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在办公区域设置了专栏,编发了简报,印发了文件,确保三个会议精神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通过认真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突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科学发展主题、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的高度重视,对民生、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和院对质检部门的厚爱和期望。国务院通过的《质量发展纲要》,既是当前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推动质检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式文件。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在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扣国务院加强质量工作的“八点要求”和总局“十二字方针”,提出了推动本地质监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市局将各单位工作举措进行收集、整理,提炼典型经验,形成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号召全市质监系统要继续坚定不移抓质量、严防死守保安全、服务大局促发展、革故鼎新强质监。
二、深入贯彻,明晰工作重点
(一)贴近发展大局,坚持以抓质量为主攻方向
增强宏观质量管理能力。争取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抓质量“三方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大力宣贯《质量发展纲要(—2020年)》,坚持每季度形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依靠政府抓质量、紧扣指标抓质量、围绕热点抓质量,切实提高质量工作的有效性。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推行质量准入退出、质量信息通报、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采取重要信息奖励的方式在产业集中的乡镇设立质量协管员,延伸质量监管触角,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狠抓质量品牌培育。加快提升我市主要产品的竞争能力,争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实现该项工作零的突破;新增省名牌产品(含服务名牌)10个;争创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12户。深化质量提升示范活动。从点上总结,从面上推开,深入研究如何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简单易行、通俗易懂的方式推广应用“质量提升”示范试点成果,形成抓质量、抓提升的长效机制。强化质量关键节点控制。将质量监管重心由全过程监管逐步转变为对企业原材料把关、质保制度建设、关键控制点掌握、岗位责任制落实、产品检测检验和出厂终端产品质量保证等六个关键节点的监管,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采取“抓两头、带中间”方式有效提升本地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发挥龙头企业的品牌效益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分析小型企业低质产品产生的原因,逐步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鼓励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制度,争取全市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每年提升3%以上、经济贡献率提升5%以上、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率达100%、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增长10%。
(二)贴近群众需求,坚持以保安全为中心环节
抓源头,保产品安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实验室比对实验,开办食品安全培训学校,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研判,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监督企业及时销毁缺陷和过期食品,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以白酒、酱腌菜、调味品、饮料、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行业为整顿重点,以小作坊为整顿难点,实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抽样覆盖率达100%,加大监督后处理整改力度,全市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1.5%—2%的年增长率,最终稳定在98%以上。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等环节的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继续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零”责任事故目标。强力推行电梯安全“黑匣子”工程,实现全市各类电梯动态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人员市级全部为A类、县(市、区)级至少有1名A类监察人员。以县级局为建材质量监管责任主体,继续加大建材产品的监管检验力度,对连续2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强制赔偿制度,主动协调建设部门守牢进场关,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建筑工地。抓履职,保工作安全。持续抓效能,开门抓行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行使质量监管、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工作职能,加大效能监查力度,有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规避问责风险。抓预防,保队伍安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治庸治懒治散,通过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将技术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工作重点,加强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抽样、检测人员的教育管理,重点规范,严格要求,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贴近经济转型,坚持以促发展为核心理念
围绕两化互动抓标准创新。围绕我市“壮大传统优势产业(能源、汽摩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建材、食品加工、轻纺)、突破发展潜力产业(化工、有色金属)、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目标,以标准化创新助推新型工业发展,着力研制与生产、生活和安全紧密相关的基础性、应急性重要技术标准,加快形成具有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淘汰废止和更新机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节能减排。鼓励企业积极推进测量体系认证(HACCP)和有机产品认证(GAP)工作,全市HACCP认证获证企业和GAP认证获证企业分别达到5家和2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管住钢材、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的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10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力争环境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增加20%,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产品认证获证企业达到10家。稳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示范点建设,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围绕园区建设抓项目帮扶。对工业园区企业实行项目落户前指导、建设中支持,投产后跟踪的帮扶政策,靠前服务、全程服务、免费服务,开展质监技术咨询,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列入名牌培训计划,扶持企业积极争创国、省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围绕百姓福祉抓民生计量。