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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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通过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各类监管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三分之一。要进一步落实药械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一批药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使我市药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将全市药品…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精选5篇)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旅游立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检查、整治攻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我市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城市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各类监管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三分之一。要进一步落实药械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一批药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使我市药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将全市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检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检点:

1、检查各类原辅料的进、储、用情况。(1)看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查是否有明确的状态标志;货位是否物卡相符。(2)抽查相应供应商是否经评估确定,有关资质材料归档是否有效齐全,应包括对供应商评估情况、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购买合同等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经过批准。(3)抽查合格区内物料是否有合格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每批取样检验。

2、检查按批准工艺生产情况。抽查药品批生产记录及生产相关的原始记录,看药品生产中是否按法定处方投料,是否有非法添加原辅料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3、检查成品放行情况。(1)看成品库,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是否有明确的状态标志;(2)抽查批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看成品放行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企业质检工作情况。(1)抽查检验记录,看化验室检验人员是否符合上岗要求。(2)检查质量检验人员和设备是否进行了备案。

(二)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点:

1、药品批发企业:(1)重点检查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的存储条件、供货单位资质和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和批签发证明;(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特殊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和销售流向;(3)GSP的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环节是否符合规定;(4)销售人员的备案情况;(5)药品实时监控系统数据上传情况;(6)药品采购资质的合法性,重点是供货单位和销售人员的资质,有无进行网上核查等;(7)把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含麻黄碱药品、低温储存药品作为检点;(8)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在职在岗情况;(9)冷库和阴凉库是否安装智能温湿度记录仪等。

2、医疗机构:(1)对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供货单位资质和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和批签发证明逐品种、批次进行检查。(2)加大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检查。

3、药品零售企业:(1)加大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特殊药品的管理;(3)进一步加强处方药和出具销售凭证的监督检查,使药品零售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4)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一是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台帐制度情况,是否经营未经批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厂家地址的产品,无中文标识、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二是零售企业是否设置非药品专售区域,严禁药品与非药品混放;三是严禁张贴、悬挂和发放未经审批的各种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四是驻店药师或营业员有无向消费者以药品名义介绍和推荐非药品,并夸大宣传非药品类产品的行为。

(三)医疗器械专项检点:

以有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购进、过程控制和经营企业的产品购进环节。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内容:(1)所生产产品是否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之内,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是否有原材料采购清单,是否确定合格供方,并留存供方资质;(3)原材料库、成品库是否分区色标管理;(4)是否有完整翔实的生产批记录;(5)是否按照有效产品标准进行检验,产品出厂是否有合格证明。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内容: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在审批的经营范围之内;供方资质是否合法;购进的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内容一致等。

3、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内容一致及供方资质是否合法等。

对各类相对人的必查项目表详见附件4。

(四)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监管。加大对各环节的明查暗访力度,严把防控药械购进渠道关、采购验收关、储存养护关和合理使用关,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中所推荐的药品品种以及体温计、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防控药械购进、验收、储存、使用情况。严防假劣药械用于甲型H1N1流感防护。并加大对防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药械不良反应及事件的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分启动仪式、地毯式检查和总结展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仪式:于2009年12月22日举行启动仪式,大张旗鼓地销毁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请市领导出席仪式并发表讲话,营造专项整治攻坚月的浓厚氛围,形成高压态势。启动仪式预案详见附件1。

(二)地毯式检查(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按照上述检点和必查项目表,分成四个辖区检查组和巡视督导组(详见附件2),严格进行地毯式检查。专项整治攻坚月期间,既要对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既要打要案、抓大案,又要打苗头、抓小案,坚决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杜绝药械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展示:活动办公室要于2010年1月27日前完成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总结,并加强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攻坚月取得的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准确找出全市药械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今后监管措施。要向全系统和医药企业、医疗机构通报攻坚月检查情况。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力度

