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评职称论文(精选5篇)

  • 教授评职称论文(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从粗线条来划分,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过程: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

教授评职称论文(精选5篇)

教授评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当前,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项改革正处在不断深化时期,这对我们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前一个时期,社会上关于职称的议论很多,“取消说”、“淡化说”、“职称走到了尽头”等各种说法都有,究竟如何正确认识职称改革工作,是关系到今后如何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问题。

一、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从粗线条来划分,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过程: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也分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了下来。

(二)自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

(三)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从以上可以看出,为了使职称评审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比如,由于没有实现科学的分类管理,设岗和聘后管理工作薄弱,在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评委会的组建与调整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职称评定制度的作用、弊端以及取消职称评定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无庸置疑,十多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成绩是巨的,对于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对于适应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职称工作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不仅有强的社会基础,而且有特殊的内涵和独特的作用,对个人具有体现自身价值、起着解决政治、经济地位的作用;对单位有着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作用;对社会起着人才配置、优化结构,提升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各地区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评审不公平;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一方面拿到国外没人承认,另一方面同一职称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太;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庸才照样也评上高级职称;职称终身制,福利也终身制,一旦晋升了职称,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分配住房、解决夫妻分居、公费医疗、退休年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真可谓“一把交椅坐到底”,因为职称是一劳永逸的,所以阻碍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出新成果,照样有享受。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职称评定作为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方式,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的种种弊端使这一制度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也不可试图一废了之。

第一、目前缺乏取消职称评审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条件。职称评聘改革应作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与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衔接,不能孤立地对待这个问题。取消职称评聘,就意味着你的基本工资不因“聘任职称”的变化而变化,因为目前国家只认准评定职称。这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比如国家事业单位涨工资,同样是教授,“评聘教授”可按国家规定顺利涨工资,“聘任教授”要按原档案工资上涨,这两者的差距很,“聘任教授”要面临一次又一次的涨工资损失,未来一些年我国要经历快速的涨工资过程,这其中的损失不可估量。另外一个是退休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一旦退休,基本工资便成为退休金的主体。干了一辈子“聘任教授”,到退休时可能拿很低的退休金。

第二、不利于人才流动。在全社会人才流动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已经实施改革的甲单位的“聘任教授”,到没有改革的乙单位将不会被承认,“聘任教授”只是“地方粮票”,这就为人才的流动设置了障碍。因为一旦调动,一切要从头开始。

第三、可能产生更多的人为干扰因素。取消评定职称的“硬杠杠”(如论文、外语、计算机等),在操作过程中必然增人为影响因素的机会,可能产生比改革前还要多的问题。比如既然单位法人有“生杀予夺”权,受聘者必须和单位法人搞好关系,否则没有机会当“教授”,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不言而喻。最坏的影响是迫使青年学者首先要花相当的精力去搞关系,而不去搞学问。从管理角度也有问题,“评聘教授”和“聘任教授”同在一个单位,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很有趣,不论是在客观还是主观上,“聘任教授”恐怕永远是“二流教授”,能有利于调动这些人的积极性吗?

第四、聘任制将产生量“业绩教授”而不是“学术教授”,长期下去要损害基础科学研究。为了聘任,必然把精力放在短期见效的科研项目上,实用主义能产生多少高水平成果值得怀疑。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造就了一些“业绩能人”,有能力跑项目,但很少看到有文章。公正地说,这些人有贡献、有业绩,但学术水平如何,难说。这些人实际角色是科研项目经纪人,揽项目,“转包”项目,他们还剩下多少精力研究一个教授应该做的学术问题呢?“业绩”和“学术”都很重要,但是否“有资格”做教授首先要看学术,是否胜任教授之职再考查业绩。

总之在我国急需知识和人才之际,改革现有职称评聘体制,让真正有才学、有能力的青年人脱颖而出是十分必要的,但彻底取消职称评定,尚有许多待研究的问题。在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依然如故的条件下,“评聘制”的主要问题,在“聘任制”中同样会出现,而且后者可能产生比前者更糟糕的问题。当前急需做的是改革并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而不是炒什么废除职称评定。

