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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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体现“有一份付出得到一份回报”,在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同时,学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因为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实施时仍要重视“精神奖励”。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师德放在…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精选5篇)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制订方案要遵循四个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科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名优教师倾斜。通过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体现“有一份付出得到一份回报”,在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同时,学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因为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实施时仍要重视“精神奖励”。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师德放在首位,讲究奉献精神。

3.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涉及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考核与分配的全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让更多人满意。在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坚持科学合理、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让学校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分配方案既要延续原来好的做法,又要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教师绩效要做好三个平衡

1.中层领导与教师的平衡。许多学校在制定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时候都规定学校中层干部拿普通教师1.3倍左右的工作岗位津贴。然而几乎所有学校中层干部的职务工作都是按0.5~1.0个工作量来计算的,所以在安排教学工作的时候他们一般都上普通教师一半左右的课时量。如此,教师就会有这样一个想法:“都是满工作量,凭啥中层领导要拿普通教师的1.3倍左右的岗位津贴”。学校中层干部除了完成分内的教育教学工作后,往往肩负着学校的某一个工作领域,是学校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担负着学校主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没有一线教师的辛勤工作,努力付出,学校就是无本之木。所以,校长在考虑中层干部奖励工资的时候,也要考虑一线教师的利益,而且要适当向一线普通教师倾斜。

2.班主任与非班主任的平衡。随着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出台,分配收入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岗位也成了香饽饽。班主任与非班主任之间的责任与义务该如何分?班主任要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离不开科任老师的帮助;科任老师要做好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离不开班主任的协调。所以校长要有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班主任考核细则》,规范班主任的职责和义务,在学校其他工作安排上要尽量考虑让科任教师担任。如:值日值周、社团训练、后勤安排等学校日常工作。把这些工作折合成课时量,适当增加任课教师的课时补贴。

3.本校与周边学校的平衡。校长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不仅要考虑本校老师间的平衡,还应考虑同一地区学校间的平衡,即“区域平衡”。教师的工作量衡量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课时量,目前学校之间区别太大,同是隶属于同一教育主管部门的学校老师,每周课时量不等,奖金等补贴相差几百元已是正常情况。同一地区的名校与普通学校之间有差距,名校或普通学校校际之间又有差距。即使同一学科各校老师每个课时付出的劳动都差不多,但“含金量”却大有不同。所以校长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时,还要考虑本校与周边学校间的平衡点。

要避免两个误区

1.不要让奖励性绩效工资成为影响教学秩序的“绊脚石”。目前,少数学校内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的矛盾重重,四个多月来,为讨论、制定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各方僵持不下,经常开会讨论,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部分教师为制定讨论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争论得面红耳赤,无心顾及教学工作,部分一线非统考学科教师和后勤工人因拿不到较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存在较严重的消极怠工心理;为拿到较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良风气有所蔓延,以前不想干班主任工作又没有班主任经验的老师千方百计要去当班主任,千方百计去争取多干一些轻松的工作,平时工作留到周末加班,以增加超工作量等等。为此,校长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适时调控,不能顾此失彼。

2.不要让奖励性绩效工资成为校长以人治校的“权利柄”。有些校领导除了“以人治校”“以权治校”外,又可以明目张胆地以“奖励性绩效治校”,即“以钱治校”。如有位校长的语录:“管理教师要用大棒加胡萝卜”。显然在该校长的眼中,“大棒”就是镇压,“胡萝卜”就是小恩小惠。现在有了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自由分配金钱。导致谁不合我意就不奖励,换不了思想就换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成为校长一言堂的另一个“保护伞”。

要让教师转变三个观念

1.要让教师转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是加工资的观念。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决定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能搞平均主义“大锅饭”,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有突出表现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及其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发挥激励功能。要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和分配工作,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为了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对于过去的津贴补贴发放办法与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一致的,要逐步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许多教师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就是将总量30%的“蛋糕”让教师来争夺。你多拿的奖金是从我的奖金里扣下的。说到底,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奖励,不是扣奖金。你比别人少拿,是指你奖励少,不是扣你奖金。

