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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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审核通过;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到位;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抓好…

部门工作方案(精选5篇)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细化和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防工作,当好参谋,协助本级政府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消防工作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消防工作实施具体监管。要认真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审批、火灾原因调查和火灾统计、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等法定职责;同时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和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73号令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日常的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每季对辖区消防工作及形势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并向当地政府作书面汇报;加强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的建、管、训、用;协助消防机构开展对一般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审核通过;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到位;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抓好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管,对不具备生产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不予竣工备案;指导各地编制地方消防专项规划;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保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水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提前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规设计经消防部门指出又拒不改正的设计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消防隐患的施工单位和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的要严肃查处。

4.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好“十一五”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消防重大消防项目的立项及其他建设协调事宜;在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确保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督,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土地审批、用地指标方面优先考虑消防站建设并做好土地征用工作。

6.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关,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条件企业的有关证照,对涉及消防安全前置的企业登记项目加强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

7.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配合做好对员工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技术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环节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加大对消防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9.贸粮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对举办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企业单位,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10.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属地管理部门及时依法拆除影响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特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11.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不予办理教育许可证;要将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小学、初、高中的必修课;负责对各类学校和教学机构日常的消防安全教育。

12.综治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将消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13.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精神,落实好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管。

14.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动态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尤其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制作消防片头片,指导编排消防文艺节目,通过电影下乡和文化下乡活动进行消防宣传;宣传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重大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

1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把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审批关,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项目不得办理许可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文化经营单位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6.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不得评为星级宾馆,对星级宾馆未按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取消其星级资格。

17.电力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保障日常消防调度指挥用电;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截断供电线路,确保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安全;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8.电信部门要保障火警电话和其他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优先传递火情信息;负责做好固话和手机短信的“温馨提醒”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9.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0.交通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加强对车辆及驾乘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1.体育部门要做好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办理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并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体育活动不得批准。

22.卫生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医疗机构不得办理执业许可;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3.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寺庙、教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办理大型宗教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寺观、教堂等场所不得办理许可证。

24.保监部门要积极推行公共消防安全责任险,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广相关责任保险;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5.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照上述责任落实情况,由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究。

26.银监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机构网点未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的,不得颁发《金融许可证》。

27.总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8.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消防科技计划、项目的编制和实施,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评定消防科技新成果、新产品并推广运用;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教育内容。

29.人防部门负责对人防公共工程的消防监管,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未经消防验收的人防工程不得办理使用管理证。

30.政府其他部门要分别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二、建立相关制度,保障责任落实

1.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市长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以此为平台,检查和推进责任的落实。

2.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明确分管消防的责任领导,明确相关处室和单位协助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分析,并书面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3.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履责提醒抄告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现象及时书面函告各部门及分管的责任领导,及时予以提醒。对提醒后仍未纠正的,将相关情况抄告同级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备案。

4.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其作为机关效能监察和对部门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文同志兼任,联络员:蒙同志,办公电话(传真):25538471。

三、评议对象

对全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重点对9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一)政府工作部门。包括:①行政执法类:公安局(含交警)、司法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②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和改革委、旅游委、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民族宗教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林业局等。

(二)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包括: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移动、联通、农村信用联社、交管站等窗口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

(三)政府工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包括:财政所、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地税所、国税所、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村信用合作社、供电站等。

四、评议内容

主要从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对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的评议内容:

1.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在依法办事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行政执法部门是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否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行为。

3.在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是否做到为民、便民,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5.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

(二)对公共服务行业服务窗口及其所属基层站所的评议内容:

1.在事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2.在依法经营方面,是否存在欺诈、不公平交易、乱收费等违规违法问题。

3.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以业谋私及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5.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

(三)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在校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重大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渠道等问题。

2.在依法办学方面,是否存在违反计划和规定招收择校生、自费生、借读生、旁听生和计划外生等,违反规定开办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补习班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背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违反“收支两条线”等违反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

3.在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讲课、不关心爱护学生、语言举止不文明、不遵守社会公德等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问题。

5.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

(四)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在院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纪律、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药品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等问题。

2.在规范收费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一日清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取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以及其他多收、滥收医疗费用问题。

3.在医德医风方面,是否存在不履行医疗服务承诺、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对患者态度生硬、不遵守社会公德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用药原则、临床用药不履行告知义务、开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问题,是否存在过度医学检查、重复医学检查等不合理检查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等问题。

