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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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海事作风建设。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检机关的各项指示,负责对交通部…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精选5篇)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范文第1篇

一、纪委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局机关、直(附)属各单位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海事作风建设。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检机关的各项指示,负责对交通部海事局纪委及上级转办的__海事局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党员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材料的处理;向驻部纪检组、部海事局纪委、__海事局党委和__省直机关纪工委、__省经贸委纪检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督促检查直(附)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对其中层党员干部的重要违纪案件、重要申诉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对直(附)属单位纪检干部的配备提出建议;向组织部门提供局机关处级职务人员,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处级职务人员以及拟任以上职务人员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八)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纪检监察处作为局纪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其日常工作。

二、纪委会议制度

(一)纪委全体会议

纪委全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如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书记同意,可随时召开。视情况也可召开纪委扩大会议,纪检监察处及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会议内容:

1.按照上级纪检机关、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讨论决定__海事局纪检工作的重大问题。

2.讨论制定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计划。

3.讨论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4.讨论向局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对党员违纪问题的立案。

6.按照审批权限审议、审批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7.讨论__海事局党风党纪廉政状况,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计划。

8.讨论决定由纪委表彰或向上级纪检机关推荐表彰的先进纪检组织和优秀纪检干部。

9.其他需经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纪检工作会议

纪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局机关党委及直(附)属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或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纪检机关、局党委的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年纪检工作。

2.总结上年度纪检工作。

3.布置短期专项工作,通报重要情况。

4.交流纪检工作经验。

(三)纪委办公会议

纪委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办公会议是纪委的行政性例会,所研究的工作由纪委书记决定,纪检监察处组织落实。

会议内容:

1.研究落实领导交办和纪委全会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

2.协调纪委内部的各项工作,作出月度工作安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对准备提交纪委全会和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4.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四)案件审理会议

根据查处案件的情况,由纪委书记决定并主持召开案件审理会议,案件审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请上级纪检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案发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会议内容:

1.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审理由局纪委或局党委批准的违纪案件。

2.审理报送上级纪委审批的违纪案件及经局纪委查处、由直(附)属单位党组织报送属地党组织审批的违纪案件。

3.审理经局党委、纪委批准以及由局党委、纪委报经上级纪委批准处分的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4.审理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涉及__海事局所属单位的违纪案件。

5.审理由行政监察机关、公检法机关移送的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

6.研究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和执行党纪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五) 分析会议

针对举报情况,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处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1.对举报材料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处理解决的方案。

2.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案件查处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结论或提出销案意见。

3.对转下级查处的案件的回报结果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对一定时期的来信来访作全面分析,掌握的变化情况和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5.分析总结工作情况,研究加强工作的措施,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

三、文件审批制度

(一)对全局纪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计划和规划,要经纪委全会讨论,由纪委书记签发。

(二)涉及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须办理向上级纪检机关的请示、报告等文件时,应征求纪委委员的意见,并请示局党委后,由纪委书记签发。

(三)对下级纪检组织请示的批复,原则上,重大问题经纪委全会讨论,一般性问题,经纪委办公会讨论,由纪委书记签发。

(四)纪委所发文件(除涉及纪律处分等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按照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

(五)其他部门送纪委会签的文件,由纪委书记签发。

四、请示、报告和回复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1.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性的文件、工作计划和规划,要报局党委批准。

2.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事项、案件查处事项的完成情况,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将核查情况书面上报。逾期不能上报的,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3.对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属一般了解情况和转下级单位核查的,需经纪委书记同意;属初核立案的需报请局党委批准。查处重大案件的工作预案要报局党委批准。

4.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含免于处分)一般都需经党员所在党支部讨论决定上报,按处分审批权限规定,由纪委全会讨论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审议、审批后,报局党委和有关纪检机关审议、审批和备案。

5.对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办理情况的汇总分析,纪委每季度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重要的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以及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局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报告。

6纪委会工作的情况,每年向部海事局纪委和局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二)回复制度

1.举报人署名的,在举报内容查清后,应将结果书面回复举报人。

2.对局领导有批示的检举、控告、申诉事项,其回复处理结果报请有关局领导核签同意。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范文第2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这次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和县党代表选举的有关业务从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党委必须在x月x日前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决定全县18个乡镇统一进行换届,各乡镇必须在x月x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选出党代表,x月x日以前开完党代表大会。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x年x月x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乡镇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如有新并入村的乡镇,可根据党员数量的具体情况确定代表名额。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乡镇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乡镇党委职数为x至x人,纪委职数为x至x人。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x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名;设x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名。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x名。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x%。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乡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向所属党组织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如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党委成员中党群干部应占多数,纪委成员中专职干部应占多数,“两委”成员除纪委书记外,—般不搞交叉重叠等。推荐方法:可采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支部(总支)党员会议等形式酝酿提名。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中进行讨论。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团(组),并发给各代表团(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五是宣布休会。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委会(纪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范文第3篇

