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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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精选5篇)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继续做好中心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各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帮助中心人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制约机制,认真开展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收看录像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中心工作向省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报告制度,始终把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活动置于直接有效的监督之下。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一次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执法情况检查,共同推进省直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挂牌服务制度;二是坚持上门服务,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完善采购需求,协调相关事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行网上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四是适时开展中心服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六、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操作执行水平。一是在中心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二)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操作人员的培训班。计划举办1-2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培训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

(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到政府采购事业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和考察,到国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三篇,并做为中心对各处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被国家和省有关报刊采纳以及对推进和完善中心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与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中心工作的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1.1原来的物资供应中心组织结构

在2012年以前,贵阳供电局的物资部门为物资供应中心,是科级车间,按工作分工分为3个班组,计划采购班、保管班、综合班。计划采购班负责全局所有各类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包括签订合同、催运催交、支付货款、供应商管理、工程结算及所有环节中的协调工作;保管班负责物资保管、物资出入库管理和人库检验等工作;综合班负责生产外的其他工作管理。这样的工作分工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越来越体现出其不足的一面,工作重心过于集中、工作权重过于偏移、个别班组工作任务过重、其他班组重视不够等等问题不断涌现。

1.2 目前责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2012年贵阳供电局将原来的物资供应中心更名为物流服务中心,升级为处级部门,成立了四个科室:计划采购科、履约品控科、物流配送科、综合科,并将整个物资管理工作划分到了4个科室,每个科室都有负责相关的物资管理工作,不再是一个科室全权负责到底,新的分工带来了新的面貌D.

1.3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职责

地市级供电局的物资部门,是本单位物资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和物流服务部门,其中计划采购科的职能是:

(1) 对一、二级物资,负责配合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计划;负责本单位物资需求预测计划的管理、上报以及需求计划的汇总、组织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县区级供电企业报送的物资需求计划和资金计划,汇总并上报;负责实施本单位和所属县区级供电企业物资利库需求计划的调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资金计划,并上报;负责统计、分析物资采购供应信息;负责签订合同及完成审定流程后交与履约品控科。

(2) 非一、二级物资,单项物资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负责物资合同和履约管理,货款支付;负责实施本单位和所属县区级供电企业物资利库的调拨工作;负责物资品质控制和监造管理以及配合公司有关抽检、监造工作。单项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负责参照省公司零星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1.4 省公司对贵阳供电局需求计划管理的要求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需求计划管理严格按照省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1) 遵循“加强预测、提前介人、分级管理、准确需求”的原则。

(2) 物资分为项目物资(包括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与非项目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应急物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应急物资等)两大类。

(3) 项目物资:采取及时管理办法(JIT),按照把握项目进度流程管理,以零库存、实现供应链战略综合效益最大为目的,订货要求准确需求和准确采购’采取供应商直送为主,干线运输的配送策略。

(4) 非项目物资:采取材料需求计划(MRP),按照净需求计算流程管理,要求保持一定库存,定额配置、动态补充,追求效率优先原则,采取自取、物资部门或第三方物流配送,配置急救包和应急配送等策略。

(5)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的预测、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具体执行《贵州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1.5 省公司对责阳供电局物资采购管理的要求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省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1) 各级采购活动,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局物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和分级管理,执行贵州电网公司统一的采购策略、采购标准、工作流程、采购平台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南方电网公司一级采购目录及贵州电网公司二级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负责依据贵阳供电局招标中心下达的中标结果组织采购。

(3) 基于不同的物资需求特性制订不同的采购方案。

2.工作取得的成效及亮点

2.1重组机构、专业分工、强化管理

全新的分工,强调了需求计划管理的重要性,让计划采购科从繁冗的低水平具体事务和日复一日的简单操作中解脱出来,调整工作重心,强化过去忽视了的管理控制,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物资需求规律和供应市场形势,改变原来对供应商缺乏深人了解及对合同执行过程缺乏有力控制等方面的力不从心,即强化了需求分析、市场研究、供应商关系管理和过程控制等专业化管理职能;二是打破了物资采购的核心权力过分集中于一个科室(岗位),改变了采购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全依赖于个体觉悟和能力高低的状况。