三、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世界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职称认定制度,特别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般是通过学会、协会采用社会同行专家评价的办法解决。社会评价是对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或工程技术的水平、能力进行评价,授予相应称号,为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提供依据。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一)我国各地区在职称社会化评价方面的尝试。可喜的是,我国不少地方已经作了尝试:2001年5月,因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职称评审制度所带来的弊端,中科院宣布在全院范围内停止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代之以岗位竞聘,这个消息曾一石激起千重浪;江西省取消了资格评审的指标或比例限制,采用个人申报突出“自由”、社会评审突出“科学”、单位聘任突出“择优”的方式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单位新进人员除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外,一律实行人事,推行聘用制;北京市简化职称评聘程序,包括延长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减少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模块、取消调入本市单位人员的职称认定、简化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手续等;南京市职称申报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身份限制,接受社会自然人申报;江苏省对职称评审工作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政策要求做出重调整,今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成为所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先决条件,而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由评委会根据实际要求掌握;我省于今年8月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实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和评委会委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制度;深圳市也于今年九月初启幕职称评定社会化改革,允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为探索职称评定的社会化机制,经中国科协批准,中国地球物理学会成立了职称评定认证中心,建立了专家库,制定了试行办法,并于今年9月24日产生我国第一位经过社会化评定获得研究员职称的科技人员--58岁的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原副研究员刘建华……在经历种种探索之后,进行社会化评审职称,依照独立标准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才的水平,我国的职称评审改革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二)职称社会化评价制度的优点。与单位评审制度相比,社会化职称评价制度无疑有着明显的优点。

第一,评审委员的社会化、专家化,消除了单位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业务水平成了评审委员们决定是否授予被评审人职称的惟一标准。这就使同一领域的人在评审职称时站在了同一平台上,同一职称水平不一的现象将为减少,职称也将成为代表一个人真正业务水准的杠杆。

第二,社会化评定的职称,也必定被社会所承认,而不像单位评,定的职称往往只是在本单位、本地区才被认可。这将挤掉职称中的水分,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使之成为一个人通向市场的通行证,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位内部的“身份”象征。

第三,在人才流动频繁的今天,人们不可能换一个地方评一次职称,社会化评定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文本。这种办法,不但节约了资源、化解了矛盾,还将奠定一个统一的、规范的人才市场的基础。

教授评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四月底,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因为“没能评上教授职称”对该院的一名教授大打出手。被打的教授是评审委员会成员之一。这种高校职称评审中的悲哀,自然与教育系统体制内的规则有关。实际上,这只能是一种解释,后来的新闻显然给出了进一步解读。有网友在5月4日微博爆料称:湖南高校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作为评委之一的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在宾馆开房收钱。湖南省教育厅的回应证明了此事的真实性,其实,“评职称前联系评委并试图送礼”的情况并不鲜见。

堂堂学府,利益无处不在,高等院校早就沦为学历的“大卖场”。可以参照的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在清华就读博士一事。尽管清华大学官方回应称徐景颜系“论文博士”,但是学校是否为身份“特殊”的学生提供了文凭的“绿色通道”?还有:早在2008年,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郭新立曾表示不存在所谓的论文硕士和论文博士,若发现这类情况,教育部将“决不手软”。那么,清华的论文博士何以公然出现?更何况,目前清华的论文博士并不只徐景颜一人,论文博士人员多为政府机关或一线工作人员,也有国企领导。

大学职称评审的是非、厅长获得文凭的途径、武汉理工大学百名在职学生涉嫌造假获取硕士学位等等新闻,从表面看,引发的是公众对高等教育学历的信任危机,然而这一系列事件密集发生背后,却是利益链条的互动,而“注水文凭”的大批发,意味着官员在以权力谋学位,学校则以学位谋财务资源。然则,一切恶果皆有源头,支撑“注水文凭”、“论文博士”的正是全民“学历”。