根据规定和我县实际,县委决定县直机关12个党委和驻军单位党委统一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不到100人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即县人武部、粮食局、供销社、电信局、交通局以及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等7个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其余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包括96321部队)。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这次县直局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和县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具体操作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单位党委必须在4月8日前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办法。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决定全县12个局党委统一进行换届,各局必须在4月17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选出党代表,4月22日以前开完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4月8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局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局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局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局党委职数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为5—11人;纪委委员职数为5人。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局党委现配备有副书记的,还要选举产生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局党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局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及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组推选正副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组,并发给各代表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组会议。

代表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组正副组长;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组正副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书面);五是宣布休会。

2、召开各代表组会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上级党组织向代表介绍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候选人个人也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监票、计票和唱票人建议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用具、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员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其具体内容和样例,可参考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流程相关部分。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注意。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与党代会一致)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与党代会一致)

3、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4、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

需准备的会议材料主要有:党委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选票、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需做好的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制大会所需经费的预算,制作有关佩条,准备选举用品,布置会场,联系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等。

5、按照《》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实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此外,中组部规定,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五种情况”可以不计算应到会党员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

6、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会后,即可向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明确要求所属党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参加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也可口头通知,确保会议有效。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8、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

9、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

10、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一般不单独搞闭幕式。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通过有关决议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

三、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2、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的议程有: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会前,将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会议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

3、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对党代表大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写出报告。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党委要及时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一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差额选举,明确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适应党内民主生活,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选择,必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二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自己,明确实行差额选举,就必然有落选的,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三是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使他们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在选举中作为候选人,这本身就体现了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信任;既要看到自己的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差距,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四是要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5、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上报相关材料。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属于反映同一个方面问题的归在一个卷内,如请示、报告、批复,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也可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进行归类组卷。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党代表名册》及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报告等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关于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一)、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1、县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根据《》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及中组部关于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如下要求操作:①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又不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在党员人数较多,又比较集中的党组织,适当减少了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对党政机关和少数民族地区则适当增加代表名额。②充分考虑了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各阶层党员的特点以及选举单位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发展状况。③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机关的主要党员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通常是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选举。按照上述要求,经县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为295名,主要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组成。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1)县直局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一名副部长、驻县96321部队政治部主任、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一名党组织负责人。(2)考虑民族、性别等结构的要求而纳入考虑范围的。所有代表名额由县委根据各县直党委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基层党委,由各基层党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选举产生。

3、代表构成比例。县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一要注意代表的分布。代表构成比例按规定要求,一定要重视代表分布的广泛性,可以根据提名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具体要求。总的原则是,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时,都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构成比例、代表性等方面通盘考虑,并作出统筹安排。二要把握好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各方面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的划分。一线的党员主要是指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股以下的党员。有些既担任领导职务又从事专业技术、科研、教学工作的党员,可以列为一线代表。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占60%左右;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占38%左右;、武警、消防部队代表不少于1%;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二)、关于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各方面代表比例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局党委逐个进行考察,都要写出考察材料,并将考察情况于2006年4月14日前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3、党委为选举单位,都要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1名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于2006年4月16日前报县委审批。

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于2006年4月24日前将县党代表登记册和代表名册(由各党委按党员领导干部、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分类造具花名册,并以代表的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各一式两份和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一份报县委审批。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范文第4篇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根据以往的一些实践经验,拟定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供各地参考。

一、大会筹备工作

(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和市委组织部岳组发[]5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

(二)向县市区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根据党委决定,月日前作第一次报告,起草并向县市区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市区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县市区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数及构成比例、产生程序,县市区委[]号文件已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变动需报请县市区委批准。各乡镇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比较特殊的单位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各乡镇党委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应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按《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据以往经验,有的是不熟悉差额比例的计算方法,有的简单地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来计算差额比例,这样计算,差额比例就少于20%,显然不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的主要程序为:a、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七是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八是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b、通过选举办法。各选举单位选举办法可由乡镇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f、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g、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h、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i、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3、选举结果的报批。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

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4、代表资格审查(1)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党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党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起草工作报告,党委要认真分析讨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之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乡镇党委和县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乡镇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五)向县市区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

月日前作第二次报告,根据县市区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县市区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县市区委同意后,方可提请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六)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岐义的字名。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纪委。

(七)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编制代表名册

代表名册及编制原则。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组,并指定临时召集人。1、代表名册应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2、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团(组)为序。3、代表名册的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九)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会。

