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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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精选5篇)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2017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一: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我镇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 、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位同志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目前,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共有49人,其中:公务员20名,事业编制29名,,通过民主测评,考核共评出公务员优秀3名,称职16名,不确定等次1名;事业人员优秀3名,合格26名。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镇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

2.分级考核,提升考核成绩的真实性。年度考核中,我镇在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在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上,为了让领导、让群众正确评价每一个领导同志,公正考评每一名工作人员,使每一个人都能考出真实有效的成绩,我镇采取了一级考一级、下级考上级的考核方式。我们邀请村(社区)干部30余人参加了测评会议,要求达到一定参评比例,并且参评分值占总分的20%,注重下级对上级的评分结果。3.测评公开,接受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测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评分, 坚决杜绝过分偏激的评分。测评结果统计在干职工的监督下进行,最后进行了公示,测评成绩若有异议欢迎复查成绩。

2017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二: 本年度,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思想上,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在工作生活中注意摄取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经济法律法规,注重经济大环境走向。新闻调查、经济半小时等栏目都是摄取该类知识不错的途径。通过上述学习,使我坚定了中国民主政治的信念,使自身的政治经济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一年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2、业务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业务工作的相关资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作用。一年来,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本文来自中華勵誌網范文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3、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

2017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三: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

人事部门是每个单位的一个重要部门,人事工作是每一个单位的重要工作。人事工作做的好与坏,从小的方面来说关系着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讲则关系着整个单位能否不断向前发展。如果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把握不准,就会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就会阻碍整个单位进步。因此,学习好、掌握好国家和地方相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尤其重要。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以及人事工作的性质、任务,持续不断地加强国家和地方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各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学习,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基层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针对各单位人事干部的实际情况以及一些相关的新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我们既注重加强对他们平时的业务指导,同时又组织他们参加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班。12月上旬我们组织了一期全局人事干部的劳资业务培训班,邀请市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讲解关于工资政策、职称申报、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做到学政策、懂政策、按政策办事,为他们今后在工作中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大大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打下了基础。

二、做好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职称申报、离退休等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始终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指导思想和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基层单位和全局职工服务。一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及时为职工办理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工作。对今年全局范围内职务晋升的同志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和审批,共计16人次;为9名职工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为7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上编增资、社保等手续,二是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我们根据相关政策,为符合规定的干部职工办理各类职称申报工作。今年,我们共组织3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认真组织了全局初级技术职称评聘会,对36名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职工和22名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按工作程序予以张贴公示。三是认真搞好退休人员的工作。今年我们为24名已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为死亡职工家属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四是搞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我们共为职工发放劳保用品650套。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广东省 公务员考试 申论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3-0105-01

前言

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已经于2013年4月14日结束,此次考试不同于2012年广东省分县级以上、乡镇职位两次招考,分开考试,而是同时进行招考,职位仍分为这两个部分。虽然不同岗位同时进行考试,但是其申论考试内容根据职位分配分为三类试卷,申论一为乡镇农民和异地务工人员,申论二为乡镇大专以上及三支一扶村官,申论三为县级以上(含省直、公检法等)。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特点较为明显,本文就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进行分析。

一、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三套申论题目设计凸显职位差别

通观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不难发现,其申论命题根据职位不同,在题目设计上也有差别化的体现。如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一面对的职位为乡镇农民和异地务工人员,其申论题目设计采取三题模式,作答字数总计900字,题目设计为对策+概况。如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二面对的职位为乡镇、本地大专以上;支一扶村官、选调生、基层项目人员,采取三题模式,作答字数总计1100~1200字。而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三面向的职位是县级以上(含省直、公检法等),其题目设计虽也是三题模式,但作答字数总计1300~1500之间,题目设计为对策+概况+作文,难度差别显而易见,体现出不同职位之间的区别,难度来看,申论三难度最大,申论二居中,申论一难度最小。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不论是2013年广东省考申论一,还是申论二,亦或者申论三,都是三题结构,第一题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第二题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第三题主要考查了考生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章论述题以策论型命题作文为主。

二、申论材料逻辑脉络清晰

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在材料组织上,脉络清晰,易于考生把握材料内容,阅读难度相对不大。如2013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一材料围绕“农村留守家庭”“农村综合维稳”“农村农技推广”而展开,脉络清晰,一目了然。便于考生阅读材料,把握要点。例如,第三题,根据材料3,就揭岭县农村留守家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撰写一份材料。

阅读题干,审清题意。题目要求“根据材料3,就揭岭县农村留守家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撰写一份材料”,从中可以得出以下两点:一、作答范围为材料3;二、作答任务是就揭岭县农村留守家庭面临的问题撰写一份材料。要求中含有“条理清晰”,因此要注意答题结构。另外,要注意篇幅不超过500字。

三、申论主题选择紧贴广东省情

纵观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不难发现,其申论题材选取均紧密结合广东省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如201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结合广东省开展的“三打两建”行动,考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结合广东省职业病问题全国最为突出、防治形势严峻这一省情,考查职业病防治。