2.方案的制订针对工作岗位不对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制定中,校长在考虑各个岗位之间的平衡的同时,一定考虑到学校的整体发展,有不少细则带有一定的导向性,为的是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但一旦方案讨论稿出来,部分教师不考虑全局,只会联系自己现在的岗位逐条对照,当看到对自己有利的就默不作声,当看到对自己不利的,就认为领导是故意在为难他,所以校长要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学校里的岗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今年做班主任明年一定也做班主任,不是今年是一线老师,明年就不能参加下次的岗位竞选。

3.无私奉献精神是不变的主旋律。学校是个大家庭,学校要正常运作,学生个体要健康发展,不能事无巨细都与绩效工资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也不可能把每一件事都记录在方案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教师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要做细三个行动

1.给教师充分审议的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关系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所奖励的都是“真金白银”,在制定和讨论中要给教师充分审议的时间。校长不能匆忙召开教师大会,避免召开大会时出现尴尬的局面。

2.听取每一位教师的建议。方案制定和讨论中,要让每一位教职工畅所欲言,将自己的观点呈现出来。可以开展小组讨论、年级组讨论、办公室为单位讨论等多种途径,充分收集教师的建议和意见,以便制定更加全面、科学的分配方案,保障教师的权益。

3.时刻关注教师讨论动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为如何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学校一定先后召开不同层面的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教职工提出建议和意见后,一定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无论教师的建议和意见是否合情合理,都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校长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听取民意,努力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要做好三个后续工作

1.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学校要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实施。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校长、书记、负责学校德育、教学等工作的学校领导,校工会主席以及一定比列的教职工代表等。要积极探索、创新奖励性绩效考核的机制和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坚持阳光考核,公平、公正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组织好岗位的竞聘工作。绩效工资政策的出台,原本不愿意担任的职位和不愿意干的事情,因为有了具体的奖励金,老师们就会主动请缨,甚至出现争抢局面,可能还会出现不良竞争。这个问题往往在一个学年结束之时表现尤为突出,因为课务安排和教师任教班级一般一学年调整一次。如以前又苦又累的班主任职位,图书、档案管理员等职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将争抢担任。此时,校长要把握好度,既要调动教师积极性量才而用,又要避免教师为岗位之争而影响校园的和谐和教师的团结。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一、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基数

用于本季学期绩效考核分配的基数为各单位秋季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总量的形成标准暂按原标准执行。

二、有关人员的考核

   除正常参加考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的考核意见如下:

1、市直学校、镇(办)中心学校校长: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分类考核并统筹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分类考核并出具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通知单;

2、镇(办)所属学校校长:由各中心学校组织考核并统筹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资料报局备案;

3、借调、借用到市教育局工作的:由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工资发放学校;

4、经市局同意的教育系统内借调人员:由现工作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工资发放学校;

5、经市局同意借用到市直部门或镇(办)政府的人员:由工作关系所在学校按原职称(级)作为在岗人员进行考核;

6、支教(含由强校到弱校的)教师:由现工作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工资发放学校;市直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按鄂人社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给予适当交通补贴;

7、启明星教师:由现工作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工资发放学校;

以上第3—7类人员,现学校(单位)考核结果反馈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一般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取本校平均分作为其绩效考核得分,并计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8、关于今年的调动人员(以市教育局介绍信和调令为准):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9、新机制教师:与学校其他人员同等考核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鄂教人[2015]6号文件精神,新机制教师与其他教师同等管理,今后不再分类通知;

10、擅自离岗(含未经市教育局允许到市内其他学校任教的)人员:各地各校不作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与报批的有关要求

1、为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各地各校必须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内容要量化,严格按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分别与教职工本人见面并公示。