可以说,政府力推的教育产业化,把高校文凭点化成了“摇钱树”。在高校因为文凭而“生意”红火财源滚滚的另一端,一场全民“学历”同步开始。走在前面的就是官员阶层学历上的“升级换代”,官员任用升迁必经的学历门槛,被无限放大到社会的各个阶层,甚至一些无关专业知识的岗位,也有了学历的要求,于是全社会流行起了学历“高消费”。有调查显示,不仅在国家一些部委出现了“官员博士化”的趋势,有的部委博士比例已占干部总人数一半左右。而且,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高校集中的省份,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官员攻读博士几乎成为官场潮流。由此出现了一个独特的场景:“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

来自国务院学位办的统计显示,2007年我国的博士授予数量超过美国,攀升至世界第一。这可以视为全民“学历”的一个显著标志。与此同时,有完成了大学教育的本科生却不得不进入技校“再深造”,众多企业为了急缺的“技工”不得不上下求索,大批高校毕业生已经并即将遭遇的仍然是“毕业即失业”的尴尬。

纵观近年来颇多与学历有关的焦点事件,不能不看到全民“学历”的后果。其中可能存在的原因很多,但是政府的激励失当应是主因。以学历定身份的用人机制,学历与职称挂钩,都在变相否定人人平等、“同工同酬”等基础性制度;政府在政治待遇甚至包括养老保险等福利制度的设计中,又特别给高学历高职称者增设优待条款。凡此脱离基本社会公平的政策激励,职称评定体制,都在推动全民“学历”,最终造成的必然是社会资源的错配与浪费,腐败的利益循环体由此寄生。

教授评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部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教授评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教学能力;计算机;教师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深入,用人单位对信息技术人才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但是培养信息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却难于跟上时代的步伐,大部分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都难于符合企业的要求,这样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出现这种情况,虽然存在职业院校学生入校基础差的客观条件,但是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差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问题。因此对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能力提升是当前各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研教教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专家和学者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作为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一员,希望通过这方面的研究来提升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

1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能力要素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科教育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高职教育是培养应用型人才,本科教育是培养研究型人才,高职教育注重的是广度,而本科教育注重的是深度。因此高职教育对教师能力有着特别的要求,具体表现在,高职教师不仅需要基本的理论基础,还需要扎实的实践操作能力,更需要对整个专业各门课程的认知广度。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又是一个相对于其他专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专业,其特殊性表现在,该专业知识更新快,淘汰快,这样一个专业特性,无疑对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调研分析,高职计算机教师的教学能力要素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1)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不仅要有理论基础,还要有扎实实践操作能力。2)知识面要广,不能只会讲授1-2门课,而且要讲授一个项目整个工作流程的所有课程。3)要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讲授技巧,能够将自己的知识以最好理解的方式讲授给学生,使学生学起来轻松,增加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求职欲望。

2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的欠缺之处分析

很多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的知识水平差,是困扰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的一大难题,这也是计算机职业培训机构大量兴起的一大原因。甚至有高职院校毕业生到培训公司培训之后就喊出“学校学习三年,不如培训一个月”的口号,虽有夸大之处,但也印证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与培训讲师之间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知识水平不够,主要体现在:理论基础差,虽然高职院校不像本科院校,是培养研发型人才,但是必要的理论基础还是需要的,理论指导实践,无理论为基础,实践操作无根无源,将操作步骤解释清楚明白,是要理论作为支撑的。之所有存在部分教师理论基础差,这与高职计算机教师的来源有关。高职计算机教师中有一些老教师就是从其他专业老师转行过来,他们根本就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计算机理论基础学习,这就造成了他们在讲授过程中,忽视理论知识讲授,讲授实践操作时让大家记忆操作步骤,教学效果差。实践操作能力差,这主要是有些教师刚刚从大学毕业,没有任何的企业经验和实践经验,仓促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是边学边教,尽量讲授理论知识,跳过实践操作,结果使学生不会实践操作,理论理解也不到位。知识面窄,高职教育不仅注重实践操作,还要注重知识的广度。有些高职教师只会讲授课程体系中的少部分课程,因此他们不知道这几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不知道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等,使他们在讲授课程时,出现讲授内容偏差,影响整个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偏差,带来严重的教学后果。目前高职院校中,很少有教师能够独立完成整个项目的设计、实施与部署。这主要是很多高职院校的领导和教师存在着一个认知上的误区,认为只要精通一两门课程教学就可以,实际上严重影响课程之间的衔接任务。课程讲授技能欠缺,缺乏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授课技巧。主要表现在,有些老师在上课之前缺乏必要的课程讲授设计,随意应付,率性而为,你自己认为的方式来进行授课,没有提高授课技巧意识。