同样,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三结合广东外来人口众多以及湛江等地推行的“网格化管理”等社会管理新模式这一省情,考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该根据题目中“条理清晰”的要求,考生还应按照一定结构组织答案。首先,要对“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进行总结。材料中提到的“‘网格化’的核心并非仅仅是增加一级更小的基层管理单元,而是改写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可以用来作为总体概括。其次,分别归纳特点。

此外,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一聚焦农村发展中的农技推广、农村维稳、农村留守家庭等问题,材料亦选取广东南山镇等极具本省特色的相关案例,紧贴广东农村发展的实际。

由此可见,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命题仍然延续广东以往的命题风格,紧贴广东省情。

四、申论材料字数较多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材料字数与国考和其他省市相比,明显偏多。近年来,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中所提供的材料字数大约为6000,如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材料的字数约为6400,2010年约为6500,2011年为7000左右,2011年8500字,2013年达到9000多字,同时考试时间也不是国考的2.5小时,而是120分钟。要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阅读这八九千字,还要书写近2000字的文章,是相当不容易的,这也对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阅读理解是做好申论的前提条件,考生要想在申论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首先得突破这一关。

五、结语

总之,广大考生应该把握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考生特点,有的放矢,扎扎实实地做好基本功。

【参考文献】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张凡(化名),就读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18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中,第17次的笔试面试均通过,但最终因不能提前毕业而主动放弃。不久前,他又报考并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张凡的执着被湖大学生称为公务员“考霸”。

张凡很忙,一个星期要到好几个学校去讲申论课,约好的采访也因此一推再推。上周三,记者终于见到这名传说中的“考霸”。

“你好!”大高个、一脸阳光,张凡礼貌地伸出右手。记者很难把眼前的张凡与有18次经历的公务员“考霸”联系起来。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湖大行政管理专业的他说,18次公务员考试经历,也是由盲从逐渐到理性的过程。

据介绍,从2014年到2014年,他几乎没有间断地筹备、参加公务员考试,北京、上海、青岛、新疆、广州、湖南等地都留下了他应考的身影,为了这些考试他大约花费1.5万元。

“他的课穿插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让我们少走弯路。”湖大文学院研二学生小汪说,张凡的课让他们很受益,比如怎样定位、怎样选岗、怎样安排异地考试等。

湖大行法学院教授洪威雷表示,如今大学生、研究生就业压力大,考公务员成了很多毕业生的不二选择,社会不妨多给予他们一些理解。

大二开始报考公务员

2014年,张凡本科毕业。但他从大二起,便为就业未雨绸缪。北京国资局、广州海关、青岛旅游局、新疆银监局、湖北省纪委等都曾是他的报考目标。2014年,他考上研究生,但还继续着“公考”脚步。

2014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凡参加上海、大连的公务员考试,但止步笔试。2014年,张凡初涉国家公务员,报考广州海关,仍无缘面试。2014年,报考湖北省纪委,笔试过线,却被笔试前三名拉下近30分的差距。同年4月,张凡在北京谋得一份汽车销售工作,期间参加了北京市国资局和建委的公务员考试,并在北京市建委公务员考试中进入面试,但未能“中举”。2014年,报考新疆银监局、武汉市公安局,因0.5分和1分之差落选。

张凡终于在去年的第17次考试中被湖南湘潭市人民银行相中,但他没能提前毕业而放弃,接着参加今年11月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张凡坦言,公务员收入稳定,待遇有保障,考公务员也是父母的期望。“可能是受父亲的影响,当一名公务员是我懂事后的理想。”张凡说,身边的同学鲜有像他这么执着的“考霸”。

张凡掐指一算,从大二开始,6年里他参加了18次国家、省市区的公务员考试。考到第8次时开始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以前不了解单位的报考人数和岗位性质,知己却不知彼。随后的七次公务员考试,张凡一路杀入面试大关。

18次考试花掉一万五

每周在“百度”搜索一次“公务员考试”,已成张凡的生活习惯,“这是我获得考试信息的方式”。

“考公务员不仅是综合能力的较量,考试花销也是一个愁人的现实问题。”张凡算了一笔账,考试报名费、资料费、外地车旅费加在一起,平均每次考试的费用是500元。如果进入面试,还要付上一笔外地车旅费,将近400元。张凡的18次“公考”成本是1.5万元左右。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一、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含培训时间)。

二、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公务员考试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6名,其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11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街道机关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5名、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和有关要求见下表:

报考单位名称

招考单位代码

招考职位

招考人数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报考人员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台州人才网()

椒江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3)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户口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椒江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

3.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按此公告为准。

4.截至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区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部分基层公安人民警察、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区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区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4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面试前见我区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的通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单位(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P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街道机关公务员的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入围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至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3.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

14、政策咨询电话

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9942

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88510302885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