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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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Keywords: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石油化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rge petrochemical project management and acceptance of the main content,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organization of the conference program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should be careful the problems, and well completion acceptance are proposed.

Keywords: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讲,竣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有:

1、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

2、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

3、项目文件是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依据和基础;

4、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

5、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

6、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虽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在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进行,但是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是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会议之前的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一项涉及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

(1)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

(2)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工程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项目文件编制的基础。

(3)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1)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2)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3)检查指导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

(4)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等文件。

3、建设项目投产后,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前:

(1)项目竣工文件归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整理项目施工文件。

2)检查督促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项目竣工图。

3)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4)项目竣工文件经检查合格后归档。

(2)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编制:

1)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汇编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及试生产考核资料。组织和督促生产单位在建设项目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引进装置各项指标达到合同保证值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并负责汇编。

2)组织和督促外事单位(或建设单位引进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交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引进工作总结》,并负责汇编。

3)检查督促设计、采购(或建设单位供应部门)、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单位编制各单项总结,并负责审阅、汇编。

4)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3)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并会同有关单位安排落实。

(4)负责办理以下专项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

1)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2)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3)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4)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5)向档案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档案验收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程序:

a)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

b)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

c)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

d)审议竣工验收报告。

e)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

f)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g)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h)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并正式出版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三个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六个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它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根据以往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经验来看,必须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在竣工验收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有序推进才能确保竣工验收目标及时完成。

3.树立专项验收和整体验收同等重要的观念。

项目投产后,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专项验收。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竣工图 编制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①。竣工图作为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还是政府规划审批、司法裁决的权威凭证。竣工图只有编制完整、准确、图物相符,才能有效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然而,编制竣工图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大型工程更加复杂。本文结合竣工图编制和工程档案业务指导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中的

典型问题分析

(一)竣工图编制不准确

1、重复修改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由于大型建筑工程设计和管理的特殊性,施工过程中某些专业的部分建设内容反复调整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某大型商业写字楼土建专业施工时,某会议室的开间、进深尺寸由2400mm*4800mm调整为3600mm*4800mm,后期装饰施工中,建设单位需求调整,将会议室改为小型电教室,开间、进深尺寸改为6000mm*4800mm。针对这样的变化情况,竣工图编制人员把两次的变化调整全部改绘在竣工图上,使竣工图利用者很难辨别哪种结果是最终的竣工现状。

2、会审、变更、洽商形成不规范影响竣工图的准确性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会审、变更、洽商多为文字描述,部分附有修改详图,上述内容既是现场施工的参考,也是日后编制竣工图的依据。但是有些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部分对修改内容描述不清,如未写明工程具体的变化部位等,给竣工图编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很多项目是在竣工后突击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的,遇上述情况难免仅通过回忆现场的变化情况来改绘竣工图,竣工图准确性难以保证。

3、总包、分包未进行相互配合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总包及分包专业分离进行竣工图的编制,无协调配合的情况很多,这直接导致基于原施工图形成的竣工图与基于深化设计图形成的竣工图之间出现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进而导致竣工结果不明晰,利用者无从分辨。

(二)竣工图编制不完整

1、改绘深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完整

在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中,笔者发现大型建筑工程存在较为严重的改绘深度不够的问题。如某大型体育场馆结构专业某暗柱位置、截面尺寸和配筋的调整,竣工图编制人员仅在结构平面图上将暗柱的位置进行了改绘,而没有把其截面尺寸和配筋的变化反映在柱配筋详图上。对于类似上述隐蔽工程,我们只能依据竣工图去了解暗柱真实的配筋情况,而修改不完整的竣工图切断了获取隐蔽部位信息的唯一途径。

2、竣工图编制专业不齐全

大型建筑工程涉及专业较多,某些生僻专业的内容并未在相关规范中被纳入到归档范围内,如大型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节点设计,大型医院病房楼配设的医疗气体系统等。但这部分图纸不仅是施工的重要依据,更是工程竣工维修改造必不可少的基础性资料。部分建设单位工程及档案管理水平有限,忽视这些重要生僻专业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从而导致竣工图重要专业的缺失。

