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考察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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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在国庆54周年前夕,浙江省卫生系统一行16名专业人员赴德国石荷州进行为期两周的“急救医疗和救护服务”培训学习。在短暂的两周时间内先后听取了有关德国急救医疗组织结构、管理以及德国其他救援组织的工作和组织结构的讲座,以及德国空…

医疗考察报告(精选5篇)

医疗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浙江省卫生厅 黄伟彩

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尤荣开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在国庆54周年前夕,浙江省卫生系统一行16名专业人员赴德国石荷州进行为期两周的“急救医疗和救护服务”培训学习。在短暂的两周时间内先后听取了有关德国急救医疗组织结构、管理以及德国其他救援组织的工作和组织结构的讲座,以及德国空中、海上、陆地的急救工作的介绍;并且参观考察了石荷州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柏林夏里特(charite)大医院急诊科和icu、基尔(keil)大学附属医院急救门诊和icu、东海海滨医院damp治疗中心、基尔消防站、德尔格公司、基尔hdw造船厂卫生站等7个单位;观摩了以车祸司机被夹的救护演习、造船厂突发工伤事故急救演习、空中救护演习、基尔德国海军基地海上救护演习等海陆空救护演习。学习培训结束通过笔试和面试,学员全部获得这次培训的合格证书。通过学习、考察、观摩演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感受很深。现就德国急救组织简况及考察见闻综合报告如下:

一、法律保障,组织严明

1、急救法律政府对急救医疗和救护服务尤为重视,联邦制订急救医疗法律,每个州根据自己州的情况制订州的急救医疗法律。以石荷州为例法律规定:

⑴组织形式:规定市政府第13厅负责急救医疗领导工作;消防队为责任方,有急救医疗培训学校、救护车、救护医师、调度中心等;协会、私人结构也可参与救护工作;医院负责后续抢救(急救门诊icu康复医院)⑵救护链: (查字典 fanwen.chazidian.com) 第一环节:第一救助者:所有公民负担,每个有执照的驾驶员都必须进行救护培训;

第三环节:调度中心根据情况派救护车或急救医师,接到电话时间与车到事故地点时间规定在10分钟内;

第四环节:医院救护。

⑶公民在急救医疗上的权利与义务:每个公民都可以义务参与救护工作,德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人当义务兵或参加7年的急救义务工作,两者必选一;每个公民也可得到急救服务。

⑷质量标准:对救护工具、人员、情况记录、救护站布局、急救车装备等都作了统一规定。

⑸资金来源:州负担一半资金;其余由保险公司、医院负担。

⑹法律执行: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由州政府来检查管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要进行罚款。

2、分工明确联邦制订全国急救医疗法律;州作法律规定,并由第13厅负责法律的执行与落实;消防队为具体责任方,负责救护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并与其他急救组织承担方签署有关急救协议;承担方作具体的病人救治工作,承担方一般由市级医院、大学附属医院承担,负责后续抢救;其他承担方如红十字会、意外事故援救组织等都有具体的合同规定。

二、划一有序,设备先进

1、配置先进所有的救护直升机上、救护车、救护艇均配有呼吸机、心电监测仪、自动除颤仪、氧气瓶、输氧管道、插管器械、急救药品箱、担架、真空固定垫等,这些急救运输工具相当于一间流动的icu。车内还有灵敏度很高的通讯装置。由于救护车的“标准化”,急救医护人员在车内能及时为病伤者做各种急救服务。

2、划一有序所有救护运输工具上的配置统一,放置有序,标志醒目,使用方便。

⑴设备配置统一,放置统一。

⑵急救药品箱统一:统一厂家;统一大小尺寸;箱内药品统一编号。

⑶计算机记录软件程序统一,便于记录与质控。

三、统一调度,高效运作

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装备一流的通讯设备,每个接线台前有五台电脑,调度员能从电脑上对报警地点、每辆救护车使用情况、急救站的车辆等了如指掌。还建立了特殊调度室,以便在特殊的情况,如恐怖分子袭击、核电站事故等调度使用。

急救调度中心不但可以调度管辖下的急救站,还可以调度空中部队、海上救护艇、以及其他地区的急救力量,实行地面、空中、水中、高山等立体救护。

在观摩以救护交通事故中被夹人员为例的急救措施操作事例过程中,我们真正体会到德国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之高,在出现事故报警2分钟后,救护车、救护医师车、消防车、汽车切割车、事故保障车等五辆车到达现场,首先急救医师评估伤员情况,其他人员一切听从急救医师安排,一切的过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G,W.9,0.,fanwen.chazidian.com公:文[有[约。