3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方式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也在采用各种途径来提高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以下总结了几种常用的提升方式。1)校企合作式的技能培训高职院校为了提升计算机专业的教学效率和办学质量,以前走过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的模式,企业派遣软件工程师对教师进行短期培训。2)国家培训国家教育部门为提升高职教师的专业技能每年都拿出部分教育资金,对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提供了免费的寒暑假的培训。3)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国家教育部每年都举行计算机类的技能竞赛,希望通过学生的竞赛,来方向促进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国家教育部及其下属单位也经常组织各种教学大赛,通过大赛,使教师在大赛中成长,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4)技术经验交流座谈会每个高职院校所在的省市都设置有计算机协会等组织,每年定期地举行各种学术交流会,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和当前的技术动态等。以上各种方式,都是为了提升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但是其效果都不太理想。校企合作式的技能培训,由于时间太短,培训内容多,造成教师很难真正掌握。国家培训只是培训学校的部分骨干教师,名额有限,很难大面积铺开,收益面较窄,而且结业考核不严格。学生技能竞赛,存在着很多的不公平性,大多竞赛都有设备厂商的参与,使高职院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提高老师教学能力的效果有限。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只能提高教师教学方式,况且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时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只是为教学技能大赛而设计,平时教学中因其准备时间太长也会放弃,转而采用平时熟悉的教学方式。在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教师也无法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只有先提高知识水平,再提高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地提高教学能力。