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通信行业计时计费误差、高速公路汽车动态衡称重、燃油加油机计量偏差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理顺并开展通信行业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及检定。围绕社会和谐抓分类监管。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沟通方法。对招商引资企业、问题不明显企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小规模企业进行定期巡察、帮扶,指导生产;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5月12日,xx县XX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召开,现将县城管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传达,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会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周xx、县长苏xx同志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切实把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放大汛、抗大旱思想不动摇,结合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XX年度防汛抗旱工作。
二、周密部署,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局长严xx同志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监察大队、环卫处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局防洪抗旱应急救援中队,明确了应急职责和任务。
二是根据雨量大小启动不同的防洪排涝组织体系。明确了人员调配、城区排水设施及积水情况巡查、排水设施清淤、防洪排涝工具保管配发、应急车辆安全驾驶等工作的具体分工,保证了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各就各位,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三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定期汇报防汛抗旱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决策指挥提供依据。
三、认真排查,做好防洪排涝设施管护
在汛期来临前,我局开展对城区易出现内涝地段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险情逐一落实排险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大市政设施巡查监管力度。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执法工作中,对发现损坏的市政设施通过拍照取证,第一时间出具工作联系单,函告相关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安全隐患。
二是做好城区主要街道和下水道口疏通清淤工作。县环卫处于5月中旬对城区13条主要街道、965处下水道井口进行清理、冲洗和疏通工作,为汛期城区泄洪做好准备。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XXX办:
按照县委第XX届第XXX次常委会议定事项的工作要求,县XXX立即行动,研究部署全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县XXX下发了 关于开展《xxx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研讨及应用。县XXX在县委常委会上组织了学习,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将《条例》纳入了党委(党组)会;县XXXXX小组组织了相关部门,对《条例》的实际应用进行了学习和研讨。
二、开展化解体制机制建设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XXXX下发《关于开展化解社会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解纠第一责任人。下发了《关于调整县XXXX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调整了XXXX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和部门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机构。下发了《XX县XXXX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工作督导,确保XXXX工作落地落实。
(二)建立预测预警预防预置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将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持续开展 “五进活动”“四级排查”建立重点问题人员、重点信访案件“两本台账”,实行“红、橙、黄”三个等级分类预警、动态管理,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方案和办结时限。
(三)完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诉源治理”推进XXXX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等工作。初步形成 “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联动联调、资源整合”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治理
(一)抓住关键点着重源头排查化解。完善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排查研判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劳资关系、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涉众矛盾纠纷领域做到早排查、早预防、早化解。每月分析我县矛盾纠纷热点、难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针对性开展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
(二)重点防控可能引发“民转刑”矛盾纠纷。县XXX下发了《关于建立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力度。截止目前,通过落实低保、解决临时救助、协调拆迁款等措施。全年,未发生一案死亡3人及以上“民转刑”案件。
四、提升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客观、全面、中肯,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院务会、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以及全省反贪、侦查监督等业务会议,结合之前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经过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省检察院深入领会审议意见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大局作为落实审议意见的基本要求和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着力抓了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观。针对审议意见中“有的干警法律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省检察院认识到,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检察机关来说,首要任务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必须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始终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必须始终做到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相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增强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强化法律监督的目标要求。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新要求的同时,着重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研讨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加稳妥地处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更加有效地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害经济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强调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责,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办好每一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强调要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要求,不断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亮点,推动检察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十七大召开后,省检察院又及时下发通知,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各地着力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等四个方面下工夫、见成效,不断推动法律监督与时俱进。