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专项整治攻坚月期间,正值年末岁首“两节”期间,也是我局职能巨大变化期间,各检查组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和对人民用药安全、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深入细致的地毯式检查,进一步查找各环节潜在的可能发生问题的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彻底整改,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对于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从重从快处罚,坚持重拳出击,对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抓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严厉打击违法份子的嚣张气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药械打假的积极性,为药械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需要检验的药品,市药检所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提供准确技术依据。检查中发现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

(二)严格打假,依法治伪。

把各级药品质量公报公布的不合格品种、以往查处的假劣药品、中草药、中小药厂的产品以及广告药品确定为重点监督抽验品种,检查中要善于从药品外观、包装等方面发现质量疑点,增强监督抽验针对性,确保抽取的每批检品必须是质量可疑药品,最大程度地发挥药品检验对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形式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查处两类产品:一是名称与《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其它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二是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有关用语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其它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发现上述产品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一是按照有关职责的归属,对标示为食品冒充药品的,移送同级质量监管部门处理;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移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标示为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的,由市局对相关违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省局;对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二是对发现涉及违法宣传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对涉及违法宣传的药品加大抽验力度,重点进行监管。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加强对专项整治攻坚月的巡视督导,集中全部精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5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区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涉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宣传五个环节,突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按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现有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整顿和规范我区的药品市场秩序。

(一)药品研制环节: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虚假申报行为。

1.督促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查自纠。对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报的所有申请临床或申请生产的药品品种进行自查。自点:研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原料药和中药原料及其来源的合法性;研究人员、设备、实验动物等是否具备条件,并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生产申请临床试验和申请生产的样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工艺研究和稳定性研究是否科学、完整、合理、真实;研究资料、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重点清理20*年12月以来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是否存在高类低报、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情况;全面检查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核实企业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特别是出厂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检查已注册产品的规格型号、适用范围、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资料一致。

3.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擅自开展药物临床实验的机构,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4.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审批和管理。从20*年6月1日起,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配制;依法查处无证配制、不按标准配制的制剂和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室,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办法,制剂调配是否符合要求。

(二)药品生产环节:主要任务是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重点检查对象:注射剂类、青霉素类药品生产企业、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20*年药品质量抽查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有接受委托生产行为和有委托检验的企业、20*年度监督等级B级、C级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组、更名等使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等。

2.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重点对象是管理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有投诉举报、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用电气类、卫生材料类生产企业;重点内容是: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医用电气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执行GB97*.1-1995标准、是否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是否有能胜任职责的检验人员,卫生材料类企业的卫生环境、原料采购、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等情况,检查企业有无未经登记委托加工的现象。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三)药品流通环节:主要任务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强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岗位人员、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药师在岗的检查。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尤其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以及药品购进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推进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3.对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配助听器经营企业以及提供免费体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确保发证工作的公正、公平。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新确认特殊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完善定点企业审批程序,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推进药品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纳入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与食品安全“千万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区“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在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四)药品使用环节:主要任务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1.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全面清查社会医疗机构超范围使用药品问题,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规定用药,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检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上报数量和质量。

(五)广告宣传环节:主要任务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对多次违法品种和违法企业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曝光,及时向社会警示。

严厉查处六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新闻形式的药品广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广告、医疗机构制剂违法广告、治疗障碍等禁止的药品广告;未取得有效的广告审查文件,篡改广告审查文件或使用过期、失效、撤销的广告审查文件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不明显标示通用名称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区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协调抓好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社发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街道)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加强沟通和联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行政。要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事件为戒,强化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深挖重大案件背后的腐败行为,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转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四)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自律。大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不守法不诚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中旬)。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研究制定相关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实施方案,区社发局牵头整治制定药品使用环节的实施方案,区工商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实施方案。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器械营销实务 项目化教学 组织实施 考核评价