四、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急救人员有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有专门培训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的培训中心。

3、培训学校人体模型、插管模型、监护设备、异常心电图、除颤等仪器设备,一应具

医疗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2004年8月15日至26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拜尔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协办的医疗保险考察团,对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考察。考察团有医疗保险分会、部社保中心以及吉林、山东、广西、湖南、北京、上海、青岛等省市劳动保障厅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共11人组成。考察期间,听取了瑞典国家社会保险局有关官员和专家的情况介绍,并与之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

瑞典位于欧洲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部,东北毗邻芬兰,西部与挪威接壤,南部与丹麦隔海相望,东邻波罗的海,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人口已超过900万人,是北部欧洲的重要国家。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个公民提供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所有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并由国家承担各种风险。社会保障的内容除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外,还有儿童津贴、遗属津贴、单亲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津贴;除现金津贴外,还提供医疗等照料服务,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国民解除了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后顾之忧。

在瑞典,政府为支付高昂的社会保障费用,除了要从国家税收中拨款外,还向雇主、雇员征缴社会保障税。一般雇主要按雇员工资收入的31.26%缴纳社会保障税,雇员仅负担1%的失业保险和2.95%的医疗保险税以及1%的年金税。自谋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要缴纳17.69-29.55%的社会保障税。

瑞典社会保障目前采取的是现收现付的基金模式,但专门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足支付,还必须靠政府从国家税收等其它方面给予补充。2001年,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总开支相当于GDP的36%,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总支出(不含失业保险)约3610亿克朗,相当于GDP的16%。社会保障支出的具体情况是:养老金支出1740亿克朗,占48%;医疗保险1140亿克朗,占32%;家庭和儿童福利支出540亿克朗,占15%;其它保险支出94亿克朗,占2.6%;管理费支出85亿克朗,占2.4%。

瑞典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比较统一,社会保障从立法到各项待遇的支付,涉及国会、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部门。国会在瑞典社会保障立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会中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社会保障的每一个法案在国会讨论表决之前,先由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讨论。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党派人士、专家组成。由于委员会和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席位。所以,一般来讲在委员会中获得通过并取得一致意见的法案,在议会中会获得通过。

瑞典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包括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是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它的职责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儿童津贴和家庭、遗属补助等项政策的制定。劳动部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就业政策和再培训等工作。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实行“小部大事业机构”的管理体制。下设15个局,其中之一是国家社会保险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它在地方设有21个分支机构,共有230个基层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4500多人。这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除失业保险以外的缴费、登记和待遇的具体审核发放。

二、瑞典医疗保险(亦称健康保险)的有关情况

瑞典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55年,经过多年发展日臻完善。1982年瑞典通过卫生立法,规定本国公民在患病(或生育)时均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其父母参加医疗保险。瑞典的医疗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举办,私人开业医生只占全国医生人数的5%。公民生病均按规定到相应的医疗单位就医,一家人只要有收入的成员将收入的2.8%交医疗保险税,全家即可享受以下公费医疗待遇:(1)医疗保健费用,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这些费用先由投保人支付,然后到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的标准报销。(2)疾病津贴。投保人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从病后的第4天起可以享受疾病津贴。疾病津贴一般无时间限制,但在3个月后,需要进行检查,以确定能否改做其他工作。如确定可以改做其他工作,则接受再就业的职业培训;如确定不能重新工作,失去劳动能力,疾病津贴便由残疾年金来代替。(3)产妇津贴。产妇除享受一般医疗保健待遇外,还可领取一份产妇津贴。根据1974年的立法,产妇津贴称为父母津贴,按1982-1983年的规定,父母津贴在180天内每天发37克朗,如父母为雇佣人员,这期间可获得一份相当于每天劳动收入的90%的现金津贴。

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的参加者主要是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以上(1995年规定的收入标准为6 000克朗)的在职者或已经登记的失业者,到外国工作不超过1年的瑞典人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在瑞典受雇于外国雇主的外籍人,如果有意在瑞典工作1年以上,同样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

瑞典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分担的费用。1995年,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其工资的2.95%,自营就业者的缴费标准为个人收入的9.12%;雇主承担费用的标准为雇员工资总额的6.23%;政府承担全部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的15%。