(三)着眼大局,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省检察院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加强和改进八项工作,即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办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试点;依法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涉检;全面开展法律监督说理。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为增强操作性,省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执法实践,明确对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的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诈骗的案件等14类轻微犯罪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指导性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之中。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对审议意见指出的“有的监督立案重点不突出,社会效果不好;不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况;不重视监督附加刑,对预缴罚金等违法问题监督不力;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少,抗准率低”等问题,省检察院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实体法执行与监督程序法执行并重、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并从解决审议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人手,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加大力度,提高刑事立案监督效果。一是着重提高监督案件的重刑率。进一步明确重点,着力监督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坚持依法慎重监督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及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监督撤案工作着重监督纠正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违法立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二是努力提高监督案件的成案率。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跟踪监督、备案审查、捕诉衔接、量化考核等立案监督质量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会同省公安厅对2003年以来全省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久侦未结案件的督办,对其中16件性质严重的案件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切实提高监督案件的结案率,降低在逃率。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落实。紧紧抓住贯彻吴仪同志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指示精神这一契机,积极配合省整规办开展调研,建立全省层面的两执法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现正在论证开发相应软件。四是健全群众控告反馈制度。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明确对群众控告举报的监督线索必须认真排查,署名控告的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控告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做好沟通说服工作。经过努力,7至9月(下同),全省共监督立案2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8%;已判决的144人均作有罪判决,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6人,重刑率达25%,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3人,死缓1人。
(二)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一方面,重视从实体上加强监督,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落实《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标准》、《不案件质量标准》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更好地把握逮捕、和不的条件,更好地监督纠正漏罪漏犯,依法保障权
益。共依法决定追捕201人,同比增加60.8%;追诉161人,同比增加11.8%;不捕1209人,同比增加29.2%;不诉260人,同比增加75.7%。另一方面,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行为。针对前一段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加强重点监督,共提出各类违法行为书面纠正意见107件(次),同比增加62.1%。同时,积极探索对刑事拘留、侦查羁押延长等方面的监督新机制。刑事拘留监督试点重点对刑拘是否超范围、有无违法延长期限等内容进行监督,省检察院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推广。对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案件的审批工作,省检察院正与省公安厅协商制定规范。
(三)着力加大刑事抗诉力度。一是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抗诉工作月通报制度、抗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重的工作导向,同时对抗诉案件不正常撤案现象予以监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将其中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发各级院,指导实践。组织全省公诉骨干观摩杭外市院支持抗诉的洪菊芳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件,对该案出庭抗诉工作进行集中讨论、点评,促进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强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明确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监督一起,预缴罚金后判处刑罚在法院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要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监督,超出自由裁量权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同时要主动向各地人大、政法委汇报,加大解决此类突出问题的力度。江山市法院审判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时,对犯罪情节恶劣但已预缴罚金的徐梦雷、吴绍亮、毛良明等三人判处缓刑,对犯罪情节轻微但未预缴罚金的何建群判处实刑。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现衢州市中级法院已分别改判徐梦雷等三人实刑,何建群缓刑。这一期间,全省共提出刑事抗诉57件,同比增加58.3%,法院已审结26件,已改判11件,发回重审5件,合计占61.5%。