【中图分类号】R197.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0-0216-02

1.引言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是高职医疗器械营销专业的核心课程,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医疗器械市场调查分析、医疗器械市场开发、医疗器械市场沟通、医疗器械市场渠道建设与管理、医疗器械市场促销及医疗器械招投标的基础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日后走向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职业素养。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忽略了学生的自主性,不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很难满足本课程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而项目化教学由于是以学生的探索性、自主性学习为基础,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以行为导向为方法的,通过师生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任务而进行的教学活动,这就使得学生能够积极地学习,自主地进行能力训练,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为此,笔者在医疗器械营销教学过程中对这一教学方法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医疗器械营销项目化教学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供同行参考借鉴。

2.《医疗器械营销实务》教学项目的设计

2.1《医疗器械营销实务》教学项目的设计思路

项目化教学过程中,教学项目的设计是最关键的元素。本课程教学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过程和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通过任务驱动、学生主导、教师引导,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行动能力。基于上述思路,我们以医疗器械营销实际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实际工作内容为依据,结合医疗器械营销的真实工作项目、工作任务、工作过程,以医疗器械营销工作任务的完成及解决实际岗位问题能力的提高为宗旨设计具体的教学项目,并使得设计的教学项目具备典型性、针对性、实用性,同时做到三个“对接”:一是职业标准与课程标准的对接;二是职业岗位与“教学内容”的对接;三是“职业环境”与“教学环境”的对接。

2.2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教学项目的设计原则

2.2.1 教学项目设计的目的性原则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这门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未来从事医疗器械营销所必备的专业核心技能和综合职业素养,因此,在设计教学项目时必须紧扣这一课程培养目标,所设计的教学项目既要能够有利于培养、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又要能够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为此,要把相关知识巧妙地隐含在一个个项目任务当中,使学生能够在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中达到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培养素质的目的。

2.2.2 教学项目设计的典型性原则

医疗器械营销涉及到的岗位非常多,有营销调研、营销策划、市场开发、渠道管理、客户管理、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合同管理、订单处理等等,教学活动受教学时间、教学条件等的限制,不可能选择医疗器械营销活动所有的工作任务,所以,项目化教学必须选择、设计来源于医疗器械营销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中的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真正体现医疗器械营销行业的典型的工作过程,只有这样学生才能通过与医疗器械营销实际密切相联的教学项目的完成,了解医疗器械产品的营销流程、工作规程,并在完成这一过程的同时,学到知识和技能,提高对医疗器械营销企业文化和职业道德的认识。

2.2.3 教学项目设计的针对性原则

作为承载知识与技能的载体的教学项目,本身应当包括要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相关信息。因此,项目的选择和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在项目化教学中,应选择在医疗器械营销实践中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项目。

2.2.4 教学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原则

教学项目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和兴趣爱好,难易程度要适中,确保学生在限定的时间内经过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能够完成任务。

2.2.5 教学项目设计的开放性原则

项目化教学旨在把学生融入实际的项目完成的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地、积极地去学习, 自主地去进行能力训练,这一教学方法强调在教学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参与的主要形式是围绕项目开展的工作实践活动,围绕项目开展的教学活动必须有足够的机会与空间让学生动手动脑,对学生进行启发。因此,项目本身必须是开放的,所谓“开放”有两层意思:一是项目任务的答案不能都是唯一的,而应当是多维的;二是项目的不完整性,学生只有通过学习、探究等亲身经历,才能完成项目,使项目变完整,并从中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获得成功的快乐。

2.3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教学项目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职业岗位调查分析,围绕医疗器械营销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和工作任务所需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遵循上述设计思路和原则,以医疗器械营销工作过程的系统化、职业化为出发点,设计了五大领域、十八个具体项目任务(如表1所示)。

3.《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3.1《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模式

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模式秉承了三个转变:以教师教学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教师为指导的教学理念;以教室为中心的授课方式,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学堂,成为学生学习的场所,而非教师教学的基地;转变传统的教学过程,以项目任务为中心,由学生按照引导案例,给定任务和要求,按照教学目的实施“教、学、做”为一体的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以项目任务导入为主题,以学生任务实施为核心,以教学互动点评为手段,以过程改进为目标,将教学过程、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以学习为主体的教学理念,让每一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自由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学习的过程掌握学习的思维方法、操作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分析、自我判断和自我修正的能力。

