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检查汇报材料(精选5篇)

  •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随着哈拉沟煤矿煤炭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矿井管理得以不断创新和提升,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成本管理、考核兑现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实现区队、班组生产物资消耗的适时监控和管理,各区队材料物资资源共享。采集历史成本数据为材料消耗定额…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精选5篇)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哈拉沟煤矿;单车;核算汇报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哈拉沟煤矿煤炭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矿井管理得以不断创新和提升,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成本管理、考核兑现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实现区队、班组生产物资消耗的适时监控和管理,各区队材料物资资源共享。采集历史成本数据为材料消耗定额提供依据和参数,实现成本管控全员参于,从根本上消除材料的浪费,降低矿井生产成本。下面本文通过对单车的系统核算处理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意见。

一、哈拉沟煤矿简介和单车核算

1 哈拉沟煤矿简介

哈拉沟煤矿位于陕西省与内蒙古交界处的乌兰木伦河东岸陕西一侧,神府东胜矿区中部,行政区划分隶属神木县大柳塔镇。井田东西长4.9km~10.7km,南北宽6.9km~10km,面积72.4km2。

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含可采煤层8层,自上而下依次为1-2上、1-2、2-2、3-1、4-2、4-3、4-4和5-2煤层,截止2014年末,矿井采矿证范围内剩余保有资源量为7.63亿吨,可采储量为5.20亿吨。各煤层自然瓦斯成分主要为氮气,2-2、3-1煤层瓦斯检测含量为零,4、5号煤层含微量瓦斯。

根据2012年煤尘爆炸鉴定结果,22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8.83%,12煤层为36.59%,均具有强爆炸性,各煤层自燃倾向等级属Ⅰ类自燃。根据201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全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1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27m3/min,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36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09m3/min,属瓦斯矿井。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四进一回,1#、2#平硐、主斜井和进风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总进风量为18316m3/min,总回风量为18542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为89.31%,等积孔为8.18m2。

井田内常年性河流有乌兰木伦河,七概沟,杨贵沟,沙沟等。水体种类有新生界松散层孔隙潜水、中生界碎屑岩类裂隙承压水和烧变岩孔洞裂隙潜水和断层带裂隙承压水。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50万吨/年。

矿井开拓方式采用“平硐―斜井―立井”联合开拓,大巷两冀盘区条带式开采,矿井设计共分为三个开采水平,2-2煤、1-2及1-2上煤同属于一水平。

矿井主运输系统采用斜井提升,带式输送机运输方式。主运输系统包括主斜井胶带机(102)、2-2煤大巷胶带机(103)、2-2煤大巷胶带机(104)、1-2煤主运胶带机、1-2煤集运胶带机。

矿井井下现有2个主排水泵房,分别为1#主排水泵房、2#主排水泵房。1#、2#主排水泵房均设主副水仓。水仓总容量为6343m3。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四进一回,1#、2#平硐、主斜井和进风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总进风量为18316m3/min,总回风量为18542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为89.31%,等积孔为8.18m2。

2 班组核算系统

基础数据方面基本是白纸一张,没有驾驶员信息,没有车辆信息,查询不便,基本靠纸质版文件存档。

班组核算在管理方面只能对配件进行管理,无法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细致的考核,油料节超也无法统计,驾驶员完成工作情况也不能在系统体现,只能依赖于手工版的Excel 进行汇总与考核。

3 单车核算

哈拉沟煤矿单车核算系统从2014年6月份开始运行。自投入运行以来,不断对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录入和完善,软件运行以来,总体感觉良好,该系统的使用不仅有效的降低了车辆费用,更重要的是规范了车队管理工作流程,使车队走向管理流程化、规范化,现简单的介绍一下单车核算系统的功能和使用状况。

哈拉沟煤矿单车核算系统中重要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单车核算系统的日常录入:即单车在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基本数据的统计分析,最终进行改善;(2)车辆里程修复及油箱上锁: (3)单车核算基础数据;(4)月底汇总落实奖罚: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善于总结是很重要的,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政策,执行时很重要的;(5)单车核算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将围绕这几个方面对本一个全面的阐述。

