法和体会

采用恰当的述职评议的方式和方法是取得述职评议成效的关键。陕西省在述职评议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主要环节,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明确规定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述职评议工作在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l)把述职评议纳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畴,使述职评议成为权力机关的日常性工作;(2)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机制中的作用,使述职评议与党委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事监督体系;(3)体现了人大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特点,使述职评议更具民主,监督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2.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任命的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这样做:一是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是政府的组成人员,依法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二是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有主要责任,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主要加强对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监督。通过对正职领导人员法制观念,执法决策水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达到对部门执法状况的检查监督。

3.明确规定不安排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曾把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作为述职评议的主要对象,省人大常委会也在1996年制定的述职办法中做了有关规定。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感到,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每年在人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本身已带有述职性质,再安排他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似有重复述职之意。

4.严格规范述职评议内容。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的内容究竟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尚不十分清楚,有的把述职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放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党的干部管理政策,搞好机关自身建设,以及述职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上。这样做,没有很好地体现人大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也容易把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混为一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慎研究,将述职评议的内容确定为三方面:(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这三方面内容,集中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以及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范围,给述职评议做了较为准确的定位。

5.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基本形式是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采用什么形式进行述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始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是向常委会视察组述职,也有的用书面形式述职,还有的在不同的会议上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实践,认为让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最能体现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便于常委会委员直接进行评议,述职人员直接听取评议意见,从而提高述职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6.明确规定述职人员应当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述职评议开展之初,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述职的随意性较大,有的述职人员被重复安排述职,有的则未安排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认为,安排述职人员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既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必要途径,也是被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向选举任命他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表现。因此,每个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都应以述职人员的身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考虑到述职评议量大面宽,从准备到结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规定每个述职人员在本届任期内安排述职一次。

7.要求述职人员写好述职报告。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进行评议的根据,述职报告写得全面、客现、真实,评议才能有的放矢,评有所得,议有所获。因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述职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起草,以便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述职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精神面貌。第二,述职报告要写得实事求是,尽可能准确地估价自已的成绩和缺点,点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拿出改进措施,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第三,述职报告写好后,述职人员应在本部门职工大会上先行报告,征求干部群众对述职报告的意见,再根据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增加述职报告的透明度,提高述职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四,述职人员在起草述职报告时,应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述职报告应在述职前20天呈交人大常委会,以便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述职评议如期进行。

8.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视察活动。为了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掌握述职情况,决定述职评议如何安排,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开展评议提供必要情况,述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前往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进行视察。通过召开部门领导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以及个别走访、专门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写出视察情况报告。

9.认真听取、评议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开始,人大常委会先召开全体会议,让述职人员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郑重述职;然后,召开分组会,让述职人员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可以对述职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对述职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述职人员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指正。为了增进评议效果,评议时,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政府领导和人事、监察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

10.切实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述职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将述职评议意见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述职人员按照述职评议所提意见,对所在部门和本人的工作进行整改,是最终实现述职评议目的的关键。为了落实整改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整政工作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一是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供述职人员在本部门对照整改:同时,将评议意见分送党委和政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求述职人员在两个月内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如实汇报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直至满意为止。需要对述职人员进行处理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改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几点建议

述职评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毕竟时间较短,经验还不足,需要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研发人员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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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地县乡党委书记2015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要求(xx字〔2015〕xx号),总结近年实践经验,现提出xx2015年全面开展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结合年度考核,各县(市)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中旬进行,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六项重点,结合xx党委确定的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㈠ 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党(工)委书记带头开展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情况。

㈡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确定整顿对象,强政治、建班子、严管理,去极端、挖根子、打村霸,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特别是直接抓重点整治乡、重点整顿村,以点带面等情况。

㈢ 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开展"访惠聚"工作,落实六项任务,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干、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界"双五好"创建等情况。

㈣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作风,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加强重点村(社区)工作力量,特别是加强干部双语培训,激励稳定骨干力量等情况。

㈤ 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乡镇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阵地建设及发挥作用,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并具体说明自治区、xx、各县(市)保障落实以及本级支持情况。