(三)改绘方式、方法不正确

《北京市建筑资料管理规程》(2010年2月21日)规定竣工图有两种改绘方式:一是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二是重新绘制。然而规程对于合理改绘方式的选取标准以及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具体要求等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只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1/3的变更部分难以界定,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而言,更是难以量化,因此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统一。在此情形下,有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对较为复杂的会审、变更、洽商仍然选择在施工蓝图上直接改绘,甚至将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内容直接抄写在图纸上;有的编制人员重新绘制的图纸无比例尺、轴线尺寸标注等重要信息。上述错误的改绘方式和方法下形成的竣工图毫无利用价值。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特点和易出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其编制质量。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章和规范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全国统一性依据为1982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该规定颁布较早,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标准,但对竣工图的改绘方式、绘制要求等规定得不成系统、很不完善,这是导致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出现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综上,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就竣工图编制问题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对竣工图编制的工作性质、原则、各方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且组织资深技术人员编写图文并茂的竣工图编制规范,则可以对竣工图编制实践工作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料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工作要点

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总体工作要点主要有四点,第一,必须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和收集,保证资料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填报资料时不能缺漏应填子项,做到子项齐全;第二,根据基础要求内容对检查验收资料进行自检,并且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受理的有权单位进行加盖公章、审核之后才可以把资料成为有效资料;第三,进行工程实体以及购配件、半成品、材料等的检验时,需要对材料先试后用,一旦没有按照这一规定执行需要对已交实体工程和医用材料重新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那么资料符合要求,如果检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那么资料不符合要求;第四,根据地方法规规定或者国家标准,工程实体、构配件、材料等见证取样检验,一定要执行见证取样、盖章以及签字。

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要点

2.1质量控制资料管理

质量控制资料管理工作要点为,第一,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工程准备阶段中建设单位的工作是负责文件的组卷、管理和收藏;第二,在资料整理和资料收集中工程准备阶段的工作范围是监督工程质量文件、建设用地文件、承发包文件、设计勘察文件以及工程开工文件,此外,见证人授权文件、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见证单位文件授权、使用国有土地文件、监督质量计划、地质勘查工程水文报告、注册证书、设计施工图、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注册申报文件、施工图说明、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申请、审查设计文件、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许可证、承发包勘察设计文件、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承发包勘察设计合同、规划建设工程附件、承发包施工文件、审批规划文件、承发包施工合同、审批规划图纸、承发包监理文件、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批复申请文件以及承发包监理合同都属于工程准备阶段;第三,在资料整理和资料收集中工程竣工验收主要进行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光盘、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备案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录像、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报告、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录音、质量检查设计勘察单位报告、竣工工程总结、环保消防规划等部门的使用准许文件、住宅质量使用说明书、环保消防规划等部门的许可验收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工程质量房屋建设保修书;第四,建设单位必须遵照主管行政部门的要求以及规定来进行审批、申报,并组织工程开始验收竣工,竣工文件和竣工手续要保证齐全、完整,可以组织成负责竣工备案工程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第五,当建设单位和监理、施工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时,需要让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份数、编制要求、移交期限、责任以及费用等进行规定明确;第六,负责建设单位施工资料立卷、形成、归档、积累的建立单位、监督组织单位以及检查施工单位等,也可以让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资料的检查、监督、立卷、形成、归档、积累;第七,工程的开工一直到完成竣工的过程,需要时刻有建设单位专人来对资料的整理和收集进行负责,并让相关部门负责办理资料的人员完善填写、逐条斟酌、了解内容,做到重视细节内容;第八,建筑单位需要通过施工资料的善后归档、签字盖章、内容组成、手续完善、资料份数、详细细节收集、实测数据、细节填写以及工程信息概况来进行。