2、各镇(办)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人员的考核由各中心学校负责,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后报人事科备案;市直初中、小学的考核由各校组织,考核结果报市局人事科审核后,由局领导审批。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考评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考评结果同教职工聘用、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激发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三、考核内容

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情况,以及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

(一)校长

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减负提质”的措施和成效。

3、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4、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建议意见,实行民主管理。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

6、强化学校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廉洁自律。

8、改善办学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具体内容为: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集体形象和师生利益,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点考核教师实施轻负担高质量的措施、方法,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教育教学研究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等继续教育的情况。

3、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岗位。班主任工作应作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要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重点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以及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三)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

学校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确定。重点考核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与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绩效考核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年级组)、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还可以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

(一)校长的绩效考核

校长(镇级以上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市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校长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定性评价分为40分,量化考核分为60分。

定性评价分市教育局领导、教育局各科室和学校教职工三方面评价,其中市教育局领导评价占10分,教育局各科室评价占10分,学校教职工评价占20分。定性评价由相关评价人员根据学校提供的工作总结或校长的述职报告结合校长平时的履职情况综合评价,然后由市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折算成相应分数。

量化考核与学校学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结合进行,市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和校长工作业绩情况综合确定考核成绩。

(二)专任教师、学校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

专任教师、学校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并根据细则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成教专干、幼教专干、教育辅导会计和基建员的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个人总结,通过述职、评议、测评后,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束后,个人考核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3、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10个工作日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4、学校在绩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按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其中,对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须附简要书面材料(盖上公章),说明其主要原因、问题和考评意见。

六、考核等次

(一)考核等次的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并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和管理业绩突出。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并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无重大差错。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有重大差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累计超过10天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4)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减负”规定,加重学生负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7)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或受到全市通报批评的。

(8)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执行“减负提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学校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政纪律的,校长的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

(9)其它原因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被查处的,或情节一般,但经2次以上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有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和有偿家教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侮辱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经常有迟到早退现象,经教育仍不改正,或有旷工行为,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涣散且造成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非年龄、健康因素,工作量低于标准周课时数或平均课时数,又不服从学校正常分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

(3)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4)上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涉及到一票否决事项的当事人。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集体形象或师生利益的。

(9)以及其它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考核等次的确定

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局长会议确定。

成教专干、幼教专干、教育辅导会计和基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征求学校意见后确定。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学校可分层对行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含见习期教师)、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进行考核,优秀总比例控制在15%以内(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

(三)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校长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教职工有严重违反教育政策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理的。

2、有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因管理不当,学校和校级领导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处理的。

4、校级领导成员中有违风廉政建设规定,受到诫免谈话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查实所在学校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

8、违反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

9、未按规定兼足课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他班子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学生发生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

2、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一年病假二个月以上,事假半个月以上。

2、解除党政纪处分不满半年的。

(六)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七)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聘)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使用、定级的依据。

2、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

3、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4、受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受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其他原因应不定等次的。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培养培训、收入分配和奖励惩诫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考核确定为优秀、合格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发放。

2、按事业单位考核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到龄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按合格等次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按比例发给;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记等次的试用期内新录用教师,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考核奖,转正后的第一个学期按合格等次发放给绩效考核奖。其他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人员,或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

3、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和因处分而不确定等次的,不发放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按考核标准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第二年即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八、工作要求

(一)学校每学年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教育局每学年末对学校进行学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校长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校长的年度考核和对学校学年度教育目标考核三者有机结合进行。

(二)市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指导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各校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教职工代表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交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得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义务教育 教师 绩效考核 对策

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是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对于依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既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也是用人制度的改革,它使教师管理从“身份管理”向“绩效管理”[1]转变,有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截至目前,各省市均已经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方案,并逐步落实,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拥护和支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是争议不断,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学校的绩效考核上。

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的涵义

绩效工资(performance related pay),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 relate 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事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2]。

