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精选5篇)

  •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4、当年被确定为考核未位的,可视情对其换岗、待岗、扣发奖金等处置,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六、要求: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公务员,对《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杭州市局杭工…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精选5篇)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1篇

XX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为了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本单位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竞争机制,激励公务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xx市工商局在本系统内逐步推行干部职工“末位淘汰”工作的决定以及x工商人[xx]第x号文件精神,结合去年分局实行公务员“未位警示”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依据,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促使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立公平、公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二、组织领导:在分局党委领导下实行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建立分局“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主任,xx为成员。三、实施范围:分局全体在编在册公务员(含机关工人)。四、“未位”人数及产生办法:1、“未位”人数:按照xx市局规定,局“未位”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1-3。2、产生办法:以局机关、工商所为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年终综合考核测评情况,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将本单位排名后几位名单报未位警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对各单位上报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和测评,最终按分局总人数的1-3的比例产生局未位。各单位上报人员名单要求:局机关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3-4位的;xx、xx、xx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2--3名,其他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1--2名。五、考核内容:“末位警示”工作考核、测评内容分为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等三个方面(见附表1)。六、具体方法和步骤:公务员“末位警示”制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测评,在全局公务员中按市局规定的比例产生末位。1、日常考核:个人每日将主要工作记入日常考核表,并按月将每月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如实记入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末由各单位负责人(局中层干部由分管局领导或联所局领导)对个人平时考核手册进行检查和讲评,并签署考核意见。(2)由所考核小组(局机关由职能科室)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对干部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所打分情况于每月末报分局“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年度考核:分干部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按、40、40、20计算分数。(1)业务工作:①工商所工作人员,由各工商所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片区管理制,制订考核内容和标准,自行组织考核;②局机关工作人员:年末由考核组根据局机关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科室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计算得分,各科室考核得分即为该科室内的各人得分。(2)干部自身建设,由局“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所每月上报的干部自身建设情况和平时掌握的局机关干部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汇总;(3)干部民主测评,以局机关、工商所为单位,进行干部之间的民主测评,按比例计算测评分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反还工商所。最后由各工商所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比例计算得分,报分局“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2、综合评定:将个人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日常考核得分情况,年度考核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并按分数高低和规定要求排出本单位后几位人员名单报“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末位确定:各考核单位将本单位排名后几位的人员名单报“末位警示”领导小组后,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和测评,按局领导占40,中层干部占60的比例计算,然后按分局总人数的1-3的比例产生局“未位”名单,报分局党委审定。4、按照xx市工商局规定,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考核末位:(1)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2)受到行政、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3)违反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或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5)考核综合评价被确定为未几位的。(6)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末位”的处置:根据xx市工商局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对考核未位者,视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1、领导找其谈话进行警示教育;2、当年考核未位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要在本人当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栏中说明,并将考核未位者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通报;3、当年考核未位者要集中学习一周至半个月时间,扣发50的考核奖,实行3个月的告诫期,并指定专人帮教,告诫期内不评定考核等次,不发放奖金;告诫期结束后本人要写出整改材料,经考核后,根据本人的态度及表现确定是否上岗、确定考核等次

XX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4、当年被确定为考核未位的,可视情对其换岗、待岗、扣发奖金等处置,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六、要求: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公务员,对《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杭州市局杭工商人[20xx]第55号等文件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一些模糊观念,认真、周密、细致地抓好工作落实。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正考核。一是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内容实施考核、测评,不搞照顾,严防任人唯亲、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歪风邪气;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个人考核的方法、步骤,抓好实施,切实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3、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严格的管理、细致的思想教育贯穿于全过程,切忌简单生硬。对年终确定为“末位”的同志,要做好“帮教”工作,一方面做好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帮助其提出原因,确定正确的目标,尽快摆脱“末位”。4、“末位警示”工作实施中发生争议、分歧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分局协调解决。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分局提出复核申请。xx工商分局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我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年龄条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从本公告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到我单位人事科316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5日止3月9日。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五份:省人社厅、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6号)精神,不进行毕业生派遣。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再签订《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3篇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4名,其中:扶贫工作股计算机专业服务人员2名、综合股1名、农村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职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度(含五险一金),工资每月2500,具体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四)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综合股年龄可以放宽,需要三年以上村、社区扶贫工作经验;

(六)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 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工作技能;

(八)有服务农村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1日在海丰门户网站上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大楼(海丰县城农林路)。联系电话:0660-6623105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表》(可自行下载填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2、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将按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递补。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4、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要求,现场填写考生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工作技能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3张。