2.2改变工作重心,加强需求管理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改变工作重心,加强需求管理,努力配合网公司和省公司的集中统一采购工作。通过对需求计划的加强管理,截至2013年低,贵阳供电局需求计划准确率已达到99%,离需求计划准确率100%的目标值不远,但仍有一段距离,需进一步提高需求计划申报准确率。

2.3 构建集中统一的采购管理体制

随着网公司、省公司的集中统一采购体制的不断实施和完善,体现出了集中统一采购的优越性,在实施的过程中,能有效的缩减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贵阳供电局在对局自主采购的这类物资也实行了集中统一采购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同样体现出了集中统一采购的优越性,提髙了贵阳供电局对供应商的管理。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1)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全体科员要统一思想,接受先进理念,摈弃传统观念,改变工作重心,努力在《贵阳供电局管理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实施阶段”要求的时间里学习、理解、接受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推进、优化、创新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快速使贵阳供电局的采购管理工作由业务操作型向管理控制型转变。

(2)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现在的重点工作是管理控制,工作的重心是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而不再是采购,主要是物资需求研究,供应市场分析,是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控制,这些方面在过去是被严重忽视的薄弱环节。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计划分类

1、按计划性质分

新品开发计划、销售计划、成品入库计划、兰坯产品入库计划、工艺外协小件入库计划、白坯产品入库计划、自制小件入库计划、物资领用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2、按时间分

月度生产计划:是全月总量计划,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建雅马哈产品下达全月总量计划,其余产品只对每周总量作大致安排。

周生产计划:对月计划总量进行分解,对本周的日生产进度进行安排。

调整计划:对月生产计划量进行增减、对周计划进度进行移延、对未列计划品种进行追加的调整安排。

二、计划编制程序

见《产供销作业计划编制程序图》。

三、计划保证措施

(一)、采购周期及生产周期

1.采购部在接物资领用计划后,随时保证主体材料和管子材料的供应,8小时以内保证排气管上的附件供应,24小时内保证其他外购件供应,3天内保证纸箱供应。

2.生产周期共96小时,其中白坯生产作业周期为55小时;兰坯生产作业周期为30小时;装配工段作业周期为11小时。

(二)、生产能力

1.计调中心和制造部协商拟定单品种最大日产量、系列产品最大日产量,及关键工序和瓶颈工序最大生产能力,作为阶段性的作业指南。

2.周生产计划必须满足单日计划总量不超过5500件(包括嘉本产品,但不包括小件),周计划总量不超过35000件的总原则(周日平均计划量5000件,星期天计划量不超过3000件)

3.调整计划必须满足单日计划总量不超过5500件的原则。

(三)白坯入库时间的规定

白坯库正常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2:00,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由制造部书面通知仓储部。

四、计划编制规定

1.月度生产计划

a、销售开发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编制月度新品开发计划;

b、销售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产品、建雅马哈产品月度销售计划;

c、计划调度中心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综合考虑成品库结存情况,编制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建雅马哈产品的成品入库计划、白坯产品入库计划、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

d、计划调度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白坯生产预投计划;

e、采购部根据白坯产品入库计划、预投计划、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综合考虑物资结存,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白坯产品入库计划和预投计划于每月25日下午3:00时交制造部和采购部,制造部据以编制物资领用计划,制造部将物资领用计划于25日下午4:30交采购部,据以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2.周生产计划

周生产计划计划期为次周二至次次周一。在编制周计划时,对本周四至次周二的生产情况视同按计划100%的完成,按市场需求和成品在库情况下达下周计划。计调中心于每周四下午3:00将白坯产品入库计划和自制小件入库计划传递至制造部和采购部,将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传递至采购部;制造部据以编制物资领用计划,制造部将物资领用计划于每周四下午4:30交采购部;采购部根据物资领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每周六下午3:00时由计调中心、制造部、采购部在销售公司会议室对已的下周计划进行协调。