(四)切实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全省联网办理、强化抗诉说理等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率、力度、质量走在良性运行的轨道。目前,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基本无积案,抗诉数和抗准率均创历史新高。7至9月,共抗诉390件,同比增长164%;再审改判纠错330件,改判纠错率达90.9%。突出办理关系和谐、民生的案件。嘉兴市检察院抗诉的俞树荣等283人申诉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关系到原桐乡胜利丝厂职工俞树荣等283位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嘉兴市院经深入查证与协调,终使该案得到再审调解、执行和解,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全部得到采纳。深入推进民事督促工作。针对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省检察院在几年来探索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案件的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民事督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民事督促案件162件,挽回直接国有资产损失约4亿元,其中青田、浦江检察院分别督促催缴土地出让金1.4亿余元、1.1亿余元。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先后批示予以肯定。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曩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依法文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要求,坚持查处、制度、监督多管齐下,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
(一)认真查处执法不规范行为。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侦案件规范执法检查活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照办案工作区是否规范、初查阶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等10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戒具使用、在看守所提审还押、讯问同步录像、安全办案四个方面纪律规定的情况,逐件检查、逐项检查。省检察院成立工作组到部分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督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责令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州吴兴区检察院办理沈毓明受贿案件不依法文明的情况,在会同湖州市院查明事实后,责令吴兴区检察院提交检讨和整改报告,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现吴兴区检察院已对该案经办干警沈坤林作行政记过处分。结合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选择、编写了两个规范办案的正面典型案例和张鲁健受贿案等三个办案不规范导致被动的反面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印发全省检察机关以作通报和警示,引起了思想震动。
(二)完善规范执法的刚性制度。在对关于讯问全程同步录像、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等方面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同时,省检察院纪检监察、反贪局、反渎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依法办案十项规定》,对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十个环节予以刚性约束,明确在评选先进检察院、精品案件、优秀侦查员、优秀反贪(渎)局和记功时,凡有违反该十条规定情况的即予以一票否决,并详细列明了违反十条规定的不同情节及所应给予的批评直至开除的处分程度。这十条规定是:l、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限制其人身自由。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严禁以连续传唤、拘传等形式违法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证人。3、严禁刑讯逼供或者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4、严禁打人、骂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采取其它不文明的讯(询)问行为。5、提讯犯罪嫌疑人应严格执行还押制度,并保证被提讯人有必要的回监休息时间。不准把检察院讯问室或看守所检察讯问室当成羁押室,严禁以长时间连续审讯等方式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6、严格戒具使用管理,严禁滥用警械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7、初查期间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对象的财产。严禁查封、扣押、冻结证人财产。8、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法由公安机关执收,没收保证金应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收。不得以检察机关名义收取或者没收保证金。9、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10、自侦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应当依法及时安排律师会见或者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律师会见。不得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等为由故意剥夺律师的会见权,不得故意拖延安排律师会见。目前,这一规定已提交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
(三)加强对规范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继续落实下级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规定自侦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移送等各环节,下一环节的办案人员要对上一环节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强化职责部门之间的监督。如省院公诉一处针对上半年全省反贪办案不案件数超过一定界限的情况,即提醒反贪局分析此一现象及原因,反贪局及时采取措施改变了局面。在外部,在依法接受人大、公安、法院等的
监督和制约的同时,重点是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近期,人民监督员面临换届,省检察院引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依靠各地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监督员,倾向性选择非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来担任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更具代表性,更有精力来履行这一职责。目前,全省大部分检察院已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一些地方选任人民监督员从发动单位推荐、群众自荐到组织考察、审议任命,都由人大常委会主导,积极推进体制外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更具刚性。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确保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意见,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要求着重从保障知情权人手解决这一问题,明确:对决定逮捕的每一件自侦案件,侦查部门案件承办人必须在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告知其不服逮捕决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审查;监所检察人员要及时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告知这一权利。下一阶段,省检察院要抓好对上述程序落实情况的督查。为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同时使检察执法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省检察院认真抓了去年制定的《关于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及辩护人权利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同时,对省司法厅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协商制定中的《关于规范有律师参加的刑事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从检察视角提出建议,并已会签。待这一制度正式实施后,全省检察机关将全力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和民事行政检察等方面的人才引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要求,省检察院切实肩负起提高全省法律监督能力方面的领导责任,理清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破解,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认真抓好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司法机关的属性和特点,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这些政策措施,对于解决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瓶颈性问题至关重要。