二、单车核算基础数据的完善

1 建立车辆/驾驶员台账

通过该系统将全矿所有驾驶员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录入记载并可进行查询,通过该台帐以便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以及使用等。

2 各种车型油耗的定额指标

通过对每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进行了多次测算,得出各车型的百公里柴油消耗指标。再依据多个月份车辆实际运行里程与油料消耗情况以及比照其他矿井单位,适当调整百公里油耗指标。

3 井下运输路线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线路由双轨进入单轨,或者由多个车场向一个地点进出车时,容易发生无轨胶轮车碰头或追尾事故。为了保证上述行车的安全,必须安装井下交通指示装置。由于各个矿井行车线路、方式各不相同,向厂家购回来的井下交通指示装置不一定都能和本矿井的运输线路、方式相适应。通过多次井下实测与图纸结合对我矿各行车路线的节点做了测量,以便对车辆的行驶里程进行准确统计,并且为单车考核提供了基础数据。

三、完成车辆里程表、油箱上锁等基础工作

1 里程表使用

目前我矿凡出厂带有里程表的车辆,里程表均为完好状态,无里程表车辆如装载机、起底机、特种车辆等以使用小时为考核标准,并正常投入使用作为里程考核的参考。

2 油箱上锁管理

由车队设计机修厂加工的油箱锁具完成了对所有车辆油箱进行上锁的工作,同时要求加油员、井口车辆检查员和司机要及时的对车辆油箱锁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发现未上锁的按规定处罚。

3 单车核算管理办法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单车核算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划分,并制定了考核机制,对车辆的油耗、材料等进行管控。

四、单车核算系统的日常录入

1 车辆油耗录入

核算员通过票据将每个车辆的油料消耗进行及时准确的录入,录入加油记录时应具体到每个加油车辆及加油的驾驶员。要求加油时加油员必须在加油票中如实登记清加油时间、加油车辆车号、车辆行驶里程、加注数量,数字大小写须公正清晰。

2 车辆用车计划及完成工单录入

每班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工作完成情况报表将当班任务完成工单录入系统内。对于车辆的运行时间、趟数、里程、工程量等内容要进行详细录入。作为工作人员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积极参加培训,安排局财务人员参加区培训会,切实掌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系统软件的操作应用;二是仔细查找数据,围绕单位司勤人员人数、工资、单位用车的车辆数量及2008年~2014年车辆的运行维护费,通过查找账本、编制册、工资表等大量原始资料,仔细查找,认真核实;三是认真填报信息,针对信息录入过程中疑问,积极向区公车改革办咨询,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材料入库录入

该系统将每月所有车辆配件进行入库统计、汇总,并可进行查询分析,见表1。

4 材料出库录入

所有领用材料或配件必须开票并签字后方可发放,要求车队每日要将所有车辆运行和检修过程中所领用材料或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和领用日期要详细记录并分类别建立台帐,并及时录入系统。

五、月底汇总并落实奖罚

1 单车消耗汇总

系统通过每台车每次加油量的录入,每次发生的配件修理费的录入,系统能自动汇总单台车月消耗、季度消耗、年度消耗数量、金额。

2 油耗节超奖罚

我矿所有区队的车辆(施工队使用的车辆除外)每月节、超油耗进行统计上报并对车辆包机人实行经济奖罚:

(1)处罚:处罚金额=超油数量(当月)×(当月油料结算价)×10%(暂定)。

(2)奖励:奖励金额=节油数量(当月)×(当月油料结算价)×10%(暂定)。

3 人为损坏配件的追查及处罚

每日对非正常损坏的车辆配件按照标准对车辆包机人实行经济奖罚。所有驾驶我矿车辆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或车辆配件损坏对驾驶员按下列标准承担修理费用:

(1)配件及修复费用在: 300元(含)以内的,责任人承担50%;