3.调整计划,由计划调度中心随时据实际情况(品种增减,数量增减,进度移延等)编制后交制造部,调整计划同时体现总量和日进度要求。当日调整计划应在当日下午4:00时前交制造部,4:00时后下达的调整计划作次日计划。

五、计划的有效期

1.公司有效计划为周计划和追加计划,月度计划仅作为制造部和采购部作生产准备的参考资料,不作为入库数量的考核依据,但*合资公司、建雅马哈和嘉本田公司的月度计划,仍为有效计划,并按月度计划执行和考核。(由于周转箱差缺,对雅阁产品按销售进度进行考核)

2.周计划有效性规定:当日内未完计划量在本周内完成或在计划期截止日之后两天内(即次周三17:30时前)完成均为有效计划,允许按正常计划产品办理入库。但是,计划完成率考核仍然按当日完成情况执行。

3.追加计划的有效性按其入库时间在哪一周来确定其考核和有效性按那一周的周计划执行。

六、调减计划规定

1.无销售市场的计划无条件取消。取消计划应由计调中心书面通知制造部和采购部。

2.取消后的损失及资金占用的责任划分:按55小时界定原则,即允许白坯入库时间后55小时以内的算销售开发公司责任,55小时以后的制造部责任,若制造部能分清属于采购部责任,由采购部承担。

3.取消计划的处置规定

a、仓储部接销售部门的调减计划时,检查减计划物资的入库情况(白坯),按55小时原则界定责任,传递书面资料告知销售开发公司、制造部,同时作台帐记录。

b 制造部接减计划时,按55小时原则界定责任,通知质管部和计调中心对已投入物资作判定,按损失最小和易于保管原则就地封存,同时书面资料告知销售部门,并作台帐记录。

c 销售开发公司需对减计划书作编号管理,建立减计划台帐,每月对减计划造成的不良资产拟定处理方案,方案包括原因分析、责任部门、处理措施、损失预算等。

4.制造部明知由于采购原因可能造成某产品计划失效时,应先与销售部门确认该产品延期入库后有无销售计划继续消化,若无,则找采购部门确认所造成的不良资产后就地封存,所封存资产计入采购部占用,传递书面资料告知采购、销售部门,同时作台帐记录;如有后续销售计划,则按继续组织生产,以便下期入库。

七、关于自制小件的规定

1.自制小件的定义:由制造部利用边料或由钢材库房领用材料自制,及制造部从仓储部外协库领用需组合加工后直接进入装配工段或需工艺外协加工的小件。

2.自制小件由计调中心根据生产难易程度和市场稳定性自行掌握储备量。

3.自制小件的工艺外协加工由计调中心负责。

4.自制小件经工艺外协加工入外协库后,还需加工的由制造部加工。

八、其他

制造过程中工序协作(需由外单位协作加工)由制造部负责。

计调中心和制造部物资领用计划分产品下达,采购部物资采购计划按产品分零件下达,各类计划有特殊要求须在备注栏注明。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二条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机构,是政府招标采购的组织者和招标人。

第三条招标机构是经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机构委托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是指经审核取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第五条本市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具体包括:

(一)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和投资2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以及项目的设计、监理、大宗材料、配套设备;

(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三)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其他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

第六条对于不宜统一进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的特殊商品、服务或工程,由采购单位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自行组织采购,年终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决算。

第七条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和非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采购两种。