3.2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的实施过程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的实施思路是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学生为教学主体, 注意培养学生的职业角色意识,教学任务实施过程如下:

过程1:简要的任务要求描述。根据给定的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分析教学任务、要求和目的,明确本项目任务内容,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节点要求。

过程2:任务小组成员根据任务要求,收集数据资料。

过程3:小组成员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撰写文案方案。

过程4:小组成员演示项目任务内容,其他小组成员进行提问,要求小组成员予以回答。

过程5:教师对任务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指出任务实施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导。

过程6:学生修改任务实施项目。

4.《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的考核评价

本课程打破了“一张考试卷,一次考试分”的终极考核评价手段,采用了过程考核评价方法,并坚持以职业能力考核为核心、以知识能力考核为辅助的考核评价原则,同时注重对学生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的考核。一方面,在每一个教学项目完成后,对学生在该项目学习训练过程中的知识运用能力、任务完成情况、职业技能报告形成能力等都进行一次评价;另一方面,对学生在每一个教学项目中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团队协作精神、协调沟通能力等也进行一次评价。评价采用学生自评(占15%)、组长评价(占15%)、小组成员互评(占15%)、组间互评(占15%)和教师评价(占40%)相结合的方式,最后学期结束时还要对学生进行课程理论知识和能力综合测评,学生本课程的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占20%)加项目成绩(50%)再加期末考试的综合测评成绩(占30%)。

《医疗器械营销实务》项目化教学的实践表明,项目化教学改变了以往学生被动接受为主的学习方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专业实操能力,有利于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符合高职教育教学的规律和方向,是当前职业教育课程发展的新型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钱芝网. 《医药仓储管理实务》教学方案系统设计[J].物流技术,2013(8).

[2]吴会琴. 基于项目化教学的PLG课程考核评价探索[J]. 职业教育研究,2009(10).

[3]何璇. 高职“国际贸易实务” 课程项目化教学初探[J].教育与职业,2012(2).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86年6月

婚姻状况: 未婚

身 高: 158cm

体 重: 46kg

户 籍: 福建三明

现所在地: 福建厦门

毕业学校: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

学 历: 中专

专业名称: 药剂师

毕业年份: 2005年

工作经验: 三年以上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 职

职位类别: 医院/医疗/护理

职位名称: 生物/制药/药品/医疗器械,医院/医疗/护理/药剂 ;

工作地区: 福建厦门 ; 到职时间: 三天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 标准

电脑水平: 一般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2002年9月 - 2005年7月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 中专

2005年5月 - 2008年12月 福建医科大学业余专科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培训主题 2008年3月 - 2008年5月 厦门集美区芙蓉堂药房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管理规定

2008年6月 - 2008年7月 厦门集美区芙蓉堂药房 合理用药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福州春来门诊

时间范围: 2005年8月 - 2007年8月

公司性质: 其他

所属行业: 医疗、保健、卫生服务

担任职位: 医院/医疗/护理

工作描述:

1、负责门诊医生处方各种针剂的注射、外伤处置工作、出诊以及各项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等工作;

2、认真做好 三查三对 (查姓名、对针纸、查针纸、对药名、结病人)尽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3、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4、配合门诊、急诊的抢救工作;

5、负责领取、保管各种注射药品及其所属物品,经常清点注射药物,对超过治疗期的药物,应予及时处理;

6、发现差错事故及注射反应,要立即向医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要进行检查原因,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7、办理主任及其他医生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在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芙蓉堂药房 公司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医疗、保健、卫生服务

担任职位: 医院/医疗/护理

工作描述: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医疗器械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今年的食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重点是抓好腐竹、腊味、熏烧烤肉制品等产品的质量监控。通过整治,基本完成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城乡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3至5个百分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0%以上;*市城区和中心镇的集贸市场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达到50%以上,其他乡镇集贸市场达到30%以上;城区学校食堂、学生餐送餐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