(2)配件及修复费用在:300元~2000元(含),责任人承担30%(不少于300元);

(3)配件及修复费用在:2000元以上按责任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同时责任人承担修车费用不得低于总费用的10%。发生车辆事故后,由机电办组织牵头安管办、车队及责任人及时召开追查会对车辆事故原因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罚。

六、落实奖罚并于公示栏公布

每月月底对各车辆进行单车核算并进行汇总,通过单车实际消耗汇总与计划消耗进行对比,实行车辆包机人按月进行考核、奖罚并兑现,车队内部的奖罚直接兑现于次月工资中并于公示栏中公布,其他区队的材料转至其他区队,切实与工资挂钩,真正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七、废旧配件回收

建立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件不予以领用配件。将回收的废旧配件交于周转材料库,并开票、建立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结语

油料消耗、车辆配件直接与司机的工资挂钩。这除了平时基础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外,还得益于系统对车辆、司机的考核体系,各种基础数据录入后,系统按月汇总车辆考核报表,报表对车辆加油、修理费用与计划费用进行对比,具体体现为百公里油耗、修理费,台班油耗、修理费,都进行实际费用与计划费用的对比,得出节超额,然后根据节超额的一定比例对司机进行奖罚(目前暂按10%奖罚),本月考核结果在下月工资中兑现,然后将奖罚明细一并工资表于公示栏公布,以做到公平、公开,激励节约、鞭策超支。这样一来,司机就会自己约束油料消耗、降低车辆故障率,从而整体降低了全矿车辆的运行费用。

参考文献

[1]彭家清.煤矿企业区段成本核算的探讨[A].福建省会计学会理论研讨论文集(2007年)[C],2007.

[2]康建光.岗位价值精细管理在煤炭企业中的应用[A].全国煤炭企业精细化管理优秀论文集[C],2008.

[3]朱华,徐洪纪.鲍店煤矿选煤厂节能减排实践[A].2010年全国选煤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0.

[4]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哈拉沟煤矿[A].中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年度报告(2010)[C],2011.

[5]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大柳塔矿[A].中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年度报告(2010)[C],2011.

[6]伏铁刚.沧炼以班组核算促装车损耗降低[N].中国石化报,2009.

[7]周永峰.太白上半年利润突破三千万元[N].中国黄金报,2006.

[8]星子,刘勇.青海煤业集团向大型综合型企业迈进[N].青海日报,2008.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

“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9、保护好用好本工作面的瓦斯牌板、安全监控设施。

10、掘进迎头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综掘迎头除在迎头悬挂外还要在综掘机上挂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1、放炮员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填写在记录上,并由当班队长签字,记录填写不全或队长不签字视为没有检查。

三、通防监区瓦斯管理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地点、时间、路线检查瓦斯,-624水平每班检查三次,间隔时间3小时;-95水平每班检查两次,间隔时间4小时。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

3、瓦斯检查牌板距采煤工作面和掘进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

4、瓦斯检查要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必须由采掘工作面当班队长签字确认。

5、临时停风(停风时间小于24小时的)巷道在恢复通风时,应在检查瓦斯的同时检查氧气。

6、对矿井出现的瓦斯积聚、超限、涌出异常,通防监区必须建立专门记录。

7、井下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和监区值班人员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通防科、安全科和总工程师,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8、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掘工作面,通防监区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必要时实行专职瓦检员跟班制度。

9、排放瓦斯要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辅助救护队员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排放,通防监区负责做好排放瓦斯记录。

⑴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⑵通防监区具体负责瓦斯排放工作,提前进行措施传达考试。

⑶巷道使用单位负责风机的安设,将风筒接到闭前,准备好排放所用风筒。

⑷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成立井上、井下指挥中心,由总工程师统一调度指挥,由通防副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保证通讯畅通。

⑸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站岗、撤人、停电等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方可进行。

⑹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设点检查瓦斯,使用监区必须在1天内把风筒按标准整理好。