二、大会预备会议

(十)开好临时召集人会议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代表组临时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临时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1、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就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等作说明,提请各代表组讨论;3、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十一)各代表组召开会议临时召集人会议之后,召开各代表组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组临时召集人会议情况;2、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十二)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一般为主持人、预备会议的议程有四项:1、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

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3、通过大会议程;4、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十三)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通过二项内容:通过大会1、日程;2、通过各代表组召集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三、代表大会召开

(十四)大会开幕式

大会开幕式,是党代表出席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代表开始履行各项职权,是一个地方党内外群众最关心,最瞩目的一次会议。因此,会议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大会主持人应说明到会代表人数,介绍列席人员,致词欢迎来宾。大会开幕式的内容是: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2、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代表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3、纪委负责同志代表乡镇纪委作工作报告;4、大会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五)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权的基本途径。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多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

,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去。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十六)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组讨论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1、听取各代表组对两个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3、听取上届党委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各代表组讨论;5、确定计票人名单。

(十七)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1、通过两个报告决议(草案);2、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通过《选举办法》(草案);3、听取各代表组讨论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表决。

(十八)印制选票

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党委、纪委两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十九)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2、通过大会选举;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4、最后清点代表人数;5、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6、领取并分发选票;7、说明填写选票方法;8、填写选票,依次投票;9、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10、计票;1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12、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

(二十)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推选一名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

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

(二十二)党委第一次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1、宣读县市区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批复;2、推选监票人;3、发放选票;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十三)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内容有四项:一是宣布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第次会议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四是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散会。

四、大会后续工作

(二十四)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县市区委,用以批准、备案。选举结果的报批或报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如果是经县市区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公开报道。如果有县市区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县市区委批准后方可报道。

2、报道当选结果事关重大,必须认真对待。对当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当选职务、排列顺序,一定要反复认真核对,不得有疏漏和差错。报道的语言要准确、恰当。报道的文稿要经主持选举会议的负责同志审签。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范文第5篇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履行《》赋予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任务

市纪委常委会在市纪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行使委员会职权,贯彻执行省纪委、市委的指示和市纪委全委会的决定。

二、会议制度

1、市纪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在当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上午,由书记或受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市纪委常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定期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时研究、总结、部署全市纪检察工作。

②审议市纪委常委会向市纪委全委会和市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③讨论市纪委、市监察局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报告和重要请示事项;审议决定以市纪委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或规章制度。

④研究决定对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⑤讨论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事项的请示。

⑥讨论决定市纪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调动、任免和奖惩;审议市纪委机关处级干部和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⑦分析市纪委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研究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⑧讨论需要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市纪委常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提出,经书记办公会议确定后,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常委会议讨论事项的汇报材料,由分管常委或有关室准备。

4、市纪委常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位常委。

常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提出。

5、市监察局副局长列席市纪委常委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6、市纪委常委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编发会议纪要。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市纪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签发。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市纪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研究干部任免、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并经应到常委半数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作出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市纪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职责,必须由常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不能用书记办公会议代替常委会议,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应由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无权改变常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对重要问题如意见有较大分歧并且双方人数接近时,一般应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

3、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可临机处置,但事后要迅速向常委会议报告。

4、常委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一位常委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允许保留;如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常委会议复议,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常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市纪委常委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能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常委代表市纪委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文章,事先必须经过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常委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情况,除经批准和指定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开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市纪委常委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召开1次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同时,常委要按规定参加机关中心组的学习和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议。

市纪委常委如有违纪、政纪或国家法律的问题,市纪委常委会议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

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保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健康发展,根据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职责任务

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主持经常工作。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全市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应由市纪委管辖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全市廉政建设,检查全市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市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应由市监察局受理的申诉和控告。

(二)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三)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

(四)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六)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向下级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的其他重要文件。

(七)研究其他需要常委会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组织原则

(一)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中央精神或本市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同时可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每年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的报告。执行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常委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担任市监察局领导职务的市纪委常委,有权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工作,参与行政监察工作重要问题的决策。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常委会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常委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书记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常委会委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五)常委会委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常委会集体决定的精神。凡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应经过常委会讨论。

三、常委会议

(一)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常委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常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常委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及议题,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常委,重要议题应呈送有关文字材料。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问题,事先都要作好充分准备,经分管的书记和有关方面充分酝酿,进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有些重要政策性问题,常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会议议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搞临时动议。临时动议的问题,会议主持人可根据情况裁定是否在本次会议讨论。

(三)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常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常委会议。列席人员由分管办公室的常委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五)常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根据情况编印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分管办公室的常委签发。

(六)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以市监察局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常委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八)常委会议决定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四、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书记主持召开,讨论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书记办公会不是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

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是:

1、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4、研究其他需要书记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五、纪律要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常委会的集体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

3、常委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同意在党内传达或对外公布外,都要保守秘密,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