(一)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切实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引导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推广和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分柜销售和购销登记制度,并实行跟踪服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农业、水产部*共同负责,*部*配合。

2、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协调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严把生产基地、批发市场检测关,增设农产品市场监测点,防止有毒蔬菜流入市场。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跟踪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指导群众安全消费。此项工作由农业部*负责,工商部*配合。

3、做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监管。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要通过政府引导,将分散的农户与定点的生产基地合作,促进农业生产管理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此项工作由农业部*负责。

4、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取得省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农产品上市前自检工作,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行每日抽检,抓好质量安全跟踪管理。积极试行农产品产地标识和产品编码等可追溯处理的质量质控模式,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的全程控制。此项工作由农业部*负责,经贸、工商部*配合。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重点是对腐竹、腊味、熏烧烤肉制品等产品的质量监控。同时加强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重点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开展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行动,查处无证生产企业;着力打击隐藏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不按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的加工点,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此项工作由质监部*负责,卫生、工商、经贸、水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配合。

2、实行食品质量强制检验,凡未经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厂销售。对腐竹、腊味、熏烧烤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实行重点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关。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处理到位率要达到100%。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责令整改,并给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食品实行强制召回、退出市场的制度。此项工作由质监部*负责,宣传部*配合。

3、对大米等5类、肉制品等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取缔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此项工作由质监部*负责,工商部*配合。

4、对食品生产企业资格实行联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经过整改、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对基础条件太差,无法整改完善的无证生产单位坚决取缔。此项工作由质监、工商、卫生部*等共同负责。

5、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开展对市售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包装说明书等的专项检查,整治无注册、一证多用、随意更改产品注册事项和未经许可擅自委托生产的企业,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负责,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配合。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大力推进集贸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管理工作,逐个市场落实准入制度。市场准入的重点食品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各个市场对上述食品实施以下七项制度的监管:一是建立和落实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二是建立和落实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三是落实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四是积极推行市场食品购销挂销制度;五是全面落实市场食品质量巡查制度;六是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七是严格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此项工作由工商、经贸部*负责,农业、水产、质监等部*配合。

2、加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此项工作由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负责。

3、继续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抽检和日常监管,加大抽查的力度和广度。定期公布食品质量抽查情况;建立和完善监督抽查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快速发现和追溯处理假冒伪劣食品的有效机制;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此项工作由工商部*负责,农业、经贸、质监、卫生等部*配合。

4、开展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在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以及药品广告夸大功能或保证疗效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各部*要加强合作,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给消费者切身利益甚至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恶性案件,除依法严厉查处外,还要将违法当事人及其违法事实和查处结果向社会曝光。此项工作由工商部*负责,监察、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配合。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1、在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风险性评估的原则,根据食品卫生信誉企业的卫生条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身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科学评估。此项工作由卫生部*负责。

2、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厂企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要尽快出台《*市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方案》和《*市厂企建筑工地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制度。此项工作由卫生部*负责,教育、建设等部*配合。

3、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控,卫生部*要定期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各类食品实施巡查检验检测。要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处理机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马上处理。此项工作由卫生部*负责,教育部*配合。

(五)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1、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我市食品检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完善农产品例行检测制度。

2、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及时在*信息网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及相关职能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同时也对我市信用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披露。有关职能部*要根据相关信息,准确分析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建立自律机制;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不讲质量信用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将其不良记录入档案。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树立食品安全信用意识,从而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

4、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技术、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健康规范发展。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生产的行政许可关,坚决杜绝质量卫生条件不具备的企业进入食品行业。坚持扶强扶优扶重点,大力扶持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质量安全有保证的食品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业,充分发挥其对整个行业的整合带动作用。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坚持把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的药品市场秩序,查处一批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用档案,完善药品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具体达到如下目标:基本杜绝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在市场流通,促进全市药品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努力遏制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建设和管理,整顿擅自配制医院制剂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制剂的质量;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全市农村的药品供应点和监管网络的覆盖率在95%以上,供应点药品100%由合法企业配送;加大力度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年内完成乡镇所在地以上药店的认证工作;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全市镇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的机构、人员。