10、“一炮三检”的瓦斯记录设专人汇总及时交监区值班区长审阅、签字、存档。通防监区的瓦斯检查记录设专人汇总,每天报矿长、总工、通防科长、监区长审阅。

五、漏煤眼、煤仓等地点瓦斯管理

溜煤眼、煤仓里的煤炭至少5天内循环放出一次,-624水平煤仓内气体由通防监区负责安设束管探头,实行日常监测,对溜煤眼、煤仓通防监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建立台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废的溜煤眼、煤仓要及时封闭。

第二部分

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

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综合防灭火体系与预防处理机制,有效防范矿井煤层自燃发火,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技术管理制度

1、合理布置巷道。开采设计中杜绝留顶煤,采空区的浮煤要清理干净,开采过程中,遇到断层时不留或少留煤柱。

2、二分层巷道须沿空掘巷,并与一分层回采巷道内错布置。掘进遇一分层停采线时必须实施喷堵,喷堵层压裂后及时维护,或采用顶板压注填充材料防止裂隙漏风。

3、采掘过程中遇到高冒,采掘监区要及时汇报生技科、通防科,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充填并喷堵严实,通防监区要加强温度和气体检测,防止瓦斯积聚。

4、开采过程中要保证工作面推进速度,防止老塘漏风。

5、采煤面实行洒浆和埋管注浆,三监区或十六监区必须提前安设注浆管路至采面,通防监区确保水土比不大于6:1。加强煤体注水,进行煤体降温,防止煤炭积热氧化。

6、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对于《规程》允许的串联通风,应在编制采掘计划前两天通知通防监区,通防监区负责编制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7、加强采空区、采面隅角的温度、气体检测,搞好煤层自燃发火的早期预测预报,回风隅角温度过高时,采煤监区负责在工作面回风隅角挂一道长10M的导风帘,并负责导风帘的维护。工作面每推进50米在工作面上、下隅角各施工一道黄泥墙,减少采空区漏风。采面进回风巷道断面不得低于设计通风断面的90%,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得拖后。

8、回采过程中,通防监区负责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撤除工作面并及时封闭,密闭采用一道黄泥墙、一道砖闭,工作面周围的所有密闭墙要进行喷堵。采区开采结束45天内,通防监区负责在所有与停采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停采采区。

9、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管理措施,并在回采过程中认真落实。

10、通防科、各井下监区按月开展自然发火隐患排查,通防科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情况,及时牵头组织由总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专题会议。

二、自然发火事故管理制度

1、采空区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发现烟雾、明火或CO、C2H4等自然发火指标超过规定,按自燃事故进行处理。

2、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预兆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与互救,防止事故扩大,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

3、一旦发生自燃事故,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三、火区管理

1、通防监区建立煤层自燃事故档案,对自燃事故及时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防火墙要编号管理,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2、通防监区负责每季度对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的取样和测定工作,不能自行分析的,送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化验,新火区(密闭不足一个月)的防火墙内、外气体成分要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当CO气体涌出趋于稳定后,可每月取样化验一次。

3、发生自然火灾的工作面(或采区)封闭后而决定不再启封的,地质部门尽快办理自燃火灾冻结煤量注销。

4、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部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生产单位的防尘职责和范围,加大煤尘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综合防尘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方,确保用水地点水量充足、压力稳定。

二、井下防尘管路统一采用4寸管路,必须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转载点。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掘进面、回采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与阀门。

四、防尘用水水质符合规定,并每季测定一次:

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

2、悬浮物颗粒直径不得大于0.3mm;

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

五、综合防尘工设置

通防监区设置专职防尘人员,实行专人专用。采掘、运输监区设置兼职防尘人员。

六、采煤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维护、使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做好纪录。