第八条公开招标采购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九条邀请招标采购是向五家以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招标采购必须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要综合比较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经济实力和经营业绩等条件,以及采购物品、工程、服务的品牌、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有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综合比较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和经济指标。招标工作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有关招标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中心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从中选出最优报价,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与特定供应商经过谈判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政府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直接与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从中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府采购目录,在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报年度采购计划。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下达后,采购单位应据以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报具体的年度采购计划,包括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时间、拟采购物品、工程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供货(竣工)时间、资金来源等有关材料。因追加预算或其它原因,需追加采购内容的,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补充编报采购计划及附报有关资料。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归类汇总,编制政府采购总计划,交政府采购中心。

第十五条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定后的年度采购计划,在采购前填报“政府采购登记表”,说明在计划内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供货或竣工的时间及相关的技术指标等报送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登记汇总后的采购数量和种类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核对后,拟订采购方案,报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工作,同时将具体采购时间通知采购单位。

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采购支出项目,可根据核定后的追加支出及采购计划直接办理采购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招标采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信息;(二)制定发售招标文件;(三)接受投标;(四)开标;(五)评标;(六)公布评标结果;(七)签订采购合同;(八)组织履约验收;(九)结算采购价款。

第十七条非招标采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采购方案;(二)组织采购谈判;(三)选定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组织履约验收;(六)结算采购价款。

第十八条按照合同约定,采购中心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一般由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自行组织验收,必要时由采购中心组织有关方面及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总数为5人以上,采购经办人不得进入验收小组。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专户,作为政府采购的结算账户。采购活动必须在资金落实的前提下进行,在进行采购前,财政部门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登记表审定数额,直接将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分别从财政预算内和财政专户中拨入政府采购专户,属采购单位的自筹资金部分也必须先将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专户。

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物品、服务或竣工工程后,将验收凭证送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各种票证验收审核后,直接将款项拨付给供应商;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支出转账通知书”列支,具体账务处理市财政局将另行通知。

通过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政府采购中心按比例退还预算内、原预算外财政专户和采购单位账户。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年终将政府采购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

(二)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对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当责令政府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立即中止政府采购活动,待违反规定的行为消除后,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该项政府采购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二条市监察、审计、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范围,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发现有违反《办法》和本细则或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办法》和本细则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核减同等采购金额的计划拨款,并视情节轻重提请监察部门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反《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招标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受委托中介机构违反《办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或者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通过整合厂家设备制造进度、物流、仓储、现场建设进度各业务信息系统,搭建采购协同平台,对各业务单元的信息进行共享与处理,最大限度的实现现场、仓储、物流、厂商整个供应链体系的业务信息即时交互性传输,做到以现场需求为核心基于JIT模式的拉动式采购管理,最大限度的实现交货进度与现场需求的吻合,降低采购成本,有效提高设备采购效率。

关键词: 供应链;JIT;协同采购平台;信息化

一、背景及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核电项目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核电设备总装机容量将达到8600万千瓦,设备采购金额达到5000亿元,对设备采购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做为中核集团负责核电项目的绝大部分的设备采购工作,在建核电项目需采购设备涉及上千个采购包,交货批次上万次,保证设备安全、按时到达现场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要求是采购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工程进度的调整、仓储条件的变化、制造上制造进度的提前或滞后、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有可能影响设备的交付,从而对工程进度产生影响。

目前,设备采购是非信息对称的博弈过程,供应商对现场的工程进度信息缺少了解,现场对企业的生产进度、交货计划了解不够深入及时,仍是以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为基础,如有变化通过发文的方式,由采购通知有关各方,既不能做到信息的及时传输,也很难实现信息的共享,供应链体系各环节能动性不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如有变化很难作出及时反馈与调整,由于信息交互的不及时、非多维性、非共享性,部分设备采购过程中出现设备到场现场无存储场地、设备交付与现场接货条件发生偏造成非厂商原因设备延期交付、设备厂商延期交货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增加了不可预见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对工程进度还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基本概念