(一)整治重点

要紧密围绕当前药品市场的薄弱地区、薄弱环节、薄弱领域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制售假劣药品新动向、新情况,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要结合实际,围绕“规范生产经营、打击制假售假、查处非法经营,整顿医疗用药”的工作思路,确定整治重点。以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挂靠经营、临床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不合格药品、非法配制医院制剂、非法渠道来源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无注册证医疗器械、伪劣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以及农村基层用药等为检点。

对信用程度低的单位,医疗机构中独立进药、用药的个人承包的专科、诊室,药品经营企业中承包经营、挂靠经营,利用公共场所以义务咨询、赠送名义销售药品,非法经营特殊药品,兽药经营单位销售人用药,副食品批发部无证照批发药品,利用邮寄方式销售假劣药品,以民族药为名销售假劣药品的有关单位或经营活动,要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75号)的要求,结合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着力抓好农村药品市场的检查。要注意在城乡结合部发现制假窝点。重点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购销渠道的日常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假劣中药材和无证销售药品的监督检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把医疗用药作为整治的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开展的规范医院药房、药库建设工作,加大对医院药房、药库、制剂室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购进渠道,严厉查处非法配制制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整顿和查处社会*诊部以普通药冒充所谓的特效药欺骗老百姓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内容

1、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继续联合*等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要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定期质量公报,落实对抽验不合格产品的依法查处,切实发挥质量监督效能。

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要加强与卫生、*、工商、邮政等部*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打击合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批发药品、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售药品、非法网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要加强对全市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要重点对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行为。

开展医院制剂专项整治。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特别是要重点监管好制剂的检验环节,确保质量合格的制剂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同时要加大力度打击未经批准配制制剂和配制未经批准的制剂违法行为。

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日常使用的理疗器具、三类重点监管品种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重点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

开展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全面检查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严肃查处违法经营疫苗行为。要按照省卫生厅、药监局《关于加强预防性生物制品流通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卫〔2002〕99号)精神,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疫苗;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按要求储运疫苗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应就地封存,查明问题的原因,并依法严肃处理。

开展对中药材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销售中药材的整治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要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超市销售假劣中药材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要把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充实组成人员,完善组织架构,力争在年内实现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监督网;并通过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加大打击假劣药品和游医药贩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

运用市场手段培育农村药品供应网。要把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农村零售药店、卫生站药柜的管理和建设,大力推行连锁超市、放心店下乡活动,争取年内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供应点(柜),基本实现全市农村药品货源合法、质量合格。

加强面向农村的药品管理法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各镇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要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积极向广大农民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药品消费维权意识和科学用药意识。

3、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继续监督实施药品GMP、GSP认证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要继续巩固扩大认证成果,加快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的步伐,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后日常监管体系。要结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督促已通过认证的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依法处理未能通过认证的企业(车间),并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

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有关内容。加强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确保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经营使用。同时切实做好品专用卡发放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到各镇、市直各部*,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6月中旬至11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于11月组织对各镇、各有关职能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各镇、各有关职能部*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镇、各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这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号)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府〔2004〕10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2004〕70号)执行。市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镇政府、经贸、*、监察、农业、卫生、工商、质监、水产、食品药品监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和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维权作用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本部*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责任制,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各镇、各部*要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各有关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各镇要与街道、社区、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

市政府将统筹协调有关部*对食品的抽检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互相推诿或重复执法,有需要时组织有关部*开展联合执法;尽快制定出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食品安全事故督查督办制度、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办法、信息管理收集和制度、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程序等制度,努力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要引导企业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维权、自律、服务作用,并通过综合监督资源,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