在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又分为基础性(占70%)和奖励性(占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相联系,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只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师就可以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可见,无论基础性绩效工资还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都是与绩效考核密切相关的。因此,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分配是以绩效考核为基础,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是一种以岗定薪的分配模式。

绩效考核(performance examine)是用科学的方法对组织或个人的工作实绩进行检验和评定[3]。绩效考核包括组织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的是针对员工的个人绩效考核。

学校绩效管理是一个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等环节的复杂的综合体系。它是学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全面、系统、科学地进行考察、分析、评估,使员工完成个人的绩效目标,并通过绩效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沟通、跟踪、反馈、改进和激励,提高教职工的能力与绩效,进而实现学校的组织绩效目标,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不断提升的过程。因此,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它必须为本质上致力于对绩效的改进和提高的学校绩效管理服务上,并在此前提下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系统。

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的现状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重点是切实做好学校绩效考核,这不仅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绩效工资激励功能的体现。但是,在已经推行绩效考核的义务教育学校,广大教师对其效果的评价却褒贬不一,许多学校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观念问题

从领导认识层面看,一是绩效考核本来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普遍性难题,而教师绩效考核因受职业特点限制具体操作难度更大,多数学校不想改变原有的分配机制,倾向于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似乎这样比较公平,便于操作,也不易产生矛盾。但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完全背离了绩效工资改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打压了有积极创造性教师的工作热情,丧失了绩效考核的真正作用,甚至起了反作用;二是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认识不到位,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认为学校绩效管理就是“量化评分”,以传统的“得分”作为最终结果来评判教师的工作业绩,发放绩效工资。这种做法孤立了教师个人绩效考核,不能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效能,即通过帮助教师提升绩效,最终实现组织绩效的提升。当组织价值提升的绩效管理目的被忽视,绩效考核会反其道而行之,阻碍学校教师团队凝聚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

从教师认识层面看,仍有部分教师固守铁饭碗、大锅饭的思想认识,简单地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理解为“涨工资”,认为岗位聘任已经形成了教师因聘任职称不同而造成的工资差距,希望学校能够把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位教师,不要再拉大收入差距;还有一部分人虽然也会抱怨现有的学校管理效率低下,但是真正实行绩效考核,真正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在管理上时,他们又觉得不适应,认为绩效考核浪费时间、走形式,甚至担心增加工作负担,担心既得利益受到不公正、不科学的损害,往往采取抵制和应付这两种应对方式。

(二)实务操作问题

1.考核标准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是做人的“社会化”工作。教育效果的延迟性、劳动成果的不完全可计量性、影响学生成长因素的复杂多样性以及群体合作的集体性工作方式,都决定了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使得考核教师绩效时如何将个体绩效从组织绩效中离析出来成为一个难题。现在的学校绩效考核指标大都囊括“德、能、勤、绩、廉”,这些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很大。如何将这些主观性较强的指标进行质的量化考核,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等,确实存在着一定难度。许多学校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对不同的岗位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与贡献大小;还有的学校仅是简单地将考核指标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能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

2.考核指标缺失,不能有效评价教师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有的是显性可以量化的,如教师的出勤、任课节数、学生成绩、发表文章数量等,有的是隐性不可以量化的,如师德修养、对教育教学的精力投入、对学生的日常品德教育和心灵陶冶等。面对这些隐性的、难以计量的因素,许多学校在绩效考核实践中“避而不考”或“轻描淡写”,往往只是将一些比较容易量化、可测性较强的硬指标列入考核或作为考核重点。如果仅以这些指标来考核教师绩效,难以得出全面而准确的结论。长此以往,教师必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升学率、学业排名等易于量化的考核重点上,所以,因评估指标偏颇而造成的机会主义倾向必然会将教育推向功利与狭隘,素质教育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3.考核主体缺失,不能全面评价教师