2、工作面及回风巷范围内每班冲洗一次;巷道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采煤机应有完好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供水压力要充足,保证雾化效果,采煤时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工作面移架喷雾的安设执行工作面规程的规定。移架和机组割煤时使用其下风流3-5组,各转载点必须设置转载点喷雾装置(包括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皮带机等)。设置位置要合理,并进行刚性固定,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水幕应设在工作面进风巷风流汇合点以里30米范围内、距工作面50米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水幕应设在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左右,距回风口30米处,并正常使用。水幕要覆盖全断面,距顶板不得超过200mm,吊挂平直,工作面内需放炮时,必须使用水泡泥,湿式打眼,放炮前后全面洒水、放炮前下风侧开启喷雾等措施,搞好个体防护,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七、掘进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所属范围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

2、放炮前后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耙装前冲洗耙装机行程范围区段的巷帮和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掘进工作面每班冲洗1次,并清除堆积的浮煤,如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要在距迎头15m处安装自动爆破喷雾,实行放炮喷雾(确保放炮时能喷到迎头);距掘进工作面30m左右、距开门点50米处设一组防尘水幕,喷雾要封闭全断面,水管吊挂平直,距顶板不超过200mm;迎头放炮使用炮泥和水泡泥;运输机转载点设置转载点喷雾,运输时必须使用,扒装机卸料口设一组喷雾,扒装时必须开启使用;掘进机使用内外喷雾。

4、严格执行以下防尘各项措施:(1)湿式打眼,消灭干打眼现象;(2)放炮前后冲刷岩帮,消灭积尘;(3)装炮必须使用水泡泥;(4)坚持潮料喷浆;(5)各转载点喷雾采用刚性固定,水管吊挂平直,并正常使用,严禁开机不开水;

(6)所掘巷道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要吊挂整齐;(7)迎头防尘设施、阀门设置齐全,保证能够正确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8)搞好个人防护。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八、机电运输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维护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

2、运输时必须使用转载点喷雾。

3、主要大巷每100米设置三通阀门,皮带巷等其他巷道防尘管路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保证灵敏可靠。

九、通防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分管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做好洒尘纪录。负责隔爆水棚的安设、迁移、维护。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对粉尘作业地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2、粉尘测定通防监区设专职测尘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对井下所有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对生产作业点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要半年测定一次,并对采集的样品及时进行分析。

3、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主要运输大巷等地点每周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4、矿井主要进、回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顺槽都必须安装防尘水幕,并确保使用正常;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安设红外自动喷雾,确保正常使用。

5、坚持工作面煤层注水,保证钻孔深度、封孔质量和注水量。根据矿井“一通三防”月度工作计划,通防监区负责对有关采煤面进行煤层注水,注水系统设置压力表、流量表,逐日统计注水量,报通防科。

(三)其它规定:

1、矿井两翼、相邻采区、相邻煤层、相邻采面、煤层掘巷与相连巷道、煤仓与相连巷道等之间由通防监区安设隔爆水棚。采区以上巷道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大于30米,在采区巷口以里50-75米内设置。

2、采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应设多组隔爆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米,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m²,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应大于20米,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0米,与风门距离不低于25米,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米。

5、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第四部分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提高矿井顶板管理水平,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以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有关生产科室负责人(生技科、安全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防科、机电科)、采掘监区和巷修监区分管生产的副监区长及主要从事顶板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技科,生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矿日常顶板管理工作,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顶板管理及隐患排查分析会,并及时制定措施,消除隐患。

三、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工作面初次放顶、扫塘、过断层破碎带、老空、煤柱、冒顶区、陷落柱、托伪顶开采、应力集中区及巷道维修等措施中必须制定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四、由生技科组织顶板管理成员每月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一次顶板管理检查。

顶板管理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或扣罚单,并监督处理。

五、由生技科组织每年开展一次顶板专项治理整顿活动。

六、顶板管理检查内容。

㈠采煤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1、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12MPA),综采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5MPa,采煤监区每班必须有支柱检测记录;

2、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控制采高,单体液压支柱要有适当的活柱升出量,综采支架立柱最大或最小伸出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工作面发现卸载的支柱必须及时补液并达到规程要求;

4、综采支架与顶板必须紧密接触,严禁支架空顶;

5、工作面特殊支护必须按规定支设,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执行;