医疗保险津贴的支付从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失去劳动能力的第15天开始,每周支付7天,有工作收入的养老金领取者,医疗保险津贴的领取天数180天。医疗保险津贴标准存在阶段差别,从患病的第15天到第365天,医疗保险津贴标准为其原来工资的80%,从第366天起,医疗保险津贴标准降为其原来工资的70%。普通患病雇员患病时间为2-3天者,由雇主支付其原来工资的75%作为健康津贴,患病时间为4-14天的雇员,由雇主支付其原来的工资的90%作为健康津贴。自营就业者及其他符合医疗保险领取条件者,患病后的第2-3天,由医疗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健康津贴,支付津贴的标准为其原来月平均收入的65%,第4-14天的支付标准为其原来月平均收入的70%。医疗保险健康津贴每天最高领取标准不得超过587克朗。

瑞典父母保险制度规定,父母保险津贴的领取者,需要在产前至少已经参加父母保险制度240天。父母保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自孩子出生日开始计算,出生后前60天的津贴标准为父母原来工资的90%,此后300天的标准为父母原来工资的80%,再往后的90天的标准为每天60克朗。每一子女出生时,领取父母保险津贴的时限至少不能少于450天。

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和父母保险制度由国家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地方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实施。瑞典医疗保险和父母保险法令明确规定,所有医疗保险和父母保险津贴都应纳税,医疗保险与父母保险津贴的标准随每年收入基数的调整自动调整。

三、几点思考和启示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于19世纪初,至今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这百余年的发展中,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遵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普遍原则与坚持本国特色相结合。在社会保障财政来源方面,瑞典政府财政资助和雇主缴费所占比例最大,被保险人个人缴费所占比例很小;在社会保障制度管理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管理的主要机构,主要社会保障项目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则在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作用,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如失业保险,实行自愿性保险原则,这些自愿性社会保险项目主要由各种自愿性社会保险组织管理,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仅对其进行监督。

二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动努力与公民的广泛参与相结合。瑞典社会各阶层不仅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可以参与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和管理,使瑞典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基本上能够为民所谋,为民所知,为民所行,这有利于瑞典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实施。如瑞典上世纪80年代以来颁布的保健法、病假工资法案、提高健康保险津贴标准等法案,都是经过广泛征求国民意见,经国会多次讨论后施行的。

三是在社会保障的责任和权利的关系方面,瑞典经历了一个比较强调政府责任,到逐步强调雇主责任,最后发展到争取实现政府责任、雇主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协调和平衡的过程。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财政补助在瑞典社会保障财政来源中所占比例最大,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所占比例居第二位,雇员缴费所占比例处于第三位。这反映出瑞典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承担主要责任,这种过度的国家责任成为瑞典“福利病”的重要原因。上世纪80年代以后,瑞典开始社会保障改革,政府财政补助在社会保障财政来源中所占比例稳中有降,雇员个人几乎不再缴纳社会保障费,而雇主缴费所占比例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到90年代中期,瑞典试图通过激进的改革措施改变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制度责权利方面的偏差,通过调整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增加个人缴费比例,谋求政府、雇主和雇员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责权关系的基本协调,消除瑞典福利病的根源,收了初步效果。

通过对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进一步加深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瑞典的社会保障计划相当庞大,费用支出惊人,纳税比例居世界前茅。尽管各国不少人士对其制度有种种非议,但不管怎么说,近百年来瑞典是世界上最安定的国度之一,总的讲经济发展的速度也是可观的,用瑞典人的话说,把钱花在福利上,比把钱花在监狱上要好得多。相比之下,尽管我国政府近几年来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但总的来讲还应继续加大,特别是对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还没有直接进行过补助。从近期看,起码对困难群体的大病医疗救助,包括中央财政在内的各级财政,都应该适当予以补助,以解决困难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的发展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瑞典的福利社会以“三高”着称,即:“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羊毛出在羊身上”,高福利水平的维持最终要由全体国民来承担。这个度如果掌握不好,将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瑞典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在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瑞典的公共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35%迅速增长到60%,从而出现严重的财政赤字,瑞典模式发展成“瑞典病”。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瑞典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才开始逐步摆脱“瑞典病”的困扰。这个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保障水平必须注意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发展,既要稳步推进,使人们充分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统筹兼顾,不能由于片面追求社会保障的高水平而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

3、要努力增加公众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涉及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在普遍实行劳资集体协议制度以及社团主义政治和利益集团的政治特征下,瑞典社会各阶层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和了解程度是比较高的。从我们在瑞典与一般民众,包括司机、导游的接触看,他们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待遇的给付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大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这方面我们是有不小差距的,还有不少工作要做,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县委、县政府:

﹡﹡月日至日,县卫生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镇副镇长﹡﹡及卫生局办公室、财务科、医政科和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共人,赴﹡﹡市、﹡﹡县考察学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重点了解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筹资机制、运行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等情况。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位于﹡﹡市西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市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市直综合医院个,防保单位个,原创: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处。年月份在﹡﹡、﹡﹡和﹡﹡三个乡镇开展农民健康保障的试点工作,共筹集资金万元,运行一年后,报销支出万元,其中大病报销元以上的户,元的户,参保村受益率,参保户受益率。自××年以来,参保乡镇扩大到个,覆盖人口已达万,占全市农民人口总数的近。﹡﹡市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两险共担,三方筹资,四项规范。两险共担即通过测算把疾病风险分为两级,不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一级风险,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二级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两级风险都予以保障,但重点是保障二级风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三方筹资是指由农民群众、医疗单位、市乡财政三方共同筹措保障资金,农民个人、定点医院、政府财政原则上按︰︰的比例筹集资金。农民每人每年筹集元;作为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按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市级定点医院将转来就诊的参保者医疗住院费的划拨到乡镇农保资金专户;市乡两级财政将卫生事业经费全部投到农民健康保障基金中。四项规范。规范资金筹集,筹集标准按总数不低于上半年农民卫生支出的比例筹集,以后每年按上年的经济增长幅度调整缴费率。规范资金管理,乡镇都成立了农民健康保障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实现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使用,制定了科学的补偿标准,住院医疗费在不同的费用段设立了不同的报销比例,花费越大报销比例越大,最多可报销到元。规范健康服务,实现医院与群众利益一致。

﹡﹡县地处﹡﹡市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县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二级医院个,防保单位个,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个。自年月开展了合同式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县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已初步建立起农民健康保障制度。××年月份,县财政划拨万元(按照农民人均元的标准)、乡镇财政按照人均不低于元对农村合作医疗予以补助,农民人均筹集资金不少于元。各乡镇从月日开始,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予以补偿。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资金情况,结算收支,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付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表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划拨下月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县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保农民元以上部分(最多补偿金额不超过万元)的医药费,每半年拨付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帐目实行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二、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两地市(县)政府和领导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放到“三个代表”的高度上去认识,在补助资金、开办经费等方面长期支持,要求基层干部积极配合和努力做好大量的宣传发动、资金收缴等工作。

二要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要使合作医疗深入人心,达到一定的参保率,就必须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这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两地在设计方案时,把农民缴纳的资金都存入个人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把国家财政补助用于大病统筹,大大增强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

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两地在详细的基数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补偿率。这个补偿率既不能过低,以确保对农民的吸引力;又不能定得过高,以防基金入不敷出。必须认识到,制定严密、科学、合理的费用报销支付机制,是整个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成败的根本。

四有完善农村卫生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支撑,并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两地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功能健全,运行良好,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卫生技术服务基础。试点乡镇的卫生事业都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断巩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工作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达到了干部群众都满意的效果。卫生服务、健康保障、卫生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系统化大众卫生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三、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及发展建议

我县自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年以来重点巩固和加强了﹡﹡镇、﹡﹡镇、﹡﹡乡等乡镇的“农民健康工程”工作,探索了适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管理方式。各乡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卫生、民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投诉机构。二、筹资形式与报销比例。总的原则是:个人及村集体筹集的资金直接记入个人帐户;县、乡两级给予补助的资金(国家医疗保险纳入个人帐户的比例)纳入个人帐户,纳入统筹基金帐户。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由于各乡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和乡镇财力情况的不同,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和报销比例也不同。

﹡﹡年月日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暨“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后,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初步确定了我县经济、农民收入等条件具有代表性、农村合作医疗群众基础比较好的﹡﹡镇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乡镇。

由于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刚刚起步,处于试点阶段,农民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充分,对农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顾虑,参与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受地方农村经济的影响,我县财政力量不足,资金到位困难,农民经济生活水平偏低,资金的筹集渠道比较单一、有一定的难度,达不到全民参保。农民新型合作医疗的村级房屋建设、医疗器械、就医人员的环境及服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医疗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朝阳区主要做法

1.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并于2014年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主要亮点一是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地址不受数量限制;二是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无须现执业医疗机构同意,可直接申请医师多点执业注册。