5.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是否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各部门和行业可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补充细化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我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市各部门、行业及其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工作,时间从月份开始,至月底全部完成评议工作。

(一)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被评部门和行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监督方式等;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和监督,营造评议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查找问题。被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了解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

(三)公开评议。召开评议大会,政府相关部门被评单位负责被评基层站所的乡镇邀请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对被评单位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被评单位要报告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评议代表和其他评议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议,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

(四)落实整改。被评单位将各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并针对群众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被评单位和行业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被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被评单位要说明情况,承诺解决落实期限。

(五)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市或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评议代表、普通群众等为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普通群众应以被评单位服务对象为主(应占参评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主要是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得出民主测评分数。评分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90至100分、76至90分、60至75分、50至59分。

(六)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在组织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的基础上,对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得出检查评估分。检查评估主要围绕民主评议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侧重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民主测评和检查评估的具体情况进行统分。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总分=民主测评分×80%+检查评估分×20%。我市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国税、工商、质监、安监等9个部门的情况,除纳入市政府部门统一统计外,还要另单列为一类进行专门统计。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我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集中统分结果确定被评单位排名,将结果报市纠风办。市政府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要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被评单位,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评议代表的构成及职责

我市政府部门及基层站所的评议代表主要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等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可通过自荐、推荐、选聘等多种方式产生。人数和名单由政府部门及乡镇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个乡镇8至10人,部门5至9人,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等服务对象应占较大比例,人员名单报市监察局(纠风办)(附件6:《民主评议代表登记表》),纠风办通过核选最终确定民主评议代表名单并下发给各被评单位。

评议代表的主要职责:参与乡镇和政府部门各阶段民主评议工作;了解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参加评议大会,发表评议意见;了解和监督被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参与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进行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我市各乡镇及各部门要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由各乡镇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成立督查组。为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市纠风办成立4个机关督查小组和10个乡镇督查组负责督查指导政府各部门及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关督查组组长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成员由各派驻组所驻在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抽调3-4名组成,乡镇督查小组长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乡镇纪委委员组成,具体名单由各督查组长于月日前报市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发动。为使评议达到预期目的,参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群众关注,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悬挂宣传横额、宣传车等各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市形成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主动监督的活动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对不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要及时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向市政府和市纠风办报告评议工作情况。统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评议代表的推选工作,切实把思想道德好、社会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的人选进评议代表队伍。

(五)严肃评议纪律。市纠风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严禁评议工作人员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向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拉赞助、搞摊派,或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禁评议代表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名次或评议名次;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取消代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严禁被评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大战略”、“五个”和“扩城、强业、富民”工作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为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不懈努力,全县行政机关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建成权责明确、决策科学、法制统一、行为规范、公正廉洁、和谐民主、监督有力的法治政府。

到2012年,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五个”建设的制度框架,构建起符合实际的法治政府行为规范体系,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合法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4年,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与“四大战略”、“五个”和“扩城、强业、富民”等中心工作相适应,全面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规则、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跟踪评估、责任追究等决策制度,有关“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谁决策、谁负责”的决策过错追究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决策依据;出台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前,依法采取听证、公示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代表性的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向社会公布;对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决策事项,按法定程序举行听证,并将通过听证程序收集到的意见作为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依法、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能和权限,科学设置行政机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投入,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和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公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强化行政审批大厅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全覆盖,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库管理,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行政成本,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积极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扩大行政电子监察范围,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咨询、查询和投诉等服务方式。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县级行政机关)

7.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注重网络舆情汇集研判和处置,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县级机关)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县级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和程序。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规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得以严格执行。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比例不高于5%。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有序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坚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及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案卷立档、归档制度,按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健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分析和监督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

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和建议。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3.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明确、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认真落实备案机构的整改意见,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纠错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4.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涉及行政管理内容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完善行政赔偿制度,规范行政赔偿程序,落实行政赔偿经费。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并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健全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规范专门监督程序;完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察措施;确保对专项资金、基金和援助捐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到位;自觉接受专门

监督机关的监督。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设置举报箱、意见箱、电子信箱或公开电话。对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重要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和典型行政复议案例汇编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及时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公正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的比例不高于5%。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后及时向复议机关报告。