㈡掘进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支护设计,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严禁使用过期的、失效的或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2、锚杆的安装质量:每班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逐排检验,并有施工检查记录;

3、锚杆的抗拔力: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发现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及时补打;

4、巷道采用预应力锚索支护时,锚索钻孔的方向、锚索安装深度以及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施工中必须逐根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5、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间排距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其偏差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6、巷道支护需用网片时,使用的塑料网或金属网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压接牢固;

7、巷道采用喷浆支护时,其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和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喷浆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冲洗巷帮岩面,并定期养护,其强度和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钢棚支护巷道,各支架必须腰紧背实,严禁虚帮空顶;架棚巷道,放炮前,放炮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架必须联锁牢固;巷道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9、巷道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作业,空顶部分必须及时使用临时支护;

10、对失修的巷道,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单,限期安排责任单位处理。

七、考核办法

由顶板管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每旬随机进行一次顶板管理检查,并根据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定工作面得分,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部分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要求,结合我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地测科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每3年进行重新修订一次。

3、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收集、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年、季、月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负责编制防治水工程、采掘工作面探放水、采掘工作面防治水等设计,由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负责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提供开采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4、根据采掘接续计划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5、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地表水体调查,掌握矿区及附近地表水体、河流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

②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井口附近的积水或雨水倒灌井下。

③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空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6、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a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b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c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d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e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7、井下探放水

(1)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对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2)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30、60m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探水线和警戒线。

(3)采掘工作面遇有上述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驻矿人员必须每星期下井2次常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驻矿人员下井安全检查少一次则扣50元;煤矿企业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供应火工用品。

二、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当月安全形势,部署下个月工作。对煤矿重大安全事项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解决办法,由矿管办主任召集。

三、驻矿人员必须督促煤矿完善好“四大系统”的相关工作,不定期对煤矿“六个一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违规等相关问题,矿管办将对该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加强对“十项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四、驻矿人员必须参加每月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缺席一次扣50元。

五、驻矿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所驻煤矿的重大事项(包括安全隐患、股东变更、上级检查等),否则,造成重大问题将追究驻矿人员相关责任。

六、驻矿人员要对该矿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对拒不整改隐患的煤矿企业,一律停供火工用品。

七、驻矿人员要严格按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对不按上级要求进行施工、对在不安全的前提下擅自组织煤炭开采的,企业要及时制止。

八、驻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在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供应火工用品。

九、矿管办对煤矿企业的相关证照、检查资料、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必须分类、分企业建档存档。

十、驻矿人员不得随意请假,若须请假必须提前说明事由,且必须经矿管办主任签字同意后逐级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十一、严格考核,有关领导不定期对驻矿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到岗到位的,一次扣50元,一个月内发现3次以上(含3次),则取消当月工作津贴。

十二、驻矿人员在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每月要将所驻煤矿的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与矿管办主任、分管领导和场党委、场部主要领导。同时,积极督促煤矿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某煤矿原煤生产计量管理规定

某煤矿原煤生产计量管理规定

一、三井原煤产量计量规定

(一)三井原煤产量全部采用核子秤计量,主井提升勾数作为原煤产量的辅助计量。

(二)计量工具的管理

1、主计量工具(核子秤)的管理

⑴零点检测

①质管中心每旬要对核子秤进行一次零点检测,三井皮带工区要及时主动地配合测试,皮带工区若不配合零点检测,一次罚皮带工区500元。

②当装有核子秤的皮带出现截短、更换、断带、大修等情况时,三井皮带工区应及时向矿总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质管中心及时对核子秤进行零点检测。若皮带工区汇报不及时,造成核子秤计量出现较大偏差,对皮带工区罚款1000元,对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罚款200元。