不同的评价主体,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于同一评判对象作出的评价往往是会有差异的。[4]因此,要全面、真实、准确地考核教师绩效,参与的考核主体应是多方面的,而且因为教学是一种充满个性特色的活动,不同的教师具有不同的教学风格,所以尤其不能将教师个人主体排除在外,应给教师评判自己的机会。虽然,各地在实施绩效考核时,都强调“多个评价主体参与”“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义务教育学校的考核主体还是学校的管理人员,其他教师仅以“民主评议”的形式参与,所占份额很小,与教师接触最多的学生,往往因年龄小、缺乏判断力而被排除在外。本应作为绩效考核主体同时也是考核对象的教师,仅以考核对象的身份被动接受。其他考核主体的评价固然能够反映教师的工作表现,但是毕竟是外在刺激,不如教师发自内心的反思、评价更能激起自我改善、自我提高的动机,使绩效考核结果更能如实反映教师的状况,帮助教师提高自我、发展自我。

4.考核反馈和应用机制不健全

目前,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做到向教师本人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把其作为职称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但是绩效考核反馈和应用的意义并不仅局限于此。学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时,必须注重与教师的沟通,让教师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了解自己与他人相比有哪些不足和长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并对教师进行适当、明确的指导,使教师的个人发展与实现组织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此外,考核结果的应用不能单纯地与奖励挂钩,更应该将其应用于指导教师发现下一阶段工作的改进点,应用于制订个人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成长点,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这才是绩效考核的本质。

三、教师绩效考核的对策分析

1.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教育人事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宣传等形式,对校长、教师进行政策宣讲,引导校长和教师统一思想,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主要政策,包括教育部的意见和相关的宣传提纲及本地的实施办法,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让所有校长和教师都能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彻底打破原有的平均主义观念,自觉地理解、支持、参与和实施改革,为实施绩效改革奠定基础。

2.引入增值评估,建立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绩效工资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客观公正、受广大教师普遍认可的绩效评价体系,它可以提供切实的绩效成绩以及有助于判断教师绩效情况的信息。目前,在美国各地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模式大都不同程度地采用或借鉴了“增值评估”(value-added assessment, VAA)的做法。“增值评估”是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由田纳西州立大学的威廉・桑德斯博士最先倡导的,是一种用来确定学生在某一年进步程度的统计模式。VAA不仅可以使领导与教师都能看到教师在提高学生成绩方面的客观证据,而且也为奖励那些成绩突出的教师提供了根据,同时,知道自己教学成绩的统计分析结果还能促使教师不断改进教学质量。[5]正因为VAA能够区分哪些教师在提升学生的成绩方面卓有成效,所以它不仅能有效解决教师绩效考核隐性工作不易量化的问题,而且能够解决目前我国因义务教育尚未实现均衡发展而造成的校际教师绩效考核差异的问题。

3.做好三个结合,提高绩效考核的实效性

一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法将定量与定性有机融合,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工作的质量。学校要注重通过面谈、课堂观察、非正式交流等形式准确把握并记录分析教师日常工作的节点,对教师进行鼓励或提醒,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业绩。二是结果与过程相结合。通常情况下,教师工作结果的优劣与其工作过程的好坏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教师的工作结果并不是其工作过程的真实反映。例如同样是教学成绩优异,有的教师是通过改革教法、学法,提高课堂效率和学生学习能力得来的,而有的则是通过加班加点、加大作业量、牺牲学生身心健康换得的。绩效工资发放是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的,因此,学校要采取月考核的持续考核与学期末或学年末的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克服终结性考核的“近因效因”,更准确地评估教师的工作成绩。三是反馈与改进相结合。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及时反馈给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日常沟通反馈也被称为绩效辅导,它可以帮助教师制订绩效改进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不断改善和提高个人绩效,进而使学校的组织绩效不断得到提升。