JIT采购又称为准时化采购,它是由准时化生产(Just In Time)管理思想演变而来的。JIT管理思想起源于日木丰田汽车公司,其目标是将必要的原材料和零件在准确的时间送往必要的地点,以保证企业生产消费者必需数量、必需质量的产品,可以概括为“只在需要的时候,按需要的量,生产需要的产品”。实施准时化采购,要求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只有供需双方进行可靠而迅速的双向信息交流,才能保证所需的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准时供应,同时充分的信息交流可以增强供应商的应变能力。

所谓供应链,其实就是由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构成的物流网络。同一企业可能构成这个网络的不同组成节点,但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不同的企业构成这个网络中的不同节点。比如,在某个供应链中,同一企业可能既在制造商、仓库节点,又在配送中心节点等占有位置。在分工愈细,专业要求愈高的供应链中,不同节点基本上由不同的企业组成。

所谓供应链管理,就是指在满足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条件下,为了使整个供应链系统成本达到最小而把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有效地组织在一起来进行的产品制造、转运、分销及销售的管理方法。供应链管理的目的在于追求整个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和整个系统费用的有效性,总是力图使系统总成本降至最低。因此,供应链管理的重点不在于简单地使某个供应链成员的运输成本达到最小或减少库存,而在于通过采用系统方法来协调供应链成员以使整个供应链总成本最低,使整个供应链系统处于最流畅的运作中。

协同采购平台是以实际业务流程为基础,借助于信息化手段,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体系的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建立以现场需求为核心,供应链各环节共享信息、交互信息、处理信息的动态采购网络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实现采购过程的动态管理,降低现场需求与设备到货的时间偏差,做到JIT设备采购。

三、基于采购协同平台的JIT采购

搭建以厂商信息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仓储信息管理系统、现场建设进度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的采购协同平台,供应链体系上下游各个环节通过平台实现现场建设进度、仓储、码头、运输道路等接货基础设施施工进度、设备运输信息、设备制造信息的即时共享、传输与处理,以信息流双向流动为基础,设备供应商JIT供货为最终目的,进而做到以满足现场施工进度为核心,以现场需求为起点的拉动式设备采购。

如图1所示:

图1

1、采购协同的实现

1) 计划协同

现场将施工计划通过现场管理控制系统传至协同平台;

采购部门、供应商、运输商、现场仓储部门,依据现场施工计划,分别编制订货计划、生产计划、运输计划、仓储计划;

供应链体系各环节,以现场需求计划为核心,调整本环节计划做到协调一致;

2) 仓储协同

现场仓库、场外仓库、供应商仓库分别将仓储信息通过仓储管理控制系统传至采购协同平台;

各仓储单元根据协同仓储信息,对仓储信息做出动态调整以满足设备仓储要求;

供应链各环节特别是现场、采购部门、供应商结合各仓储单元的仓储信息,调整各自计划;

3) 订货协同

采购部门根据现场需求计划及进度计划,结合仓储情况、设备制造周期、运输周期,通过采购管理控制系统将预定货信息上传至采购协同平台;

现场及供应商通过采购协同平台对预定货信息进行反馈与确认;

采购部门通过协同平台向供应商发出订货指令;

供应商接受订货指令,安排生产;

4) 生产协同

根据JIT订货指令安排生产,将制造周期及预计出场日期通过制造管理控制系统传至协同采购平台;

将设备制造进度信息包括在制量、入库量、计划出场量等在协同采购平台共享,以便运输、仓储、现场做好设备运输、检验、入库及安装调试准备;

根据设备采购管理程序规定将包装储运程序、发货申请等信息传至采购协同平台,采购部门通过平台对上述程序文件提出批示意见;

将同意出厂指令通过平台发出;

5) 运输协同

提货信息通过物流管理控制系统传至采购协同平台,现场或采购部门根据仓储情况,对运输目的地予以最终确认;

运输工具信息在平台进行共享,以便对运输工具进场或其他仓储地点接货条件进行确认和准备;

通过GPS或承运商及时报告等方式将在途信息实时反馈到采购协同,以便仓储、现场做好接货检验、入库准备;