2.2技术管理资料

技术管理资料的工作要点为,第一,对管理施工资料的工作进行加强,让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来实行负责制,并制定专人来对施工监理资料的归档工作、收集工作、保管工作以及整理工作负责;第二,资料的建立主要有资料分包资质、资料监理管理、资料合同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造价控制以及资料质量控制六部分;第三,资料的监理管理主要有见证人授权书、监理规划、见证单位授权书、监理细则实施、工作监理联系单、监理月报、工程评估质量报告、会议监理纪要、专题监理报告、监理日记以及工作监理总结;第四,监理资料进度控制主要有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回复单、工程的开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施工进度的报审计划表以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单;第五,资料质量控制是施工过程中第一需要完成的,也是最为重要的,它主要有工程检验批分项抽查验收质量记录表、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报审表、施工试验记录取样见证汇总表、报验设备表、变更工程单、构配件报验表、抽查监理记录、工程材料报验表、报审表、报验工程单、通知单、工程预收验竣工报验单、工程事故问题报告单、取样见证记录表以及浇灌混凝土申请书;第六,通过甲乙双方的法律法规整理齐全、编制要求、签字要求、手机要求和工程特点、授权来进行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分包、资料造价控制等;第七,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完成约定,并在检查施工单位和施工阶段监督进行资料的归档工作、收集工作、形成工作,确保施工资料具有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在施工单位进行资料报送时,根据规定审查,只有符合要求之后才能签字;第八,监理单位需要把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制、收集根据各个阶段竣工验收、施工过程、工程开工进行计划列出,用资料的专门人员来完成负责,从各个细节由总工程师执行定期检查,并督促指导完成资料。

2.3质量验收资料

质量验收资料的工作要点为,第一,施工单位需要通过各级岗位的责任制和施工资料管理部门的健全、建立来对技术负责人实行负责制,并且要求施工资料部门需要配备施工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完成之后才能从事施工资料的归档工作、整理工作以及收集工作;第二,施工资料主要有资料的主要功能核检和工程安全、资料验收和工程管理、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控制以及资料施工技术;第三,资料验收和工程管理主要有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记录表、验收竣工证明书和竣工开始报告,资料施工管理主要有施工日志、相关专业人员和企业资质证书、配套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现场检查记录,资料施工技术主要有工程洽商联系单、施工审批表和设计方案组织表、变更计划通知单、安全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第四,资料质量控制是由各专业工程分部来进行归档、整理和编制的,主要有建筑分部电气归档、结构分布归档、建筑采暖归档、建筑地基分部归档、建筑归档以及建筑给排水归档,资料质量建筑不仅可以提前工程质量,还是施工资料的核心。

参考文献

[1]薛永盛.浅谈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J].甘肃科技.2010(10):83―85

[2]孙伟清.建筑施工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管理科学.2011(13):121―122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承包 竣工 交付

1.验收检验原则

所有专业工程承建商在所承建的工程内容全部竣工后提出申请,由竣工验收小组按合同规定对所承建工程进行验收。原则上本工程按一个检验单位组织验收,必要时也可按每一系统或区段来划分检验单位,划分检验单位应符合GB50300-2001的规定。

由电梯工程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市技术监督局、市质检站办理电梯工程的报验和检验工作,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另外还负责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电梯部分的编制,并承诺在保修期内负责市技术监督局进行的年度检查。

由消防喷淋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市消防检测中心申请消防检测和向市消防局申请消防系统报验和验收,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给排水工程施工完成后,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对水箱、水池向防疫部门办理报验和验收手续,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由天然气工程独立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监理进行天然气系统报验和验收的全部工作,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由电视系统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监理向市广播电视局及相关部门办理报验和验收手续,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由变配电系统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供电部门办理报验和验收手续,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室内环境检测由精装修专业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申请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确保按时完成和通过室内环境检测。

由场区绿化专业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市环卫局办理场区绿化验收,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交通画线及交通标志专业分承包商负责协助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验收,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规划验收由雇主负责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和办理验收,总包、所有专业分承包商均应主动协助雇主办理规划测量和验收的各项工作。