4.构建发展性的教师考评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性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既要重约束,更要重激励,以正面激励为主,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全面成长作为重要导向,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绩效考核的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上,不能仅局限于绩效考核的奖惩,仅以教师过去和当前的表现作为奖惩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而应注重绩效考核形成的发挥以及教师长期的发展。根据绩效考核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目标、绩效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和多维性的评价指标,按照新课程改革在教师的伦理规范、专业理论知识和自等方面的要求,发展性的、激励性的指标体系不再以淘汰后进老师为目的,而是旨在促进每一位教师获得新发展;不再面向过去教师已有的工作表现,而是面向未来,更关注教师内在发展动力的激发;不再是单向度的“判决”式评价,而是吸纳管理者、同事、学生、教师本人、学生家长和社区等评价主体参与的交互式的评价,以评价过程中更注重双向的交流和沟通,真正构建促进教师发展的全面、综合、多元地教师考评体系,激发教师对个人素质提升、教育绩效提升的执著追求。

5.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实现学校民主管理

绩效考核事关广大教师的切实利益,离不开广大教师的参与和支持。一是民主制订考核方案。没有教师参与设计的改革方案,无论其形式多么完美,事实上是难以行得通的。[6]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时,学校应建立开放式的交流方式,全面满足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管理者与教师共同讨论、协商。只有在此基础上确定的考核方案,才能合理地把握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关联,制订出教师认可的符合学校长远发展利益的绩效考核目标,才能既帮助教师建立与学校发展一致的方向感,又增强了方案的可信度、可行性。二是考核过程采取考核组织进行考核的方式。学校绩效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应包含校内各个层面和群体的代表,充分体现民意,同时组织考核人员业务培训,掌握正确的考核方法。组成人员的多元化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三是建立考核申诉机会和程序。畅通教师反映意见的渠道,给予对考核不满意或认为不合理的人员申诉的机会和程序,这不仅是对考核工作民主化的要求,也是绩效考核发挥作用的必要措施。建立这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绩效考核中的各种失误并予以纠正,维护绩效考核的准确性,而且在与教师的沟通、探讨中,进一步统一认识,加深教师对绩效考核的信任度,提高绩效考核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绩效工资改革加速.评估体系至为关键[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9-4.

[2]MBA智库百科.什么是绩效工资[EB/OL].wiki.省略

[3]远距离开放教育词典.省略.

[4]吴志宏主编.《教育管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152.

[5]贾建国.美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9.(9).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绩效工资正式实施以来,教师待遇普遍提高,学校之间的待遇差距基本消除,对优质师资的流动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促进了区域优质教育均衡。但是,在学校内部,也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些教师只愿意做好 分内 工作(与绩效挂钩的工作),还有一些教师 小富即安 ,专业发展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当务之急是寻找并消除不利因素,放大绩效工资的正向效应,促进教师队伍的持续发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折射出的问题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也就是说,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的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笔者通过比较常州市钟楼区20所小学、2所中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发现,各校基本以《钟楼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为蓝本,设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各项目所占绩效比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略有差异,但均把基础性工作的达成度作为考核重点。方案的操作性都比较强,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在方案中,各校呈现出 四个倾斜 :(1)向语、数、英教师,特别是毕业班语、数、英教师倾斜。(2)向班主任倾斜。各校在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外,另通过星奖班级、优秀班级的评选对优秀的班主任进行奖励。(3)向老教师倾斜。如设立 园丁奖 、 老黄牛 奖等奖励项目。(4)向优秀教师倾斜。真正体现了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

 同时,笔者发现,在各校的方案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正是绩效工资实施后教师发展放缓的重要原因。

 1.价值导向不够清晰

 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仅仅是对教师工作 量 的评价,更要体现 质 的内涵。纵观各校的方案,最常见的关键词是针对 量 的扣减,如: 校级教研活动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 听课节数不足,每少一节扣5元 同时,在方案中,对考试科目的关注也使教师对 质 的理解不够全面,如: 班级人数超50人,语、数、英老师每月加奖50元 , 所教学科在校、区各类测评中成绩较好,或优秀率、平均分明显高于平行班,酌情加奖 有一所学校语、数、英学科的教学质量奖占整个奖励性工资的40%,是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的2倍。