到货后,由承运商或仓储部门将到货信息在协同平台进行录入,有关各方对计划采购量、出库量、到货检验合格入库量进行确认;

通过以上五个环节的协同工作将设备交付进度、到场安排、工程进度之间的偏差降至最低,在尽可能短的期间内满足现场需求,减少设备对现场仓库的使用时间,实现JIT采购,做到既及时满足现场需求,又降低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等采购成本的目的。

2、基本要求

供应链各环节都有非常好的信息化水平,具有较为成熟的现场管理控制系统、仓储管理控制系统、采购管理控制系统、制造管理控制系统、物流管理控制系统;

供应商具有准时交货能力,能够满足以现场需求为核心的拉动式采购的供货要求,即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保证设备的供应;

设备制造商与工程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伙伴关系,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关系是一种长期互利关系,彼此支持、相互信任,密切合作以求双方取得更大利益。

实例

3、背景

工程公司C项目采购甲设备,计划于2010年12月20日出厂,因为现场自备码头进度滞后,使得设备不能在计划交货期通过海运运抵现场,根据现场码头施工进度安排2011年4月末,现场自备码头方可交付使用。经过与制造商协商设备在码头交付使用前暂时存放于制造商仓库,制造商每天收取存储费用1万元,若按2011年3月30日设备出厂运输,工程公司不仅需向厂家支付约100万元存储费用,而且在设备存储期间还有可能产生其他不可预见性风险,影响设备的交付,进而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原因分析:信息交互不及时,制造厂商、现场、仓储之间没有建立直接联系,供应链各节点之间对其他节点的工作进度及状态无法做到及时、充分了解,各自计划不能适时有效调整,整个供应链体系无法实现以现场需求为核心的协同采购,造成设备出厂信息与现场工程进度的脱节。

4、协同采购平台应用

2009年4月签订采购合同,计划出厂日期2010年12月20日,设备制造周期3个月,在途时间1个月。以上信息通过制造管理控制系统、采购管理控制系统上传至协同采购平台,供应链各节点在平台可即时查看到相关信息。

2010年2月现场制定设备需求计划,要求设备2010年11月20日到场,并将需求计划信息通过现场管理控制系统上传至协同采购平台,采购部门、供应商、运输商、现场仓储部门,在协同采购平台对现场需求计划确认后,分别编制订货计划、生产计划、运输计划、仓储计划;

2010年7月现场因码头施工进度推迟至2011年4月20日竣工,对设备需求计划重新进行调整,并在协同采购平台,供应链各节点通过协同采购平台了解到更新后的现场需求计划后,对各自计划重新安排并将更新后的计划上传至协同采购平台;

2011年1月采购部门通过协同采购平台发出预定货信息,现场、制造商在协同平台对预定货信息确认后,预定货信息在协同采购平台自动转为JIT订货指令,要求制造商在2011年3月30日制造完成出厂并在2011年4月30日将设备运抵现场自备码头;

制造商接受订货指令,安排生产,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将设备制造进度信息包括在制量、入库量、计划出场量等在协同采购平台共享,运输、仓储、现场根据设备制造进度,做好设备运输、检验、入库及安装调试准备;

根据设备采购管理程序规定将包装储运程序、发货申请等信息传至采购协同平台,采购部门通过平台对上述程序文件提出批示意见;

2011年3月30日承运商在制造厂接货后,将运输工具信息、运输路线信息及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设备数量、体积等在平台,同时制造商将发货信息也上传至平台,有关各方通过平台可以对设备信息进行核对,同时通过运输工具上GPS将运输信息传至协同采购平台;

仓库部门根据协同平台显示的运输信息,提前安排好存储场地,现场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设备到场的接货检查准备;

2011年4月30日设备运抵现场,现场将设备到场信息在协同采购平台确认后,供应链各节点单位分别在协同平台对设备到场信息确认后,协同平台自动将该设备采购状态转为完成,JIT采购完成;

5、效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