4提高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的方法

提高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施,才能从本质上提高高职院校的计算机教师的教学能力。4.1改变不适合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提升的外部因素。1)提升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很难提升一个台阶,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没有达到要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当今社会,拜金思想严重,功利思想泛滥,不仅影响着社会,同样也影响着高职院校教师,对教师教育育人的人生目标没有深刻的认识,心中只想着自己,心思根本就没有用在教书育人上。学校如何对这些教师进行深刻引导,使他们回归教学的初心,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面临的严重问题。通过提高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提高教师的师德,提高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面临的共同课题。2)优化教师评价体系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评价体系依旧还是停留在过去的教师评价体系或者是参考本科院校的教师评价体系,没有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制定灵活有效的评价体系。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对高职教师的评判依靠全体学生投票和同事投票来决定,欠缺评价的公正性。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基础差,自制力差,价值观缺失,靠全体学生评判教师的优秀等级无疑是欠科学的,至少应该挑选认真学习的学生对老师进行优秀等级的评判。目前学生对教师评价方式也是直接武断的,让学生直接对教师进行等级评价。这样一种评价方式,让学生都感觉到模棱两可,无所适从。应该让学生对老师进行全方面地评价,至少应该包括授课态度,授课清晰度,授课完整度,授课深度,授课趣味性,答疑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然后根据各项权值进行综合评价等级,这样才更科学和精确。同事之间仅仅只在生活上有所交集,工作上互不了解,依靠同事之间的投票来评选教师的教学能力很显然也是不正确的。只有通过科学合理评价体系才能真正评选出高职院校的优秀教师,只有这样,优秀教师才能提高教学积极性及教学能力,反之,真真的优秀教师得不到荣誉,最后也会被无情的现实所打压而沉沦。3)改进岗位津贴结算机制高职院校的教师岗位津贴结算机制仍旧比较单一,讲究所谓的公平化。优秀的高职计算机专业课程体系无论是根据哪种模式建立的,都应该是层次结构的,课程体系基本上都分为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核心高级课程三层及其以上架构。很显然,核心高级课程的课程难度都明显大于基础课程,授课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所付出的工作时间明显要高于讲授基础课程所付出的工作时间,如果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岗位津贴结算,这明显会降低优秀老师的提升教学能力积极性,这对以后高职计算机专业的新专业申报,新课程设置,高难度课程讲授等一切攻坚克难的工作带来无人响应的局面,最后很多新专业申报,课程体系改革等与时俱进的专业问题只能延时甚至搁浅。4)改变教师职称评定方法目前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方法中,很多职称评定内容中,有本科教师职称评定的影子,没有根据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制定出相适应的职称评定方法。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依然重点查看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材料是否有核心期刊论文,是否有省级课题和部级课题。优秀高职教师大多在学校里进行高难度课程教学,准备着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占用去了大多数工作时间,为了职称评定,不得不花精力去进行科研,写核心期刊论文,还要和本科教师去竞争省级课题和部级课题。长此以往,无疑会降低优秀教师提升教学能力的动力。只有改变当前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方法,制定出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职称评定方法,才能提升高职教师的教学能力。4.2通过多种途径对高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提升1)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学习互联网云技术的出现,使大数据存储成为了现实,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优秀的高职计算机教学资料和教学视频。使高职教师能够足不出户的从互联网上得到想要学习的教学资源和视频材料。通过教学资料,教师可以优化自己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视频,教师可以学习行业内最新的it技术和项目开发流程,教师可以学习和借鉴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教师技巧。2)提高技能培训方案和优化结业标准高职教师通过寒暑假进行专业培训,依旧是目前提升高职教师知识水平的有效途径。提高技能培训方案,使教师真正融入到技能培训的氛围中,通过优化技能培训结业标准,使高职教师培训过程中有压力和动力,能够真正学习到高超的技术水准和教学技巧,摒弃以往高职教师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结果。3)鼓励教师企业兼职鼓励优秀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it企业的重要工作岗位,通过在重要工作岗位上的锻炼,掌握项目的工作流程,掌握项目过程中所需要的完整的技术及其最新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企业对人才需要的职业素养。通过企业的工作经验,总结企业工作心得,提出教学体系改革建议,修改课程标准,将自己过硬的知识技能讲授给学生,提升学生的应用技术能力和职业综合素养,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标准。

5总结

目前,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相对较低,而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教师本人的不断努力才能实现。高职院校计算机高职教师教学能力应与其专业发展整合在一起,通过各种途径消除不利因素,使计算机高职教师能够顺应高职院校发展的趋势,成为合格的、优秀的、智慧的高职院校计算机教师[6]。

参考文献:

[1]殷新红,顾敏敏.论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J].职教通讯,2006(3):39-40.

[2]王喜春.持续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2(4).

[3]马云鹏.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2.

教授评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教学能力;计算机;教师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深入,用人单位对信息技术人才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但是培养信息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却难于跟上时代的步伐,大部分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都难于符合企业的要求,这样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出现这种情况,虽然存在职业院校学生入校基础差的客观条件,但是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差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问题。因此对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能力提升是当前各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研教教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专家和学者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作为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一员,希望通过这方面的研究来提升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

1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能力要素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科教育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高职教育是培养应用型人才,本科教育是培养研究型人才,高职教育注重的是广度,而本科教育注重的是深度。因此高职教育对教师能力有着特别的要求,具体表现在,高职教师不仅需要基本的理论基础,还需要扎实的实践操作能力,更需要对整个专业各门课程的认知广度。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又是一个相对于其他专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专业,其特殊性表现在,该专业知识更新快,淘汰快,这样一个专业特性,无疑对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调研分析,高职计算机教师的教学能力要素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1)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不仅要有理论基础,还要有扎实实践操作能力。2)知识面要广,不能只会讲授1-2门课,而且要讲授一个项目整个工作流程的所有课程。3)要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讲授技巧,能够将自己的知识以最好理解的方式讲授给学生,使学生学起来轻松,增加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求职欲望。