(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4.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仲裁以及商事仲裁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依法、妥善办理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落实干部接访、下访和办理人民来信制度,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落实法治工作保障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落实并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法制机构每5年应组织一次全面的资格认证培训及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每年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行政机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工作推进体制、机制等重大

题。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政策,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形象,为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医德医风建设

要努力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纪律观念、服务观念、道德观念、法律法规观念。以队伍的高素质赢得行风建设的高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市卫生局要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疗、护理、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单位可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带有主题本文转载自性、专题性突出的系列教育活动,使行风建设在源头上治本上具有坚实的基础性。三是要积极参加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最佳、最差单位的评比活动。卫生局争取在全市的评比中有好的位次。确有由于工作不利,措施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局行风测评结果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是党委管理权的干部,由党委进行组织调整;由市委管理的干部,由党委建议市委调整。

(二)严肃行业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开展行风建设的各项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要按照有关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100%地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品种的招标。二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规范地整治医疗市场和不规范诊疗行为,国家卫生部将今年确定为“质量管理年”,省卫生厅将今年确定为“质量管理落实年”。各单位要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低成本运行的目标。要从提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出发,注重医护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各单位要大力开展高科技医疗新技术,提高对急难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质量,切实把各种人为的误诊误治及医疗事故降低到最低点。为__的老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就医服务。要从患者需求出发,改善室内外环境,建立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使患者有到院如到家的方便感受。三是坚决禁止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行为。医护人员收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医药费负担过重的重要因素之一,抓好此项工作做为今年行风建设的重点。各单位要拿出有效的治理办法。通过制度、机制的作用,注重实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要抓住典型案例,严厉查处。对收受红包24小时不退不缴的,按“贪污”处理,对收受医药“回扣”的,违法的要绳之以法,违规的,要按《执业医师法》严格管理和执行,该下岗的下岗,该取消执业资格的取消资格,对继续搞开单提成的,不论是哪些单位,一律对所在单位和涉及到收受提成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在以上三个重点治理工作上,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变通”、“变相”处理,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四是降低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20__年,卫生系统将全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这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善于打造自已的服务亮色,由单线条服务向复合型线条服务转变,同时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降低药品收入比例,要继续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同时还要继续推行收费告知制度,大型设备检查医患签字制度,住院患者收费一日清单制度等。要靠服务品牌、服务特色、服务水平等提高业务收入,最大限度地减轻老百姓的医药负担,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五是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卫生监督和疾控部门,要主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各级各类执法人员要提高素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要对执法人员实行系列的监督保障措施,尽可能地防止执法人员发生以法谋私,,勒拿卡要,随意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各单位要从增强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要求出发,继续实行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责任对行风建设提出褒贬,实行奖惩;二是强化监管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卫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发挥监督员作用,强化监督环节,推动各单位抓好落实。三是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按照规范情况实行奖惩,使干部队伍荣辱有别,以良好的政风带动作风;四是坚持开拓创新。行风建设的主题要鲜明,措施要得力,要有自已的亮点和特色,要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生部门是社会“窗口”部门之一,卫生工作与 人民群众生老病死密切相关,卫生人的形象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把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作为卫生改革发展中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对待,各单位一把手要摆正负总责的位置,把这项工作做为第一位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典型的正面效应的作用,善于培养和运用典型,以弘扬正气,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途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发挥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断地突破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四、组织领导

行风建设实行卫生系统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此项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制要求,划好责任区,管理好责任区,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__市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突击暗查,对市西河沿线污染源单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督促市西河沿线污染源单位文明施工,规范排污行为,消除违法排污对市西河水体的污染;通过行政-司法联动,找出市西河水环境职能部门在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涉及的职能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西河水质持续改善。

二、工作安排

参加部门:市生态委、市检察院、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暗查时间:2020年1月11日10时起;

工作形式:自市西河市西商业街段而上至小平坝河,采取突击暗查的形式,重点范围内污染源开展检查,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

三、暗查对象

对市西河沿线全部建筑工地、河道施工点等施工废水处理情况、排放去向、施工地下水处理情况等进行暗查;重点对市西河头桥至三桥段压线建筑工地、市西河综合整治工程、黔春大沟河道改造工程、广信四季家园金阳污水处理厂尾水汇入点进行突击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市生态委各项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暗查对推动市西河水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暗查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