对此,省检察院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及一些市、县党委的沟通协调,自上而下推进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73个市、县(市、区)已明确副检察长任职满一定年限可确定为同级党政部门正职职级;近半数市、县(市、区)已规定检察院可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的规格和条件设置2名左右专职检委会委员;多数市、县(市、区)明确反贪局长、反渎局长高配,不少检察院的非领导职数比例得到了调整;部分市、县(市、区)已确定检法两家可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招录检察人员;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县(市)院3万元、城区院3.5万元的人均年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等等。为促进上述政策在全省全面到位,我们还积极向省委建言,请省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情况进行督查,省委已决定由省委办公厅牵头于近期对省“两院”、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和11个市党委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一是强化干部的业务素质养成。共组织18期两千余人次的全省性集中业务培训,以及“十佳民行办案人”、“十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十佳反贪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全省性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市检察院也分别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评选,以赛促训,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重业务、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以培训和竞赛为新基点,调整充实反贪、反渎等业务线的二级、三级人才库,在业务、综合工作中,均重视对人才的全省一体化使用,形成了较好的人才激励、发现、管理、使用的机制。二是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说理性,是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必要举措,也是锤炼队伍业务素质的必要途径。在前两年推行民事行政抗诉书说理工作得到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把说理工作范围予以扩大,要求当前重点抓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刑事抗诉书的说理,试行不案件、职务犯罪线索初查不立案的说理,明确了各项工作说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文书格式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三是加强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指导。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遇到的类案执法尺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如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证据问题、办理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推行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制度问题等,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即将下发指导各级院办案实践。加强对请示、汇报案件及其反馈程序、时限的规范,要求省检察院各业务处室严格执行《关于办案时限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请示案件的规定》,对下级院不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的,不予反馈;对下级院规范的请示、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及时有效的指导,发现拖延不决、敷衍塞责的,要严厉批评教育,造成下级院办案被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侦查监督等处室还结合部门特点对反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和实地指导。省检察院反贪局共对两批18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加强实地指导,先后帮助金华、衢州、温州等地突破了一批案件。反渎局由分管检察长带领,到全省反渎工作相对较弱的17个单位进行了调研督导,帮助分析原因、分析线索,扭转了反渎工作被动局面。
(三)着手建立新的考核评价模式和体系。今年底,全省5年基层院建设目标任务将基本完成。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工作与谋划新一轮基层院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基层院建设与各项具体检察工作的结合度。为此,陈云龙检察长亲自带队到兄弟省市院和部分市院、基层院调研,几经论证,明确了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评模式上,将原来的5年达标制考评改为年度竞优式考评,以此使各级院始终保持创优动力;将原来的业务线单项考评改为全部工作的综合化考评,各项工作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得分,以此强化各级院党组统筹抓工作的力度;将原来的全省一个标准考评改为分类考评,基层院根据一定标准分为A、B、C三类院,分别确定竞优标准,以此努力使办案客观情况处于不同层次的单位争先创优的机会均等;将原来的只考评基层院改为省院、市院、基层院共同考评,强化对市级检察院的指挥和引导。在考评内容上,淡化了业务工作的预期性指标,强化了质量、效率和自身发展的指标,突出了“规范”、“素质”、“质量”、“创新”等内容,真正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检察工作的考评体系。为使这一机制更好地发挥其指挥功能、导向功能、竞比功能和测量功能,省检察院在全省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制定考评具体细则,努力使之符合工作实际、符合基层实际。草案出来后,将在广泛征求各市院、基层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大会予以专门部署实施,推动我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扎实推进检察基础工作。省检察院始终把推进检察基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进展,整体上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在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中明确的队伍、保障方面政策的同时,以科技强检为方向,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以信息机制建设为主导,加强业务基础性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预防犯罪信息库、立案监督线索信息库等数据库建设,省检察院着手组织从省、市两个层面建立互通共享的技术平台,努力使相关数据得到有序的收集和利用。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和网络共享机制的建立,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不少地方已建立起工商、质检等部门执法信息向检察机关的备案机制,检察数据库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一些地方已实现行政执法、司法信息网络共享。另一方面,以检察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为主导,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在组织人员编印《浙江检察工作规范》,梳理、论证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的基础上,一手抓规范的学习,一手抓全省统一的相关软件的开发,努力通过信息技术固化流程和标准,促使按章行事。目前,民事行政抗诉全省联网办案系统运行良好;侦查监督、公诉办案软件已完成流程规范、技术论证并进入开发,不久将进入试点应用;考评软件已提上议事日程。11月下旬,省检察院还将召开全省科技强检工作会议,明确今后几年全省科技强检工作的思路、目标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2月27日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委会、机关中层干部会和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层层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唐书记和蒋市长在全市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十精神,务实推进安全发展、人本发展、转型发展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科学、合理地制订了农业局《2013年工作要点》,统一了全局上下的思想,坚定了干部职工“坚持稳中求进、敢于难中求进”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核心在干部,根本在作风,关键在落实”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全局上下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工作的活力和潜力。