2.积极建设区域医疗联合体:建立区域化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朝阳区医疗机构区域化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并按照“服务优先、片区布局、组团协作、分级医疗、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在朝阳区北部、中部、南部、东部各建立以1-2家三级公立医院为核心单位,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协作单位的区域医疗联合体。从而形成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合理布局、服务能力相对均衡的新型医疗服务网络。

3.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符合政府支持方向的医疗机构。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在郊区新城、重点镇和新的大型人口聚居区举办医疗机构;三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四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五是鼓励社会资本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二、今后工作建议

1.深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并总结评估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取消医师多点执业地址数的限制,最终实现医师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

医疗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卫生事业的社会化投入明显增加。据统计,改制前三年,20所卫生院的专项投资不足100万元,改制后仅一年,经营者就投入923.5万元,是改制前三年的9倍多。截止到*年末,20所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为2739万元,比改制前的622万元增加了2117万元,增幅达340%。

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明显增强。*年底,20所卫生院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达87人,比改制前增加了60人。新引进的高中级人才主要来自鞍山和沈阳市的大医院。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投资者还注重培养人才,有的送到医学院深造,有的送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是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改制前20所卫生院基本上是大内科,外科只搞处置、缝合,不开展手术。其中,15所卫生院没有抢救室,也没有必要的抢救器材。改制后,各卫生院在加强内科的同时,还健全了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正骨医科等,开设临床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11个。改制卫生院普遍设置了抢救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药品,装备了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有的还装备了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设备。

四是医疗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各改制医院为赢得市场,增强竞争力,纷纷降低医疗收费水平,许多卫生院明码标价或在患者入院时就承诺费用总额,使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据调查,改制前,阑尾炎手术住院费用为1500元左右,改制后,绝大多数卫生院的收费水平在700-900元之间。

五是卫生院运营质量明显提高。20所卫生院病床平均利用率由改制前的9.6%提高到40.7%,日门诊量由改制前的441人次增加到644人次;*年总收入达到1880万元,比改制前翻了一番。

(二)关于蛟河市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有关情况

蛟河市地处吉林省东部,属半山区。全市辖20个乡镇、258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29.9万。2001年实现财政收入1.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80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该市针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关系松散,乡村医生服务水平较低,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李岚清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蛟河市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当地条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可行之路"。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调整农村卫生机构布局。打破"一村一室"的传统格局,对原有乡、村卫生资源重新进行合理配置,将265个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调整为218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均衡设置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每站覆盖人口1000-3000人。服务站受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领导,承担对农民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常见疾病和损伤的治疗、康复等工作。

2、改革用人制度。由卫生院择优录用、统一调配进入服务站的人员,并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末位待岗制。全市先后有26名卫生院医生充实到服务站工作,有17名业务素质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被解聘。

3、加强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对乡、村卫生机构实施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卫生院全面负责服务站的业务培训、监督与管理,实行对口帮扶、以强带弱、强弱联合。卫生院还拿出部分资金,为服务站统一采购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等,对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在政府的组织下,服务站每月提取毛收入7%的资金,乡镇卫生院配套相应资金,作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服务站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等。

4、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变坐堂行医为上门服务,变单纯医疗为预防保健与医疗相结合。服务站按照立足社区、服务农民、满足需求、强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开展入户调查,为12.3万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家庭访视制度,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定期访视,对孕产妇、双向转诊转回的患者和临终病人随时访视,实行全天侯待诊、电话叫诊和巡诊,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与治疗;开展双向转诊服务,服务站及时将其不能诊断与治疗的患者转到卫生院,患者病情好转后转回服务站继续进行治疗,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给予服务站一定比例的提成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蛟河市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通过对农村卫生资源合理调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功能合理、便民利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了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能力,拓展了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了竞争意识,激发了经营活力,实现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的有机结合,保证了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

2、通过加强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和24小时待诊等手段,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农民就医。自改革以来,该市卫生院和服务站患者就诊量平均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卫生院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服务站直接增收达16万元,每名乡村医生年收入平均增长近400元,不仅提高了社会效益,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稳定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队伍。

3、通过实行入户访视、双向转诊、健康体验等措施,不仅使农民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便利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且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双向转诊和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以来,农民患者大病和手术医疗费用人均每次减少150元左右,药品费用减少20%左右。同时,由于服务站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较好地保证了药品质量。

二、启示与建议

借鉴两地经验,结合江都实际,我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