总包项目经理部负责完善竣工备案前的各项验收工作,各专业分承包商应积极配合总包、雇主及监理工程师汇总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项目内组织的验收(包括交工初验、物业移交验收等)由竣工验收小组组织,各分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对所承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各项验收按期完成。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人防验收备案(有人防时)和质检验收备案,在各项验收全部完成后方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雇主、监理、设计、总包、主要分承包确定参加竣工验收的人员名单及验收时间,由雇主将竣工验收报告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按确定的竣工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由总包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相关部门。雇主、监理、各专业分承包商协助总包办理技术档案移交工作。

各专业分承包商须协助总承包商、雇主、监理完成上述验收内容中未列出的但实际需做的各项验收工作,并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2.验收条件

2.1被检验部分的项目按合同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已经全部完成,施工单位质量自评完成,符合国家、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被检验部分的各专业工程按相关要求经测试合格并从政府主管部门取得必要的认可文件,达到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2被检验部分项目其规定的功能齐全,其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符合本工程合同文件、设计要求和确认的样品要求。

2.3被检验部分项目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质量文件等资料整理齐全,达到完整、准确、齐全的标准,符合竣工资料验收要求,有关设计、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签发的整改令、整改通知、指令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进行回复和消号。

2.4被检验部分的项目建筑垃圾等杂物已经清理干净。

2.5被检验部分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维修/操作手册、各系统调试报告等已整理齐全,并经雇主及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2.6分区段验收的被检验部分和暂不进行的检验区域已采取安全隔离封闭措施,能有效保证移交使用范围的安全。

3.专业工程检验依据和检验程序

以工程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验收。

专业工程检验程序如下图:

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总承包商将制订一份详细的竣工验收计划,各专业分承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竣工验收计划的安排,保证承建工程内容按期具备验收条件,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竣工验收计划后对所承建工程内容的竣工验收计划制订分解计划,包括各项工作完成时间、需提供的条件、需总包、雇主、监理等解决的问题等,以便总包项目经理部统筹安排,确保检验工作按期完成。

专业分承包的验收在提交总包竣工验收小组进行检验前,专业分承包商应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专业的自检工作,由专业分承包企业组织验收,且盖章确认,并以企业的名义填写申请验收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向竣工验收小组申报已基本完成的所需检验工程。

竣工验收小组收到各专业分承包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安排时间组织雇主、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进行内部预检,需进行检测的组织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竣工验收小组在预检和检测中发现问题的,各专业分承包商需限期进行整改,直至检验符合要求。

竣工验收小组在预检和检测合格后,确定专业验收时间报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方能视为该专业工程具备质检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

各专业工程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总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竣工报告,由监理单位向雇主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移交证书,由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向雇主提交质量检查报告,雇主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向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时间七个工作日前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按确定的竣工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4.竣工交付

4.1交付原则

本工程总包和各专业分承包商均以最终用户满意使用为交付原则,各专业分承包商所承接的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后,由总承包商向雇主行文申请办理交付验收,雇主在收到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申请后,确定交付时间,组织竣工交付。

4.2交付条件

交付部分的项目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已全部完成。

交付部分的项目各专业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交付部分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已符合竣工资料要求。

交付部分的项目已撤离总包和分承包商的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临时设施,并保持此部分工程整洁,符合令人满意的使用条件。

4.3交付程序

工程各专业验收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小组检查具备交付条件后,由竣工验收小组向接收使用(或管理)单位填写交付申请单,由接收使用单位按确定的交付时间组织交付检查。向接收使用单位的交付检查可在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办理,以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取得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对工程的评价意见,也可在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办理。

专业分承包商、总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工程师配合接收使用(或管理)单位的交付检查,如雇主、监理、接收使用(或管理)单位在交付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总包项目经理部负责督促相关专业分承包商限期整改,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且接收使用(或管理)单位满意为止。

接收使用(或管理)单位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向竣工验收小组出具接收证明文件。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