二、理清思路,科学定位,明确2013年工作要点
总体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继续把粮食生产放在全年工作的首位,确保粮、油、菜等主要农产品再获丰收,力争稳居“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全年农作物总播面220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135万亩以上,实现粮食总产53万吨以上。油菜收籽面积50万亩以上,总产5.5万吨以上。蔬菜播种面积28万亩以上,总产45万吨以上。水果总产7.5万吨以上。二是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步伐,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加快人才引进力度,夯实基层技术服务力量,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强化项目争取力度,提升农业物质技术水平。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拓宽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执法。完善农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开展基层和基地检测。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强化企业对优势特色产业带动力度。抓好休闲农业示范,推动休闲农业产业升级。
重点工作:
一是重点抓好粮、油、菜三大产业。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全力发展粮食产业,巩固全国先进地位;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保障“菜篮子”供给,力争产业水平实现总体提升;坚持发展油菜产业,打造湘南油海,强化油菜产业优势。
二是重点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职能,广泛开展进村入户的公益性技术服务和试验示范,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推广方式方法,增强农技推广活力。
三是重点抓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共有产粮大县建设、水稻集中育秧示范、油料生产及产业大县等11个项目已经到位或即将到位,项目资金超过5000万元。各下属单位和业务股站,要加强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围绕主导产业深入谋划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市。
四是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继续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目标,保持劲头不放松、力度不减弱,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五是重点抓好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项目补助等扶持政策,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推进休闲农业提质增效。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规范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发展,打造一批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品牌休闲农业企业。
六是重点抓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搞好种子监督检验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开展耕地质量执法,遏制耕地抛荒。
三、转变作风,创优争先,深入开展下基层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一是开展“大走访”活动。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12个工作队,于3月8日至4月31日围绕粮食生产、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开展下乡走访服务活动。要求广大党干部要自带费用、自带铺盖、自带资料、自带工具,下到基层察民情、讲政策、解难题、办实事。重点做好八件事:宣讲方针政策、调查了解民意、推动项目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调处化解矛盾、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兴办民生实事。目前,工作队已全面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二是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全局系统227名技术人员,分7个组,联乡驻村,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农业技术对口服务,面对面指导浸种催芽、集中育秧、抛秧、合理密植、病虫防治等技术。当前大部分技术员都已进驻乡村开展工作。
四、着眼当前,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农业工作与农时紧密相连,入春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春耕生产关键时期,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研究,有效备耕,多措并举,为掀起春耕生产高潮提供保障。
1.出台了系列文件。通过反复讨论,陆续出台了《市2013年粮食生产意见》、《市2013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2013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市粮油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关于表彰2012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市2013年度粮食生产责任状》、《关于印发2013年早稻集中育秧“一点两人”人员名单的通知》等7个专门文件,对全年粮食生产及集中育秧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
2.全面储备生产物资。根据春耕生产计划,我局积极调备春耕生产急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市财政拟投入水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800万元,现已到位资金600万元,各级准备育秧物资约折472万元;已建设育秧大棚20000㎡,订购快速催芽器400台;市政府集中采购第一批水稻良种30万斤、催芽器200台、抛秧软盘60万片、拌种剂10万包等育秧物资全部到位,春耕生产的肥料、农药、农膜、软盘、种子等物资市场储备基本充足。
3.迅速落实集中育秧。按《2013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全市计划在35个乡镇办事处实施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面积(大田)24万亩,其中早稻集中育秧示范20万亩,晚稻集中育秧示范4万亩。目前已落实35个乡镇办事处276个村早稻集中育秧点2521个,早稻集中育秧主体2521个,已落实早稻集中育秧秧田1.01万亩,共安排“一点两人”2748人。
4.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为确保集中育秧工作取得实效,夯实全年农业生产基础,2月下旬、3月上旬,农业局相继举办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农业科技综合培训活动,分别对农业局机关、乡镇农技站农业技术指导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由农业局专家授课,重点讲解了强农惠农相关政策、早稻集中育秧技术、水稻主推品种及特性、水稻秧田病虫害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软盘育秧及机插秧技术、种子催芽器操作技术等。3月14日至25日,落实第三阶段大培训活动。当前,正在组织专家和农技员进村入户,对全市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一般农户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大培训行动,为即将到来的早稻生产储备技术能量。
5.春耕生产进度。(1)春播计划:早稻56.5万亩,花生3.65万亩,大豆4.75万亩,玉米1.75万亩、红薯4.4万亩。(2)农业局组织农业技术指导员227人,分7个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驻点指导集中育秧准备工作,预计3月中下旬早稻将陆续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