㈥ 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㈠ 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县(市)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本县(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xx及各县(市)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站在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xq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要经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提出评价意见。审阅后的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要报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5、报送会议方案。各县(市)党委提前10天向xx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经xx党委组织部审阅同意,同时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经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同意后,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㈡ 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州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州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xx派各县(市)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县(市)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县(市)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县(市)派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填写《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xx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的评议。各县(市)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评议。注意扩大不同类型基层党员代表参与面,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4、工作指导。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第三督导组、xx教育实践活动派县(市)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xx组织召开的县(市)党委、xx州直机关党工委、教育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xx党委组织部、xx派驻县(市)督导组、县(市)派驻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县(市)召开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参照州县做法开展好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双述双评"活动。会前随机调研,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会上结合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

5、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㈠ 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可以结合年底党建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㈡ 督导组形成评价材料。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按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分别对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深入了解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抓联系点情况。形成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评价材料,重点讲问题。州、县两级派驻督导组要在12月10日前报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材料。

㈢ 结果运用。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把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喊空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免职。

五、组织领导

㈠ 周密安排。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都要研究制定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确保述出责任、评出差距、考出动力。

㈡ 精心组织。党委书记主持述职评议会议。组织部长主持考核工作,对述职报告严格把关。教育实践办、基层办、干部监督科共同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具体工作。切实抓住契机,以上率下,强化党委书记抓主业的责任意识,把强基固本作为最大的政绩。

㈢ 扩大成果。认真总结推广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抓基层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用以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研发人员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要深化对述职评议工作的认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断澄清人们对述职评议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任命干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共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监督任命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干部的监督职权,但对实施监督采取的形式,没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的、一成不变的规定,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因此,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正是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应当理直气壮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任命干部必须自觉服从。

其次,开展述职评议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述职评议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一种民主的公开的评议。述职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法制意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与党对干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述职评议可以开阔党委考察、考核干部的工作视野,这对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拓宽党管干部的工作渠道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开展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也是对党管干部具体工作的有益补充。

第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履职不力、问题严重、不称职的任命干部,人大常委会有权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置。这种对任命干部的处置是贯彻宪法精神和党管干部原则的综合体现,具有权威性。

述职评议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

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工作,善于提炼规律性的东西,尽快形成相关制度或作出有关规定,努力使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定制度中,对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都要尽可能地加以明确,尤其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

必须明确对象和主体范围。目前,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人员比例还不够高,涉及面还不够广。因此,在依法规范、优化方式的基础上,对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建立明确具体的直接对应关系,实现述职评议的广泛化显得尤为重要。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都是述职评议的对象,应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权力授予者的监督。

必须明确述职报告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内容范围、报告所反映履职情况的时间应加以明确,形成较为固定的格局,避免出现述职报告混同于单位工作汇报的现象。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应当是述职人员在任现职务的时间内(年度述职例外)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在任期内向人大或常委会进行一次系统的述职,接受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不同的对象,评议方式也应予以区别,对人大选举干部的述职评议,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者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除了每年确定的评议对象由常委会会议进行述职评议外,还可采取主任会议或者书面述职评议方式进行。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测评效力。人大常委会目前开展的述职评议比较偏重“议”,而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民主评定还不够。因此,述职评议中对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应当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可以优秀、称职、不称职、弃权四种评价选择为宜。对测评结果,常委会应通报党委组织部门,供党委组织部门参考。测评结果确定为不称职的述职人员,可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予以免职。

专项调研要广泛深入

搞好调查研究对提高述职评议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大常委会及其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深入、广泛开展调研,既要听取述职干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听取其下属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还要听取与其工作有关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方法上既可明察,也可暗访,必要时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通过调研,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述职干部履职中的功过得失,写出与述职干部本人“象”、“真”、“实”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参考。同时,常委会要在工作班子的配备上做文章,根据需要可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力量,一起参与述职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从而使调研中看到的问题更实际更准确,提出的意见更具针对性。此外还要注意优化方式,拓展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渠道,开启向社会征询意见的“窗口”,如采用设立意见箱或网上征询等方式,体现述职评议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群众性。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也要科学合理安排,避免雷同,减少有关部门工作上的麻烦,降低工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