 2.管理理念有待提升

 对教师的考核应有完善制度的保障,个别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得比较 粗放 ,在管理上表现出的是 人治 ,在个别学校的方案中竟然出现了向某位校长请假之类的文字表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一种高激励的外在报酬、高争议的变动性工资,当绩效工资发放产生偏离时,教师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感。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考核的内容涉及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习进修、教育科研等各个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一定要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保证。

 3.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绩效考核主要是由管理部门(领导)对教师进行考核,而绩效工资与教师的工作挂钩,与经济挂钩,因此教师们会把绩效工资的高低与学校对自己工作优劣的评价等同。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让教师产生 被考核 的心理压力。

 二、绩效工资背景下教师管理的策略

 1.重价值引领,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教育事业是 育人 的事业,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的事业。在绩效工资实施的当下,我们更应该思考:我们的工作是为了什么?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教师?因此,觅渡教育集团策划了一系列的师德建设活动。通过 今天,我们怎样做觅渡教师 的大讨论、 读书与人生 沙龙、 发现身边的伟大,赞许动人的平凡 先进事迹宣讲、 觅渡教师 评选等活动,使讲职业道德、讲为人师表、讲奉献精神成为主流,比钻研精神、比教育态度、比工作实绩成为常态。

 对于绩效工资重 量 轻 质 的现象,我们同样进行了思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这是对传统的以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成绩的纠偏。但是,不可避免的,种种因素使教师仍旧不得不注重分数。为了弱化分数,强化质量,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中适当调整平时教学常规与期末质量的比重。在考核过程中,更要避免出现紧抓学业成绩不放的不正常现象。在觅渡的管理理念中,所有的课程都应该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淡化学业成绩,强调学业质量,因此,多年前,学校就在充分征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将教学质量奖改为所有学科老师一视同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集团沿用了这一做法。

 2.科学人性管理,激发教师职业的幸福感

 考核制度的健全能带来较为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结果,科学人性的管理则能激发教师职业的内驱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过程中,一位老师的话给了我们很大启发: 为什么总是要扣(钱),而不是加(钱)呢? 的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一定要突出 奖励性 。

 在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各校可以对原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进行修订,使之更合理。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的比重可以适当调整,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通过各级各类的评选,特别是校级层面的评优评先,让这些教师感受到被肯定、被欣赏的喜悦。

 3.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构建科学考核程序

 在绩效考核中,如果学校管理层不能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可能会打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针对目前奖励性绩效考核评价方式过于单一的现状,需要引进多元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部门、学生、家长,通过教师自评、部门复评、家长问卷、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 评议。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考核程序。我们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是:教师参与方案制定,教代会认可方案,进行多元评价,评价后考核小组与教师进行沟通,最后教师本人确认。

 4.重合作分享,鼓励个人和团体共进

 奖励性绩效首先需对教师个体进行考核,但教育工作需要团队合作与分享,因此,考核既要肯定个人的成绩,也要强调团队的合作,通过奖励先进个人激发个体积极性,通过奖励先进团队凝聚发展合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我们设立了项目奖,根据学生需求,教师自愿申报短期和长期活动项目,学校对优秀的项目给予奖励。这种激励机制催生了 乘着音乐的翅膀飞翔 新年音乐会,催生了 篦梁灯火 年画展等优秀项目。而在项目活动中,教师的创造能力被高度激发,带动了特色团队的形成。我校美术教研组人人投入到年画的创作中,并且形成了团队后续研究的目标,组建了区级名师工作室。我校的音乐教研组被评为区优秀特色团队,获得区政府五万元的高额奖励。