5、报综合股调查员的,须出具社区、村工作证明。

(四)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计算机考核。

1、本次招聘主要以面试和计算机考核相结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档案工作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计算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计算机操作技术和基本的网络知识。如打字、制表,软件应用等。面试和计算机考核紧接着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和计算机考核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面试和计算机考核两项成绩的合计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上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所聘职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室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 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电话:0660-6623105

原标题:2018年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府聘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4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被聘用后需在江油教育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9日之后出生)。

其中,报考者本人若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则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硕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自愿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2月29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传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由江油市教体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江油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2016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就读证明和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往届硕士研究生需带上毕业证、硕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所载学籍和学历信息打印件各1份。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领取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江油市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面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者所报学科相应的教材内容,讲课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方可聘用。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政审工作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性作进一步核实等情况。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政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政审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做出政审是否合格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如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在“学信网”官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送交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审查,并将拟确认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江油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经绵阳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江油市人社局出具聘用通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江油市人社局0816-3227286 江油市教体局0816-3221246

 点击下载

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江油市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5篇

1、坚持学习制度,管理组负责制定总体学习计划,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组员认真进行学习;

2、到基层锻炼初任公务员要积极参加锻炼单位组织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了解民情民意,熟悉基层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处理事务等方面能力;

3、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学习计划的顺利完成;

4、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一次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坚持写好学习心得;

5、组织开展学习体会交流,在小组学习交流、总结的基础上,每组推荐1-2人参加交流。

二、请假制度

1、到基层锻炼的初任公务员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和锻炼基地规定纪律,认真完成实践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自觉维护好市级机关年轻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小组成员因病、因事请假的,要及时向组长报告;组长请假的,要及时向管理组长报告;管理组长请假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3、在基层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得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去帮忙的,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在获得实践基地同意的同时,要向各组长汇报;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各组长要向管理组长汇报;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事先必须由原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请假手续,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回去;

4、一年中累计病假、事假超过30天或与原单位工作交接完毕后,一年中回原单位工作累计超过30天的,延长基地锻炼时间3-6个月,期满后再行考核。

三、调研制度

1、每位到实践基地锻炼初任公务员在完成正常的学习工作任务外,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2、调查研究要结合锻炼基地的业务和工作特点,联系村镇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每位到实践基地锻炼初任公务员在锻炼期间至少完成两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岗位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实践基地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认真,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3、坚持学习,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势头,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地方的政策文件精神,撰写学习笔记、锻炼日记,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思考能力;

4、结合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五、管理制度

1、实行管理组组长和小组组长负责制。管理组组长负责对管理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负责传达主管部门的指示,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锻炼情况。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小组成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向管理组组长汇报情况。

2、实行例会制度。管理组实行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由组长负责召集,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有关要求,交流各组实践情况、锻炼体会,讨论各类实践、活动方案。小组实行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由组长负责召集,组织交流小组锻炼情况。组长要加强与组员之间的联系,掌握每个组员的工作动态,了解组员对锻炼实践工作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管理组组长反馈。

3、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大组原则上两个月一次集体活动,活动形式要简洁新颖,内容要有利于组员之间互相熟悉、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大组活动方案由管理组讨论决定后,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并负责组织实施。

4、坚持自我考核制度,锻炼期满,实行自我考核制度。

①考核内容。对小组组员的考核内容(总分100分):完成扬组发[2005]57号文件以及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具体包括:完成实践单位布置任务的情况(30分);锻炼笔记、读书笔记、调研报告以及《简报》投用稿情况(25分);遵守组织纪律情况(15分);完成组长布置任务情况(10分);为推动基层发展献计献策情况(10分);为基层办实事情况(10分)等。

对小组组长的考核内容(总分150分):除了对组员的考核内容外,还包括组织、带领和管理小组开展实践锻炼的情况(25分);完成管理组组长布置任务的情况(15分);本组成员完成锻炼任务的情况(15分)等。

对管理组组长的考核内容(总分200分):除了对小组成员、小组组长的考核内容外,还包括组织、带领和管理各小组开展实践锻炼的情况(20分);完成市组织人事部门布置任务的情况(15分);本组成员完成锻炼任务的情况(15分)等。

②考核办法。组员的考核,实行自我考核(40%)和组长考核(60%)相结合;小组组长的考核,实行自我考核(30%)、组员考核(20%)和管理组长考核(50%)相结合。

③组员的考核,由小组长负责签字;小组长的考核,由管理组长负责签字;管理组长的考核,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④考核结果作为锻炼期满考核鉴定的重要依据。

六、组稿制度

1、每月一期,定期编发《**市党政机关初任公务员实践锻炼简报》(以下称《简报》),集中展示每位实践的同志在基层所学、所思、所感、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