2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的欠缺之处分析

很多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的知识水平差,是困扰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的一大难题,这也是计算机职业培训机构大量兴起的一大原因。甚至有高职院校毕业生到培训公司培训之后就喊出“学校学习三年,不如培训一个月”的口号,虽有夸大之处,但也印证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与培训讲师之间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知识水平不够,主要体现在:理论基础差,虽然高职院校不像本科院校,是培养研发型人才,但是必要的理论基础还是需要的,理论指导实践,无理论为基础,实践操作无根无源,将操作步骤解释清楚明白,是要理论作为支撑的。之所有存在部分教师理论基础差,这与高职计算机教师的来源有关。高职计算机教师中有一些老教师就是从其他专业老师转行过来,他们根本就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计算机理论基础学习,这就造成了他们在讲授过程中,忽视理论知识讲授,讲授实践操作时让大家记忆操作步骤,教学效果差。实践操作能力差,这主要是有些教师刚刚从大学毕业,没有任何的企业经验和实践经验,仓促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是边学边教,尽量讲授理论知识,跳过实践操作,结果使学生不会实践操作,理论理解也不到位。知识面窄,高职教育不仅注重实践操作,还要注重知识的广度。有些高职教师只会讲授课程体系中的少部分课程,因此他们不知道这几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不知道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等,使他们在讲授课程时,出现讲授内容偏差,影响整个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偏差,带来严重的教学后果。目前高职院校中,很少有教师能够独立完成整个项目的设计、实施与部署。这主要是很多高职院校的领导和教师存在着一个认知上的误区,认为只要精通一两门课程教学就可以,实际上严重影响课程之间的衔接任务。课程讲授技能欠缺,缺乏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授课技巧。主要表现在,有些老师在上课之前缺乏必要的课程讲授设计,随意应付,率性而为,你自己认为的方式来进行授课,没有提高授课技巧意识。

3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方式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也在采用各种途径来提高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以下总结了几种常用的提升方式。1)校企合作式的技能培训高职院校为了提升计算机专业的教学效率和办学质量,以前走过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的模式,企业派遣软件工程师对教师进行短期培训。2)国家培训国家教育部门为提升高职教师的专业技能每年都拿出部分教育资金,对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提供了免费的寒暑假的培训。3)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国家教育部每年都举行计算机类的技能竞赛,希望通过学生的竞赛,来方向促进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国家教育部及其下属单位也经常组织各种教学大赛,通过大赛,使教师在大赛中成长,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4)技术经验交流座谈会每个高职院校所在的省市都设置有计算机协会等组织,每年定期地举行各种学术交流会,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和当前的技术动态等。以上各种方式,都是为了提升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但是其效果都不太理想。校企合作式的技能培训,由于时间太短,培训内容多,造成教师很难真正掌握。国家培训只是培训学校的部分骨干教师,名额有限,很难大面积铺开,收益面较窄,而且结业考核不严格。学生技能竞赛,存在着很多的不公平性,大多竞赛都有设备厂商的参与,使高职院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提高老师教学能力的效果有限。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只能提高教师教学方式,况且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时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只是为教学技能大赛而设计,平时教学中因其准备时间太长也会放弃,转而采用平时熟悉的教学方式。在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教师也无法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只有先提高知识水平,再提高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地提高教学能力。