⑵实物标定

①质管中心每年要对三井核子秤进行一次实物标定,进行实物标定时,皮带工区必须安排4~6名人员进行配合。

②当核子秤计量数据和主井提升计量数据发生较大偏差,且不能找出偏差原因时,矿总调度室及时通知质管中心对核子秤重新进行实物标定。

③实物标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计量参数。否则对责任人给予留矿察看的处分。

⑶核子秤的维护及保养

①井下核子秤日常维护保养按庞矿发[20xx]99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质管中心应设有一名井下核子秤专管人员,负责三井核子秤的巡查、监管工作。三井巡查每月分别不得少于2次,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当日17时前,报送矿总调度室。所有巡查数据矿总调度室要建立档案,巡查每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

③生产后勤服务中心必须保证传输信号的畅通,出现传输信号中断时,调度室立即安排生产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并于12小时内处理好,否则,对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罚款500元,对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罚款200元。

④核子秤远程通讯站,打印机等设备由矿总调度室负责维修管理。

2、辅助计量工具(主井提升)的管理

①三井机电工区调度值班室,要分别对每日各主井提升的空载数(验罐、遛罐等)进行严格统计,并于次日7时前汇报矿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认真记录备案。凡每晚报一次,对当班值班领导罚款100元。

②严格按主井提升箕斗的容量进行装煤,误差不得超过±5%,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装载工2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三井采区原煤产量计量规定

(一)各采区日常原煤产量的计量采取采煤工区报产的方法。即由各采煤工区根据当日(或当班)生产情况,以书面的方式,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当日采煤推进情况。某某井的采煤工区向矿总调度室汇报;张小楼井的采煤工区向张小楼井井调度室汇报,东城井向井生产办汇报,然后由井调度室和生产办汇总后,再向矿总调度室汇报。

(二)各采煤区队的日产书面汇报,必须写明每天推进进尺、平均面长、平均采高等内容,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无误签字后,报送调度室(生产办)。书面汇报务必于每日14时前送达矿总调度室。

(三)各采煤工区提供的书面数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若造成汇报产量超出实际日产量的±5%范围,每次罚单位5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矿总调度室每天根据各采煤工区提供的书面数据,计算出相关单位的模拟日产量。

(五)由技术中心牵头,召集生产部、财资部、企管部等单位每月分三次,即每月的10日、20日、月底,对各采煤面进行收尺,并于当日14时前,向矿总调度室书面汇报本旬各采煤面的收尺情况(各采区旬走向进尺,平均面长,平均采高等)。同时,生产部(办)负责各采煤工作面采高的抽查工作,并由矿总调度室备案考核。

(六)矿总调度室依据生产技术中心提供的各采煤面旬收尺参数,计算出各采煤面的旬采区产量。

(七)矿总调度室根据核子秤提供的旬井口产量,技术中心提供的各采区旬产量,进行综合分析平衡,最终确定各采煤面的实际产量。

三、计量管理规定

(一)质管中心负责三井核子秤的准确计量,有关参数提供给矿总调度室备案。若发现核子秤不准确,每次罚质管中心500元。

(二)由技术中心牵头,召集财资部、质管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每月分三次(即每旬)对各采煤面煤的自然容重进行测定。同时根据采煤面煤的含矸情况,对测定煤的自然容重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应控制在±5%范围之内。

(三)由技术中心牵头,召集财资部、质管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各采煤面浮煤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于当日14时前,报送矿总调度室。浮煤的厚度超过规定要求,按每超过多少,扣除采煤面旬平均采高多少,再计算各采煤面产量。同时给予责任单位20xx~ 5000元的罚款。

(四)报送矿总调度室的书面数据,要实事求是,多报、漏报每次罚责任人300元,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晚报的罚责任人200元,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提供的各采煤面参数有明显失误的,一次罚单位1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核子秤计量的产量扣除各采煤面产量,即为掘进煤和清理脏杂煤的产量。但扣除剩余部分不足掘进煤产量,应首先保证掘进煤产量,然后各采煤面产量再按比例进行产量分成。

(六)本规定运行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及考核工作,由矿总调度室负责,企管部、财资部、质管中心、技术中心配合协调工作。

四、附则查字典版权所有

煤矿检查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煤矿支护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国煤炭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工业协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