4提高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的方法

提高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施,才能从本质上提高高职院校的计算机教师的教学能力。4.1改变不适合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提升的外部因素。1)提升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很难提升一个台阶,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没有达到要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当今社会,拜金思想严重,功利思想泛滥,不仅影响着社会,同样也影响着高职院校教师,对教师教育育人的人生目标没有深刻的认识,心中只想着自己,心思根本就没有用在教书育人上。学校如何对这些教师进行深刻引导,使他们回归教学的初心,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面临的严重问题。通过提高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提高教师的师德,提高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面临的共同课题。2)优化教师评价体系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评价体系依旧还是停留在过去的教师评价体系或者是参考本科院校的教师评价体系,没有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制定灵活有效的评价体系。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对高职教师的评判依靠全体学生投票和同事投票来决定,欠缺评价的公正性。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基础差,自制力差,价值观缺失,靠全体学生评判教师的优秀等级无疑是欠科学的,至少应该挑选认真学习的学生对老师进行优秀等级的评判。目前学生对教师评价方式也是直接武断的,让学生直接对教师进行等级评价。这样一种评价方式,让学生都感觉到模棱两可,无所适从。应该让学生对老师进行全方面地评价,至少应该包括授课态度,授课清晰度,授课完整度,授课深度,授课趣味性,答疑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然后根据各项权值进行综合评价等级,这样才更科学和精确。同事之间仅仅只在生活上有所交集,工作上互不了解,依靠同事之间的投票来评选教师的教学能力很显然也是不正确的。只有通过科学合理评价体系才能真正评选出高职院校的优秀教师,只有这样,优秀教师才能提高教学积极性及教学能力,反之,真真的优秀教师得不到荣誉,最后也会被无情的现实所打压而沉沦。3)改进岗位津贴结算机制高职院校的教师岗位津贴结算机制仍旧比较单一,讲究所谓的公平化。优秀的高职计算机专业课程体系无论是根据哪种模式建立的,都应该是层次结构的,课程体系基本上都分为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核心高级课程三层及其以上架构。很显然,核心高级课程的课程难度都明显大于基础课程,授课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所付出的工作时间明显要高于讲授基础课程所付出的工作时间,如果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岗位津贴结算,这明显会降低优秀老师的提升教学能力积极性,这对以后高职计算机专业的新专业申报,新课程设置,高难度课程讲授等一切攻坚克难的工作带来无人响应的局面,最后很多新专业申报,课程体系改革等与时俱进的专业问题只能延时甚至搁浅。4)改变教师职称评定方法目前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方法中,很多职称评定内容中,有本科教师职称评定的影子,没有根据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制定出相适应的职称评定方法。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依然重点查看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材料是否有核心期刊论文,是否有省级课题和部级课题。优秀高职教师大多在学校里进行高难度课程教学,准备着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占用去了大多数工作时间,为了职称评定,不得不花精力去进行科研,写核心期刊论文,还要和本科教师去竞争省级课题和部级课题。长此以往,无疑会降低优秀教师提升教学能力的动力。只有改变当前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方法,制定出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职称评定方法,才能提升高职教师的教学能力。4.2通过多种途径对高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提升1)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学习互联网云技术的出现,使大数据存储成为了现实,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优秀的高职计算机教学资料和教学视频。使高职教师能够足不出户的从互联网上得到想要学习的教学资源和视频材料。通过教学资料,教师可以优化自己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视频,教师可以学习行业内最新的it技术和项目开发流程,教师可以学习和借鉴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教师技巧。2)提高技能培训方案和优化结业标准高职教师通过寒暑假进行专业培训,依旧是目前提升高职教师知识水平的有效途径。提高技能培训方案,使教师真正融入到技能培训的氛围中,通过优化技能培训结业标准,使高职教师培训过程中有压力和动力,能够真正学习到高超的技术水准和教学技巧,摒弃以往高职教师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结果。3)鼓励教师企业兼职鼓励优秀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it企业的重要工作岗位,通过在重要工作岗位上的锻炼,掌握项目的工作流程,掌握项目过程中所需要的完整的技术及其最新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企业对人才需要的职业素养。通过企业的工作经验,总结企业工作心得,提出教学体系改革建议,修改课程标准,将自己过硬的知识技能讲授给学生,提升学生的应用技术能力和职业综合素养,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